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回家
他握住剑柄的手一颤,咬牙道:“你为图脱身,手段竟如此下作!”想到爱人被囚禁在郗城,整日担惊受怕如惊弓之鸟般,邺良心脏就像被人牢牢剜了一刀。
赵轫邪笑:“兵者,诡道也。”幸好提早部署好一切,召来刺客去掳掠郑爱娥,待他脱身,定要血洗今日耻辱,把邺良狠狠碾在脚下。
至于掳掠计划会不成功?赵轫不考虑的,他召的刺客是赵国最出色的刺客,身经百战,绝非那种泛泛之辈,他还花费巨额财物,叫人炼制了一种迷药,入水无色无味,他还在邺府悄悄安置了内应。
这几厢环环相扣、里应外合,邺夫人绝没有逃脱的可能。
邺良眼神恨恨,抿紧唇,恨不得将他碎尸万段。
下作的鼠辈!
剑尖抵着赵轫的咽喉,划出几道血痕,在衣领缓缓洇开,邺良紧握着长剑,他心头抽痛,强忍将此人捅穿的冲动,又告诉自己:小娥还在他手上,务必冷静,一定要冷静,一定要冷静!
赵轫仰着脖子,眼含嘲讽,“邺大人不是要杀了吗?你这么不动手?”他向着周围打量一圈,有恃无恐道:“你手底下的人可盼着你杀了我,好为你们卫国的先君报仇雪恨呢。怎么动不了手了?”
任凭他说着,脖颈边的剑尖却始终未进一步,赵轫唇边裂出的笑越来越大,挑衅着:“邺大人为了一个女人不杀我,凭何面对卫国的宗庙?面对邺氏列祖列宗?到时候,你又将向满朝文武、百姓作何解释?”
邺良用力地扣紧剑柄,浑身几乎快绷成一条直线,“混账!”他唇缝里挤出两字,剑刃向前劈去,却又在半空止住。
赵轫笑得更欢,“我混账,还是耽于儿女情长的邺大人更混账?”
他左手攥紧咔吱作响,攻赵是卫国上下一致的决心,也是天下人共同的期许,从三国之间小规模混战,到鄢灭赵卫,到鄢国灭亡,各自争夺,已经过去快十年了,期间空置了多少土地良田,多少人流离失所,多少人家破人亡。
邺良沉重闭眼,天下再也不能继续乱下去了,疮痍的土地需要统一,需要修养,才能终于种出饱满的稻穗,在乱世中挣扎求生的人,需要喘息,才有在这片焦土上生存的希望。
理智在脑海盘旋,他知道自己最优解是即刻诛杀赵轫,趁赵国群龙无首,迅速收复,至于小娥,他可以等一切尘埃落定之后,选择殉情。
可是他的小娥啊,多么无辜多么美好的小女子,千错万错都是他的错,千古骂名也可以他来担,她什么都没做过,凭何承受这样的结局?
某个外围的兵卒离得远,听不清一站一跪两人再说什么,但已经耽搁很久了,他有些焦急地挠挠头,夫人从罗兹传了话来,这种时候他到底过不过呢?
这时候过去,总感觉不合时宜,但是……大人又提过,夫人的一切都需要优先,兵卒纠结不已,犹豫了会儿,他想到大人对夫人的感情,决定赌一把。
但最好还是不要引人注目,旁人会觉得大人惧内,兵卒特意从后头绕过去,静悄悄地来到邺良身边。
看两人针锋相对,咽了咽口水,装作什么都没有看到。
他极小声附在邺良耳边,“大人,夫人问您几时回?”
痛苦挣扎的邺良倏然一愣,看了过去,“什、什么?”
兵卒以为自己太小声,加大了音量重复一边。
邺良如闻天籁,尤觉自己绝处逢生,又不禁眼眶微湿,这就是小娥,他的小娥啊,她从来如此,他重伤垂危,又面临敌人的严厉搜捕,是她一次一次又一次救他,走出重重绝境。
她再一次救了他。
赵轫看向两人,在说什么?眯起眼,但这不重要,无论如何都是他胜出一步。
他也挑衅人累了,“既然不欲杀我,还不给我松绑。”难得好了脸色,“卫赵本亲如一家,日后大家再坐下好好商榷不迟。”当然美人不可能还,而且待他修整完毕,还要再征卫国!
邺良听他的话就恶心,手中长剑奋力往前一挥,‘噗嗤’一声鲜血四溅,而又重重砸到地上。
赵轫愣怔摸着脖子,鲜血淌了一手,“为、为什么?”他甚至感觉自己说话都在漏风。
邺良冷眼又捅了他一剑,“凭你也配肖想我的妻子?”他攻击的都是致命部位,绝无可能生还,快速收剑入鞘,撤开几步,他转身离去。
兴奋地呼声在卫国军队响起,压抑多年的情绪终于爆发,有人喜极而泣,有人涕泪横流……一道道一声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传遍营中每个角落。
“国耻已雪!”
“国耻已雪!”
……
邺良是在一个月以后,某个平平无奇的午后回来的,身边没有任何随从,一匹马,一身战甲,就这么回来了。
那个时候步入深秋,刮来的风都叫人生出几分凉意,郑爱娥本来说解解玉连环的,她已经能解开三个了,结果试了又试还不成,她倍感无聊,趴在床上就这么睡了过去。
在梦里梦见臭小子打了胜仗,马不停蹄就赶回来了,结果感觉被人一阵摇晃,醒过来的时候,就看到面前坐着个人,正是她远去的丈夫。
郑爱娥迷迷瞪瞪睁着眼,心说怎么还没有梦中梦呢?
邺良见她醒了,却是笑了,“小娥我回来了。”
郑爱娥捏捏他的脸,摸摸他脸部的轮廓,皮肤粗糙了不少,脸也瘦了不少,比她想象中的还要逼真,她的脑子也太厉害了,竟然能造出这样的梦境。
他单手覆在她的手上,揉了揉,尤觉不够,又捧到掌心亲了亲,重复那句在心中练习过无数遍的话:“小娥,我回来了。”从初夏到深秋,没有一日他不盼着今天。
郑爱娥打个哈欠,又躺回去了,“果然是梦,都只会一句话。”梦都是假的,她才懒得招待一个假丈夫。
见她闭眼又要睡,邺良:“……”
良久,他忽地轻笑一声,不知是被气到还是咋地,俯身在她唇上咬了一口,“小没良心的。”心里又爱又恨,用力在她胸前猛地一揉,“叫你看看我是真是假。”
郑爱娥嘤咛一声,拍掉他的手,“干什么嘛?”自从圆房过后,动不动就耍流氓。
他握住她的双肩,细密地啄吻:“我是不是真的?”这吻下去,就将深藏的渴慕与思念唤醒,他吻得越来越急,一边一边厮磨着她的唇,啃咬她的鼻子,霸道又迫切,恨不得将她活吞了。
郑爱娥艰难地推开他,才得空喘气又被拉过去亲,只得断断续续:“是真的……你是真……唔。”剩下的话,又被人含进了嘴巴里。
好半天两人才分开,她枕着他的腿,额前热得出了一层薄汗,两颊绯红,美若彩霞。
邺良细长的手抚着妻子的长发,仔细观察着,依旧乌黑靓丽,她这段时间没有吃苦,“今日没有束发?”
“嗯,没出门。”她嗓音干哑,后脑勺倚在他的腿上,整个人都软绵极了。
他爱极了,捏了捏她的耳垂,“有没有想我?”
“当然想。”
“有多想?”他指腹落在她明丽的眉眼,“一天想几次,是白天想的多,还是晚上想的多,做梦会梦到我吗?”
“……”
又来了又来了又来了,郑爱娥坐起,赶他走:“你还不快去洗漱,一身臭味还亲我。”倒没真那样潦草,他爱洁,到回来身上都干干净净,没有异味。
但邺良真的信了,抬手嗅嗅身上的味道,没味道但他的鼻子未必有妻子精细,当即脸色大变,立时起身,“我去去就来。”
难道他一回来,就被爱侣嫌弃,留下了糟糕邋遢的印象?越走脸色越难看。
郑爱娥在他身后捂着嘴巴笑,眼睛都弯成了月亮。
半个时辰后,邺良穿戴整齐从浴房出来,身姿挺拔,林立如风,还是从前那个温文尔雅的贵公子,就是眉眼又多出几分凌厉。
郑爱娥走近,顺势就揽住他的手,“饿了吧?我叫庸伯准备了些吃食,你先用些,缓缓肚子。”侧头时,闻到他脸上有种熟悉的香味,像是她的……面脂?
嗯?她仰头检查才发现,他刚刚略显粗糙的脸重新变得细腻,有一层浅淡的光泽。
邺良面容沉静,从容应答:“好。”
郑爱娥噗嗤笑出声,他先前不是说男子汉大丈夫,绝不能涂脂抹粉、用女儿家的玩意吗?现在是怎么了?
他感到几分忐忑,怕自己又被嫌弃,强撑着姿态,“怎、怎么了?夫人。”
郑爱娥欢笑摇头,不欲拆穿他,“没。”只是看他的眼神温柔,多了别样的光彩。
两人依偎着,像一对亲密的燕鸟紧贴在一起,相携而去。
“你怎么回来这般早,就算战事结束,修整或者交涉也要不少时间吧。”
“我想你,就先回来了。旁的事,自然还有旁人,总不能都由我来。”他忽地顿住,转头看向她,“小娥,我做到了。”
“嗯?”
“天下马上就要太平了。”
第122章 谁主天下
且说林趾这头,虽说顺利诛杀了赵王,暂时令赵国群龙无首,但后续还有许多事情要做,比如顺势打散赵国的军心,再比如劝降各个郡守与驻守将领。
解决了赵轫,后面这些事就简单多了,李粟通通收揽来做,既能展现自己的价值,证明自己不是吃干饭的,也能卖邺良一个人情。
他为人活络,推进这些事情比想象中的要如鱼得水,一会儿威逼赵国郡守,一会儿宴请驻守将领,在深冬来临前就顺利扫尾干净。
赵国攻下的八座城池纷纷递上降书,表示臣服。
李粟披着狐裘坐在大帐之内,正捧着热汤吃着,他待会收拾收拾就准备回家了,这寒冬腊月的,谁乐意出来干活。
火盆噼里啪啦作响,散发炽热的温度,但林趾的冷风一刮,该冻人还是冻人。
他被吹的一哆嗦,火速吃完,叫人来收碗。
兵卒刚将碗筷撤走,十几号人就拥簇着进了帐内,各个高硕健壮,将原本宽敞的大帐都显得逼仄了。
李粟:“干嘛呢这是?”
人群中你看我我看你,就是没一个答话,其中一个性子火爆彪悍,等不了了。
走了出来,“大哥我就直说了吧!我是个粗人,不懂那些弯弯绕绕。”他瞥了眼后边,“大家也是这个意思。”
“我们今日过来,就是想问问你的想法,心里是怎么个章程。眼看战事结束,但天下还没定主,我们各自的前程也没有着落!”他大马金刀坐在李粟旁边,“他们都憋着不说,那我就先说了,大哥去哪我去哪,你要回去种地,小弟也跟随!”
李粟:“这样啊。”他抬眼过去,人群这才你一声我一声,结结巴巴说:“我们都听大哥的。”
这个问题,李粟当然想过。他这次能赢,是因为抱了邺大人大腿,六十万大军,光卫国的就四十万,这一路也都是邺大人主持大局,将弟兄们平平安安带出来,也能平平安安回去,也是邺大人机敏睿智,设下埋伏才能顺利诛杀赵王,所以论实力、论功绩他是比不过的。
再有,邺大人出身名门,身长玉立,如松如柏,声名享誉四海,他振臂一呼,就有不少人自发跟随,所以当年鄢国才能那么快土崩瓦解,这一次也是多靠了他的名声,赵国才能这么快降服,而他一介草根,论出身、论号召力他是比不过的。
然后一个最重要的因素,邺大人和他是亲戚啊,他娘和他媳妇关系可好了,大家都是一家人,那邺大人登临大宝,他不也能跟着享福?
李粟这么想,也是这么跟底下的兄弟说的。
“等事儿一了,大家想回去呢就跟我回去,我李某人怎么着有功劳也有点苦劳,最少能做平城的土皇帝吧?我这个做大哥的,罩着你们!”
人群中虽有些遗憾,但对李粟推举邺良没有异议,又听了他后边的话,忙应好,无论怎么说,他们在乱世中活下来了,也打下了家业能回去和妻儿团聚,这就很幸运了不是吗?
……
暮色沉沉,窗外却一片绀蓝,院内堆积着不少雪,周围根本黑不下来。
寒冬的夜晚总是孤冷、宁静的,今夜也不例外,安静地听不见一丝杂音。
郑爱娥朦朦胧胧睡着,手下意识往旁边摸去,却摸了个空,她一下子就醒了,室内一片昏暗,没有一点光,她适应了好久才看到窗边立着个高大的人影。
窗户半掩着,隐约透进绀色的光线,他就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不知吹了多久的冷风。
郑爱娥揉揉眼眶,披了件裘衣过去。
庭外又下起了小雪,罗兹的雪比新乡的小许多,却也能覆盖厚厚一层。
邺良望着院内,此时松枝上也覆盖了一层白雪,份量很重,将枝条都压弯了。
忽地,后背一暖。
来人纤细的手臂环住他的腰身,脸贴在他的后背,“在想什么呢?怎么不睡了。”
“无事,今日有些失睡不着而已。”邺良摩挲着她的手,都有些冰了,将人拉到前面,把她的手塞到自己衣服里面,“你也不多穿点。”
郑爱娥笑着往他怀里钻,“我不冷。”
他也跟着轻笑,吻了吻妻子的额头。
“没睡醒吧?”他搂着人回去,催她继续睡:“这时候正适合猫冬。”
郑爱娥在他胸前蹭了蹭,黏黏糊糊地说:“你睡我就睡。”
“好。”邺良猛地将人打横抱起,往床榻而去,她一声惊呼搂住他的脖颈,脸不禁泛起几分羞意。
不会是想做那种事吧?她犹犹豫豫,可是快天亮了。
邺良却将人妥善放进被褥里,给她掖了掖被角,确保没有多余的缝隙,才施施然躺下。
郑爱娥闻着旁边淡淡的香味,是他身上的味道,自从回来之后,除了白天依旧很忙,其余都和以前一样,他又变成了那个爱洁、熏香的贵公子。
但两人躺在床上却没有什么脸红心跳的氛围,他好像不是想做那种事啊。
过了会儿,她缓缓挪了过去,然后一个翻身趴在他身上,他身上硬邦邦的,其实很不舒服,但她就是很喜欢这样。
邺良也特别喜欢妻子趴在自己身上,尤其是她主动趴在自己身上,这叫他感觉两人心贴心,亲密无间。
他将郑爱娥往上提了提,在她唇边反复啄吻,“有你在,我很欢喜。”她没睡够,第二天会很倦怠,“好了,我们睡吧。”
“嗯。”郑爱娥俯身回亲了他一下,然后分开,要从他身上下去,睡觉肯定不能在他身上睡,那么硬,能把她胸睡扁。
本来就小……
两人各躺一边,郑爱娥没多久就开始打哈欠,昏昏欲睡,邺良却异常精神,望着头顶的帐幔、房梁,不知在想什么。
过了良久,沉寂的室内响起一道声音,“小娥,你说我该怎么做?”
郑爱娥眼皮像灌了铅似的,直往下垂,听到声音清醒了一点,迷迷糊糊去摸他的手,哇好暖和,她把那只手拉过来抱在怀里。
“你想如何,那便如何呗。”她眼皮子打架,隐隐约约听到自己说。
他顿了下,犹疑:“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吗?”
“当然……”
“你支持我吗?”
郑爱娥困得都不知道自己说了啥:“嗯……”声音越来越轻,直至无声。
“有你在我身后就好。”他望着头顶,手紧扣着她的,“我就什么都不怕了。”
有句话在他心底酝酿了很久,“小娥,谢谢你。”谢她包容他,谢她救他,谢她爱他,“我这一生,别无所求了。”
然而时间一点点过去,身侧却没有丝毫回音。
邺良侧头看去,她双眸紧闭,嘴巴微张,此时此刻睡得正香。
他沉默了,又倏地轻笑,吻了吻她的唇,“睡吧。”
……
李粟留了一支驻军在林趾,震慑赵国那帮人,自己带着兄弟们返回罗兹,终于紧赶慢赶,在翻年之前回来了。
如今大局已定,不能等着人家找来再表忠心,李粟回到罗兹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邺良,将自己的心思以及手底下的想法倒了出来。
“论实力论出身论功绩,邺大人当仁不让,如今鄢赵已灭,天下急需一个统治它的主人,还请您登临大宝,以安四海。”说实话,李粟没多少文化,这段话还是他特意找人润过的。
这种紧要的时候说粗话,多影响感官啊。
然而就在这时,邺良却拒绝了他。
“啊?”李粟猛然抬头,无比震惊:“为啥啊?”当天下共主有什么不好?权欲之巅,掌控万万人生与死,多少人做梦都不敢想。
那个位置的确令人垂涎欲滴,可是……邺良垂眸,斩钉截铁:“我不会称帝。”
李粟挠挠头又搓搓头,想不明白,“为啥啊?”咋会有人不想当皇帝?要钱有钱,要地有地,要美女有美女,位极九五,天下第一人。
邺良自然是有他的想法,一是,他少年时立志雪恨的目标已经完成,本身对那个位置并没有太大的野心,他只想心无旁骛和心爱的女人厮守终生;二是,他心里装了一个人,甚至高于他自己,这次的事情也叫他发现,倘若以后要做割舍,他恐怕难以在天下苍生与她之间做出决断;三是邺氏名流世家,拱卫卫国王室百年,虽是权臣,可也是臣,他不希望邺氏在后世沾惹半分‘乱臣贼子’‘篡权窃国’的骂名。
而且有人比他更适合那个位置,邺良看向了李粟。
李粟听完他那一番话,心觉肉麻,又感到非常佩服,试问天下谁能抗拒称帝的巨大诱惑?毫不放在眼里呢?
他有时候,就觉得邺大人太纯粹太干净了,不像这个世界上的人,为了为家族、为母国报仇,十年磨一剑,谁能有这份耐心与决心,就算有,也在日复一日的时光里将恨意抹杀了。
现在为了小家、为了家族,也愿意舍去巨大的诱惑。
李粟深知不是这样的人,但却非常欣赏和喜爱这样的人。
他缄默片刻,抬眸时目中坚定,“我李粟这辈子没服过谁,邺大人登临大宝,我回家当土地主也心甘情愿,可这位置你若不要,那我是一定要坐的。”
第123章 大结局
田芫君回家之后一直惴惴不安,怕哪一天就被人抓走下大狱,整宿整宿睡不着,丈夫问了怎么了?她摇头不敢说。
可左等右等,日子一天天过去,冬去春来,大军回城,也没见什么人上门。
时间安安静静,丈夫依旧是个小亭长,没升迁也没被人针对,没遇到任何波折,算是确定人家没有报复的意思,也没有想见她的意思,田芫君那天晚上落了好多眼泪,翻了年,她和邻居家合伙开了家食肆,她烧饭不好吃,主要出钱出力。
他们的小食肆刚开始生意并不好,后来天下彻底太平了,大家日子好多了些,人才渐渐多了起来。
“老板娘来盘猪头肉!”
田芫君擦把汗,忙应道:“来了!”
邻居家的媳妇要生了,店里只剩她一个人忙前忙后,忙的晕头转向,但她干得却很卖力,她和丈夫商量好了,等今年多攒点钱,他们就生一个孩子。
“老板娘——”
“来了,来了!”
……
儿子一步登天,不仅称王,如今还要称帝了。王秀娟灶前更热了,这些人不敢明着讨好李粟,就跑到她面前献殷勤。
王秀娟笑得合不拢嘴,有人白给自然欢迎,东西都是一些名贵珍宝,好多她都没有见过,通通收入私库,到时候小娥来了,也让她来挑挑。
但底下那些曾经的土地主、皇亲国戚、朝臣将领送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摆她屋里都要摆不下,跟婢女细数之下,发现少了几只箱子装东西,叫婢女去问内库的人要。
婢女却回来说剩下的木箱,都被陛下借调走了。
不晓得他一个大男人哪有那么多东西放?婢女人微言轻,这还是老三亲口调走了,王秀娟只得亲自跑过去要。
其实花些时间等工匠做新的,也不是不可以,但她等不及了,等明儿……哦不等下午,她就想拉着几箱东西去给小娥看。
王秀娟自觉受郑爱娥恩惠颇多,再直白了当点,没有她就没有今天的自己,但小娥身份已经很高了,身边不缺仆婢伺候,不缺权利环绕,她能回馈给小娥的东西少得可怜,就连从前说接她去过好日子,也是正因遇到了她,才能好好活下来。
有时候,她甚至觉得自己只知索取而不思回报,可她又不知道怎样对她才好,所以,就将自己看重的东西分出一些最好的来,送给她。
另一方面,战事尘埃落定,眼看万事万物欣欣向荣发展,可是小娥夫婿老家在新乡,虽没有明确的消息,可王秀娟总怀疑小闺蜜会跟着过去久住。
那到时候她咋办啊?
王秀娟最近也烦得头昏脑胀,胃口都不好了,来到儿子这,不等通报,她直接就进去了,周围的宫人也不敢拦她。
她以前在乡下干活,身体很强壮,走起路来健步如飞,但从殿外到殿内也走了好一会,路上还听儿子在里头跟人商量登基大典的事,说国都就定在罗兹,住习惯了,懒得挪窝,还将日子定在三月初八,到时候把她的封后大典也一起办了。
王秀娟听了就不爽,他要快快登基,那尘埃落定,小娥不得快快就走了?
她大步跨进去,嘴巴比脑子快一步:“我不同意。”
李粟见他老母来了,忙就站起来,还快步下去扶她,又听她斩钉截铁的拒绝,震惊:“您不同意啥?”他安排的那一点不合她胃口?
王秀娟其实开口那一刹那,就有些后悔了,她好像找不到反对的点,但……王秀娟倏地灵光一闪。
她大摇大摆被儿子搀着往里走,“你怎么把小娥算漏了?”
李粟:“啊?”他惊疑不定,看向徐入荧,这人是邺良特意留给他的,才高八斗,又颇为识趣,按道理说,不至于漏掉旧主的封赏吧?虽说邺大人仙风道骨,不至于将这些事放在心上,但总归难看。
徐入荧也是一脸懵,但又被王秀娟坚定的姿态唬住,难道真是他疏忽大意给忘写了?他后背冷汗横流,忙翻出竹简检查,读到第三十七列,无论是土地、护卫军、奇异珍宝、人口具是上层之上层啊。
李粟凑过去看,该有的确实都在,转身挠挠头:“娘,没漏啊。”
徐入荧:“启禀殿下,一应的封赏具是记录在册,不曾疏忽。”
王秀娟却无比理直气壮地问:“还说没漏,为什么单我去参加封后大典?小娥不去?”
李粟茫然:“她也可以来观礼啊。”
王秀娟嘴角抽搐,给了他一个爆栗。
徐入荧却是听懂了王秀娟的意思,略微一顿:“可邺夫人非陛下生母……”年纪还那般小,和李粟站一块说是父女都没人怀疑。
李粟吃了老母的打,又听这话,即刻反应过来,张口就要反驳,却被王秀娟接下来的话逼退。
“你该叫她什么?你就说该叫她什么?”王秀娟对儿子能走到这天感到欣慰,但心里更偏向小闺蜜,“她是我最好的姐妹,还不能要你称一声‘母’了?”
实际上,干娘叫了无数声,李粟也从最开始的抗拒转变为麻木,甚至之前还会在邺良面前叫郑爱娥‘干娘’,力图攀扯攀扯一些关系。但在天下人面前,尊奉一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为母,他厚如城墙的脸皮都觉得害臊。
意图跟亲娘讲道理:“娘,天底下哪个天子有两个母亲?干娘再好,这样也不合礼数。”主要是要展示在天下面前,李粟觉得丢不起这人。
可王秀娟才不管儿子的死活,她就跟小娥好,小娥跟她一起当太后就能留住她了。
她脑子转得极快,当即道:“太后也可以分东西宫,到时候我做东宫太后,小娥做西宫太后,你早上辛苦点,请安的时候多跑跑,就当锻炼身体了。”
李粟:“……”
突然觉得到手的皇位,没那么香了。
……
今天对于郑爱娥而言,是非常特别的一天。
她午后小睡醒来,周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的老闺蜜守在床边,像是等她等了很久,还不待她询问,老闺蜜就宣布了她们儿子要当皇帝的消息。
郑爱娥震惊:“啊?”但她接受良好,一息就缓过来了,“哦哦,这可是好事。”
说到这个,王秀娟:“说来还是你夫君功劳最大,可惜他偏不称帝,才叫咱儿子捡了漏。”
有一个消息砸下来,郑爱娥眼睛瞪圆:“啊?”咋没听臭小子说过,不过她接受迅速,对老闺蜜说:“人各有志,他开心就好。”
这话王秀娟听了也点头,说实话,她觉得谁当皇帝都一样,小娥夫君发达了,那她抱小娥大腿,她儿子发达了,那她也给小娥抱大腿。
“三月初八那天举行封后大典,小娥你到时候跟我一起当太后。”
“啊?”郑爱娥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脑袋也被这一连串的消息砸得晕乎乎的,她甚至都不记得什么时候送走小娟的。
等再晚些,邺良就回来了。
郑爱娥眼里闪烁着新奇的光芒,跟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要当太后了。”
邺良唇角微勾,他得到消息比她还要早些,“是,微臣以后就盼着殿下多多提携了。”
郑爱娥在他腰间拧了一把,“别贫。”
这点痛不痛不痒,反倒叫他心里像被小猫小狗挠了下似的,下腹一下子就热了起来,顺势按着她的手在自己腰间游移,眸色深深:“殿下若想惩罚臣,那臣绝无怨言。”就差暗示她,自己任她随便摆弄了。
她脸蛋红扑扑的,像一片烧红的云彩,“跟你说正事呢,尽说些不正经的话。”
他伏在她颈侧哼哼,贴着她雪白的肌肤亲了亲:“往后你是君,我是臣了,我想伺候殿下有何不可?”
郑爱娥听不下去了,推推他,这个不要脸的东西,还赖在她身上不起来,她没好气道:“我要洗头,你让开。”
邺良贴着她脖颈往上亲,吻过脸侧,吻过鼻尖,最后落在她的唇边,含糊地说:“为夫帮你洗。”随后真的起身出去了,不消片刻就打了盆热水来。
他要她躺在榻上,再往上挪挪露出个头。
郑爱娥有些犹豫,“你真的可以吗?要是打湿了被褥,晚上怎么睡。”
他笑笑,“夫人等着看好了。”
她有些怀疑,但到底还是顺从躺下,圆润饱满的头被他捧在掌心,打湿了发丝又起了泡沫,一遍遍地揉按着,力道恰到好处。
郑爱娥不禁舒缓地扬起眉,闭眼享受。
“夫人觉得如何?”
她笑嘻嘻:“不错不错。”
邺良眉眼弯弯,手下的动作越发细致。
郑爱娥却想到一件事,“你为何总喜欢摆弄我的头发?”微嘟着嘴巴,“分明你自己的更黑更亮。”
“夫人既然感兴趣,那就多琢磨琢磨。”
“啊……为什么不直接告诉我?”
他墨色的瞳仁撞入她的眼,眼带笑意:“因为想要夫人自己发现。”
“可以吗?”
郑爱娥被看着脸上发烫,“可以……吧。”
用温热的清水冲去发丝上的泡沫,又拿帕子一寸寸擦干,直至发丝半干,从始至终,她都牢牢地注视着他的每一个动作,心底温暖极了,像徜徉在温煦的暖阳中。
郑爱娥忍不住仰面冲他笑,环抱住他的腰,“臭小子你真好。”
邺良捏捏她的耳垂,“说多少次了,要叫夫君。”
“就不。”
他哼笑一声,转而含住她的耳垂,“小娥。”
“嗯?”
他指腹落在她平坦的腹部,极尽温柔,“真好,我们又有家人了。”
——全文完——
第124章 平行时空【前世独立番外】
初秋时候,庭前扫下几片落叶,空气中还带着些许黏腻的燥热。
室内静谧无声,置着一张质朴的木榻,天光大亮,从窗户透了进来,青年阖眸沉眠,细长如玉的手交叠在胸前,呼吸平缓,早就过了平时起床的时间,他却好像还在沉睡,像被什么美梦困住,迟迟不愿醒来。
忽地一阵细碎的脚步声打破了周围的宁静。
“大人,车马行礼都准备好了。”
青年倏地睁开眼,从榻上坐起来,如泼墨一般的长发旖旎散落,遮住射入的白光,他刚醒目中还带着几分迷离,坐在榻上回想方才的梦境。
在那个梦里,他娶了一名叫郑爱娥的女子,新婚那会,或许是身份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总想将她变成如贵女一样的人,好填补自己心底的落差,可她却是个很有主见的女子,不甘摆布,两人由此争吵不断……在了解的深入中,梦中的他渐渐爱上这个女子,还理所当然觉得对方也爱着自己,却被现实打脸,暗恨又别扭地关注着她的动向,后来,又发生了好多事情,被迫分离又再次重逢,最后两人还有了一个很可爱的孩子……
邺良垂眸,张开的五指收拢,梦里的人是他,他却像观摩了旁人的一生。
爱?他有些生疏地默念这个字,回忆梦中充盈又温柔的情绪,那就是爱吗,但对他来说太陌生了。
门外,仆役试探性地问:“……大人?”
他微偏头,淡声道:“你去府外候着。”
“是。”
他随即起身穿衣,手边的木盘上妥帖放着相国玄黑的朝服,却看都不看一眼,眸中神色淡淡。
和梦中的发展一样,鄢国灭亡,新朝建立,不过不一样的是,他留下担任了几年相国,但他已经辞去官职,今日就要启程离开。
十来年前,他年轻气盛又遭到亡国灭族的打击,人生好像只有一个方向,那就是杀尽所有鄢人,重建卫国,恢复家族荣光,为此他潜伏下来,整个人也变得阴郁,容不得面前有任何阻碍他报仇的东西,是人就杀,是情就舍,硬生生把自己逼成了冷心冷肺的怪物。
但等他建立起比昔日卫国还要辽阔、强大的国家,再度成为朝中人人攀附的中心,让‘邺’这个氏重新站在巅峰,如祖辈那样成为相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他却只感到乏味又疲倦,那至高无上的权利、享誉四海的名声,似乎并不是他想要的。
他想要的是什么呢?
坐在出城的马车上,邺良不禁又想到清早的梦,梦醒的前一刻,还有一只手捏着他的鼻子,娇嗔问他怎么还不起床,宝宝尿了知不知道?
那个女子真的很特别,容貌称得上上乘,却并非绝色,性子娇纵任性,还没大没小,经常掐梦中的他,可他就是记住了。
忽地轻笑了下,邺良摇摇头,那只不过是他假想的一场梦而已,他着相了。
车帘外,突然下起了小雨,细密的雨丝飘飘洒洒,顺着风卷了进来,眼见又愈来愈大的架势,车夫忙找了个地方躲雨,拜访了最近的一户人家,对方邀请他们进去歇脚。
邺良手持着伞向内走去,行动间右腿微跛,脚踝处一阵刺骨的闷疼,那是当初去平城被鄢人追杀,落下的病根,他虽然命大没死,但没有梦中的他幸运,得了人救助,一到下雨就止不住泛疼,像被利刃穿透一般,后来找了多少名医都无济于事。
这户人家修的屋子十分别致好看,院内有一处敞亮的回廊,雨声越来越急,他步子加快了,但还能稳住正常行进的姿态,等到了室内坐下,就没人能看出他的异常。
然而雨珠嗒嗒砸在伞面,青年却顿住了脚步,仰面眺望这一座回廊,整体格局比邺府的要小许多,但也比邺府的更加敞亮,可是……这里却没有人会指着回廊唤他的名字了。
袖中的手指微微碾着,心内怅然若失。
主人家等不及了,来到门外来迎,见邺良立在回廊底下吹风,忙将人迎进去,“久闻邺大人美名,小人听家仆说起时,就觉得是您,承蒙您赏脸,愿在小人家中歇脚。”
主人家姓陆,出身商贾,曾和邺良有过一面之缘,新朝建立之初,吏治混乱,经常有乍然一跃登天的人乱抢乱夺,还是邺良出面,在那时救了他一命。
陆袖在一处开阔的凉亭设下酒席,宴请昔日恩人,他想邺良身为举世无二的名士,又好音律,就将宴席选址在室外,还特地奉上一把名家所作的琴。
邺良垂目,指腹拂过琴身,拨弄几个音节,忽地想到梦中他晨起坐在庭下抚琴卖弄的傻样,只为叫一个女子看到他的好。
彼时,梦中的他沉溺在男女情爱之中,那女子呢?想到她的性情,他不由得好奇,那时她会不会觉得自己吵到她睡觉。
陆袖见恩公唇角轻扬,以为送到了他心坎上,正欲说什么,就看邺良指下缓缓拨弄,奏了一曲雅乐,陆袖赶紧收心,支起耳朵听。
琴音曲调轻快,陆袖只是个稍稍有些家产的商贾,对文人墨客喜爱的音律一窍不通,可他听着琴音,情不自禁地沉溺进去,像在诉说风花雪月的情爱,却又在其中夹杂着憾……?
陆袖睁眼,邺良依旧端坐着,眉目温润,身姿颀长如松如柏,仿佛古时那些端方如玉的君子,他的前半生堪称波澜壮阔,能够载入史册,令千代万代的后人敬仰,官至相国,万万人之上,又少有的声名享誉四海,这样的他也会有遗憾之事?
陆袖想起国都传出的流言,邺大人已过而立,却不曾娶妻生子,好像始终孑然一身。
他……是在等谁吗?
陆袖踌躇着,却不敢问,待到一曲终了,在酒席上,他看邺良面色如常,不见分毫的失落,刚才在曲中听到的遗憾,仿佛只是他的错觉,就更不好开口了。
酒后,云收雨霁,邺良又要启程了,根据计划,他要回封地,然后长居于此,再也不出世了。
陆袖双手奉上琴,请他闲时赏玩一二,“小人无以为报,看您颇为喜爱,就请带走吧。”
邺良望着那把琴,但笑不语。
几日后,终于离开罗兹地界,他们继续一路往南,前往封地。
邺良最终还是没有带走那把琴,梦里的东西,终究是假的,带在身边只会徒增烦恼,他始终清醒着,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
后来没有再下雨了,但邺良总会想到过去的事,想到曾经的卫国,想到曾经的邺府,想到严苛却慈爱的大父,想到冷漠的父亲,想到庸伯。
庸伯死在了平城,鄢人追杀他的时候,为他挡了一刀。那时候还是春天,可尸身长久不做掩埋,会招来蝇虫还有食腐动物,他就把他埋到了那座山底下,后来大仇得报,又将人迁回了邺氏族地。
在此之后,他就真的一个人了。
马车渐渐往南行进,一晃又过了一月,到了仲秋时节。
落叶飘黄,天气凉快许多,再有半月的路程,他们就能抵达目的地。
邺良这段时间想起好多过去的事,但已经很少想起那个梦了,那个梦对于他,总归还是可望而不可及,像虚无缥缈的一阵烟,他总是喜欢能落到实处的事物。
那梦里平淡温馨又满含欢乐的日子,像画卷渐渐模糊掉,像乐器失去声音,已经离他很远了。
他也很少再想起那个女子。
时间一眨眼,距离封地仅有几日的路程了。
邺良坐在车里,看窗外云卷云舒,日升月落,忽地眼前闪现一张俏丽的容颜,五官被记忆模糊掉,可他记得她有一双明亮的杏眼,黑溜圆润,很是可爱,笑起来眼里的光彩,比天上的星星还要闪亮。
他靠在车壁,良久没有吱声。
好一会才对车夫说:“转道去渠县。”
渠县离封地甚远,又是一个多月的路程,此时已至深秋。
邺良站在渠县的地界,遥望周围,当年他被追捕,确实流落到了渠县,但时过境迁,很多更细节的事情记不清,然而梦里却清晰可辨。
那是不是说明,她也可能在?
顺着模糊的记忆入城,他走到一棵老槐树下,有个老丈坐在地上喝水。
邺良走上去讨碗水喝,又打听:“老丈可知,附近有哪户人家姓郑?做过县里的仓啬夫,家里有个可爱的孙女,叫郑爱娥。”
老丈耳背,他又说了遍。
老丈指了指前方,“就那里。前些年兵荒马乱的时候,流民冲进来,逮着当官的就杀。”说着唏嘘不已,“郑公、郑夫人都是极好的,可是……一家子都没了。”
邺良顺着他的手看去过,那是一座荒废已久的院落,里面长满了杂草,成片的桑树干成了枯枝,瓦片碎了一地。
老丈的家就在附近,“你是要喝水吧,我回家给你舀一瓢来。”
他敛眸浅笑,只是眸中几分苍凉,“有劳。”
老丈笑答:“年轻人客气。”
可等他拿着水瓢再回来时,槐树底下已经没人了。
风吹过境,又拽了几片枯叶下来,干巴巴铺在地上。
第125章 【校园番外一】
天上飘旋着不知洒落了多少枯叶,纷纷扬扬在空中很好看,但郑爱娥丁点都喜欢不起来,无他,谁看到自己刚刚扫干净的地方,又铺了一地枯枝败叶,喜欢得起来啊?
尤其是她抬了抬手腕,还有2分59秒就早读了!!
她满脸痛苦,握着扫帚的手快出残影,快点快点快点,要迟到了!!
终于在她坚持不懈地努力下,在早读铃声响起的前一秒踏进了教室,身后还跟着两个踩点的同学。
郑爱娥悄悄溜去放好卫生工具,心里还窃喜:他们两个踩点的,还没有她跑得快。
完毕,她又偷摸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坐好,今天早读是语文,匆匆翻出书的时候还拿倒了,被语文老师看到了,无奈地敲了下她的脑袋,倒没有说什么,因为她是语文老师的得意门生。
郑爱娥被敲打,态度端正起来,积极响应课代表的号召。
过了会儿,语文老师就去了二楼,六班今天也是语文的早读课。
老师一走,李晓燕从桌洞里掏出一个塑料袋,里头热乎乎的还起了层水雾,飘出一阵馋人的香味。
李晓燕咬了口卷饼,嘶,香得舌头都要掉了!又从桌洞里掏出一个,拿去贿赂同桌,“新开的这家卷饼好吃,尤其是刷的酱,听说还是老板自制的。”
郑爱娥正在读逍遥游,被香得舔舔嘴巴,偏头看过去。
李晓燕嘿嘿一笑,“拿着拿着,过两天就要月考,你提前帮我辅导辅导语文呗。”
郑爱娥小手摸过去,也嘿嘿笑:“成交。”说是这么说,但两人关系好,没上供‘赃物’也要帮忙的。
不过她没在早读课上吃,要是被她的恩师发现那多尴尬!
叮铃铃——
下课了,被钉在桌凳里的学生一哄而散,教室里吵吵嚷嚷,杂乱起来,李晓燕吃完卷饼,拿肩膀蹭了郑爱娥一下,“我听周媛媛说今天咱班里要来一个转学生,长得巨帅!”周媛媛是老班的闺女,很不幸高中落到了亲娘手上,但很多小道消息她都知道。
下节课是政治课,任课老师就是老班,他讨厌学生在教室里吃东西,说没有读书的样子,郑爱娥怕被老班逮个正着,就蹲在地上啃卷饼,听到李晓燕那么说,还一边含糊道:“都高三了,这时候转学有毛病吧。”
李晓燕急了,“这是重点吗?这是重点吗?重点是这人帅啊,帅出天际,帅出宇宙,帅得惨绝人寰,帅得汽车爆胎!”
郑爱娥不为所动,继续啃自己的美味卷饼,帅又不能当饭吃,要说喜欢,看人要看内在,她还是喜欢年级第一。
人特别聪明,尤其是那个数学成绩贼漂亮,139,139,141,142,138,137,136,141,142,134,140,139,138,142,141……大大小小,多少次考试,她的成绩或许自己不记得,但对年级第一的,如数家珍啊!
就是不知道这次考试,年级第一会考到哪个程度,不过名次大概还是止步不前,因为已经没有进步的空间了,郑爱娥美滋滋地想。
这样想着,她又大口包住卷饼,眼睛都弯成了月牙,正咀嚼着,却对上窗外一个颀长清瘦的身影,对方似乎盯着她,但逆光而站,看不清表情,隐隐感觉气质很清爽很沉稳。
当然也很陌生就是了,但郑爱娥不认识的人多了去了。
她下意识朝人招手,表示友好。
然而却见那人理都不理,转身走了。
郑爱娥撇嘴,翻了个白眼,切,什么装货。
邺良在某个清晨醒来,发现自己莫名来到一个陌生的世界,这里车水马龙,生产力高度发达,用这里的话叫做‘现代科技时代’,早已废除奴隶制度、王侯帝制,现在人人平等,教育和个人认知水平也高度发达。
最开始接收完原主记忆,他无措了一阵,但很快就安定下来。
他开始回想自己之前做的那个梦,里面‘他’有个妻子就叫郑爱娥,仔细想来,那性子根本不像当时社会背景能养出来的,倒像是……如果真是那样,一切就说的通了。
他环抱一丝期望,吩咐底下的人开始查,得到肯定的消息,便火速从国外飞回来,转到了这所学校。
然而他甫一走来,就对上了蹲在地上大啃特啃的人,举止比梦中还要不拘小节……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的他,脸上难得浮现困惑与迟疑,‘他’喜爱的是这样的妻子吗……?
叮铃铃——上课铃声响起。
老班手拿课本,领着个人进来,他披着一件灰色的风衣,步子踏得极稳,面容白皙隽秀,面向众人时,流畅的下颌微扬,“大家好。”人群集体倒吸一口气,目光齐刷刷地钉在他身上,此起彼伏的惊叹声炸开了锅。
李晓燕激动地拉着郑爱娥的手,“仙品!仙品!我就说是仙品吧!!”
郑爱娥也被震得瞳孔睁大,她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但她还记得自己‘心有所属’,稳得住,稳得住,做人嘛不能被外在蒙蔽,要看内涵、要看格调、要看智慧。
帅不能当饭吃。
老班站在邺良旁边无措地搓搓手,天知道啊,他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竟然在一个十来岁的少年面前束手束脚。
他清清嗓子,甚至不敢直呼对方的名字:“同学啊,你去选位置吧。”
对方轻应了一声,语气矜贵又礼貌:“有劳。”
老班讪讪,觉得自己像官场里对上峰狗腿的下属。一个少年而已,气势怎么那么强大!
邺良顺着通道走下去,教室里屏气凝神,所有人都在看着他的一举一动。
最后,他停在一个位置前,温润细长的眸下瞥,“同学,我可以坐你的位置吗。”
李晓燕一下子被他的气势慑住,脑子都不知道怎么转,结结巴巴:“当然、当然可以。”
郑爱娥一惊,拉住同桌的手,眼里无声道‘不要啊’,但李晓燕无情地拒绝了她,转学的帅哥好像教导主任,她不敢反抗啊。
于是不到五分钟,邺良就坐到了梦中的妻子旁边。
他少有和女子接触,略显局促:“同学你好。”
郑爱娥捏着橡皮,有些郁闷:“……你好。”晓燕走了,那以后她们是不是很难说悄悄话了?
埋头伤心了一会,她忽地仰头,打量新同桌一阵,双目微睁:“是你!”那个装货。
“什么?”
课堂上,老班叫众人先背背昨天的内容,他待会儿要请两个同学回答问题,周围全是同学的朗读声,郑爱娥立起课本打掩护,小嘴叭叭道:“刚才站教室外的人是不是你,我跟你打招呼你竟然无视了,好没有礼貌!”
后几个字扎进邺良心头,像被蚂蚁咬了一口,那个梦最开始的时候,‘妻子’就经常骂他没有礼貌。
他下意识讷讷答:“或许当时我在想别的。”从前在朝堂上呼风唤雨,权极一时,可莫名地,他就不敢说是自己当时迟疑了,以至于忘了打招呼。
郑爱娥算是接受这个理由,“那好吧。”然后就开始读书,背诵,就是觉得新同桌呆呼呼的,他应该很笨吧?
邺良还想再说什么,动了动嘴却止住了,他告诉自己,一步一步来,循序渐进,不要吓到她。
老班坐在讲台上,对教室里的情况一览无余,自然瞟到了异样的小动作,好几次想开口提醒,但没那个胆子。
于是他换了种方式,特地抽邺良旁边的郑爱娥起来回答问题,这孩子比较老实,紧迫起来就不会搭理别人了。
然后,他就看到一道冷淡地目光看了过来,似乎怀疑他在故意刁难人,老班心肝颤颤,好在下课铃声适时响起,赶紧溜之大吉。
郑爱娥这节课回答问题,回答得嗓子都冒烟了,也不知道老班咋想的,这时旁边递过一瓶水,包装挺高级的,上面写的都是外国字,不知道哪个国家的。
“润润喉吧。”
想着再怎么就一瓶水而已,她接过来拧开就是一顿牛饮。
看得邺良眉心一跳,“你慢些喝。”
郑爱娥摆摆手,“没事没事。”既然新同桌释放善心,那他们之前的事就算彻底翻篇,搭伙嘛,日子总是要过下去的。
她尽量让自己显得温柔友善一点,还关心他:“高三这么重要的时候,你怎么想着转学?适应环境需要时间,说不定还会影响成绩。”而且她有点困惑,“学校怎么也同意了?”
“转学,是因为有很重要的事。”
至于后面那个问题,邺良想了想,认真回答她:“或许是……我给学校捐了三栋楼?”
第126章 【校园番外二】
郑爱娥没说话了,开始准备下节课的资料。新同桌有钱的程度把她伤害到了,她右手在书包里掏一掏,还刚好碰到了仅剩的两枚棒棒糖,一颗橘子味,一颗草莓味,本来说留给李晓燕的。
她递了颗橘子味的给新同桌,“小卖部最近新出的口味,尝尝?”
邺良细长的手指接过,“谢谢。”棒棒糖放在掌心很轻巧,梦里她也是这样嘴馋,有时候两人吵架,‘他’拉不下脸和好,就从外面买些零嘴回去。他记得,梦里她最喜欢栗子糕。
郑爱娥摆手说不客气,算是对那瓶水的小回馈吧。
就目前的观察来看,新同桌长得好,也很好说话,不过刚转学就遇上月考,他的成绩估计不太理想。
她还额外关心:“你课本齐了吗?”
“嗯。”
“那就好。”郑爱娥就继续干自己的了。
“你……”邺良注视着她的侧脸,刚启唇吐出一个音节,这时上课铃声响起,嘈杂的教室安静下来,讲台上换了另一位老师,他止了声。
罢了,来日方长。
高三的课程紧凑、繁杂,早上的时候还好,后面热闹的班级就整个蹲题海里去了,下了课有人说话都静悄悄的。
一晃放学的铃声响起,郑爱娥把作业和题集塞进书包,她不上晚自习,要回家了。
这时,旁边的人也站了起来,她讶异看去:“你也不上晚自习吗?”
“嗯。”他浅淡一笑,“一起吧。”说着就只身往前走,好像只是一次再平常、再不经意的邀请。
郑爱娥倒不会拒绝了,可跟着人走到门边时,却被上完课从楼下走下来的数学老师逮个正着。
数学老师姓秦,是个白发苍苍的返聘女教师,平时慈爱祥和很好相处,教学水平一流,教的年段常常位列市里平均分第一,所以班里同学都喜欢她。
然而此时,她瞪着眼珠子看过来,恨不得把郑爱娥给吃了。
郑爱娥尬笑,乖乖巧巧道:“秦老师下午好。”
秦老师对着她没好气说:“我不好,一点都不好。”
郑爱娥双手拎着自己黑书包,不好意思笑笑。
秦老师对她也很无奈,只道:“这次月考好好考,要是再……”她欲言又止,眼神又凶了起来,“那你晚上就来我办公室上晚自习。”想她教书四十年从无败绩,自从教了这小妮子,哦哟!晚节都要不保咯!
郑爱娥打了个寒颤,忙不迭:“我一定、一定好好考、认真考!”
秦老师这才放过她,施施然离开。
邺良站在松树底下,等了有一会儿,见她蔫嗒嗒走过来,“被骂了吗?”
“没有。”郑爱娥抓抓头发,想着新同桌反正都要知道,“就是我数学不咋样,被警告了。”她文科成绩成绩一骑绝尘,唯独这数学吧……用两个字形容——稀烂。
两人穿行在校园的林间小道,邺良的心出奇的平静,他很喜欢这样平和的氛围,顿了顿,“需要我帮忙吗?”
话音刚落,郑爱娥就拒绝他了,还挑起眉毛打量他。心说他不会是想把自己补到倒数第一,好自己占据倒数第二去吧?
但其实大可不必,她已经蝉联第n届数学倒数第一了。
郑爱娥庆幸地想,幸好考大学不设置数学最低线,不然她说不定以后都没书读。
太扎心了。
邺良见她拒绝就没再提,毕竟梦里的她一直很机灵,偶尔还会把‘他’绕进去,看她坚定的态度,应该胸有成竹了。
两人在校门口分别。
晚上,别墅静悄悄的,只客厅里点着一盏灯。
邺良穿着灰色的睡衣,微湿的短发垂在眼前,遮住深藏的情绪,他靠在沙发上,回想这段时间的种种。
她跟梦里的人一样,活泼轻盈,明媚可爱,忍不住叫人想到靠近,留在她身边。
难怪梦里的‘他’那样喜欢,那样迷恋。
昏暗的客厅里,他单手抚着脸,忽地轻笑了一下,他匆匆走过三十来年,却从未不曾拥有过这样可心可意的人,都有些嫉妒梦里的那个‘他’。
他侧脸靠进柔软的沙发里,望着辉煌的灯盏,比他那个时代的亮堂,而且不会随风摇晃,这里少有战争,每天都有人死去但不是因为上位者施暴,这就是她身处的时代啊。
这样美好的时代,才能孕育出她那样美丽的灵魂。
他眼神有些醉了,口中喃喃出‘小娥’两字,喊得有些生疏。
……
次日,郑爱娥叼着姥姥蒸的馒头,就匆匆往学校赶,现在才六点五十,其实不算晚,但她家在村里,骑小电驴到县中学也要半小时,那差几分钟就早读了。
在上车前解决完大胖馒头,郑爱娥戴上头盔,整装出发。
在校门口的停车场停好心爱的小电驴,抓起钥匙就往学校里跑,感到班里附近时还早,差七分钟开始早读,然而她却在拐角撞到个人,抬起头,发现是年级第一。
顾思筹抬手跟她打招呼,笑道:“小娥,早。”
郑爱娥看他的眼神亮晶晶的,“早呀早呀。”
两人交流了下月考心得,想着快迟到,郑爱娥就先溜了。
有个男生背着单肩包走过来,撞了撞顾思筹的肩膀,试探道:“怎么,你喜欢她?”
顾思筹不好意思挠挠头,耳根微红,“你别乱说,现在最重要的是高考。”
男生坏笑,“高考完呢?”
顾思筹答不出来了。
男生笑意越深,正想说你不追那我追了。郑爱娥在学校里是很受欢迎的,长得漂亮,脾气还很乖,成绩除了数学都很棒,大家私底下都关注她很久了,摩拳擦掌,但又不敢这时候去打扰人家。
然后男生就听到顾思筹说:“我准备高考后跟她表白。”
男生听了,顿时拉下脸,切了一声上楼了。
……
教室里,邺良自然看到了这一幕,从头到尾,看得眉心皱起,眼底冷然。
等人进来,蹙起的眉头舒展开来,唇畔带着温柔的笑,还将手边的盒子推过去,“家里阿姨做多了,扔了又可惜。”
郑爱娥今天走得匆忙,其实都没有吃饱,此时看到同桌分享食物,不由得眼睛一亮,“那谢了。”收进桌洞里,她早读课后吃,嘿嘿。
心里觉得同桌人真好,她一定会努力帮他适应新的校园生活,如果是学科内容,她也会努力解答的。
还有些小窃喜,她又交到新朋友啦~
邺良淡笑,只说没什么,而后话锋一转,有些疑惑地问:“刚才跟你站一块的那个同学,怎么不进来?”
郑爱娥随口说:“他?他又不是咱班里的,他是楼上五班的,理科班。”倒没有起疑,人刚转来,哪里一天之内都能认全人。
他颔首,又不经意提了一句:“他是你的朋友吧,看你们聊得很融洽。”
听到这,郑爱娥面上忍不住泛起羞意,“就经常见面,打打招呼,还不算朋友吧?”她眸中闪亮,隐隐带着崇拜,“我跟你说,他数学成绩可好了,次次稳坐年级第一,有时候还是市里的最高分,超级超级超级厉害!”
邺良牵起一抹笑,“那真的很厉害了。”
她双手捧住脸,有些遗憾:“我都想请他帮我讲题,可是他那么忙应该没有时间。”
他笑得温柔,“以后会有机会的。”
“嗯嗯!”郑爱娥开心道,觉得新同桌真是善解人意,以前她跟李晓燕说,她每每都get不到,只给她看偶像的海报。
邺良回正视线,眸中只有散不去的冷。
妻子年少时还倾慕过别的男人?他抿紧唇,忍不住磨牙,他分明记得,那个美好曼妙的梦里,她说过只喜欢过他一个人。
小、骗、子。
高中的节奏快如闪电,一晃就到了月考当天,这天郑爱娥早早就来了,没有迟到也没有踩点,因为新同桌听说她早上总是起不来,就跟她交换了联系方式,每天监督她早睡早起,说这样能够快速调节好状态,备战高考。
人家太善良了,还不求回报。
郑爱娥真的越来越喜欢这个新同桌,最开始乍一看没有礼貌,人又冷冷的,可实际上他可爱乐于助人了。
早上,两人在校门口碰头,邺良很熟练地将早餐塞进她书包里,“今天吃三明治,里面有加火腿肠。”
她掬起抹笑,接受他的上供:“谢谢。”又翻出课本,跟他考试可能会考的重点。
邺良的眉目也柔软下来,时不时应和一声。
郑爱娥很喜欢跟他讲题,划重点这些,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她发现新同桌其实很聪明,很会举一反三,没有人不会喜欢这样的学生。
她学着老班的样子,推推自己眼睑那不存在的眼镜,郑重地说:“好好考,我相信你。”
他不禁莞尔,眼底的温柔几乎将人溺毙,“好。”
郑爱娥仰头笑,“嘿嘿。”
很快,月考在第二天下午结束,学生们唉声叹气,抱怨说数学考卷太难了,一串接一串散去。
郑爱娥也愁眉苦脸的,搓搓小脸,以后得去秦老师那里上晚自习了,呜……她都不敢估算自己考了多少分。
而老师们快速收齐试卷,奔赴办公室,准备连夜将成绩改出来,验证这段时间成果的时候到了!
尤其是秦老师尤其精神,老天保佑,老天保佑,保佑那妮子考到六十分以上。
不过同学们这次考得很不景气啊,一连串90,91,88,95……过100的都少之又少,秦老师抬头叹口气,就连年级第一都才129,这卷子有那么难吗?
秦老师喝口水继续改卷子,嗯这题对,对,对……半晌后,她倏然抬头,居然是150!!
秦老师捧着卷子的手有些颤抖,好半天才想起翻到正面,去看究竟是谁?
第127章 【校园番外三】
确认成绩的时候,比秦老师更震惊的是郑爱娥,她万万想不到新同桌竟然是这样卧虎藏龙的人物。
她捏着对方的数学卷子目不转睛,那一道道赤红的弯钩,那一个硕大醒目的满分,她屏气凝神,看得几乎忘记了呼吸。
邺良靠着椅背,轻笑了声,“有那么夸张吗?”只不过一组数字,没什么稀奇,倒是她的反应叫他觉得更有趣些,眼睛瞪得圆滚滚,跟只滚圆的猫儿似的,眼神略显痴呆,可也十分可爱。
但其实……他也有被她这么重视的态度取悦到。
郑爱娥却觉得一点都不夸张,转过头来,眼睛灿若星辰:“你好厉害啊!秦老师出的卷子比市里还要难,你这都能考满分,那岂不是也能拿市里的第一!!”
他唇畔的笑刚压下,又控制不住牵起,且弧度越来越大,“只是一个第一而已。”纵观他前世三十余年的人生,回回都是同辈当中的佼佼者,她是不知道,他已经拿过无数个第一了。
“很厉害,真的很超级厉害了!”她牢牢地盯着他,说话时还有几分羞,“也没听你说过,你数学这样好。”能考那么高分,那他肯定很聪明吧?之前她还觉得他怪笨的,倒是先入为主了。
邺良心里像有喜鹊在闹,唇边的笑就没下来过,被人捧着,还是被……她捧着,有些不自然地拢起拳头放在唇边遮掩,“你也不错。”
听到这,郑爱娥就有些失落了,“我比你可差多了。”灰心丧气趴在桌上,“只有59。”不是60,不是50,偏偏是59,虽然够不到及格线,但看着还是不怎么舒服就是了。
他扯过她的卷子来看,前后一扫,分析道:“其实你基础很扎实的,只是有时候解题思路、运用方法有点欠缺。”他一向是个务实的人,就这么拉过草稿纸,小声跟她讲了起来。
直到自习课下课,郑爱娥都有些意犹未尽,“哇,你的思路好清晰,难怪能考满分!经你这么一说,我一下子就懂了。”从桌洞里摸出一瓶草莓酸奶,“这个请你喝。”
邺良握着酸奶手里冰凉凉的,却烫进了他心里,抿唇笑,“没,是你一点就透,这次也是只差一个契机。”他从桌洞里掏出几本习题,这本来是他特地挑出来做融合训练的,“我待会儿给你勾些同类的题,有简单的,也有进阶的,你可以写着玩,多写写自然就会了。”
郑爱娥很是惊喜,“那真是太棒了!”她同桌人真好,但又迟疑,“这样很耽搁你时间吧……现在高三,这么紧要的时候,我……”
邺良却无所谓地笑笑,还叫她不要有负担,“总归是多一分少一分,没什么差别。”轻垂下眼睫,其实他来这里的目的就是她,至于其他怎么样,不在他权衡的范围内。
郑爱娥觉得自己真是捡到宝了,“真是太感激了,有机会我请你吃饭吧。”顿了顿,“……你习惯吃外面的东西吗?”
他温柔恬淡,像江上明月,“我吃什么都可以。”
“看不出来,你竟然跟我一样不挑食!”她俏皮努努嘴,说道:“刚开始见你第一眼,感觉帅是帅,但有些不太好养活,像古时候那些矜贵挑剔的贵公子。”
他只眉眼更柔,但笑不语,而后问她:“小娥,我以后可以叫你‘小娥’吗?”
“当然可以。”她说,笑得灿若朝霞,“我的朋友都叫我小娥。而我们早就是朋友啦!”
她的笑印进邺良眼底,他看得都有些醉了,觉得她像太阳像鲜花像露珠像嫩芽,像所有美好的一切,这样的人儿,比梦中还要美好十倍百倍千倍,他都不知道为何刚新婚的时候,梦里那个‘他’总对她不满,总是跟她吵架,真是不知好赖。
不过那终归不能代表他,他总会更加呵护她、珍惜她,叫她比梦里更幸福更快乐。
他突然问:“小娥,你喜欢现在的生活吗?”
“当然。”
他莞尔,话声柔柔:“我也喜欢,比任何时候都要喜欢。”
……
年级第一换人了,虽然只是文科,但他的语数英三科以压倒性的第一,在整个高三年段掀起轩然大波,谁也没想到那个新来的转学生竟然有那么大能耐,第一次月考就直接排头第一。
顾思筹自然注意到了,但他是理科生,两人是不同的路子,更让他上心的是郑爱娥月考数学只有59分,她别的科目单科都能年级前十,可就是这数学吧严重拖后腿。
或许是前段时间那个男生给的压力,顾思筹挠挠脑袋,觉得自己该做点什么,提着卷子下楼去三班。
学校禁止学生串班,他站在教室外的那棵柏树底下等。
郑爱娥好一会才出来,刚刚老班拖堂了,“顾同学怎么了?你找我啥事。”
见她的第一眼,顾思筹就蹙起眉,少女嗓音平淡,少了平时的雀跃欢欣,再仔细看看,眼里看他常有的小星星都没了。
他顿了好久,想她或许心里难过,没细想,“看你这次月考数学失利,想问问有什么可以帮忙的。”在来的路上,他其实就已经打好了腹稿,要是她说怕麻烦怕耽搁他学习,他就说他已经订正完卷子,闲着也是闲着;要是她怕羞不好意思,那他就坦坦荡荡说同学互帮互助,老师也肯定会支持;要是她……
邺良手中握着史迪仔的保温杯,走到门边靠着,细碎的墨发垂在额前,他静静注视外边。
李晓燕刚买水回来,迎面就看到班里的冷煞神捧着小娥的保温杯站在那,不知在看什么,浑身都在冒冷气,想到上回被支配的恐惧,抖了抖,决定绕路回去。
郑爱娥在跟顾思筹说话,“谢谢顾同学的好意,可是我已经跟人约好了。”
顾思筹微愣,“谁?”
“我同桌。他人可好了,又温柔又细心,成绩特别好,做事也非常可靠。”说着,她下意识往教室看去,猝不及防就看到站在那的人,忙招手致意。
邺良浅笑,握着保温杯的手轻扬,像在跟他们友好地打招呼。
顾思筹神色却有些僵硬,那不是小娥的保温杯?全校就她还喜欢史迪仔。
郑爱娥也是感概:“他真好,每次下课,都会顺水帮我打水。”
顾思筹惊异不已,看了她眼,又看向邺良,那厮仍笑着,温温柔柔的,如洁白的绵羊一般,可落在他眼里,跟披着羊皮的狼没两样!
他动了动唇,“小”可有一道声音比他更快,“小娥,过来!”
郑爱娥闻言,冲顾思筹挥手,“顾同学我走了,再见。”然后一溜烟就跑了过去,还顺势接过邺良递来的保温杯。
“怎么又是开水?天气也没凉快多少。”
“放温点再喝,你不能总喝凉水。”
“知道了知道了,你怎么比我姥姥还唠叨?”
顾思筹脸色难看,活像吃了苍蝇似的,这哪里冒出来的野男人,懂不懂先来后到?
……
郑爱娥做事干脆,尤其是在吃上面,说请客吃饭放学就请了,还热情邀请邺良莅临她的座驾。
“喜欢吃什么?方圆十里哪家哪款最好吃,我都知道。”后座一沉,紧接着少年清新淡雅的味道飘到鼻端,她莫名有些紧张了。
邺良也有些紧张,哪怕有现代的记忆,可他还从未和女子挨得这么近,好像伸手就能将她拥入怀中……他双手握拳,放在膝上。
“我都可以,看你的喜好。”长手长脚的少年缩在后座,如是说。
请人吃饭咋能只顾自己?郑爱娥:“那你喜欢啥口味的?甜的辣的咸的清淡的?”她启动了小电驴,带着人先走。
电动车匀速行驶,树影晃动,她的发丝拂了几缕在他脸上,白净的脸不由浮起抹红,想到梦里与她用饭的场景,总是吃的又利落又好,“就……稍辣一点的吧?”倒不是他喜欢吃辣,而是他记得,某天傍晚她小声说过一句‘茱萸没有辣椒味道香’,不知当时那个‘他’怎么想。
可他是来了这里,才知道辣椒同茱萸一样,都会产生辣味,只是辣椒口感更好,但那个时候距离辣椒传入还有一千多年,哪怕她与‘他’尘归尘土归土,都没再尝过那种味道。
没关系,‘他’做的不好的,所有亏欠的,他都会重新补给她。
小电驴停下,到了一家干锅店,郑爱娥她姥姥跟店主也熟,人家用料扎实、菜品干净又卫生,她们祖孙俩个经常跑这解馋,她已经迫不及待想冲进去了。
她刚想叫人下车,右手就冷不丁被人握住。
“以后我们多出来来吃饭吧,你想吃什么都可以。”他的声音温如暖玉,又有少年独有的清冽,落在耳畔好听极了。
“好呀好呀!”她满口答应,笑得甜如蜜糖,李晓燕不爱吃这些,她姥姥管着她,没想到今天意外掉下个饭搭子,颜好又温柔,就是有时候嘴巴太唠叨。
他目如流水落在她脸上,看得很仔细,细小的绒毛,浓密的眉毛,月牙般的眼睛,一切都那么美。
也笑了。
第128章 【校园番外四】
日渐冬深,窗台结了一层薄霜,金灿灿晨曦洒在冻霜上,又透过透明的窗户刺了进来,刺得郑爱娥脸上烧得慌。
她睡觉一般不拉窗帘,因为会很容易醒不过来……倏地,她猛然惊醒,杏眸瞪向窗外高升的日头,她、迟、到、了!!
简直比活见鬼还可怕!
她从床上跳起来,以秒速换好衣裳,屐上鞋子,一边扎头发一边往外头跑,等到门外,骑上座驾,用时不超过三分钟,呼呼呼往学校赶。
郑姥姥从厨房探出头,疑惑地往前面看了眼,又收回去了。
脑中闪过老班冷巴巴的脸,科任老师不愉的表情,一路上郑爱娥悔恨交加,怎么就给她睡过头了呢!
十分钟后。
郑姥姥从蒸锅里端出一盘白胖馒头,又从旁边的电饭煲里盛了两碗稀饭,翻出自己的小菜坛子,扒拉一碟小菜出来,齐齐送到硬木的方桌上。
往门外看了看,没人,她推推眼镜,眯着眼看客厅正中央的时间,哦哟快九点了,于是端起碗开吃。
按道理,应该八点半前吃完早饭,这样对身体最好,她今天这么磨蹭到这会儿?
她摇摇头,饮了口稀饭,放一会儿了,温度、味道正正好,早上吃稀饭真是赛过活神仙。
结果郑姥姥碗里才下去三分之一,门外响起一阵细微的响动,紧接着‘哒哒哒’,一颗黑圆的脑袋从台阶上冒了头。
瘪着嘴委屈巴巴:“姥姥,今天周天不上课。”
郑姥姥:我就说我没记错吧,这个呆头鹅书读傻了。
推了推眼睛,她强压下笑,“那不正好休息吗?快来吃饭。”
“……嗯。”
放下书包,坐在自己的专属圆凳上,这是姥姥在她小时候找村里的木工叔叔做的,她一坐就是十年,把凳子盘得油光水亮。
郑爱娥一手拿馒头,一手舀稀饭送嘴里去,馒头白胖绵软,泛着清甜,稀饭是软烂的大米裹着谷物的清香,再拌上一筷子又酸又辣又香的泡萝卜,真是恨不得再吃三大碗!
她吃得眯起眼睛,嘴巴鼓囊囊的,不住地咀嚼。
“姥姥做的饭真香。”
郑姥姥差不多吃好了,放下筷子,闻言笑笑,“就你嘴甜。”时间不早了,她起身,“外头的铺子要开门,我去了啊,中午咱们去镇上吃干锅。”
郑家建的院子颇为讲究,最前面两间是郑姥姥看病,煎药煮药的地方,放一些炮制好的药材,中间有一个大院子,是平时炮制药材的地方,角落还有一个阴凉贮藏室,再往后上台阶,便是祖孙俩住的地方,两间宽敞、地势又颇高的屋子。
郑爱娥咽下最后一口,含糊地说:“好。待会太阳把地晒热了,我就把药材拿出去晒。”
抹干净嘴巴,再收拾完碗筷,这会太阳刚出不久,冬天嘛热得慢,郑爱娥哒哒哒就回屋去了,她最喜欢待在她的房间里玩。
姥姥的屋子在西边,伴着郁郁葱葱的树叶,可以看到漂亮的晚霞,五彩印在天边,美不胜收,郑爱娥的屋子在东边,清晨总有第一缕阳光透出叶片的缝隙照进来,金灿灿的光线铺满整个房间。
甫一进屋,大片的阳光照着尘埃打旋儿,也给窗台上一株晶莹粉红的多肉镀了层金光,郑爱娥上前轻轻点了点它圆鼓鼓的叶片,“上午好呀,小多肉。”
这盆多肉是同桌圣诞节送她的,说长得很像她,郑爱娥养了好些天了,真没看出来哪里像她?
嘟嘟囔囔:“别是骗我的吧。”可惜同桌请假回家去了,她也半个月没见到了,要不然还能问问。
叮咚——
说曹操曹操到,手机的企鹅页面跳出一条讯息:‘要来我家补习吗?’
郑爱娥笑了,但又垮下脸,冬天太阳热得慢,等她出去晒药材,时间还不知道多久了,所以只好拒绝:‘下次吧,要帮家里干活。’
她捧着脸坐在书桌前,“唉。”视线扫了扫手机,没动静,隔了会儿再看,依旧没反应。
趴了会儿,又去摸手机,界面停留在她的那条回复上。
他或许在忙别的事吧,也不可能只有她一个朋友,心里却忍不住失落。
郑爱娥干脆扒拉出数学练习册,准备开始今天的练习,结果眼睛一瞥,手机上亮了红点,她迅速抓起手机,人都站了起来。
又老又嫩的帅比:‘我来找你。’
郑爱娥心脏砰砰直跳,像有小鸡乱叫,几次点开对话框,输入几句话又马上删掉,反反复复,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最终发了句:‘我姥姥在家。’
对面很快回了一句:‘没事。’
‘没事’是会来的意思?她顿时心跳更快了,小脸酡红在屋里乱转,又心虚地瞥瞥姥姥铺子的方向,明明只不过是同学之间补补课,她怎么就跟做了贼一样?
但半个月没见到他了,郑爱娥怼着手指,也不知道人怎么样了?班里好多男生都开始长胡子了,不知道他有没有?
哎呀!他真的要来吗?郑爱娥又苦恼又期待。
不消二十分钟,一辆宾利停在乡间小道,靓丽的黑与周围的黄土绿树很是不搭。
司机:“少爷,前面路太窄,开不进去了。”
“嗯,我知道。”他开门下车,单肩搭着一个灰色的书包,然后右手还提着好几袋东西,“你回吧。”
“那您怎么回去?”
他笑意浅浅,却只道:“你回吧。”
司机瞧见他面上的笑,不敢多说什么,少爷的气势比老板生气还叫人心惊,他不吓人,却让人不敢忤逆他的决定。
司机赶紧倒车,一溜烟走了。
邺良提着东西,顺着乡间小道上坡,走了几分钟,在一棵红绳飘舞的巨大榕树下,看到了眼熟的‘史迪仔座驾’。
他停下,仰头打量这座院子,外头是古朴的两间铺子,正中央悬挂着木头牌匾,上面的金漆早已掉色半褪,但‘郑氏医馆’二字赫然可辨。
想要进到院子里面,必须穿过左边那间铺子,他抬步进去,现在时间将将十点,里面已经有病患了。一个穿褐色棉麻套装的老太太正在给一只狗看病,那土狗折了右脚,痛得呜呜只叫,还有些不配合。
那狗的惨状,不由叫邺良眉心跳跳。
郑姥姥听到脚步声瞥了眼,见是个年轻的帅小伙,“年轻人有啥事啊?”倒不稀奇人来,她在镇上名声还可以,经常有人大老远来看病。
他笑得人畜无害:“姥姥,我是小娥的同学,前段时间请假回家了,回来给她带了点特产,顺便给她补补数学。”
数学?郑姥姥一听就精神了,一边把手底下的土狗绑起来,免得待会正骨的时候它乱动,一边说:“那你快去,别耽搁时间。”家里那只呆头鹅,数学可烂可烂了,有时候人家乱蒙都比她认认真真做完的考的分数高。
邺良将手里的袋子放到旁边干净的柜台上,“这是家乡的特产,您也尝尝。”
郑姥姥不好意思收,再三推拒但对方太热情了,只得收下了。
他含笑道:“那我先进去了。”手里还剩了几只大礼盒,郑姥姥好奇瞥了眼,板栗糕,玫瑰酥……全是些吃的,给谁的不言而喻。
天啊,果然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郑姥姥摇头,回身看狗去了,半道又醒悟过来,谁跟谁是一家人、一家门啊?
还有,她瞪着旁边的三四只大礼盒,这小子怎么跟女婿拜见丈母娘似的?
……
阳光充盈的室内,桌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点心,各个精巧,芳香怡人,郑爱娥挨个品鉴,赞叹道:“真太好吃!”尤其是那个栗子糕,甜而不腻,比她吃过的所有糕点都要美味。
邺良笑看她,眉眼也似乎镀了层金光,“你喜欢就好,我叫家里阿姨做的。”外面的多少不干净,还是他亲眼看着做的,才放心叫她入口。
看她吃得欢喜,他道:“以后我叫阿姨常做。”
“那我就不客气啦!”郑爱娥仰面笑,漾出一对甜蜜的梨涡。
“你不用跟我客气。”他细长的手指绕着她的发丝玩,浑身散发着松弛懒洋洋的味道,“你跟我生分,我才会生气。”
“嘿嘿。”她又咽下一块栗子糕,想着投桃报李,从手边捏起一块送到他嘴巴边上,“你也尝尝,超好吃。”目不转睛盯着他……的下巴看,光生洁白,竟然没有冒胡子。
清甜的香味触到唇瓣,又见她热切的目光,他心内不由得一颤,看着她的眼中多了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光彩。
下意识张口含住,嘴里像是裹了蜜一样甜。她没有在那个梦里像这样喂过‘他’,那是不是说明……她比起‘他’,更喜爱他?
唇齿半张,正欲说什么,却有一只细嫩的指腹划到他的颈间,他如同被施了定身咒般,顿时不敢动了,全副心神都放在那游移的指腹上,那像一把刀,要刺破他的命脉,又似轻柔的风,在上面细密亲吻。
他唇齿干涸,浑身燥热起来,身处之地还是小女子的闺房,他们……越想越热,额间大汗淋漓。
不禁哑着声音求饶:“小娥……”
忽地,一指定在凸起的喉结上,郑爱娥双眼放光:“好突出,还会动!”跟她的完全不一样。
然而那瞬间,他猛地呼吸一滞,喉结不自觉上下滚动,心跳擂鼓般震动耳膜,一股酥麻从她触碰处窜向四肢百骸。
他抬眼看她,眸色深浓,耳根悄悄染上薄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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