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情话

    他愣怔片刻,红着鼻尖别过头,“我不需要你可怜。”

    郑爱娥努起嘴,掰正他的头,“你最好讲点道理好不好?我说什么做什么你都觉得是在可怜你,亦或者别的什么原因。”直视他的眼睛,红彤彤的跟只兔子一样,之前怎么没发现臭小子这么爱哭?

    “还有,你觉得我是那种人吗?”

    “若不是合我心意,若不是我真心喜欢,饶是你再惨再可怜,我也没办法委屈自己,成全你啊!”搓搓他的脸,好嫩,软软的好玩,不对她要严肃起来。

    “你说你是什么毛病?不许亲的时候非要亲,亲你了又不乐意,不喜欢你的时候非要缠着我,喜欢你了你又说我可怜你。”见他似乎冷静下来,郑爱娥往旁边挪了挪,双手抱臂。

    “我说什么你不信,我做什么你怀疑,说说你到底想要我怎么样?”

    他垂下头,嗓音沙哑:“那日是你说不要我,不愿跟我在一起,身边还多了个男人,让我不作他想。”

    猝不及防一口黑锅扣头上,郑爱娥直呼冤枉!

    “那个人是我大父大母捡的,你怎么能说是我的问题?”她伸出指头,严肃地说:“我是很有家庭责任感的,已经正面拒绝过他了,你不要含血喷人!”

    什么跟什么啊,她稍不注意,在他眼里都有小三了!

    她都还没找臭小子算账,他反倒怀疑起她来了。

    他咽了咽口水,“果真?”

    “傻子才骗你。”郑爱娥不忿,在他腰上掐了一把,“叫你怀疑我!”

    他轻嘶一声,却又迎面将她拥入怀中,“没有就好没有就好,有你这句话就值了。”

    阴云散去后,无尽的喜悦在心底蔓延,她对他是真心的!天底下再没有比心上人恰巧也爱着你,更幸运的事了!

    双臂紧搂着她,恨不得将人揉进骨头、融进血肉,“小娥你别生气,我不是疑心你。”下巴抵着她的头顶,话中极尽缠绵,“我在你面前,不过只是一个凡夫俗子,会不知所措,会惶恐会害怕,会失去理智。我只是太爱你,太怕失去你了。”

    有了她的爱,他浑身都舒展了,眉心都泛着春光,“你该早些跟我说的,说你心爱我,说你要与我厮守一生。”捧起她脸,瘦了许多,但还是和记忆中一样甜蜜,一样可爱。

    邺良笑笑,谈起曾经刺痛他的事都无比温柔,“重逢那日你那样拒绝我,真叫我尤似锥心之痛。”他缓缓凑近,鼻尖抵着她的,彼此呼吸交融缠绵,“无论如何,你都不该那样惩罚我、折磨我。”

    这种心贴心,天地间仿佛只剩彼此的感觉,实在太叫人着迷,让他什么是是非非都忘却了,双眸迷蒙,殷红润泽的唇瓣向她的靠近。

    郑爱娥就在这时一把推开他,浓密的眉毛一挑,撇嘴:“谁要你亲!”

    邺良仿佛被人泼了盆冷水般,心一下子凉透了。

    他双眸震颤,“……你莫不是在耍我?”难道她所说的喜爱他,都是假的,都是骗他的……?

    郑爱娥眉毛皱起,“又在往我头上扣黑锅。”在他身上戳戳,数落道:“我还没说你呢!”扬起下巴看过去,轻哼了声。

    他松了口气的同时,又茫然:“……什么?”他喜她爱她,迷恋到哪怕头顶绿帽都能忍住,他有什么错?

    郑爱娥眯起眼,“你身上简直错漏百出,还就知道往我头上扣帽子,黑的白的还是绿的,都怨我。”

    “夫人,我何时……”

    “不,你就有!”

    她郑重其事,一件一件掰扯:“我们成婚那么多年,你何时跟我说过你有过未婚妻?我知道她还是在旁人口中。那时我们分隔很久很久,周围都是你跟她的流言蜚语,你叫我能不信?你说我伤你,你难受极了,那我就不难受不伤心了?我还没叫你赔我掉的那么多眼泪!”

    原来她误以为‘自己有别人’这样伤心,邺良忍不住嘴角上翘,很愉快认错,“这事是为夫思虑不周,是我的错,请小娥原谅我。”还牵起她的手按到自己胸口,眸光如水如星,“这里从来都只有你一人。”

    郑爱娥皱起脸,瞅了他半天,有些嫌弃抽回手,她的丈夫怎么那么老土,因为他是古人吗?

    “这是第一件事。”她清清嗓子,强行绷起小脸,“你的错多了去,不许打岔!”

    “好,慎之听夫人教诲。”他眉眼温柔,如是应道。如果后面都是这样的情话,那他情愿听一辈子。

    郑爱娥哼哼,往手背覆盖的大掌上一拍,“不准牵我的手。”又补了句,“在我说完之前。”

    他的手收回,“好。”只是有指腹相互碾动,分外不舍。

    郑爱娥:“第二件事,你总是私自脑补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的事。”

    他‘啊’了声,“……有那么多吗?”

    “都说了不许打岔。”

    “哦。”

    “那些事情,我根本没做过、甚至没表露过,全部被你擅自曲解,然后自己憋着什么都不说,我又没有读心术,哪里知道你心里想什么。”她忍不住捧着他的头,怎么是个大呆瓜。

    “那我这样是让你不开心了?”他话音低落下来,敏感多虑几乎已经是他刻到骨子里的东西,若她讨厌这点,无异于讨厌他这个人。

    郑爱娥说:“何止让我不开心,还叫我伤心。”

    邺良垂眼,心底酸涩。

    她拉起他的右手,上面还缠着纱布,小心碰了下,她哪里晓得天底下竟然有这样的傻子,自伤自累,过犹不及。

    “看到你难受,我也很伤心。”

    他猛地抬头,像坠入深渊之人终见霞光,眸中颤颤,“小娥……”

    郑爱娥在纱布上爱怜亲了下,“你很早就不是一个人了。我们是家人,更是伴侣。”她仰头,双目星亮,“对不对?”

    然后,她就被人猛地扑倒了,按在榻褥上。

    他眼中浪潮翻涌,凶猛地一阵高过一阵,轻喘着撑在她身前,定定望着她,强行压下快要破胸而出的激奋。

    “怎……怎么了?”郑爱娥眨眨眼,还有些摸不准情况。

    紧接着,就被人叼住了唇瓣,恶狠狠地咬她,吞吃她,如狼似虎,如饥似渴,凶得不要命一般。

    她双目微瞪,拍拍他的肩,却只能发出‘唔唔’的声音。

    好一会儿,唇齿分离。

    “小娥。”他喃喃道,急喘着分开,可舍不得离她太远,只隔了半指的距离,呼吸的热气都喷薄在他颈侧。

    郑爱娥也喘,被亲得晕乎乎的,嘴巴也麻麻的,“你干嘛……”以为得到喘息的机会,结果刚偏过头,又被人含住唇,细密地吃咬起来。

    他好爱她好爱她,恨不得两人融为一体,让她成为他身体里再也不能分割的另一半。心内汹涌的狂潮无处宣泄,他不知该说什么表达自己的心,证明自己无边的情意,可那些话那些字句都是苍白的,都是空洞的,乏力的,无法印证他十之一二的真心。

    他拥着她吻得更用力更迫切,他要让她感知他的炽烈,他蓬勃的爱意,他去追她,她实在腼腆胆小,一不注意就躲了起来,细细啄吻:“小娥,探出来。”

    郑爱娥不住摇头,她被亲得浑身软乎乎的,分不清南北东西,刚缓过一阵,另一波又来了,不止是唇,密密麻麻印了满脸的吻,他亲得很细致,像要将她整张脸都盖章似的。

    她有气无力推拒着,舌头麻麻的,说话都含糊:“快放开,放开。”古人太热辣的,根本hold不住。

    他伏在她颈侧,唇缝不由泄出一阵轻笑。

    “小娥,太可爱的话会被我吃掉的。”

    第102章 好心情

    嘴巴都给他吃麻了,他还想怎么吃?

    郑爱娥想了想,小脸腾地一下爆红,像熟透了的番茄。

    邺良胸膛起伏喘息着,唇间泄出低沉的笑,觉得她这个反应很有意思,“先前你不开窍,总是拒绝我,那现在我们心意相通,总归可以给我了吧?”右手指腹摩挲她细嫩的脸颊,仿佛上瘾一般,“小娥你说对不对?”

    “什么给不给你,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她以手挡脸,尤觉不够,又扯过旁边的被褥把自己蒙住,脸上臊得滚烫,臭小子好不知羞!老天爷,不是说古人最保守最古板吗!

    他瞅着凸起的被褥,轻哼一声,三两下将人挖出来,握住她的肩,“你别以为装傻充愣就万事大吉,我跟你的账还得慢慢算。”

    “算什么账?我又不欠你。”

    他凑过去在她右颊亲了下,低声道:“怎么没有?你欠我的可多了。”唇下的肌肤温软细腻,分明只是简单的碰触,对他而言却带着诱人深陷的魅力,情不自禁想要继续,想要更多。

    郑爱娥微不可查抖了下,“有什么,别胡说。”

    空气弥漫黏黏腻腻的氛围,他脸庞与她的挨得很近,狭长的双眸微眯,今晚简直是他人生中最为愉悦的一晚,喑哑:“小娥,你见过哪个男人成婚三载,还是童男之身?一次欢愉都不曾体味过,嗯?”

    郑爱娥红着脸怼着手指,嘀嘀咕咕:“我要是见过别的,你又要不高兴了。”

    他笑着:“嗯?你刚说什么?太小声,为夫没听见。”

    郑爱娥撇撇嘴,不过找了新的借口,小声说:“书上说太早不好,你这样有助于固本培元,身体健康。”

    话音刚落,她就被人卷进怀里,还没反应过来,屁股底下的榻就变成了他的腿。

    邺良忍不住磨牙,“不知何处学的歪理,专程拿来治我。”气得在她臀上拍了下,“你这小女子没良心,不知我忍得有多苦多累,夜里又受怎么的折磨,拿这些话来敷衍我。”

    郑爱娥双颊羞得厉害,“你干嘛!”

    “我与妻子亲近亲近怎么了?”

    他叹口气,将人往怀里按,“你不知我这么多个日日夜夜是怎么过来的,小娥我是个正常男人,会很疼的。”触及那个点,他情不自禁闷哼了一声。

    她意识到什么,眼睛一下子瞪圆,屁股底下像岩浆一样烫人,根本坐不住,“耍流氓啊!快放开我!”平日里看着端正庄重的正人君子,居然做这种事情,不要脸!!

    他箍着她的腰就是不放,大冬天,额头冒了一圈热汗,按住她:“别动,过会儿就好。”

    看她又急又害怕的样子,笑了笑,略微带着几分恶劣,“它只是太喜欢你了。”

    郑爱娥瞳孔地震,又难以置信看过来。

    他心底一片柔软,低沉轻笑,在她唇角、脸侧细细啄吻,“我爱你。”感谢上天赐给他一场阴差阳错的姻缘,给了他这样可爱的小娥,叫他的灵魂有了归处。

    总归是忍受了几百个日夜,左右不差这几天,邺良不忍心逼她太紧,拉起她的手印下一个,然后又印下一个,“你害怕我们可以慢慢来,循序渐进。”

    郑爱娥心底稍松,她确实还没做好准备,太羞耻了。

    他轻抚她的脸颊,笑得温润,话锋一转:“不过,你得给为夫一个确切的圆房时间。”

    ……

    翌日清晨,郑爱娥这天醒得很早,但迟迟不敢睁眼。

    旁边的位置发出轻响,又是悉悉索索的穿衣声,她眉目舒展,尽量让自己装睡装得更自然些。

    邺良束好腰转身,轻唤了一声:“小娥。”榻上之人保持着原有的姿势,一动不动,好似正在沉眠。

    他却唇角微勾,哪有人睡得这样僵硬。

    真是可爱。

    邺良俯身在她额头亲了亲,看那睫毛颤动又紧急停住,忍住笑声,摇摇头出去了。

    等响起屋门合拢的声音,郑爱娥才睁开眼,松了口气,躺平瘫在床上,可把她累坏了。

    在榻上滚了两圈,捶一下床榻,今天就跟做贼似的。

    郑爱娥蒙住脸,想到昨晚的谈话,就很是羞耻。怎么还会有人,非逼着别人说什么时候圆房啊?

    幸好臭小子还是要干活的,否则一看到他就想到……她都不知该怎么面对他。

    还有,昨天跟臭小子讲道理,是想叫他改正错误,结果不知道怎么回事就亲起来了,走向还越来越有颜色,郑爱娥脑子里乱七八糟的。

    尤其是,那个日子越来越近……她哀嚎一声,干脆拉起被子把自己埋起来。

    ……

    庸伯手里有件紧要的事汇报,但他想到昨日公子的冷脸就犯怵,不会又大发雷霆吧?

    他人老了,可受不得这些。

    但事儿必须要提的,庸伯做足心理建设,推开了门。

    他眼一闭,心一横,说道:“公子,外头流言重重,说夫人与赵国新王关系匪浅,又说夫人与离开的顾公子往来密切。您看怎么处置?”

    那些人说风就是雨,没有鼻子都能说成眼睛,夫人和那赵轫话都没说几句,和那顾子安更是保持距离,哪里就关系匪浅了?

    可是……庸伯心底叹息,公子心思细腻,保不齐又要胡思乱想了。

    然而下一瞬,庸伯却听:“你按照规矩办就是,揪出幕后之人以儆效尤。”话音平静,隐隐带着一丝高傲与不屑。

    庸伯猛然瞪大了眼睛,不……生气了?这还是公子吗?

    他抬头望去,自家公子平静地不像话,嗓音淡淡,甚至带有轻蔑,“就这些三言两语,竟还想动摇吾与夫人的感情,可笑至极。”

    “至于外头那两个男人,一个徒有武力的无知莽夫,一个目无纲常的小人。”邺良说着,自己都情不自禁笑了,“小娥怎会喜爱他们呢?”

    她从始至终,真心喜爱的人只有他。又怎么会在看上那些庸脂俗粉?

    他在帛书上写写画画,很快收笔,眉宇间意气风发,还劝庸伯:“不用再那些事物上空耗心力,替我将此物交予稷王。”

    庸伯震惊:?

    这还是他的公子吗?怎么活像变了个人似的。

    第103章 吻

    偏院里,覃氏跟郑老头坐在一处,她眉目不展,“算是安定下来了,可那边那个怎么回事?问小娥这死丫头只叫我别瞎想。”

    郑老头现在身无活计,正乐得清闲,还劝道:“孩子那性子,万事还能她吃亏不成?你一天天的,就爱瞎操心。”

    覃氏轻‘啧’一声,忍不住掐了他一把,“就你是个甩手掌柜。”索性他没亲自生过孩子,不晓得为母为大母的忧心,知道是一回事,又有哪个真的能控制住不操心?

    “多大年纪了,还跟老头子来这一招。”郑老头熟练侧身避开,嘟嘟囔囔。

    覃氏起来,正要说他两句,突然听到外间传来一阵脚步声,轻微整齐,她立时止了声,与郑老头对视一眼。

    门外,脚步声停下,女声道:“郑公、郑老夫人,大人特地派奴婢们送些东西过来。”

    郑老头身子坐正了,又拍拍旁边的位置,对外头说:“进来吧。”

    覃氏理了理衣袍,顺势坐在他旁边,端肃了神情。他们可不能给小娥丢面。

    婢女们手捧着案盘,鱼贯而入。

    为首的婢女来到二老面前,笑道:“下头向大人进献新鲜的果蔬,大人特地叫奴婢送到郑公、郑老夫人这儿来借花献佛,请两位尝尝鲜。”

    覃氏瞥了一眼,深红果实满满当当排列在精致的案盘上,且不说她过去几十年都没见识过这种,单论深冬果蔬本就不易的,可见孙女婿是用了心的。

    “夫人那儿呢?”

    婢女了然,笑意更深:“已经先一步送过去了。”

    覃氏收回视线,不动声色问了句:“那边院子的那个,可送去了?”

    婢女茫然,好一会才反应过来,答:“大人不曾吩咐。”

    覃氏颔首,轻微摆手,“你们退下吧。”

    待人群消失,郑老头偏头笑问:“这下你该放心了吧?”孙女婿虽瞒着他们一些事,但却从不是那种有花花肠子,还拎不清的人。

    覃氏道:“是放心了。”

    郑老头:“那就收收心,老二媳妇过两日就要生了,还得你看着点。”

    覃氏白了他一眼,“东西我早就准备好了,还用你说。”

    ……

    夜里又下了场雪,日光大亮,雪地里晃得惊人,郑爱娥裹着厚斗篷准备去找小娟,春爻为她撑伞挡住光,小声说:“夫人您慢些,这别被这光刺伤了眼。”不过说回来,虽然她们夫人本身也不差,但在大街上随随便便认了个姐妹,都能是王侯之母,这运道属实可怕。

    郑爱娥穿过回廊,眼前大亮,刺得眼睛发涩,忽然顿住,眯着眼问:“那是谁?”

    前面有个陌生的素衣女子远去,衣袍陈旧,且还是夏秋的那种单衣,行走间被冻得发抖,很是落魄的样子。

    春爻好不容易追上郑爱娥,闻言,顺着她的视线看去,不由得一噎,她自然认得,但要怎么跟夫人说呢?

    郑爱娥久久没听到答复,偏头问:“怎么了,可有什么不对?”

    春爻如实告诉她:“那位便是大人先头那个未婚妻。”怕她心底憋闷,毕竟谁想夫婿前头还有未婚妻啊,忙补充道:“不过这位田姑娘过两日就要嫁出去了。”

    郑爱娥倒没有什么感觉,只问:“寒冬腊月,她为何穿得那般少,府里不曾配给吗?”

    春爻讶异:“啊?”不知夫人为何问这话,“奴婢还不曾知道。”

    “如果是下面疏忽,就叫庸伯把人家的份额补上。”

    春爻忍不住腹诽,夫人真是太单纯心善了,何必要照顾前头那个呢?还不知道被人家在背地里怎么排揎呢。

    前段时间夫人的流言蜚语闹得满城沸沸的时候,可没见她站出来说话。

    郑爱娥看出她的异样,说:“她没害我,也没主动撕破脸,祖上与邺氏关系匪浅,才约定联姻。何必为这点小事闹得难堪?”

    春爻醍醐灌顶,原来夫人是这样想的,反倒是她狭隘了,忙应下:“是。”

    这只是日常中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郑爱娥说过就忘了。

    两人未时到行宫,等在出来天已经黑了。

    上次摆宴,规矩来规矩去,王秀娟都没能和小娥好好说说话,这次说什么都不放她走,硬拉着吃过晚饭才准离开。

    然后跟着一起出来的,还有几只大箱子,全是王秀娟送的礼物。

    春爻很是开心,“夫人这位朋友交对了,人家记恩,说回报你就回报你,给的也都是实打实的好东西。”不少都是旧时王宫里头的金银玉器,精美名贵,还都超了规制,要是让昔日那些贵妇人知道,不得眼红死。

    郑爱娥不太看重这些东西,走时小娟还要她再带走几箱,她没要,但小娟的心意她收到了。小娟虽然比她年长很多岁,可有时表现却很纯稚的,她不知道怎么对她才算好,就尽可能的把她最好的东西都给她。

    “不是我朋友交得好,是小娟本身就是很好的人。”

    小娟一个人那么辛苦拉扯大三个孩子,现在总算熬出头了。

    马车停在府门前,四周早已点燃灯具。

    春爻搀扶着郑爱娥下来,庸伯领着人正撞见她们,不由大喜,提着的袍角都放下了,“夫人您可算回来了!公子正叫我去行宫那头找您呢。”

    下午办公的时候,问过一次;用晚饭的时候,问过一次;等天黑尽了,又问了一次。后头再也等不了了,还要亲自出来找人,幸好他给拦住了。

    否则外头那些人,不得又编排公子惧内?虽然事实如此,可传出去总不是那么好听的。

    “您用过饭了吗?”

    夜里更冷了,郑爱娥拢了拢衣袖,“在行宫吃过了。”

    庸伯见状,递了个手炉过来,“公子特地吩咐给您带的,说他试过,温度、大小正好适合您。”

    庸伯都不好意思说这话,公子真不害臊,这事做就做了吧,还要他原封不动传个话。他活了这么多年,就没见哪家夫妻这样黏黏糊糊,腻腻歪歪。

    郑爱娥捧着暖炉,如庸伯所言,手感、温度正正好,寒冷的冬夜,一阵暖流沁进心窝,她不禁一笑,“他心思总是这般细腻。”

    庸伯心里呵呵,那可不,该折磨自己的时候一点不少,一点不客气。

    她边走边问:“他等很久了吗?”

    庸伯咳咳两声,毫不客气拆台:“公子说如果夫人问起,就说他只是没看见您,随口一问,并没有从白日等到晚上。”

    郑爱娥憋笑,“好我知道了,他并没有等很久。谢谢你,庸伯。”

    庸伯乐呵呵,“老奴不过是本分行事。”

    很快就到院门口了,远远还能看到门口立着一道颀长的身影。

    “那老奴退下了。”

    “雪天路滑,慢点走。”

    “欸。”

    郑爱娥双手捧着手炉,暖呼呼的温度从手蔓延到全身,离门口越来越近,她越发觉得不真实。

    世上竟真有一人与她亲密亲近到这个份上,是家人是伴侣是爱人。

    “回来了。”

    雪夜当中周围黑的不彻底,是昏暗的绀蓝色,冷冽的空气钻进鼻尖,仿佛来到世界的另一个维度,她缓缓靠近黑影,伸手戳了一下他的手,立刻就被缠上,包在一只大掌中。

    她听到头顶传来温润又熟悉的声音,“怎么不说话?”黑影抬手试试她脸侧的温度,“是不是冻坏了?”

    轻柔温热的触感落下,郑爱娥猛地一颤,仰起头看去,对上一双黝黑的眼,她莫名生出无尽的喜意,扑过去抱住。

    他是真的!

    “怎么不开灯,我都没看清你。”

    邺良稳稳环住她的腰身,“为夫刚到不久。”其实已经等了很久,可这么说显得太耽于情爱,怕她觉得他没有男子气概。

    郑爱娥忍笑,“原来才刚到,我没让你久等就好。”

    他揉揉她的头,“外头冷,进去吧。”久等一些也无妨,等不了了,他自会去找她,无论天涯海角。

    郑爱娥推他进去,催促:“快进去快进去,我快冷死了。”

    屋里漆黑一片,两人摸黑把灯逐一点亮,渐渐地,昏黄的光线笼罩整个空间。

    郑爱娥挑挑眉,为什么臭小子回来很久了,还不点灯,他就不觉得难受吗,难不成是有什么特殊的喜好?

    邺良垂眸,往常他后到家,所以灯火通明,可换他独自在家却忘记了,这外出这一年多,早就已经习惯黑暗,若无公务在身,周身从来都浸泡在暗色当中。

    所以,也忘记了为妻子也燃起一盏灯。

    郑爱娥点完最后一盏,转过身就扑了过去,笑嘻嘻的,“我点完啦!”她捧起他的脸,终于看清了模样,摸了摸,天气干冷,脸都粗糙了不少。

    不过没关系,她还是很喜欢的,喜欢到心砰砰直跳。

    直直撞入他的眼睛,这双眼睛看她总是清透明亮,很是好看。

    “怎么办我还是有点冷。”

    邺良一愣,下意识捧起她的手搓了起来,然而却又被人掰正头颅,他正讶然。

    一双柔软的唇,便吻了上来。

    第104章 叫他苦恼

    这吻,一触即分。

    郑爱娥分开的时候脸蛋红彤彤的,抱着他的腰身,小声道:“让我抱抱就暖和了。”

    方才唇上的触感,是那样柔软芬芳,清晰明悟,邺良喉结滚动,“只想抱抱我?”双手掐着她的腰更紧。

    “嗯嗯。”

    他手指一寸寸上移,抚上她的面颊,迫使她仰首,声音哑得不行,“这样暖和的慢,小娥。”

    “啊?”

    “应该这样。”话罢,他俯身印上那两瓣唇,吸取她芳香的花液,包裹沉迷,唇齿相依。

    郑爱娥杏眸微睁,揪着他的衣裳,轻拍了下,却没有再反抗。

    他咬了下她的下唇,一步步教她:“小娥,闭眼。”

    郑爱娥瞳仁一颤,有几分不安,却还是听话闭上了眼睛。

    妻子少有这样乖巧可爱,他圈着她,不由得笑了笑,笑声温和清越,唇下的力道却更加猛烈霸道了,似恨不得将她整个人都拆吃入腹。

    好半晌,两人才终于分开。

    郑爱娥脸颊红的不像话,嘴巴也红润润的,半靠在邺良怀里喘气,感觉浑身的力气都被他吸走了。

    邺良还想继续,可载继续真的就要出事了。今晚什么都没有准备,他们也没有互诉衷肠,显然不是一个很好的时机。

    他忍得很辛苦,豆大的汗水从额角低落,低下头瞅见怀中爱妻的娇态,心头稍冷的火焰又旺盛起来,却还是舍不得跟她分离。

    只匆匆别过脸,“水底下已经备好,待会儿去洗漱吧。”

    郑爱娥晕晕乎乎的,含糊应道:“……嗯。”她的手也不老实,隔着衣服在背后挠他。

    挠得邺良心头火热,迫不得已推开她,将人赶到门外,郑爱娥勾着他的腰带,又抱了过来,“现在不想去,待会儿去嘛。”

    他手在她后背揉了揉,喑哑说:“先去洗漱。”

    她不想放,他又哪里舍得放?忍不住在她唇上亲了亲,心一横将人推出去,又叫了婢女领着人过去。

    ……

    等郑爱娥洗漱回来,屋里人同样也一身水汽,他披着素白的外袍坐在榻边,手里捏着一副简牍,橙黄的光晕洒了一身,面如白玉,气质若兰,像从画中走出来的谪仙一般。

    她双眸亮晶晶的,扑了过去,轻轻嗅嗅,他身上的味道跟她的一样,是素雅的兰香,清新干净。

    “你也喜欢这个味道吗?”

    他猝不及防,但还是稳稳搂住她,姿势像做过千万遍般熟练,“我用什么都可以。”他对这些事物没有特别的喜好,从前只是应该喜欢什么,所以就选择什么,但自两人分别,他就用回了她惯爱的味道,这样夜晚一个人的时候,她就像还在他身边。

    邺良与她脸贴脸蹭了蹭,蹭得郑爱娥发痒,咯咯直笑,拂开他还说:“你的脸都糙了不少,过两天我拿香膏给你抹抹。”

    他想也不想,直接拒绝:“那像什么话?我是男人,怎么能涂脂抹粉?说出去人家都笑话。”

    “不抹就不抹。”郑爱娥故意道,“丑了也别赖我。”她其实是很满意的,臭小子脸糙了,眉眼也更锋利了,完全长成了青年,但还是那么好看。

    现在这个时候也晚了,她明儿没啥事,但邺良还要公办的,“你赶紧歇息了吧。”顺势钻进被窝,她也要睡了。

    “是该睡了。”

    两人屋里不习惯有第三人在,邺良熟练下床,把那些灯逐一灭了,才走过来。

    郑爱娥瞅着他这副风淡云轻、习以为常的样子,想到从前的事,忍不住就笑了起来。

    邺良不解:“你笑什么?”

    她偏头咳了咳,“也没啥事,睡了吧,赶紧的。”不好叫他知道的,臭小子可要面子了。

    “嗯。”

    邺良躺下,两人隔了一寸的距离。

    四周视野昏暗,静得只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

    郑爱娥却有些兴奋,眨眨眼,全无睡意,一定是刚才亲太久了。可她旁边一点杂音都没有,呼吸平稳,他应该已经睡着了吧。

    百无聊赖开始数羊,手背上却传来温热的触感,有一只大掌牢牢裹住了她的手。

    她眼睛闪亮,翻身摸了过去,咕蛹到旁边人怀里,嘟囔着:“你都不抱我睡。”

    空气中响起一阵闷笑,邺良将她连人带被裹在怀里,话音宠溺:“好。”

    屋里烧了炭盆,暖烘烘的。

    郑爱娥还是扯了半截被子,搭在他身上,“你也盖。”

    下巴抵着她的头顶,他说:“抱着你我不冷。”他很喜欢这样抱着她,从前是好像能彻底掌控她,现在是好像能彻底拥有她。

    在她脸颊亲了亲,低沉道:“我们睡吧。”

    她枕在他胸膛,乖巧答道:“嗯。”

    ……

    翌日,晨光大亮。

    郑爱娥醒的时候,旁边已经冷了。

    她从床上钻出来,又被春爻推到铜镜前梳妆打扮,今天梳了个漂亮的垂云髻,簪上精巧的玉笄,搭配一副绿松石玛瑙的项链,宛若公侯贵胄府上的贵妇人。

    郡守府的铜镜比渠县的大了三倍有余,更清晰更明亮,郑爱娥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越看笑意越深。

    就是身上重了不少,真是美丽的负担。

    春爻为她系好一副组玉佩,这是前些天库房送来的,和主君的正好是一对。

    “昨天偏院的人来找奴婢,说郑二夫人快生了,问您要不要去看看?”

    郑爱娥:“去啊,怎么不去。”还不知道小宝宝是男是女。

    今日晴空万里,院里的雪都被扫了干净,空气冷冽却十分清醒,暖阳照下,整天的好心情都有了。

    春爻给她披了件狐裘,雪白雪白的,坠感极好,却做得很是轻盈,也跟主君身上的正好一对。

    春爻腹诽怎么都成双成对,那玉石那狐狸也是成对成对现身的不成?

    吃过早食,两人赶往偏院。

    路上,遇到几个匆忙出来的婢女,见郑爱娥来了,像得了主心骨一般。

    “夫人,郑二夫人发动了!您快去看看吧。”

    郑爱娥脸色一变,“什么时候?”

    “方才不久,老夫人外出了不在府里。”婢女从前也没见过女子生产这种事,慌慌张张,不知道该怎么办。

    “那你先去找大夫,再把安排好的稳婆叫来。”

    婢女这才醒悟,“是是,奴婢这就去办。”

    郑爱娥又指使剩下的几个打热水的打热水,准备汤药的准备汤药,还另外派了人出去找覃氏。大母见多了生产,自己也生产不少,关键时候自己未必有她有用。

    一切安排妥当,郑爱娥就快步往偏院走。

    郑老二急得在院里打转,陶氏守在董氏旁边,“你别慌,婆婆很快就回来了。”

    陶氏见她来了,忙退开,“小娥,你来时路上可碰到婆婆?”

    “没,但我指使人去找了。大夫、稳婆、一应的东西也派人去拿了。”

    “那就好,那就好。”

    这时候孕妇最需要稳住心态,郑爱娥蹲在董氏旁边,“婶婶你别急,你不是首次生产,会很顺利的。”

    董氏痛得大汗淋漓,“嗯嗯!”然后一把抓住她的手,“小娥,到时候你给这小子还是姑娘,取个名儿吧。”她真心觉得侄女就是福星,孩子叫她取的名,以后肯定有作为。

    只是件小事,郑爱娥当然不会拒绝,“好。”

    又过了一会儿,大夫、稳婆、覃氏终于来了,郑爱娥松了口气,退了出去。

    第一次见那个场面,真是吓死了。

    几人进去没多久,便听里头传来一道呜哇声,嗓门响亮地整个府邸都能听见。

    郑老二激动地跳了下,“生了!肯定是儿子!”马不停蹄就跑到门口守着,翘首以盼。倒不是他不喜欢女儿,是家里已经有个女儿了,小小年纪嘴巴碎,还喜欢蹲人家墙角听八卦,他二胎肯定想要儿子。

    没多久,稳婆抱着孩子出来,喜气洋洋的,“恭喜郑二老爷,喜得千金!”

    郑老二笑容一滞。

    郑爱娥忍不住笑了下,晚上还拿这事说给邺良听,“堂伯想法落空,可难受了。”

    邺良能够理解郑老二,他那个年纪膝下还无男嗣,“确实悲惨。”但外人怎么个惨法与他无关,他走近妻子,见她在那里写写画画,像是在取名?

    “对,婶婶托我给小丫头取名。”郑爱娥收了笔,忽然仰头看他,“你怎么说悲惨?是觉得女孩儿不好?”

    他矢口否认:“当然不是。只是若无男嗣会家产旁落。”

    郑爱娥摆手,“那倒不至于,郑家没有万贯家财,我大伯也不是那种人。”又偏头看向他问,“你不是说我们以后只生一个?若是女儿怎么办?”

    这倒把邺良问住了,他认真思考了下,“得阳气多则男,得阴气多则女。仲春的时候可以祭告高禖,你我在阳气极盛之时行房,定能一举得男。”

    此外,孕后小娥还可以多看一些宝玉、弓箭这样的阳刚之物,可以大大增加孩儿男身的可能。

    郑爱娥:“……”

    遇到活古董了,封建迷信要不得!

    “哪有这样准确的事,我只问你:要是女儿呢?”

    第105章 亲亲他

    灯影昏黄,室内静谧。

    郑爱娥叉腰站起来,“你怎么不说话?”

    遇到这般头疼的问题,邺良哑然。

    他仔细思索了下,微抿唇,道:“……若真只有个像你那般的女儿,那也并无不可。”

    虽然承嗣上面会遇到流言蜚语,但大不了学那些商贾坐产招夫,他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只要不是傻子就不敢明面叫板,后面女儿再延续血脉,他也算对列祖列宗有了交代。

    顺利说服自己,邺良又觉得生女儿好,不像小子那般顽劣硬骨头,教养起来也更容易。

    像小娥的话,性子活泼娇憨,那一定很乖很可爱了。

    他牵起她的手,认真道:“不如我们还是生个女孩吧,寻个阴气重的时候做做准备。”

    郑爱娥刚想说臭小子还算有点觉悟,听了他的话又无语了。

    生男生女,哪里是靠这个啊喂!

    言归正传,她对性别没有执念,那都是她孩子,都是他们家庭的新成员。

    伸手戳戳他的胸膛,“无论男女,那都是我们的孩子,你都不能带有偏见,都要爱他们,听到没有?”

    邺良眉眼温柔,顺势握起她的手亲了亲,“那是自然。”虽然他是主君是这个家绝对的主人,孩子只是臣属是附庸,可她生的孩子,他怎么可能不疼不爱?

    “我会好好教好他们。”他很喜欢跟妻子探讨这些问题,圈住她的身体,嗓音温润:“这么说,夫人做好与我孕育子嗣的准备了?”指腹不老实地摩挲她的腹部,这是一个他从未去过但将要达到的地方。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强烈的危险气息,郑爱娥猛地红了脸,警铃大作,拍开他的手,“你给我正经点。”白天看着多端正多清冷的人啊,怎么背地里这么急色?

    “我还不够正经?”邺良看向她,实在不禁逗弄,心底忍不住泛起一丝恶劣,“为夫收敛太多了,还没将梦里梦外的念想说与你听过。小娥你想知道吗?”

    他捏了捏她的手臂,软绵细腻,像云朵像棉花,跟他的完全就是两个维度的存在,在某个不久的夜晚,这柔软双手臂会搭在他的脖颈,会触摸他的肌肤他的温度他的渴望,还会在他背上抓出一道道红痕。

    郑爱娥哪里招架得住,忙捂住他的嘴巴,“你闭嘴,我不想知道。”他最开始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呢?

    然而此举完全就是肉包子打狗,邺良握住她的细腕,吻了好几下掌心。

    她感觉掌心都在发滚发烫,忙给抽了回来,脸上涨红,“你……正常点。”别哪哪都亲,这像、像什么样子嘛!

    他已经无所顾忌了,坦言:“若无食髓知味,必然会收敛许多。”

    “你闭嘴!”

    大晚上就不能探讨这些话题,可怕的是郑爱娥已经感知到后果,隔着衣服都能感觉他的激动他的渴望,她羞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还有就是不能在晚上跟丈夫聊婚育话题,不管平日里再端得住、再正经,都会偏到颜色那头去,郑爱娥甚至怀疑到底是不是男性本淫?

    郑爱娥推开他,回到自己的原位上坐好,周围还是弥漫着暧昧不清的氛围,她忍住羞窘,拿起帛书转移话题:“你看我给小堂妹取的名字如何?”

    邺良尽量让身体里的火热平息,盯着她歪歪扭扭写得几个字,明,皎,悦,熙,都是极好的寓意,可是:“你为何对旁人的孩儿那般上心,我们的孩儿都不曾取名。”

    郑爱娥简直服了他,忍不住掐了一爪子,“没有影的事你急什么,小堂妹出世了,你的孩子还不知道啥时候到呢。”

    他不嫌腰疼,过来搂住她,恳切地说:“你我身强体健又年轻,虽然他现在还未出世,但必定来得很快。”

    她寻摸着也是,但是她在他腰上掐了一把,“你是不是选择性耳聋,我刚问你小堂妹叫哪个好。”

    邺良闷哼一声,猛地按住妻子的手,脸庞埋在她脖颈间,喘了几声,嗓音哑得不行:“别乱动。男人的腰动不得。”再来一下,他真就控制不住了。

    郑爱娥又闹了个大红脸,他怎么那么敏感!

    他顺着她的手一路往下移,最后落在那帛书最右边的字上,“取意光明灿烂,再好不过了。”

    郑爱娥动都不敢动了,小声应:“……好。”

    热气喷在她耳畔,浑身忍不住酥酥麻麻起来。

    ……

    次日清晨,天方大亮。

    几只麻雀在窗台边上跳来跳去,又匆匆飞走了。

    室内安静温暖,郑爱娥埋在被褥里,处于将醒未醒的状态。她下意识往旁边摸去,若凉了就得起了。

    然后这一下,猝不及防碰触到一具躯体。

    是滚烫的,可以继续睡……

    臭小子还在?!

    郑爱娥猛然就清醒了,仰起头看去,身边果然躺了个人,他穿着素白长衫半枕着胳膊,正浅笑看她。

    她搓了搓眼睛,杏眼微瞪:“今日你不上值吗?”

    邺良在她唇角吻了吻,“今日可以晚些,我派人知会过了。夫人这就睡够了吗?现在还早。”

    这几日他缠得厉害,郑爱娥已经习惯了时不时被亲一下,“现在睡不着了。”

    他理了理她微微躁起的发丝,特意查看了发尾,上回修剪过的地方没有再开花了,“那很好,为夫有一件事要跟你说。”

    “怎么了?”郑爱娥贴过去抱抱他,在他怀里蹭了蹭。

    邺良搂着妻子,享受这刻的温馨惬意,他贴着她的额头,说:“过两日陪我回一趟新乡吧。小娥,我盼了很久了。”

    那个地方哺育他养成他,最后又在他面前破碎分裂,化为灰烬,他总盼着有一日能回去看看家庙,祭告先祖。

    只是这次,他要带着妻子一起回去,她与他举行了昏礼,可他还未带她正式拜见过邺氏的列祖列宗,还有他的大父,他的父亲、母亲,堂叔伯,兄弟姊妹……

    现在想起过去那些事情,像隔了一辈子一样。

    “好。”郑爱娥收回视线,脸贴邺良的胸膛,听他起起伏伏的心跳,“他们会喜欢我吗?”

    邺良揉揉她的头,“会喜欢的,很喜欢,像我一样。”

    她笑了,仰头看他:“那我要准备什么东西吗?”这里普遍厚葬成风,重死后的祭祀,没有纸钱,用的都是实打实的真钱,她还没有真正着手准备过。

    “我们一切从简,大父他们不会介意的。”他感受怀里温软的触感与温度,“你只需要跟我一道去就可。”

    “你今日迟迟不去上值,就为留下来跟我说这件事?”

    “是。”

    “但你可以今晚得了空说,这样还耽误你做事。”郑爱娥可是见识过他上班的强度的,那是废寝忘食,天生的牛马种子。

    邺良亲亲她的额头,声音浅淡:“不算什么事,耽搁就耽搁了。”

    筹谋了几年,千个日日夜夜,就差丁点,他就要抵达终点了,从前他以为这个时候他会兴奋,会嘶吼,或者痛哭一场。可真正到了这种时候,他才发现事实并非那样。

    他以为他能做像大父、父亲那样冷酷铁血的政客,也不是。

    郑爱娥往上爬了爬,视线与他平齐,轻抚着他左侧的脸,凉凉的,“怎么耽搁就耽搁呢?”

    邺良大手覆在她的手背,“世间万事万物都有自身的规律,此消彼长,此长彼消,无论贵胄王侯都是其中渺小的一粒沙、一粒尘。人力无法改变,所以,为什么不做自己想做的事?”

    “你错了。”

    “什么?”

    郑爱娥伸出右手,细细描摹他的面孔,从浓密的眉,到狭长的眼,到提拔的鼻梁,她在他鼻尖点了点,“我们每个人,上到贵族王侯,下到平民百姓从来都是微小,每天都有意外发生,都是不能预判的,但你不能说所有结果都是命中注定,无法改变的。”

    “人最顽强最伟大的地方,就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与天斗与地斗,这样才一步步建立起一个个国家,衍生一个个不同的文明。”

    “你如果发现了规律,就该利用规律。”

    “还有,你若想要郑重地告知我,便不该退而求其次,觉得无力、无奈的时候来守着我,”她恶狠狠戳戳他的脸蛋,“臭小子我告诉你,别拿这种敷衍我,我从不做别人的第二选。”

    邺良心底猛颤,有一种灵魂被雷电击中的震撼,又有一种澎湃的兴奋与喜悦,他眼眶发涩,又不禁笑笑:“小娥,你怎么总是叫我……”这样心动。

    他将她紧紧抱在怀里,简直无法相信,天底下竟有一个如她一般契合自己的灵魂,她浑然天成就像是他的妻子、伴侣。

    总在不经意间发散魅力,那魅力像鲜花吸引蜜蜂,像水吸引鱼,不自觉引他靠近,引他找到属于自己灵魂的另一半。

    这种极致感受叫他心内浪潮滔天,衍生无尽的狂喜,他凑到她唇边吻了一下又一下,尤觉不够,还迫切求她:“小娥,你也亲亲我?”

    第106章 日常

    郑爱娥撇嘴,又来?

    这几天臭小子就跟哈士奇一样黏人,不分场合不分时间,她受不了了,一把推开他,“我要起床了,起开。”

    刚站起没几息,又被拽下来,邺良将她按在身下,微抿唇:“不准你走。”有些不太开心的样子。

    她承认倾慕于他,承认对他真心,可这份真心是不是太渺小了?

    以至于这种情热时刻,她竟还能惦记起床,竟还能从容叫他起开?

    他摆正妻子圆乎小巧的脑袋,视线与她平齐,“你爱我,总是没有我爱你多。不对,我爱你是你爱我的数以百倍、千倍。你为何不能多爱我一些?”

    郑爱娥推了推他,“哪有你说的那样夸张。”结果他顽固得很没推开,再加重力道就要伤到他了。

    她收了手,又开始翻旧账:“从前你不是叫我早点起床,不能赖床那么久吗?怎么现在还不准我起床了?”

    邺良黑眸定定望着她,“休要转移话题,你为何不正面答复我?”

    郑爱娥心道臭小子涨道行了,但她也不是盖的,“那你为什么不正面回答我的问题?是不是心虚?难道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他面无表情从她身前起来,唇角下拉,“我就知道你从未认真待我,只在乎有没有叫我吃瘪,有没有欺负到我。”

    睫毛垂下,低声道:“我在你心里只是一个随随便便就能打发,无足轻重的人。”白皙隽秀的面庞黯淡下来,像美好的瓷玉蒙尘。

    郑爱娥心里说不清的滋味,拉他的衣袖,哄道:“我哪有你说的那样过分?我自然是真心喜欢你的呀。”

    “那为何轻易就将我推开?你还说你喜爱我?”

    郑爱娥到这里都不禁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真的没有那么喜欢臭小子?心头不由生出罪恶感,他那么伤心。

    “那我以后不推开你就是了。”

    说完她抓抓脑袋,又觉得不对。她只是去洗漱而已,去洗漱就不喜欢他了?

    但话说都说了,她认也就认了。

    “好啦好啦,我们起床吃饭去吧。”

    “嗯。”他轻声应下,还补充了句:“那你明天要比今天更爱我。”

    郑爱娥有时候真受不了他,但认的事情多了,也不差这一件。

    “好的好的,没问题。”

    邺良跟在她身后下床,嘴角微不可查翘起。

    郑爱娥走着走着,发觉哪里不对,突然转身。

    面前的青年披着件素白的长衫,面如白玉,温文尔雅,看着再端正正经不过,只是她缓缓皱眉,“你还没说,你是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邺良:“。”

    ……

    庸伯这几天都没往正院那边凑,怕听到或看到什么不该听到、看到的东西,连带着其余人,他都知会没有必要的事,别往那边跑。

    无他,公子又陷入热恋期了。

    庸伯想,公子这段时日这般粘糊,小公子、小小姐总该有了吧?

    他坐在凳子上,摩挲着案盘上的料子,做襁褓用的布料,他都叫库房准备好了。只是不知道夫人会先生女孩,还是先生男孩?

    到时候,祭告邺氏列祖列宗的时候,他也好跟底下说。

    庸伯心头美滋滋的,反正这天也清闲,就开始清点小孩子用的玩意儿。

    刚想了个遍,就远远看到春爻走了过来。

    他给人叫住,往回赶:“你别过去耽误公子的大事。”

    春爻:“可是夫人、主君明日就要启程去新乡,那些东西不用报备一下吗?”

    庸伯思忖一下,夫人不管事,公子眼里只有夫人,“你说给我听也是一样的。”

    春爻也没犹豫,一股脑倒了出来。

    只不过,“明儿,奴婢跟着夫人吧?”

    庸伯听了她的安排点点头,这丫头练出来了,没出什么差错,听到她后一句,差点岔气,“有公子在,这些事哪还需要你操心?”这丫头别想不开,去抢公子的活。

    “哦。”春爻应道,心头腹诽:怎么还有男主人,非去抢婢女伺候女主人的活?

    ……

    黎明破晓,天空慢慢从绀蓝拉出白色一角。

    初春时节,林间冒出点点绿意,溪水叮咚淌过河床。

    郑爱娥做了一个梦,梦见三更半夜,她连人带被被邺良卷到怀里,他还大言不惭说要把她抱出去丢了。

    反了天了他,她发誓要将这死小子揪住揍一顿。

    然后她就醒了,出现在一间宽敞的马车里,浑身上下裹着被子。

    郑爱娥茫然打量周围,她是不是陷进梦中梦了?

    下一刻,一张俊脸出现在眼前,“夫人好狠的心,竟想对我拳脚相向。前些天还说要对我好,今天就变了心。”

    郑爱娥眨眼,她怎么还把梦话说出来了?

    不过她从被子里钻出来,“臭小子你少来,今儿是不是你说要把我丢出去。”

    现在虽然没有深冬冻人,却还在倒春寒,他解了肩上的斗篷披到她身上,“那么着急起做什么?”斗篷被他的体温烘热,十分温暖。

    郑爱娥披着厚斗篷扑到邺良怀里,将他也牢牢罩住,隔绝春寒,“反了天了你是不是,竟敢对本夫人这样无礼,当我好欺负是不是。”捏着他的脸,威胁道,“对我这样包藏祸心,那今晚、明晚都不要跟我睡一块。”

    他被挤在车壁,失笑讨饶:“是小生失言,还请夫人勿怪。”马车晃晃悠悠,怕妻子给晃得摔出去,将她的腰扣得紧紧。

    郑爱娥拍了下他的手,“箍疼我了,松点。”又揉揉他的脸,没反抗真听话,好狗嘻嘻。

    “既然你诚心悔过,那本夫人就善心大发原谅你啦。”她话锋一转,变得严厉起来,“不过本夫人必须惩罚你,不然威严何在?”

    邺良放松靠在车壁,唇畔挂着浅浅一笑,“任凭夫人责罚。”

    郑爱娥小脸聚起大大笑容,“就罚你给我亲!”根据对电视剧里的回忆,她一把将他按到角落,嘴巴对嘴巴亲了上去,唇唇想贴,再咬咬啃啃,结束!

    “看你还敢对本夫人无礼。”

    邺良舔舔薄唇,忽地轻笑:“还真是在惩罚我。”本来被勾得火热,结果这样浮于表面啃了几口,搞得浑身不上不下。

    这个小女子坏透了。

    刚想俯身雪耻,就被摁得严严实实,郑爱娥坏笑:“不准你亲我,在外头给我老实点!”

    他不知怎么的,她越是这副样子,他就越欢喜越激动,眉眼柔软地化作一滩水,无奈道:“那你给我抱抱,抱抱就好。”

    郑爱娥张开手环住他的腰,真细,揉揉捏捏,还很结实,有料!

    邺良猛地按住她作乱的手,呼吸略微急促,“我叫你抱着我,不是叫你轻薄我。”黑眸瞪了她眼,吐出两字:“小色胚。”

    郑爱娥满腹她的大道理,“你亲我那么多,我碰碰你怎么了?”

    他叹一声,以手点点她的鼻尖,“就你歪理多。”

    郑爱娥嘿嘿一笑,钻进他怀里。

    邺良也笑了,马车忽地颠簸了下,他将她拢得更紧,不免想到之前的事,“这一路上都是我们的人,很安全。再也不会有人能威胁到你了。”

    “我知道,你现在变得可厉害了。”她仰头晃了晃拳头,眼睛晶亮:“但有危险也不怕,我可以保护你。”

    “好。”嗅着她发间的清香,他从身到心都无比安心。

    “咱们刚成婚那会儿,我做梦都想不到,我们还能像今天这样。”邺良感慨万千,又无比珍惜。

    郑爱娥:“我也没想到过。”那会儿刚来,哪里的环境都陌生,哪里的人都陌生,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勇气,再嫁给一个陌生的男子。

    但说起成婚,她又想起另外一件事。

    “那个田姑娘也快要成婚了吧?”

    邺良拧眉,“怎么,她来找过你了?”

    郑爱娥摇头,“没有,只是听旁人说起过她的事。”又说,“外头有些流言,说你给她挑个亭长的丈夫,是刻意报复。”

    他眉头皱得更深,“无稽之谈,两家因政治利益牵连起来,我要怨也是怨田家当年撤身之时,太落井下石。何至于做那等下作之事?”

    “将她嫁给亭长,一来是为解决她这个麻烦,二来是她的家世本就败落了,配给亭长也算门当户对。”

    看向她,“小娥,你在疑我对她有旁的感情,还是在疑我手段下作?”

    郑爱娥说都不是,拉住他的手,“那些流言我已经替你处理过了。我自然信你对我一片真心,你不要又觉得我轻视你。”她撅撅嘴,“跟你说,只是小小的确认一下。”

    她当然相信臭小子了,但他有时候行为有些过激,对自己都这么狠,那对旁人只会更狠,有时候陷在‘狠’字和过去里面,反而会忽略一些东西。

    武力、强权能解决一些问题,但解决不了所有问题。

    田芫君有错,听人说还说过她坏话,但总不至于为几句话,就赔掉后半辈子的婚姻,她是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

    臭小子也不该因为这种无足轻重的小事,叫好不容易经营起来的名声染上污点。

    第107章 臭虫

    且说行宫这边,鹤仪殿内落针可闻。

    自从郑爱娥跟随丈夫回乡之后,王秀娟就有些蔫嗒嗒的,倒不是说无人与她做伴。行宫庞大,宫人众多,儿子下属的妻子也不少,她是王太后,人人都挣着抢着在她面前献殷勤,只是那些人再会讨巧,都不是交心的人。

    跟小娥的缘分她说不上来,投契、救命之恩、相互扶持,没有真正的血缘关系,却更胜亲眷,极为难得,王秀娟一直都很看重且珍惜这段缘分。

    至于另外嘛,她刚当王太后没多久,失了小娥难免有些心慌。

    婢女端了菜肴上来,布满了整整一桌,碎步上前请她:“殿下,午食好了。”

    王秀娟斜倚在榻上,懒洋洋掀起眼皮瞥了眼,“撤了,没胃口。”想当初家里穷的时候,他们一天只吃两顿,哪有用什么午食。

    现在是当王太后咯,奢侈起来了。

    婢女想到王上的命令,有些迟疑:“您要不还是用些这些都是王上他……”

    她皱眉,不耐烦道:“吾的话不管用了?”

    婢女抖了下,忙道:“是是是,奴婢这就撤下去。”然后哆哆嗦嗦,将饭食撤走。

    王秀娟拉下眼角,翻了个身继续躺。如果小娥在就好了,她肯定知道她想要的是什么,还会想方设法逗她开心。

    午后,稷王臣属的亲眷请求叩见。

    鹤仪殿是行宫最为宽敞明亮的殿宇,能一口气容纳千余人也不在话下,那些文臣武将的夫人站在台阶下面,无需仰头,就能感受到至极的压迫感。

    “臣妇恭祝殿下千秋万安。”

    王秀娟着金凤礼服端坐主位,面上无波无澜:“起。”其实她很不想见这些妇人,可她执掌行宫,是这里权柄最大的女人。

    三子还特地跑了一趟,叫她好生招待这些妇人。

    “赐座。”

    几个妇人依次坐下,今日主要是遵循礼制来拜见王太后,腹中什么精巧的好话都往外倒,尽是谄媚讨好之态。

    王秀娟看得乏味,这段时间她实在看多了,三两句将人赶走,“天色不早,王后那还等着呢。”

    妇人们面面相觑,齐声道:“是。”行了礼,一一从殿内退出。

    其中有个道,“王太后性子有些冷淡。”

    “毕竟是那里来的,听说她只和邺大人的夫人走得近。”

    “你说的是那个……”

    为首的橙衣妇人小声斥道:“噤声!行宫之中岂容耳语,殿下岂是你们能议论的?”

    妇人们一静,有人出来打圆场:“还要去拜见王后殿下,可别让她久等了。”

    而殿内,王秀娟听了宫人来报的话,翻了个身侧躺,“这些女人嘴巴比村头的泼妇还碎。”

    宫人踌躇:“可要奴婢前去训诫一二?”

    王秀娟:“算了,等以后再看看。”掀了被褥盖到身上,“我眯会儿。”也不知小娥到哪儿了?

    “喏。”

    ……

    赶路数日,郑爱娥一行终于抵达新乡。

    此时,已至仲春。

    马车在一座恢宏气派的府邸前停下,郑爱娥被牵下马车,面前的建筑顶着‘邺府’二字,字迹端正肃雅,流淌着百年名门的气质。

    “这就是你家啊。”

    逃亡、隐姓埋名、举事反击多少个日日夜夜了,邺良再次站在府邸前,激动地心脏都不禁漏了一拍,他收回视线落在旁边人身上,郑重地说:“错了,是我们的家。”

    郑爱娥笑笑,“那快带我进去看看。”

    “好。”

    邺府在那场大火中烧毁不少,直至前年,邺良才命人翻修,四下的木头花石,崭新一般,但不难看出名门贵胄的厚重底蕴,青瓦覆顶,庭院深深。

    两人走出廊道,忽地清脆的叮铃声,郑爱娥抬首,一下子就看到了檐下的铜制风铃,风过击壁,清脆作响。

    这种小玩意显然不是邺家的审美,她侧头,笑意盈盈看过来。

    他握住她的手,“主院檐下也有一个,和这个一样。”

    郑爱娥情不自禁靠了过去,“我很喜欢。”

    邺良浅笑:“主院还有别的,你会更喜欢。”

    “那我们快去。”

    郑爱娥跑到他后边,推着他走。

    往拐角再走一刻,路过清透的池塘,挺拔的松林,便是主院。

    院内还立有一棵高大的柏树,青翠欲滴,庞大的树冠倒下一片阴影,郑爱娥一看就很喜欢,跑到底下的石砖上坐下。

    太阳正正落在头顶,而这里正正可以挡住,再热些可以铺张席子,躺在下边午睡。

    她也拉他坐下,问:“你是不是也很喜欢这棵柏树?”不然也不会保护地这么好吧,连叶片的颜色光泽都是至极。

    邺良抚过树干,“当然。”他转头对妻子说,“它是我大父种下的,在我出生那年。”

    郑爱娥看这棵树的眼神变得奇异起来,退开几步打量,“这么说他跟你同岁了。”

    喃喃:“确实跟你长得一样漂亮。”

    他失笑,“岂能夸夫君漂亮,那是形容女子的词汇,你该夸我姿态挺拔,气概雄浑。”日头渐渐大了,他拉妻子进屋乘凉。

    郑爱娥严肃端详他一圈,皱起眉,可是臭小子不是那种硬汉类型的啊,“其实……”

    她话到一半被人抢了声,他嗓音温润:“方才叫婢女备下果浆、点心,夫人休息的时候正好用些。”

    “那太好了!”听到有吃的喝的,她眼睛亮起来,哪里还记得旁的,马不停蹄往里头赶。

    邺良在她身后磨磨牙,又牵起笑走了进去。

    室内,白日天光从屏扇透入,映得地板与铜灯错落有致,帷幔低垂,满室沉静。

    主位小几旁,放满了各种果浆、时令果蔬做的糕点,还有些新乡特色的小点心。

    婢女们见两位主人来了,垂目行礼,缓缓隐到暗处。

    邺良侧眸,轻轻挥了挥手。他总是不习惯有旁人在场。

    很快室内只剩他们彼此,他缓步走到她对面坐下,玄色的衣袍勾勒出他挺拔的身形,眉眼微挑,“你吃慢些。”抬手倒了杯果酱递过去。

    郑爱娥正要接过,结果那杯盏直接递到了她唇边,她瞅了对面一眼,他神态自若,好似再正常不过。

    她努努嘴,还是就着他的手咽下去。

    他眉目垂下,紧盯着她吞咽的喉间,那里跟他不一样,没有喉结,还生得纤细,却也十分可爱。

    两指指腹不由碾动,真想感受一下,她吞咽时的起伏……

    郑爱娥喝了差不多,挪开他的杯子,“你不用些吗?”

    邺良笑看她:“为夫不在意这些口腹之欲。”他一般只在饭点用饭,过了饭点是不吃任何东西的。

    抬眸时却忽然顿住,他呼吸一滞,双眸定在某处,变得幽深危险。

    郑爱娥嘴巴边上残留了一丝白色的浆液,舔了舔嘴,刚才那杯真好喝,见他看过来,“怎么了?”

    邺良忽地一下凑近,靠近她,将她拢在怀中,郑爱娥没有防备,还觉得困惑。

    他贴着她的脸,胸膛起伏不定,视线落在她唇角那处,喷出的热气越发滚烫,“只是看夫人吃得香甜,心头也有些渴。”

    郑爱娥不疑有他,举了一杯果浆到他面前,“那你也尝尝。”

    他咽了咽口水:“好。”

    郑爱娥正等他拿走杯盏,下一瞬却被人含住唇瓣,舔咬起来,极尽缠绵,她杏眸一下子瞪大,不是说尝尝果浆吗?怎么又亲她了?

    拍拍他的肩膀,却被箍得紧紧,他几乎是将她抱在怀里。

    等到两人分开,透明的水线撕拉分离,郑爱娥的面庞绯红一片,眼底还氤氲着水汽,身上没什么力气,“不是说尝果浆吗……”

    他抵着她秀气小巧的鼻尖,“可是我更想尝夫人口中的果浆。”

    郑爱娥耳根红似滴血,找不着骂的了,指着他道:“你……放荡。”

    他轻笑,包住她纤细的手指,“对,我放荡。”若这就叫她觉得过分,那他还是不要将刚才想的事说出……想到这,他眼底墨色越来越暗。

    郑爱娥推了推他,意料之中没推开,便由着他抱着,瞅着面前依旧满满当当的吃食,“你真的不尝尝吗?”

    他心头酥痒,附在她耳边,“若夫人亲口喂我,也并无不可。”

    郑爱娥噎住,又羞又急:“那你别吃了。”回头剜了他眼,忿忿:“轻浮的男人。”

    “你我夫妻,我说些爱侣间亲热的话有何不可?就是真正做了,又有何不对?”他答得理直气壮。

    郑爱娥不想跟他掰扯这个,她早就看清楚了,对于这种没吃到肚子里、又千般万般想的男人,绝对不能跟他谈及这类话题的,他脑中总有根淫线拨弄,满脑子都是那种不可描述的事情。

    她立即打住,飞速转移话题:“你前些天不是跟我说,派人调查我俩身上的流言,已经揪出幕后之人了吗?是谁呢?”

    听到这话,邺良的脸就黑了下来,活像吞了苍蝇一样恶心,“是只臭虫。”

    “怎么说?”

    有些话不方便对妻子直言,他敛了敛神色,“他就是曾追杀你们的那个赵人。”

    第108章 祭祀

    “竟然是他!”郑爱娥不由捏紧了拳头,原来这个混球,不仅害他们在林子里当了几个月野人,还到处挑拨离!

    就是见不得他们好过是不是?若有机会,真想再问候一下他的大脸蛋子。

    邺良垂下眼睑,“这世上就是有很多眼红旁人的臭虫,见不得我们夫妻恩爱,才到背后捣鬼,意图离间我的感情。”他在心底冷笑,好借机趁虚而入?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配不配?

    他抬眸看向她,含了几分担忧,“世道乱得很,这些人也多。小娥你切莫听信这些人的话,疑心我啊。”

    郑爱娥摆摆手,说自己深谋远虑,岂会被流言蜚语左右?

    “你放心吧,等我遇到姓赵的,一定把他狠狠修理修理。”

    邺良按按眉心,颇为头疼。他一点都不希望妻子跟这些肮脏的臭虫见面,这样会染上臭味。

    几息,他放下手,“此人心思诡谲,行事极端,小娥你见了他只管躲起来,切勿现身搏斗。”

    郑爱娥想拒绝,她上次已经试过那人了,丁点威胁都没有,然而待触及旁边认真的眼神,到嘴的话又咽了下去。

    他这么在意她,怎么好驳了他的面子?

    “好。”

    邺良莞尔,轻抚额间的碎发,“这才对。”无论是身还是心,他都希望妻子待在他划定的安全区。

    外头那嗡嗡作响的杂碎,他会一个一个解决掉。

    郑爱娥抱住他的腰肢,臭小子的腰一点都不软,硬邦邦的,抱着像在丈量一棵扁扁的木头,但比木头有弹性、有温度,很好抱的。

    邺良视线落在妻子的头顶,乌黑靓丽,如同绸缎一般,“我会让我们无后顾之忧,安全下来。”以手帮她梳了梳发,青丝从指缝漏走。

    好几次刮到郑爱娥的脖颈,她痒得哈哈笑,“别弄了。其实也不怎么严重,我一直都很安全。”根本没有人伤得了她半根豪毛。

    邺良揉了揉她的头,但笑不语。

    ……

    次日,黎明的第一缕光照进来时,屋内两人已经穿戴整齐,宽袖黑袍,腰配玉组。

    他指腹抚平妻子衣领的褶痕,“怕会耽搁有些久,可要用些早食?”

    郑爱娥轻轻摇头,“不用了,回来吃也一样。”揉揉眼睛,还是有些困。

    邺良失笑,揽着她的肩,“那我们出发吧。”

    “嗯。”

    家庙坐落在宅邸的左侧,两人穿过曲折的回廊,正巧有一束光落下,照在他们中间,郑爱娥顿住脚步,打量这处廊道,转头奇异地对丈夫说:“良。”

    邺良目光柔和,“对,是‘良’。”

    郑爱娥笑意更深,抓住他的手,“我们快快走过去。”

    两人加快脚程,仆婢也端着器皿祭品碎步追了过去。

    家庙建在高台之上,石板地面,漆木青瓦,檐角微微上扬,此刻正门大开,仆役排列左右,立出一条长长的通道。

    好严谨好肃穆的气势,郑爱娥手心起了汗,不由紧张起来。

    邺良袖中握住她的手紧了紧,侧头小声道:“有我在。”

    她扬起微笑,“嗯。”

    黑色袍服的老仆人高呼:“请邺氏十六代家主及主母进庙——”他视线落在两人相交的手上,不由得皱眉。

    邺良目不斜视,就这么牵着妻子的手走了进去。

    家庙之内,铜灯闪烁,端静肃穆,排列着百年来邺氏历代先祖的灵位。

    他跪在石板上,脊背挺直,肃声道:“第十六世嫡孙良,今率妻郑氏,敢昭告于列祖列宗之灵前。吾妻已入我门,今日正式谒拜先祖,即为吾祖第十六世宗妇。”话罢,取过一旁的酒水洒在地上。

    侧头看向身旁的妻子,捧了一杯酒水递过去,眸中带笑:“请宗妇祭告先祖。”

    郑爱娥瞪了他眼,双手接过杯盏,学着他的手法洒在地上。

    “第十六世宗妇,今日谒拜先祖。望邺氏昌盛延绵,家族大兴。”

    她话音刚落,便被人牵了起来。

    “我们回去吧。”

    “嗯。”

    两人踏出家庙,走下一层层台阶,郑爱娥突然回首望了眼,其实这里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叫人忐忑,那一个个牌位安静祥和,甚至隐隐叫她感受到了祝福。

    她拉着他的手,笑意盈盈说了句:“你的家人都很喜欢我。”

    邺良捏了捏她的鼻子,“对,都很喜欢你。”

    “我还有些话单独要对大父说,跟我去吗?”

    “当然。”从家庙出来,日头还早,才照了大半天地,连夜晚的寒气都没退下去。

    而且,郑爱娥真的很感兴趣,到底是怎么样的长者,才能教导出臭小子这样的小老头?会跟她姥姥差很多吗?

    两人掌心想贴,坐上马车,齐齐奔赴郊外。

    马车晃晃当当,他搂着妻子,说:“大父是位睿智严肃的长者,他生前夙兴夜寐,一直操心卫国的未来,变革政务,重整军事,尽量与周围的国家打好关系,可依旧改写不了卫国灭亡的结局。”

    郑爱娥安慰他:“事情已经过去了。”轻抚他的后背,“如今鄢国已灭亡,你可以重建你的故土,整理出一片新的格局。”

    邺良只是笑笑,“我没事。”清风撩起窗外一角,他遥遥望去,“所以,我将他葬在城郊一处开阔的地方,那里地势高耸,可以看到国都一望无际的西边、北边。”脸侧贴着她的,“大父会看着新乡慢慢变好。”

    他低声喃喃;“只是,重来一次或许也没有意义……”

    “怎么会没有意义呢?”

    马车停住,他率先下车牵她下来,“因为天下不需要卫国,需要的只是一个统一的国家。”

    “那就把天下变成卫国。”

    邺良手忽地一顿,眨了眨眼看她,笑了:“小娥,你好大的野心。”他懒散贪吃贪睡的妻子,竟有这样知奋进的时刻。

    郑爱娥不觉得有什么不对,“为什么卫国人只是卫国人,不是天下人?为什么赵国人只是赵国人,不是天下人?为什么鄢国人只是鄢国人,不是天下人?不曾通婚吗?语言不通吗?工匠、作物、商贸不曾往来过吗?”

    在她眼中,赵卫鄢这三个国家的人都没有任何区别。

    他被问住了,不由得愣然,沉静下来深入思忖,一路上都有些神不属思。

    还是郑爱娥掐了他一把,“到了。”人才停下脚步。

    她努努嘴,心中腹诽:臭小子若是生在现代,肯定是干科研的好苗子,又能吃苦又爱干活,还喜欢沉浸式思考。

    仆役早就在前面摆好了祭祀的器皿、酒水、祭肉瓜果,退到两侧等候吩咐。

    邺良挥一挥手,叫他们退到十丈外。

    他跪坐在地上,大父在他的对面,垒成了一个土包,上面长了些许杂草,泛着湿漉漉的朝气。

    “当时走的匆忙,所以就这样草草将您葬在这里了。”倒了一杯酒在地上,浓郁的酒香升腾,“我知道您不是计较这些的人,就是简陋些也不在意。”

    他沉默下来,好一会儿道:“我做到了,带领卫国站起来了。这世上也再没有鄢国,您在地底下可以瞑目了。”

    侧头对妻子说,“小娥,你也来跟大父说说话。”

    郑爱娥说:“我是他媳妇,我们刚成婚没几年,一直对大父如雷贯耳,今天终于正式见到了。”其实她也看不出什么特别的东西,就道:“多亏您给提前夫君取了‘慎之’的表字,他性子到后边确实稳定许多。”

    邺良眉心跳了跳,“什么叫后边性子稳定许多?我原先在你心中不够沉稳?”

    郑爱娥叫他摸着自己的良心再跟自己讲话,问他开始的那种态度,那些话语,那些行为,哪里像情绪沉稳的样子?

    简直就是一座沉默但马上喷发的火山!

    他扯扯嘴角,“我性子这般恶劣,原先倒是委屈你了。”

    郑爱娥摆手,“其实还好,我没受委屈,你受委屈比较多。”

    “……”他甚至无处反驳。

    郑爱娥朝她笑,“但我现在想起来,你那时竟有几分可爱。”

    他抿住唇,却忍不住轻轻翘起,“你还算有些眼光。”不枉他那时便对她情根深种。

    她揽住他的手,甜甜蜜蜜靠过来,“像只暴躁的白毛小狗。”

    “狗?你怎么能这样形容你夫君?”

    “小狗那样乖,我最喜欢小狗了。”

    邺良抿唇又松开,然后又抿住,耳根薄红,“那……也无不可。”就当她一回小狗好了。

    郑爱娥惊奇道:“平时亲的时候,怎么不见你红耳朵?”她还以为臭小子天然就不知羞。

    他睨了眼过来,有些羞恼:“还在大父面前呢,你小点声。”

    她双目瞪圆,连忙捂住嘴巴,“哦哦!”又对前面一拜,“大父你当没听见,我平时就有些咋咋呼呼。”

    邺良站起身,又将妻子从地上拉起来。

    “时候不早了,回去吧

    “好。”

    这时,空气中忽然响起‘咕噜咕噜’的声音。

    见丈夫盯过来,郑爱娥抱着肚子讪笑,“它说它饿了。”

    他情不自禁笑出声了,眸底比阳光还要暖和。

    第109章 晦暗

    回去的路上,两人漫步在朝阳下,一高一矮的影子被金灿灿的光线拉得颀长,短短一个早上,长的像做了一天的事情。

    郑爱娥没来过新乡,周围的一切都让她新奇,杨柳拂堤岸,曲水绕桃红,是一种秀丽婉约的风格,类似于上辈子江南一带的风光。

    不过她上辈子死的早,没去过江南,只是通过网络媒体或者书籍了解过。

    马车就在前头,邺良却顿住脚步,侧头问:“怎么了?”敏锐地察觉到旁边人的低落。

    郑爱娥扬起眉笑笑,“只是想起一些过去的事,有点伤怀。”主动牵起他的手,“我们快快回家去吧,好饿。”

    他调侃:“一向没心没肺的懒鬼,竟也会伤怀吗?”话中半开玩笑,落在她身上的目光却映出几分担忧。

    郑爱娥不觉得有什么,戳了他一下,“是人就会有七情六欲,我自然也有难过的时候。你难道没有吗?”只是过去那些事情,已经离她很远了。

    邺良不知道她如何总能坦言自己的脆弱无助的时刻,但他很喜欢这样简单的纯粹的她,相处起来总是轻快的,仿佛忘却了所有烦恼。

    他迎着光,眯起眼也道:“我当然也会难过,而且还很多。”视线落在两人交叠的手上,“只是那样难过的时刻,少了很多,以后也会越来越少。”

    “小娥你呢?”

    郑爱娥:“我也是。”现代便利,却没有她想要拥有的东西,她除了最初的不适应,每一天都无比庆幸上天给了她第二次生命。

    她忽地想到什么,噗嗤笑出来,揶揄看他:“你小时候是不是经常躲在被子里哭啊?”心思这样敏感,岂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被人欺负哭。

    哭泣流泪总是没有男子气概,是弱者是无能者的表现,邺良以往总是不屑,可或许现在的氛围太静谧太温柔,他浑身放松下来,“只是八九岁的时候管教弟弟妹妹不当,被大父责打,晚上很难过哭了。”

    他郑重地说,“从那之后,我就再也没有犯过错。”尾音上扬,看着她的眼睛略带有一丝骄傲。

    郑爱娥却有些心疼,没教好弟弟妹妹被罚了?可他那时候也还是个孩子啊,摸了摸他的眼角,“这么小就要承担大人的责任,你一定很辛苦吧。”

    眼角的触感温热细腻,像棉花一样柔软,他一直以来都是家族的希望,所有人都盼着他努力一点,再优秀一点,爬得再高一点,这样邺氏就能兴旺了,卫国就能更强大了。

    可从来没有一个人,跟他说过一句‘你一定很辛苦吧。’

    单手按在她触及眼角的手上,清风徐徐,日光大盛,一切美好的不像话,他却喉间发涩:“小娥,你敢不敢再多爱我一点。”

    郑爱娥定定看着他,“我敢。”

    邺良哑声道:“好。”此时此刻,他无比想要拥抱她,可更舍不得离开这双坚定认真的眼睛。

    一旦离开,好像他的世界都会失去所有温度。

    他注视着她,迫切地想要永远留住这刻的瞬间,想要永远拥有她的爱意,这叫他的大脑失去了理性的判断。

    不知多了多久,他才牵着妻子上了马车,行走间多了几分不知所措,马车缓缓行驶,他袖中的手紧了又松,松了又紧。

    他无比清楚,他拥有的许多东西,金钱名利地位,都不是小娥想要的,她纯粹地像一只透明的蝴蝶,他只想稍不注意,就会悄悄不见。

    这种感觉叫他惶恐起来,他该怎么永远留住她?

    话音平静,“小娥,你有什么特别想要的吗?”可他的掌心却攥了一圈热汗。

    郑爱娥正在看外头的风景,闻言回头,露齿一笑:“我现在只想吃饭。”笑容甜美,比春日里的花儿还要俏丽。

    邺良的心却一下子安定了,紧了紧她的手,“马上就到了。”

    唇边勾出浅浅的弧度,他知道怎么留住她了。

    ……

    邺府的厨娘手艺超群,摸清郑爱娥的喜好,就布置了一大桌的好菜,还温了一壶热酒,方便夫妻二人小酌两杯。

    妻子不挑食但口味偏重,邺良跟着她吃,都习惯不少。

    给她夹了筷子菜,“这是芚菜,旁的地方没有的,只有新乡附近有,是你喜爱的风味。”

    郑爱娥觉得她今天真的太幸福了,见了一大堆臭小子的家人,路上风光好好看,菜也好好吃,碗里垒成小山,而她大口大口吃,越吃越开心。

    邺良脸上温柔似水,倒了半杯热酒,推到她面前,“也尝尝这个,甘美醇香,不怎么辣,就后劲大。”

    郑爱娥捧起碗盏小口小口啄饮,味道真的很不错。

    他垂下眸,忽然问起:“你觉得稷王如何?”

    她舔舔湿润的红唇,放下碗盏,“怎么突然问起他了。”她跟李粟相处得时候少,知道的也少。

    拿碗盏碰碰他的手,大眼睛亮晶晶:“再来一杯,再来一杯。”

    竟还是个小酒鬼。他轻笑一声,提起酒器在她面前又倒半杯,“不可多饮,你会醉的。”

    又道:“稷王千里迢迢从临丹来找我,就是不堪受赵国以及鄢国旧部骚扰,意图结盟。我问你,就是想知道你对他是好是坏,能否合作?”

    “稷王久居行宫,只是一直再等我的答复。若确定下来,我们将一致围赵。”

    郑爱娥小脸酡红,是有些醉了,“你问我的想法?”她双手捧着碗盏,像只呆滞懵然的仓鼠一般。

    “我对李老三的看法,都基于他是小娟的儿子。”这确实是件大事,她认真想了想,“在小娟的三个儿子当中,只有他最先找到小娟,似乎是最重情义那个,但在危机来临的时候,还是会抛下小娟。人知进退,出身乡野但很有王者风度,在行宫给予小娟至高无上的权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对小娟很孝顺,但如果有巨大的风险,他还是会对小娟不管不顾,拒之门外。”

    郑爱娥评价李粟:“他是一个自我至上的人。”

    他笑笑:“你的话很中肯。”也给自己倒了杯酒细细啄饮,没问她李粟适不适合合作,那是在转嫁风险。

    新乡的酒好久没有喝过了,跟记忆中的一模一样,清冽甘甜,醇香浓郁,只是记忆中的人全都不在了。

    昔日繁荣鼎盛的邺府,如今寂静冷清,没有什么人气。

    他忍不住又给自己倒酒,半路被人拦住,还一把夺了酒器,“还不让我多喝,我看你才想多喝。”

    他看着她,平静垂下眸子,挺直的脊背却霎时间塌了下去,有些哽咽:“小娥,你是我唯一的亲人了。”

    郑爱娥将酒器放在一边,去抱他,像哄小孩子一样:“别哭别哭。”在他眼角亲了亲,吻走咸涩的湿意,“还好意思跟我炫耀你有多厉害,爱哭鬼。”

    “我没有哭。”他偏过头,倔犟否认。

    她哄道:“好好好你没哭,只是屋里漏雨了,我刚刚亲到了雨水,好了吧?”

    他扑哧一下笑出声。

    郑爱娥一遍一遍摸着他的头发,给他顺毛,“在我这里,你可以犯错,可以脆弱,可以低劣,可以什么都没有,我依然会喜欢你的。”

    他闭上眼靠在她怀里,仿佛全身心都找到了依托,前面的路再曲折再未知也不会恐怕了,因为身后有了坚固的盾牌,他喉结滚动,一遍遍唤她:“小娥。”

    “嗯?”

    他环抱着她的腰,眼中不住祈求:“我们圆房吧。可以吗?”

    ……

    红烛暖帐,影影绰绰,昏黄的光线倾泻一地。

    郑爱娥坐在榻边,小腿忍不住踏着地板,手心全是汗,她有点紧张。

    仲春时节,竟有点闷热,她推开窗户,凉风习习,还是没法缓解心底那股燥意。

    里间的小几旁放了一尊酒器,似乎是白日用的那种清酒,她来回踱步一圈,取了酒盏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然后一口饮下。

    壮壮胆壮壮胆。

    郑爱娥视线下瞥,右脚抖得更厉害了,哎呀不行,她又倒了一杯饮下,还是不行,最后不知给自己灌了多少杯,她的胆气终于被激发。

    一双眼睛锃亮,大刺刺坐在床边,等丈夫进来投怀送抱。

    又过了半刻,邺良带着一身水汽推门而入,这不是新婚之夜,但更胜新婚之夜,他自然也是忐忑的,心头热血澎湃,又怕待会儿慌不择路。

    咽了咽口水,鼓起勇气抬眸。

    然后他对了酒鬼闪亮的大眼睛。

    “……”

    什么紧张、忐忑,这一刻全散了。

    他走到她面前,摸摸她的脸,酡红滚烫,不由皱起眉:“怎么喝那么多?”下意识转身,要去端碗醒酒汤来。

    然而身后一道大力,将他按倒在榻,还未反应过来,身前已经俯了一个人,她毫不客气跨在他身上,黑眸直勾勾的,“我今天就要办了你!”

    邺良的耳根烧了起来,磕磕绊绊道:“你、你想来?”第一回就这样,会不会太过了?

    想到稍后会发生的事情,熄灭的火焰重新炽烈,见她似乎卡壳了,直愣愣立在那儿,他喉结滚动,催促道:“夫人还不来吗?”

    郑爱娥迟钝的大脑回神,开始扒下面的衣服,然后就扑上去啃,像啃胡萝卜一样,小口小口,时不时咬一下,全是甜头,但就是不给人痛快,弄得他浑身燥热,很是疼痛难受。

    邺良大汗淋漓,重重呼出一口气,他算是看清了,妻子在这方面差到简直要把人逼疯!

    一把天旋地转,他高居上位,剧烈喘着粗气,恶狠狠扯开腰封,眼神晦暗,“还是由为夫来吧。”

    第110章 会议

    衣衫散乱大半,素来端正的发髻也飘了几缕乱发下来,显得他多了几分放浪形骸。

    就这样了,底下的人还抖着肩膀在那儿笑,笑得花枝乱颤,唇儿泄出一阵甜蜜的声音,邺良知道,她肯定又在笑他急色了,没心没肺的,哪里知道他忍得有多么辛苦。

    他简直是把一辈子最大最多最持久的耐心,都耗在了她身上。

    屋内烧得慌,他俯身下去,呼吸的热气喷薄在她脸庞,她身上混着酒香,那是故土的味道,还有她本身的清香,邺良轻轻嗅着,心跳又漏了几拍。

    贴着她的唇角吻了吻,在脸侧、眼角、额头胡乱亲着,乱七八糟,密密麻麻,铺天盖地,郑爱娥被那两瓣柔软的事物亲得痒,推拒着他的胸膛,然后又笑出了声。

    好痒。

    邺良又听到那道笑声,心里恼人得很,今晚只有他在正儿八经圆房,她只觉得在玩闹,觉得好玩,她总是知道怎么捉弄他、气他的。

    唇瓣一下子就印了上去,含住那肆意娇笑的可恶的唇,将里头所有过分的声音全部堵回去,他恶狠狠磨着她的唇,勾出她轻盈小巧的舌缠绵,又忍不住咬了下,这个坏极了的小女子。

    郑爱娥吃痛,皱着眉捶了他一下,他不敢真的伤了她,动作变得轻柔起来,一啄一饮,细腻温存。

    火热的气息在室内浮荡,热得人像被架在火上整,浑身大汗淋漓,她靠在他怀里,小口小口喘着气,面上红润,眼中都带了几分娇媚的水意,直看得邺良心头酥麻难当,像有千万只蚂蚁在爬。

    他浑身烧得越来越热,大颗大颗的汗水自额角滑落,他将人搂在怀里揉了揉,恨不得将人揉碎在怀里,含进嘴里包着。

    郑爱娥忍不住推他,“热,热。”晕乎乎的脑袋还记得,先前亲密的时候,也没有这样烫人。

    邺良眸底发暗,扣住她的腰,如何都不让人离开。这种时候如何是她说走了就能走的?

    深深吸气一口,后背的肌肉绷紧,他以自己为笼,牢牢将她箍在底下,忍不住轻咬她的耳垂,“怎么都不顾顾我的死活?”宽大的身子压下来,炙热滚烫,像烧红的铁滚热的铜,烫得郑爱娥安分下来,不敢动了。

    她氤氲水汽的杏眸升起一丝惧意,如小鹿一般,怯生生地看过来。那触感清晰地告诉她,是好大好大一团。

    又是从未见过的情态,如清透的露珠,等待人含进口中品尝,邺良简直爱惨了她这副样子,心湖波澜大作,恨不得将人吞吃入腹。

    但哪怕再激动再心痒,他仍有一息理智尚存。

    他注视着她领口露出的一片雪色,喉结不住地吞咽唾液,指腹急迫地摩挲她的肩头,衣料摩擦悉悉索索,混着他剧烈的心跳声。

    他闭眼再睁开,尽量让自己更清醒,以免待会儿不注意弄伤了她。

    他润泽的唇瓣微肿,嗓音哑得厉害:“小娥,我们开始吧。我会很小心的。”

    郑爱娥当然明白这是什么意思,羞得耳根似火烧,揪着他的衣衫,埋在他怀里,不敢说一句,但也没有拒绝。

    脑袋昏昏沉沉,她好像在一场梦中,浑身变得轻盈,又泡入滚热的泉水,泉水咕咚咕咚冒泡,热气升腾,在她的耳畔在她的后背在她的身前,熏得人也跟着心如擂鼓,肢体无力,软塌塌的像化作了一滩水。

    滚烫的泉水温度升得更高,水波在池内荡漾,一下又一下。

    一串串吻印下,郑爱娥眼眶红了一片,半眯着眼,唇微张着,再等一个痛快。

    她咬着唇,有点怕,细嫩的手指都攥紧了。

    可一回又一回,分分分合合合,合合合分分分,似乎都不对,她一下子紧张一下子松懈,一下子松懈一下子紧张,来来回回搞得迷糊的脑袋都清醒过来了。

    她真诚发问:“你行不行啊?”实在是夜深了,她醉意上来,困意上来,提议:“要不我们改日再说吧。”

    汗水浸湿他前额的发,显得清冷如仙的人多了人间的烟火气,以及热血喷张,他以手挡脸,甚至不敢直视她的眼睛,又咬紧牙关,“最后一次。”

    郑爱娥扭过头,由着他去了,心里不知不觉竟觉得有些安心,又混过去了一天,嘿嘿。

    然后猝不及防就是一痛,疼得她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她一直都不知能忍痛的。

    邺良松了口气的同时,身上也不好受,但比她好些,见人都哭了,慌不择路拿了帕子给她擦拭眼睛,“对不住,我太过了。”

    你对不住只会道歉吗?郑爱娥甚至感觉他激动地跳了下,这像是愧疚的样子吗?分明是打着主意折腾她的,心里气愤着,瘪着嘴在他肩头咬了一口,把牙齿的形状嵌在上面。

    可是她又吃瘪了,他肩膀硬邦邦的,根本咬不动,还把她牙齿崩疼了,你说气人不气人?捶了他一下,娇声娇气带着哭音:“你讨厌。”

    虽然目前的形式与邺良想象的全然不同,太仓促太无措太慌张了,可见她这样,他心尖儿柔软地都要化掉了,爱怜地亲了亲她的额头,果断认错:“一切都是我的错,对不住。”

    郑爱娥又捶了他一下,你知错了你改啊?还待在那里做什么?只知道嘴上说说,什么都不做,简直就是混蛋!

    不仅如此,或许是见她没有赶他离开,他试探地又凑了一点,然后又是一点点,郑爱娥想撵走他,结果浑身都没有力气,硬是被牢牢箍在他怀里,任由欺负。

    男人就像狗一样,会看眼色,你一犹豫一松懈,他就顺杆往上爬,然后湿漉漉的舌头就舔了上去,但他又跟狗不一样,狗总是喜欢舔脸,他比狗更坏更机灵,发觉你害怕他做什么,他就偏要邀着你做,一一吃舔。

    郑爱娥对他完全没招了,她感觉自己像个老阿姨一样,完全招架对方不住热情,她也不敢说话,盯着头顶眼神迷迷醉醉,思绪发沉又飘浮,其实除了最开始格外的痛和不适应以外,也没想象中的那么可怕。

    邺良却有些苦的,今天实在叫他有些挫败,他自小无论做什么总是轻易触类旁通,分明做足了功课,甚至很多个夜晚都会想象这刻的曼妙滋味,然而真到了实践,他最开始连路径都找不到,还被妻子质疑无技术可言。

    后面好不容易终于成功了,他算找回了信心,但也清晰的知道,今天不是他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的,他不是没有成算,毛燥的男人,也不是把色字拴在头上的男人,比起鱼水之欢,他更希望她的真心全意接纳。

    何况他一直都知道,他的小娥心里一直都很怕的,但为了他,她并没有退缩,他又怎么能辜负她的情意呢?

    他从始至终都忍耐着压抑着,控制湖水平缓的波动,控制动作小心又谨慎,尽量叫她喜欢叫她吃到甜头,然而怀里的小女子实在可恶得很,他都这样伺候她讨好她了,竟还有心思神游天外?难不成将他当作一个死物一个工具不成?

    这个想法实在叫人暗恨,他咬紧牙关,重重地教训了她一下,“还不回神。”出了口恶气,他总算松快些了,但与之俱来的,还有势不可挡的白光,亮得吓人,他头回遇到这样的事,不由得松懈了一下,然后就真的松懈了。

    登时,面色发白。

    郑爱娥痛了一下就收回心神了,之后的事情却叫她有些发懵,眨眨眼睛,对上一张难看的脸,她猛地意识到什么。

    心里虽然吐槽了句,但还是抱着人哄,“其实已经很好了,我知道你非常厉害。”亲了他好几口,男人都是很脆弱的。

    然而这样的安慰,却没能叫他舒服一点,他埋在她怀里,沮丧到了极点,都有些自我怀疑了,“小娥,这不对、这一点都不对……”和他计划的,和他平时的表现完全不一样。

    “好啦好啦,没事没事的。”

    他猛地抬头,眸中坚决认真,誓要血洗耻辱:“小娥,我们重新来过。”

    “可是已经很晚了。”

    按照计划,事情确实该结束,可自尊心摇摇欲坠,他现在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俯身含住她的唇。

    不知多少个轮回之后,两人将歇,空气中弥漫着沉闷的花香。

    然后理所当然的,第二天起晚了。

    甚至郑爱娥睁开眼睛,身侧的人还在沉睡,他白皙隽秀的脸都被她抓花了一道,然后脖颈更是重灾区。

    郑爱娥抱着被子有些心虚,然后将将挪动了下,肢体酸痛,腰部更是难受,没有浑身被马车压过那样夸张,但也没好到哪里去。

    她牙尖发痒,对着人就咬了一口。

    邺良被她折腾醒了,胳膊上的疼痛并不起眼,他睡眼惺忪,人也慵懒闲适起来,将人揽进怀里,薄唇在她脸侧、唇角贴了贴。

    眉眼带着餍足,话音沙哑:“醒得这般早?”

    低沉的声音带着青年特有的磁性,还有一丝难言的欲,郑爱娥忍不住脸一红,心也似被勾勾缠缠回到了昨晚,回忆起那些动人又难以描述的时刻。

    突然后悔咬醒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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