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老太太是听了他的劝,就连装米柜子的钥匙都交给了母亲,她不管了。

    “哎哟喂,你怎么一身汗味?”

    “我师傅住在山里头,这不一路跑回来的嘛,可不就一身汗。”

    “赶紧去冲个凉,把这身衣裳换下来,等我给你搓搓。”

    她是怕王超把新衣服糟蹋了,毕竟现在是有正式工作的人,出门在外的,形象可得板正点。

    “娘,衣裳我这就换,可现在都快五点了,等你的包子热好,我进山就晚了。”

    “你给我打两壶开水就行,放心,进山我有辙,饿不着。”

    说罢就钻回屋里,麻溜地换了身粗布衣裳。

    昨天刚缝好的被子,已经被母亲用粗绳子捆得结结实实的,直接往背上一背就行,到了外面,直接收入葫芦空间。

    母亲看着他扛着被子出来,眼圈有点红。

    “都是娘拖累了你,下次我再早点起来。”

    王超赶紧凑过去,在母亲脸上“吧唧”亲了一口,笑着说:“娘,你这叫啥话?下次我进山,你可千万别起早给我做饭,真的!我走啦!”

    说完就撒丫子往门外跑。

    “这臭小子!”

    母亲抬手摸着被他亲过的地方,看着儿子一溜烟儿跑没影的背影,嘴里嗔怪着,嘴角却忍不住往上翘,心里头甜得跟揣了块糖似的。

    这次进山,王超直奔上次猎傻狍子的那条小溪,去看看有没有新的野猪脚印。

    这段路得走俩小时,必须得七点前赶到。

    要说这他的运气,那真是逆天得没边,离小溪边还有一百来米,远远就瞅见个黑黢黢的大家伙正低着头在溪边喝水。

    赶紧一猫腰,钻进旁边的灌木丛里,连大气都不敢喘,就怕惊着这大家伙。

    这时候才六点四十,天刚蒙蒙亮,隔着百米远也瞧不清全貌,可光看那敦实的体型,少说也有三百斤。

    从葫芦空间里把枪放了出来,端起四倍镜一瞅,当时眼睛就直了。

    好家伙,竟是一头体型硕大的梅花公鹿。

    那头上的鹿角枝杈分明,长得老长,就这一对角,送药材收购站少说能换一百多块!

    更值钱的还那鹿鞭,泡酒喝了,保管男人腰杆儿直溜,力气足,简直是男人的加油站。

    虽说以毛瑟步枪的威力,这个距离也能一枪撂倒它。

    梅花鹿肉的价钱比不上青羊肉,但也比野猪高出好大一截,他可不想冒半点儿风险。

    虽说枪上装着四倍镜,可他还没来得及校准刻度。

    他决定再往前爬个五十米,到时候不用瞄准镜,也能稳稳一枪爆头。

    麻利地拆下四倍镜,端着枪开始往跟前挪。

    才爬了30米,愣是用了整整两分钟。

    每往前挪一下,都跟踩在棉花上似的谨慎。

    原本还想再爬二十米,可眼下情况容不得他再等。

    那头梅花鹿已经喝饱了水,慢悠悠地抬起头,转身就要往林子里走。

    “砰!”

    一声枪响划破清晨的山林。

    子弹精准地钻进了梅花鹿的脑袋,那三百多斤的庞大身体应声倒地,四条腿蹬了两下就没了动静。

    要是刚才只打中身子,这鹿指不定能跑出几里地,非得血流干了才会倒下。

    看着倒在溪边的梅花鹿,王超嘴角忍不住往上扬,端着枪就撒丫子冲了过去。

    “哈哈!发财了!”

    盯着眼前这头壮实的梅花鹿,他乐得直接笑出了声。

    掏出匕首先给鹿放血,等放血的同时,他还笑眯眯的取下鹿鞭,最后再用柴刀砍下那鹿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