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知闲听见那两个仆妇议论后的第三天,沈怀义家来了一个她以前从未见过的女人。
女人约莫四十岁上下,穿一身半旧不新的褐色衣裙,头发梳得整齐,手腕上戴着一只成色普通的银镯,进门以后先跟门房说了几句话,随后便被直接领去了正房。她看起来不像亲戚,也不像平时上门谈生意的商户,手里没有带货样或者账本,身后却跟着一个十六七岁的年轻男子,男子背着包袱,腰间还挂着几块木牌。
沈知闲只看了一眼,便没有继续盯着。
她正在廊下跟女先生练字,贸然表现出兴趣没有任何好处,只是等那女人从院中经过的时候,她仍然下意识记住了对方的脸、衣着和走路的方向。
来到沈怀义家十来日以后,她已经基本摸清这里的生活规律。崔氏待她依旧不坏,每日吃饭有她一份,冬衣也让人改了尺寸,甚至因为她识字快,前几日还夸过一句“这孩子读书倒省心”;沈怀义平日很少管她,偶尔见到会问一句缺不缺东西,铺子那边也按照之前的约定送过一次账来,从账面上看经营确实比周氏病重时好了不少。
如果只看这些,沈知闲现在的处境甚至称得上安稳。
可她并没有因此忘记那两个仆妇说过的话。
一个八岁的孤女可以暂住在伯父家,却很难让别人毫无条件地承担十年的衣食、教养和婚嫁,更何况她名下还有田、有铺子、有院子,这些东西让“养她”这件事天然比单纯多添一双筷子复杂得多。只要她还住在这里,沈家的财产就必须有人代管,而只要代管持续足够长的时间,账目、收益、支出以及最终归属迟早都会成为新的问题。
所以沈知闲这几天没有再问铺子,也没有追着沈三公讨契书,只是按照原来的计划观察。
钱。
身份。
去处。
在这三件事没有任何一件能够自己解决以前,提前翻脸没有意义。
女先生让她把刚写的一页字重新抄一遍,沈知闲应了一声,低头继续写。等上午的课结束,她回自己屋里放东西,经过正房侧面的回廊时,恰好听见里面有人说话。
她原本没有准备偷听。
可那个陌生女人的声音很有辨识度,说话又快又利落,隔着一扇窗也能听得清楚。
“八岁其实正好,再大两年就不好教规矩了。识字会算更是难得,这种孩子普通人家未必用得上,可真送到大户人家,做个内院使唤的丫头,或者跟着管事学几年,将来都比在这里养着强。”
沈知闲脚步停了下来。
只停了一瞬。
随后她没有继续往前,而是转身走到廊柱旁,像是在整理怀里的纸。
屋里另一个声音是沈三公:“我们沈家的孩子,又不是活不起,送去给人做奴婢,说出去好听?”
陌生女人笑道:“三公说得也是,可我做这一行这么多年,见过的事情比谁都多。给人做奴婢当然不好听,可也得看进什么门。寻常小门小户买个丫头,无非烧火洗衣,做得不好还挨打;真要进了官宦或者大户人家的内院,吃穿不缺,学的是规矩,见的也是世面,遇上好主家,将来年纪到了还能放出去嫁人。您真把她留在族里,谁家养?养到十五六岁以后,嫁妆谁出?她阿耶那些田和铺子又由谁一直替她看着?这些事情现在不说,过几年照样要说。”
屋里安静了一阵。
沈知闲低头看着手里的纸,心里却已经明白了这个女人的身份。
人牙子。
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专门替人寻找奴婢、仆役、劳力,同时也替一些家庭处置人口去向的中间人。
她以前在书里看见“人牙子”三个字的时候,脑子里最容易出现的形象往往是尖嘴猴腮、拐卖孩子、见钱眼开的恶人,可真正站在门外听见以后才发现,对方说话甚至相当有条理。她没有说“把孩子卖了换钱”,而是在谈吃穿、教养、未来婚嫁和大户人家的机会,仿佛这不是一笔人口买卖,而是在替一个失去父母的孩子安排职业路径。
如果忽略掉其中最关键的一件事——被安排的人没有决定权——整套说辞甚至称得上周全。
沈怀义的声音很快响起来:“我原本想先养着她,家里也不缺她这一口饭,只是她现在这个情况确实麻烦。她阿耶生死不明,若说死了,又没有尸首;若说活着,人已经这么久没有消息。周氏一死,家里连个能主事的人都没有,总不能真让一个孩子自己守着铺子和田。”
“所以才要早做打算。”
“可卖身契一签,她阿耶以后若回来呢?”
女人停了一下,随后说道:“那便看签什么契,也看送什么人家。死契自然麻烦,活契几年以后还能赎,若真是顾忌她阿耶回来,便不要往太远送,也别找那些来路不清的主家。你们族里有产业替她留着,将来真有人回来,再想办法赎就是。”
沈知闲听到这里,眉头微微皱了一下。
原来他们还没有决定。
这很重要。
说明今天不是通知,而是在评估。
她没有继续听太久,因为再站下去很容易被人发现,于是抱着纸回到自己的房间,关门以后坐在床边,把刚才听见的内容从头到尾重新梳理了一遍。
第一,族里已经开始认真考虑把她送出去。
第二,沈怀义至少目前没有明确坚持要卖,甚至提到了父亲可能回来这个问题。
第三,人牙子认为八岁、识字、会算账是优势,这意味着她的去向很可能不是最差的粗使劳力,而是大户人家的内院。
第四,契约可能分长期和短期,至少存在将来赎身的空间。
第五,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一旦族里真的作出决定,她本人恐怕很难阻止。
沈知闲坐了一会儿,发现自己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害怕。
可能是因为母亲已经提前跟她说过。
如果真到了没有地方去的时候,找一个能吃饭、能睡觉、不随便打人的地方,先活下来,等长大以后再想别的。
现在看来,事情正在朝那个方向发展。
她唯一需要做的,是尽量不要让自己被送进最差的地方。
想到这里,她忽然觉得有些荒谬。上辈子找工作至少还能看招聘公告、岗位职责、工资待遇和工作地点,这辈子八岁就要重新就业,不但没有五险一金,连人身自由都可能一起写进合同,职业发展路径可以说发生了相当彻底的降级。
但吐槽归吐槽。
该做的准备不能少。
她先把母亲留下的银簪从包袱里取出来。簪子不算特别值钱,却是她现在少数能够随身携带、必要时又能换钱的东西,直接放在包袱里太明显,一旦离开沈家时有人检查,很可能会被以“孩子容易弄丢”为理由代为保管。
所谓代为保管。
通常什么时候归还,就不一定了。
沈知闲找来针线,把银簪外面包了两层布,缝进冬衣下摆内侧,又把自己以前替人理账攒下的几十文分成两份,一份仍然放在包袱里,另一份藏进腰带夹层。数量不多,真遇到大事解决不了什么,可如果只是买一点吃的、请人带句话或者临时搭车,几十文和一文没有的区别很大。
接下来便是父亲留下的那些东西。
原账和货单还藏在沈家旧宅的衣箱夹层里,她现在已经无法随意回去拿,好在最重要的信息提前做过备份,纸条一直缝在冬衣内衬。沈知闲拆开看了一遍,确认字迹没有模糊,重新折好以后却没有马上缝回去。
她忽然想起父亲送回来的那只药囊。
那只药囊当时和钱袋、衣物、账册一起从山里带回来,因为被雨水泡过,周氏曾经拆开晾晒,后来便一直放在母亲的旧衣箱里。沈知闲当初检查父亲遗物时看过里面,只有几味常用药材和一些已经泡坏的纸,没有发现特别的东西,所以后来也没再理会。
可现在她突然想起来,药囊里面似乎有一处夹层。
那时候她只以为是两层布缝在一起。
如果自己真的很快要离开,这可能是最后一次重新检查父亲遗物的机会。
问题是她现在回不了旧宅。
沈知闲想了想,下午吃饭时主动找到崔氏,说自己有几件母亲留下的冬衣还在原来的院子里,天气越来越冷,想回去拿。
崔氏没有立刻答应,只问:“你一个人?”
“可以让家里的人陪我。”
这句话让崔氏明显放心许多,便叫了一个姓吴的婆子跟她一起过去,还特意交代天黑以前回来。
沈家旧宅的门已经落锁。
吴婆子拿的是沈怀义那里留的钥匙。
这一点沈知闲看在眼里,没有说什么。
门推开以后,院子里已经落了厚厚一层枣叶,十来日没人住,屋子便明显多了一股冷清气。吴婆子大概知道她刚死了母亲,也没有催,只在院里等着,让她自己进屋收拾。
沈知闲先拿了两件冬衣,随后打开母亲的旧衣箱。
藏在最下面的镯子和簪子还在。
父亲的旧账也在。
没人动过。
她没有把这些全部拿走,只取出父亲那只已经干透的药囊,装作顺手收拾旧物一样塞进衣服中间,随后又拿了母亲的一件旧外衣,这才合上箱子。
回到沈怀义家以后,她一直等到夜里所有人都安静下来,才把药囊拿出来重新检查。
药囊不大,针脚已经有些开裂,里面残留着淡淡的药味。沈知闲先把内外翻了一遍,仍然没有发现什么,直到手指沿着底部慢慢摸过去,才感觉到靠近侧边的位置有一点不自然的硬度。
不是布结。
也不像药渣。
她拿剪子小心拆开已经松动的一小段线,发现里面果然还有一层很窄的夹缝,大概原本就是为了放容易受潮的小东西,只是经过山洪以后两层布粘在了一起,所以她第一次检查时根本没有发现。
夹缝里卡着一个指甲大小的油纸包。
沈知闲的动作一下慢了下来。
纸已经被水泡得发皱,边缘甚至有些烂,她一点点把它剥开,里面露出两颗很小的种子。
种子近乎黑色。
表面没有光泽。
形状和普通牵牛花种子很像。
沈知闲坐在那里,很久没有动。
一个多月前,父亲出门时,她给了他那截近乎黑色的干藤,让他如果顺路遇见就问问当地人,最好能够带回种子或者活株。
后来山洪来了。
父亲失踪。
干藤没有回来。
短刀没有回来。
账册少了一页。
可现在,他的药囊夹层里藏着两颗黑色种子。
这至少证明了一件事。
沈怀安真的找到了什么。
沈知闲把其中一颗放在掌心看了很久,没有任何异象发生,它就是一颗安静得不能再普通的种子,既不会发光,也不会传出声音,甚至可能只是某种颜色较深的普通牵牛花。
可她不敢赌。
距离灵气复苏还有十一年多。
如果自己的记忆没有错,那么眼前这两颗不起眼的种子,很可能是她目前接触到的第一件真正与未来有关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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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有把这个发现写进木板,也没有留下新的文字记录,而是重新找了一小块油纸,把两颗种子分别包开,一颗缝进冬衣腰侧的夹层,另一颗则和父亲疑点的纸条放在不同位置。
仍然是同一个原则。
重要东西不能全部放在一起。
做完以后,她才重新躺下。
这一次,她很久没有睡着。
不是因为即将被送走。
而是因为父亲失踪以后那个始终没有答案的问题,终于多出了一条真正能够握在手里的线索。
第二日上午,那个陌生女人又来了。
这一次没有去正房等太久。
崔氏很快便让人来叫沈知闲。
她走进屋里的时候,沈怀义、沈三公和那个女人都在。女人见她进来以后,从头到脚仔细打量了一遍,目光不算恶意,却带着一种让沈知闲非常熟悉的不适感。
像在看一件东西是否符合要求。
“就是这个孩子?”
沈怀义点头。
女人走近一些,问她:“叫什么?”
“沈知闲。”
“几岁?”
“八岁。”
“识字?”
“认得一些。”
“会算账?”
“会一点。”
女人笑了:“听说可不止一点。”
沈知闲没有接话。
女人又让她伸手,看了看指甲和掌心,随后捏了捏她的胳膊,问平日有没有什么病,会不会针线,能不能自己梳头,又让她认了桌上随手写的几个字。
整个过程不过一刻钟。
沈知闲始终很配合。
因为她知道反抗这种检查没有任何意义。
她真正需要知道的是对方准备把自己送去哪里。
检查完以后,女人显然比较满意,转头对沈怀义说道:“模样端正,身体也没什么问题,识字这一项值钱。若只是寻常人家,五六贯便差不多;若等到合适的大户,八贯上下也不是不能谈。”
八贯。
沈知闲听见这个数字以后,脑子里第一反应居然是计算。
按照她之前替人理账一次十几文的收入,要挣到八贯,大概要整理几百次账。
原来自己目前的市场估值,比想象中高一些。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她便觉得实在不合时宜。
可她没有表现出来。
沈三公皱着眉问:“一定要签死契?”
“那要看买家。你们若舍不得,就提前说只寻活契,不过价钱自然低些,而且愿意接的人也少。真想找好人家,就不能什么条件都占。”
沈怀义一直没有说话。
过了一会儿,他才问:“最近有没有合适的人家?”
女人想了想:“县里暂时没有特别合适的,不过过些日子我要往利州那边送几个人,听说有几家旧勋贵和大户正在添人,其中一家要识字的小丫头,年纪也差不多。若真能进去,比留在寻常商户家强得多。”
利州。
沈知闲原本平静的神情终于有了一点变化。
这个地名让她觉得有些熟悉。
不是因为她去过。
而是因为她那堆已经残缺得不像样的小说记忆里,似乎有什么人与这个地方有关。
她一时没有想起来。
只在心里把这个地名单独记了下来。
女人又看了她一眼:“这孩子安静,也不哭闹,倒省心。”
沈知闲抬头问道:“去利州以后,是做什么?”
屋里几个人同时看向她。
女人笑了:“你还知道问这个?”
“我要去,总要知道。”
“现在还没定,只是先看看。真有合适的人家,会告诉你。”
“会挨打吗?”
女人显然被问得一愣,随后说道:“做错事情当然可能受罚,不过真是规矩的大户,不会无缘无故打死人。”
这个答案谈不上让人安心。
却至少没有骗她说绝不会挨打。
沈知闲点了点头,没有继续问。
她已经得到最重要的信息。
族里不是在讨论要不要把她送走。
而是在讨论把她送到哪里,以及值多少钱。
事情到了这一步,继续幻想沈怀义家会一直养着她已经没有意义,她真正能做的,是在剩下的时间里把能够带走的东西准备好,并尽可能判断哪个去处的生存概率更高。
那天晚上,沈知闲重新检查了一遍自己的冬衣,确认银簪、零钱、父亲留下的纸条和两颗黑色种子都藏得足够稳妥,随后又把木板上的“钱、身份、去处”看了一遍。
她拿起笔,在“去处”后面添了两个字。
“利州。”
写完以后,她盯着这个地名看了很久,脑海里那点模糊的熟悉感始终没有消失。
利州。
旧勋贵。
大户。
需要识字的小丫头。
几个零散的信息慢慢挤在一起,却还不足以拼出完整答案。
沈知闲没有强迫自己回忆,因为她早就给自己定过规矩,想不起来的事情不能硬补,模糊记忆更不能直接当成事实。
她只是把笔放下,又在旁边添了一句。
“先看,再定。”
至于自己究竟有没有资格决定,暂时不在这句话的考虑范围之内。
至少在真正被带走以前,她还可以尽量多看一点。
多知道一点。
也就多一分活下去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