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趣网 > 其他小说 > 穿灾年,我带三儿一女吃香喝辣! > 第一百五十章 都会好的
    然而,真想要将人浸猪笼沉塘是不太可能的。

    林金花和刘屠户都是良籍,不是签了卖身契、可以随意打杀的奴籍。

    “那怎么办,就这么放过这对狗男女?”周长兴理智回笼了一些,但仍旧气愤非常。

    最后,在周有树的见证下,周长兴写了一封休书扔给林金花。

    得了休书的林金花,不仅没了刚刚的恐惧与羞耻心,反而破罐子破摔,整个人都硬气起来,

    “休就休,以为老娘愿意伺候你!天天挺个绣花针在老娘身上蛄蛹,还总问我厉不厉害,牛不牛。你自己几分几寸不清楚吗?”

    “能生好几个孩子,那是老娘肚子争气,和你有个屁的关系,还到处和别人炫耀你行,呵呵,软脚虾一个,你行个棒槌!”

    “真当我还想在周家过日子呢,天天清汤寡水,没有老娘出去陪男人睡,你家半年也吃不上一口肉!”

    周围的村民都被林金花的无耻言论震惊到了。

    林大嫂更是恨得咬牙切齿,她死死拧着自家男人的胳膊,“这么不要脸的荡妇,你敢让她进家门试试!你闺女还想找个好人家!”

    林金花其他两个兄弟媳妇儿也都瞪着自己男人,生怕这个被休的姑子跑到自家兴风作浪。

    林金花自然是感受到了这种嫌弃,她拍了拍身上的土,“你们也不用拿盯贼的眼光看着我,以为我会求你们收留我?”

    “你们一个个,都愿意做她宋芝的狗,就算求着我跟你们回去,我也不愿意!”

    她上前挽着刘屠户的胳膊,头颅高高的昂起,不像是一个刚被休弃的女人,反而像是一只斗胜的母鸡,“我们走,回家给你生儿子去!”

    “啊——欺人太甚,欺人太甚!”周长兴作为男人的尊严,被林金花肆无忌惮地按在地上践踏,他再次朝林金花动了手。

    这次,连周围的村民都没有再拉他,在他们看来,林金花这种行为,就是被打死了都活该。

    甚至还有几个和周长兴关系不错的村民,帮他一起教训刘屠户。

    周有树这个村长也只当看不见,村子里行事自有一套准则,出了这种事,只要不闹出人命,他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何况当事人还这么嚣张。

    最终,林金花被打掉了两颗牙,刘屠户被打折了一条腿,这事才算了了。

    宋芝都不知道说什么好,林金花肚子里的孩子还真是顽强,她可是看到周长兴的拳头,朝着对方的肚子捶了好几下,她看着都疼,后来实在看不下去就离开了。

    不过对此,她内心是没有半分愧疚的。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若是林金花没有想要用那种下三滥手段对付她家里人,她连林金花那点见不得人的事都懒得去管。

    林金花为了保护她肚子里的孩子,也是拼了老命。这可是她现在唯一的依仗,只要这个孩子能生下来并且是个男孩,她就能在刘家站稳脚跟,再最终靠着刘招娣,拿捏周健。

    是的,直到此刻,林金花依旧没有放弃这个想法。

    而另一边的刘招娣,已经带着宋芝给她的钱跑了。

    同卫玧和刘屠户分开后,她果然见到了周健。

    对方一脸认真地看着她,问她要不要和自己一起回家时,她确实心动了。

    可触及到对方干净热切的眼睛时,她还是拒绝了。

    只要她还在青川县,刘炳生就不会让她真正过消停的日子。

    最重要的是,一段感情以算计开始,等感情降温之后,等待她的是什么,她不敢赌。

    告别周健后,刘招娣找到了栓子哥的瞎眼老娘。栓子娘跟着大儿子一起生活,下边还有四个弟弟妹妹,生活过得比一般人还艰苦。

    去年大旱,栓子不忍心看着老娘和大哥为了粮食发愁,更不想看到弟弟妹妹被活活饿死。

    因此以二两的价格,将自己卖到马员外家,入了奴籍。

    刘招娣看着穿的比她还破的一家子,忍着泪水告诉他们,栓子哥受主家重视,被带着一起到外地做生意去了。

    临走前,她将100两留给一家人,骗他们说这是栓子托人送回来的。

    她不知道对方信没信,但有这100两,他们的日子肯定会好起来的。

    是的,都会好的。

    她也会。

    ……

    宋芝回到家,见到的就是失魂落魄的周健。

    虽然早就料到会是这样的结局,但宋芝还是暗暗松了口气。虽然她可以对付刘屠户,但也实在不想和那样的人,有一丝丝牵连。

    宋芝看到他这个样子,也不知道要说什么。

    安慰失恋的儿子?这她还真没有经验,毕竟上辈子,她连儿子他爹都没找到,更别说儿子了。

    但她懂得一个道理,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要想把一个人从某一件事中拉出来,那就让他去做另一件事好了。

    使劲给他加担子,让他没功夫去想失恋的事情。

    事业,是男人最好的疗伤药。

    “杂交兔的实验搞得怎么样了?”

    面对宋芝猝不及防的发问,周健赶紧从个人的悲伤情绪抽离出来,“第一批的杂交兔已经成功出栏,出肉量不比娘你带回来的肉兔低,兔毛相比肉兔要粗硬很多,但和野兔比起来,还是要差上一些,不过我感觉,应该能达到娘你要求的程度。”

    宋芝点点头表示肯定,“在咱们进京之前,把杂交兔这一块安排好,和你铁牛叔说一下,这种杂交的模式不能停,直到培育出来的兔子,出肉量和皮毛硬度都稳定了为止。”

    宋芝最开始带回来的兔子,是现代最常见的肉兔,出肉率高,但是毛短、软、细,拿来做毛笔不太合适。

    最多少量混在羊毫、狼毫里,增加弹性,或者制作低档毛笔,卖给初学者。

    而宋芝所知的传统紫毫笔,用料极为讲究,取自特定野山兔的项背之毫,尤其是秋天、华国宣城一带的野兔毛被认为是极品。据说几百张兔皮,才能凑够一钱的紫毫原料,每张兔皮上,只取那么几根紫毛。

    成语“明察秋毫”就是由此得来。

    宋芝想要做毛笔生意,自然是想到过这一点。因此,刚开始有了建养殖场的想法,她就拜托周铁牛帮她留意野兔,不管是他自己抓的,还是市场上卖的,统统给她收回来。

    肉兔肉多但毛软,野兔毛硬但肉质粗糙。

    所以宋芝就想到了杂交,目前看来,杂交出的第一批兔子,兔毛距离做上品紫毫还是有一定差距,但做普通毛笔应该不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