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笔记本,后来成了我的日记。每天睡前写几行,有时候很长,有时候很短。大部分时候写的是今天做了什么,看到什么花,吃了什么饭,天气怎么样。偶尔会写一些关于过去的事,但写得很克制,像在写别人的故事。
有一天我写了这么一段:
“今天在超市看到一对母女。女儿大概五六岁,坐在购物车里,妈妈在挑水果。女儿突然说‘妈妈我爱你’,妈妈笑了,说‘妈妈也爱你’。我在旁边看着,眼泪掉下来了。不是哭,是眼泪自己掉的。我想不起我妈妈最后一次说爱我是什么时候。不,她从来没说过。”
我合上笔记本,躺在床上。窗外的月亮很圆,很亮。我在月光里盯着天花板,很久很久。
也许她爱我。只是不会爱。也许是会的,但不想给我。也许不是不想,是不需要。她有清晚就够了。我是多余的。
我翻了个身,把被子拉过头顶。
不想了。不想了。
10、
又过了半年。
我在书店的工作越来越顺手,Mr. Wilson开始把进货和账目交给我管。他说我比他细心,“你来之前,我每年都亏钱,今年终于盈利了”。我笑了笑,说“是您的经营策略好”。他哈哈大笑,说Anna你是个好孩子。
好孩子。我以前最怕这个词。因为别人说我是好孩子的时候,往往意味着我要让出什么。但现在Mr. Wilson说的时候,我不害怕了。因为他不跟我要任何东西。他只是说我好。没有附加条件。
我第一次知道,被夸赞可以不跟“体谅”“懂事”“让着别人”连在一起。
十一月的时候,我收到了林姐转来的一封邮件。发件人是我找不到了,但内容我看了一眼就知道是谁写的。是李婉清。她没有用母亲的口吻写,而是用了一个陌生人的角度:“Anna,我不知道你现在叫什么名字,不知道你在哪里,不知道你有没有好好吃饭。你走之后,家里变了。清晚不像以前那样了,她越来越不像我们认识的那个孩子。你爸身体不好,我也不行了。陆司珩经常来看我们,他瘦了很多,但什么都没说。你走那天,他一个人在机场坐了很久,后来是保安把他劝走的。念念,妈不求你回来。妈就想知道,你还好吗?”
我看着这封邮件,很久很久。
没有哭。没有恨。没有心软。只是很平静地看着,像看一个陌生人写来的信。她说“妈不求你回来”,但她的每一个字都在说“回来吧”。她不是不想我回来,是不敢说。
我想了一下,回了四个字:“我挺好的。”
没有称呼,没有落款。不是女儿对母亲说的话,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礼貌回复。
过了几分钟,林姐又转来一条消息。这次是陆司珩写的,只有一句话:“沈念,我错了。”
我看了几秒,然后关了手机。从抽屉里拿出退婚书的复印件,上面他的签名还在。我看了他的签名,想起那天在机场,他说“如果我当初——”,没有说完。我不知道他想说什么。也可能他自己也不知道。因为他的“对不起”总是迟到的。迟到我收到的时候,已经不需要了。
我把复印件放回抽屉,没有再看了。
十二月底,移民手续办下来了。我拿到了永久居留权。林姐打电话来祝贺我,说“你现在是半个这里的人了”。我说“谢谢林姐”。她问我:“你还打算回去吗?”我说:“暂时不。”她没有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