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也是给咱们的,那咱们的命就值了,活了这么些年,头一回觉得自己的命还值钱的新棉衣。”

    “可不,我上回穿新衣裳还是成亲那年,后来那件衣裳穿破了补了补穿了补,补丁摞补丁,最后实在补不上了,拆了纳鞋底了。”

    “你还好歹成过亲,我连新衣裳都没穿过,生下来穿我哥的,我哥穿我爹的,我爹穿我爷的,一件破棉袄传三代,到我身上就剩几根烂线头了。”

    校场上,团练兵们还在议论。

    高兆站在杨昊身侧,把这些全看在了眼里。

    他不是没来过这地方。

    上一次来,是跟着孙德彪来送一批霉烂的陈粮。

    那时候校场上蹲着的是五百个面黄肌瘦的人,一个个缩着脖子拢着袖子,脸上没有血色也没有表情,麻木的就像一个个稻草人。

    孙德彪站在校场中央骂了半个时辰,没有一个人抬头看他,也没有一个人应声。

    他当时站在营地大门口,看着那些人,心里想的是这些人跟死人有什么区别,不过就是吊着一口气,等到这口气没了,这辈子就算是到头了。

    现在校场上还是那五百个人。

    他们蹲着马步,膝盖弯得整整齐齐,脊背挺得笔直。

    他们脸上还是瘦,颧骨还是高,嘴唇还是缺血色,但眼睛里有了光,是活人才有的光,是知道明天还有饭吃、后天还有饭吃的人才有的光。

    而这,

    才是杨昊来这里的第二天。

    仅仅只是一天时间,就彻底改变了团练兵们的面貌。

    高兆站在校场边上,把这些从头到尾看了一遍,人还站在原地没动,但心里已经把杨昊的分量重新掂了一回。

    他转过身,朝杨昊拱了拱手。

    “杨大人,您这份本事,小人佩服,才一天,这五百人就变了样,小人早年跟着我们张大人去过一趟郡城,见过郡城军营里操练的场面,那也不过如此了,您治军有方,小人心服口服。”

    杨昊摆了摆手。

    这算什么能力,不过就是让他们吃饱了肚子,把人当个人了而已。

    孙德彪把这五百个人当牲口使,一天一顿稀粥吊着命,冻得缩在草堆里发抖也没人管。

    他只做了一件最简单的事,让他们一天吃上三顿饭,让他们知道明天还有饭吃、后天还有饭吃。

    就这么一件事,这五百个人就活过来了。

    可就这么一件事,在这年头,都没有多少人能做到。

    秦兆丰做不到,孙德彪做不到,县城里那些排着队给顾霆钧敬酒的大户们也做不到。

    他们压根就没把这五百个人当人看,人在他们眼里,跟骡子跟驴跟拉车的牲口没有区别。

    这世道坏成了什么样子,可见一斑。

    杨昊走上前去,站在队列正前方。

    “看到眼前的这些棉衣和棉被了没有?”

    “看到了!”

    五百个人齐声回答。

    他们的目光全都落在校场中央那堆棉衣棉被上。

    他们不敢相信,这些东西,真的是给他们这些贫贱之人的?

    就他们这种人,也有穿上这上好棉衣、盖上这上好棉被的资格?

    “这些东西,是咱们永安县门候张北海张大人赞助的,是这位高大人亲自送来的,大家感谢一下。”

    “感谢张大人!”

    “感谢高大人!”

    五百个人扯开了嗓子喊。

    声震寰宇,墙头上蹲着的乌鸦被惊得扑棱棱全飞走了。

    杨昊扭头看向高兆。

    高兆被这阵仗震得往后倒了半步,脸上那副表情像是在做梦,五百个人同时喊他的名字,这阵仗他这辈子没见过第二回。

    他连连朝杨昊拱手,手指头都在发抖。

    “杨大人,不敢不敢,您就饶了小人吧,小人就是个跑腿的,哪受得起这个。”

    “行吧!”

    杨昊耸了耸肩膀。

    既然高兆不喜欢,那就算了。

    他也不是喜欢强人所难的人。

    “大柱,带人把东西分发下去吧!”

    “是!”

    刘大柱答应一声。

    随后就带着钱飞、王时、***和一众队长,将那堆棉衣棉被按队分发了下去。

    很快地,校场上就热闹起来了。

    五百个人排成二十列,一个接一个地往前挪,领到东西的人抱着棉衣棉被从队列另一头绕出去,走路的步子都比平时迈得大了几分。

    张二狗第一个领到棉衣。

    他排在队列最前头,看着钱飞把一套棉衣一床棉被递到他面前,愣了好一会儿没伸手。

    钱飞把东西又往前递了半寸,他这才反应过来,两只手在裤子上使劲蹭了好几下,蹭得掌心都发红了,才颤颤巍巍地接过来。

    棉衣拿在手里,他的手还在抖。

    他把棉衣贴在胸口上,低头看着那灰扑扑的棉布面,手指头在领口的针脚上来回摸了好几遍,嘴里念叨着:“这针脚,这针脚,我娘当年给我缝衣裳的时候也是这么密的针脚。”

    他转过身,朝旁边已经领了棉衣的赵大壮举起手里的棉衣。

    “大壮,你摸摸这厚度,你摸摸。”

    赵大壮把自己的棉衣也举起来,两个人跟捧宝贝似的把棉衣凑在一起比。

    赵大壮的手掌在棉衣面上按了按,按下去一个浅浅的坑,松开又弹回来,他抬起头来,嘴巴咧到了耳根。

    “我这辈子没穿过这么好的衣裳,以前在定山县的时候,我后娘给我做的棉袄,里头塞的是芦花,看着鼓鼓囊囊的,穿上不顶事,风一吹就透,这件不一样,这件是正经棉花弹的,你掂掂这分量。”

    旁边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把领到的棉被抱在怀里,拿粗糙的手掌在被面上来回摩挲了好几下,那手背上全是冻裂的口子,指节粗得像老树根。

    他摩挲了片刻,把棉被举起来凑到鼻子跟前闻了闻,然后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新棉花的味道,多少年没闻过了,上回闻见这个味儿,还是我成亲那年,我媳妇的嫁妆里头有一床新棉被,就是这个味儿。”

    旁边一个年轻小伙子已经把新棉衣套上了。

    他动作快,三下两下系好扣子,在原地转了两圈,展开胳膊让旁边的人看。

    “怎么样,怎么样,合不合身?”

    旁边那人伸手摸了摸他的袖口,又捏了捏他肩膀上的棉絮厚度,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袖子长了一截。”

    那小伙子低头看了看,把袖子往上撸了两道,露出里头的灰色衬里,又展开胳膊看了看。

    “长了好,长了能把手缩进去,暖和!”

    他把手缩进袖子里,只露出几根手指头,又在原地转了一圈,朝旁边的人嘿嘿笑。

    后排有人把棉被抖开,披在肩上,拿手在棉被底下拢了拢,扭过头跟后面的人说话。

    “你看这厚度,叠两叠还这么厚,有了这床棉被,今年冬天算是能熬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