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你丈夫终于死了吗

    罗兹大帐之内。

    兵卒:“回禀大人。赵轫偷袭新乡,屠戮了王族……”

    此贼甚至丧心病狂的,连本国的王上都不放过。

    “什么?!”邺良拍案而起,瞳孔微缩。

    他少有情绪如此外放的时候,兵卒颤颤巍巍跪着,不敢说话。

    “你下去请徐大人来。”邺良冷静道,接下来首要的就是安抚大军,以及后头的安排,他要和徐入荧一起好好谋划一下。

    他回身时突然心内一缩,猛地意识到什么。

    赵轫如此心狠手辣又野心勃勃,会不会早就盯上了……不好!

    兵卒快要跨出大帐,倏地有一道身影从旁边掠过,脚步匆忙,急得像在滚锅上跑。

    “大人……”

    他讶异唤了声,前面的人却像丝毫都听不见似的。

    邺良袖中的手攥紧,指节泛白。错了,错了,全错了,如果不是他一意孤行留她在渠县,她又怎么会涉险?

    心底追悔万分,自责的苦海几近将他淹没。若不是自己判断失误,她合该平平安安的,直到乱世结束。

    他心急如焚去找上将军文乐,快步过去时险些被碎石绊倒,但根本无暇顾及。

    文乐刚用了早食出来,看到他还笑着打招呼:“邺大人早啊。”然后突然就被对方一下子抓住了胳膊,他的手隐隐都在颤抖,文乐从未见他如此失态,讶异至极。

    就听他道:“劳烦支给我一对人马。”

    邺良只要想到他的宝贝被人欺负、受到威胁,而他什么都做不了,他的心像就被一只无形的手扼住,痛得他几乎无法呼吸。

    从不信鬼神的人,破天荒地祈求上天眷顾,让赵国那边的人马慢些再慢些,让小娥平安来到他身边!

    ……

    赵国,王宫。

    大殿之上金砖墁地,歌舞升平。

    赵轫斜倚在美人榻上,半枕着胳膊闭眼假寐,“什么叫做没找到人啊?渠县就那么大点地儿,你还找不到?”

    伏跪在地的郎中令战战兢兢,“属下失、失职,请王上降罪……”

    赵轫轻飘飘地说:“你哪儿是失职,分明是瞎啊。我看你那双眼睛都不必要了。”

    “王上恕罪,王上恕罪!”郎中令登时腿就瘫软了,双目恐惧,不住地磕头。

    赵轫掀开眼皮瞥了他眼,忽地想到大兄的嘱咐,“罢了,饶你这一次。”

    郎中令如蒙大赦,“谢王上谢王上!”

    他勾起唇,“不过再也没有下次。”微微俯身过去,“记住,我身边不养废人。”

    郎中令咽了咽口水,冷汗立时冒了全身,“是……是。”

    赵轫从榻上站起,伸了个懒腰,“难得松快些日子,都怪你们这些人太没用了。”

    他走到旁边的铜架上,取下一把六尺长的大刀。

    他抵开刀鞘,冷白的光映在脸侧,眸中玩味,“看来这渠县,我还得亲自走一趟。”

    ……

    王家去投奔小儿子,原本是四女二男,外加四个孙子孙女,共计十人,结果从渠县走出来,队伍扩大到二十一人。

    郑爱娥要走,庸伯和春爻自然要跟着,郑老头、覃氏要走,几个个儿子媳妇自然要跟着,儿子媳妇要走,两个孩子自然要跟着。

    就这种一串连一串,硬是把队伍壮大了。

    不过没关系,队伍数量越大,代表能量就越大,遇上同样逃亡的百姓都不带怕的。那些烧杀劫掠的歹徒,也要掂量一下自己够不够格。

    至于郑爱娥,她那天回郑家的时候,也跟大父大母交代过突然获得神力的事情,二老震惊的同时,又表示理解,毕竟他们的乖孙这样懂事这样勇敢,上天眷顾一下怎么了?

    有了二老的支持,如今大力在手,郑爱娥只缺一个展示能力的舞台,那些作恶的人最好祈祷,不要不长眼,跑到太岁头上动土。

    小处小湖泊,水草丰茂。

    董氏挺着肚子跟陶氏出来打水,嘴里念念叨叨:“公公、婆婆非跑出来做什么?小娥要走就让她走好了,非跟着她做什么?她那般大了又不是不会照顾自己,更别提身边还跟着两个奴隶伺候。”

    公公在渠县当仓啬夫,虽说只是个小吏,可确是难得的实权部门,且在当地扎根多年。在渠县,谁家不买他们郑家的面子?

    现在好了,辞呈出来跟着小娥去投奔人家,原来的官职不消几日就会被人占了,放在清闲安逸的日子不过,一大家子苦哈哈地受难受罪。

    陶氏打好水起身,睇了眼过去,“你要不想跟着,现在还能回去。刚出门那会儿,二弟说让你回娘家待产,是你非要跟着的。”

    陶氏虽不知公公是怎么想的,可他看人看事一向很准,这次她相信,公公这么做,那一定有他这么做的用意。

    董氏被呛了下,面上不忿,“你就知道呛我,当长媳了不起了。”又小声嘀咕:“要不是二牛要来,我才不跟着。”

    这么说着,她一手托着肚子俯身去打水,打到一半拎不起来,陶氏在旁边看得心惊肉跳,忙接过她的陶罐,“回去找你二牛去,下回打水我不叫你了。”

    董氏别别扭扭,“下次我叫他来打。”

    两人一道返程,路上被几个衣衫褴褛的难民叫住,他们眼里透出贪婪,在陶氏、董氏身上上下打量,“你们有没有见过十来个从渠县出来的?据说都是郑家人。”

    董氏被吓了一跳,陶氏半退一步,但挡在孕妇身前,捏紧了手里的陶罐,拔高音量:“你们堵在我们面前做什么?还不快让开!”

    难民们面面相觑,到底顾及他们家里那么多壮汉,依言散开,讪讪道:“你别急嘛,我们就问问,打听打听。”

    陶氏下意识否认:“我们没见过你说的什么郑家人,我们是去投奔亲戚的。”手心起了一圈冷汗,“现在可以走了吧?”

    难民们谁也没说话,陶氏就一手拉着董氏,快步往回走。

    身后响起细细碎碎的声音。

    “我就说他们不是吧。渠县新来的那队人马要找的是郑家卫家十一口人,而他们有二十一口,数量对不上的。”

    “你真信她们的鬼话啊?谁家媳妇挺着大肚子还出来投奔亲戚?这心里肯定有鬼!你们知道悬赏多少钱吗?一百金!就是我们十辈子都花不完。”

    “可这是乱世,别的地方又不安生,谁又说得准呢。总不可能所有带着孕妇逃难的,都是郑家人、卫家人吧?人家也没说要找孕妇啊……”

    “我看那队人可凶了,一言不合就杀人。”

    陶氏听了后边的话,冷汗霎时浸透衣衫,拉着人走得更快,几近小跑了。

    渠县来了一对人马重金搜捕他们的踪迹……要是被抓到,会发生什么,陶氏想都不敢想。

    先前还觉得侄女婿人好,每回上门都带不少贵重的礼物,他们郑家走大运了,现在想来,董氏不由哭哭啼啼,“真没有一件是白收的……”如果可以,她情愿还回去。

    陶氏张了张嘴,也沉默了。

    不过幸运的是,他们跟着公婆出来了,刚好与对方错开,也算因祸得福。想到这里,陶氏总算松下一口气。

    两人回到聚集的地方,和大家说了刚才的情况。

    覃氏抚着胸口,“幸好大家都出来了。”

    董氏也不说风凉话了,要不是他们家跟着出来,指不定就被那些人捉走了,还不知道有命没命在。

    郑爱娥却有点愧疚,“对不起,要不是我……大家也不会身处险境,惹上那么大麻烦。”

    这回倒是董氏先开口了,面上几分不自然:“这也不怪你,你出嫁前又不知道你家那个的身份。”

    陶氏也说:“小娥别那么想,我们大家伙还靠你护着呢。”

    另外,王家那边。

    李稻路上见识过郑爱娥的‘本领’,现在已经能够毫无负担喊干娘了,“怎么听着,干娘的夫婿情况不一般啊。”

    王秀娟撇嘴,回想那人的模样,“是不一般,但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自己跟人跑了不说,还留一堆烂摊子给妻子。”

    “绣花枕头一包草,没用的男人。”她看自个儿儿子都不顺眼了,“滚滚滚,别在我跟前碍眼!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李稻:“……”他怎么了他,怎么呼吸都有错了?

    李麦听到动静赶紧跑远点,免得被殃及池鱼。

    路上有了这么件不开心的事情,大家兴致都不怎么高。怕真被后头那群难民举报,他们特地换了小路走,动静也都放得很轻。

    覃氏叫孙女放宽心,“别想那些有的没的,你就当这个死了。等安定下来,大母重新给你找个更好的。”

    董氏捧着肚子悄悄过来,支起耳朵偷听,听到这里,忍不住补充:“一定要找个身份清白的。”

    覃氏无语瞥了她眼,“……”叫儿子过来,“二牛,把你婆娘弄走。”

    等身边终于没碍眼的了,她又对孙女千叮咛万嘱咐,“咱们说好,到时候你可不能再惦记你那前夫。”

    郑爱娥发懵:“?”怎么臭小子突然就成前夫了……

    还不待她反驳,前方忽地响起一道清越明亮的声音。

    临丹乱事已经平息,生父叫顾子安回去避难。他兴致缺缺,带着仆人慢悠悠地走,还特地挑了条小路,竟没想到路上就遇到了心心念念的佳人。

    顾子安连忙翻身下马,往佳人身边搜寻了下,终于没看到那个病怏怏的、讨厌的、碍眼的身影,阴雨连绵的心,霎时间云开雾散,天光直泻千里。

    畅快、澎湃不已。

    他笑意盈盈走近,俊秀的眉眼如沐春风,话却不那么中听:“姑娘,你丈夫终于死了吗?”

    第92章 男狐狸精

    众人直愣愣又带着几分匪夷所思的目光看过来,顾子安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说了何等惊世骇俗的话。

    他清清嗓子,“在下失礼了。还请姑娘勿怪。”又彬彬有礼施了一礼。

    “只是命数为上天所定,人力不能改变,还请姑娘节哀。”话罢,眉毛止不住上扬。

    郑爱娥狐疑看过去,这人还挺有礼貌的,只是,“我丈夫应该还没死?”

    顾子安唇边的笑一僵,怀疑自己听错了,“什么?”

    郑爱娥重复:“他活得好好的。”

    顾子安轻嘶一声,捏着扇子拍打几下,背过身,挡住几近扭曲的面孔,咬着牙想,那病恹恹的老男人命也太大了,这么久都还活着。

    他整理好心绪又转过身来,面容带笑,拱手:“谢姑娘解答,请原谅我的鲁莽。”

    郑爱娥摆手,“没事,你下次记住就成。”

    顾子安淡笑,只是笑意不达眼底。

    “在下顾氏子安,有礼了。”他也不好这时候再问她的闺名,头一撇,似乎这才注意到她身后有人,慌忙上前几步,一一见礼,“郑公、郑老夫人。“

    郑老头、覃氏认得他,是县尉的嗣子,上次摆酒席他们还去吃过呢。

    “顾公子太客气了,你这是要去哪儿?”

    方才他那么一句,倒让覃氏心里有些怪异,对这人生出几分警惕。

    顾子安明白自己刚才很突兀,表现得更谦卑了,“晚辈不敢在二老面前造次。实不相瞒,这次是应顾大人之命,回临丹一趟。”

    他说了,又问郑老头:“郑公你们又是去往何处?”

    郑老头思忖着,这人虽走到他们前面,应是不知道渠县他们被悬赏的事,但也不敢明说去向,“听说平城安定了,我们家准备举家迁往平城。”

    看他这副热络的样子,也不好直接分道扬镳,反而惹人猜忌,倒不如到平城附近跟人作别,然后他们家重新再找条隐蔽的小路偷偷走。

    顾子安点点头,“小子也要路过平城,便麻烦各位照看些了。若有不妥之处,还望指正。”

    仆人牵着马忍不住翻白眼,路过、路过个屁,他们到平城发现路走错了,才折回来重新走的。公子可真是睁着眼说瞎话。

    郑老头、覃氏没什么意见,底下的人自然更不会有意见了。

    二十一人的队伍,又壮大到二十三人,慢悠悠往前行进。

    顾子安立在郑老头一侧,不经意间提起:“欸,怎么不见郑姑娘的夫婿?莫不是扔下她,先行一步去了平城?”

    这是个非常敏感的话题,众人瞬间噤了声。

    倒是王秀娟没什么心理负担,恶得很,“那混球跟人跑了!”

    郑爱娥尴尬,扯扯她的衣袖,“小娟,你别说了。”

    顾子安听了,瞬间就兴奋起来,但有了一次经验收敛住了,“那真是太过分了。”他沉痛道:“天底下竟有如此不要脸的人,若是我,那万万做不得这般朝秦暮楚、抛弃发妻之事。”

    叹一口气,看向郑爱娥:“郑姑娘您节哀。”

    覃氏听了心里舒畅,难得抬眼看了他,表面确实像个衣冠楚楚的君子。

    郑爱娥尬笑两声,“我、我还好?”

    顾子安以为她在默默忍受伤痛,也不再说了。只是这路上对人更加殷勤,提水、打柴、生火这些活干得比谁都勤快,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对郑爱娥的心思。

    郑老头、覃氏也没有阻止的心思,顾家小子条件不错,后院干净,又做了县尉的嗣子,让小娥多接触接触也还行,当然必须在他们眼皮子底下。

    仆人都看不下去了,拉顾子安到一旁,“公子,不过是个丈夫都不要的妇人,您也太上赶着了。”他家公子还是头婚呢,那小妇人已经算二婚了,还不知家里有没有小崽子。

    顾子安叫他嘴巴放干净点,“什么叫丈夫不要?人家身世已经够可怜了,请注意你的措辞。”没好气捶了下对方的胸口,“还有什么叫我上赶着?我再不积极点,轮得到我吗?”

    经历过那次擦肩而过,心心念念的佳人在眼前消失,顾子安已经被磨练出来了,想要的人遇到就不能犹豫,要一鼓作气将人抓住!

    仆人无语,主君、夫人要是知道了,非得被气死不可。

    顾子安答得理直气壮:“我现在是顾县尉的嗣子,又不是他们的哪个儿子,既然过继出来,那我就不准备回去。佳人在哪儿,我就在哪儿。”

    仆人不解:“那小妇人给你下什么迷魂汤了?没见过几次,就甘愿为她做到这步,连自身安危也不要了。”

    “你不懂。”顾子安靠着树身笑了下,白皙秾丽的脸柔和无比,“从第一眼见到她,我就知道我们是同一类人。一类人自然要待在一起,待在一起才能更舒服。”他的灵魂向往自由,而她的灵魂就是自由的。

    仆人不懂,什么一类人不一类人的,他看公子是犯病了得去治。

    ……

    这一路除了遇上一个顾子安,倒没有生出别的事。

    郑爱娥还是挺待见顾子安的,他说话中听,人长得好看,当然最重要的是他乐意干活,还干得特别麻利。

    人家说想和她交朋友,为了表达决心,什么脏活累活都可以交给他。

    郑爱娥心说她又不是玉皇大帝,交个朋友还要设置那么高门槛,当即宣布:“好啦,我们算朋友了。你去忙你的事儿吧!”

    顾子安:“没事,我多干一点活,我们做关系更深厚的朋友。”

    郑爱娥狐疑看他,她已经懂一些男女之事了,但念头刚往那头碰就止住,她想什么呢,前不久还是他们第一次见面。

    她可不会自恋到认为,人家一见面就会喜欢自己。

    心底琢磨着,说不定人家只是纯爱干活,为这个找的借口呢?她越想越觉得自己真相了,毕竟家里就有个爱吃苦的人,郑爱娥对他们的脑回路不太理解,但表示尊重就对了。

    “那你去打水吧。”

    顾子安喜笑颜开:“好嘞!”

    仆人百无聊赖撑着脸看这一幕,整个队伍二十几号人的活,都叫公子抢着干完了。这小妇人可真是手段了得。

    等等,仆人陡然精神,那他若是学会了,是不是可以偷懒?

    ……

    路上,覃氏对顾子安改观不少,小伙子爱干活,很勤快,不错不错,刚好配家里的小懒货。

    她跟郑老头耳语:“这个不错,跟前头那个还不一样。”论家世,邺良无疑更胜一筹,但顾子安出身临丹顾家,那是个大家族,差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最重要的是,这个平易近人,真的一点架子都没有,说干活就干活,脾气还好。

    覃氏观他的性情,还和小娥颇有几分相似,聊也聊得来。

    “当然,还是要看孩子的意思。”

    “我明白。”

    那边,顾子安围在郑爱娥面前献殷勤,“郑姑娘,平时在家都做些什么?”

    郑爱娥听他叫自己的称呼觉得很新鲜,大家要么叫她小娥,要么叫她卫夫人、邺夫人,很少叫她姑娘。

    “上山下山,玩狗,摘药材。”那时准备的药材算是有先见之明,这次都带上了,一路上大家有什么头疼脑热,她煮一碗端过去就没事了。

    顾子安听了她说的话,双手一合,“真是有趣极了!”每一件事都是他从未体验过又十分向往的,小娥的生活过得实在自由又精彩纷呈!

    他主动拉近距离,“想不到郑姑娘还精通岐黄之术,子安对此也颇有感兴趣,敢问姑娘可否教授我一二?”

    郑爱娥无所谓,当这段时间给他的报酬了,满口答应:“好啊。”

    “姑娘果真心地善良,蕙质兰心。”

    郑爱娥摆摆手,没人不喜欢听好话:“哈哈,哪有。”

    春爻默默收回视线,继续摘野菜,然后瞥了眼庸伯。

    庸伯脸色不好看,很不好看,这段时间过得最煎熬的人就是他。

    公子不受待见,他无论怎么说好话都没人听。这也就罢了,偏偏来了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盯上了他们邺家的肥肉,竟然还想上嘴咬!

    实在是胆大妄为,不知所谓!

    庸伯如往常一般挤到两人中间,举起手里的野菜,“夫人,您看老奴找的可对?”

    他当然是相信夫人的,可每每见到这幕,难免要为公子觉得憋屈,外头不要脸的疯狗实在太多了,连别人家的媳妇都要惦记,他是找不到人要吗?

    还一脸兴奋地问:“姑娘,你丈夫终于死了吗?”呵,呵呵,都幸灾乐祸成什么样了,真当人不知道他肚里有什么鬼。

    还有还有,“若是我,断然做不出什么朝秦暮楚、抛弃妻子的事,郑姑娘您节哀~”庸伯听得作呕,且不说他家公子心中只有夫人一个,不曾抛弃妻子,单说这姓顾的从哪儿学的勾栏做派,竟然还捧高自己,拉踩公子,呸!下作、无耻!

    庸伯心中悲戚,大叹狐媚子当道。

    公子啊,您究竟在何处呢?怎的也不递封信回来,就这样无声无息的,家都要被偷了,您知道吗?

    第93章 邺大人的媳妇真带劲

    越往东走,沿途的草木树叶越凋敝,郑爱娥不知是已步入深秋,还是跨区域的气候变化。

    今早起来,周围就起了一层白霜,叫人不由打个寒颤。

    这段时日,王、郑两家都是露宿野外,要么搭草棚子,要么找个山洞避寒,吃的、喝的也是自给自足,倒不是住不起旅店,而是外头世道不安全,强盗还好说,如果是遇到兵痞劫掠,到时候白刀子进红刀子出,那可真是完了。

    但而且夏日或初秋的时候还好,大家凑合凑合就捱过去了,眼见天气越来越冷,再下场大雪,那真是会要人命的,更别提他们这队人妇孺老幼应有尽有。

    郑老头起来喝了碗热汤,是李稻昨儿到小溪里抓的鱼,一指长,有三条,今早通通熬了鱼汤,又鲜又香。

    他喝完鱼汤,去确认了家中老幼的情况。

    董氏这段时日虽连日赶路,但从没叫她干活,东西也紧着她,加上本身身子骨就健壮。这一路下来,倒没清减。

    她擦擦嘴巴,把空碗递给郑老二,“公公,我还可以的。”

    家里两个小的和王家那四个也玩熟了,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见家里最高话事人过来,乖乖站定。

    “大父,你把心放进肚子里吧。”

    “对!郑秋棠壮得跟头牛一样。”

    “你是不是很欠揍啊郑大狗!”

    “你这小丫头,不许叫我小名!”

    郑老头被吵得脑仁疼,将两个分开,“好了好了,我知道你们好得很。”他们是逃难的,结果一个个表现得跟郊游似的。

    又看王家那四个小孩,眼睛圆溜溜的,精神劲儿也足。

    郑老头确认成员健康无异,把所有人叫来开大会,特意把顾家那两个支开。

    “咱们翻过这座山,就快到平城了,一直没遇上追兵,我想大概能松快些了。”他看向周围,“最近天气也越来越冷,白天赶路还好说,晚上真就要扛不住了,这家里还有孕妇、孩子。所以,我们今晚起,就去住旅舍,在平城修整一二,最好能买到牛车或者驴车。”

    董氏除了最开始有些不舒服,现在从身到心已经完全适应了,“公公,要不我们还是走小路吧,有小娥遇不上豺狼虎豹,林子里比外头安全。若是天冷下雪,那大家就干脆在山洞躲几天再走。”

    郑老头叹一口气,说起另一件事:“不是不想这样,是……我们的粮食见底了。”

    如今不算荒年,乱世开始还没超过两年,山里还有东西可以吃,可是粮食终究不可代替,一旦断了粮食,人的身体只会越来越虚,到时候拿木棍的力气都没有,不说碰到来杀他们的人马,就是遇到歹人小民,他们都无还手之力。

    他说:“最起码,我们得去把粮食补给了。”

    郑爱娥主仆跟顾子安主仆打水回来,就听郑老头宣布明晚到城里落脚了,她没什么问题,跟着覃氏去收拾东西。

    仆人把木桶放地上,“唉!早该去城里住了。”一屁股坐地上瘫了会儿,可算累死他了。

    顾子安轻踹他,“把桶提那边去,今儿是王家烧热水。”

    仆人实在是不想动了,想到自家公子那么听郑爱娥的话,自己这段时间也没闲着,从她身上捕捉到了些精髓。

    他眨眨眼,还加入了一些自己的理解:“公子,可以麻烦你帮人家提去那边嘛~”

    “公子,人家提不动啦~”

    顾子安震惊,震惊之后是恶心,恶心吐了,“你怎么一副不男不女的样子?”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想踹一脚又觉得隔应,连忙缩回来,“等到了平城,我给你找个大夫好好看看。”

    说完大步走了,好似身后有恶鬼在追。

    仆人:“……”拉下脸,闷闷不乐。

    公子不是喜欢小妇人那样吗?他现在说话举止比那小妇人还要妖娆魅惑百倍,怎么被这样嫌弃?

    他灰心丧气爬起来,重新拎起水桶。得儿,学来学去,活还是得自己干。

    另一边,覃氏瞅着孙女,人安静不少,像突然长大一般,不贪玩了,总是帮忙做事,实在懂事许多。

    可脸上笑容越来越少,话也越来越少。

    如果这就是长大的代价的话,她情愿小娥一直是小孩子,一个单纯的懵懂的、永远无忧无虑的小孩子。

    覃氏将她额间的碎发别在耳后,这段时间圆乎乎的脸蛋都瘦了不少。

    ……怎么偏就有了那段孽缘呢。

    “大母?”郑爱娥疑惑看过去。

    覃氏回神,浅淡一笑,“没事。”又揉揉她的头顶,“只是觉得我们小娥太懂事了。”

    “大母不是说,你总有一天要离开,说我想法太幼稚,人太懒惰,叫我快快长大,快快懂事吗?”

    覃氏脸贴着她的,说:“那大母努力活久一点。有大母在,你可以不那么懂事。”

    ……

    时值黄昏,二十几号人终于抵达旅店。

    这次出门,是把家里的金银都给揣上了的,现在总算有用武之地了。但财不外露,几十个钱,郑老头硬是在老板面前,拼拼凑凑好半天才递了过去。

    老板收了钱,扫了他们眼,暗啐一口穷鬼还扎堆了,给开了两间大通铺,男女分寝,屋子窄小逼仄,但好在被褥齐全,环境尚算干净。

    逃难那么长时间,两家人终于能好好休息一下了。

    又抠抠搜搜拿了几个铜板,跟老板要了水,好好将一身的污秽清理干净。

    到了晚间,轮到顾家主仆去洗澡。

    两家人默契地聚在一起,小声嘀嘀咕咕。

    “到了平城地界,也不见他走。不会是想跟着我们吧?”说话这人,特地看了眼门外,小娥刚刚出去了。

    “难说啊。不是自己人,都不放心长时间和他们待一处。”

    “总不可能真把小娥给他吧?”

    覃氏掀起眼皮,拍板道:“无论如何,姓顾这个都不能跟着我们去罗兹。他带给我们的风险太多了。”

    郑老头附和:“我同意老婆子的想法。明天见找个由头,跟他们分道扬镳。”

    二老都发话了,郑家其他人自然没有意见。

    倒是李稻说:“那这好女婿,你们不要啦?”他看郑家放任是态度,显然对顾子安是有些满意的。

    王秀娟肘了他一下,“要什么要,世上好男儿又不是死绝了,非得要个风险大的。”她发话了,“到罗兹,我给小娥找更好的。”

    李稻闭嘴了。

    李麦在旁边嘲笑他,还做口型‘叫你嘴贱’,可把李稻气了个够呛。

    ‘吱呀——’门被推开。

    郑爱娥从外边走了进来,屋内一静。

    “在聊什么?”

    覃氏不好跟孙女说这些根本没有谱儿的事,转头对众人道:“大家好好休息,明早起来我们还有事办呢。”

    众人也忙应下,逐一散了。

    ……

    这段时间,郑爱娥都睡得不是很好,今晚尤甚。

    睡梦中一会儿刀枪剑雨,一会儿血流成河,一会儿白帆纷纷扬扬,总之非常不安生,而且她还听到噔噔哒哒,上下楼的声音。

    睡得不安稳,她猛地醒了过来,这一醒才发现,噔噔哒哒哪儿是梦里的声音,分明是旅店大堂楼上楼下有人走动,且行动密集、整齐。

    郑爱娥意识到什么,心跳都停了一瞬。

    踮起脚靠近门边上,听外头的动静。

    “最近是否有可疑之人住进来?”

    旅店老板:“军爷,我这儿住的可都是良民,绝对没有什么不法分子。”

    来人冷哼一声,“是吗?”

    旅店老板瑟缩了下,立马滑跪:“要不我开门给您看看?若您觉得哪个是,抓走便是……”

    郑爱娥心乱如麻,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才住半晚上,就遇到搜捕他们的人。

    她深吸一口气,强行镇定下来,踮着脚悄悄摇醒大母,跟她说过外边的情况,叫她把屋里的人都叫醒,免得到时候露了马脚。

    然后小心翻窗出去,幸好他们住的是一楼,动静很轻,郑爱娥到隔壁把大父叫醒,说完情况,再要翻回旁边装睡,结果那边的房门被人一脚踹开,外头的人手持大刀走了进来。

    郑爱娥心跳如鼓,捂着嘴巴,矮着身子摸到外头去。不是她不想就此躲起来,而是她的床铺那儿,明显曾经睡了个人。

    一躲,全玩完。

    赵轫把玩着刀刃,“尔等这是要去哪儿啊?”

    “来投、投奔亲戚。”

    “哦?是吗。那你们路上可有见过一位女子,力气很大……”他顿了顿,大兄未提及那名女子的相貌,但赵轫想了想,依照邺良那副冷冰冰的模样,他看上的妻子约莫也是什么端庄娴静的大家闺秀。

    “不、不曾。”

    赵轫轻‘啧’一声,有些遗憾,怎么哪儿都找不到这妇人?莫不是遁地鼠转世,钻地里去了?

    他视线一扫,落到某处,忽地勾唇一笑,“那儿的人呢?”打量周围人的面孔,想要抓住破绽,“是跑了吗?”

    那一个个面孔上,无一不是恐惧,他笑意更甚。

    “将军是在找我?”

    赵轫一滞,兴奋在心底翻腾,他缓缓转身。身后不知何时站着一名女子,小脸白皙,杏眼明亮,除了长得漂亮一点,可爱一点,没什么特别的嘛。

    尤其是,这小女子身量矮得可怜,将将到他胸口,又生得一副细骨伶仃,他单手轻轻就能提起来,简直毫无威胁。

    赵轫只看了一眼,便收回目光,不太放在心上。

    太弱了太可爱了,这绝不可能是他要找的人。

    他端起脸,“这么大夜,你跑外头做甚?”

    郑爱娥:“起夜啊。”

    赵轫一噎,什么女子才能将这种私密之事,说得如此理直气壮?简直粗鄙、野蛮、毫无礼教。

    他是个粗人,但受过正经的礼仪教导,做不来这样的事,更别提邺良那样自诩谦谦君子的人物,若真有这样的妻子,他怕是再也绷不住那张冷脸,悔得整宿整宿都睡不着觉了。

    心内更坚定了,面前所站之人,绝非他要找的女子。

    赵轫懒得在不相干的人身上浪费时间,再去旁的屋子找过,还是没见到人,最后又来到大堂内,似有若无瞥了眼先前那女子住的地方,领着人马就走了。

    郑、王两家人如释重负,但不敢有大动静。

    ……

    赵轫骑在马上,回忆着起方才的景象,越想越耐人寻味。

    那女子生得那般娇小,可她见到他,怎么一点都不发抖呢?不害怕呢,而且身形单薄,连外衣都不曾披一件,看着也不像去起夜的。

    连鞋都没有穿……像什么呢?

    不好!赵轫瞬间反应过来,猛然驭马返回。

    不过一刻钟,他便重新回到旅店,拂开旅店老板的殷勤,大脚踹开那个房门。

    果然,室内已空。

    旅店老板也震惊了,“诶,人呢?”刚刚不是都还在吗?怎么突然就不见了。

    赵轫扯扯嘴角,他太疏忽大意了。

    不过……事情变得越来越有趣了,他玩味笑笑,跨上马,向某个方向追了过去。

    郑爱娥带着一大家子往林子里逃,还是山里好,啥事都没遇到过。

    然而路刚走到一半,一人骑着大马截停了他们,身后又有十来个兵卒将他们团团围住。

    赵轫哈哈笑道:“跑啊,你怎么不跑了?邺夫人,我还想看你更狼狈的样子呢。”

    顾子安还不太清楚状况,但立刻拔剑,挡在郑爱娥面前,“大半夜扰人清梦还不够?你究竟想要做什么?”

    赵轫轻‘啧’一声,哪来的跳蚤?

    大手一挥,“把他给我绑起来。”他居高临下对她道:“邺夫人,我对你没有恶意,只是想请你去郗城坐一坐,小叙一二。”

    郑爱娥撇嘴,小声嘀咕:“神经病……”这个神经病,简直跟鬼一样阴魂不散。

    她说得太小声,赵轫没听清,“什么?”

    这时两人已经靠得很近了,郑爱娥捏紧拳头,慢慢蓄力……然后突然向前一挥,马儿连带赵轫立即甩出几米远。

    她高呼:“顾子安,帮我护好其他人!”就向前冲了过去。

    赵轫摔倒在地,头脑还晕乎乎的,刚才发生了什么?他怎么就飞那么远

    看到前面冲来一道娇小俏丽的身影,他心中一滞。

    是她。

    随后一个拳头猝不及防朝他抡了过来,赵轫下意识挡住,以他天生神力的力道,轻轻松松便能接住,并且以两倍的力道反击,但他不打女人,这次就饶过她了。

    然而——这一拳,他不仅没接住,而且还被狠狠捶到了脸上。

    这不可能!赵轫瞪大了双眼,还不待他反应,下一个拳头接踵而至。

    郑爱娥讲究一个趁他病要他命,万事不管只管揍人,很快将人捶得鼻青脸肿,人似乎还撅了过去。

    她呼出口气,将人提溜起来。

    其他人正在打斗的白热化阶段,男子随手拿着石头、棍子跟人打,女眷被护在后头,时不时望敌方那边砸石头,但是兵卒手里有刀,她看李稻、李麦身上都见了血痕。

    总的来说,是己方吃亏。

    “都给我停下!”郑爱娥干脆挟人质以令兵卒,拔出赵轫的宝刀对准他自己,“尔等还不速速投降,否则我杀了你们将军。他要是死了,你们还能回去?或者说你们回去还能活命吗?”

    “投降了,你会杀我们吗?”

    她说:“当然不。”她又不是什么变态。

    兵卒面面相觑,随即一个接一个放下兵刃,站在了另一边。

    郑爱娥甩开赵轫,走到他们面前。

    兵卒看过她刚才的战绩,有些害怕,“说好的,不杀我们的!”

    “当然不杀了。”

    兵卒松了口气,“那就”然而‘好’字没脱口,就被一拳头捶晕,眼冒金星倒在了地上。

    郑爱娥:“但我得为自己人出口恶气!”

    剩下的兵卒瑟瑟发抖。

    郑爱娥眼一横,小圆脸很是凶狠,“你们排队过来,我一人一拳就放过你们。”

    兵卒咽了咽口水,却不得不靠近……心里痛哭流涕,早知道今晚告假,就不用遇上这个母夜叉了!

    一刻钟后,郑爱娥解决完所有还站着的敌人。

    瞅着目瞪口呆的众人,招呼道:“快走呀,别等他们醒过来了。”

    众人这才如梦初醒,匆忙跟上。

    安全了终于安全了,他们真是幸运,不不不,是小娥的拳头真棒。

    ……

    黎明破晓,天边徐徐变亮。

    赵轫渐渐醒了过来,他坐起身,捂着头痛欲裂的脑袋,不小心碰到脸,猛地‘嘶’了一声,仔仔细细摸索了下,才发现自己被揍成了猪头。

    然后鼻端一热,通红的血条流了下来。

    不用照镜子,他都能想象到自己的惨状,只怕被恶鬼还要可怖。

    浑身上下无一处不痛,尤其是脸肿胀难消,怕是整月都不能见人……被一名娇小柔弱的女子打成这样,赵轫觉得自己该愤怒,该羞耻,该痛恨。

    可是他躺在地上,竟觉畅快无比。

    赵轫摸摸自己肿胀的脸,半晌,他擦过唇边的血渍,喉间泄出愉悦的笑声。

    邺大人的媳妇可真带劲。

    第94章 就是很喜欢他

    众人拎着行李拼命往林子里头跑,跑着跑着紧迫感就消失了。他们那么急做什么?他们有小娥啊,还怕那些人不成?

    郑二牛放下孕妇,扶她到石头墩儿上歇息。

    “慢点啊,我的心肝儿。”

    郑老头嘴角抽搐,看一眼都嫌弃,大步走到前头,领着众人返回先前落脚的山洞。

    “今晚大家先将就休息休息。”

    但郑老头知道,甫一出门就遇到那样的恶事,大家怕都不想再出去了。关于物资补给的问题,只能另想办法了。

    郑爱娥主动找到大父安排:“大家不能断粮,趁着对方部署没那么快,明儿我乔装打扮一下,和家里叔伯或是王家的儿郎一起去城里换粮食。”

    郑老头知她心意已决,“好,你小心些。最好带些过冬的褥子回来。”顿了顿,“若实在不成,就先回来。什么都比不上你平安最重要。”

    “嗯嗯。”

    这边郑爱娥刚走,顾子安主仆就主动走了过来,郑老头一看他就觉得头疼,无论如何,这段时日人家待他们郑家都是真心实意的,方才混战的时候,也是拔剑舍命相助。

    眼下,也要给人家一个交代。

    但郑老头说话总是留三分余地,隐去邺良的身世,告诉顾子安:“刚才那伙人是家里‘亲戚’结下的仇家,他们找不到‘亲戚’,就顺藤摸瓜找到我们,蓄意报复。”

    顾子安拧眉:“那这亲戚现在何处?”一人做事一人当,哪有在外头跟人结怨,连累旁亲的道理?

    覃氏一脸难言,补充:“乱世嘛,生死未卜。”

    顾子安心里咯噔了下,乱世刀剑无眼,怕是真死了。

    他当即收敛神色,“还请节哀。”就是不知是什么亲戚。

    覃氏对顾子安露了个好脸,方才他挡在小娥面前的样子她看到了,“不妨事。”

    山洞内燃起火光,覃氏打量他的俊脸,确实一表人才,出身也不差,又是真心待小娥。

    眼底笑意更深,“小娥武力超群,只是从不在人前展露,方才没吓到顾公子吧?”

    顾子安确实惊到了,但说吓不至于,“郑老夫人言重了。郑姑娘身手了得,子安自愧不如,又岂敢生出轻蔑。”

    覃氏点点头,对这人更满意了。等两个孩子再处处吧。

    夜色越来越深,经历过一场混战,众人紧绷的神经松懈下来,就不约而同地睡了过去。

    山洞里的火光也都熄灭了。

    郑爱娥却一点儿都睡不着,她轻轻从里头走出来,找了块干燥的地方坐下,此刻天上的月亮被黑云挡住,只有星零几颗星星在发光,周围静悄悄的。

    她撑着脸,目不转睛看着。

    夜里风寒,可郑爱娥一点不觉得冷,因为她知道,在这样清寂孤冷的时刻,在世界上的某个角落,同样也有一个人想念着她。

    ……

    今夜无月,帐内烛火通明。

    “还没有找到?”邺良按着眉心,话音烦躁。

    底下跪地的人战战兢兢:“……是。”

    “下去。”

    室内很快一空,寂然无声。

    邺良垂眸望着面前的竹简,是赵国那边的探子回传的奏报,小娥不在他们手上,他的人马也没有找到。

    望向头顶被阴云遮住的月亮,小娥,你究竟在何处?

    邺良指头缓缓缩紧,不知过了多久,他喉间泄出沉沉一叹。

    无论怎么说,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

    忽地,帐外有兵卒来报:“启禀大人,稷王邀您一叙。”

    “他可有提到别的?”

    兵卒:“只说您得空去就成,不必着急。”

    “我知道了。”

    ……

    再一晃,便是隆冬。

    天气冷得可怕,粮食也吃完了,郑爱娥跑到附近一个小村子里,换了些乡民贮存的冬菜,蔫嗒嗒的,但摘掉外头几片叶子,里头还能吃。

    然后,她还带回一个好消息——他们终于到罗兹啦!

    众人听了心潮澎湃万分,尤其是王家几人,激动地眼泪汪汪。

    这一路将近走了半年,无比漫长且艰辛,叫人觉得恍惚,不真实。

    郑二牛对董氏说:“这下好了,媳妇你可以留在城里待产了。”临产期越来越近,家里啥都不齐全,他每天都过得心惊肉跳。

    两家人一合计,“吃了午饭,咱们就进城!”

    “好。”

    午时过后,二十多号人意气风发,向罗兹城门进发。

    然而两个时辰后,一行人走时有多么激动兴奋,回来时就有多么灰心丧气。

    李稻气不顺:“什么叫不接收难民了?我们像那些难民吗?也不好好看看我们究竟是谁!”撇头道,“等我见到三弟,非要叫他惩治这些人不可。”

    李麦‘唉’一声,一屁股坐地上,“见到三弟,一切自然迎刃而解,可问题是……咱们连城门都没能进去!”

    王秀娟双手趴在石头上,眼神麻木,一句话都不想说。还说享福呢,享福的门都进不去。

    郑老头没办法,安抚众人:“咱们再从长计议吧,总会有办法的。”

    众人你一句我一句的,说个不停,郑爱娥老老实实坐在角落,却一句都不曾听进去,她双手捧着脸,时不时会心一笑。

    虽然进不了城,但其实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的。

    她偶然听到守城的士兵说,内城有位邺大人。天底下姓邺的极少,除了臭小子,郑爱娥想不出第二个人选。

    他也在罗兹,好巧。

    那他们很快就能见面啦!

    回来的路上,郑爱娥坠在最末尾,找了些石头,在附近的官道旁边摆了一个石头阵,又掏出自己珍藏的石头小人放到里面,只要臭小子看到,就一定知道她在附近。

    他们也有一年多没见过了,也不知他过得好不好?有没有受伤?

    覃氏视线一瞥,落在傻笑的孙女身上,眸中担忧。

    ……

    王、郑两家逗留在城外,没办法进城,但不能代表顾子安也不能进城,昔日罗兹城的郡守是他小舅舅,留了一份手书给他,现在小舅舅虽然死了,在那手书上盖有官印,也是能够通行无畅的。

    但顾子安一路上都没说。

    与郑家共患难这么久,他也一直帮着做事,其实关系和他们算得上很好,然而跟覃氏、郑老头暗示与小娥的婚嫁之事,两人也只笑笑,一句准话都没有。

    耗在这事上面那么久,顾子安有些急了,是觉得他哪里不值得托付?还是他太上赶着,反倒叫人生了轻视之心?

    仆人苦拿着桶准备去提雪,“本来就是。我的公子啊,人家这样分明就没准备招你做女婿,不知道你放着临丹的好日子不过,贵女不娶,还留在郑家做什么?人家二婚的小妇人眼睛可高了,瞧不上咱!”

    好日子不好日子,贵不贵女,顾子安不在乎,他只在乎郑家是不是吊着他,故意不给他答案?

    时间拖的越久,他的心就越来越乱。

    这天,雪后初霁,顾子安整理好心绪,叫仆人去请郑爱娥出来。

    “顾公子,你找我?”

    然而等人出来,顾子安磕磕巴巴,好半天才说:“郑姑娘,你、你吃了吗?”心跳如擂鼓,快的、重的简直不像话。

    郑爱娥奇奇怪怪看他,大家不是一起吃的饭吗?怎么还问她。

    “当然吃过了。”

    “那就好,那就好。”

    郑爱娥在原地待了会儿,可面前的男子薄红着脸,半天不吱声。

    “你要是没什么话,那我先就走了。”说完,她就转身准备离开。

    顾子安脸色一变,忙把她叫住,“郑姑娘留步!”还不待郑爱娥转身,他自己就绕到她面前去。

    现在也没有机会,再叫他做什么心理准备了,顾子安闭眼,心一横,直接道:“今日请姑娘出来,是想要问问你的心意。”咽了咽口水,“……你、你可愿嫁予我?”

    郑爱娥呆住了。

    顾子安怕她不愿,疯狂补充:“我虽过继给县尉做嗣子,无法继承主支那边的家产,可分出来的时候,也得了不少金银玉器,养家生活绝对不成问题。主支我应不会再回去了,继父母也管不了我多少事。”

    “成婚以后,家里都由你做主,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去哪儿就去哪,我会一直陪着你。若是姑娘现在还不想要孩子,我们也、也可以晚些。”

    一口气说完上面的话,顾子安脸色爆红,又磕磕巴巴问:“敢问、敢问姑娘你意下如何?”

    郑爱娥回过神,看向他:“顾公子你是个好人,可我是有丈夫的,我不能对不起他。”

    这个顾子安知道,就现在那人都还没死,但他不甘心:“旁的我都不在乎,我只问你,你可愿做我的妻子?”

    她低头答:“对不起。”她的心很小,至多装得下一个人。

    顾子安内心悲怆,却还是不甘心,“你难道对我就没有过一丝一毫的男女之情?”

    郑爱娥沉默,可沉默本身就是她的答案。

    顾子安霎时红了眼,恶从口出:“那个冷硬死板的男人有什么好?你到底喜欢他什么?!”样貌、家财、家世,他究竟哪点比不上对方?

    郑爱娥却陷入了良久的缄默,她有时候也问过自己,究竟喜欢臭小子什么?他在别人眼里,或许出身高贵、家产巨渥,可那些东西都不是她在乎的。

    在她面前,他脾气臭,闷葫芦,爱说教,爱当爹,龟毛小气,观念老旧有时候还拒绝沟通,是个悲情主义的小老头。

    但是,郑爱娥抬头,“他很多都不好,可是我就是很喜欢他。”

    “我现在也说不清喜欢他什么,但和他一起我最开心、最自在。”

    第95章 终于又能回到他身边

    郑爱娥郑重地说:“顾公子你是一个很好的人,风流倜傥,知书达礼,感谢你珍贵的心意,但我对你仅有朋友之谊。”

    “天底下美丽善良的姑娘数不胜数,望你往后觅得良缘。”

    顾子安扯扯嘴角,“仅有朋友之谊?”连一丝一毫的爱慕之情都没有。

    他眼眶微涩,“你说的很好。你进去吧。”

    “抱歉。”郑爱娥颔首,从他身侧走过。

    顾子安猛地转身,张了张嘴,想要叫住她,可话头迟迟没能从喉咙里滚出来,直到那抹倩影彻底消失在眼前,他才低声喃喃:“若是我先遇到你呢……”

    可惜世间万事万物运转不歇,不会给他一个重来的机会。

    错过就是错过,被拒绝就是被拒绝,这些谁都无法改变。

    顾子安缓缓摊开右手,掌心赫然是那封入城手书。他原本准备两人定下来,就亲口告诉她这个好消息,然而现在对方与自己,不过一个萍水相逢的朋友关系,他有必要还这么上赶着吗?

    她不喜欢他,不愿嫁予他,他又何必在她身上耗费那么多精力?

    他捏紧手书,重新揣入怀中。

    ……

    罗兹城,郡守府。

    两名婢女拥簇着一位女子徐徐前进,为首的那名女子高绾着垂云髻,一袭天青色深衣,身量纤秀窈窕,腰间配着一副组玉佩,行动间如弱柳扶风,不带丝毫声响。

    一行人绕过走廊,终于来到一处巍峨的殿宇,立在台阶之上,叫人只能仰视。

    周围的兵卒伸出长戟拦住,“大人有命,任何人都不得打扰!”

    婢女上前一步,“你可别瞎了眼,知道我们小姐是谁吗?大人拦的是外人,可不是我们小姐。”

    “这……”兵卒犹犹豫豫,面前这名女子与大人的关系确实非比寻常,但大人又有命。

    婢女:“你吃了熊心豹子胆了,还不快给我让开!”

    “素心。”女子轻轻唤了声,婢女立即收声,退回她身侧。

    女子面容柔和,唇色浅绯,“这样吧。”她看向兵卒,“你们只放我进去,若大人再要责怪,自有我来担。”

    兵卒迟疑了会,终是点头,特意在她面前卖个好,“夫人您既然都那么说了,属下自然没有异议。”

    婢女听到‘夫人’二字,不由笑了:“算你有眼色!”

    女子也是莞尔,“你们留在此地等我。”随后,接过婢女手中的食案,一步步走上台阶。

    殿内,徐入荧跪坐在席上,跟前方位上的主君道:“稷王有意绕过东陵,截断赵国的粮道,那么我们可以……”

    这时,大扇木门从外面被推开,一个窈窕的身影站在中央,她见此情景有些讶异,“倒是我没寻到好时候,打扰你们了。”

    徐入荧立时噤声,颇有眼色起身,“既然决议已定,那小人便告退了。”说罢,徐徐退走。

    反复告诫自己:不能介入主君的家事,不能介入主君的家事。夭寿啊!怎么主君已经娶妻,偏又冒个未婚妻出来?

    女子微侧头,旋即笑着,无比自然地走了过来。

    主位上的人,嗓音冷凝:“吾有没有说过,任何人不得入殿。”

    女子面容一僵,又强行扯起嘴角,娇嗔道:“难道任何人当中,也包括我吗?”

    她避开他的目光,“好啦,是稷王听说你近日害了风寒,叫我送碗姜丝鸡汤来,正好天寒,一并将你体内的湿气去了。”

    邺良抬眸正视她,面前的女子是昔日奚敖侯嫡女,也是他曾经的未婚妻,自从几年前卫国灭亡之后,就再也没见过。

    然而前不久,被稷王送到他面前。

    “汤放下,你可以退下了。”

    田芫君放下食案,亲手将汤倒进碗里,“慎之,我们是未婚夫妻,你如何能对我这般无情?”

    “吾说过,我已娶妻,与奚敖侯府的婚事自然不作数了。”

    田芫君屡次贴了冷脸,手指攥得紧紧,又缓了神色,半开玩笑道:“你是怕妹妹生气?慎之你放宽心,芫君如今孤身一人,不过是想有个容身之处,断然不会与她争宠。”

    似乎说到伤心之处,她擦擦眼角,“家里不过多双筷子给我,两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又何必违约,臭了名声?”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忽地,他唇角扯出一个轻蔑地弧度,“你为何会觉得,吾会要一个声名不洁的女人?”

    田芫君一震,瞪大了双眼。他、他知道了!

    她失了镇定,慌忙解释:“卫国没了我总需要人庇护,我只是一时鬼迷心窍,虽说与那人有了夫妻之名,可我至今仍是完璧!而且他如今已死,断然、断然不会妨碍我们!”

    “邺氏的名誉不能有污,吾已命人为你备下嫁妆,过段时日,以世交的名义送你出嫁。”邺良徐徐起身,连眼风都不曾扫她一下,仿佛她只不过是阶下扬起又落定的一缕尘埃。

    田芫君哭道:“我们好歹夫妻一场!你怎么能这样心狠!”

    “什么夫妻?你可不是我的妻。”他悄然回首,冷眸一瞥,“管好你的嘴,你好,我好。否则……你不会想知道后果的。”昔日也不过政治联姻,大父死后,姻亲世交什么都散了,还要他讲什么恩义。

    留她一命,都已经是他仁至义尽。

    ……

    天气明朗,出了暖阳。

    郑爱娥和王家两个大小子兵分两路,董氏进入待产期了,但是他们还进不了城,她只能去村里找些东西,供董氏到时候生产使用,王家的呢就去跟人换点粮食。

    郑爱娥今天收获颇丰,她带了一床被褥,一身小孩旧衣服,一件襁褓回来。其实,要不是附近乡民明言不留外人,最多换换东西,否则她早就拖家带口住到村里去了。

    只是等回到山洞,放下东西,才发现所有人脸色不太好,她莫名忐忑起来,“怎么了?”

    众人看她的眼神带着怜悯,但面面相觑,没一人吱声……

    郑爱娥心头升起不好的预感,故作淡定笑笑,“到底怎么了?”

    王秀娟受不了,所有人都知道,却把小娥蒙在鼓里,难不成把她当傻子吗?

    “都不说,那我来说!”她斩钉截铁道,“小娥你做好准备。”

    郑爱娥看着她。

    王秀娟深吸一口气,才道:“李大稻今儿出去换粮食,路过从前的营地,打听到李老三的消息了,然而还附带了另一个消息。”

    “李大稻问滞留的兵卒,邺大人既然一直都在罗兹,为什么不出来找他的夫人?知不知道他夫人等他等得有多苦?”她顿了顿,“那兵卒说,夫人不是一直都在邺大人身边吗?”

    郑爱娥脑袋一下子懵了,什么叫‘夫人’不是一直在邺大人身边吗?自己不是还没进城吗?她怎么就听不懂呢……

    王秀娟怕她伤心,“反正这男人抛弃你走掉了,你还惦记他做什么?我到时候,给你找十个八个俊美的男儿,各个听话健壮……”

    郑爱娥却像什么都听不见似的,偏头看向李稻求证,李稻躲不过,只点点头,却不敢与她对视。

    她低下头,动了动唇,这是不是说他身边有别人了?背叛她了……?

    “没事、没事。”她平静道,“我也可以不要他。”

    然而转身的时候,大颗大颗的眼泪倏然掉了下来,根本控制不住,心脏像被撕裂了一样,抽搭搭的疼。

    为什么这样对她?凭什么这样对她呢?

    王秀娟适时抱住她,“小娥没事没事的。”

    郑爱娥哭得很伤心:“我讨厌他!”

    “对,他可恨。”

    人群中,有人帮她骂道:“平日看着人模狗样,没想到竟做出这等龌蹉之事!”

    “对,这种薄情寡义的伪君子,根本不值得上心!”

    郑爱娥好了一点,但还是觉得好难过,捂着脸掉金豆子,“他的腿还是我治好的,能跑能跳了,就跑得没影没踪,还欺负我!”越想越觉得生气,郁闷,边哭边道:“我要把他腿打断!”

    然后把这个混蛋撕成两半,搓揉滚打成球!

    王秀娟:“……”她默了。

    若是旁人,那她肯定直接安慰了,但换作小娥,她还要思考一下,她说的是不是气话?

    毕竟她真的有这个实力。

    顾子安倚靠在石壁上,阖眸沉思,那个人哪怕烂成了蛆,还能叫她如此肝肠寸断,自己究竟是哪点比不上他?

    ……

    近来连日大雪,寒风刺骨。

    邺良之前本就有些风寒在身,这下彻底病倒了,浑身滚烫得不像话。

    “咳咳。”

    方才喝了汤药,躺在床上小憩,忽闻门外一阵轻微的嘈杂声,是几名兵卒在闲聊。

    “你们知道吗?城外啊突然冒出一处怪石,堆放整齐,俨然与屋舍无异,最可怕的是,里头还住了一个奇丑无比的石头小人!啧啧,最先看到的那个人,差点没被吓死。”

    邺良猛地睁开了双眸,心底澎湃万分,搅动的浪潮几近叫他吞没,匆忙从床上爬起,下地时双腿发软,他强撑住,艰难地往外走。

    推开门,眼底的迫切根本掩饰不住,“咳咳,你们刚才说的地方在哪儿?快带我过去!”

    半个时辰后,马车徐徐驶出城外。

    等到了目的地,邺良先一步推开侍从的手,踉踉跄跄跑了过去,半路险些栽倒,午后下了会儿雪,堆积石头的地方被白雪覆盖,他以手拂去上面的雪,好半晌才看清原貌。

    他被冻得通红的手,从内里掏出一个石头小人,画得极丑,可他认得,这就是他。又从袖中摸出另一个漂亮的石头小人,这是小娥。同样的笔触,同样的画风,同样的着墨。

    邺良呼吸骤然凝滞,耳畔嗡鸣,喜悦在心底炸开,是她,果然是她!!

    他眼眶发热,四下张望,“在哪……在哪……”攥紧的拳头微微发颤,心口狂跳如擂鼓。

    他的小娥,终于又能回到他身边了!

    第96章 重逢

    深冬时节,朔风凛冽,大雪纷飞。

    只不过眨眼的功夫,外头就又披了层雪衣,万事万物都被笼罩在白茫茫之中,冷空气席卷天地间每一寸空间。

    顾子安靠在山洞的石壁上,半边肩膀露在外头,落了一小片白雪。

    山洞内的哭声还在继续,他侧头看去,心底说不清什么感受,烦躁,挫败,还有一丝……心疼,通通混杂在一处,搅得他五脏六腑都难受极了。

    忽地,他往下一瞥,落在自己胸前微微凸起的一处,那里放在进城的手书。她不是担忧家里的孕妇在野外生产不便吗?若是……那她会不会开心起来?

    刚冒出这个念头,顾子安就猛地撤回,不成,绝对不成。她才拒绝了自己,若此刻他将东西递上去,岂不显得他忒没脸没皮?

    只是那哭声化作细小的哽咽,声量小了,细细弱弱,却反而扰得他浑身上下每一处,更不是滋味,顾子安轻‘啧’一声,从石壁上直起身,向洞内走去。

    然而就在这时,异变突生。

    一行人在风雪中逐渐清晰,为首那人一袭玄色深衣,丰神俊茂,隽秀颀长,雪点飞扬中,他苍白的脸左右四顾,步履蹒跚,却不见停。

    “小娥——”

    小腿陷进深厚的雪中,他鼻端冻得通红,浑身发烫,仍继续往前,身后几个身强体壮的士兵,竟都落后了他一大截。

    “小娥!”

    山洞里,众人听到声响纷纷出来查看,这一看,正是方才‘狼心狗肺’的主人公。

    “他怎么来了……这么大雪天。”说话这人讶异道,根本想不到邺良会来。下这么大的雪,搞不好中途失温,或是陷进某处深坑,那真的会死人的。

    覃氏哑然,先前心底怨气重重,现在却说不出他半个不好。敢冒着这么大风险来找人,显然绝对不是狼心狗肺之辈。

    郑爱娥也出来了,底下那人看到她,在雪地里走得更快,不,跑得更快,慌张急促,生怕慢了一步,她化作雪、化成水消失在眼前。

    郑爱娥抹着泪,看他手忙脚乱赶来。他都有别人了,做什么还要来找她?他们就此分道扬镳不是更好吗?做什么要这样纠缠不清?

    然而下一瞬,艰难前行的人猛地踉跄了下,摇摇晃晃,随后重重栽倒在雪地里。

    她的心仿佛漏了一拍,似乎也摔到了地上,“臭小子!!”大脑还未下达指令,身体已急忙向下奔去。

    在跟随的兵卒到达前,最先到达的是郑爱娥。她包着一汪眼泪,将人扶起来,“你干嘛啊,摔了也不知道爬起来。”

    邺良浑身滚烫,嗓子干哑得厉害,一见到她,几百个日夜不曾停歇的思念霎时在胸中炸开,他眼眶涩得厉害,紧紧扣住她的手腕,嘴角扯出抹笑,“小娥、我们终于又见面了。”那一次,不是我们此生的最后一面。

    郑爱娥看到他,眼泪又大颗大颗掉了下来,“你别笑了……笑得好丑。”

    “好,我不笑。”邺良鼻尖通红,定定地注视着她,看一刻不够,看一日不够,一月,一年,万万年,永远都看不够。

    捧起她的手,原本细嫩白皙的皮肤,黑了不少,粗糙了不少,指腹长了茧子,手背上一条条细长的口子,有结痂的,有还带着血痕的,还有微肿泛红的……他细细摩挲着,心内涩然。

    他的小娥受苦了。

    “对不起。”是他没有想周全,是他判断失误,都是他的错。他俯身下去,在那粗糙的手背上轻轻一吻,心底悔恨交加。

    郑爱娥抽回手,却被握得紧紧的,怎么都收不回来,面上泪痕未干,“我不要你,你走开……”既然有了别人,既然移情别恋,为何又在她面前惺惺作态?

    他:“我不放、也不走。你重新回到我身边,我又怎么会放开你!”将人深深搂进怀里,嗅着她身上熟悉的味道,连日来的恐惧才退去了些,“我们在一起,谁也不能分开。”

    这引来郑爱娥更激烈地反抗,泪眼朦胧:“我才不要你!我讨厌你!我不要和你在一起!”她才不想跟人分享丈夫,她才不要把尊严给人践踏,绝不!

    邺良只觉心口一痛,仿佛被人狠狠戳了一刀又一刀,“你就这样厌恶我?”他抖了抖唇,眸中隐隐泛起湿意,“那我走前,你为何把石头小人送到我身边,难道这不是你对我的情义?”

    “那是之前,不是现在。现在我最讨厌你,讨厌死你了!”

    “小娥,你不要总是戳我的心肝……”

    “你这人好没道理,只许自己有了别人,还不许我讨厌你!”郑爱娥哭着一下一下捶他,以为他知道痛了就会放开,没想到被拥得更紧。

    “你厌恶我就厌恶我,何必冤枉我朝秦暮楚?这些年以来,我除了你,何时有过别人?”邺良看着她,仿佛在看一个没有心的人。

    郑爱娥还想推开他,倏地动作一顿,泪水都止住了。

    “真……没有旁人?”

    他心下晦涩,别过头,“我倒不至于,连这都要欺瞒诓骗你。”原来在她心底,他就是那样一个巧言令色、不择手段的人。

    郑爱娥擦擦眼角,“哦,好吧。”那她把眼睛都哭成核桃了,这算什么?

    但有了他的话,她心底彻底云收雨霁,还笑了下,“那我不讨厌你了。”揉揉他的头,好狗好狗。

    他的心这才安定下来,额头抵着她的,“小娥,对我好些吧。”这具身体本就带病,若再来一次,他恐怕都要归西了。

    “好的好的,没问题!”郑爱娥笑容灿烂,轻抚他的后背。都是误会都是误会,她一定会对他好的!

    邺良听她雀跃活泼起来的话音,情不自禁莞尔。

    不远处,顾子安望着紧紧相拥的两人,落寞垂眸,右手摊开,赫然是那封入城手书,可惜再也用不上了。

    他身形寂寥,默默返回山洞之内。

    邺良拥着心爱的妻子,忽然瞥到那道身影,眸底一沉。

    ……

    有了邺良,一行人终于能够顺利入城。

    王秀娟感慨:“没想到我儿子都当王了,还是不如小娥有用。”

    李稻就事论事:“哪怕干娘再好,您也不能睁着眼说瞎话啊。咱们这回能进城,是托了邺大人的福。”

    王秀娟对着他脑袋就是一扇,“你这憨货,要不是有你干娘在,你能见到邺大人?”

    李麦缩缩脖子,连忙躲得远远的,老大就是不学聪明,这么多年了还是一有什么,就往嘴巴外头蹦。

    郑爱娥与邺良共乘一辆马车,她把车帘子拢得严严实实,“你生病发烧了,怎么不早说啊。还就这么跑出来了。”

    他白着唇靠在车壁,“我若说了,你会心疼吗?”

    郑爱娥唇角微翘,但不能叫他太得意,“你猜?”

    邺良想到她方才激烈拒绝自己的态度,垂眸不语,他猜她根本不会心疼,她的心就是铜铁,就是石头,铁石心肠,又冷又硬。

    还有,那个看起来有几分眼熟的男人是谁?

    “他呀。”郑爱娥道:“他是个好人,这一路帮了我们家很多,里里外外多亏了他。回头,你替我好好谢过人家。”

    他应下了:“好。”心内却酸溜溜的,小娥可从未说过他是好人,对旁人倒不吝啬夸赞。

    他在她的世界里整整缺失了一年多,他不知这段时间她经历了什么,是否发生了什么改变,也不敢贸然问。

    郑爱娥听他爽快答应,喜滋滋靠在他肩上,“等我们到了地儿,你就乖乖看大夫,然后好好睡一觉。知道吗?”

    他听妻子关心起自己,愉悦浸透了全身,“嗯。”

    这一路畅通无阻,很快回到郡守府,庸伯像找回了主场,终于挺直腰板,领着春爻给郑家、王家人安排住处。

    郑爱娥跟着去了内室,正好大夫也来了,他先是打量邺良一圈,皱紧眉又松开,把脉时更是无比纠结难言。

    大夫半天才整理好心绪,道:“我给大人开副药,您发发汗就好了。”

    郑爱娥给邺良掖掖被角,转头对大夫说:“好的,多谢你了。”

    大夫躬身行礼,“夫人言重,属下不敢当。”一个未被承认的未婚妻,一个主君舍生忘死都要找回来的妻子,孰重孰轻他还是明白的。

    邺良咳了咳,拉住她的手,“医官要回去取药,你帮我走一趟吧。”

    郑爱娥:“好。”

    大夫:“其实……”府中那么多仆役,他可以叫人送过来。但触及邺良威胁的眼神,他顿感头皮发麻,瞬间止了声。

    半刻钟后,郑爱娥跟着大夫出去。

    邺良斜倚在榻上,时不时咳一声,“请庸管家前来。”

    门外:“是。”

    庸伯正在安置两家人呢,听到邺良在召唤自己,连忙赶了过去。

    “公子,您找我。”

    “嗯。”邺良看向他,“庸伯,我有些事想要问你。”

    庸伯清清嗓子,“老奴知无不言。”

    “我与小娥分别的这些时日,都发生了什么,你事无巨细告诉我。”他顿了顿,眸色幽深,说道:“尤其是那个男人,他是谁?和小娥怎么认识的?两人关系如何?”

    第97章 诱骗了他的妻子

    听完庸伯的转述,邺良垂下眸,一言不发,昏暗的视线恰巧挡住他的脸,叫人看不清神情。

    空荡的室内,陷入良久的沉寂。

    庸伯本想来跟公子告状,叫他惩治那不要脸的淫贼,结果苦水一股脑倒出来,却没得到公子同样愤慨的话语。

    四周静得可怕,庸伯心内忐忑起来。心里倏然冒出一个诡异的念头,他,他不会好心办坏事,叫公子疑心夫人生出二心吧?天老爷啊,千错万错,都是那个淫贼的错,夫人对他绝无半分绮念啊!

    他可不能叫公子误会夫人,庸伯说:“公子,夫人她”然而他刚一开口,便被一道厉声打断:“住口!”

    邺良面色阴沉地能滴水,他不想再听到任何一句妻子和外男有牵扯的话,可方才的话一字一句尤在耳侧,叫他怒火中烧,一下子血气上涌,冲得他头脑昏昏沉沉,眼前视物都开始模糊。

    庸伯一下子止了声,咽了咽口水,“公、公子……”虽看不清他的神情,可周身那冷沉的气息叫人不由得一颤。

    他也算看着公子长大的,几时见他气成这样啊!

    邺良手指紧攥,靠在榻上,“退下。”

    庸伯迟疑,终是退下,“您多保重身体……”

    大门并拢,让室内视野更加阴暗。

    邺良不自觉地开始咀嚼方才的每一个字,经常外出打水,她身负神力,若想避开或是解决这个困局,轻而易举,可她没有;经常在一处聊天,聊得很投契吧才会经常,她与自己说话,总会吵起来,讨厌他得很,甚至还推搡他恐吓他;郑家老夫妇甚至放纵两人发展,他们那样看重宠爱小娥,是不是也瞧出她的心意?

    耳畔不自觉响起,妻子在马车上的话‘他是个好人’,说这话的时候,笑得好甜蜜好温柔,那个下作小人竟叫她如此欢欣吗?

    还有,他冒着大雪千辛万苦找到她,却只等来她一句‘不要他,讨厌他,不要和他在一起’,她那样激烈的情绪,那样剧烈的反抗,不是没有缘由,通通指向一个方向。

    分明一年多前,她还将画着自己模样的石头小人送给他,表达心意,可眨眼间物是人非。

    他的妻子变心了。

    反复咀嚼这句话,他面上仍是一派沉静的模样,可却死死扣住床沿,扣得指节泛白,青筋暴起,狂躁地想要撕毁一切!

    胸口闷得难受,仿佛想要窒息了一般,他头脑昏沉,强撑着身体从床上下来,向窗边走去。他生来显贵,年少成名,一直以来都是旁人仰望的目标,可却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他和邺氏的名誉、他的尊严却被心爱之人狠狠践踏在脚底。

    这种感觉像有人在生剖他的心脏,牵连的五脏六腑都疼得发抖。

    沿途碰倒了小几,他弯腰拾起,这副小几边缘刻了一圈贝壳螺纹,那是赵卫之地都不曾有的景象,他命人刻下,想的是她会喜欢。

    邺良指腹轻轻抚过那精致的纹路,一遍又一遍,旋即狠狠摔在地上,白皙隽秀的面容变得狰狞扭曲,尤似恶鬼般。

    怨恨、愤怒、羞辱堆积在心口,他一拳狠狠砸在墙上,骨节生疼,鲜血淋漓,可他却没觉得痛,因为可比这个更痛更恨的是他的心。

    这一动作做完,他头脑越发眩晕,唇瓣白中泛紫,险些站不住,踉踉跄跄靠在窗沿才站定,一把推开窗户,冷冽的空气灌了进来。他大口大口喘气,冷空气在肺部肆虐,刮得肺生疼。

    指尖滴滴嗒嗒往下滴着血,他却好似浑然未觉,眼睛倏地定在一处。

    她回来了。这般羞辱他,践踏他,回来时竟还轻松愉悦,笑得那般开心。

    他咬牙,眼神仿佛淬了冰,死死钉在她脸上。

    ……

    “你说什么?”田芫君诧异道。

    婢女四下打量,才放心道:“大人娶的那个村妇回来了,还带了个野男人,听人说关系匪浅呢。”

    田芫君激动站起身:“此话当真?”

    “确实如此。”婢女小声对她说,“小姐,您是稷王救下的,这个时候您去求他保媒,说不定能成!”

    “我知道。”

    田芫君在室内踱步,心底止不住窃喜,还真是瞌睡来了送枕头,她可不想嫁给一个小小的亭长,时不时还要去田地里干活。

    她是跟人有过一段怎么了?她清清白白,且那事没什么人知道,那位邺夫人跟外男有了首尾,竟然还大摇大摆将人带回来,属实蠢得很。

    邺良那样高的出身,那样冷酷傲慢,能够容忍自己头上绿云罩顶?田芫君都不敢想象,他此刻气成什么样,怕是想将这村妇大卸十八块,以泄心头之恨吧?亦或者,想要秘密处决这村妇,以全邺氏在外的声誉。

    想到这里,田芫君不由得开始可怜她。出身乡野的女子,见识短浅,又哪里见识过位高权重的冷酷,哪里知道男人狠起来会到哪个地步?

    ……

    “你回来了。”邺良扯扯嘴角,血肉模糊的手止不住发颤,他都不知道这个时候了,自己怎么还笑得出来。

    面前这个女人背叛了他!

    郑爱娥嘿嘿一笑,欢欢喜喜蹦了进来,“大夫开的药,我叫春爻熬去了。过会儿就端进来。”

    都这个地步了,她还是这副样子,是在跟他装傻?还是觉得他会容忍她反反复复践踏自己?

    可质问到了嘴边却怎么都吐不出来,他甚至听到自己说:“有劳夫人了。”

    郑爱娥笑嘻嘻:“不辛苦不辛苦,我就出去了一会儿。”她忽地瞥旁边四角朝天的小几,“它怎么倒在这里?”拾起来,还断了一角。

    它怎么倒在这里?当然是他忍受不了绿事,亲手摔的。只要说出这话,就能撕毁他们彼此的面具,将那些虚假的,可悲的事物撕碎。

    “是我方才走路,不小心踢到了它。”

    郑爱娥瞅瞅他的脚,又瞧瞧小几稀碎的一角,到底没有起疑,“它太脆了,下回和负责采买的人说,别买这种劣质的小几了。”

    邺良笑着答:“好。”心却仿佛被人剜了一刀又一刀。

    郑爱娥放好小几,走了过来,“不是叫你好好休息吗,你怎么下床了?”

    “屋里闷,开窗透透气。”

    “这样啊。”郑爱娥扫了扫周围,是有点黑,确实得开窗通风,但她从架子拿出一件雪白的狐裘披到他身上,“天冷那就多穿点,你嘴巴都冻紫了。”

    她站在邺良面前仔细打量,臭小子生得白皙隽秀,穿上狐裘,清冷又贵气,比她上辈子、这辈子见过的所有人都好看。当然最重要的是,这样的超级大帅比是她的!

    郑爱娥抱住她的丈夫,他身上的味道还是那样叫人安心,“真好,我们又见面了。”

    邺良他想说不好,想嘶吼,想狠狠推开她,想质问,为什么要背叛他,为什么要移情别恋!!

    可他从始至终都由她抱着,甚至扯起嘴角附和:“是啊真好,我们又在一起了。”

    “你身上好冰啊。”跟个冰坨子似的,郑爱娥赶紧从他怀里退出来,刚想推他去榻上躺着,却见自己衣袖染了大片的血迹。

    这是怎么回事,她又没有受伤,郑爱娥看向他:“你……怎么流血了?”还是这么多血,难道有刺客袭击他?

    邺良抬起手,露出血肉模糊的手,找了个不是理由的理由,“或许是刚才绊倒,摔得吧。”

    郑爱娥见状,倒吸一口凉气,捧起他的手,“天啊,你都不会痛吗?”她都不敢想象,这伤到自己身上该有多疼。

    不知道怎么摔,才能将手伤成这样,现在追究这些也没有意义。

    她皱着眉,眸中闪过心疼,“也不注意点。”还总说她不爱惜自己的身体,分明他才是最不爱惜的那个人。

    拉他到榻上坐着,路上还有没用完的伤药,是她做的药膏,剜了一大块敷在他手背上,轻轻推开覆盖,“你别看它不好闻,药效挺好的。”

    邺良定定看着她,他现在还可以否认,还可以将事实摊开,却心底千言万语,终究化作一声:

    “嗯。”

    到了这里,他不得不承认,他不敢,不敢撕去事物虚假的外衣,不敢质问她,不敢询问那个男人跟她的关系,甚至不敢表现自己已经知晓这事。

    他怕一旦揭开,等待他的是失去她。

    邺良垂眸,包住她的手,“小娥,我们以后好好的,我会给你世间最好的一切。”

    郑爱娥疑惑,他们现在不就是好好的吗?但他说的这样郑重,她不由甜甜蜜蜜笑起来,“好!”

    他单手将妻子搂进怀里,轻抚着她的发丝,感受这刻少有的宁静。

    又忍不住想,小娥贪玩成性,单纯无知,或许并不知晓自己的心意,也没有窥探到旁人的险恶用心,她只是太单纯了,年纪太轻,没经历过多少事,怎么能怪她呢?

    要怪就怪那个下作的男人,诱骗了他的妻子。

    那一瞬间,他幽深的眼底仿佛冻结成冰。

    第98章 好好谢谢他

    郑爱娥拉着他另一只完好的手,捏来捏去,嗯手感一如既往地好,“以后走路看着点,你知道吗?”

    “嗯。”他睫羽颤颤,却像在答另外一件事,“再也不会了。”他再也不会允许这种事发生,绝不。

    搂住她的头,轻松便能将她整个人包在怀中,“你说:以后会好好跟我过日子。”

    他宽大的狐裘完全将郑爱娥罩住,细密柔软的毛发刺得她脖子痒痒的,咯咯直笑,“你干嘛。”好像是在要求出轨的妻子立保证书。

    邺良定定望着她,神情认真,“你说。”

    郑爱娥觉得他古怪又搞笑,干脆依着他:“我以后好好跟你过日子。行了吧?”

    “再说。”

    郑爱娥无奈道:“我以后一定好好跟你过日子。”

    “再说。”

    郑爱娥烦了,不陪他玩闹了,“你是不是有病,把我当犯人审了是不是?”

    他目露哀伤:“你觉得我有病?”那谁没病,是不是外头那个男人?

    郑爱娥无语:“……”选择性耳聋是吧?

    不过,今天臭小子真好不对劲,皱起眉盯着他半晌,摸摸额头,嘶!滚烫。果然是人烧傻了。

    郑爱娥哪里会和病人计较,好生伺候他躺下,早日康复第一位,“是是是,我口误。对不起。”

    他心内稍好些,可仍然难受,“那句话,再说。”

    郑爱娥都忍不住翻白眼了,没完没了是不是?

    但算了,“我以后一定、一定跟你好好过日子。”

    他这才满意,“我记住了。”她以后绝对不会再多看旁人一眼,“你也记住今天给我的承诺。”

    “……知道了。”

    郑爱娥搓搓脸,恍惚间感觉自己才是娶了媳妇的那个,不不不,这一定是她的错觉。

    “春爻药怎么没熬好,我去看看。”

    庸伯返回时,正巧撞到她,“夫人,公子现在可好?”

    郑爱娥摆摆手,“非常不好,人都傻掉了。”她赶着去端药,匆匆走了。

    庸伯惊悚:“啊?”他哭丧着脸奔进室内,“公子,公子啊!”怎么、怎么突然傻了,复仇大业还未完结,他们邺家都还没个小主人,这叫他后半辈子怎么办啊!

    ……

    李粟听到老母入城的消息,马不停蹄地就赶来了,连朝会都没去。

    “我的亲娘欸,您可算来了!”他猛地抱住王秀娟,这里布置雅致,可到底是郡守府后院,邺良的地盘,“您怎么能住这儿呢?您跟我回行宫,我给您安排最宽敞的屋子。”

    王秀娟扒拉开他,“我哪儿也不去,就住这儿!”别过脸,“老娘寄了信大老远来投奔你,结果却被拒之门外,一个接应的人都没有,老娘没你这么孝顺的儿子!”

    要不是小娥,她这么过来没被猛兽吃了,也要在城外被活活饿死。

    那信在路上被赵国截获,李粟这才不敢大动干戈去找人,但他心知对不住老母,任打任骂,“是是是都是儿子的错,您老别气了。有事咱们回家说,老呆旁人家里算什么?”

    “这可不是旁人的家,这是你干娘的家!我多久都住的。”

    “啊?”

    王秀娟:“邺夫人就是你干娘,你给我对她客气点。”

    李粟陶掏耳朵,怀疑自己听错了。他干娘,谁?

    他干笑道:“不是吧,我这把年纪都能当人家爹了,哪能给人当儿子,差辈了差辈了,娘你一定是开玩笑的,对不对?”他还在外头当王呢,好歹也算响当当的人物,被人知道了,不得被笑死。

    最可怕的是,空气中一静。

    李粟绷不住了,在室内踱步,“您跟谁认姐妹不好,非要跟个小丫头?”

    王秀娟一巴掌呼他头上,“反了天是不是,老娘没说你,你倒教训起我来了!”

    李粟捂头四下望望,见无人才松了口气,“娘您儿子我现在当王了,不是从前那个村口玩泥巴的李三粟了,您多多少少在外头给我留点面子吧?”

    “管你官大官小,都是老娘的儿子,教训你还挑场合?”

    李粟无奈,但他娘就是纯粹的乡野村妇,彪悍了一辈子。

    “行行行,您想怎么着都行。现在跟我回去吧?”

    “慢着。”王秀娟忽地撸起袖子,走了过来。

    李粟心底有了不祥的预感,咽了咽口水退后两步,“娘、您这是干嘛?”

    王秀娟缓慢逼近:“听人说,就是你小子找了狐狸精回来,给你干娘戴绿帽子”

    “啊?”

    然后又一巴掌呼到他头上,李粟习惯性抱头,“娘别打了,我都快当大父的人了。”

    “打得就是你!”王秀娟踹了他一脚,她要提小娥抽这个混账,“叫你这小子犯浑,敢给你干娘戴绿帽子。”

    “哎呦!娘您轻点。”

    墙另一边,两兄弟贴着墙根听动静。

    李稻收回耳,喃喃自语:“老三发达了也没什么变化嘛。”

    李麦:“是啊。”都当王了,还是会被打得这么狠,看来也没啥好稀奇。

    他听得差不多就散了,老大是个憨的,没轻没重,但他要脸,可不想那么大岁数还被娘追着打。

    ……

    翌日,稷王在行宫设宴,意在酬谢尊长。

    所有人都去了,郑家、王家,包括顾子安、田芫君在内。

    李粟微肿着脸现身,郑家不少人都头回见到他,坐的近问:“您这是怎么了?”

    他哈哈笑道:“昨晚睡得太沉,不小心摔到地上。”

    王秀娟坐在他位置旁侧,闻言翻了个白眼,但没去拆穿。

    看到小娥进来,王秀娟连忙下去迎接,她身着华丽织锦深衣,长发高绾成髻,浑身珠光宝气,她现在是王太后了。

    郑爱娥看到她这样都惊呆了,果然人靠衣装马靠鞍,小娟好似换了个人一般。

    “小娟,你今天更好看了。”

    王秀娟扬眉,整个人的精神状态都年轻了十岁,“哪里哪里,我这样其实一般啦。”却忍不住捂嘴笑了。

    田芫君见两名陌生的女子在宴席中间交谈,不由拧眉,忒没礼数了,“她们是何人?”

    婢女方才跟人打听过了,凑到她耳边,“一个是稷王的母亲,当今王太后。另一个……”婢女面容有些难言,“是今日宴席的主人公,稷王的那个‘尊长’。”

    田芫君不解:“稷王宴请尊长酬谢便是,作何连郑家那帮泥腿子也请来了?”更有甚者,连那‘奸夫’都请来了。

    婢女小声告诉她:“稷王那位‘尊长’,正是那女子。王太后认了她做姐妹,她算是稷王的干娘。”

    “你别是蒙我的吧?”田芫君匪夷所思,且不说两人差那么多岁,单论这件事就很离奇吧?

    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若那女子是稷王的干娘,那稷王后面怎么可能会帮她谋得邺氏主母的位置?

    田芫君心里凉了半截,安慰自己:她只是过了稷王那关,邺良未必能放过她,要知道,卫国不比赵地奔放,最讲究声誉、礼义,最不能容忍妻子有二心。

    邺良出身勋贵,自幼起便是同龄人最出类拔萃的那一个,骄傲自负,如何能忍受这种绿事?

    然而心刚放下,她就看着邺良牵着郑爱娥入席,面上温文尔雅,动作小心谨慎护着她坐下,仿佛生怕有什么东西磕碰到他的宝贝。

    田芫君面容一僵,这是那日威胁冷骂她那人?他不是最看重邺氏名声,最不能忍受这种屈辱吗?怎么却跟没事人一般?

    不对,他应该是不知道的。否则田芫君实在想不出,天底下会有哪个男人知道自己的妻子跟旁人有了首尾,还能咽下这口气,装作没事人一样,继续对她好。

    邺良揽着妻子的肩膀,不经意往后回看一眼,顾子安心事重重,甫一抬头,正好对上他的视线。

    他贴着妻子的耳畔说了一句什么,激得她笑了笑,还伸手打了他一下。

    顾子安觉得无比刺眼,匆匆别过头。

    邺良扯扯嘴角,冷凝地收回视线,总有些下作的东西,喜欢觊觎旁人的妻子,甚至意图拆散旁人幸福美满的家庭。

    他想起来了,这人就是在渠县的时候,肆意妄为打听妻子闺名的下流胚,是他们去食肆用饭时,偶遇的风流浪子。他还在的时候,就敢那般窥伺他的妻子,邺良简直不敢想象,他走了以后,这个腌臜东西如何觊觎他的小娥!

    袖中指节捏紧,如果可以,他真想将此人千刀万剐、剁碎喂狗以泄心头之恨!

    宴席中央,一群体态风流的女子伴着民乐舞蹈,郑爱娥看得如痴如醉,忽然她想到一件事,侧头对旁边的人说:“顾公子过两日要走,到时候我们好好送送人家。”

    郑爱娥其实不想去的,她才拒绝了人家的心意,送行的时候多尴尬?但不去的话,又太失礼了。

    邺良笑笑,“到时候我去便是,夫人不必了。”

    真是瞌睡来了送枕头,但她迟疑道:“你自己去?”

    “当然,顾公子一路上那么照顾我的妻子,可是我的大恩人,我得好好谢谢他才行。”

    “好吧。”

    臭小子比她会做人,想事也更周全,交给他肯定没问题!

    第99章 输在这里

    主位上,李粟被老母踹了下,他一脸便秘,转过头为难地说:“娘,我那么大岁数了,手底下管着那么多弟兄,旁人要是知道我认个小姑娘做干娘,非得笑死我。这事咱们自己人知道就行啦。”

    王秀娟横了眼过来,盯着他。

    李粟无法,“好好好,儿子去,儿子这就去。”当即端起酒樽,硬着头皮下去了。

    路过下首,田芫君盈盈起身,向他问好:“稷王安。”

    李粟看到她就觉得头疼,当初路过九鹿的时候,碰到一群男人抢夺妇人的家产,还要强迫她,他忙将人救下,又意外得知她曾是卫国那个鼎鼎有名的邺大人的未婚妻,那个时候他势单力薄,正欲和各方打好关系,才将人带到身边。

    一方面为她免了觊觎,算好事一件,另一方面,到时候作为人情送给邺良,也算结个善缘。

    哪能想到闹出这样的乌龙?

    李粟朝田芫君颔首,便从旁边匆匆掠过。

    另一头,郑爱娥时不时瞅旁边人一眼,时不时瞅一眼,臭小子言谈举止都挑不出错,但总觉得他哪里怪怪的,她以手试试他额间的温度,纳闷了,也没烧啊。

    邺良顺势牵住她的手,包在怀里,“怎么了?”

    郑爱娥想问他,今天是不是有哪里不舒服?或者最近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刚启唇,就被人打断。

    李粟做足心理建设走了过来,先是一拜,“小子粟,见过干娘。”

    将手中酒水一饮而尽,俯身再拜:“这段时日多有失礼,望干娘海涵。”

    郑爱娥眨眨眼,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哦~原来是小娟又送儿子来了,自从认识了小娟,她多了好多儿子。

    当即起身扶他起来,笑道:“那么生分做什么,都是自家人。”她现在也是当长辈的人啦!

    李粟微微怔愣,还以为至少要被怨怪几句,没想到就这样被轻轻饶过。

    郑爱娥还是不怎么擅长和年岁大些的小辈相处,哪怕是和李稻、李麦两个,说的话也不多,干脆三两句将人打发走,“行了,这儿没你的事,回原处吃东西去吧!”

    李粟行过一礼,返回时神情恍恍惚惚。

    没有什么斤斤计较,没有什么来回拉扯,原来与人相处能够那么简单。难怪……娘那么喜欢她。

    人一走,郑爱娥就凑过来跟丈夫说小话,“我才发现一件很有趣的事,你知道不?”眉眼弯弯,唇畔漾开一抹笑。

    这叫邺良心底的阴郁稍稍退去了些,他顺着她话问:“什么事?”

    郑爱娥附在他耳边,“咱们家邻居蒲氏家里养了两条小狗,也叫粟、稻。”她笑呵呵地说:“是不是很巧。”

    谷物是百姓的根基,民间叫稻粟麦的不知凡几,都是期望孩子能够吃饱饭活下来,这事本没什么新鲜,可他心情就是跟着明媚起来,“是挺巧。”

    甚至打趣:“以后喊他们名字,你说小狗会不会跟着跑过来?”

    郑爱娥想到那个画面忍不住笑出声,席间还有人,她连忙捂住嘴,嗔了他一眼,“不许逗我笑。”

    邺良莞尔,只是笑容中多多少少含了几分苦涩。

    ……

    隔天,稷王的赔礼还是送来了。李粟是个体面人,人家可以不要,但他却不可以不给。

    一箱接一箱,从绫罗绸缎到珠宝玉石,直接摆满了偏室。

    郑爱娥不太看重这些东西,但不代表不喜欢,感慨:“有了小娟真是少走二十年弯路,直接享福啦。”

    另一头,内室之中。

    府内织室新做好一件青色的外袍,庸伯想着公子今日要去跟外头的狐媚子示威,连忙把新衣裳送了过来,这事肯定要穿的光鲜亮丽,从外到内击溃敌人的内心。

    他等这天已经等了很久了。

    催促道:“公子,您快些更衣吧。”

    邺良提笔,正要在丝帛上书写,视线一瞥,落在那青色的外袍上,面色登时就不好了,黑沉沉的,阴如锅盖。

    捏得笔杆咔吱作响,目光移到庸伯身上,“你什么意思?”今日要去见那奸夫,还叫他穿一身绿?是嫌他头上不够绿?

    庸伯莫名其妙,挠挠头:“啊这衣裳有啥不对吗?”公子性子寡淡,衣裳多以素净的颜色为主,像青色以前也常穿啊。

    公子的脸色越来越不对了,庸伯忽地灵光一闪,想到上回跟公子报告狐媚子的事,他表现的就很激烈,还似乎怀疑夫人变心,但后面好多天,也没看他和夫人吵,庸伯还以为是自己的错觉。

    不过看今天……庸伯清清嗓子,又忽地顿住,公子要面子,这种事他怎么好直接点出来?

    只说:“夫人待您一片真心,从前或这些天您生病发烧,都是她亲自照顾,不假人手。”

    “把衣袍拿去烧了,退下。”邺良单手按着额头,他太清楚了,什么真心?小娥照顾他,只是因为他弱势他病体缠绵。

    “公子,夫人确实待您一片真心……”

    自己明白是一回事,可在外人面前,邺良能说妻子移情别恋?

    “我知道,退下吧。”他阴翳抬头,又垂眸,她很好,对所有人都很好,甚至……他都不敢肯定,她对自己有没有动过情。

    庸伯闻言,顿时如释重负。公子知道就好,或许他只是不喜爱这身衣裳呢?

    “那老奴退下了。”

    室内一空,邺良手捏着丝帛,神情难辨。

    ……

    顾子安牵着马到了城外,郑家、王家都来给他送行。不管怎么说,这一路这年轻人待他们都是极好的。

    “要不多留段时间,这不才安定下来吗?咱们也好尽些地主之谊。”

    “对啊。”

    “临丹山高路远,何必这时候去?”

    顾子安摇头,“不了,家父家母已经来信催了几次。”纵然心内不甘,但他确实没有留下的必要。

    还是忍不住回望城门口,心心念念的人依旧没有出现。

    他这段时间的付出,她看不到丁点吗,连送送他都不肯?顾子安紧攥着手指,心底不由浮起一丝怨气。

    连带着对王、郑两家,都再也笑不出来了。

    跨上马,拱手道:“子安先行一步。”

    许是看出他的不愉,大家都没再说什么,“好,你一路保重。”缘分这种事强求不来,强求不来。

    然而,“慢着。”一道清冽的声音从身后响起,高挑挺拔的男子驾马过来,穿了件玄色深衣,衬得眉眼越发冷凝。

    “孙婿。”

    “邺大人。”

    邺良一一颔首,又对众人笑道:“我送送他。”只是眉眼压得极低,幽深的眸中尽是危险的漩涡。

    顾子安打量面前的男人,相貌确实如传闻那般谦谦若白玉,可内里果真那般吗?

    他扯扯嘴角,“好啊。”不过又是一个虚伪狡诈的政客,人前表现的大度豁达,人后又是一副嘴脸。

    顾子安轻蔑一笑,无论怎么说,他这一路对郑家照顾有加,算半个恩人也说得过去,现在这人嘴上应承着送他,怕是来杀他的。

    他倒要看看那副白玉无瑕的面庞下,是何等的阴森可怖?

    仆人有些怕了,扯扯顾子安的衣角,“公子,我们还是自己走吧。”他也是不就之前才知晓,这位邺大人是卫国人,他们鄢国灭卫的时候,那边可是死了好多人的,更别提公子还对人家妻子有意思。

    这新仇旧恨加起来,不得拼个你死我活?

    顾子安道:“既然邺大人要送,我怎好辜负他的美意?”话却是对着邺良说的。

    他眸色沉沉,启唇:“那再好不过。”回身策马扬鞭,奔了出去。

    顾子安意会到了,跟着追了出去。

    留在原地的众人:“……”

    “叫孙女婿去送,真的不会出事吗?”

    众人面面相觑,神色迟疑。

    两人很快奔至郊外,此地大雪封冻,人烟稀少,待会就算有个什么,也不会有人知道。

    顾子安瞥了眼他腰间的长剑,“还不拔剑吗?”

    邺良却道:“我不杀你。”

    今日是天赐的良机,但他无意多做什么,即便这个人的存在令他内心煎熬、叫他饱受羞辱,还是鄢人后代,可不能改变的是,他对小娥有恩。这一点就胜过千千万万条。

    顾子安嗤笑:“那你出来做甚?陪我赏玩一路的风景?”

    邺良手里握着缰绳,神情冷淡,“我说过来送送你。”

    抬高眉眼,下睨着他:“顾公子此去,怕是无缘再见南边的风物,临走前,我特地替爱妻感谢你这一路的照顾。”他顿了顿,忽地笑了下,“虽然这些照顾根本无足轻重,没什么必要。”

    顾子安面容扭曲,他高高在上、不可一世,他的付出、他的真心就无足轻重了?还有爱妻?这个时候还要在他面前显摆!

    忽地,他心头恶意徒生,抚着额角笑出声:“那样愚蠢无知的货色,你也叫爱妻?邺氏大公子的眼界竟这般轻贱?”可说完,他却没有预料的畅快之感。

    邺良额角青筋凸现,眼底戾气翻涌上来。小娥不要他、讨厌他,却对此人赞誉有加、情谊深厚,可这个混蛋竟然诋毁她!

    顾子安久久听不到反驳,烦闷到了顶点,干脆控制着马儿转过去,意图离开。

    “站住!”

    顾子安转身,却见方才凌厉,目空一切的人红了眼,几近咬牙切齿道:“她待你情真意切,你怎么敢这样诋毁她!”

    邺良神情阴翳,拔剑斩去他半截发丝。

    “滚!立刻给我滚!别让我看到你出现在她面前!”

    顾子安错愕看着一侧短了半截的发,嘴唇翕动着想说什么却发不出声。

    原来他输在这里。

    第100章 当然是喜欢你呀

    雪林尽头,升起灿烂的太阳。

    仆人见到顾子安从积满白雪的林中走出,顿时舒了口气,连忙上前为他牵马,“幸好出来了,那人本就不怀好意,您跟他进那林子做什么?要是他动了杀心……”

    马儿在雪地里踏出一个个印子。

    顾子安喃喃:“我倒情愿他杀了我。”大丈夫生于世间,与其这样狼狈败走,还不如死了利落干脆。

    他缓缓抬头,前方赤色的红日灿烂,晃得他眼疼,他下意识挡住,半途却动作一滞,从前他最喜爱这样明媚的景致啊,就算放弃所有也要拥有。

    如今这是怎么了?他愣怔。

    雪地里冻人,仆人猛地打了个寒颤,他看公子就是欠抽欠打,什么杀啊死的,好日子不过,非得找罪受!

    他是个大男人呢,还没人家郑姑娘干脆利落,说不喜欢就不喜欢,绝不给机会,绝不后悔。

    仆人拢着衣袖,“我看您啊,身边就缺个知冷知热的人,一来郑姑娘不是寡妇,人家有丈夫的,丈夫还死守严防,跟老母鸡护崽似的,您就是想挖墙脚,嗐,也挖不着!何必呢?”

    “这二来,父母孩子没有隔夜仇,主君、夫人早就盼着您成家了,您何苦叫他们二老担心,只要一娶妻,保准您前尘尽忘。”

    顾子安想扯出抹笑,但实在笑不出来。

    他迎着刺目的日光,只是轻轻摇了摇头,眼眶涩得发疼,却再也没有避开。

    ……

    “哒哒哒——”

    城门口,骏马疾驰而来,守卫的亭长喜笑颜开迎上前,“您回”下一个字还未出口,便被溅了满身雪粒子。

    再回头,那人一骑远去,像一滴墨没入在城内。

    亭长抖抖身上的雪粒子,奇了怪了:“大人礼贤下士,温文尔雅,何时有过这般急躁的时候?”先前打马而过,都停下招呼他们的。

    简直像变了个人。

    骏马停在府门前,邺良翻身下马。

    “大人您回了。”

    “大人安。”

    他沉着脸,大步向内走去,连场面话都懒得再废半分,周身的气势像数九寒天凝结的冰层,冷得仿佛空气都被抽走了温度。

    那骇人的低气压,让一路上奴仆婢女噤了声,纷纷退避三舍,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

    田芫君远远就瞅到他了,但被那沉到深处的寒意慑住,也是犹豫不敢过去,婢女推了她一把,“您快去,快去。”

    她心底也是抱有期望的,硬着头皮走过去。

    徐徐施礼,“大公子。”

    邺良顿住,冷眸一瞥:“你来做什么?”

    田芫君拿出打好的腹稿:“芫君意外得知一事,不忍大公子深受欺瞒,特地来告知您。”

    “说。”

    田芫君咽了咽口水,说道:“城外有一处村子,里头的乡民曾说有一对男女关系甚密,时常去他们那儿换东西,本以为是夫妻,却不是,只有那女子嫁作妇人。”她说的隐晦,可明眼人一听就能意会。

    ……夫妻?

    邺良心头反复咀嚼这二字,感觉要把牙咬碎了。

    视线落在对面的人身上,她是来耻笑自己的?

    他眸中黑沉,眯起眼:“你想表达什么。”

    田芫君没等来预料的愤怒,他难道没听懂?抬头却装入一双阴翳的眼瞳,她悚然大惊,退后一步,这哪像没听懂的样子?并且,他毫不意外。

    她震撼至极,瞪大了双眼,“你竟能忍受这等绿事?”说罢,又觉得不忿,“那你凭何不能为我退让一次?我们虽说不算什么青梅竹马,可自幼订下的亲事,多多少少有几分情分。”

    那二字深深扯动邺良紧绷的神经,他怒极反笑,“我还用你来提醒?!”难道他不知道自己头上有多绿?自己有多不受妻子的待见?

    胆敢嘲讽他?冷眸落在她身上,“你还是管好自己吧!”

    田芫君心尖颤颤,“你为何偏对我如此绝情?”她又不甘心,“郑氏不过乡野出身的村妇,大字不识几个,举止无状,当的好你邺氏的宗妇吗?你别到了地底愧对邺氏列祖列宗!”

    邺良横了眼过来,“当不当得好,不是你说了算。我站在现在这个位置,没有一个人敢说她的不是。”家里有奴仆有婢女有管事有管家,什么天大的事要她亲自出面?什么天大的事要她从头到脚挑不出错?

    “你……”田芫君都不敢相信这是他说的话,从前他不至于眼高于顶,但骨子里始终刻着贵族的血统,天然对粗鄙、无状的行径划清界限。

    他继续道:“你现在能站着跟我说话,已是我仁至义尽。”

    “再有下次,我可不会叫你竖着出嫁。”

    ……

    天边阴雷滚滚,噼里啪啦。

    庸伯一边叫人赶紧去收衣裳,一边小声嘀咕:“大冬天的,还有这阵仗。”这天气就跟公子性子似的,奇也怪哉!

    来了郡守府,仆役也多了起来,万事不用他亲自动手,庸伯只催促了下,便磨磨蹭蹭走了。

    听说公子还没回来,庸伯想最近人就跟天上的阴云一样,还是避着他点,免得老是挨训,他一把老骨头可遭不住。

    可谁知真是怕啥来啥,慢吞吞走出来的庸伯迎面就撞上了自家公子,脸色比昨天前天大前天还要黑,他可真是倒大霉了。

    心里哎呦哎呦直叫唤,硬着头皮上前:“公子。”

    随后,那道人影从他面前穿行而过。

    欸?

    郑爱娥屋里正在整理药罐,待会儿臭小子回来,就可以给他换药。那么大人了,走路也不看着点,把手给摔了。

    说来,什么摔法只摔手背那截?好古怪啊。

    而且摔的话好像也摔不成那样,倒像是砸出来的,又没有刺客,没有人敢拿着他的手往墙上砸,总不至于是他自己砸的吧?郑爱娥觉得自己的想法好搞笑,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这种傻瓜。

    然而她笑着笑着忽然一顿……想起邺良平日的精神状态,发现真有点说不准。

    她思忖着,视野忽然暗了下来,抬头一看,说曹操曹操到。

    郑爱娥不自觉扬起笑意,“杵在那做什么?快进来啊。”不管怎么样,爱回家的就是她的好狗。

    邺良垂眸,迈步进来。

    又是一副阴沉的嘴脸,比新婚那会儿有过之而无不及,换从前郑爱娥心里都骂起来了,但现在她多了一分欣赏的姿态。

    郁气沉沉的大帅比,也别有一番滋味。

    她拍拍旁边的位置,拉他坐下来,“不是出去送个人吗?怎么回来这副样子,谁给你气受了?”说的是假话,郑爱娥觉得只有他给别人气受,别人可不敢招惹他。

    瞧这副臭脸呀,多看一眼都像要被吃掉!

    邺良袖中的手紧攥成拳,那个人就那么叫她痴迷、叫她喜爱,以至于走了,都要变着法儿地打探他的踪迹?心爱的女人就在身边,可她的心却跟着别的男人跑了!

    自己在她心里究竟是有多么不堪,多么无足轻重,叫她一丝一毫夫妻之情都不顾了!

    他忍下了绿帽子,忍下了奸夫,可到了这刻再也忍不了了!他对她哪里不好,凭何要这样羞辱他?!

    邺良眼眶酸涩发热,“你难道对我就没有一丝一毫的真心?真的一点夫妻情分都不顾了?”他眸中恨恨,唇瓣颤抖,“你跟他情深意切,那跟我算什么?我是一块你弃如敝履的石头,还是一个你不屑一顾的工具?”

    郑爱娥懵了,她是不是哪天失忆了,怎么臭小子说的话她一句都听不懂,他们昨天不都还好好的吗?

    她启唇解释:“不是……”

    邺良眸中泛起血丝,咬牙抢道:“在你心里,我连一块石头、一个工具都算不上?”他眼中翻涌痛楚和恨意,“你好狠的心啊!我对你哪点不好,至于这样轻贱我!”

    “不是我”

    “不是什么?没有轻贱我?没有对我不屑一顾?没有对我弃如敝履?你问问自己的心,究竟是与不是!”

    郑爱娥有点抓狂了,什么跟什么啊,她一句话没说完全被臭小子抢着说完了,真想顺着他话应下算了,但她没有。

    “你不要再胡说八道了!”

    邺良眼眶通红,“……我胡说八道?”还欲说什么,嘴巴却被另一个柔软堵住,他瞪大双眼,立时止了声。

    紧接着他推开了她,梗着脖子,却再也忍不住了,泪水不住地淌下,“郑爱娥!你为了他、为了维护他,竟连自己的清誉都不要了?”

    那他算什么?那他算什么!

    郑爱娥扶额,觉得他脑袋里绝对有块地方没长好,但丈夫是自己的,捡起来擦干净还能要。

    她又亲了过去,说话抢不过他,还堵不住那张嘴巴吗!

    他气急,又将人推开,偏过头满脸尽是泪痕,“我不需要你的施舍,走开!”心脏像被利器捅穿,叫他无比钝痛。

    郑爱娥深吸一口气,不生气不生气,她干脆双手摆正他的脸,认真道:“臭小子你瞪大眼睛看清楚,我是随随便便什么人都亲吗?”

    忍不住掐掐他的脸,触及那脸庞的湿意,心软了下来。

    “我当然是喜欢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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