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他总是饿

    眼看不知正当晌午,还是已过了晌午,就是郑爱娥以往再贪睡,都没赖床到这个地步,而且还是两人一同赖床。

    她耳廓发烫,外头的人怕都知道怎么回事了。

    推推男人,他胳膊就跟铁做的一般,锁着她的腰分都分不开,“快起了,你还有好多事做。”

    邺良已经清醒大半,娇妻在怀,他回味着昨夜种种,身心迷醉,闻言起了坏心,附在她耳边低哑道:“为夫最大的事,可不是做别的……”唇边似笑非笑。

    郑爱娥一下子就懂了,脸蛋一下子烧成了蒸熟的大虾,她没见过这么不知羞的人,在他腰间拧了一把,“住嘴。”先前还说叫他吃到,就不会那么疯那么缠她了,敢情都是骗人的。

    说话做事越来越不正经,她都不好意思复述。

    他吃痛,腰腹处抖了一下,可那柔软的触感又不禁让他回忆起,昨夜情热深处,这只手是如何抓他揪他挠他弄得满身红痕,他低沉的吼声伴着她轻盈婉转的娇声,他滚热的汗水混杂她身上的幽香,还有那种极致的滋味实在叫人回味无穷。

    他喉结快速滚动,腹部又重新燥热起来。

    难怪总说女儿是温柔乡,引得多少大丈夫沉溺其中。

    在她耳边喝气,“我们再来一次。”说着,还让她感受自己的热情,如何的激动,如何的情难自抑。

    郑爱娥在他嘴巴上拍了一下,大清早说什么虎狼之词?

    “你不累不许我累,还来?”顺便以手堵住他的唇,不准他说了。心头止不住腹诽:他在这种事情上倒积极得很,果然男人无论外头多么风光霁月,到了床上都是淫虫。

    邺良反手抓住她的手,拿到嘴边亲起来,细细密密像品尝什么美味,但只是饮鸩止渴,“累到了?”

    郑爱娥嫌他腻歪得很,手又抽不回来,由他亲着,干脆说:“你昨晚弄疼我了,我不要了,快起来,家里还有人呢,别让人家笑话。”

    他却只听到了第一句,“哪里疼?”他分明已经足够小心了,竟还是将她伤到了吗,这般想着心里急了起来,掀开被子,就要拉下中裤查看,结果猛地被人拍开。

    郑爱娥惊了,现在还是白天就动手动脚,“你干嘛?”

    “乖小娥,让我看看伤。”他性子坚韧,从不是容易放弃的人,俯下身又要拉下去。

    她却怎么都不肯,臊红着脸,简直怕了他了,“我没伤到。”其实也就只疼了最开始一下,他做事又慢又细,滋润很好的。

    这般想着,仿佛又回到了几个时辰以前,郑爱娥真的很不自在,推开他,“你不起来我起了,别碍事。”她发誓最近晚上都不要跟他睡一屋了,后半夜她有点好奇悄悄看了一眼,实物比感觉到的更吓人,模样也丑。

    简直难以相信,她到现在还跟做梦一样。

    但她要走,也不是说走就能走的。

    这不刚刚站起,就被人扑倒了,开了荤的青年跟狗一样,缠着她又亲又抱,还嗅她身上的味道。

    但他还记得正事,抑制住冲动,还尽量让自己离她远些,“小娥乖,给我看看伤。”妻子性子不知事,他怕真伤到了她却不肯说,所以看一看保险些。

    郑爱娥哪里同意?可这人关键时刻死犟,推又推不开,大有她不同意就不放开离开这方寸之地的,男人好像天生就融会贯通一件事,缠人缠得厉害。

    她实在没办法,又想他素日待自己极好,人也知进退,克制理智,不会不知轻重,然后两人该做的不该做的,通通都做了,让他看看就看看吧,反正就几息的功夫,就同意了。

    他终于如愿以偿,可等真正看到却呼吸一滞,心跳如雨点般密密麻麻鼓动,仿佛激烈地要从胸膛跳出来,急切地咽了咽口水。伤确实没伤到,但……他舔舔唇,想移开目光,眼睛却像钉在了那里。

    初尝情事,又是热气方刚的年纪,对象还是自己至爱的妻子,这种时候,他怎么可能忍得住呢?

    这一忍不住,就干了坏事。

    ……

    那正院房门紧闭,灶房送了午食过去,又送了两回水,直到傍晚那大门才被推开,两位主人从里面走了出来。

    郑爱娥捂脸,感觉自己这辈子都不想见人了。

    邺良穿上衣裳又成了正人君子,牵着她往院里走,天色微暗,天边还有万丈霞光,“我吩咐仆婢把饭食布置在那棵柏树下,今晚我们在那用饭。熏了香的,你不必怕有蚊虫。”跟妻子与过去熟悉的事物多接触,让他觉得她在慢慢渗入他的过去,他很喜欢这种感觉。

    她不想被牵,不仅不想被牵,还想离旁边这个人远远的,他重欲实在重的可怕。

    邺良自然不会由着她,手抓得紧,还与她十指相扣,但也知道自己贪了太多次,太过孟浪,将人吓住了,很诚恳地道歉:“都怪我太过了。你心里有气,打我骂我绝不会反抗,但不要拒绝我的亲近。”

    郑爱娥觉得他鬼话连篇,只会道歉,半点弥补或者反思的行为都没有,忿忿瞪了眼,骂道:“伪君子!”

    他听了不仅不生气,还笑了,夸她骂的好,骂出来心里舒坦。

    郑爱娥:“……”

    最开始的时候人还清清冷冷一个,极要面子,怎么现在脸皮这样厚。

    她说不出来,哼哼唧唧,偏过头去。

    邺良心底柔地能滴出蜜来,两人正是情浓的时候,他又想亲亲她了,可是周围还有人在,能在人前拥抱或牵手已是他最大的逾矩了。

    他想还是在屋里好,难怪小娥一直喜欢待在屋里,这样随时随地都能亲近。

    高大的柏树下,铺了宽大的席子,又垫了团蒲,放上小几摆好饭。

    新乡的热得比渠县快,但夜晚十分清爽,周围没有高大的山林阻挡,夜风直接就能送到城中。

    两人坐下的时候,夜色来临,婢女点燃周围的铜灯,照亮这一片角落。

    郑爱娥真的饿了,夹了菜一个劲地吃,邺良早早就收了筷子,见她胃口好也觉得她消耗很大,一个劲地给她夹菜,这个那个,饭碗很快就垒高起来。

    她忽地顿住,仰头看向他。

    这模样呆呆的,他一看就很喜欢,心底软得不像话,又夹了筷子过去,“多补补。”

    郑爱娥拿筷子戳碗,恶狠狠的,补补补,补什么补?哪壶不开提哪壶,

    “你闭嘴。”

    接连被刺了好多,他却一点不气,眉眼柔和,连生气都这么可爱。

    中途庸伯过来叫自家公子,他一向极有分寸,这种时候过来,多半真有重要的事说。

    邺良无奈起身,有些不舍地看向妻子,“我待会过来,若晚了你先歇息,不必等我。”

    郑爱娥巴不得呢,赶他走,“快去快去吧,别让人家等急了。”

    妻子一向很好懂,他笑笑,虽不想与她分开,但深知这两天确实缠她太紧,得适时松一松。

    “我去去就来。”

    看人消失在拐角,郑爱娥可算松了口气,终于没人盯着她吃饭,动了动肩膀,还有就是,生怕他嘴巴里突然蹦出一些过分的话。

    她脸皮没那么厚,道行没那么深,总是招架不住的。

    干饭干饭,继续干饭!

    席间要上酒水,春爻取了回来,发现主君不知去哪里了,四下扫扫,见真的没人才偷偷摸摸跑到郑爱娥旁边,像做贼一样,“夫人我来了。”

    郑爱娥顿时欣喜,抱过酒器就给自己满上一杯,“春爻你喝不喝?”臭小子不在,她可以多喝一点。

    春爻摇头,她不爱这些。

    她见郑爱娥一杯接一杯,不带停歇,忙去阻拦,“你少饮些,明儿起来要头……”疼字还会脱口,春爻忽然顿住,疑惑起来。

    夫人脖子上怎么有那么多红团?密密麻麻的,铺满了整个脖子,委实骇人。春爻左右四顾,角落里还点着熏香,奇怪这新乡的蚊虫这般毒辣?竟逮着细皮嫩肉的姑娘使劲咬。

    还不待她询问,忽闻一阵细微整齐的脚步声,春爻头皮一紧,摸进夜色溜了,要是叫主君看到她离夫人太近,又要挨白眼了。

    春爻走了,郑爱娥才发现身边没人了,酒意上头,她抱着酒器打量周围,人跑去哪儿?

    她饮得又急又多,酒水的后劲一下子就上来了,脑袋晕乎乎的,找不到人就不找了,但还想继续喝,嘿嘿笑着,又给自己满上。

    趁臭小子没回来,她要将这一罐子通通喝光!

    然后倏地,她怀里一空,酒器不见了。

    紧接着旁边坐了个人,他随手将酒器搁置在右手边,“我不过走了一刻,夫人就喝成这样了?”这小酒鬼,方才还信誓旦旦说只饮一杯。

    天有点黑,头有点晕,郑爱娥有点看不清是谁,面凑到他面前看,哦原来是他……啊!竟然是他!

    她突然就清醒了,舔舔嘴巴,“夫君回来了啊,我没喝多少,这是最后一杯……”手指小心翼翼摸向杯盏,她生出一丝隐秘的喜意,快拿到了快拿到了。

    然后就被人一把夺走,还当着她面一饮而尽。

    她瘪着嘴,高兴不出来了。

    邺良刮了下她的鼻尖,轻笑一声:“叫你贪嘴。”

    郑爱娥拍开他的手,又被反手握住,“这么想喝?”

    这是有机会?她眼前一亮,忙不迭点头。

    他却是一笑,俯身含住她的唇。

    “为夫喂你。”

    唇瓣被啃咬摩挲,郑爱娥双目瞪圆,捶他的肩膀,谁要你嘴巴里的啊!

    第112章 回罗兹

    庸伯今天有些苦恼,家祭已经结束,原本他们明日就要启程回罗兹,结果底下某个管事病倒了,恰巧收拾东西的消息卡在他那儿,没传达下去。

    其实至多迟一两日而已,倒没什么大乱子,但公子是个精细的人,只看结果不问过程,尤其讨厌底下人连小事都做不好。

    说来这事也是他没有督促到位,庸伯有些怕的,公子自独当一面之后性子越发冷了。但事已至此,总不能临到出发了,才跟公子说家当还没收拾好。

    听说邺良在前院办公,他硬着头皮去。

    “明日走不成了?”邺良正提笔写什么东西,头也不抬,可就是这样,愈发叫庸伯心惊胆颤。

    他苦巴巴的,正要应是,垂头丧气等着挨训。

    “走不成那就晚几天,也不至于现在就打起来。”邺良落下笔,眉梢春意未退,一派平静温和的模样,还反过来安慰庸伯,“几日的功夫也坏不了什么事。”

    庸伯张大了嘴巴,公子什么时候这么好说话了?

    邺良指腹落在丝帛上,唇角带笑,细细摩挲着,忽地又想起一事,抬起头说:“至于哪位管事,你寻个大夫再给人看看,拨些钱和滋补的下去,总归是为我邺氏做事的。”

    庸伯嘴巴合都合不上,乖乖,这变化也忒大了吧。耽搁进度,竟没遭怪罪……?公子的脾气什么时候这般好了?好的他都觉得自己在做梦。

    邺良见他还待着不走,心念一起,“对了,趁还有些时间,多采买些新乡的玩意,等回了罗兹就看不到了。”他含笑摇摇头,“夫人难得出来一趟。”

    那边午后,夫人说要尝尝米酒,这酒纯度不高,但春爻还是只取了一碗来,绕过走廊,路上人跟她打招呼,她偏头应声,走过拐角的时候,结果撞到个人,米酒洒了一地,那人身上也沾了不少。

    春爻看清那人是谁,吓得如堕冰窟,跪倒在地。完了完了,主君本来就看她不顺眼,现在不会寻着由头把她打发出去吧?

    邺良看着袖子上一片湿痕,眉头紧皱,“什么东西?”这婢女属实毛燥,老是冲撞主君。

    春爻战战兢兢说:“是夫人要、要的米酒。”

    他神色一缓,微勾唇,原来是小酒鬼酒瘾犯了,视线落在袖间也没那么嫌恶了,“你起来。”

    春爻本以为会被赶出去,想抬出夫人求情,没想到听到这话,一时怔愣。

    就……这么被宽恕了?

    邺良拂了拂衣袖,米酒少饮不伤身,妻子喝些也不碍事,吩咐:“你再去取两盏送来。”正好他们夫妻小酌一杯。

    “……是。”

    待走出好一段距离,春爻都仿佛还在梦中,撞见庸伯,又有相同的境遇,两人一顿好说。

    庸伯唤她先去取酒,想了半天,摇摇头。

    这开了荤的男人,真是看啥都春暖花开。

    ……

    邺良甫一进屋,就跟郑爱娥告状:“你那婢女浇了我一身酒。”

    她半靠在榻上,闻声坐起,“啊?那我的酒岂不是没了?”

    他脸上有些怨怼,走近过来,“夫人难不成只关心你的酒,不关心我有没有被冲撞,衣裳干不干净了?”

    郑爱娥看他又来了,在心底无奈叹一声,说:“自然不是。夫君好好在我面前,我看你并未生气。”感觉自己在哄无理取闹的妃子,咋男人也这么作。

    他在她唇边啄吻,笑了笑,“你这样在意我,我很欢喜。”跟她待的越久,说的话越直白,到外面反而不一样。

    郑爱娥由他亲由他抱,这事翻篇就成,她关心的是另一件事:“我们何时启程?”在新乡这几天只有一个喂不饱的男人,见到她就贴过来黏着,推不开赶不走,热情似火,她哪里招架地住?

    等回到家,臭小子忙起来,且不说没时间这样胡闹,就是她还有大父大母伯伯婶婶小娟在,到时候这里避一避,那里躲一躲,总好过一直留在这里,被狗男人翻来覆去折腾。

    说真的,郑爱娥这几天照镜子都觉得自己的脸色越来越白,活像被狐狸精吸了精气的书生,真的很担心再这么下去,自己会不会精血亏虚而亡?

    什么只有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田。假话!假话!!

    邺良拨弄着她一缕发丝,哼笑:“想回去了?”他也盼着回去,他们还没有在那边屋里试过,“只是底下出了些事,咱们要晚几日。”指腹隔着衣裳,在她腰侧摩挲。

    郑爱娥没好气拍掉他的手,“说话就说话,别动手动脚。”

    兴许是知道最近闹她太狠了,他收回手,转而去拂弄她的额发,转移自己的注意,“我叫人下去准备了些土产。你可有什么特别想要的?”

    “我最想分房睡,你总说最后一回,但最后一回后面还有最后一回。”郑爱娥想,臭小子穿上裤子的时候还好,脱下裤子那是鬼话连篇,没一句真。

    他握住妻子的手,面对自己出尔反尔的可耻行径,脸不红心也不跳,“这个不能依你,我们是夫妻,理所当然就该睡在一块。”

    “又骗我,我可是知道的,大富大贵的人家,夫妻都有各自的院子。”

    他反驳得理直气壮:“如宾客般只有敬与畏的夫妻,如何能比得上真心相爱的我们?”又苦口婆心,给妻子说:“像我们这般灵魂相契又生死患难,世上再也没有第二对,你凭何要与外人比?”

    郑爱娥:“……”她都不好意思说了。

    没脸没皮的,辩不过他。

    恰逢中途有人把邺良叫走,她才初初松了口气。

    实在是怕了他,郑爱娥发现自己不能一直闲在屋里,这样很容易被抓住,她不同意,但人家手段多得很,装可怜什么的,无所不用其极,斗不过就要被这样那样,吃干抹净。

    想到近来的遭遇,她打了个颤。

    左思右想,她不是会点医术吗?剩下几天,干脆从新乡采购些药材回去,寻摸好,就是日后打仗也可能会用到。

    但郑爱娥双手捂脸,放从前她怎么都想不到,自己难得勤快,竟然是为了躲避一个如饥似渴的男人。

    ……

    只是,想到了白天怎么溜之大吉,那晚上呢?晚上同处一榻,总是躲不过去的。

    室内灯火昏黄,窗外时不时响几声虫鸣。

    郑爱娥现在就面临这个问题,她早早上榻,躺着却怎么都睡不着。臭小子洗浴去了,一会儿见回来。

    不能分床睡,身边还有个重欲的男人,自己好像等待被品尝的食物一样,她小脸蛋红润,虽说那种事做下来,她也很受用,但到底纵欲伤身,还是应该多多节制吧?

    一定要和他好好说说。天天这样那样,饿死鬼都没那么贪的!

    还有就是,她有时候真的很没有定力……

    忽地,听到一道声音,她身子猛地一抖,抬头看去,却什么都没有。兴许是鸟儿在外头不小心撞到了。

    舒了口气,她都有些草木皆兵了。

    郑爱娥又窝回了被子里,被面是锦做的,上面绣着双鸟栖合欢,色彩明丽,寓意也好,这还是她叫人新换的。原先绣的是百子千孙图,密密麻麻的人身,她觉得天天睡这样的被子瘆人,就撤了。

    脚步声由远及近,轻巧细微,她一听精神就紧绷起来,邺良走路总是没什么声。

    很快,响起门被推开的声音,紧接着又被合上,脚步声越来越大,朝着自己而来。

    真到了这个时候,郑爱娥心跳砰砰砰,啥都不记得了,赶紧把眼睛紧紧闭上,努力装睡。

    被褥一角被掀开,旋即旁边的位置一重,他的味道清新干净,却十分霸道,从身后席卷而来。

    邺良着单薄的长衫,侧躺着,见妻子背对着自己,浑身绷得像块石头,笑了一声,明知故问:“睡了吗?”

    郑爱娥一动不动,默念:睡了睡了睡了,别勾引我别勾引我。

    他故意搭了手,俯身过来,“夫人睡得这般早,也不多看看我。”呼出的热气喷洒在她耳边,一下子就熏红了她的耳根。

    这反应有趣得紧,他装作不知,手圈住妻子纤细的腰肢,揉捏按抚着,时轻时重,惹得她腹部抽动,一下又一下,可邺良看过去,她仍在装睡。

    他兴味盎然,一边注视着妻子的神情,一边作怪将手贴着衣角滑进去,像蚂蚁一般,一寸一寸往上爬,感受她细腻的肌肤,颤动的肌肉。

    郑爱娥对此一无所知,她又痒又害怕,这小子到底想干嘛?总不至于,总不至于看她睡着了,还要、还要做那种事情吧!

    她不敢认同,又怕他真的想那样,登时不敢再睡下去了,猛地睁开眼睛按住他的手,眸中烧了火星子,放出的话音却是软的:“你干嘛。”

    邺良单手撑着下巴看她动人的情态,实在爱得紧,“夫人觉得呢?”在绵密揉了揉,眸底晦涩渐深。他十七以前,从未觉得成婚是这样动人的美事。

    郑爱娥羞耻至极,将他的手抽出来打了一顿,“你真是脸都不要了。”

    手背被抽得疼,可她这样,他只会觉得可爱,笑了又笑,搂着人:“什么都看过吃过做过了,夫人羞什么?你若觉得吃亏,大可对为夫也做一遍。”叼住她的耳朵,坏心地重复:“为夫乐意之至。”

    郑爱娥受不了他,大淫虫!

    “你一天天的倒精神得很,我却受不住。不想分房睡,就离我远点。”说着使了力气推他,一道菜天天吃顿顿吃,他不腻她还受不了了。

    但很遗憾,没推开。

    他总是这样,算准了她舍不得动手,就死命抱着搂着她,她再拒绝都没法子,实在可恶得很!

    他还承认了,笑若春风:“对,我就是看夫人中意我,舍不得伤我故意的。”妻子对他本就寡情少爱,若他还不紧着些,她就真能抛下他。

    经历那些事情,又遇到了她,他才明白世上并不是所有好事都会落到他身上,并不是所有人都会敬他喜他爱他。

    他一定要用尽全力去争去抢,才能永远留着好运和爱人。

    郑爱娥没辙了,闭上眼睛抗议,“你想怎么就怎么吧。”大不了又被翻来覆去一遍。

    邺良却是笑着,吻了吻妻子光洁的下巴,小娥下巴尖尖那里有一颗很小很小的痣。

    将她圈在怀里,贴着她的脸蛋道:“睡吧。”

    他对她的占有欲确实大的惊人,有时候连他自己都有些难以置信,但她若真的不愿,又怎么舍得强迫她呢?

    嗯?郑爱娥睁眼,狐疑地打量他,就……这么轻易妥协了?

    他莞尔,“睡吧,你明早不是还有事?”贴了贴她的唇,这是不带任何情~欲的一吻。

    ……

    自从臭小子那天正常了,郑爱娥就没那么赶着回去,她发现新乡挺好的,物产富饶,风景优美,比罗兹、平城都还要好数倍。

    尤其春天是新乡最美的时节,碧水蓝天,春花烂漫,美不胜收。

    这天两人踏青回来,明日却要启程,此时距离入夏还有二十来天。

    这样美丽的地方,这样宁静祥和的邺府,还有明亮的回廊,檐下飘荡的风铃,都让郑爱娥留恋,舍不得离开。

    邺良心疼她,也欣喜她如此爱着他的家乡,但他们必须要走了,有事情拖不得了。

    握着她的手,“有机会我们还会回来的。”如果可以,他一定会再回来的。

    郑爱娥看着他,“以后天下安定了,我们就回到这里生活吗?”

    邺良垂眸,不知在想什么,又抬头笑问:“你更喜欢渠县,还是更喜欢新乡?”

    郑爱娥挠头,等一切尘埃落定,大父大母肯定想回渠县,虽说没了官职,可饮食习惯、风土人情都习惯了,亲戚朋友也在那里,一辈子经营的心血也在那里。

    她舍不得大父大母,还有她认识的一些朋友。

    可是她家丈夫显然更他喜欢的家乡,他家里一个人都没有了,难道还要他离开故土生活吗?

    郑爱娥觉得有点难办啊。

    邺良逗她,“夫人到底选哪个?”古人云父母在,不远游,可父母不在,亲族不在,那么他去哪里都可以,只要是有她的地方。

    郑爱娥犹豫了一下,还是认真说:“新乡。”她已经组建了新的家,也不是不能离开大父大母,如果想的话,那就回渠县回勤些,或者将二老接过来,怎么都是办法的。

    他一怔,望着她眸子里的坚定,感觉心都被烫了下。

    次日黎明,去往罗兹的马车便启程了。

    官道也不全是坦途,马车晃荡,什么事都不好做,索性车厢够大,郑爱娥干脆躺着睡觉了,她睡眠好,不一会儿就启程了。

    邺良书也不看了,见她还梳着发髻,干脆给拆了,那么沉梳的又紧,不然她起来头皮又该痛了。

    妻子的枕头被推到角落,他干脆让她枕着自己的腿睡,以手做梳子,一下又一下轻轻按揉她的头皮,梳顺每一缕发丝。

    头回做这样的事,有些耗费时间,但他半点不觉得麻烦。

    这段时间吃得好睡得香,郑爱娥的脸稍微丰盈了些,现在睡着恬静又乖巧,他忍不住咬了下她圆润的鼻尖。

    他的小娥啊。

    ……

    又过了数日,终于回到罗兹,回之前还不舍得新乡,回之后郑爱娥又很开心,飞一般地跑回去看望大父大母。

    邺良也有事在身,被稷王叫去谈话。

    将从新乡带回的土产分给众人,又叫人往行宫送了些,郑爱娥才坐下说话,一家人围着她,尤其是两个小的,叽叽喳喳问个不停。

    她一手捏捏一个小脸蛋,哈哈笑着:“你们要是喜欢,以后带你们去就是。”

    两个小萝卜头欢欢喜喜地跳了起来。

    覃氏看孙女平安回来,也是笑着,但笑着笑着,发觉孙女有哪里不对劲,细细端详着。

    似乎成熟了些,她想,或许是孩子长大了?

    郑爱娥一无所觉,搂着她的胳膊撒娇,说这段时间很想念大母云云,喜得覃氏一下子就把疑惑抛到九霄云外了,忙搂着亲香。

    陶氏盯着侄女的身影,却狐疑地皱起眉。怎么感觉……小娥出去一趟回来,身段更好,样貌更明艳了?

    这边和家人团聚完,郑爱娥就回了主院,她一屁股坐在榻上,连日赶路虽说她睡得多,可也是舟车劳顿累得慌。

    晚上邺良有应酬不回来吃饭,她草草用完晚饭,洗漱一番,就钻进了自己的窝,浑身都舒坦了。

    可真要睡,又睡不着了。

    李老三和臭小子说啥啊?怎么大半夜了,还扣着人不让回。

    第113章 无外心

    行宫,某处僻静的宫室,两人对坐着。

    李粟跟高门显贵的公子哥不同,他出身不好,被寡母好不容易拉扯大,学问不深,只勉勉强强认得几个大字。

    但他有些运气在身上,平城生乱的时候,他被鄢国大将骆益的军队抓去做了壮丁,立了些功,然后在拼杀之时,又侥幸救下一个老丈,得知他家中还有老小,就放人走了。

    老丈眼泪汪汪说,以后结草衔环报答他的恩情,他当然也没在意。

    然后平定了平城的乱事,安顿好老母兄弟妻儿,他就跟着骆益回临丹述职表功了,但事情有点不妙,他以为他们立了功,可骆益却莫名其妙被关进牢狱,鄢王还要砍他的头。

    他心说完了,干了那么久的活都白干了,连忙借机逃出营队,免得被清算,在临丹躲躲藏藏几天,没看到有人搜捕他,然后他放心回平城了,果然还是老老实实种地更实在。

    然后就在那个时候,遇到了那个老丈,原来他是本朝的御史,还说要报答他的恩情,当然就跟他回家了,心想就算没功劳,但吃饱一顿也不白来。

    他万事不管,每天吃吃喝喝,某天夜里听到鄢王翘辫子的消息,吓了一跳,正准备跑路,结果这个老丈突然冒出来,说骆益逃了,问他想不想接管他的军队……

    真是无稽之谈,你一个干御史的,怎么帮他拿兵权?放在现在他都觉得玄乎,可他就是这么掌控了骆益的军队,还靠着它称了王。

    当然这些都是前话。

    李粟道:“邺大人旅途劳顿,李某本不该在这个时候请你来的。但是底下兄弟催得紧,要我给个答复,没办法了这才出此下策。”又取了酒樽满上一只,“李某无礼了,给邺大人赔罪。”

    他来罗兹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了和卫国势力联盟。

    李粟自认不是很贪心的人,他称王并不主要为了权势,更多是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体验一下感觉就行了,他还是打算回老家做土地主的。但就因为这个事,他被赵国那边针对了,对方绝了他的粮道,又威胁临丹不准接济他,然后还时不时派军队攻打他,尤其是那个赵轫,简直如疯狗一般,逮着他咬!

    听说卫国和赵国也不是很和睦,那只疯狗还把卫国的王族屠戮殆尽,他就来了,乞求同盟灭赵。

    邺良听了他那番陈述,也取了酒水回敬,“不妨事。反倒是邺某耽搁久了。”

    李粟在外闯荡多年,见过不少王公贵族,但多的是一些酒囊饭袋,欺男霸女之徒,少有像邺良这样钟灵毓秀的人物,他实在欣赏至极。

    席间两人又说了好些话,李粟才将话题绕回原点,问他的意思。

    俗话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邺良也有意除掉赵国,“自无不可。”

    李粟大喜过望,“善!”

    接下来上酒上菜,说说笑笑,各自都有意识拉进彼此的关系。

    但李粟尤觉不够,这会让同盟的关系不够稳固,开始扯关系,你别说,有的人本来联系不大,但扯着扯着就亲近了。

    何况,他们之间本身就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纽带。

    李粟说:“干娘坐了数日马车,这一路颠簸想必身体亏损。我这有一笾上好的鹿胶,到时候送去。”他本来想唤邺良的名字,结果在这个语境下他得叫干爹,这青年年纪几乎小他一半,如何叫的出口?

    一笾鹿胶就是两斤多点,但此物贵重又极为难得,放在从前属于天子专供,旁人不得肖想。

    鹿胶温补阳气,可以改善虚寒怕冷,阴阳双补,对女子极好,邺良府库都没有的,很是心动。

    他也不推辞,施了一礼:“那就有劳了。”

    李粟哈哈笑,说没什么都是自家人,改日还会跟亲娘上门拜访。

    两人用完晚饭,说起后续的布置,大致有了雏形,天色实在很晚了,李粟亲自将人送到门口。

    “具体之处,改日再找邺大人细谈。”

    邺良颔首,与他作别。

    月光下,李粟看他的车架遥遥远去,目露留恋。

    这邺大人温文尔雅、卓尔不凡,就好比如松如柏的庭下君子,叫他即欣赏又喜欢,每每谈话都觉得是一件幸事。

    李粟负手返回,内心窃喜,不管怎么说这样的贵族公子,也算他的亲戚了。

    ……

    邺良回到家中,已至亥时,正院的灯全都灭了。

    寂静无声,整座府邸都在夜色中沉睡。

    值夜的仆役半梦半醒,头一点一点的,忽地眼睛晃了下看到个人,瞬间清醒了,忙张口请罪。

    邺良抬手压下,小声道:“别惊着夫人。”又点了点他,“上值仔细些。”

    仆役忙不迭应下,邺良没再理会,脚步轻微向院内走去,周围只有细碎的虫鸣,夹杂几声蝉叫,快入夏了。

    他先去了偏室,将自己打理整齐,才带着一身水汽推开正屋的门,屋里窗户半掩,漏了一截月光进来,他可以清晰地看见妻子侧躺在榻上,呼吸起伏平稳。

    再放轻脚步走了过去,他不欲打搅她沉睡,掀开被褥躺了进去,自他们夫妻同房以来,他睡的位置从来都在外边。

    还有一事,以前妻子说谁上床晚谁吹灯,但自从他来了以后,似乎就变成了她吹灯的仆人。

    倒不是不愿,就是觉得好笑。

    邺良神情温和,正陷在过去的回忆里,忽地一道温热的触感摸了过来,别过头看去,沉睡的妻子不知何时醒了,小脸隐在暗色当中,只能看清脸部秀丽的轮廓。

    他心头一软,握住她的手,“吵醒你了吗?”

    这么晚才回来,郑爱娥准备兴师问罪来着,听到这话倒怪不出口了,侧身挪过来,跟他挤一个枕头,“没有,我一直没睡。”臭小子睡得枕头总跟她不一样,在渠县睡木头枕,来了罗兹就睡玉枕头,看起来是越睡越好了,可是她枕着硬邦邦的,很不舒服,还是她的软枕好。

    两人的头挨得很近,几乎贴在一起。

    鼻端是妻子身上的馨香,邺良眉眼软乎到了极点,他侧过身,抬手摩挲她的手臂,软肉细嫩绵密,嗓音从未有过的柔,“是在等我吗?”

    郑爱娥蹭了蹭他笔挺的鼻子,“嗯。”

    他莞尔,下意识亲亲她的唇,“下回不用等了,耽搁你睡觉总是不好的。”内心却无比受用,将她搂到怀里揉了揉。

    这小女子,每每都能叫他更爱几分。

    郑爱娥嵌在他的怀抱里,双手勒住他的腰,“可身边少了个人,就会睡不着。”尤其是她午后还睡了小会,晚上就更清醒了。

    邺良觉得妻子今晚乖得不像话,嘴巴像裹了蜜糖一般甜,叫他爱欲止不住翻涌,“那我们做些别的事吧?”

    “……不要。”她改口道,“我突然困了。”

    “真的?”

    “当然。”他哼笑,凑过来啄她的唇,“那让为夫看看你真困还是假困。”

    被褥拉过头顶,牢牢将两人盖住。

    “你要干什么?”

    “你说干什么。”

    唇齿间碾出一声濡湿黏稠的轻响,呼吸声越来越重,心跳鼓动似要冲出胸膛,停歇了片刻,鸳鸯戏水的被褥里又溅出细密、带喘的杂音,舌尖分离勾缠,双方气息越来越乱,可却舍不得分开,亲吻的声音急切,像在索取,又像在吞咽彼此的灵魂。

    被褥隆起一团混沌的形状,绸面泛起细浪,褶子接着另一道,像被夜风吹起,又像无风自动,时而规律时而杂乱无章。

    雷雨声中,一只雪白细腻的脚探出被沿,脚趾猛地一下蜷紧,向下紧紧扣住,须臾,又被另一只脚勾回帐内。

    凌乱的风裹着濡湿的喘息,将两人推向更滚烫的夜。

    ……

    次日,日光大亮。

    昨夜闹得太晚,郑爱娥被推起来的时候,还迷迷瞪瞪睁不开眼睛。

    她又困又累,浑身还软塌塌的,没力气更衣洗漱,但自有人乐得帮她。

    邺良为她穿上中衣中裤,他这些活还是能轻松上手的,在他看来,妻子和他之间,似乎除了那层薄薄的小衣,穿衣多少、穿衣方式都无有不同,这倒很是方便。

    两人面对面坐着,郑爱娥倚在他身上补觉,邺良看不见底下,摸黑为她系系带,哄着:“先起了用些饭食,等会儿稷王要派人送些东西来,你也好出面收着。等过了午时正好又能睡午觉了。”

    “好困,起不来。”

    他亲亲她的额头,“待会再睡,到时候我陪你。”

    郑爱娥气得捶他,却没什么力道,“还要陪我?我可以不敢让你陪。”跟吃人不吐骨头的妖精似的,受不住受不住。

    他失笑,一旦开始,他确实控制不住越来越贪。

    这话说下来,郑爱娥都清醒了,绝对是他的诡计,撇嘴推了他一把,“让开别挡路,我起了。”

    邺良被推到半边,眼一垂,默默让开,一副很好摆弄的温顺绵羊。

    郑爱娥刚下地就站不稳了,双腿软得跟面条似的,要倒下去。

    他手疾眼快将人搂到怀里,“你慢些,别着急。”手覆在她腰上,很熟练地按揉起来,手法顺畅,力道不轻不重,正正好。

    她这才舒服过来,坐他怀里根本不想动,干脆揽着他脖子靠着了。

    妻子如兰的气息喷洒在颈侧,他喉结滚动,难免又想到了昨夜,指腹挪动,在她柔软的腹部轻揉,眸色渐深,他留了好些给她。

    他也不小了,他们时候有个孩子呢?

    哑着声:“那鹿胶大补之物,到时候你我都用些吧。”据说助孕效果显著,可以试试。

    郑爱娥不明所以,应了下来。

    ……

    收到礼物,自然要回礼。而且世上有牛胶、驴胶,只有这鹿胶最为名贵,权贵都不一定得到,可见一斑。

    郑爱娥在府库里翻翻找找,理了一下,就带着人往行宫去。正好去看小娟,她走那么久了,还能见个面。

    这行宫她都跑熟了,门口的守卫见是她,不用禀报就匆匆放行。

    “邺夫人请。”

    哪知走到半路,碰到新儿子,人家喜气洋洋地跟她打招呼,郑爱娥停下来,都不知道唤什么,“……老三?”

    李粟毫无心理负担应了,笑容满面:“干娘这是要去找我娘?”

    “……对。”

    李粟正愁没机会拉进关系呢,登时道:“我给您带路。”

    郑爱娥来了千八百遍哪里不知道地方,可对方显然有别的心思,就跟着他走了,然后一路上说了不少话,她觉得小娟这三儿子挺有趣的,当王了半点架子没有。

    忽地,看到前边庭下立着一个姣好明丽的女子,“那是谁?”从没见过,也不是李家三个里头谁的妻子。

    李粟笑道:“干娘有所不知,这是我的如夫人,幼姬。”其实是那御史的小女儿,自那晚之后,他们没多久就约定联姻。

    原来是小老婆。

    旁人的事碍不到她,可郑爱娥有点好奇,“你夫人不在意吗?”

    倒是李粟诧异:“男子纳妾不过常事,她绝非那等妒妇,岂会介怀?”

    郑爱娥:“……”张了张嘴,又闭上。

    算了,现在的夫妻关系和她认知里的又不一样。

    跳过这个话题,“我们走吧。”

    李粟却叫了幼姬来给她请安,也算见过人了,郑爱娥挠挠头,又荣获一声‘干娘’。

    虽然有些尴尬,但人家跟她无冤无仇,还比她小,郑爱娥想学电视剧里塞点首饰给她当见面礼,但想到给李粟的正室夫人好像都没有过,遂作罢。

    之后队伍又得到扩大,幼姬说要跟王太后请安,跟郑爱娥一道进去。

    她沉叹,她一个外人都觉得累,别说李粟的正妻了。

    想来想去,还是她的小狗比较乖。

    第114章 腿毛

    王秀娟听到小娥来了,欢天喜地跑出来接她,结果还看到其他人,她顿住脚步,又恢复了沉稳。

    轻抚衣袖,肃声道:“你来做什么?”

    幼姬徐徐行礼,“妾来给殿下请安,愿殿下千秋。”

    郑爱娥站到王秀娟旁边,颇为新奇地看她,小娟在外面看起来好威严。

    王秀娟不耐烦管儿子的莺莺燕燕,“起来吧,我这边没什么事,你回去吧。”

    幼姬咬唇,“妾粗通药理,听闻殿下今日食欲不振,不如让妾侍奉左右?”

    小娥回来,王秀娟病就好了,当即撵她走,话说得不客气:“王后更不舒坦,你去侍奉她吧。”

    幼姬吃了闭门羹,但无计可施,只能退下了。

    郑爱娥四下扫了圈,小娟这里好多人伺候啊。

    王秀娟一看就知她的意思,摆了摆手,旋即宫人退出殿外。

    两人拉着手走近殿内,郑爱娥小声说:“你家关系好复杂。”

    王秀娟:“可不是嘛,老三找回来的。”儿子多开枝散叶她没意见,但这些人老喜欢往她这跑,还不是想讨好她,好把王后挤下去,“我可烦了。”

    老三媳妇虽和她关系没多好,但也是明媒正娶的糟糠妻,还为她家添了儿孙,哪能干这种不厚道的事。

    “老三媳妇都跑我这儿哭过几回了。”

    王秀娟转而感慨:“还是你家安生。”郑家一家老小都好,没有歪心思,小娥和她夫婿也好,历经磨难,对彼此仍然一心一意。

    郑爱娥:“可你家老三跟我说他媳妇一点不介意。”

    王秀娟翻个白眼:“你信做甚?他骗鬼呢。”男人花心又好面子,还总爱在外标榜家庭和谐,能平衡妻妾关系。

    “小娥你看着吧,他再这么宠小的,主次不分,仔细哪一天船就翻了。”

    又跟她说,“把你家那个也看牢点,外头莺莺燕燕多得很。”

    郑爱娥撇撇嘴,“外头诱惑那么多,怎么不是他把我看牢点?”

    王秀娟挑挑眉,和她开玩笑:“怎么,有想法?”

    郑爱娥当然没想法,她一个都吃不消了,再来一个,她得装六个肾,但殿内只有两个人,她肆无忌惮开火车:“就许他们男子三妻四妾,我们女子不能花花绿绿?”

    王秀娟不能再赞同了,“可惜我当王太后了,被那么多人盯着,不然我肯定再找一个刚及冠的汉子。”其实主要怕伤到她儿子,哎哟!到时候人还不知怎么叫呢?

    古今中外,还没听过王太后二嫁的。

    索性她老婆子不贪,有荣华富贵权利就够了。

    小娟守寡好多年了,郑爱娥为她惋惜,“早知道你早点改嫁得了,现在还能有个伴。”

    王秀娟羞红了老脸,忙摆手:“那个时候追我的汉子确实挺多,还各个年轻体壮,但这不是要养三个儿子吗?想想还是算了。”

    郑爱娥吹捧她:“小娟你真伟大,你儿子有你这个亲娘,真是他们几世修来的福气。”

    王秀娟被夸得花枝乱颤,不遑多让,“小娥你也很厉害,逃难这一路多亏了你,不然我和其他人,不知还有没有今日的福气。”

    又说:“要不是你和你夫婿感情好的蜜里调油,我真就挑十个八个身强体壮、模样标志的壮汉来伺候你了。”

    郑爱娥感动,“小娟。”

    王秀娟牵起她的手,四目相对:“小娥。”

    忽地,“咚——”外头钟声响起,郑爱娥飞快站起身,“到时间了,我得回去了。”她家有门禁,上回回去晚了,被臭小子唠唠叨叨说一大堆了。

    王秀娟舍不得放她走:“再待会儿吧,好歹吃顿饭走。”

    “下次吧,真不行了。”跑出两步,又折回来,“小娟,我给你带了些礼物,你记得拆开看。”

    “好。”

    等人彻底消失,王秀娟叹气,小娥怎么就不能和她住一块呢?

    ……

    夕阳西下,彩霞映在天边。

    步入初夏,蝉鸣声更响,周围燥热起来,踏在石板上,隐隐都还觉得发烫。

    鞋底是布做的,不论多纳几层,隔热效果都不大行,春爻说:“奴婢回头叫几个人洒点水,降降温。”

    郑爱娥打个哈欠摇头,“算了,再热些我都不出门了。”

    她加快脚步跨进长廊,等到了主院,才发现只有自己回来了。

    “……”

    说好的门禁呢?难道只针对她一个人?

    郑爱娥撇撇嘴,面上不忿,双手抱臂站在门口。

    她倒要看看,臭小子几时回来。

    春爻站在一旁神色复杂,张了张嘴,突然想到什么,还是默默退下了。

    邺良回来的时候,夜幕降临,星光点点,夜风燥热,他鼻尖起了一层薄汗,仆役在前打着灯笼,“可要用些吃食?”

    “不必。”他跟稷王一同用过了,顺便商讨共同伐赵的细节,微侧头下意识问起:“夫人可回了?今日都做了些什么、用了些什么?可有何异样?”

    这一个个问题铺天盖地下来,将仆役砸懵了,都不知道先回答哪个。

    好半天,才道:“夫人只回来用过晚饭,只是、只是用的什么,奴就不知道了。”忍不住擦汗,谁家主君连夫人整天做什么吃什么,都事无巨细要知道?

    邺良拧眉,“怎的这样疏忽?”偏头一看,这仆役还不是身边经常伺候的,这才想起那个被他派出公干了。

    罢了,他亲自去问。

    仆役赶忙跟上去打灯,心头嘀嘀咕咕:真像个活爹。

    邺良回到主院一看,四下漆黑,不由疑惑:妻子这就睡下了?

    他快步上前,推开屋门,周围静得可怕,转身正欲问仆役,旁边却响起一道声音。

    “这么晚回来?”

    郑爱娥黑眸瞥了过来,死死盯住他,小步走近。

    怎么不许她晚回,他就可以了?

    邺良拉着她解释:“在外头应酬谈得久些。”至于谈什么事,他还没想好怎么跟她说。

    “你上回也是这样。什么事一直谈不完?”她狐疑道,跟一肚子坏水的人在一起久了,她也不那么单纯了。

    他抬抬手,婢女进来一一点亮铜灯,牵着人坐下,“晚上吃了些什么?合不合胃口?”

    “不要转移话题。”郑爱娥不吃他这一套,非要知道这事不可。

    他握起她的手亲了亲,只能实话实说:“在商量何时拔营攻赵,已经订好日子了。就在半月之后。”说完,将她的手贴在脸侧,怕她难过又要分别,“这次我是带着必胜的决心去的,别害怕。”

    郑爱娥沉默下来,她一直知道有这一天,可是,“又要走?我们重逢满打满算才四个月多一点。”

    邺良看她这样失意,心都要跟着碎掉了,忙抱进怀里,将她的身体牢牢紧扣他的胸膛,温声道:“确实是等不及了,要是再晚点临近冬季,到时候行军困难,不好开战,又要再等一年,天下又要再乱一年,百姓被征走或成为流民,田地空置,又要多饿死些人。”

    郑爱娥知道现实叫他必须走,可她抿着嘴巴,双手揪着他的衣裳,这段时间是他们最亲密的时光,“可是我舍不得你……”眼眶发涩,埋进他怀里。

    他心疼地抚着她单薄的背,怎么养了那么久,还这般瘦,“决战的话,不用多久我们就能见面了。”想到不久的离别,他眼眶泛红,“小娥你还没去过临丹吧?到时候我带你去临丹看看。鄢人虽然可恶,但都城修的还是不错,和新乡的风格大不一样,你喜爱品鉴美味,到时候我们一一吃个遍。”

    “什么吃的玩的我都不在乎。”郑爱娥还是很难过,闷声道:“我还是不想分开,要不你带我一起去吧。”

    邺良深吸一口气,揉揉她的头,“说什么傻话,那是战场,我怎么会叫你身处险境。”亲吻她的额头,“乖乖在家等我回来,到时候我们生个孩子吧。”

    这个时候了,他竟然还在想什么孩子不孩子,郑爱娥想的是刀剑无眼,万一他回来缺胳膊少腿怎么办?害怕极了。

    “你们多少人啊?会不会败北……”她揪着他的衣袖,不安地问。

    邺良一遍又一遍抚着她的后背,安抚道:“六十万对二十万,放心,我与稷王秘密商讨过,这次决战不会败的。”他嘴上说着安抚她的话,叫她不要难过不要伤心,实际上他心里也很难受。

    好不容易才重逢,现在又要分开。

    蹭着她的脸侧,呼吸都在缠绵,“小娥,我的小娥。”像是对她说,又像是对自己说,“我们很快就能再见,很快很快。”

    郑爱娥其实不难过了,在听到六十万对二十万的时候,三倍的兵力,怎么打都很有胜算好嘛?她瞬间清醒,并放松心态。

    就当臭小子出去旅游一年半载好了。

    “好吧,我知道了。等你回来。”

    试着推开他,夏天本来就热,贴在一起腻了一身黏糊糊的汗,“你放开,我要去洗漱。”

    是该洗漱休息了,妻子一向睡得多,他缓缓放开,在她快要脱离怀抱的时候又突觉不对。

    “你为何不难过了?”

    郑爱娥莫名:“你不是说六十万对二十万的兵力吗?只要不是瞎指挥,有什么好担心的。”抱着这样的想法,她甚至觉得松快,终于能短暂脱离臭小子的控制了。

    邺良抿唇,没说话了。兵力那样悬殊,他当然安全,只是他想说的是‘他们很快分开了’,虽说是他安慰妻子很快就能见面,但见她一点都不在意的样子又觉得心梗。

    但他叹一声,眉眼几分落寞,“去沐浴吧,我们早些上榻歇息。”归根结底,她还是爱他那样少。

    郑爱娥奇奇怪怪瞅了他一眼,突然又变得深沉了,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她小步往隔壁浴房走去,早就吩咐婢女打好水了,今年罗兹春夏开的鲜花格外多,她准备泡个花瓣浴。

    走着走着,突然回头望了一眼,邺良还干站在原地,身形看起来有些寂寥,像被主人抛弃的小狗一般。

    她心内搅动几分焦躁,走到浴房门口,顿了一下又走了进去。

    然而没一会,邺良听到有人唤了自己的名字,他转身看去,浴房门口悄然探出一个圆溜的脑袋,她臊红着脸,咬咬唇,“……你要不要一起?”

    什么?他愣怔,一时呆住,旋即隽秀的脸也跟着烧了起来,干咳地吞咽唾液,眼睛都不知道往哪里放。

    好半天,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好、好啊。马、马上就来。”分明什么不该做的都做过了,可此时却磕磕绊绊的,像个毛头小子。

    脑子里只有她的娇吟,她的啜泣,她娇美动人的姿态,以及幻想出的浴房里的样子,呼吸骤然乱了起来,他扯扯衣领,径直向浴房走去,哪还记得什么落寞什么难过。

    不多时,浴房里就响起了水花溅起的声音,哗啦声伴随着男子冲锋式的低吼,一遍又一遍,或如雷霆搅动风雨,或如春雨入夜润泽万物,等一切终了,桶七分满的水只剩了四分。

    ……

    半夜,郑爱娥感觉腿上刺刺挠挠的,像被猕猴桃的毛毛裹了满腿,很不舒服,她往旁边空旷的地方挪了挪,那个刺刺挠挠的东西又贴了过来,再挪,又再贴过来,根本不放过她。

    哪有这样欺负人的?她气得都清醒过来了。

    翻身看过去,邺良紧闭着眼还在沉睡,白皙流畅的脸沉静而温和,仔细看眉心轻扬,十分餍足的样子。

    郑爱娥却撅着嘴巴,都把他喂饱了,还来折腾她。

    她带着一肚子气翻过身,结果猕猴桃的毛毛又紧贴了过来,他还拿腿缠住她的,想叫她彻底没办法挪开。

    这人咋能这么坏呢!

    郑爱娥受不了了,推开青年径直坐起,突然灵光一闪,笑了起来。

    然后第二天,两人就爆发了首次冷战。

    邺良脸如黑锅,看着小腿上白皙光洁一片,忍不住磨牙,话从牙缝里挤出:“郑爱娥!看你干得好事!”

    郑爱娥昨晚到深夜才睡着,还在床上赖着补觉,听到声音迷迷糊糊喊他别吵,但邺良哪里肯,将人摇醒。

    她被摇了两下受不了,干脆赖到他身上,“别揺别揺了。”

    邺良按住她肩膀的手一顿,下意识收回,又觉得很愤怒,这小女子总是为非作歹,现在还干出这种滔天的恶事,实在是太无法无天了!

    “你给我好好看看,你昨晚都干了些什么!”

    郑爱娥烦了他,半眯着眼睁开,“怎么了嘛?非要吵我。”匆匆扫了一圈,“什么都没有啊……对了,你怎么不穿裤子。”

    邺良磨了遍牙,然后又磨了一遍,问他为什么不穿裤子?穿上裤子还能看到她干的好事?他简直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他按着她肩膀质问:“我的腿毛呢?”

    “什么腿……”郑爱娥恍然惊醒,笑了下,“那是被我剃了。”后半夜贴着睡到时候,总算没有再被刺挠醒。

    她很满意自己的手艺,“怎么样?光滑吧?”夜里光线昏暗,她特地打着铜灯,一根根仔仔细细地帮他弄的。

    他额头青筋直跳,那是他男人的象征,是他成人的象征,她就这么给剃掉,竟然还问他光滑吗?

    邺良觉得此女一定是魔鬼转世。

    他面容很差,平静地穿好衣裳下榻,“晚上不回来吃了。”

    又跟她甩脸子?凭什么就许他晚上骚扰她不准她睡,就不许她将骚扰源头清理干净?

    谁稀罕他回不回来吃了?

    “你也别回来睡,我一个人睡舒坦。”她气得脸颊都鼓了起来,看他束好腰带出去,“也好叫你高贵的腿毛长回来。”

    邺良脸色更加难看,“你又这样口不择言,分房睡这种话是能反复提的?郑爱娥你可知道这代表什么?”

    郑爱娥很不爽,脸都有点扭曲了,“你又叫我大名。说过多少遍了不准叫我大名。”

    “这是重要的事情吗?”

    “那你告诉我什么才算重要?你的腿毛吗?”她很憋闷的,为了百来根腿毛跟她吵架,还说爱她爱到了骨子里,结果实际还比不过那些腿毛。

    邺良喉咙一梗,气得牙痒痒,她总是知道提什么最伤他,她就是他命里的天魔星,专程来克他的。

    “我说不过你。”他抿紧唇,大步走出去,半道又折回来,警告她:“不准分房睡,要是我回来看到东西没了,晚上好好‘收拾’你。”他加重了末尾两字,听得郑爱娥耳根都红了。

    这什么纯血流氓啊?

    双手抱臂,她又羞又气,别过脸:“你要走就快点走,不想看到你。”

    这话又把他刺到了,他拉下嘴角,转身离开。

    郑爱娥再回头,已经没影了。真走了啊?

    她起来转了一圈,跺跺脚,心里更不爽了。

    ……

    郑爱娥这种不爽持续到晚上,小几摆了满满一桌好菜,结果饭菜凉了都没看到人,真不回来吃?

    郑爱娥觉得他简直不可理喻,她都给他台阶下了,竟然还不搭理?凭什么他说不回来吃就可以不回来吃,凭什么他不准她分房睡,她就非要答应?

    身上反骨发作,她站起来,脑子里全是腿毛腿毛腿毛,既然他的腿毛那么重要,那他下半辈子就跟腿毛过吧!

    她气得哼一声,迈步往院外走。

    春爻见状,跟着往外走,“夫人,我们这是要去哪儿?”

    郑爱娥磨磨牙:“找小娟,我们出去住。”

    春爻惊讶,“这……这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她回身反问。

    春爻本想劝劝的,结果被她犀利的眼盯得说不出话,突然想到庸伯的话,小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他们看看就好。

    “……好。”

    两人趁夜而出,沿途不少仆役见了,但不敢阻拦。

    路上,郑爱娥正在进行头脑风暴,那个王八蛋不回来吃饭,却不准分床睡,早上还走得那样干脆,是不是只贪恋身体上的那种事,跟她半点情感交流都不想有?

    她眼眶有点不舒服,抬手擦了擦。

    她早就知道了,自从交付真心的那刻,同等的,也给了对方伤害自己的能力。

    “夫人……”春爻喃喃,目中有些担心。

    郑爱娥说:“我没事。”

    春爻有些不安,不知是真没事,还是假没事啊?但很快她就知道了。

    鹤仪殿,郑爱娥搂着王秀娟,“小娟,我今晚跟你睡。”

    小闺蜜深夜前来,王秀娟不明所以,但拍拍她的背,“好好好,没问题,正好你也没在行宫歇息过,权当体验了。”

    “嗯。”

    这时候还是正常,直到郑爱娥突然提了一句:“你之前不是要跟我点男模吗?什么时候安排一下?”

    王秀娟:“啊?”突然反应过来,说的是当初承诺要给小娥在军中找十个八个俊秀小伙。

    她有些为难:“这……不好吧。”俊小伙倒是有,主要是她儿子现在求着人家邺大人办事,她再给邺大人媳妇塞男人,这不太好的样子。

    郑爱娥仰头,“原来你那时候是骗我的。”

    王秀娟摆手,急忙解释:“没有没有,绝对没有。小娥,我绝对没有哄骗你的意思。”

    郑爱娥瘪着嘴,盯了过来。

    王秀娟心一横,儿子她也不管了,咬牙道:“我明天就给你找,别说十个八个,我给你找二十个,俊秀挺拔的年轻男子,什么类型都给你找!”

    郑爱娥满意,这才笑了。

    殊不知,邺良心急如焚找来时,正听到这句话,顿时脸色铁青。

    “找男人?你想找什么样的男人?”他下颌绷紧,咬紧牙关,却是看着她说的。

    郑爱娥如遭雷劈:完、了。

    王秀娟缩缩脖子,人咋这时候来了,门口的守卫干什么吃的?给妻子介绍新对象,丈夫恰巧找来了,这算什么事啊。

    她闭着眼,小心翼翼往旁边挪了挪。

    邺良大步上前,扣住她的手腕拽起,面沉如水:“告诉我,你要去找哪个野男人?说一个我杀一个。”

    郑爱娥扯开他的手,其实她就跟小娟说说而已,出口恶气,没想真的干什么,但是,“你凶什么凶?你在意我跟别人做什么?你跟你的腿毛过就行了。”

    王秀娟纳罕:啥?腿毛?她听到了什么?

    他面色一僵,将人拉到身前,耳语:“你小声些,这种事情能在外面说吗?”

    郑爱娥拍开他的手,“不说就不说,别碰我。”

    邺良尽量平复自己的心绪,重新拉过她的手,“有什么事,我们回去再说。”

    郑爱娥有些犹豫,就这么回去,会不会太没面子了?她下意识看向小娟。

    王秀娟连忙跟她挥手告别,“再见,小娥~”

    郑爱娥:“……”老闺蜜真靠不住。

    他握紧她的手,扯扯嘴角,尽量让自己显得平静,显得云淡风轻,“走吧,别让外人看我们夫妻的笑话。”

    她也不反抗了,任由对方牵着。

    路上,他一直很安静,郑爱娥都悄悄松了口气,看样子似乎没多大的事,去不了小娟那儿睡,待会儿可以细谈分房睡。

    这样他好,她也好,也不用闹矛盾,也不用吵架了,两全其美、一石二鸟,一个人睡东、一个人睡西,彼此都能清清静静的,再好不过了。

    她心里拨弄着小九九,走进屋门,正欲开口,结果‘哐’的一声门被合上,吓了一跳。

    他目光深沉如渊,磨着牙走过来:“夫人喜欢什么样的男子?嗯?是喜欢像顾子安那样面容秾丽、五官深邃的男子,还是喜欢像赵轫那样剑眉星目、虎背蜂腰的男子?”

    他一步步靠近,突然笑了一下,隽秀的面容灿若春花,“怎么?夫人竟还有心思惦记旁的男人,想必是我平日没有满足你。”

    郑爱娥后背凉生生的,突觉大事不妙,缩着脖颈,一步步往后退。

    救命!!

    第115章 旁人的妻子

    郑爱娥一退再退,看着他有些害怕,“你不是说回来好好说清楚吗?这是要干嘛……”

    邺良脸色冷然,“有些话说了但夫人还是不懂,我只好叫你‘懂’得明白些了。”

    她心里发虚,他一步步走来,也像走在她心尖上似的,腿下意识就软了,“懂、懂什么懂,我懂得不能再懂了。你退后,退后些知道吗!”

    他好似什么都没听见一般,径直过来。

    郑爱娥退无可退,直接一屁股跌坐在榻上,心说完了完了完了完了完了……还不得被臭小子逮着机会狠狠欺负。

    但她不是服输的人,而且兔子急了还会咬人呢。

    她一下子站起,尽量显示出自己强悍的气势,“还好意思说我,你自己又好到哪里去?给我脸色看,还想我怎么对你?”眼珠子一转,嘴巴硬气地说,“你想教训我?做梦去。”

    他忍不住冷笑了声,“我何时给你甩脸色?”分明是这个小混蛋一直气他,言语如刀,刀刀往他心口捅。

    昨晚黏他的时候,夸他长得好,才华横溢,性子温柔,夸得天花乱坠,她哪哪都喜欢,哪哪都爱得不得了,还说他是她最可爱的小狗。

    现在?呵呵。

    单手卡住她的脸颊,那张可恶的嘴巴嘟了起来,胖嘟嘟的,像鼓起的河豚一般,他不合时宜地很想笑,但忍住了。

    捏了捏她的嘴巴,“有时候,真恨不得拿针给你缝起来。”

    郑爱娥拍开他的手,哼了一声,“追着我亲的时候,夸我嘴巴甜如蜜糖,是世上最香甜的琼浆玉液,现在倒想拿针扎我了,男人男人提起裤子就不认帐。”

    她想到白天的遭遇就不开心,双手抱臂:“以后离我远些。还说没跟我甩脸色,你现在就在给我甩脸色。”

    他心头一梗,叹一声,双手怀抱住她,好言好语:“小娥你别说气话,我怎么可能离你远远的?我们是夫妻是眷侣,你不能老想着推开我。”

    郑爱娥咬唇,十分不爽,好人都全让他当了,折身也卡住他的脸颊,捏来捏去给自己出气,“分明是你一直挑衅我。”他长得这么好看,咋那么坏呢,有时候真想一脚踢飞,踢到天上。

    他含含糊糊:“对……不住。”

    她收回手,板着小脸:“哪里对不住?”

    “……”

    邺良闭眼,“是我不好,说了不该说的话,做了不该做的事。”

    “具体些。”

    “……”他仔细想了想,将事件一一剖析,然后将总结的答案说给她听。

    郑爱娥还算满意,矜持地点点头。

    邺良觑着她的脸色,见情况稍好,又道:“我对你绝无不满,这事咱们翻篇了吧?”这小女子恶得很,他当然不满,但哪有恩爱夫妻分房睡的道理?

    郑爱娥顿了顿,她也不想闹下去,“当然。”

    他总算松了口气,不枉他委曲求全……而后却又听到:“不过,你腿上的猕猴桃毛毛又扎我怎么办?”

    她努努嘴,说起这个眉毛都皱起来了,“我可不想被蹭醒,要么分床,要么你再也不准脱裤子。”其实以前躺一起的时候,穿着中裤没什么感觉,各退一步,回到那个时候也挺好的。

    邺良沉默了,其实这两条他都不想接受,一旦尝试过肌肤相贴的感觉之后,哪还愿意能回到从前?

    但是妻子实在接受不了。

    他下意识向下看了看,想起了早上那对光洁而毫无毛发的小腿,按了按眉心。

    只是话又说回来……外出都会被衣服挡住,谁又能知道他没有?

    在最重要的事情面前,他做出退让:“既然夫人不喜欢,那为夫以后不留了就是。”

    郑爱娥开心了,咧嘴笑:“算你小子识相!”

    她开心,那他也开心。

    终于如释重负,他贴了过来,悄然环住她的腰身,暗自摩挲着,“那我们歇息吧。”侧过脸,还想吻她。

    郑爱娥却偏过头,拒绝他的索吻。

    “怎么了?”

    她定定看了过来,“你以为事情就结束了?”

    邺良心头猛地一跳。

    “你。”她点点他的肩膀,一句一句的翻旧账,从早上的说到晚上的,“你开始对我态度那么不好,是不是得到了就不珍惜?觉得我不会跑了?”

    “我怎会这样?”他觉得莫名,又倏然反应过来,咬牙道:“你是觉得我只图与你肉身上面的欢愉?而不在意旁的?”

    郑爱娥张了张嘴还没说话,就被人堵了回去:“若只是男女肉身上面的交缠,多少人给我送美人,但我何曾多看过旁人一眼?”

    “我爱你爱到骨子里,才这样一步一步退让、忍受,才会渴望与你肌肤相贴,共登极乐。”

    他眼睛危险起来,“在你心里我就是这样一个滥情的人?”

    郑爱娥心肝颤了一下,退后一步,忙说:“我不是,我没有。”

    邺良的手搭在她肩膀上,她跟着抖了一下,他眼睛微眯:“你还想去找别的男人。”

    郑爱娥就开启了她磕磕绊绊的解释,“当时只是气话,如果小娟真的找了,我肯定会拒绝的。”并且表示自己绝对不是什么花心的人,她从始至终都是一个有家庭责任心的好女人。

    说到这里她都有些羞耻,什么女人男人啊。

    “果真?”

    郑爱娥立即道:“比真金还真。”

    他脸色稍好,却又问:“为什么不是因为我,你才看不上别的男人?”

    她紧急道:“当然也有这部分的原因。”

    他脸色缓和过来,算是顺了气,“往后不许再这样刺激我。”拉着她的手放在胸口,软声道:“跑到行宫听到那些话的时候,刺得我心口一阵一阵的疼。”

    她有些心疼揉揉他的胸膛,“不说了不说了,以后都不说了。”

    邺良下巴搁在她的头顶,瓮声瓮气应了一声:“嗯。”

    但郑爱娥话锋一转,“你也不准拿臭脸对着我,我不吃,也不想受着。”又说,“还有你那些大男子主义,奇奇怪怪的好胜欲,都给我收着点。”

    “觉得我重要,就永远把我排在第一位,认真疼我爱我,别的什么都要抛在一边。”摇摇他的肩膀,“臭小子你听到没有,听到没有。”

    “好。”这话实在霸道又不讲道理,但他很轻易就答应了,更神奇的是,他听着竟没觉得有半分问题。

    郑爱娥笑魇如花,踮起脚亲了一下他左颊,又亲了一下右颊,整个人都甜甜蜜蜜的,“你这么乖,那我也会对你很好的。”

    他跟着安定下来,微抚着脸侧,不禁笑了一下。

    两人就这么黏糊糊抱着,浓情蜜意,恨不得好成一个人。

    夜色渐深,他搂着温香软玉,嗅着她身上的芬芳,思绪飘飘散散,喉结滚动,回到核心的问题:“那……我们歇息吧?”

    郑爱娥推了推他,“不要。”

    他脸色又是一变,“为何?”

    她红着脸掐了他一下,还不是怪这人,“昨天晚上的……我还是有点不舒服。”

    ……

    赵国,郗城。

    今天午后阴云聚集在一起,下了场大雨,密密麻麻雨点砸在地上,哗哗啦啦。

    赵轫大马金刀坐在主位,手里捏着一份信简,脸色也和天上的黑云一样阴沉。

    “李粟那个龟孙,竟伙同邺良来攻打我。”他折断信简,舔舔后牙槽,“也不看他配不配?”

    幕僚俯身出列,“邺大人贵胄出身,岂能容忍与此等贱民混作一谈?”顿了顿,又道:“王上不如派出使者,前往罗兹,商谈一番,或可挽回此等局面。”

    赵轫突然笑了一下,像想到什么有趣的事,舔了舔唇瓣,“他不会答应的。”

    幕僚不解:“不会答应什么?”

    赵轫往后边一靠,笃定的说:“不会答应谈和。”他笑意越来越深,都已经把自己在罗兹安置的探子找到,显然已经知道他干过的事了。

    却一直按兵不动,像个没事人一样,然而他真的能咽下这口气吗?

    幕僚眉心一跳,有了不好的预感,迫切道:“是如何了?”

    赵轫却摆摆手,无意再说下去,“退下吧。”

    “王上……”

    他面色变得不愉,“听不懂我说话是吗?”

    幕僚想到他的一些传言,浑身颤栗,“是。”躬身退了出去。

    赵轫手指落在榻边,一下又一下的敲击着,真是想见见邺大人的好脸色啊。

    他忽地放声大笑,声音在殿内狂肆回荡,良久才消。

    都想来攻打他,真以为自己算根葱啊?

    只不过,他突然侧身,问旁边的宫人:“你说邺大人会带夫人来嘛?”

    宫人猝不及防被点,忙不迭跪下,“奴婢不知,不知。”怕答的不好被拖下去,连连磕了好几个响头。

    赵轫轻‘啧’一声,只觉得无趣至极,“我又没说什么?怎么就怕成这样。”当初那个女子,可是敢与他周旋,然后趁他不备偷袭了他。

    他站起身,摆摆手,“滚吧。”

    宫人磕头谢他饶命,连滚带爬往外头跑。

    “欸——等等。”赵轫又将人叫住。

    宫人浑身都绷成了一根弦,豆大的汗水从额头流下来。

    转身之时,却见赵轫摸着下巴,笑容玩味:“你去准备一些女儿家用的东西,上到宫室殿宇,下到衣服首饰,不久后,王宫说不定还要招待来客。”

    说着说着,他想到那个画面,又大笑起来,一拍大腿找他哥去。

    另一边,赵肃印瞧着面前丰盛的饭菜,却半点食欲都没有,连连唉声叹气。

    弟弟狂肆暴虐,叫他在至交面前抬不起头,朝堂议论纷纷,连带看他的眼神都异样,如今他可谓两头不是人。

    这时,听到周围扑通一声跪地,心下一紧,捏起筷子的手都在抖,“你又来做什么?”弟弟身上有股疯劲儿,他真怕一不小心又听到了什么惊天的事。

    赵轫坐在他旁边,看着正常了些,“是有件好事想要告诉大兄。”

    赵肃印心头也缓了一下,“什么好事?”

    他笑了,“我想娶妻了。”

    赵肃印手也不抖了,这确实是一件好事,他想弟弟成家或许就能安分下来,不由得高兴起来。

    迫切地问:“是谁家的姑娘?”居然能降服他弟弟,得找个机会供起来。

    赵轫眼中意味深长,“说来这个姑娘大兄也认识。”

    赵肃印在脑中回忆了下,还是没想到哪位姑娘和弟弟有这样的渊源,更好奇了,“究竟是谁?”

    赵轫:“邺夫人啊,年纪还与我相仿。”

    赵肃印如遭晴天霹雳,僵硬半晌,才难以置信地看向他,“那可是旁人的妻子!”

    第116章 丈夫怎么回来了

    烈日高悬,极尽每一份光、每一份热照亮这一片土地。

    鹤仪殿内,宫人亲手剥着杏儿,送到王秀娟嘴边,“殿下,今年刚出的杏儿,甜美绵密,您尝尝?”

    王秀娟偏头一口包住,果实甜蜜,实在是上品,可她紧皱的眉不松,怎么都没法缓解心头的躁郁。

    都过去一天了,也不知道小娥那儿怎么样了。

    摆摆手,“你先下去吧。”

    宫人小心退下,在门口撞见了稷王,忙行礼拜见。

    李粟脚步急促,热得满头大汗,旁边的侍从不停地给他打扇,“哎哟,王上您慢点。”

    王秀娟见小儿子来了还很高兴,忙招呼他:“尝尝新出的杏儿。”她三个儿子里头就属这个最贪嘴,从前在平城刚认识小娥的时候,她给了好多零嘴,全叫这小子偷吃完了。

    李粟却无心关心这个,他喘得厉害,兀自给自己倒了杯水,一顿牛饮,“我就不吃了。”

    王秀娟让他慢点喝,“都这么大年纪了,竟还这么毛毛躁躁的。”

    他摆摆手坐下,“没事。儿子今日来见您是有正事,说完我就走。”张开嘴巴瞥见旁边的侍从,又合上了,没好气道:“咋还留在这儿呢,出去。”

    侍从连连道:“是是。”仓皇退走。

    李粟:“一点眼色都没有。”

    王秀娟:“儿啊,你想跟娘说啥?”

    他转过头来,又给自己倒了杯水,“这不这两日听说邺大人家里的事,想到您和干娘的交情,就过来说说话。”

    “啥呀?”她这儿子气派了,现在说话都拐弯抹角的了。

    李粟喝完水,抹了下嘴,“没啥,就是提醒您别想着和干娘关系好,就掺和人小夫妻的事。您儿子现在正求邺大人办事呢,把他逼急了给要给我翻脸的。”

    王秀娟脸色有些不对了,“怎么,他怪罪你了?”

    “没啊,我只是提前来跟您说说。”

    王秀娟如释重负,一遍遍抚过胸口:“那就好那就好。”

    李粟却觉得有几分异样,微侧头,“您……不会已经搅进去了吧?”越想越心惊,昨儿邺良不就来过他老娘这吗!

    王秀娟矢口否认:“哪有,你可别污蔑我。”说完移开视线,目光躲闪。

    心里发虚,虚的不能再虚,她不止搅和进去了,她还在邺大人面前说要给他的妻子找各式各样的青壮男人。

    李粟没看到这一幕,闻言就道:“那就好。如今灭赵才是大计,赵轫不死,我的位置都坐不安稳。”他站起身,又回头,千叮咛万嘱咐:“以后您也注意分寸,别陷进人家夫妻里的事去了。”

    “行了行了,老娘还用你教?”

    李粟也觉得他娘确实极有分寸,是大智若愚之人,没有什么不放心的,“那儿子先退下了。”

    “走走走,你快走。”

    王秀娟坐在凳子上探头探脑,直到李粟消失在门口,才松了口气,但脸上愁容满面,她不该干的全干了,咋整?

    抓了抓头发,算了,先去找小娥!

    ……

    今天,郑爱娥醒得尤其早,睡不着了她就到处找事做,主要表现为折腾沉睡的某人,拉拉他的胳膊,摸摸他的手指,一会儿抱抱他,丈量他的腰身,一会儿又去亲他的脸和唇。

    很难闹不醒人。

    邺良没一会就醒了,他眉目舒展,环住她的腰肢,声音带着初醒的哑:“这会儿什么时辰?你都醒了。”

    郑爱娥在他嘴巴上亲一口,在他颈窝蹭了蹭,“夫君声音真好听,我好喜欢。”

    甜言蜜语醉人心,他喉间泄出一阵轻笑,眼睛弯了起来,抚着她皎好的脸颊,“今天嘴巴这么甜,嗯?”脸贴着她的脸,挨得极近,“是不是偷偷吃了蜜?让我也尝尝。”

    郑爱娥往后撤了撤,还捂住自己的嘴,“不给你亲。”

    他将人拉回来,搂在怀里,“为何不许我亲?方才还说喜欢我。”

    两人来来回回中,将他的中衣都扯开了些,露出光洁白皙的锁骨,以及细微瓷玉般的胸膛,只不过上边还有星星点点的草莓印记,郑爱娥指腹落在其中一个上边,“昨天你说要拿针扎我,不给你亲。”

    温热的触感落在肌肤上,如羽毛般轻轻拂过,他心头仿佛被什么东西扫了扫,冷不丁颤了下,喉结动了动,覆在她的手背上揉了揉,然后与之十指相扣。

    声音更哑了,“我疼你爱你还来不及,怎么会舍得拿针扎你?”凑到她唇边讨吻,“小娥,亲亲我,嗯?”

    他呼出的热气喷在颈侧痒痒的,郑爱娥忍不住笑出声,然后指腹又抵在他唇上,“好吧。”然后重重印下一吻。

    邺良心头跟吐蜜似的,缠着她:“不够,再来。”

    她捏捏他的唇瓣,“你别这么贪,不亲你了。”

    他却猛地翻身将她压在身下,贴着她的鼻尖,“那我亲你。”

    郑爱娥笑着推推他,“我不要。”然后就被人含住唇,撬开贝齿,勾出巧舌缠绵,恶狠狠厮磨着,像渴了饿了几辈子的狼似的,她想退走,结果才撤出一点点,立即又被拖了回去。

    清早兴味重,亲着吻着周围就热了起来,他鼻端冒出细汗,大口喘着粗气,探进她的衣角,犹如灵活的蛇一般向上游移。

    她慌了神连忙按住,可终究迟了一步,只能隔着衣服覆在他的手上,臊红了脸:“你松开。”

    他笑了下,“不行,这是我的。”手上还加重了力道,漫无目的掌握着,像覆在一个玲珑的小碗上。

    “这怎么就是你的了?”她咬唇,眼中泛起水意。

    “夫人是我的,那你的一切自然也是我的。”他顿了顿,补充一句:“当然我也是你的。”

    她本想骂他的,可嘴巴没忍住溢出一道娇声,实在是羞得慌,她抿紧唇闭上了眼睛。

    这一幕叫邺良眸色更深,像搅入玄黑的漩涡,咽了咽口水,“夫人真是哪哪都可爱。”

    郑爱娥听出他的言外之意,烧着耳根偏过头:“不害臊。”

    他又是一阵笑,在她耳垂上咬了咬,手上重重揉了揉面团,然后就搁置下来了,“今日事多,为夫晚上再回来吃吧。”

    “我今晚早点睡,饿死你。”

    “夫人不给我,那我只好偷了。”他手指卷着她的一缕青丝,勾勾绕绕,意有所指。

    郑爱娥听不下去了,在他身上捶了几下,却被人顺势搂进怀里,抱着狠狠揉了揉,他握着她的小拳头,小小一团,又软又嫩,“夫人的手如果用在别处,我会更高兴。”

    她安静下来,竟找不到丝毫办法反击,但心里不得劲,“给你剪了算了。”

    他又是笑,捧起她的脸问:“你舍得吗?”

    不要看她不要问她了,郑爱娥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推了推他,投降道:“你去上值,快去上值吧。”臭小子口口声声礼义廉耻,结果他最没有礼义廉耻。

    再闹下去真要出事,他在她颊边细细吻了吻,“晚上等我。”

    她瓮声瓮气应:“嗯。”感觉自己就像被他摆弄的小媳妇,简直毫无还手之力。

    ……

    不幸之中的万幸,就是丈夫要上值,要不然……郑爱娥小脸酡红,他实在是太缠人太黏人了。

    人走了,她在榻边坐了会,想到什么,突然拉起衣领往下一看,拉下嘴角抬起头。

    都有指印了。

    她咬唇,揭了被子蒙在头顶。就这么饿吗?

    午时前一会儿,王秀娟就赶到了,身后拥簇着一堆宫人。

    外头晒,郑爱娥将人带着屋里说话,夏天屋里置了冰,风一吹凉生生的,听说有客来,她还叫灶房那边做了两份鲜果冰浆。

    其实平日她都被严格管束,不准吃这些东西,但今天不是来客了吗?嘿嘿。

    王秀娟刚落坐,对面就递了一碗冰浆过来,羊乳裹着碎冰,上面铺设了各种水果以及干果碎,一看就叫人食指大动。

    一老一少屏退四周,就这么吃了起来。

    还是跟小娥一起自在,王秀娟边吃边问,“你家那个没为难你吧?”吃着吃着,她就忘记了儿子的嘱托,下意识说:“要是不好,跟我回去住。我找个时机给你再找十个八个俊小伙。”

    郑爱娥咽下一口,含糊说:“我们没啥事,好好的,你别担心。”

    “好就成好就成。”王秀娟又想着,毕竟邺良身份地位在那,样貌才情也在那,要是小闺蜜和她丈夫掰了,她也找不到更好的人选。

    冰浆的份量不同凡响,两人吃完肚子具是滚圆,一个人坐一边。

    王秀娟:“小娥你这日子过得才叫享福,上无舅姑,下无儿女,丈夫也争气。哪像我,一大把年纪了,还要给儿子干活,那些臣妇哦难缠嘴又碎,闹得我头疼。”

    郑爱娥摸摸她圆圆的肚子,嗝好撑,“你都是王太后了,居然还有人敢跑到你头上乱跳?弄她。”

    她只是随口一说,但王秀娟却是沉默了。

    “原先我还想着忍让些,毕竟大局……但小娥你说得对,我都是王太后了,居然长舌妇还敢跑到太岁头上动土!”说罢,她立时站起身,“小娥我改日再来看你。”

    “欸……”人如一阵风般,飞快不见了。

    郑爱娥捧着肚子,感慨:“小娟的性子还是那么风风火火。”现在家里又只剩她一个了,有点无聊。

    这时,仆婢欢欢喜喜进来禀报:“夫人,主君回来了。要跟您一起用午饭呢。”

    “啊?”郑爱娥脸色大变,噌的一下站起,不是说晚上吗,怎么现在就回来了?他严禁她吃冰,今天嘴巴不听话,还吃了一大碗。

    她急得在室内来回踱步,低下头就看腹部微微鼓起,圆乎乎的,不由痛苦面具,夭寿啊,这怎么藏得住?

    第117章 可爱非常

    ‘吱呀’一声,门被人从外边推开,今日实在热,比起去年这个时候还要热不少,邺良从外头进来,面上还冒了一层细密的汗,白如瓷玉的脸飞上几抹红,多了几分凡尘烟火气。

    一进屋,凉风扑面,他视线扫了扫,最终角落里的铜盆上,透明的冰晶冒着生生凉气,形状完好,也没有哪处残缺,心便落回了肚子里。

    夏日越来越炎热,家里的小女子贪冰好凉没个尺度,就怕她百无聊赖盯上了冰盆里的,偷偷摸摸捶一块、掰一块含着。这倒不是他危言耸听,郑爱娥这小混蛋真干得出来,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玩得溜溜顺。

    他微抬手,止了侍从的跟随,“叫人摆饭。”加快脚步行进,待客的外间无人,他几步跨入里间。

    忽地顿住,微风拂动,杏色的帷幔一下又一下扫在他的肩头,他蹙眉,困惑地看着这幕,“小娥你……”

    郑爱娥在外头裹了件斗篷,把自己的身形笼罩地严严实实,她下意识扒拉着领口,“那个……在屋里有点冷,就加了件衣裳。”

    冷?他进来时感觉温度刚好,她不会是……

    邺良心下一紧,大步上前,拿手放在她额头试试温度,还好没烧,“真冷?”

    郑爱娥揪着斗篷,一本正经地说:“是啊,我还怕凉着了。”其实后背起了层薄汗,但她不能说。

    他去牵她的手,果然冰凉凉的,不疑有他:“待会叫婢子撤两盆冰。”又觉得他家这个真是笨蛋,手指刮刮她的鼻梁,“下雨知道往家跑,怎么觉得冷就不知道叫底下人撤冰?”

    她拉着他的袖子胡扯:“一时半会没想起来。”又开始无脑夸,“你真厉害,下回我肯定记住了。”背过脸时愁眉不展,她要没冰了,那碗冰浆的代价要大啊。

    邺良轻笑了下,外头响起一阵密集的脚步声,以及摆放碗筷的声音,他牵着妻子出去,“今日结束的早,我特地回来陪你用饭。最近天道热,饭菜可合心意?”

    郑爱娥听到又要吃东西,脸色就不好,她的肚子才装了一大大大碗冰浆,怎么塞得下其他?

    待会儿怎么办?她欲哭无泪,果然撒了一个谎要用无数个谎圆。

    小几上摆满丰盛的饭菜,有荤有素,飘香四溢,郑爱娥看着只觉得腻,一点多余的食欲都没有。

    她下意识摸摸自己的肚子,如果食物能转移到别人身上,那她就能够瞒天过海了。

    但可惜没如果。

    仆婢们一个接一个退下,安安静静的,头也不曾抬过,邺良喜欢清净,御下森严,庸伯得他的意思,也通告府里上上下下,凡事少看多做。

    至于一些琐碎的事,他更喜欢自己来,就比如现在,他捏起筷子夹了排骨在她碗里,这时候烹饪多以炙烤、蒸煮、生食为主,她喜欢吃熟食,这个正正好。

    “尝尝,是拿你最喜欢的竹笋炖的。”

    郑爱娥捏起筷子,慢吞吞夹起排骨小口小口吃,等咽下去肚子里,又撑了几分,然后一块炖好的鸡肉又送到了碗里,上面还裹了层鲜香的料汁,油水很足。

    她握着筷子手隐隐在抖,冰浆的‘代价’简直贵到离谱。

    邺良见她迟迟未动,“怎么了,不合胃口?”

    “今日……没什么胃口。”她笑嘻嘻,试图插科打诨过去,“夫君我还是晚上再吃吧。”说着站起身就要跑。

    可邺良又不傻,事出反常必有妖,一把将人拽回来,抱他腿上坐着,“怎么回事,胃口这样差?”瞧她的精神和体温,也不像是病了的样子。

    “就是、就是天热嘛,自然就会没胃口。”郑爱娥打哈哈,后背却噌噌噌冒冷汗,下意识吸气收腹,不要被发现不要被发现。

    她有时候真的很怕臭小子,发飙起来冷冷的,满屋子低气压,她动都不敢动一下,像被老师抓了典型。

    邺良眼睛微眯,“是不是背着我干了坏事?”

    她哪敢认,“没有没有,我什么都没干。”急忙摆着手否认,一个激动就从他腿上跌下来,邺良一惊忙将人拉回来。

    结果人是拉回来了,可是他的手放在她的腰上……两人具是一静。

    好半天,郑爱娥听到死神开口了:“夫人腹部怎么鼓起了?”

    她想直接认了算了,可又舍不得今年再也不能吃冰浆等所有含冰的一切,迫切地想要掩盖过去,一阵头脑风暴。

    倏地,还真叫她想到一个馊主意,抱着想使坏又想瞒天过海的心思,她舔舔唇,去拉他的手放在自己肚子上,“这是我们的孩子。”

    这句话尤似惊雷砸到邺良头上,他甚至还不及细想,急切道:“果真?!”天知道他盼着这个孩子,盼了多久……一时间心潮澎湃,他竟然要当爹了,他终于要当爹了!

    郑爱娥撒谎的时候,脸不红心也不跳,“对啊。”只不过今天的孩子是冰浆,里面是成型的各种应季水果,好多她叫不出名字,还有羊乳,冰沙,干果碎,好吃又清爽,明天就会离开他们了。

    他内心狂喜,不自觉地笑了起来,以非常神圣的目光望向她的腹部,手轻轻地轻轻地覆在上面,像害怕惊扰什么生灵一般。

    这是他的孩子,是他和小娥的孩子,也不知道生下来长什么样子?

    想到这里,他又觉得自己真是个失职的父亲,孩子都有了,却还没想好他叫什么名字。

    郑爱娥见他小心翼翼摸她肚子的样子,觉得既新奇又好玩,想不到臭小子以为自己当爹是这样的,真有趣哈哈哈。

    她乐得不行,有些得意忘形了,这时又听一道困惑的声音:“只是,幼儿是怀在此处?”

    邺良见过有孕的妇人,却不曾仔细观察过,但略微冷静就感觉哪里不对。

    郑爱娥笑容僵了僵,小孩当然不可能怀在胃里。

    邺良抬起头,她咬着下唇,“嘿嘿。”讨好似的笑了笑,拉着他的手装傻充愣,试图蒙混过关。

    他一下子就懂了,脸色变来变去,这小混蛋竟变着法儿捉弄他,真是……他平生头一回词穷,顽劣到这一步,真想将她摁趴下狠狠教训一顿。

    又道:“那你肚子为何突然鼓起?”

    郑爱娥腼腆一笑,“刚刚有客来了,所以招待人家吃了些冰浆,我也就跟着用了一点点……”她两指比了下,表示真的很少,“就一点点。”灶房的用量骗不了人,到时候问起来,她可以说大部分是小娟帮忙吃的,反正小娟又不会拆穿她。

    然而物证不会骗人,邺良视线下瞥,落在她的肚子上,额前青筋直跳。

    腹部圆鼓鼓的,堪比怀胎三月,这像只吃了一点点?

    他按了按眉心,忽地一下子气笑了。

    这个鬼话连篇的小混蛋。

    ……

    那天晚上,郑爱娥被狠狠收拾了一顿,深刻见识到了男人真正的可怕,异常凶猛,如狼似虎。

    她被翻来覆去折腾,反反复复保证了好多好多好多的事情,多到她都记不得,然后又被辣手摧花的男人,就着姿势拉到案台前,签了好多好多好多‘丧权辱国’的东西,羞得她都不敢看。

    这还没完,还要逼着她一句一句念出来,而且还把她按在案台那里,恶狠狠地折腾她,什么时候念完什么时候放过她,她哭哭咽咽好不容易念完了,这个混球又说哪里哪里念错了一个字,然后继续折磨她。

    她被他搂在怀里,浑身香汗淋漓,终于一字不落正确念完了,这个恶霸笑得温润如玉,说时间截止规则作废,还问她会背了吗?

    最后的最后,郑爱娥累得手都抬不起来,张嘴都费力,那个混蛋却有一身使不完的牛劲,又又又是好久。

    这段印象太深刻了,当晚郑爱娥还做了场相似的噩梦,猛地从梦中惊醒,天边一道闪电,她就对上了旁边人的目光,登时吓得双腿哆嗦。

    邺良大敞着衣裳,露出白皙的胸膛,上头隐隐划了几道红痕,密密麻麻,如被猫抓过一般,他轻轻笑过,“夫人睡不着?”手指卷着她的发摆弄,难得一副狂肆不羁的模样,像画上的风流浪人。

    郑爱娥怕他又扑过来,赶紧闭上眼,说道:“睡了睡了,我已经睡着了。”别过来千万别过来,求放过求放过。

    他单手将她的腰身卷到怀里,怀中人立即紧绷起来,像只怂怂的鹌鹑,他笑了笑,某种兴味更深,轻抚着她的背,“那就睡吧。”

    这小女子生得一副虎胆,天不怕地不怕,待他出征去,一走就是一年半载,她在家中没了压制,不得无法无天、胡作非为了?

    有些教训,必须叫她知道好歹,还有,谁叫她敢这样戏弄他。

    而且,邺良修长的手指下意识落在她的腹部,轻柔抚摸着,目光缱倦,仿佛化成了一滩水,他今夜这样努力,也不知孩子来了没有?

    他唇角微勾,带着事后的慵懒,他和小娥的孩儿,必定可爱非常。

    第118章 对手

    几天后,邺良在昏暗的黎明正式出发,没有分别的仪式,没有伤感的情话,走得非常平淡,甚至没跟妻子道别。

    也不能说没有道别,他倒想听妻子关切自己几句,只是刚推了两下郑爱娥,就被带着起床气的她一巴掌拍开,然后蒙起被子继续睡回笼觉。

    郑爱娥睡醒,又到大中午了,迷迷瞪瞪洗漱完去吃饭,左右环顾一圈,才反应过来,“走了啊?”

    春爻捂着嘴巴笑,“可不是嘛,天刚亮就出城了。”就夫人心最大。

    “哦。”郑爱娥继续吃,真觉这事不用大惊小怪,六十万对二十万,如果输了那是对臭小子的侮辱,她对他有信心。

    今天吃的是炖鸡菌汤粥,又鲜又香,上头泛着一层薄薄的油光,还洒了几粒葱花,配一碟子豆酱,这也是庸伯自己做的,她舀了小勺尝过,暗道他老人家手艺见长,吭哧吭哧吃了起来。

    吃到一半,她突然止住。想起今早似乎有人扒拉她,被她一巴掌呼走了……臭小子是不是临走前,有话跟她说?

    郑爱娥挠挠脸,她这个当媳妇的,似乎对丈夫太不上心了一点?

    但她只纠结了一小会,就将这事抛到九霄云外了,人走都走了,想再多有什么用?等人回来,她再好好弥补他吧,一定!

    愉愉快快填饱肚子,她就大摇大摆钻进了里间。活‘爹’终于走了,从今以后她就是这个家的皇帝!嘿嘿。

    覃氏也是吃过早饭,才知道邺良走了的消息,听到了还讶异了好久,这段时间久居后院,竟一点风声都没有听到,赶紧和郑老头一起赶了过来。

    当家的走了,女人又势单力薄,很容易被人蒙骗、欺负,更有甚者,会趁机窃取家业,尤其是像小娥这样涉世未深,懵懵懂懂的小姑娘,万一夫君在外有个好歹,她又没孩子,外头野心勃勃、不择手段的多得很,她被人夺财篡权分分钟的事。

    覃氏和郑老头到的时候,郑爱娥正趴在床上摆弄新玩意,是串在一起的玉连环,一共有六只,碰撞在一起叮叮当当很好听,不过这是邺良临走前特地留给她的,说等她解开,他就回家了。

    郑爱娥刚拿到手的时候,还嗤之以鼻,这一副玉连环碎了不就解开了?真以为她傻呀。但她将玉连环捧在手里,左看看右瞧瞧,到底没给摔了。

    覃氏看她在那撅着腚趴着,听说还刚吃了饭,心头就窜起一把火,连此行的目的都忘了,上去就问候了她屁股一下,“给老娘坐正!”

    郑爱娥吓了个哆嗦,忙不迭起来,“大母、大母你来了,大父你也在啊,你们怎么来了?”

    覃氏腹中数不尽的话就倒了出来,主要对准她的坏习,“说千次百次,你就是记不住。”跟他们一起逃难的时候还好好的,才跟邺良住了四五个月,就又成这样了,说到底还是被他惯的。

    郑爱娥蔫了吧唧听训。

    郑老头立在一旁,默不作声,还刻意离孙女远些,生怕被动卷入战火。

    但还是被波及了,“就跟你大父一个样,死猪不怕开水烫。”

    郑老头:“……”又关他啥事。

    郑爱娥讪笑,给二老奉了茶来,“嘴巴干了吧?喝茶喝茶,去去火气。”

    覃氏没好气瞪了她眼,还不清楚这死丫头心里的弯弯绕绕?但到底吃了茶,然后想起此行的目的,“你这小丫头也是,不知轻重,夫君出征这样的大事,都不知会我们,我跟你大父还是今天知道。”要是提前知道,能多做些准备,情况能更好些。

    郑爱娥:“不算大事吧?不是稳赢吗,他去就去呗。”试探性坐下,很好没被打断,屁股稳稳坐住。她还以为臭小子走了,就高枕无忧呢,没想到大母比他还凶,臭小子那儿她还敢还嘴顶嘴,大母这儿她声音都不敢吱一声。

    郑爱娥发自内心的,有些想他了。

    覃氏听了孙女的话,嘴角抽搐,都为邺良感到心酸,她这姑娘天生就少了根筋。

    但站在为人大母的角度,她其实乐见其成,做长辈的,宁愿孩子活得潇洒活得畅快些,也不愿看她为旁人愁容满面、不展笑颜。

    不过自古一物降一物,她也没见孙女婿哪里不喜欢。

    这事先放一放,目前紧要是别被有心人得逞,覃氏问:“你可有身孕?”若有孩子,那么哪怕邺良在外不幸身死,家臣家仆还能继续辅佐小少主,小娥也会得到更多拥护,根基才会稳固。

    郑爱娥摸摸肚子,眼神有些闪躲,前几天是有一个,但隔天就没有了。

    “没有的。”

    覃氏头疼起来,他们郑家在渠县关系网络密布,但在罗兹哪算什么气候?到时候倘若有人闹起来,根本挡不住。

    郑老头也开始唉声叹气,愁眉不展。

    郑爱娥:?就这么想要抱曾孙?

    她好心安慰:“我还早呢,但是二婶前段时间不是生了个闺女?大母你们可以先抱着过过瘾。”

    覃氏无语,她当初养孩子的时候,是不是哪一步没对……“你就继续没心没肺吧。”对着这丫头一顿好说。

    郑爱娥却十分惊异,“你们怎么还担心这个?”

    郑老头听她话里似乎很不在意,追问:“怎么说。”

    “家里有庸伯坐镇,家臣中还有一个徐入荧,怎么可能乱起来?”这会儿杏儿甜,郑爱娥剥了一个送嘴里,难免手指沾上果浆,又掏出帕子擦擦,没办法,之前帮她剥杏儿的人走了,她只能自食其力。

    “我夫君说了,内宅的事找庸伯,他会把郡守府稳固得如铁桶一半,外头的事找徐入荧,他心思活络,进退有度,会把不好的东西处理很完美。”说着,她从腰封里头抽出一个铜制的令牌,笑嘻嘻的,“整个罗兹的府兵都归我调动了。”

    而且听说她有一个,小娟也跟她儿子要了一个,她们两个手底下的人合在一起,大概有几千余人,若真有坏蛋作恶,正好趁此机会一网打尽。

    这段时间日子好过是好过,但日子总归有些寡淡,郑爱娥想到后面可能会有练手的冲出来,就不由得两眼放光。

    覃氏沉默了。

    郑老头也沉默了。

    覃氏看孙女那斗志昂扬的模样,转过头,“老头子,咱们回吧。”

    “走吧老婆子。”

    这下走得干脆,换郑爱娥不适应了,“用过晚饭再走嘛。”

    二老双双摆手,消失在门口。

    两人走在返回的路上,是丁点都不担心了,郑老头破天荒地感慨了一句:“孙女婿找的好。”

    覃氏也道:“是啊。”

    看看天,依旧和昨日一样烈日炎炎,周围的风都是燥的,可是小娥那儿依旧凉生生的,冰化完成水,马上就有婢女过来换,主君走了,上上下下一点没乱。

    这要是走前费过心思,她是一点不信的。

    家里里里外外,前前后后都安排妥当,还不放心,连将调兵的令牌都给小娥了。

    这男人啊,真正在乎一个人,就算不能带她走,也会使劲浑身解数确保她的安全,连细枝末节抠得仔仔细细,直到完全安排好才敢走。

    ……

    卫赵从前就是比领而居,一个在东边,占据中原腹地,一个在西边,收拢广袤湖泽。

    所以,邺良与李粟组建的大军一路西进,行进一月有余,大军终于停下修整,驻扎在卫国某个边境小城,此时距离赵国仅有几日的路程。

    赵轫谋权篡国,在郗城坐镇称王,而郗城远在赵国偏北,奔袭过去,要攻下一个个防线,稍不留神就会拖到冬季,若那时候开战,对他们尤为不利,因而他们仔细商讨后,划定了一个叫做林趾的地方,正属于卫赵交界,拥有一望无际的大平原,少湖泽山林,地多人希,最适合决战。

    战书已经送了过去,他们力求在秋季前开启会战。

    李粟心知肚明,自己与赵国开战,主要是因为赵轫怀恨在心,根本不肯放过他,迫不得已而为之,而邺大人与赵国开战,主要是为了血洗赵轫弑君之仇,这场大战同时也是双方期盼久了的。

    但其实李粟一直有个疑问,为什么战书送去,那疯癫的赵轫小儿就会应战?如今双方六十万对二十万的兵力悬殊,换作是他,绝对绝对绝对绝对不会应战的,还会一直龟缩在城内,耗到敌方粮草断绝,再派兵一直骚扰,骚扰到对方坚持不住,撤兵走人。

    他承认自己的打法是猥琐了点、鼠辈了点,但赵轫那狗东西坏事做尽、丧尽天良,也不像君子吧?

    邺良从檀木盒中取出一把长剑,剑身冷白的光打在他脸上,映出那对幽深莫测的瞳仁,包含冰冷的杀意。

    他垂目下瞥,指腹拂过剑身,“只要他是男人,就一定会来。”

    沉寂的帐中,青年单手飞速挽出剑花,剑刃破空,划出道道鸣响,恰似惊雷突变。

    眸中冷意不改,他给赵轫一个做他对手的机会。

    第119章 擒拿

    田芫君新婚丈夫姓伍,叫伍三勃,只是个小亭长,家境平常,五官勉强端正,放从前她看都不会看一眼的那种程度,但性子颇好,里里外外的家务都抢着干,纵然她百般嫌弃,也挑不出什么毛病,于是,这段婚姻也就这么过下来了。

    婚后的生活比她想象中好许多,伍三勃年俸禄百来石,虽不至于大富大贵,但养一家老小不成问题,最主要是她不用下地。

    但新生活还是叫人不适应,尤其是周围邻居唤她‘伍家媳妇’的时候,总叫她想起昔日在侯府挥金如土的时光,还有邺府奢侈的生活,想到就不甘心,但不甘心也无济于事。

    渐渐地,她开始和周围寻常的妇人一样,约好时间去河边浣洗衣物,在丈夫回来前把饭烧好,把家里的鸡鸭喂一遍。

    然而就在她快要认命,抱着洗好的衣裳回家的时候,遇到一个人,他看起来和寻常的乡下男人没什么两样,但话却十分惊人,他说罗兹很快就要乱起来,问她想不想当邺夫人?

    田芫君眸子一下子瞪大了。

    “伍家嫂子,你再和谁说话呢?”

    那个男人很快走了,周围相熟的妇人走过来,警惕地盯着他的背影看,“也没见过这人。”

    能准确找到她,说出这样的话,这人背后的主人肯定非同一般,田芫君心脏狂跳,都说不清那种滋味,她慌忙遮掩:“是、是来问路的人。”

    妇人恍然,“我说呢。”又拉着她结伴回去,“刚在河边摘了些野菜,正好今日我做鱼汤可以烫一些进去,到时候分你家一碗,可别嫌弃。”

    “怎么会呢……”田芫君手被人挽住,过去从没有跟谁这样亲近,她心里别扭极了,但到底没有抽出来。

    从这以后,她每天都心神不宁,睡觉也不踏实,想着那天的事,但那个男人再也没有出现,仿佛那只是她的一场幻梦。

    田芫君心里说不出的失落,能当邺夫人有什么不好?家产雄厚,夫君不是王上,但大权在握,谁都必须看他的脸色,人如林下松风,又才华横溢,洁身自好,不像旁的世家子弟一般妻妾成群。

    如果真当了邺夫人,她就能回到以前的生活,呼奴使婢,众心捧月,不必整日洗衣做饭,也不必靠简陋寡淡的食物裹腹。

    但她失落过后,她又莫名感到一丝心安,连她自己都说不上来。

    忽地,丈夫从后边抱住她,粗糙的气息喷洒在她身上,“怎么还不睡,最近好像都这样?”

    田芫君瞬间僵硬,好半天才磕磕绊绊:“或许是天道热了,就有些不好睡。”

    伍三勃没有起疑,“听说城里新开了家医馆,有卖凉茶,我明日下值买些回来。”

    她不安地碾着指腹,“好。”

    “睡吧。”

    “嗯。”

    然而,第二日丈夫刚走,那个男人就拐进了家里,吓了田芫君一跳。

    “你怎么来了?”

    男人:“可以行动了。”

    “什么?”

    男人并不解释,交给她一包不知名的粉末,“只要你听话,我家主人会助你坐上邺氏主母的宝座。女公子,你也不想一辈子当个村妇,过得连昔日的婢女都不如吧?”

    田芫君看着那包粉末,心跳如鼓,咽了咽口水。

    很快,甚至快得她来不及反应,几日后,她就被人安排到了邺府后厨做事,干些杂活。

    那个人要她找个机会,把药粉洒进送往主院的汤里,说这样就能神不知鬼不觉除掉郑氏,然后他家主人会联合昔日卫国的臣属,以及她父亲的旧部一起支持她,重重压力之下,纵然邺良不肯也只能妥协。

    她不知道那个人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真的帮她,但这的确是她唯一的机会。

    田芫君在灶房烧火,另外干活的几个人接二连三被支开,没一会就剩她一个人,她知道是那个人开始行动了。

    但留给她的时间不会太久,田芫君揭开陶罐,抖抖索索从怀里掏出药粉,只要放进去,她就有机会、就有机会翻身了……然而她手指碾着粉末,忽地一顿。

    可是、可是郑氏与她无冤无仇,甚至知道她的存在和做过的事情,也没有为难过她,她真的要杀了她吗?

    她又回想起最近的一些琐碎,邻居那天送来的鱼汤,还有丈夫下值回来,顶着满头大汗熬的凉茶,田芫君动了动唇,碾着粉末的手都在颤抖。

    ……

    郑爱娥中午独自用晚饭之后,有些困就去里间睡午觉。

    睡到一半,忽地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像某种冷血动物在爬行,她一下子就吓醒了,都说她天不怕地不怕,可是活的蛇她还是要怕一怕的……

    然而悄咪睁开眼,却看到一个鬼鬼祟祟的蒙面人在缓缓靠近,哦是人啊,紧绷的心瞬间松懈,嗯?是人!

    郑爱娥止不住兴奋,等了这么多天,终于有人搞事了!她被褥当中的手紧紧捏住,她要稳住,不要把人家吓跑了。

    她忍了又忍,忍了又忍,险些破功,这什么人啊走路这么慢?

    好在她慌神的一会儿,那人就走到跟前了。

    然而郑爱娥像起尸一般瞬间坐起,张牙舞爪一顿乱叫,毫无防备的蒙面人被吓得浑身哆嗦,眼白上翻,麻袋都掉地上了。

    叫得比她还大声:“啊啊啊啊——”

    郑爱娥怕人跑了,一脚给他踹倒,不小心力道大了些,蒙面人直接趴在地上不省人事,还流了两管鼻血。

    庸伯并十来个仆役姗姗来迟,“夫人怎么了?您没事……”庸伯心都提到了嗓子眼,转而就见这一幕,‘吧’字咽到了喉咙里。

    看样子是歹徒有事?那没事了。

    郑爱娥激动死了,双眼亮晶晶的,搓搓手,单脚跨在凳子上,招呼人:“找根绳子来,把刺客给我绑好了。”

    其实有夫人在,根本不用担心刺客敢跑,但庸伯召了人去取,他走近看到地上的麻袋,又是一阵沉默。

    哪有刺客袭击拿麻袋来的,但他好像知道幕后主使是谁了……

    郑爱娥像抓到什么有趣的玩具似的,兴奋地不得了,风风火火的找人去叫那个,去请这个,还叫厨房准备吃食,想跟所有人展示她的新玩具。

    庸伯欲言又止,看看地上不省人事的蒙面人,再冷硬的心都难免觉得他可怜。

    你说,招惹谁不好,偏偏招惹夫人?

    ……

    且说林趾那边,李粟直呼邺良料事如神,赵轫果然答应了,还回了战书,双方预计再过几日就会开战。

    “那只疯狗竟也有这么失智的时候,我听探子回传的消息,他几乎是日夜兼程赶来的。”李粟还怪道疯狗就是疯狗,不能以常人的思维推导他的行为,这种事情换作他早就躲起来了,他还眼巴巴地冲过来送死。

    而邺良捏着一根竹简,看着上面的内容,赵轫哪里是想过来送死,分明就是迫不及待想要杀了他,至于缘由,他眼睫微垂,挡住眸中弑杀的凶光。

    跑死了三匹马?他深吸一口气,好,很好,这三匹马就算作他死前献祭的牲畜,他一定叫他有来无回!

    他紧抿着唇,道:“传令下去,全军戒备。”

    帐外的兵卒:“是。”

    李粟却惊了,“不是,这为何啊?”他摊手困惑至极,“赵轫的战书才到,再算他的脚程,少说也得再过几日才到啊?”

    邺良掀起眼皮看他,“稷王今晚就知道了。”此人阴险诡谲,背信弃义,丧尽天良,让他们看到的消息,未必是真的消息,而是他想叫他们看到的消息。

    李粟虽不知缘由,但对他出奇的信任,两人多少也算沾亲带故,平时相处也更随和,“那李某告辞。”回去的路上,又想到他娘以及干娘,心里琢磨着,这亲戚认得可真好。

    要是他自己,就是有六十万大军,也不敢跟赵轫公然对垒,这人风评糟糕,但行军作战实在是强,而且还疯,特别疯。

    所以说,还得是她娘好,就是那么独具慧眼。

    半夜,一阵冲锋的呼啸突然响起,竟然是赵人趁夜袭营,李粟整晚都没睡,听到这个消息暗道一句妙啊,一切尽在邺大人执掌!

    他飞快穿上甲胄,抽出长剑,号令弟兄们跟他一同冲锋,结果半路就被人告知——已经生擒赵轫了。

    李粟身后的兄弟还晕乎乎的,“我们都没到……就结束了?”

    “那我们干嘛来的……”说话这人感觉好像在做梦一般,咋回事?他是没睡醒吗?怎么突然就赢了。

    剩下的人面面相觑,本来两家合军攻赵,但指挥权只在邺良手上,他们对此感到很不满的,这不累死累活,功劳都给别人抢了吗?但此时此刻他们突然觉得,好想确实也抢不了人家的功劳……

    无他,太强了。

    李粟最先反应过来,招呼兄弟们赶紧过去,目光炯炯,心潮澎湃,原来这就是躺赢的感觉!

    等众人到场的时候,四周被灯火点得通亮,邺良站在辉光中负手而立,他唇畔似有若无勾起抹笑,低头看向底下的人,眸底却一片冰冷。

    而赵轫五花大绑,被人强压着屈辱地跪在他面前。

    第120章 想他

    远处,隐隐约约传来急迫的交谈声,但窸窸窣窣的,听不清内容。

    倒在灶洞前的田芫君,忽地手指动了动,她缓缓睁开眼睛,环视一圈周围,然后磕磕绊绊爬了起来,晃了晃脑袋,还有些晕乎乎的。

    她本想将那药粉烧了了事,结果刚丢进去没一会,灶洞就冒了阵烟出来,然后她就双眼一翻,晕过去了……原来不止化水喝,吸入也会起作用啊。

    幸好那药粉只是迷药,换作是毒药,那她岂不完了?

    田芫君撑着灶台站定,眼前一晃一晃的,看啥都模糊。

    倏然,外头说话声越来越近,听着似乎还在找什么人?

    田芫君心砰砰跳起来,脸色煞白,别是被人供出来,来抓她的吧?她踉踉跄跄从后门往外头跑。

    ……

    一个多时辰过去,蒙面人悠悠转醒,其实从他被吓到昏厥这段时间,他一直很懵逼,什么都没反应过来就失去了意识。

    等他睁开眼睛看到任务目标,就更想不通了,主人说邺夫人与自己一样天生神力,不好对付,所以他跟内应谋划着,提前安排一个绝对有动机的人去下药,等人昏厥,他再将人用麻袋套走。

    事后邺府大乱,再趁乱放把火逃之夭夭,至于那个最有动机的人自然就是罪魁祸首了,此计策堪称天衣无缝,但……为什么邺夫人还生龙活虎的站在面前?

    但事已至此,蒙面人梗着脖子:“任杀任剐,悉听尊便。”

    郑爱娥嘿嘿笑了下,盯着他上下打量,好不容易热闹起来,她怎么舍得杀了他?

    蒙面人被盯得后背发毛,“你、你想做什么?”

    郑爱娥眼睛亮晶晶,神秘一笑,“很快你就知道了。”

    很快,仆役按照她的吩咐搬来一座敦实的木架子,长八尺宽八尺,四个青壮男子抬着都费力。

    她道:“把人给我绑在那上面。”

    意识到她想做什么,庸伯下意识别开眼,对那刺客都有些于心不忍。

    而蒙面人还有些懵,就被转换了阵地。这是准备怎么他?拿刀一片片凌迟他,还是活剐了他?

    但蒙面人咬牙,大丈夫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只要死得其所,就算是千刀万剐他也不会屈服的。

    然而,很快事实叫他大跌眼镜,僻静的院子来了一堆人,目光落在他身上带着六分好奇四分探究,这叫他感到分外莫名,又毛骨悚然。

    郑爱娥把这会当成现场教学课堂,而身后架子上是她的教具。她一边指着身后激动地解说,一边手舞足蹈的还原当时的场景,主要将自己英勇的身姿展现出来。

    蒙面人感觉自己快要裂开了,原来他被绑在这里,感情就是她扮家家酒,烘托自己的玩具

    覃氏为孙女的英姿鼓掌,但又困惑:“为何不把他的面巾扯下来?”

    “是啊确实看着怪,大家都不知小娥你的手下败将是谁?”

    “但是……说手下败将是不是太夸张了?我看小娥那么容易就将他捉到,应该是脚下蚂蚁才对。”

    郑爱娥搓搓手,“有道理!”于是叫人揭了蒙面人的面巾。

    众人又聚在一起端详,都没见过正经刺客,很是新奇,主要讨论做刺客的是不是都这种类似的样貌。

    王秀娟摸着下巴,“不会吧?如果天底下此刻都一个模子,那岂不是刚踏进城门,就被拿着画像的士兵射杀?”

    被挂在架子上的刺客额头青筋直跳,气得浑身发抖,士可忍孰不可忍,男子汉大丈夫岂能受这等羞辱?

    他吼道:“杀了我,有本事你杀了我!”

    郑爱娥最讨厌有人跟她大小声,一巴掌呼过去,“别吵!”实在被闹得烦了,吐槽道:“就这点心理素质,也好意思来掳掠我?”

    什么叫做他这点心理素质?他可能熬过了无数个日日夜夜,才成为赵国最有名的刺客!他防线全线崩溃,在架子上拼命挣扎要以死明志,郑爱娥嘴角抽搐,叫人把他嘴巴赌上,四肢绑的更紧。

    她按着眉心,果然世界是一座巨大的草台班子,这样玻璃心的人也能出来当刺客。

    她感觉方才不该踹他那一脚,直接靠嘴巴输出,就能叫他切腹自尽。

    覃氏皱眉,嫌弃之意难以言表:“赵国是没人了吗?”居然派出这种货色来。

    刺客听了更激动地挣扎起来,挣扎不了,眼中又淌出痛到极致的泪,杀了他!杀了他吧!!

    就玩了这么一会儿,郑爱娥不仅失去了兴致,还被勾起了忧思。臭小子也很玻璃心呢,但比后头这个好多了。

    叫人把她的展品挪到院子中央,方便来来往往的人都能看到她的强大实力,而且入秋了,天气渐渐凉快,也不怕他被晒死。

    她像霜打的茄子般蔫了吧唧,转身回了屋里,心里像缺了很大一块。要是臭小子还在就好了,可以跟他好好炫耀一番。

    后面架子上的展品还在呜咽嘶吼,不知道在说什么,郑爱娥都没心思回头,玻璃心和玻璃心还是有区别,像臭小子虽然玻璃心碎了又碎,但可以完美地拼起来糊住,虽然下一次又碎了,但他还是能再糊一遍。

    后头这个,无能狂怒的菜鸡。

    郑爱娥一屁股坐在凳子上,双手撑着下巴,臭小子什么时候回来啊,真的想他了。

    一刻钟后,庸伯领着一个陌生的仆婢进来,郑爱娥正在摆弄玉连环,面容扭曲,似疯似癫,无他,她解了一个就……卡住了,怎么都解不开后面的。

    可恶啊,岂有此理啊,邺良的预言成真,可郑爱娥哪里愿意做家里的智商盆地?她咬牙切齿地继续磨着,非要叫臭小子看看她的厉害不可!

    庸伯瞧着心肝颤颤,生怕她手一用劲,玉碎了划破掌心,“您、您仔细些。”

    郑爱娥这才注意到旁边有人,顿住,转过来,又不太好意思地收东西,“庸伯啊,你是有什么事?”

    言归正传,庸伯缓了缓神说,今天府邸出了这样荒唐的事,是他管理不周,让有心人钻了空子。

    郑爱娥不以为意,袖中的手捏着玉连环碰得叮叮当当,“这种事总是防不胜防,我们也只能见招拆招。今天这一出不是就把人逮住了?后面几日,再将刺客搬到附近展示展示,也能震慑住那些宵小。”

    “老奴知道了。”庸伯点点头,召了旁边的人上前,“这位是灶头上的杜家媳妇,说最近来个帮工,结果活干到一半跑了,特意来禀报。”

    郑爱娥抬起头,杜家媳妇朝她行礼,身形哆哆嗦嗦,偏看向她的脸挤出笑意,又畏惧又讨好,“问夫人安。”他们郡守府这位夫人可不得了,出身乡野,却能轻轻松松将夫婿拿捏住,后宅多阴私,哪一件不是妇人背锅,担一些恶名?可邺夫人不一样,她还没出面事情就被主君解决了,像那位田小姐就是。

    她们这些做奴婢的,都在私底下都说,别看夫人整天万事不管,做甩手掌柜,实际上城府可深了!那么厉害的邺大人都被她牵着鼻子走!

    郑爱娥狐疑地看了她眼,这么就挥手叫人退下。

    “跑了那人跟今天的事有关?他是谁?”

    ……

    帐外星光大盛,一簇簇火把疯狂燃烧,带来的热气,像要将赵轫浑身上下的血液都炙烤干净。

    他被人强按着跪在邺良面前,内心屈辱至极,硬是从唇缝里挤出:“棋差一招,杀了我吧。”

    邺良半掩着眸子,极尽冷意:“我会杀了你。”

    周围卫国的士兵闻言激动万分,高呼“为先君报仇!”“为卫国报仇!”“杀背信弃义者!”,声音盖过了呼啸的风声,盖过了夜里的寒冷。

    赵轫却呵呵笑,笑得胸膛震颤,“邺大人不止为这个杀我吧?”

    他冷眼下瞥,“将死之人,知道那么多又有何用?”

    赵轫仰起脸,“当然有用。”肆意地勾唇一笑,“外头都说你如何如何风光霁月,如何如何温润如玉,我大兄也这么觉得,而起码我知道你是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

    他唇缝泄出疯狂的笑,“我知道,那邺夫人知道吗?你的手未必比我干净。”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见到那张小脸失望厌恶的神情了。

    邺良却有些薄怒,他无意与手下败将多费口舌,却如何都无法忍受有人刻意挑拨他与妻子的感情。

    他深吸一口气,当即冷笑:“她认识我,自然比你早许多年。”

    赵轫笑容僵住,“这怎么可能?”她那样机敏智慧,怎么情愿爱慕一个伪君子?

    邺良却不欲与他多言,一个觊觎他妻子的疯子,一个多次挑唆他们夫妻之情的疯子,眸底的神色越来越冷,右手往旁边一摊,马上就有人递了一把长剑,他划剑破空,剑尖稳稳抵住赵轫的喉间。

    赵轫脖颈都淌了一串鲜血,他却始终不慌不忙,“急什么?”瞥了眼剑尖,“我可还不想死呢。”

    他笑意更甚,带着深深地恶意,“我得好好回郗城,亲自款待邺夫人呢。”

    邺良墨眸一凛,目眦尽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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