齐墨缘写了一夜。
留置室的灯不灭。他的笔也没停。红墨水钢笔是林度留下的,林度自己用的那支。齐墨缘拿着这支笔的时候,手指在笔杆上摸了一圈。笔杆上有细密的磨痕。用久了的那种。
他写了三十一页。
从1998年的第一幅石涛开始。到2024年那只赝品青花瓷瓶结束。二十六年。
但第二天早上,办案组长看完这三十一页之后,脸色不太好。
他拿着笔录去找林度。
“林书记,齐墨缘交代了。但,”
“但什么?”
“他的措辞很讲究。三十一页里,所有涉及画作来源的描述,用的都是'收到''接受''获赠'。没有一次用'索取'或'约定'。”
林度翻开笔录。扫了两页。
“而且,”组长咽了口口水。“他把每一件物品的性质都定义成了'文化交流中的馈赠'。承认收了东西,但不承认这是权钱交易。他的原话是,'我从未以审批权换取任何物品,所有项目的审批均符合法定程序。'”
林度把笔录放下。
“他认了事实。不认性质。”
“对。”
“也就是说,他承认手里有一亿两千万的画和古董。但坚持这些东西跟他批的项目没有因果关系。”
“……对。”
林度靠在椅背上。看了一眼天花板。天花板上的日光灯管有一根在闪,接触不良。闪得没什么规律。
“他还在玩那套。”
齐墨缘的策略进化了。
第一阶段,否认。“不是我的,是朋友寄存的。”被七个行贿人的供述打穿了。
第二阶段,承认持有,否认性质。“东西是我的,但不是贿赂。是赠与。朋友之间的正常馈赠。和我的工作无关。”
这一手比第一阶段高明得多。因为它抓住了一个法律上的难点,受贿罪要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齐墨缘把“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个构成要件切掉了。
他说:项目审批是合法的。符合程序。不是因为你送了画我才批。是因为你的项目本身符合条件。画是画,项目是项目。两件事。
老狐狸。
下午两点。林度第三次走进留置室。
齐墨缘的状态比前两天好。他换了一件深灰色的圆领衫。头发梳过了。脸洗过了。早上的粥喝了。精神头不错。
看到林度进来,他甚至主动打了个招呼。
“林书记。昨晚写的东西,你看了?”
“看了。”
“那就好。我该交代的都交代了。剩下的,是法律认定的问题。”
他的语气平稳。甚至带了一点点从容,一种“我已经做了我能做的最大让步,接下来看你怎么定性”的从容。
林度坐下来。没带文件。没带录音笔。手里只有一支黑色的签字笔和一张白纸。
“齐厅长,你昨晚写了三十一页。我看完了。有一个词,出现了四十七次。”
齐墨缘挑了一下眉。
“'馈赠'。”
“那是事实。”
“你还用了另一个词。出现了二十三次。”
“什么词?”
“'代为保管'。”
齐墨缘的嘴角动了一下。没说话。
“你昨天放弃了'代为保管'这条线。改成了'馈赠'。但今天早上我的同事告诉我,你的笔录里,'代为保管'又回来了。二十三次。”
“部分物品确实是保管性质。我分开说了。”
“分开说了。好。”
林度在白纸上写了一个日期。
“2022年3月17日。”
齐墨缘的眼睛眨了一下。
“这个日期,是省文化厅文物保护基金会出具《藏品置换清单》的日期。那份清单上,把一幅徐悲鸿的《奔马图》和两幅不值钱的印刷品做了'等值置换'。置换之后,《奔马图》从基金会的资产目录中消失。”
林度在日期下面画了一条线。
“你说是'代为保管'。保管的意思是,东西不是你的。你只是替别人看着。对吧?”
“对。”
“那我问你,一个保管人,有没有权利把保管物从一个机构的资产目录中转移出去?”
齐墨缘没接话。
“《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五条。保管合同,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林度没有看任何文件。他在背。
“你把一幅别人'寄存'在基金会的画,通过一份《藏品置换清单》转到了你自己名下。这个行为,不叫保管。叫侵占。”
他顿了一下。
“当然,如果你说这幅画本来就是你的,那'代为保管'的说法就不成立了。它是你的,你就是在收受。”
“两条路。你选一条。”
齐墨缘的手搭在桌面上。十根手指交叉。指尖的力度变了,从松散变成了紧扣。
“我选,”
“别急。”林度抬了一下手。“我还没说完。”
他在白纸上写了第二个日期。
“2024年6月。锦程传媒的钱辉,花五百万通过墨韵堂买了一只赝品青花瓷瓶。这只瓶子你说也是'保管'的。对吧?”
“对。”
“那我念一段东西给你听。”
林度放下笔。双手搭在桌面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
他没有看任何资料。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
齐墨缘的手指松了一点。这条他知道。这是他的退路之一,如果事情败露,他可以说“我准备退还”。
但林度接了下一句。
“'但是,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受贿的认定。'”
齐墨缘的手指重新收紧了。
“你'保管'了多久?”林度问。
没人回答。
“那只瓷瓶,2024年6月到你手里。今天是12月。六个月。”
“那幅徐悲鸿,2022年3月到你手里。快三年。”
“张大千,2021年。三年半。”
“三年半里,你有没有退还过任何一件?有没有上交过任何一件?”
没有。
答案写在齐墨缘的沉默里。
“你'保管'了三年。期间没有任何退还或上交组织的记录。”林度用签字笔在白纸上写了这句话。“同期,”
他从签字笔换成了那支红墨水钢笔。
“同期,你利用省文化厅厅长的审批权,为这些'寄存人',也就是你口中的'朋友',批了三十一个项目。合同总金额四亿两千万。”
他把那张白纸转过来,推到齐墨缘面前。
“权钱交易的本质已经完成。你收了东西。你批了项目。中间隔着一个画廊和一个小舅子。但法律不看中间隔了几层,法律看结果。”
林度站起来。走到齐墨缘身后。
这个位置的压迫感和面对面完全不同,齐墨缘看不到他的表情。只能听到声音从头顶后方传过来。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
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清楚。
“'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收受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或者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员的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他绕到齐墨缘的右侧。低头看了他一眼。
“注意这个词,'应当认定'。不需要你承认。不需要你开口说'我是因为画才批的项目'。只要钱和权发生在有管理关系的两个人之间,法律自动推定。”
齐墨缘的脊背僵了。
“应当认定”四个字,是两高司法解释里最硬的措辞之一。它的意思是:不可反驳的法律推定。你的辩解无效。
“你收了画。你批了项目。你们之间存在行政管理关系。三个事实。两高的解释,自动推定你构成受贿。”
林度走回桌前。坐下。
“'代为保管',是你掩耳盗铃的说法。法条不认。”
“'馈赠',法条也不认。因为三万块以上的财物在有管理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流动,自动推定为权钱交易。你那些画,最便宜的一幅四十万。”
“定性受贿。没有悬念。”
齐墨缘的手从桌面上滑了下来。
他的整个人,从肩膀到手臂到手指,松了。不是放松。是一种支撑结构被抽掉之后的松垮。三十年的“文人雅士”人设。二十六年的收藏伪装。三天三夜精心构筑的“保管+馈赠”法律防线。
全碎了。
不是被证据碾碎的。是被法条碾碎的。最枯燥的、最没有艺术感的、最不“雅”的东西,法律条文。白纸黑字。没有任何美感。但比任何一幅张大千都管用。
“不可能……”齐墨缘的声音从嗓子里挤出来。“你怎么会记得这么清楚……司法解释的条款号、款项号……你是律师出身?”
林度把红墨水钢笔盖上。
“不是。我只是看过。”
“看过就能背?”
林度没回答这个问题。
齐墨缘的嘴张了两次。合上。又张开。最后他说了一句话。
“我全部交代。所有的。馈赠也好,保管也好,都是收受。我认。”
他低下了头。
“从1998年开始。二十六年。一笔一笔。你要我写多少页,我写多少页。”
林度站起来。走到门口。
“不用太多。把你刚才'三十一页'里那四十七个'馈赠'改成'收受'就行。”
他拉开了门。
“对了,”他没回头。“钢笔留给你。墨水不够的话,让看管人员找我拿。”
门关上了。
齐墨缘坐在留置室里。手里攥着那支红墨水钢笔。
他低头看了看笔尖。红的。
二十六年。他用各种颜色的墨水在各种纸上写过各种字。题跋、批示、签名、赠言。
但今天这支笔写出来的东西,和以前所有的字都不一样。
以前写的叫“雅”。
今天写的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