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七杀碑》第一卷《重阳碑》
第十五章 想象里公公想婆婆 戏台上妹妹戏哥哥
第七十三回 想象里公公想婆婆 戏台上妹妹戏哥哥(1)
爬山豆儿叻,叶叶长,
爬壁爬墙啥,牵我娘。
娘又远啰路又长,
哥哥留我过端阳。
嫂嫂嫌我吃得多,
捞起棒棒就打哥呀哥。
大哥送我出铁门槛,
二哥送我上花椒坡,
三哥送我过铁马桥,
妹呀妹,你好久才回来嘛?
石头开花马生角哇,
汪洋枯了我才回来哟!
这首四川民歌,是甄贤婆婆往年过端午节的保留曲目。每逢端午,她总会站在街口的大榕树下,用她那略显沧桑却依然清亮的嗓音唱起这首歌。
她牙齿缺了几颗,嘴巴也不太关风,可歌声字正腔圆,充满感染力。大家围在她身边静静听着,有人听到“嫂嫂嫌我吃得多”就笑了,有人听到“石头开花马生角”眼圈就红了。
那年端午她唱到一半忽然停住,望着驿道东边的方向发了半天呆,然后摇摇头说“老了,唱不动了”,拄着拐杖慢慢走回了院子。
甄贤婆婆并不是四川人。她的家乡远在千里之外,自从嫁给了甄贤公公,几十年过去了,她从未回过娘家。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的娘家在哪里。她是个被遗弃的孤儿,自幼被跑江湖的马戏班班主收养。
独孤班主夫妇膝下无子,将她视为己出,百般宠爱,给她取名独孤惊鸿。班主娘子亲手给她缝了第一双绣花鞋,鞋面上绣着一对展翅的鸿雁,说“咱们惊鸿将来是要飞到天上去的”。
独孤惊鸿自懂事起,就跟着师兄弟和师姐们学习表演杂技之类的技艺。她天资聪颖,学得很快,翻跟头、走钢丝、耍盘子,样样拿得起放得下。年龄渐长,出落得十分水灵,表演也越来越精彩,逐渐成为戏班子里最受欢迎的角儿。
独孤班主看在眼里,喜在心头,感觉自己苦心经营了大半辈子的戏班终于有了传承。他跟班主娘子说:“惊鸿这丫头,天生是吃这碗饭的。”
在戏班子里,独孤惊鸿与大师兄令狐灯的感情最为深厚。令狐灯比惊鸿大六岁,从小对她照顾有加——练功时替她绑护膝,吃饭时把自己的肉夹到她碗里,挨师父骂时替她挡在前头。两人青梅竹马,情投意合。独孤班主看出了两个孩子的心思,早就有心成全他们俩,只等令狐灯正式接班就把婚事办了。
小红私下里逗惊鸿:“以后你是叫大师兄还是叫当家的?”惊鸿红着脸追着她打。
独孤班主年事已高,决定把戏班交由令狐灯掌管,让他带领班子到江湖上去巡回演出,磨砺自己的领导能力。
令狐灯即将接班,而且和小师妹的感情也日渐见好,真是爱情事业双丰收。晚上收了工,他在油灯下数着赏钱,跟惊鸿说:“照这样下去,再跑一年码头,咱们就能在成都置个院子,把师父师娘接过来享福。”
惊鸿抿着嘴笑,说:“成都的院子太贵了,先租个门面开茶馆也行。”
令狐灯创作了一个最炫民歌风的表演曲目,叫《王大妈》。这出戏说的是一个姑娘和干哥哥逗趣的故事——干哥哥想来看她,又怕她家里人多嘴杂,一个一个地问,一个一个地怕。姑娘一个一个地给他壮胆,唱得俏皮又热烈。
令狐灯扮演干哥哥,独孤惊鸿扮演姑娘,两人一唱一和,眉来眼去,把台下观众逗得前仰后合。
唱到“嫂嫂晓得”那一段的时候,台下有个老太太笑得直拍大腿,说“这干哥哥也太怂了,连嫂嫂都怕”。
这个曲目大受欢迎,为戏班子赢得了极高的江湖声誉。所到之处都有大户人家慕名前来相邀,手里接下的表演单子有一大堆。令狐灯感觉自己的人生达到了顶峰,在后台一边卸妆一边哼着那首《王大妈》的调子。
然而,人怕出名。江湖上盛传独孤惊鸿的美艳芳名之后,就从此埋下了安全隐患。那一次惊艳的演出,既是甄贤婆婆的美好回忆,又是她的恐怖噩梦。
和往日一样,报幕员站在台口大声报幕:“下面由令狐班主创作,老班主的千金独孤惊鸿小姐主唱《王大妈》。”大幕拉开,音乐声起,台下观众立时掌声如雷。
独孤惊鸿穿了一身大红紧身衣,在灯光下显得分外妖娆多姿。她轻启朱唇,婉转的歌声立刻响彻整个戏台。
“王呀王大妈吔,干哥哥呀,你要来的耍哟,明年奴家要打发——”
令狐灯从另一边台口摇着扇子上来,故意做出一副胆小怕事的模样,缩头缩脑地接唱:“我还是不来的好哟,我怕你爹爹晓哟!”
“爹爹晓得你一也不怕他,二也不怕他,爹爹在外面当大家哟,王呀王大妈吔,干哥哥呀,你要来的耍哟,明年奴家要打发——”
台下观众听得如痴如醉,每到令狐灯缩头缩脑地说“我怕”的时候,下面就是一片笑声。两人一进一退,一唱一和,把一对偷偷摸摸谈情说爱的青年男女演得活灵活现。前排有个小孩看得入了迷,他娘拉他走,他死活不肯,拽着椅子腿不松手。
突然,从座位上跳出来一个大个子。他满脸横肉,眼中凶光毕露,一把推开前排的观众,大步走到戏台前。
他仰头瞪着台上的令狐灯,大吼道:“怎么回事?老子看不明白!人家小姑娘这样求你也不行,那样求你也不行,既然你不要,那你老子我要了!你龟儿跟老子滚回老家去!弟兄们,上前拜见嫂子!”
他拔出手枪,朝天啪啪啪开了三枪。子弹打穿了戏棚顶上的油布,碎布片和灰尘簌簌落下。观众见出了人命,顿时作鸟兽散,桌子椅子被撞得东倒西歪,茶杯茶碗碎了一地。
令狐灯仰面倒在地上,胸口的枪眼里汩汩往外冒血,把戏台上的红地毯染成了暗褐色。他手里还攥着那把扇子,扇面上画的一对鸳鸯被血浸透了一半。
独孤惊鸿扑过去抱住他,他的嘴唇还在动,像是想说什么,可嘴里涌出来的只有血沫。他的手指在她手心里轻轻抠了一下——那是他们从小约定的暗号,意思是“别怕”——然后就不动了。
一帮土匪涌上戏台,把死去的令狐灯一脚踢下戏台,抬了哭得死去活来的独孤惊鸿就往山寨跑去。她的哭声在山谷里回荡,惊起了满山的乌鸦。
令狐灯死后,独孤班主重出江湖,一边带着残存的班子勉强演出糊口,一边四处打听女儿的下落。他逢人就问:“有没有见过我闺女?长得俊,会唱《王大妈》。”
独孤班主夫人思念女儿,以泪洗面,每日只喝小半碗粥,人瘦成了一把骨头。不久,她拉着独孤班主的手,说了句“找到惊鸿”,就辞世而去。独孤班主无心再打理业务,把戏班子散了,只身入江湖,不知所终。
且说土匪头子抢来独孤惊鸿之后,在山寨大摆宴席。他端着酒碗站在桌子上,对满山的弟兄们喊:“老子今天娶了个天仙回来!弟兄们放开了喝,今天的酒算老子的!”酒过三巡,他醉醺醺地进了洞房,满嘴酒气地凑过去。
“如今你已经是我的人了,在咱们山寨里,你就是王后,从此安安心心地过日子吧!”
独孤惊鸿缩在墙角,手里攥着一把从戏台上偷偷捡来的碎瓷片。那是令狐灯的茶杯摔碎后的残片,杯沿上还残留着一小片青花。“你们这些恶贯满盈的土匪,烧杀抢掠,伤天害理,一定不会有好结果的。你今天杀了我大师兄,我就是死,也不会让你碰我。”
土匪头子往椅背上一靠,跷起二郎腿。“我们这些人本来就是没有生路才占山为王,所谓逼上梁山。如果世道太平,谁还愿意做土匪呢?我一不抢穷人的粮,二不烧百姓的房,怎么就伤天害理了?”
“天底下那么多的人都没有做土匪,不是一样过日子嘛?你自比梁山好汉,人家梁山好汉像你一样强抢民女了吗?你杀了我大师兄,你连梁山好汉的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
土匪头子嘿嘿一笑,把腰间的手枪拔出来,往桌上一拍。那枪就是打死令狐灯的那一把,枪管上还残留着一股硝烟味。“我杀他是因为他挡了我的路。我是心疼你才抢你的,不管我做得对还是不对,今后我一定学习梁山好汉,替天行道,劫富济贫,当个有追求的土匪!你大师兄——我厚葬他,给他立碑,算是我还他的。”
独孤惊鸿没有办法,攥在手里的瓷片最终还是没能划出去。那瓷片在她掌心里攥了一整夜,第二天早上,掌心里全是密密麻麻的血印子。她看着窗外天边泛起的鱼肚白,把那片瓷片用令狐灯送她的红手帕包好,塞进了枕头底下。手帕上绣着一对歪歪扭扭的鸳鸯——那是她偷偷学着绣的,还没来得及送给他。
日子就这么有一日无一日地过下去。山寨里的日子寡淡如水,春去秋来,转眼间独孤惊鸿在山上待了两年。
土匪头子果然信守了承诺,没有再为难她,让她单独住一间屋子,还派了个婆子给她洗衣裳。他隔三差五过来坐坐,有时候带一包从山下抢来的桂花糕,有时候带几尺花布,搁在桌上就走。他不碰她,也不强迫她。他说:“我等你心甘情愿的那一天。你一天不点头,我就等一天;一年不点头,我就等一年。老子这辈子还没等过谁,你是头一个。”
独孤惊鸿不再逃跑,也不再哭泣。她只是每天坐在寨门口的石头上,望着山下的方向发呆。山下有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一直通向看不见的远方。她不知道那条路通向哪里,可她知道,总有一条路是通向自由和团圆的。
她在心里把那首《王大妈》默唱了一遍又一遍——唱到“哥哥晓得”的时候,她会想起令狐灯在台上缩头缩脑的样子;唱到“妹妹晓得”的时候,她会想起自己还没送出去的那条鸳鸯手帕。
后来,土匪的队伍被甄贤公公带领的部队打散。那一仗打得干净利落——甄贤公公带着一个营的兵力摸黑攻上了山寨,先端掉了山腰的哨卡,然后兵分三路把山寨围了个水泄不通。土匪们从睡梦中惊醒,有的还没摸到枪就被缴了械。土匪头子带着几个心腹从后山突围,被埋伏在山道上的机枪手扫了个正着。他身中数弹,从马背上栽下来,滚进了路边的山沟里。
独孤惊鸿被俘虏后,被带到了甄贤公公面前。甄贤公公见她虽然衣衫破旧、面黄肌瘦,却掩不住眉目间那股英气,便放缓了语气,让勤务兵给她倒了一碗水。
她端着那碗水,手指还在微微发颤。她看着面前这个身穿军装、腰杆挺得笔直的男人——他的眼睛不像土匪那样凶光毕露,而是一种她很久没有见过的、平和的、让人安心的目光。她忽然想起了那个很久没有想起的问题:山下那条小路,到底通向哪里。也许,这条路此刻就在她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