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杀被救回的第五天,我变了。

    不是突然变的,是慢慢变的。就像一杯热水放在那里,你不喝,它就自己凉了。我凉了。

    我开始不给未婚夫发消息了。以前我连在路边看到一只流浪猫,都会拍下来发给他:“司珩你看,这只橘猫好胖。”他会回我一个“嗯”,或者一个表情包。不多,但我满意。因为那是他在我生活里的痕迹。

    现在我不发了。他大概也没发现。他那么忙,哪有空看我发什么猫。

    我也不问他“你在跟谁聊天”了。以前他手机响,我会下意识瞄一眼,不是不信任,是在乎。在乎到怕失去。现在不看了。他的手机是他的,他的人是自由的。我给他绝对的自由。

    因为我不在乎了。

    不是赌气,是真的不在乎了。就像你不爱吃香菜,不是故意不吃的,是那个味道你闻到了,胃会告诉你:不要。

    我的胃告诉我:不要再爱了。

    出事那天是个意外。

    商场有人劫持,我刚好在那一层。混乱、尖叫、枪响,有人推我,我摔倒,手臂撞在玻璃碎片上,血一下子就出来了。后来警察来了,劫匪被抓了,人质被疏散了。我坐在商场外面的台阶上,看着手臂上的伤口,血顺着手指滴在地上,一滴一滴的,很慢。

    我坐了十分钟,没有人来找我。

    不是没人认识我。是没有人知道我在那里。

    我打了车,去医院。急诊室人很多,我等了一个小时才轮到我。医生说伤口有点深,要缝针。我说好。缝了六针,没有打麻药,不是不想打,是医生说打麻药会肿,影响愈合。我说那就不打。针扎进去的时候疼,但我没哭。

    不是坚强。是不觉得疼了。可能是心里的疼太大了,皮肉的疼就显得小了。

    走出医院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路灯亮着,橘黄色的,照在地上像铺了一层旧报纸。我把包好的手臂藏进外套里,不想让别人看到。

    然后我看到了他的车。

    劳斯莱斯,黑色的,停在医院门口。车牌我认识,是他公司名下的。他靠在车门上,穿着深灰色的大衣,手里拿着手机,眉头皱着。他看到我,走过来。他走路的姿势很好看,腿长,步子大,但又不急。他以前也是这样走向我的。每次他来接我,我都会小跑过去,抱住他,说“你来啦”。他会拍拍我的背,说“嗯”。

    这次我没跑。我站在原地,看着他走过来。风很大,吹得我头发乱飞,我没有整理。他走到我面前,低头看到我藏在袖子里的手臂,纱布露出来一点,白色的,在路灯下很明显。

    “怎么不给我打电话?”他的声音有点哑,像是着急过,又像是忍住了,“如果不是我看到新闻还不知道。”

    “没什么事。”我说,“不严重。”

    他伸手想抱我。他的手臂很长,如果放在以前,我会钻进去,把脸埋在他胸口,说“吓死我了”。但这次我躲开了。不是故意的,是身体先于脑子动了。他的手落了空,停在半空中,指节微微弯着,像一只没抓到鱼的水鸟。

    我转身,自己拉开后座的门,坐进去。

    “真的没什么事,没必要打扰你。”我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像在读一份工作报告。没有抱怨,没有委屈,没有“你怎么不来找我”。就是陈述一个事实:不严重、没必要、不打扰。

    他从后视镜里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他的眼睛很深,以前我总觉得自己能在里面找到归宿。现在我不想找了。不是找不到了,是不想抬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