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我们都没说话。车里很安静,只有暖风的声音。他开车很稳,以前我总是坐副驾驶,会跟他聊天,说今天吃了什么、看到什么、想到什么。今天我坐在后面,看着车窗外倒退的路灯,一个接一个,像在数日子。

    回到他的别墅,我下车,自己开门,自己上楼。他在后面喊了一句:“你还没吃饭吧?我让人做。”我说:“吃过了,不饿。”其实我没吃。从中午到现在,什么都没吃。但我没有胃口。

    不是不想吃。是吃不下。这具身体好像知道了,我在跟它说,我们准备走了,不用再补充能量了。

    第二天一早,我请律师拟了两份文件。一份是退婚书,一份是自愿断绝亲子关系声明书。

    退婚书写得很简单:“本人沈念,自愿解除与陆司珩先生的婚约。双方无财产纠纷,无任何遗留问题。”就像在说:我们不合适,散了。但我心里知道,不是不合适。是他选了别人,一次一次,选了无数次。我只是不想再等了。

    断绝关系书写了很久。律师问我:“你想怎么写?”我说:“就写,我放弃所有对沈家财产的继承权,自愿与沈国良、李婉清解除父母子女关系。”律师看了我一眼,可能在想:二十几岁的女孩子,跟亲生父母断绝关系,是不是太冲动了。

    我没冲动。我想了二十五天。

    从自杀被救回来的那一天,我就开始想了。那些人说要给我请心理医生,说会好好照顾我,说我不会再受委屈了。结果呢?心理医生没请,照顾我的人是保姆,委屈没少,只是我不说了。

    不说了,就是不在乎了。

    我是在第五天,正式变了。

    那天是周五,陆司珩说要陪我过生日。我说好,晚上八点,他公司楼下的法餐厅。我七点半到的,坐在靠窗的位置,点了蜡烛,等他。七点五十,他发消息:“在路上了。”八点,没来。八点十分,没来。八点二十,电话响了。

    “抱歉,”他的声音有点急,“清晚在商场迷路了,她刚回来不久,对这边不熟,我去接她。”

    清晚。宋清晚。那个占了我位置十八年的女孩。她被抱错了,在沈家长大,享受了我本该有的所有——父母的疼爱、优越的生活、所有人的关注。我被找回来之后,父母说“以后你们都是我们的女儿”,我以为是真的。后来发现,“都是”的意思是,她的东西不动,我分一点剩下的。

    “好。”我说,“你去接她。我一个人过生日。”

    挂了电话,我看着面前的蛋糕,是餐厅送的那种,很小的一个,上面插着蜡烛。我没有许愿。因为我所有的愿望,都是“他们能不能爱我一次”,但这个愿望从来没有实现过。我不想再许了。

    我把蛋糕吃了。奶油很甜,甜到发腻,可能是因为没有人和我分,一个人吃完整块,就会觉得太多了。多出来的那份甜,变成了苦。

    回到家,陆司珩已经回来了。他坐在客厅等我。

    “清晚送回去了?”我问。

    “嗯。她吓坏了,一直哭,我陪她待了一会儿。”

    “哦。”

    “你生气了?”

    “没有。”我说,“她刚回来,不熟,你去接她应该的。”

    他看着我的脸,像是在判断我说的是不是真话。以前我会生气,会哭,会说你为什么总是不陪我。他会烦,会说你能不能体谅一下。现在我不生气了。因为我不想让他哄我了。

    他的哄,太累了。我要等很久才能等到,等到了也不敢信,信了也怕明天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