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娘家
昨晚心头憋闷,邺良翻来覆去,硬是挨到天快亮才睡着。
于是,第二天难免就睡过头了。
灿烂的阳光从窗外洒进来,透过罗帐晕出橙黄的光晕,空气中的尘埃在旋转上升。
他睡意朦胧间,察觉到身上被褥被掀开,似乎有什么温热之物捧起他的脚。
他瞬间睁眼,猛地坐起身。
郑爱娥被他吓了一跳,手一抖,差点把伤腿丢出去,“你干嘛一惊一乍的?吓死人了。”
原来是他的夫人,邺良呼出口气,单手捂着酸胀的头,“怎么不多睡会儿?”不怪他这么问,郑爱娥不睡到日上三竿是不会起床的。
岂料,她哈哈大笑,反取笑他:“太阳都晒屁股了!只有你才睡懒觉。”轻哼一声,似乎终于找回场子。
他手一僵,扭头看向窗外,果然日光明媚。
熟悉的憋屈感又漫上心间,他抿住唇,他因她的话一晚上睡不着,以至于睡过头,结果醒来竟还要被她一阵取笑?
邺良唇角微微下撇,目光幽幽,看向她。
郑爱娥被盯得不自在,莫名生出几分心虚,“好啦好啦,不说你了。”奇怪,她心虚做什么?
她可是一个再笔直不过的人。
昨日的害怕、忐忑,在一觉之后,被她像垃圾似的倒掉,抓到邺良的小辫子,她像重新找回主场般,拍拍床边,“今日要去大父大母家,快让郑大夫检查检查你的脚。”
“患者注意配合嗷。”
他不答,偏过头去。
郑爱娥轻‘啧’一声,咋还耍小脾气了?这个病人一点都不听话,下次郑大夫拒绝接诊。
她拆开白净的布条,一阵苦涩的药味扑面而来,药是柳子息配的,郑爱娥本还想把病人扔给他,结果人家根本不接,还说没她的手艺怕给治坏了。
真是太谦虚了,治腿很简单嘛,捏回去,上药,缠布条,等伤腿自己长好就行了。
但人家这么说,郑爱娥还是忍不住窃喜,自己可是经过多方认证的天之骄子!
她握着自己的‘杰作’嘿嘿直笑,这摸摸那捏捏,这腿长得可真好,淤青都散完了,骨头也没错位,活动也正常,这一切多亏伟大的郑大夫!
邺良听那空气中泄出的古怪笑声,右脚上传来密密麻麻的触感,心内臊得慌,他不由重新躺回去,抬手挡住眼。
他的伤腿,在她眼里就是一个新鲜的玩具。
他脸颊似火烧,发滚发烫,心底说不清的复杂,她怎么这样……罢了,随她去吧。
郑大夫满意颔首,给出结论:“恢复良好。”又拿棉花敷上药,盖到他腿上,再用布条包住药,上夹板固定,最后布条裹啊裹,确定松紧合适,大功告成。
郑大夫告诉患者:“可以跟着你媳妇回娘家,路上没问题。”顿了顿,补充一句,“放心,你媳妇也会照顾好你的。”
邺良哼出一声,斜睨她:“多谢大夫,劳您转告我的妻子,路上要辛苦她了。”
郑大夫放下他的裤管,妥帖放好腿,摆摆手,随口答:“不谢不谢,都是应该的。”
他偏过头,却是一笑。
……
梳洗过后,简单用过饭食,夫妻俩就带着两名仆从出发了。
只是出发的时候有些晚,头顶的太阳晒得很,他们的牛车压在路上慢悠悠,还是敞篷的。
郑爱娥再次体会到了出行不易,还是大大的不易。
汗水从她额际沁出,密密麻麻,怎么擦都止不住,“好想秋天快点到啊。”去年她嫁过来的时候,天气就很好,不冷也不热,做牛车倒没什么感觉。
春爻做她旁边打扇,“再有一刻便入城了,夫人坚持些。”
“嗯嗯。”
春爻瞧她瘪着嘴,愁容满面的样子,不由一笑,加大了扇风的力道,然而这时却感觉后背有一道凉飕飕的注目。
“春爻你说还有多少日才能下雨?”
春爻动作有些僵硬,说:“奴婢不太清楚呢。”其实就算不知道,也能说点猜测,可是她不敢说太多……毕竟主君冷眼太过强烈,她怕将人惹毛了。
夫人喜欢跟仆人多搭话,主君都要在意,她还是女子呢,春爻在多家做过婢子,就没见过哪位主人这么粘妻子。
郑爱娥本来只是随口一问,可没得到答复反而犟上了,转头问庸伯,他年纪大经验足,只是庸伯在驾车听不清楚,她重复好几遍都没用,退而求其次去问邺良。
他脸色不佳,但还是说:“我瞧周围蝉鸣更加焦躁,天气也更沉闷,想来今日就会有一场大雨。”
说的有道理,只是郑爱娥有点开心,又感叹说:“回来又要下雨啊。”他们好几次入城,回来的时候都要下雨,跟这个也太有缘分了吧。
周围安静下来,牛车徐徐前进,隐隐可见前方的城门。
他憋了半天,终究还是没忍住:“小娥,你为何不先问我?”
……
今日有娇客到,郑家一大家子早早就起来准备了,大人洒扫的洒扫,备菜的备菜,小孩子则被勒令不准调皮,弄脏衣服或者捣乱,赏一顿巴掌伺候。
谁也不想吃一顿打,知道小堂姐要回来,今天都很乖。
而且小堂姐爱吃,每次回来都会带好多好吃的,他们每天都盼着她回来。
郑家住了三代人,可孙辈也只有三个,大房一个八岁的男娃,二房一个五岁的女娃,三房的遗腹子郑爱娥。
郑爱娥亲爹年纪最小,但成亲最早,她也是孙辈当中最早出生的,和另外两个年纪差得大,只不过她性格活泼,轻易就能打入小孩内部,很受他们喜欢。
这不,两个孩子远远看到牛车,就扑腾过来,“小堂姐!”
郑家其他人听到声音,也忙丢下手里的活出来,首当其冲就是覃氏、郑老头,慢些的两位堂婶擦擦手也出来了。
郑老头今天休沐,两位堂伯身上可还有活计,中午只回来吃饭。
覃氏搂着孙女,这段时日长回来一下,但还是硌得慌,“待会儿多吃点。”
陶氏打量二人一圈,忍不住热泪盈眶,“全实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董氏比她更敏感伤怀些,落下泪来,“幸好全须全尾回家了。”平城那边在打仗,听说死了不少人,小娥从前虽说总得公婆偏爱,叫她心有芥蒂,可朝夕相处那么多年的情分在,她哪里看得家里人去死?
覃氏受到感染,擦擦眼角,看向孙女又看看孙女婿,“没事,灾祸之后必定否极泰来!”
邺良颔首施礼,“借大母吉言。”
一家子拥簇着进去,邺良这个伤患最受关注,被扎堆问东问西,不少人都好奇他怎么还能活着。
郑爱娥趁机抽身,这种应付亲戚的时刻最难熬了,她不喜欢回答那些奇奇怪怪又重复敏感的话题。
但她逃过了大人的盘问,没逃过小孩的围堵。
二房的女崽瞅着她的肚子,问:“小堂姐,你是不是要生娃娃啦?”
郑爱娥泄气,怎么小孩子都会催生了,她一个头两个大,从袖子里翻出一块饴糖,去堵她的嘴。
“我可没有,别乱说。”
刚应付完这个,旁边又递出一只手,大房的男崽傻嘿嘿笑道,“小堂姐,我也要。”
好吧,一碗水要端平,郑爱娥又扒拉出一颗饴糖给他。
两个小崽子嘴巴包着糖,幸福地眯起眼。
女崽边吃糖,还不忘问:“那小堂姐夫是不是要纳妾了?”话音含含糊糊,分辨不太清楚。
郑爱娥皱眉又挑眉,“你小小年纪知道的还挺多。”居然知道纳妾,是古代的小孩太早熟了吗?
男崽包着糖腮帮子顶起一块,补充:“她那是蹲墙角听隔壁说的闲话,不能当真。小堂姐你别听她说。”
女崽急得打他,“这是真的,我娘也说男人没孩子就要找小老婆生!”
“那你爹怎么不去找小老婆?”
“我爹有我啊。”女崽跟他吵起来,“而且我爹没钱的!”
“啊?”男崽呆了一会,然后点点头,后一句确实是大实话。
郑爱娥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觉得颇为有趣,小小一个吵起来真好玩。
“但是小堂姐夫有钱,没孩子!他最有可能找小老婆。”女崽转过头,圆嘟嘟的脸很严肃地交代:“小堂姐你要加油怀宝宝呀,不然你的宝宝就是别人的宝宝了。”
跟小孩子交流没有压迫感,郑爱娥捏捏这个的脸,捏捏那个的脸,跟他们说:“你们比我想的还要多,小小年纪一天到晚想这些事。”
“小表姐我们不小了。”
“就是就是,我们都是大人了。”
郑爱娥心说我还治不了你们,叉腰道:“都学了多少字?课业做完了吗?律法会背了吗?”
叽叽喳喳的小孩一静,不太友好地看着她。
“小堂姐你嘴巴说话好丑。”
“小堂姐,如果你是哑巴就好了。”
郑爱娥面上一凶,“还不快回去写大字?小心我跟你们爹娘告状。”
两只崽子对视一眼,觉得这人真玩不起。
“走了走了,还不让说实话。”
“不就是练字吗?有什么了不起。”
看着两个矮萝卜灰溜溜遁走,郑爱娥心头升起些微成就感,小小催生难不倒她。
顷刻,又有熟悉的声音召唤她:“小娥,快来。”
“来了。”
邺良好不容易应付完亲戚,转头看她和两个孩子在说话,就坐在檐下等,结果两个孩子都跑了,也不见她过来。
她脸上汗津津的,他掏出怀里的帕子,细细帮她擦拭,“怎么聊的什么,怎么那么久?”
郑爱娥瞅了他眼,“在聊你是不是要纳妾。”
第62章 不搭理
覃氏盯了会儿灶,叮嘱两个儿媳,“看好火,别把菜烧糊了。”就用围兜擦了擦手,施施然出去。
这外嫁的孙女难得回来,她心里藏了好些话想说,屋里屋外都找了个遍,路上碰到孙女婿也在找人,她惊了一跳,以为家里进拐子了,忙去找郑老头叫人,结果看到这死孩子从角落里出来,她又急又气,在孙女身上拍了下,没好气道:“你这孩子,不在屋里院里玩,跑那么偏的地方去做甚?!”
郑爱娥讷讷答:“那边凉快,就蹲了会儿。”
邺良杵着拐杖,急急忙忙出来,额际冒了一片细汗,见着人了,却停在十步之外,抿着唇,没说话。
郑爱娥也看到他了,但既没有打招呼,也没有走过去,低下头纯当没看见。
覃氏对她‘纳凉’的理由不置可否,这死孩子稀奇古怪的念头多,经常想一出是一出,她在人背上扇了一下,“到偏僻的地儿去也不跟我说一声,吓死个人了。”动作刚落,又怕给人打疼了,忙给揉揉。
“下次不会了。”
覃氏没感觉什么不对劲,叹一声,搂着不省心的孙女进屋去,“我有些事要与你说道说道。”下意识只把郑爱娥当还承欢在自己膝下的小孩儿,忘了她现在还有个丈夫。
一老一少似轻风从邺良面前掠过,被两人接连忽略,他垂下头,手指蜷曲,微微往内扣去。
覃氏领着孩子先去她从前的旧屋,里面东西原封不动都留着,方便家里的小女子偶尔回来住,她也隔三差五进来打扫,如果发现小女子喜爱的蚂蚱散了,可以叫她大父编新的,如果石头碎掉,可以闲暇时候去河边捡些回来补上。
郑家拢共四室一堂,一家子足有九口人,四个能住人的屋子,小女子就独占一间屋。小女子是幺儿的遗腹子,覃氏如珠如宝放心肝上疼了十余年,如何都不能委屈了她。
搂着孩子坐在床上,覃氏望着周边的情景,目光有些怀念,“屋里都为你保存的好好的,你要入城,守城的亭长、卫卒不敢拦,无需拘那些礼数,想什么时候回来都成,大母给你做好吃的。”
郑爱娥也在打量周围,丁点陈设都没变,屋里是那么熟悉那么温馨,她来这么久,住邺家的时间更长,可最后却是这里更叫她安心。
“大母……”把自己埋进覃氏怀里,她身材丰腴温暖,被她搂在怀里,像陷进柔软的棉花,又像泡入温热的泉水,外头有什么风风雨雨都不怕了。
孩子难得撒了个娇,覃氏很高兴,但同时察觉到一丝异常,“怎么了”
郑爱娥低下头,闷闷地说:“没什么。”
这显然就是有事的样子,但覃氏很有耐心,揉揉她毛茸茸的脑袋,“乖孙有什么事都可以和大母说,大母永远是你坚实的后盾。”
郑爱娥抬头,又凑过去环抱住她,赖在她怀里,“如果我想和离,可以吗?”
“当然可……”话说一半,覃氏反应过来,“啊?”连忙把孩子扒拉到面前。
她皱起眉,问:“你和孙婿闹了什么矛盾?”她的娥她清楚,绝不是那种任性妄为,胡搅蛮缠的女子,相反很会包容他人,对家人也很关心,那么必然就是……“是不是姓卫的欺负你了?”
“没有。”郑爱娥纠结地绞着手指,低声补充:“如果他日后要纳妾,我要和离。”
“啊?”覃氏又是一惊,“可是姓卫的居心不轨,朝三暮四?”
郑爱娥摇摇头。
既不是朝三暮四,又要纳妾,又要和离,这是为什么?
覃氏急了,推搡她一下,“你这死孩子,说话不说干净,把我都搞糊涂了!”
郑爱娥这才磕磕巴巴把刚才事情一五一十说出,她有时候比较自私,是没办法跟人分享一些东西的,比如穿过的衣裳,戴过的首饰,盘过的石头等等,所有打上她气味的东西,再拿给别人,她就觉得很不舒服。
臭小子跟她躺同一张床上那么久了,当然也是属于她的东西,郑爱娥受不了某一天跟人分享丈夫。
“他说为了家族昌盛,或许要纳妾?”
郑爱娥点点头。
覃氏梗了口气在心头,又重重叹出来,“小娥,大母这边也有件要跟你说。等你听完我的话,咱们再谈这件事,好吗?”
她应声:“嗯嗯。”
覃氏搂着她的乖孙,轻拍她的背,“咱们渠县的县尉,是临丹顾家的旁支,娶的妻子也是名门闺秀,但只有一点,她身子不太好,请过巫医也请过大夫看过,可年至四十膝下依旧没有个孩儿,还喝药把身子给喝更坏了。”
“这样大热天的,还喊冷不敢出门呢。”覃氏无可奈何叹一声,“你觉得这样把身子熬坏了,千般百般求个孩子,真的好吗?”
“就顾家这样的旁支,为了子嗣都这边疯魔,就更别提只剩一根独苗的卫家了。”
郑家不是大族,也是头回和落难显贵结亲,覃氏后面专门还去了解过,那些大族与他们这些散民是不同的。
大族讲究繁荣兴盛,需要人丁,需要男儿女儿长大成人,到外头开疆扩土,哺育家族,无论哪一个家族都万分重视开枝散叶,人丁兴旺。
覃氏揉揉她的头,“我的小娥身子好,我知道,可女子生育非比寻常,每一回都是过鬼门关,你能有一个孩子,大母就心满意足,哪里见得你频频徘徊在生死之间?”
“卫家和咱家不一样,可也和别家不一样,我看得出姓卫的对你很有感情,如果、如果你实在不愿,到时候有了孩子,再跟他商量把人送走……我想他约莫也是愿意的。”
郑爱娥心说他肯定愿意极了,啥都得到了,还能不愿意?她双手抱臂,偏头不说话。
覃氏看了就头疼,这丫头明显就没听进去。
郑爱娥当然没听进去,她还不高兴了,无论哪一种看起来都是她吃亏,为什么还表现的跟臭小子受委屈似的?
她是不可能跟人分享丈夫这种私密的东西的,如果臭小子非要飞出去,那她就提前丢掉、踹掉!
覃氏以为她吃味呢,拉着撒脾气的孙女,“世上那些痴男怨女你可别学了去,成亲无论开始怎么样,坏也好,好也罢,最后都是搭伙过日子,都没差。”
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男人都是狗屁,那些情情爱爱更是虚的,你只要把财政大权抓在手里,你管他的,自己能活好就成。小娥,大母的好孙孙,你可别在一个男人身上耗尽了心力。”
郑爱娥当然知道,她一直都知道,合则聚,不合则散嘛。
她对情情爱爱这几个字无感,只是不想跟人分享自己的东西,说不定还是跟好多人,就跟自己最喜欢的衣服,被莫名其妙借出去,让无数个人穿过一样,叫她如何正视这件衣服?
……
另一边堂屋,郑爱娥她大堂伯、二堂伯回来了,坐在旁边陪客,时不时接一两句话,但脸色都不是很好。
平城沦为战场,他们渠县虽说隶属平城,但处于边缘地带,少有波及,不过也没怎么讨着好——王上调了平城周围的粮仓驰援战场,还向下增收了百姓的粮食。
调当然得调,增收当然得增收。可你调完、增收完,百姓怎么办,吃什么?现在才仲夏时节,等谷物成熟都还有两三月呢!
到时候粮食不够吃,到处都是饥民,就又乱起来了。
郑老头双手抚着膝盖,愁得慌,他们旧赵这帮人虽说归了大鄢,为大鄢纳粮税、服徭役,好多年了,明年上看着与旁的鄢人无异,可是为什么你只征调旧赵属地的粮食,对我旧赵的百姓不假辞色,对我旧赵苛加税务?
有时候他真觉得,会不会是王上故意在逼他们反呢?
苦笑摇头,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真当了那个时候,他们这些平民老百姓又有什办法呢?
邺良端坐在侧,定定盯着某处,皱起眉,像在思考什么如何重大的难题,思考不通,眉头皱得更紧,捏起拳头,很是焦躁。
郑老头见他这副模样,不由纳罕,孙女婿他一向沉静如水、智慧过人,面前对渠县的问题好像都束手无策了?
看来渠县的事,真是天大的问题。
但说出来,大家三言两语探讨一番,说不得会有新的出路呢?
猝不及防被点名,邺良猛地一愣,回过神,正欲模棱过去,毕竟平城才生了那样的事,他最好是保持低调,免得遭有心人调查和怀疑。
“小婿不……”
另一侧的房门被推开,郑爱娥走了出来,视线落在堂室,懒散扫了过来。
到了嘴边的话,他下意识改了口:“小婿略有拙见。”
郑爱娥闻言瞥了他眼,又非常冷漠地扭过头。
他心内骤紧,活像被人死死勒住似的。
郑老头很高兴,“欸贤婿哪里话,快快请说。”又见郑爱娥的身影,忙叫她坐下,马上就要摆饭了。
有长辈开口,郑爱娥自然依言过来找个座位,不过要离臭小子最远,只是大堂伯看她来了,连忙让座,他刚才就坐邺良旁边,哪能做拆散小两口的恶人?
于是,邺良周围明显空出一个位置,大家都看着她,纷纷等她入座。
邺良垂眸,“民以食为天,若不想渠县生乱,百姓就不能少了粮食。”他睫羽颤颤,将脊背挺得更直,“若想渠县安定,或可向富户‘借粮’。”
郑爱娥左看看右看看,别的位置要么抵在墙角,不方便进出,要么和二堂伯挨得近,他有汗臭,她才不想跟他坐。
“可是商人重利,如何叫他们‘借粮’?”
他视线不经意外旁一扫,烦闷地捏了捏手心,“自是叫他们觉得可以能千万倍偿还的人去借。”
“哦?”
他没答了,似在思索,可全身上下的注意都飘向了旁边。
郑爱娥无奈只能在邺良身侧坐下,刚坐定,对上一张浅笑的脸,白皙隽秀,温文尔雅,是那种世家都少有的贵公子。
然而她现在看到他就烦,偏过头去。呸,这个死渣男!
他笑意僵住,眼中透出几缕无措和茫然,自他们交谈两句之后,小娥就突然躲着他了,不肯跟他说话,还不肯靠近他。
是他方才的话有什么问题?他仔细检索一番,仍旧十分茫然,于是心间更无措了。
“孙婿?”郑老头见邺良久久没有说话,唤了一声,没注意夫妻俩的眉眼官司。
邺良回神,应声答:“在。”转而又说,“渠县好巫医,富人尚鬼神。若有时机,您可以加以利用。”
这就是旧赵旧卫之地的不同了,旧赵自然浪漫,孕育出得天独厚的巫医;旧卫中原腹地,崇尚简朴务实,讲究有序,托举出求真务实的大夫。
于邺良而言,凡能达成目的,任何事物都可利用,可郑老头不一样,他身为旧赵遗民,心有顾虑。
办法是好办法,可是假借天意,会触怒神明吧?
邺良敛眸止声,说到底渠县乃至平城都和他没多大干系,方法他提了,用不用是旁人的事。
他一向不喜做多余无用的事。
离他一寸之处,一只娇小细嫩的手正停在那儿,他搁在膝盖上的手指动了动,伸出指头勾住她的,缓缓往上攀援,意图牢牢握住。
岂料半路被‘啪’一下拍掉,白皙的手霎时红了一片,只得讪讪撤回去。
邺良垂眸沉思,她是觉得自己太寡薄冷性了?在外头都吝啬做做表面功夫。
郑老头叹息,“容老夫想想。”不仅是会不会触怒神明,就是要实施这事,也要经过精细的设计布局。
郑爱娥听她们叽里呱啦说了一大堆,没听明白,她从不为难自己,不懂就不懂,由着自己干旁的去。
就是旁边的人不老实,还偷偷摸摸拉她的手,她才懒得搭理他,这个意图自、己、跑、掉、的、衣、服!
才不跟他玩了,哼。
很快菜肴轮番盛上,满满当当摆了一桌子,郑老头开坛倒酒,又说了好多话,主要是对夫妻俩说的,祝他们劫难过后,必定否极泰来云云。
只可惜在场的两位主角神思不属,一个比一个愁,都没把心思放在上面。
……
囫囵吃完这一顿,旁边一直有道强烈的视线盯着,郑爱娥面色发囧,根本坐不下去,随意寻了个由头,就跑路了。
她这一走,必然有人慌了。
此人甚至来不及跟一众亲戚辞行,杵着拐杖急急慌慌就追出去了。
“小娥——”
郑老头收回视线,覃氏收回视线……所有人收回视线。
饭桌上静默好一会,董氏忍不住说了一嘴:“小两口感情真好。”
陶氏回忆了会,感慨:“上回见侄女婿,他还是一副冷静端庄的世家公子模样,没想到竟有这般儿女情长的时候。”
覃氏略有思忖,郑老头不说话,他就不喜欢小年轻这种黏糊糊的劲儿,忙招呼着:“吃菜吃菜。”
话说院外那头,郑爱娥在前面跑,瘸子在后面追,但显然一条腿的瘸子,是怎么都追不上两条腿的。
瘸子跑不过,差点摔了。
郑爱娥也不是铁石心肠,折身去扶瘸子,皱起个小脸,还很生气,“你不能跑就别跑,非跟过来做什么!”
急促的行走崩疼了痛脚,邺良痛得躬下身,却顾不得这些,反手扣住她的手腕,拽到自己身边。
“你我夫妻有什么不能直说?”他半抽着气,额间不住冒出冷汗,缓了话音,“若是慎之有何对不住的地方,还请夫人见谅。”
郑爱娥扶他去桑树底下坐,那儿有一副石头桌凳,她纠结了半天,终究说:“你还是把伤养好,再说吧。”
他依言坐下来,却仍扣着她手不松,“慎之望夫人指点迷津。”
郑爱娥挠挠头,被缠得没法,干脆说:“不喜欢纳妾,不想与人分享丈夫。”
邺良微惊,旋即道:“小娥你为何会这样想?就是往后我要纳妾,可妾是奴婢,是为繁衍血脉的工具,你贵为宗妇嫡妻,如何将自己与哪些贱妾相提并论?”
“整个邺氏只有两位主人,便是你我,只有我们才算夫妻伴侣。”
他恪守礼教,不重欲不好色,暂时也没有纳妾的想法,但他无法保证有朝一日为血脉传承妥协,在家族面前,他也是工具。
他是邺氏少主是宗祧,是邺氏留于人世唯一的血脉,他对宗族的责任、对亲族的回报便是报仇雪恨,恢复邺氏荣光。
延续血脉,兴旺人丁,便是其中之一。
可女子生育不易,每每一回都如过鬼门关,他如何舍得她频频生育,受尽生产前后的苦楚?
郑爱娥不爱听他的话,抽回自己的手,什么叫纳妾不算分享?在她眼里有名头、沾过碰过,那她的衣服就不干净了,他要子嗣,无论原因如何如何,那都是他的事,与她无关。
最后他走他的阳关道,她过她的独木桥,各自不相干。
邺良却登时脸色一沉,黑如锅底,“你这是什么话?!”意识到自己话音太过激烈,他尽量压抑躁郁,克制地说:“小娥你不要孩子气,你不能总把和离、分开之类的话拿出来说,这会伤了你我夫妻之间的情分。”
“你是我的发妻,是邺氏宗妇,是我的救命恩人,在恩在情在义,我不会半点怠慢你,更不会让人欺负你。”
郑爱娥才不管他,那些这些都是他自己的事,管什么情分不情分,她不开心就不跟他过。
还有,他叽里咕噜真的好吵,郑爱娥捂住耳朵,干脆不听了。
邺良一哽,胸口想被什么东西堵住,纵是自己再多的道理,再精绝的逻辑,到了她身上总是行不通。
他是宗子,也是邺氏唯一幸存的血脉,肩负家族兴旺传承;可小娥是他爱侣,发妻,万万不能割舍之人。
他该怎么办?
第63章 顾子安
郑老头吃完饭出来溜达,见小两口还在,就抬手把孙女婿召唤走,反正看他孙女也不是很待见他的样子。
那就借走先给他用用,等他用完再给孙女还回来。
饭桌上他抛开旧赵之地的风俗,想了很多,越想越不明觉厉,那法子实属为一条良策,不愧是他为小娥挑选的丈夫,满腹智慧,随便说的法子,都直接了当,切中要害!
只不过还有细节需要讨论,“老头子思来想去都不知应该借神明之口说什么话,贤婿以为如何?”路上遇到老大、老二,郑老头手一挥,全部兜进堂室,这几个死不长脑筋的,都去听听孙女婿的想法,多接触接触聪明人,总能长点脑子。
邺良有些心不在焉,全副心思都挂在身后,浑然不觉说了句废话:“自是借粮之话。”小娥那般,他究竟该当如何做?
神思黯然,小娥果然是生来克他的,非要叫他在礼教孝道与人生爱侣之间做出抉择,还是一些目前未曾发生的事。
从前,他觉得小娥天性烂漫,重情重义,否则也不会千里迢迢、舍生忘死来救他,现在他又不禁觉得她冷漠寡情,为那些不重要的卑贱女子,对他说那样过分的话,轻而易举就要离开他、放弃他。
他们分明是夫妻,天底下最亲密、人世间最契合的伴侣,为何她就不能站在他的角度考虑?为他做出一些妥协呢?
他对旁人没有感情,只是想要家族兴盛罢了,小娥何至于对他那般冷言冷语?
邺良神色哀怨,纠结痛苦之色漫上眉间。
郑老头挑眉沉思,什么‘借粮之话’?他们讨论的不就是具体借粮的话应该说什么吗?孙女婿为何重复说一遍?莫非这话中暗藏玄机?但他前思后想还是不明白。
想不通啊。
他望向两个儿子,后者也是茫然然摇头。
孙女婿曾出身贵族,冷静自持又聪慧过人,郑老头更信是自己没有领悟到其中深意,热络拉着他道:“贤婿还请细细道来。”
邺良思绪回笼,反应过来时已经步入堂屋,身后的倩影早已消失不见,他心口一阵涩然,又感到十分失措。
该如何挽回小娥,叫她重开笑颜?
“贤婿?”郑老头耐心等候着,孙女婿眉头紧皱,显然在思考难题吧?的确,需要假借的由头确实难找,他们父子几个都束手无策。
邺良回想起郑爱娥从前总说,平城的院子好看,住着也舒服,顿时提起了精神。
“大父可知县内哪位匠人手艺最好?”若是早早造好新屋,小娥肯定会很开心吧。
等待他说出良计的郑老头:“啊?”
院子外头,郑爱娥被覃氏捉走了。
将孩子提溜到僻静处,覃氏才道:“怎么跟你夫君甩脸色呢?”她再溺爱孩子,也不能让她把事情做过火,男儿都好面子,屋里头还好说,你在外头不给脸,闹翻了如何是好?
孙女婿没有错,又一表人才,对小娥也好,她自然希望两人好好的。
郑爱娥很郁闷,家里全是古人,没一个人理解她,是不是都觉得她在耍脾气,在小题大做,在无理取闹?
可她偏要。
“就甩脸色。”她梗着脖子道,还补充一句:“我不止今天,明天后天都要。”
这死孩子,覃氏捂住心口,气得不轻,“从前怎么没发现你竟是个冤孽?”
郑爱娥撇撇嘴,还想再说什么。
覃氏叹一声,“既如此,那你气他去吧。”方才还惋惜孩子嫁人太早,这时她又感叹幸好这死丫头嫁出去了,犟成这样要是留在家里,自己不得被气得升天?
如果非要有一个人受罪,那还是让孙女婿受着吧,他是年轻人,命又硬,该吃些苦头。
郑爱娥眨眨眼:“……欸?”大母怎么不继续说了?
她有些失落,她肚里准备好多抨击的话。
覃氏看她这模样就掐了一把,自己养的孩子什么德行还不知道吗?这死孩子。
“疼疼疼——”
“疼就对了。”覃氏一巴掌拍她背上,“小混蛋,连大母都想捉弄。”
“我没有!”
覃氏飞了一记眼光子过来。
郑爱娥哼唧声低了下来,心虚绞着手指。
覃氏看她就头疼,一挥手,“去去去,一边玩去。”
郑爱娥乖如鹌鹑,小心觑了她眼,然后迅速跑走了。
覃氏:“……”这坏丫头。
……
郑爱娥以为今天能回邺家,结果被春爻悄悄告知,大母叫她去整理房间,显然要留他们住宿。
郑爱娥想走,邺家没人能管她,她可以无法无天,周边也能到处乱逛,如果遇到恶霸,她还可以施展正义铁拳。可是在郑家呢,家里有长辈在,安心是安心,可是她要被管着,被拘着,这不许那不许,和臭小子小小吵几句,都要被长辈重点标记。
然而,她敢走吗?
答案当然否定,除非她想被大母削。
确定自己走不了,郑爱娥百无聊赖在院里乱逛,午饭过后,两位堂婶在树荫下做针线,两个小崽子在勤勤恳恳写大字,一片欣然和谐。
郑爱娥舒了口气,幸好滂臭的二堂伯不在,她可以在这里玩,话说有这么一个丈夫,也不知道二堂婶怎么忍得了。
董氏当然忍得了,她不仅忍得了,还颇为自得,“你这小孩子家家的懂什么啊?”她脸一红,娇羞道:“你二堂伯身上那是男人味。”
“哎呀说了你也不懂。”话中隐隐带着炫耀的意味,“你夫君虽生得好,可在你二堂伯面前就跟个孩子似的。小娥啊,不是婶子说你,你眼光呢跟婶子比还是差些的。”
郑爱娥:“……”
虽然不懂,但她大受震撼!原来那就是男人味吗?那臭小子还是一直干干净净的,永远不要变成男人的好。
陶氏停下做绣活的手,一脸难言,她这妯娌怎么说呢?嘴硬心软,心思简单,相处起来不难,但是有时候眼睛鼻子嘴巴真该去看看。
老二那副样子,她就是瞎了都不找,就她喜欢还巴不得全天下都知道。
都快十年了!
她的目光和郑爱娥对上,两人一阵沉默。
“婶婶,你在绣什么?”
“给你弟弟收袖子,上回的做大了。”
“快给我看看。”
“好。”陶氏家里做木工的,可她针线活很好,从用选线到手法,但最后如何收尾,都仔仔细细教给郑爱娥。
董氏看自己被无视了,气得磨牙,这一个两个都没有眼光。
郑爱娥听得头大,她性子粗忽,对这种精细活天然手笨脑愣,陶氏不介意,还叫她亲手试试,“等你记住手感就容易了。”多学些手艺,以后想给夫婿做些衣裳裤袜之类也方便。
她反正这会闲着没事,依言办了,在陶氏的精心指导下穿针引线,在布头上展现自己绝无仅有的绣工。
一刻钟后,陶氏看着一坨奇丑无比的针脚,陷入了沉思。
是她教的不对吗?分明每一步都亲自盯梢,怎么结果就……?
陶氏抬首看向侄女,觉得她身上多少有点东西,暗叹道:与其她给夫婿做针线,还不如侄女婿给她做靠谱些。
郑爱娥以为自己做错事了,毕竟那是人家给小孩改的衣裳呢。
陶氏不以为意,摆摆手,“我拆了重来就行,不费事。”之前邺家借给她娘家的救命粮,她记一辈子恩,这才哪到哪。
董氏乐意看大嫂吃瘪,乐呵呵邀请郑爱娥来玩,她说自己这在编制组带,编起来很简单,质地粗糙些的家里留着用,精细些的可以卖出去换钱。
郑爱娥捧着她编好一半的组带赞叹,精致美观,就跟天然长在一块似的,如果她会这门手艺,可以给她的石头、风铃做个外套。
董氏就这么一点点教给她,特地放慢步骤,手把手教,立志要踩陶氏一脚。
然而一刻钟后,她看着面前的成果陷入了沉默。
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她分明一步一步亲手带着做的,为什么丑如狗爬!
郑爱娥讪讪:“抱歉啦二婶婶。”她彻底认命了,各人有个人擅长的领域,她就不适合干这些活。
董氏陷入自我怀疑,“没事。”无精打采拆线,跟她大嫂一样返工重来。
郑爱娥怕她看到自己就伤心,脚底抹油跑了。
她嚯嚯小孩子去,上辈子寒窗苦读十二年,这辈子又勤勤恳恳学完律法,教小孩子认字写字总不成问题吧。
是没什么什么问题,可两小只看到也很伤心。
小堂姐真坏,这么大人竟然还告状,害他们只能闷家里完成课业。
郑爱娥才不管他们,她邪恶得很,小孩子必须好好读书才行,没写好字、没写完字,想玩?那是绝对不行。
郑夫子课堂开课了,“好孩子要多读书多识字,以后才不会被骗。知道不?”
两崽听不进去,各有各的主意。
女崽愁眉苦脸:“小堂姐你今天能没来过不?”隔壁的芳芳还在等她呢,她们约好去另一家蹲墙角。
男崽写字写得抓耳挠腮,这些字怎么长得乱七八糟的。
“小堂姐我的亲姐,我把你刚才给的糖吐出来,你跟我爹说别叫我写了,行不?”
郑夫子说不允许学生半途而废,除非一个条件。
两崽眼睛大亮,“什么条件?!”
她胸有丘壑,微笑答:“再多写十副大字。”
两崽震惊她的恶毒:“啊?”
“噗——”身后响起一道轻笑,像春日嫩笋破开的声音。
什么人在干扰教学!
郑夫子怒而回首,对上一张白皙俊脸,五官秾丽深刻,长得不错,怒气值-99,“你是谁?来这有什么目的?”
闻言,他收了笑,难得端正了一身风流作态,隔着低矮的院墙对她施礼,“小子顾氏子安,偶然路过此地。打搅姑娘了。”
啊~是路人。
郑爱娥不以为意,摆手道:“没事。”
顾子安觉得她很有趣很好玩,初来渠县一切都是那么枯败,就她最有趣最好玩,长得也很可爱,像某种小动物,具体他说不上来。
他心内怦怦然,很想认识一下,“相逢既是缘,敢问姑娘姓名?”
“我?”郑爱娥指着自己。
“小娥!”身后传来呼唤,她下意识转头应一声。
邺良立在檐下,脸色阴沉,周身萦绕着冷凝的低气压,他盯着那莫名出现的外男,眼神不善,牙齿都要咬碎了。
他算什么东西,敢问他妻子的闺名?
顾子安望着突然出来的男子,眯起眼,下意识警觉。
他又是谁?
邺良看向郑爱娥,缓了嗓音哄道:“快过来,有要紧事说。”
臭小子一向务实可靠,郑爱娥不疑有他,三步作两步跑过去,“来啦,什么事?”
邺良快手揽住妻子的肩膀,温言软语哄着她:“咱们进去说,外头不干净。”
郑爱娥皱眉:???哪里不干净?她还想回望检查一遍,却被人拉着离开。
“小娥我腿疼,你扶着我吧。”
“哦哦。”注意力回到他脚上,郑爱娥有些心疼,她完美的杰作啊今天受苦了。
邺良莞尔,小娥还是那么单纯可爱,只是……他眸光深深,就是天底下竟有那般不要脸的人,盯着旁人妻子眼珠子都不转一下,真想给他剖出来。
顾子安望着人影消失在檐下,那男子对他颇有敌意,但顾子安并不放在心上,他身形修长,容貌不俗,可衣着深沉,面色老成,顾子安觉得这位约莫是那姑娘的叔叔。
他紧拧着眉,只是这叔叔有点没轻没重,和侄女太过亲密了。
“公子,主君有请——”家仆匆匆追来,这位祖宗溜得太快了。
“这就去。”顾子安来这荒僻的地界,是担负任务的,他说着抬步就走,只是没几步又停下,回望了眼郑家。
有趣的小女子还没告诉他名字呢?
他犹豫了下,继续往前。
罢了,反正渠县就这么大点,叫家仆查去。
……
顾子安被请进县尉后院,穿过雅致的小院,一路到了堂室,木制屋舍,帐幔飞扬。
有名垂垂老矣的妇人端坐上首,见他就是一笑,“来了,终于来了。”
顾子安有礼有节,跪下行礼:“母亲。”
他是顾家嫡系嫡出的次子,父亲为偿还秦家的恩情,将他过继到秦氏名下,做她和顾氏旁系的嗣子。
照理说这活没人愿意干,失去嫡系嫡出的身份,又不能再继承那边的家产,可顾子安不是一般人,他生性放荡不羁,听说做嗣子无人管束就来了。
还能帮亲爹还一个人情,他何乐而不为?
“好孩子,好孩子。”
秦氏盼了大半辈子,终于盼来了孩子,还是这么大个的儿子,喜不自胜,眼泪哗哗的就流了下来。
旁边的仆从扶着她,担忧:“夫人。”
秦氏揩去脸上的泪花,“没事,我没事。公子一路辛苦,来人啊快带公子去院里歇息。”无论这孩子怎么得来的,多年夙愿达成,她开心呢。
顾子安跟着仆从下去,路上碰到顾县尉,两人都有些尴尬。
倒是顾子安接受良好,躬身行礼,“父亲。”
顾县尉点点头:“你好。”这么大个儿子,教也教不了,还是嫡系嫡出,他无意多做什么,就叫顾子安不用见外,爱干什么干什么。
两人即将擦身而过,顾子安不知作何考虑,竟问起自己现在名义上的父亲,今日见到的那小女子的事。
顾县尉:“……”
新儿子是不是太不见外了?
一刻钟后,顾子安得到很不满意的答复,心灰意冷离开。
他还未娶妻,她已是有夫之妇!
顾子安做不到勾搭别人的妻子,那样有违道义。
渠县漂亮的姑娘不少,他不是非得在一棵树上吊死,今日两人也才只见一面,他大可多做了解,为自己挑选一位志同道合的妻子。
只是那位男子分明老气横秋,与那小女子活像差了辈分,丝毫不相配,如何就做了夫妻?
他想不通,但就算想通也无济于事,与其在这上面浪费时间,他还不如多看几位姑娘的小像。
再有旁的,渠县荒僻,好玩的甚少,他可得仔细检索一番。
不过那男子看起来病怏怏的,仿佛不久于人世,那样的话,小女子岂不就成了可怜的寡妇?
……
邺良还不知道有人盼着自己死,他正跟小娥僵持着。
郑爱娥不愿意和他一屋,可是家里一共四间屋,她就已经独占一间了,怎么还好意思去麻烦其他人?
想打地铺呢,可是地上全是夯土,铺了一晚上全是灰,谁洗?
只能退而求其次,同睡一张床。
但就算一张床也不代表她妥协她屈服,进屋之后她一句话不说,背过身睡觉去。
邺良着里衣躺在另一边,他第一次来妻子的闺房,周围全是熟悉的气息,本该细细打量妻子过去的痕迹,可他神不守舍,心思无暇顾及在上面。
他隽秀的面容带愁,翻过身,盯着背对着他睡的妻子,“小娥,我知道某处河边的石子形状优美,似狗似彘似狸子,活灵活现。”
郑爱娥困乏的脸上精神一振,眼睛溜溜转,但就是不作声。
连最喜爱的石头都激不起她的兴趣了,小娥竟厌恶他到了这个地步?他心底忧色更重,顿了顿,还是不甘心,挪过去挨得更近。
“我还知道城内有一处糕点铺子,滋味鲜美非常,那一手栗子糕做得天下一绝。”
什么?内城有这么好吃的糕点,她竟然不知道!
郑爱娥眼睛瞪圆,翻身忙问:“哪里哪里?”
邺良抿唇一笑,颇有种苦尽甘来的感觉,趁机环住她,牢牢环抱在怀里,“你搭理我,我就告诉你。”
耍心机!臭小子!
她努着脸让自己变得更凶,更邪恶,吓他:“你在威胁我吗?”
他瞧了反而想笑,强忍住,眼中细碎的光点几乎要溢出来,如实交代:“不,我只想你搭理我。”
谁爱搭理他搭理他,郑爱娥才不,她将人扒拉开,双手抱臂撇过头去,她今天就要当一晚上哑巴。
他又凑了过来,垂下眼睑,温润如玉的面庞透出几分脆弱,“今日我在后面追得腿好疼,像撕裂了一般……方才更疼了。”
岂有此理啊?!
那可是她天才的象征,毕生的杰作!
郑爱娥心疼地要死,脱口而出便是:“你不能追就不要追,为什么非要伤害它?是不是腿长在你身上,你就不懂珍惜了?”
邺良:“……”
他心内百感交集,既喜又忧,喜的是,小娥肯关心他了;忧的是,她只关心他的脚。
第64章 妥协
顾府头天得了个大儿子,阖家上下喜得乐开花,隔天就往各个官吏家中送请柬,恨不得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好消息。
郑老头是县里的仓啬夫,官不大,但属于机要部门,县尉不算他的顶头上官,但也属于上一阶层,不能怠慢不能得罪,他受到请柬就跟家里老婆子说了。
覃氏拿到请柬端详好一会,这请柬其实就是一根竹简,上头写着赴宴的时间、地点、受邀之人。
她捏着竹简签子,道:“又要好一顿准备了。”
给上峰送礼从古至今都是一道难题。送重了呢,不说自家能不能负担得起,有心人还觉得你心怀叵测;送轻了呢,人家又觉得你看轻他,回头少不得给你穿一顿小鞋。总之,真正想把礼物送到人心坎上,难上加难。
更别提这顾府的新公子出身高贵,乃是王都顾氏嫡系嫡出的次子,覃氏和郑老头人脉有限,暂且打听不到那边顾氏官职如何,家族如何,但看新来的鲁县令都对其敬重有加,就明白了。
虽说不清楚顾氏嫡系那边,为何干出把嫡子过继旁系的这种荒唐事,但在目前情况下,准备起贺礼更难了。
这是一门学问,覃氏把二位儿媳和孙女叫到跟前,打算一并教导,又听邺良字写得好,也叫过来整理贺礼单子。
贺礼单子同样也是一根竹简,记录贺喜的人家,礼品云云,这会儿大家都不怎么富裕,何况还是渠县这样贫困且不受待见的旧赵之地,记不了多少礼物,只是要多费些心思。
覃氏那边念完要准备的物什,又跟媳妇孙女感慨:“这都多少年了,顾夫人可算守得云开见月明。”也不能说守得云开,毕竟这孩子不是自己生的,是外头过继来的,过继来的和自己生的总归隔了一层,何况还是那么大一个小子。
但无论怎么说,秦氏总算熬出头,不用老是惦记子嗣,心头多少能松快松快。
只是吧,空耗这么多年,秦氏身子也废掉了,周围没有旁人,覃氏觉得很可惜,说:“我前几日随你们公公/大父前去拜见,你们是没见,才三十余岁头发就花白一片,和老妇人站在一处,旁人都分不清老少。”
在覃氏看来,秦氏太执着于子嗣了,与其自己受累这么多年,还不如早早给夫婿纳小,等妾室生了孩子,抱来养就是,而且自己亲手养大的,怎么都比后头过继来的更体贴不是?
两个儿媳都有生育,覃氏不担心,等人散去之后,专门叮嘱郑爱娥,“你可不许犯傻!若真到了这种时候,发生这种事情,那必然是保全自己的身体最重要。”孙女婿也在旁边,覃氏当他面这么说,也是叫他跟着多注意点。
郑爱娥才听了一耳朵,给人送礼的门门道道,脑袋还没转过来,又听大母说了一嘴,脑袋更晕乎乎了。
只下意识道:“嗯嗯,好的好的。”长辈训话嘛,反正点头就对了。
覃氏点头,孩子放在心上就成,可一抬头却见这死孩子盯着窗边发呆,这哪是放心上的样子,气得掐她一下,掐得郑爱娥嗷嗷叫,“你这不省心的,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你就不想想若你有个三长两短,叫大母怎么活啊!”
“知道知道了,大母别掐了别掐了,好痛。”
邺良瞧了心疼,将妻子护在身后,话里难免对覃氏生出怨言,“大母,小娥虽说瞧着没心没肺,什么都不放在心上,可心里通透明达,什么都清楚的。您别这样对她。”
郑爱娥躲在他身后,捂住右侧的软肉,不住点头:“就是就是。”不过,她真的有那么厉害吗?
覃氏无言:“。”你是她大母,还是我是她大母?
不知道怎么说好,她丢下一句:“你就惯着她吧。”不知是好事还是坏事,有时竟觉得这孙女婿有点受虐倾向在身上。
坏丫头恶起来无法无天,到时候看他怎么办。
覃氏看这两人就觉得糟心,去灶房端了中午要做的菜出来摘,内城划出种地的地方少,郑家没跟乡亲们抢,反正没几个钱,这些都是到外头买的。
郑爱娥被拘在家里,在院里逛了一圈又一圈,无聊得紧,绕到大母跟前陪她摘菜,她这一来,瘸子没多久也跟来了。
覃氏觉得两人腻歪,都懒得抬眼,一言不发,摘菜摘菜。
郑爱娥摘着玩,并不认真,这菜鲜嫩翠绿,一看就很好吃,但她根本不认识,缠着覃氏问东问西。
邺良从她怀里捞了些过来,帮她一起摘,对比起来他的态度就端正多了,可惜郑爱娥瞟了眼过去,都没吱一声。
显然不打算搭理他。
覃氏看着乐呵,和孙女聊天的兴致也提上来了,就是不知怎么,话题七拐八拐又拐到了方才顾府的事情上。
覃氏活到这把年纪见惯了人世冷暖,感叹道:“那位顾县尉也是个好的,妻子久久不孕,也没有纳妾或是传出他怨怼的心思,在当世,对妻子算得上很是包容了。”
确实很包容了,不说远的,就拿近的说,鲁县令多大年纪了?妻子给他生过一个儿子,可他后院也还不少人呢,哪怕这样了他还常常念叨,怪家里主母没有做好延绵子嗣的事务,害他子嗣不丰。
而这世间像鲁县令这样的多如牛毛。
邺良听了那么多,却不以为然,鲁县令自己处理不好事情,就回家怨怪妻子,好色又没用,没什么好说的;当然他也不觉得顾县尉多么光明磊落,还引以为耻。
顾县尉这么多年眼睁睁看着妻子吃药吃得亏空了身子,到了最后不得不过继孩子,能是什么好货色?
客观来说,不纳妾只能说明他自身不是耽于美色之人。而他没能提前掌控局面,期间叫停或是寻求别的方式方法谋求子嗣,才最终导致妻子身体衰败,这都指向一个问题。
那就是他既想要孩子又疏于承担责任,冷眼旁观这一切发生,至于妻子的身体状况?邺良自己就是男人,他还能不懂?
世上男人多的是想着妻子死了,再娶续弦的。
像他和小娥这样真心实意的眷侣,少之又少,微乎其微。
而他有责任有担当,绝不会叫妻子受苦,对比顾县尉,他显然才是良配。只不过这些话看起来太过自吹自擂,只他和小娥二人知道就好。
然而听了大母一番话,郑爱娥悠悠道:“顾县尉是挺好的。”不过她觉得顾县尉挺好,不是他不纳妾,而是她刚听大母说他话少,她就喜欢话少的人,臭小子话太多了,还都是些不中听的话,烦,烦得很。
最烦的时候,想拿胶水给他嘴巴糊起来。
邺良脸色不好看了,“你觉得他好?”那人只想摘取果实,独自叫妻子承担一切,下流卑劣,这也算好?而他思虑周全,为妻子鞍前马后,小娥为何就是看不到?
无论是家世样貌,或是人品才能,自己分明远胜于那人!
郑爱娥双手抱臂,瞥了他眼,偏就说:“我就觉得他好。”起码不会一直缠着她,巴拉巴拉说一堆没用的话。
他心头像被压了数块石头,憋闷至极,小娥怎么不理解他?她是那么一个大智若愚,通透明晰的人,如何就不能理解他?
他深吸一口气,强压下心头的怨怪,掰碎了道理说给她听:“且不说顾县尉年近不惑,单论他的为人就绝非良人,他对妻子疏于关心,若是再有意外,绝对弃妻子于不顾。”
郑爱娥木然地想,她就说了一句话,他回了一堆,显着他了吧?是不是刻意挑衅她,是不是非跟她过不去?
她还跟他杠上了,圆溜的眼睛盯他,重复道:“我就觉得人家好。”
邺良脸色黑如锅底,抿紧唇不说话了。
郑爱娥挑眉,心头轻快地想:臭小子还想跟我斗?
覃氏边摘菜边在一旁看大戏,心里头直乐,看破不说破,看破不说破。
……
午饭过后,郑老头每日上值,中午都有段休息的时候,除开两位媳妇要照看孩子,把其余人都叫来开大会,还是为了‘借粮’那事。
他自认为没有智慧的头脑,叫了孙女婿出来,继续昨日的谈话。
原以为邺良还会像昨日那般细细思索,好一会才将决策推到人前,谁料他起身就妙语连珠,精神饱满,表现的与之前简直判若两人。
“想叫那些富户舍些粮食不难,欲壑难填,只要抓清他们内心最渴求的那一点……即可坐收成果。”
郑老头简直不信面前之人,就是昨日那个,反反复复品味他的表现,不由感慨:孙女婿昨晚必定思考很久了吧?
郑老大兀自颔首,怪道父亲看上他,侄女婿对人心的琢磨实在深之又深,简直是他平生仅此一见。
郑老二心思滑些,心说侄女婿年纪轻轻就能有这番能耐,以后还不知如何鱼跃龙门,真叫他家捡到宝了,在渠县这么个小地方,还能钓到大鱼!嘿嘿。
邺良不在意旁人如何想的,看向旁侧之人,她目光如旧,看不出任何变化,埋头沉思,有些不安,莫非是他方才表现不佳?
郑老头问:“可那些富户不是傻子,看到粮食进了平民百姓肚里,不得知道自己被骗了?闹着要回粮食?”
邺良压下心底的郁气,调整好心绪,反问:“借与神明的粮食,他们还敢要回去?”赵人本就崇尚鬼神,难道敢赌此举会不会触怒神明?是一些粮食重要,还是自己家族兴衰重要,自己是有分辨的。
这是一重保险,还有二重保险,“至于真有胆大之徒闹起来,县里有卫卒,闹事的也能抓起来。”
此外,他浅淡一笑:“给神明闹落脸色,他或许不觉得有什么,可他的合作伙伴呢?也敢和这样一个不敬神明的人做生意?”
郑老头抚掌称赞,“妙计,果然是妙计!”这样下来,他们前端就能收到粮食,化解渠县的危机,后面交出粮食的富人也不敢闹起来,就算闹起来也有各式手段化解,好一个百利而无一害的法子,好一个空手套白狼!
此刻,郑老头对孙女婿的喜爱到达了顶点,还亲手为他倒了碗水润喉,很是敬重了。
郑老大表示欣赏,“贤婿往后大有可为!”
郑老二正准备说这话的,结果被人抢了先,看他大哥一眼,你说了我说啥?夸同样的话永远比不上第一个好,他眼珠子转转,转口道:“我嘴拙,就盼着贤婿与小娥夫妻恩爱,白头偕老,日子越过越红火!”能钓上大鱼,那这鱼饵想必深得鱼心了。
邺良原本都不在意的,他前半生满是赞誉,何等好话都听尽了,但听到郑老二的话,还特地掀起眼皮看了他眼,难得应了声:“借二堂伯的话,我们会的。”
他们必然恩爱,必然白头偕老。
邺良目光柔柔看向爱妻,他的爱妻聪明伶俐又大智若愚,这会该对他予以肯定了吧?他自以为今日这番表现,不说多么世无仅有,但如何都称得上出类拔萃,如何都比那顾县尉好吧?
郑爱娥困得眼睛都要糊在一起了,听不懂他们叽里咕噜在讲什么,听到一半就自动屏蔽了,无聊无趣得很,浑浑噩噩挨到会议结束。
于是在一众赞誉与欣赏之中,邺良看到了一个兴致缺缺的妻子,感到郁闷的同时,又前所未有的挫败。
为何他的小娥这般难懂?为何看不到他的长处?为何不能理解他?
郑爱娥忍着倦意,等了好一会都不见散场,开完会还懒着不走什么意思,她实在撑不下去,眼皮子直打架,悄悄起身溜了。
大脑宕机,只装了一件大事——睡觉睡觉睡觉睡觉睡觉睡觉睡觉睡觉睡觉!
然而她是受重点标记的人物,稍一风吹草动,就能被‘有心人’发现了。
邺良心下一紧,忙跟大父、堂伯告别,杵着拐匆匆追了上去。
郑老头‘啧’一声,觉得没眼看,“正事还没谈完呢。”都住一个屋檐下,这么黏糊糊做什么,熬粥吗?
郑老二若有所思,“我从没见过走路这样快的瘸子,侄女婿不一般啊。”
不一般的惧内。
……
郑爱娥撑着眼皮,跟人大眼瞪小眼,“你跟着我做什么?”没谈完事情,回去跟大父、堂伯谈啊,她又不懂这些,只想睡觉啊。
邺良牵起她的手,包着自己的手心,这是他很常用的动作,叫他觉得跟妻子亲密无间。
“该说的都说完了,没必要再待下去。”
“你也可以去外头晒晒太阳、吹吹风,没必要和我一起。”
他皱起眉,“你不想看到我?”
郑爱娥心说那当然了,谁想睡觉的时候还喜欢被人打搅?
这话她没说,但被人看出了她的嫌弃,那人脸色霎时间就不好了。
一天接连受挫,数不尽的失意,叫他心中躁郁不堪,面上阴沉沉的,又开始口不择言:“那你想看到谁?昨日那个不要脸的男人?”他至今回想到那个男人,依旧咬牙切齿。
竟然拿那种眼神看他的妻子,他算什么东西,配吗?
什么不要脸的男人?臭小子在说什么?他又在抽什么疯?
郑爱娥都被闹清醒了,撇着嘴道:“简直莫名其妙。”
他莫名其妙?这落在邺良眼中显然是亲近另一方的表现,那个不要脸的男人就那么叫她念念不忘?他胸中翻江倒海,怒极反笑。
郑爱娥烦他得紧,这个讨厌鬼,侧身就要走,结果手腕被人牢牢桎梏住,又一把拽到跟前。
“你以为外头的世界多么纯洁?外头的男人多么单纯?一个外男贸然就敢打听女子闺名,呵呵。”他冷笑,眸色幽深,咬牙道,“你知道他们心里在想什么吗?你以为所有人都像我一样容忍你?”他就搞不懂了,为何小娥眼里只看得到别人,就看不到他?分明他们才是患难与共的夫妻!
就凭那男人一张脸?他冷嗤,深觉不耻。
郑爱娥恼了,她都没怪他唠唠叨叨又莫名其妙,这王八蛋竟然还凶她!什么叫他、容、忍、她!
说到底还是那个他纳妾的事情,这人怎么还没完没了了?!旁人如何如何她有管、有说过吗?她希望有个简单干净的关系有问题吗?她没有说出来吗?
他要是心有芥蒂,他们大可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他要是纠纠缠缠,又偏要纳妾,那她是不是也可以?
郑爱娥小脸偏在一边,很不客气道:“如果你愿意和别的男人分享你妻子的话,那我也可以啊。”不就是穿多几件衣服吗?谁不会了!
郑爱娥抱着胳膊,盯着对面,她说得言之凿凿,仿佛他说一句‘可以’,真就要这么干了。
然而,邺良怎么会同意?
听那话,他顿时气得眼前一黑,险些站不稳了,什么理智什么冷静霎时间荡然无存。
什么叫做和、别、的、男、人、分、享、他、的、妻、子!!
一想到这句话,一想到这个画面,他额际青筋直跳,胸口翻江倒海,就觉得呕得慌、恨得慌!
他下颌线猛地绷紧,咬牙切齿:“小娥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话吗?”
“我当然知道。”郑爱娥说,还觉得无聊死了,臭小子每次吵架都这么问,一点新意都没有。
他一手抓紧旁边的柜架才稳住身形,可攥得用力,指甲几乎要陷进去,红着眼质问她:“你把我当什么?你把你当什么?你把我们之间的感情当什么?!”
凶什么凶,凶什么凶,她对待他的耐心还不够多嘛?给他的时间还不够多吗?要不是看在养了那么久狗狗,她早就去找别的小伙伴了。
一直闹闹闹,她还生气了呢!
郑爱娥睨了他一眼,下了最后通牒:“就这样,你不想过就不要过了。”这个混蛋,搅乱她的睡觉时间,推搡着他,给人赶出去,“去去去,别待在这碍眼。”
她的话恍若一盆冷水浇在他身上,浑身上下凉成一片,心肺仿佛都感知不到温度,他扯扯嘴角,没能扯出笑来。
“好得很,好得很。”
他目中失望至极,不由徒生恨意,自己在她心里究竟算什么?轻易就能被推出去,轻易就能被放弃!
邺良木然转身,不经意间肩膀狠狠撞到门框,听那声音都叫人抽气,他却仿佛无知无觉,感知不到痛感一般,脚步钝重,像陷在泥地里。
堂室里的老老少少方才听那阵仗都不敢说话,如今见人这幅模样出来,更是不安。
小两口这是怎么了?
陶氏、董氏心底忐忑,她们与夫婿发生矛盾至多嗔怪两句,从没见过这等大场面,两人吵得这般厉害,不会真闹掰了吧?
郑老头拧眉不语,覃氏也收了看戏的心思,满脸愁容。
只有邺家两位仆人镇定自若,庸伯见怪不怪,习以为常。
而春爻一脸麻木,该干嘛干嘛,等着吧,事儿还没完。
还没过一刻,果然就有道颀长的身影从离开的拐角折返,一瘸一拐,径直往某位小女子的闺房去。
他心间翻搅着酸涩,喉咙紧得发疼,站在木门前踌躇,敲响木门,抿唇道:“你不喜欢,那便没有妾。开门,我们好好说。”
完全受不了受她冷待、受她冷眼的那种感觉,一想到她意图明珠暗投,就……觉恨意难平,气血翻涌。
郑老二在堂室里头看得乍舌,脑海只有一个念头。
此子韧性非比寻常啊。
第65章 行侠仗义
郑爱娥刚脱了鞋,除掉外衣,闭眼躺在柔软的床上,就听到一阵敲门声,刚刚撵走的人,又回来了!!
她攥紧拳头,臭小子你最好真有事。
郑爱娥屐了鞋子,头顶炸起一撮呆毛,暴躁开门。
“你有……”门刚开,就被人挤了进来。
“欸?”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郑爱娥就被人搂进怀里,她一下子瞪圆了眼。
他干净清爽的气息喷洒在她脖颈,“小娥,你好伤我。”什么叫不过了?什么叫各走一边?
他眼中尚有血丝,话中又急又恨,“你怎么可以跟我说那种话?你知道叫我有多难受?”
在她身上深吸一口气,熟悉的味道叫他心安,他缓缓撤开,郑爱娥以为终于可以分开了,他却双手捧起她的脸,眸中似深情似恨意,“这样折磨我,你简直坏透了。”
郑爱娥矢口否认:“我没有。”这是污蔑是造谣!
他掌下摩挲着细嫩的小脸,仔细地注视着她:“还不承认。总是这样装作无辜,叫我在苦海翻涌,看我狼狈回头,看我茶饭不思,你就是世上最坏最坏的小女子。”
“你污蔑我。”她撇下嘴,极力为自己正名,“我是天底下最善良最美好的人。”说完,微不可查低头,说大话难免有些心虚。
他旋即轻笑,释然中透出几分无可奈何,又将人拥进怀里,“坏透的小女子。”
郑爱娥气得鼓起脸,臭小子是不是仗着自己是伤患,所以胆大包天了?
邺良拉她坐在床边,“我们好好说说话。”
郑爱娥扒拉开他的手,躺回床上,“你这样说呗。”他说他的,她睡她的,说不定还能助眠。
“……”他忍不住磨牙,这个小女子。
郑爱娥蒙进被子里,等了好一会周围还是很安静,助眠音乐呢?她揭下被子,面前人刚除完外衣,散了长发。
“干嘛?”
邺良掀开一脚被褥,侧身躺了进去,“睡觉。”
“你不是要说话吗?”
他长手将人一揽,以环抱的姿势将人箍在怀里,下巴抵在她的头顶,“这样说。”
“不要抱着,热。”
“今天不热。”
郑爱娥挣扎无果,就当自己被大狗狗抱住,劝自己忍一忍就过去了。
他在头顶闷笑,热乎乎的气息喷在她脑门,郑爱娥莫名就有些怕怕的,心里毛毛的。
过了会儿,周围安静下来,窗外树叶随风飘动哗啦作响,蝉鸣不绝,万物好似都浸在宁静柔和的世界中。
空气响起低沉的话音,“小娥,你以后不能再说那些要分开的话,会很伤我的心。”
她想反驳,但话到了嘴巴边上咕噜转了圈,又咽回去:“哦。”
他感受怀中馨香温软的人儿,一字一句嘱咐:“我不会纳妾,也不会和别的女子走近,你也不能与旁的男人眉来眼去,意图一脚踩二船。”
郑爱娥摇头晃脑,骄傲极了,“我很专心的,才不像你。”
他一噎,转而道:“最好这样。”
“哼哼。”
他并不放心,试探道:“倘若我是陌生男子,听说城东有处糕点铺子颇为有名,见你投缘,想要邀你一同前往品鉴。你当如何?”
郑爱娥眼前一亮,原来那个很好吃的糕点铺子在城东!
“当然是去吃……”触及到他威胁的目光,她一下子撤回发言,“拒绝他。”她可以自己去嘛,还不用欠人人情。
邺良颔首,稍稍满意。
“若这人自称铺子东家,邀请你品尝新品糕点呢?”
郑爱娥还想得起叮嘱,果断答:“拒绝。”
他浅笑,很是满意了。
“那他又备下各式各样的栗子糕、枣子糕、梅子糕……香甜饮子,只要你告知姓名及其住址就能免费品鉴,该当如何?”
郑爱娥已经完全沉浸那一个个点心里头,两眼发光,斩钉截铁:“当然是告诉他!”
他唇畔的笑意僵住。
紧接着,话音急促发紧:“若他认识你后,准备各式佳肴邀你同游,又当如何?”
“当然是去啊!”郑爱娥开心应道,她最喜欢交新朋友了。
然后,她就对上一双阴沉地能滴水的眼睛。
沉默一瞬,改口道:“那我还是不去了……”
这却没能叫邺良满意,反而将人搂的更紧,他贴着她耳畔低声哄道:“他这是想冒犯你,若真有人这样,小娥你该让他尝尝拳头的厉害,揍得他满地找牙,悔不当初。”
郑爱娥被箍得动弹不得,左扭右扭就是甩不开,他的气息他的气势太强了,她只得把自己缩成鹌鹑。
弱弱地说:“打人不好的。”虽说有一身神力,可绝不是用来欺负弱小或者无辜路人的。
他贴着她的秀发蹭了蹭,继续哄道:“这等居心不良的鼠辈,小娥别说打一个,就是打十个、打一百个都是好的,若有不长眼的想要为难你,”包住她柔软的小手捏捏,“回来与我说,为夫自会为你摆平。”
哎呀她又不是暴力狂,还打一百个?亏他想的出来。
但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了,她敷衍应道:“知道了知道了。”
他有些不悦,又有些想笑,小娥有时很简单,叫他轻易就能看明白所思所想,“你不放在心上,我可是会生气的。”两人发丝交缠,脖颈交叠,没有距离可言。
郑爱娥心说你要生气就生气呗,这可是你的自由。
旋即,一只温热大掌抚上她右侧的脸颊,一下子就盖住半边脸蛋,他话音轻柔缠绵:“我生气可是很吓人的。”
郑爱娥不以为意,撇撇嘴:“有多吓人?”臭小子就爱说大话,他生气起来也就那样,纸老虎一个,她‘噗’一下戳了就破。
他缓缓伸长脖颈,将脸贴着她的,她的肌肤细嫩柔软,比世上最美丽最珍贵的丝绸还要美好,还要叫他心驰神往。
“为夫不会对你做什么,可绝不会放过那个意图冒犯你的男人。”顿了顿,似在思忖,“我会将他关在一个暗无天日的地方,看他求救无门,耗尽所有希望,然后突然出现,这时他或许以为自己得救了,高兴地痛哭流涕,可我要做的却是彻底摧毁他,他的精神,他的意志,他的身体。”
“怎么才能逐渐加深恐惧与绝望呢?”他状似疑惑,转而又道:“或许我应该从小处着手,先拔除他手脚的脚趾,还有牙齿,期间还能让他猜猜下一步是何处消失?然后再剁掉”他徒然止了声,见她震惊看他,殷红的小嘴张得能放下一个鸡蛋。
他唇间泄出一串轻笑,他喜欢她所有的表情,丧气的,无聊的,欢喜的,幸福的,震惊的……这些模样无比鲜活,每每回忆起都叫他心头熨帖。
“你不信?”他反问,墨眸清润,话语冰凉:“世上想要一个人突然消失的法子,可是多种多样,每一种都无声无息。”挑起她一缕青丝把玩,经过月余的滋养,终于又变得黑溜顺滑。
郑爱娥愁眉苦脸,一巴掌甩在他身上,“你正常点!”她养得狗狗怎么变态了?能不能申请恢复出厂设置啊!
她分明一巴掌就能将他扇出内伤,可身上的触感却不痛不痒,小娥这是在心疼他。
他心下一软,握住她的手放在唇边,落下轻轻一吻。
郑爱娥又开始害怕了,想抽回手可抽不回来,气恼地说:“你正经点!”
他低声哼笑,将她的手按在自己颊边,感受柔软温暖的触感,“若你执意叫我难过,为夫被逼到绝境也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你要做什么?”
他定定盯着她,“先弄死那个人,再将夫人和他关在一起,看看他的惨状看看他丑陋扭曲的躯体,夫人叫我痛不欲生的话,我也得叫你痛才行。”
这个死变态!
郑爱娥撇着嘴角,“走开走开,你耽误我睡觉了,现在是午睡时间。”
“小娥你可以在我怀里睡。”
郑爱娥说什么都不依,“你身上烫死了,还好意思叫我挨着你睡,说这话我都替你害臊!”开始挣扎,“走开走开。”
他顿了顿,迟疑:“那我方才与你说的话,你都记住了吗?”
郑爱娥嫌弃,但还是答:“不要跟陌生男人搭话,不要接受他的食物,不要同他外出,行了吧行了吧。”
这叫她施展正义的机会又少了,臭小子果然是坏蛋!
他得到想要的答复,徐徐松开她,郑爱娥得了缝隙,马不停蹄就从他怀里爬出来了。
郑爱娥躺在一边,身下的位置冰冷舒适,她正准备入睡,却见身侧还干愣着一人,“你不走?”话都说完了。
邺良隐去心底的失落,侧躺着,静静看她,“我也睡。”
毕竟床有他一半股份,郑爱娥道:“好吧,但说好,不许再吵我。”
“嗯,睡吧。”
不消一刻,爱侣的呼吸就变得均匀平稳。
邺良不想睡,只是想多看看她,墨眸注视着妻子恬静的睡颜,陷入了沉思。
再过一季,他们便成婚一年了,可他还是像才了解她一般。
小娥与寻常女子真是大不一样,有时单纯烂漫,可爱非常,有时又冷酷无情到叫他胆寒。她有一身得天独厚的神迹,依旧不骄不纵;对奴隶对鳏寡对妇幼包容心很强;自我意识很是强烈,贪吃贪玩却不把钱财名利当回事,也不把夫婿当回事,对夫妻的理解似乎也与世人不一样。
她的世界仿佛每一天都是清风徐徐,阳光明媚。
但最叫他感到烦恼的一点,就是她对情爱、对伴侣不够忠诚不够专一,随口就能说出分开、再找下一个之类的话。
邺良眸光幽幽,落在她身上,郑爱娥半张着嘴睡得香甜,像在做什么美梦,他目光又忍不住和缓下来,给她掖了掖被角,小娥年纪轻,贪玩爱玩在所难免。
只能说世上不要脸的东西太多了。
室内静悄悄的,周围都是她的味道。
邺良想到子嗣的事,时人重血脉繁衍,他当然也不能例外,可他的小娥很厌烦看到他有妾室有旁的女人,为此恨不得与他分崩离析。
其实解决这个问题不难,也不会有什么损失,时人的做法往往是先答应下来,等到时候木已成舟,妻子妾室都育有子嗣,如何还能也丈夫分开?
可他做不出来这种事,不想看到小娥伤心难过,不想看到她失望的眼神。
他答应小娥不纳妾,便是真的绝了这个念头,他们夫妻两人只有对方也挺好,中间不会再有旁人打扰,他也不需要在不相干的人身上浪费时间。
至于子嗣,他也有了解决的法子。等他们有了儿子,再花些时间等儿子长大,自己费些心神,督促他多生几个,也是一样的。
……
翌日,郑家众人又见到了和好如初的小夫妻,时时刻刻都要黏在一起,准确来说,是郑爱娥待在哪儿,就能在哪儿看到邺良。
覃氏昨日忧心忡忡,结果今日看到这样一幕,本该舒了口气,可想一想又觉得糟心,都不想留小两口在家了。
再待下去,她怕都不能安享晚年。
郑老头另有想法,说道:“我留孙婿有正事,你这妇道人家别瞎捣乱。”
覃氏气不顺,翻了个白眼,“随便你。”
日头大,他扇着蒲扇纳凉,额头还是细密的热汗,“老婆子给我倒碗水。”
倒倒倒给你倒尿去,喝不喝?
覃氏懒得理他,抬脚走了。
郑老头坐在堂屋好久,嗓子干得冒烟,都没见水来,唤了一声:“老婆子?”
无人应道。
郑老头心说这老太婆年纪越大,气性越大,没大没小的,他一家之主的威严不要了?浑浊的眼四下扫扫,很好,没多余的人在。
他清清嗓子,若无其事站起身,提起大陶罐,给自己倒了碗凉水。
嘴里嘀嘀咕咕:当谁不会倒水?他自己倒的还更甜!
覃氏去了郑爱娥那边,昨儿的事把她吓到了,以为是自己太拘着孩子,叫她一身精力无处释放,觉得憋闷,进而才和孙婿越来越不对付。
覃氏不准备拘着她了,渠县就这么大点,街坊邻居哪个不认识小娥,出门又有婢女跟着,还能叫她丢了?
“城东那边新开了不少铺子,支的摊子也挺多,吃的穿的花样百出,出去逛逛,年轻人还是得多见见光。”
这些新开的铺子、新多的人口,大多数都是平城生乱,附近的百姓迁移过来。
郑爱娥开心地跳起来,围着她转圈,说大母大母你真好,覃氏受她热烈的情绪感染,笑道:“别玩太晚回来。”
邺良杵着拐杖起身,“我也去。”
郑爱娥停下动作,拉下脸转身,“我不带你。”
他愕然:“为何?”
还能为什么?哪个正常人带瘸子逛街,是觉得瘸子的伤腿太健康?还是想叫旁人看瘸子笑话?
覃氏看小两口又僵持住,忙撤了,有些热闹看不得。
最终邺良妥协了,小娥的担忧不无道理,她也是为他着想,“那你记得早些回家。”
“嗯哼。”搓搓他的脑袋,狗狗要乖乖看家。
邺良浅笑,拉着她的手握住。
不过这事没完,他去不了但总有人可以替他去。
邺良私下叫来春爻,冷声道:“待会夫人出门你看紧点,别让不三不四的人靠近。”
春爻:“……是。”主君也太草木皆兵了吧?夫人又不是那种招蜂引蝶的女子。
邺良深知妻子不靠谱,对她身边的人也多留了个心眼,“如若这事都办不好,你也没必要留在夫人身边了。”
“知道吗?”
春爻身子一抖,埋头直道:“奴婢明白!”
她才不要离开夫人。
于是,郑爱娥就这么带着人出发了,新开的糕点铺子,新鲜的小配饰,漂亮的小玩意,她来了!
郑爱娥人在前头走,春爻落后半步提东西,不消一刻,她手里布兜子就装不少了,跟夫人出来采买东西一点都不累,夫人扫一眼就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该买什么,也从不纠结犹豫。
进了铺子又出来,出来又进去,她们还有一小段路就能走完东街。
郑爱娥终于找到那家号称最好吃的糕点铺子,她昂首挺胸进去,店里已有许多客人排队等候,大堂之内更是坐满了人,火爆程度非同凡响,看起来挺像那么回事。
她暗道看来臭小子没有骗她,诚信度+1。
店里的伙计请她去排队,掌柜飞身过来打了他一下,凑耳朵说好一顿说,郑爱娥隐隐听到什么‘老板娘’‘你想死’之类的话,还没将事情串联在一起,掌柜已经走到面前,笑容可掬:“为夫人备下一间客间,临街临窗,风光甚好,还请随小人移步楼上。”
“嗯嗯。”郑爱娥听到有好事,抬脚就跟。
春爻有些骇人,他们初来这间铺子,为何突然能得到这样高的待遇?她看不少衣着繁复得体的客人都只能老实排队,或是挤在密集的大堂。
她启唇想叫回郑爱娥,却被人唤住,“是春爻姑娘吧?”一个面生的男子走过来,很自然接了她手里的东西,“这些交给小人,你上去伺候夫人吧。”
春爻悚然,这铺子里的人怎么好像提前就认识她们了?
却说大堂那边,有个挑菜来卖的老妇人,衣衫褴褛,头发花白,都是苦命人,掌柜原本见了没有赶的,容她在店里多挣点钱,可眼下挡了他们上楼的路,正欲叫她让开。
然而变故骤然发生,有个小孩在大堂内飞窜,不经意间就将老妇人撞倒,霎时间,筐篓里的野菜掀翻到食客脚下。
小孩也没讨到好,撞断了一颗牙,倒在地上呜呜大哭。
他的母亲是个二十余岁的妇人,酱紫的苎麻深衣裹着丰腴腰身,远远看着,像座小山伫立在那。
“哪来的疯婆子没长眼睛啊?”壮妇抱起小孩,心疼不已,“我家小宝疼了哦,不哭不哭。”对撞倒的老妇人又是一顿怒骂问候。
掌柜忙将郑爱娥护在身后,尽量带着人离战场远些,但他也没讨到好,“你们这铺子怎么搞的,竟然准许这种脏污的乞丐进来做生意!”
小孩抱着他娘的脖子,哭得很大声,刺得郑爱娥脑中就跟被针扎一般,整个人都不好了,果然熊孩子无论在哪个时代都很讨厌。
周围的食客一静,纷纷蹙眉,难免被噪音影响,掌柜主持这间铺子,忙走过去解决这事,“这位夫人借一步说话,咱们好好商量。”
壮妇却徒然提高音量,“干什么干什么,莫不是还想对我做什么事?!你这白斩鸡有什么话就在这说!”
掌柜:“……”
大堂内哄然大笑。
掌柜心内无语,组织了下语言,拿出诚恳的态度说:“这位夫人您误会了,小人”话到一半,他被人推搡了把,这力道惊人,掌柜猛地撞到后头的桌子上。
他吃痛捂住后腰。
“尽搁这放屁!老娘还能冤枉你?”
壮妇将孩子放在地上,双手叉腰,撸起袖子虎步过去,看样子要给掌柜一个教训。
郑爱娥刚扶起无辜的老妇人,回头见这一幕,岂有此理!熊家长还无法无天了?
是英雄登场的时候了。
她三步作两步过去,挡在掌柜面前,她嘴巴毒又直接:“你孩子撞倒了旁人,你竟然还倒打一耙!辱骂欺凌老人家不够,现在对无辜的店家都要出手,靠着一身蛮力,恃强凌弱、蛮不讲理算什么本事?”
壮妇是屠夫家的独女,吃得健壮又跟着杀猪宰羊,练得一身力气,从小就仗着一身蛮力欺凌弱小,周围不少人都知道她的事迹,闻言登时就鼓掌,为郑爱娥喝彩。
“好!说得太好了!”
“哪有吃亏受罪的,反给作恶之人道歉的理儿!”
“她那儿子顽劣不堪,掉颗牙怎么了?我看该掉十颗。”
壮妇见没人站自己这边,心里不是不慌,可她横行霸道多年,自有自己的道理,连忙飞了一掌过去,等这只瘦猴趴下,看谁还敢看她笑话!
岂料,她这用尽十成的力道被人轻飘飘接下,壮妇惊愕,这怎么可能?她猛然朝郑爱娥看去,只见她唇边挂着风淡云轻的笑,抬手如拂花拂柳,仿佛不费吹灰之力。
她负着一只手,恍若世外高人般,叹一句:“也不过如此。”
壮妇不信,双手齐上,用尽浑身所有的力气拍去,她单手一挥,不仅轻松接下,还将对方逼得倒退数步,重重地撞在身后的食桌上。
郑爱娥状似苦恼:“你就只有这点本事吗?”
众人瞧不出门道,跟看戏似的不当回事,还在喝彩。
壮妇却是又惊又惧,她垂下的双手隐隐发颤,麻得仿佛感知不到。
渠县何时有这样的高手!
壮妇如临大敌,退了几步,扫视一圈,“算你们今天走运!”手提溜起小孩,灰溜溜败走。
远远地,还传来小孩闹着,“娘给我报仇!给我报仇!”
紧接着不是壮妇护犊子的狠话,而是她愤怒的咆哮,“尽给老娘惹事!”
“啪啪啪——”有人的屁股响了,小孩惨烈大哭。
不过这不重要,郑爱娥逼退坏蛋,赢得了一众喝彩,她眉眼弯弯,挺了挺胸膛,这些都是英雄应得的!
接下来是奖励结算环节,老妇人整理好自己的筐篓,一把鼻涕一把泪走过来道谢,“姑娘……今天真是多谢你了。”
郑爱娥小手一挥,“小事一桩!”尾音微扬,很难听不出她的得意。
老妇人只觉得耳熟,下意识抬头。
郑爱娥刚好也转过头。
嗯?
嗯!!
两人大眼瞪小眼。
第66章 口出狂言
太阳西斜,大片橙红的晚霞映在天边,一座座矮小的房屋升起炊烟,伴着晚归的行人,聚成了一幅恬淡的画。
覃氏盯完灶上的事,用围兜擦擦手走了出来。
徒然顿住,院里的石凳上雷打不动坐着个人,身形清瘦,端庄持重。
小娥还没回来?
覃氏感慨完,又钻回里屋去了。
庸伯陪在邺良身侧,看看暗沉的天色,看看阴沉的公子,眼观鼻,鼻观心,埋下头不说话。
夫人还是那个夫人,可公子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公子了。
邺良周身气压低得可怕,城东短短一条街,依小娥的脚程半个时辰就能逛完,可现在两个时辰过去……她是被外头居心叵测的东西绊住了?
那个婢女果然难堪大用,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好,他诸事缠身,并不能时时刻刻都陪着小娥,仔细她身边的不法之徒,该多给她精心挑些奴隶在身侧盯着。
他又悔自己今日没能陪着出去,这种只能在家暗自揣测的滋味并不好受,外面什么不要脸的人都有,都有糟心的事都可能发生,而他蜗居井底,仿佛什么都把握不住。
庸伯半眯着眼,困得打盹了,眼前却徒然一暗,他猛地打了个激灵,抬头一看,公子怎么站起来了!还磕磕巴巴夹着拐杖往外走。
不用猜都知道他的心思,可瘸子出去找人,是在搞笑吗?
公子你脑子坏掉了!
……
一个时辰前,糕点铺子。
英雄和她的老闺蜜相认了。
“小娟怎么是你!”
“小娥太好了,竟然还能见到你!”
郑爱娥在平城的时候,经常跑出去玩,在菜市场哦不是,西街认识了王秀娟,两人相见恨晚,遂结为异父异母的亲姐妹。
此刻的王秀娟衣衫褴褛,背的筐篓也是破破烂烂,仿佛逃荒来的似的。
“是的,平城乱起来之后,我们全家就往外逃了,没有钱去黑市买通行符文,就专挑偏僻的小路走,终于磕磕绊绊躲过了危险。”想起当时的场景,她满是心酸,“可是路上遇到抢劫的乱民,我跟我儿子们走失了,一个人胡乱摸索,才艰难地走到渠县。”
郑爱娥听了心疼,可大堂不是说话的地方,她叫掌柜上一桌吃的,又请王秀娟上楼细说。
掌柜忙不迭点头:“是。”转身吩咐伙计,又亲自带路。
“小娥你在渠县混得真好!”王秀娟悄悄跟郑爱娥感叹道,来渠县有一段时间了,她对此地的看法就是——荒僻野蛮,暴徒横行,官吏暴戾且同气连枝,连烧杀劫掠的乱民都不肯来的地方。
就比如类似刚才的事,她自己小心小心再小心,依旧栽了跟头进去。
小娥能在这种地方混得开,显然是各方面都很有实力,指不定就是哪位上官的千金,瞧,身边还跟着个婢女。
郑爱娥被夸得直乐,摆手道:“我哪有什么实力?也不是大官的女儿。”她牵着王秀娟上楼,诚恳答:“我大父是县里的仓啬夫,丈夫只是个教书先生,家里也只有些小钱,算不得什么大户人家。”
王秀娟听到前头,点点头,不是县令县尉家的女眷,但啬夫的官职在县里也排的上号,若根植久些的,未必弱于前者,她可得抱紧小娥的大粗腿!
听到后一句的时候,她还没反应过来继续往前走,然后突然停住,惊愕道:“你成亲了?”老天,她之前还想给小娥介绍机灵的小子!
郑爱娥推开门,领着她进去,“对呀,都好久了。”伙计坠在后头,为两人上了茶。
室内装潢精致,全是实木质地,陈设布局别具一格,与官吏家的后院比也没差了,显然不是用来招待普通客人的地方。
但郑爱娥脑子缺根筋,王秀娟注意力偏向别处,谁也没有发现不妥。
“他干教书的活,人是个古板爱唠叨的,有机会介绍给你认识。”
王秀娟微微颔首,却想:既能在渠县这种恶县娶到地头蛇家的宝贝闺女,显然这个教书先生不是普通人。
“之前与你在平城的,就是他?”
郑爱娥点头,捧着碗喝水,“是去县里抄录新律,可惜出了乱子没成。他人还是挺好的,面冷心热,我们日子过得还算顺心。”
老闺蜜来了,作为东道主,郑爱娥自然要好生招待了,问她的近况,或者需不需要支援云云。
王秀娟心内感动,儿子们大了,只晓得顾着媳妇孩子,连她这个老婆子不见了也不见找来,只有小娥还关心她的情况。
若说从前只是臭味相投的泛泛之交,王秀娟现下是真的把郑爱娥当亲姐妹了,“我现在住城西那边,平时去外头挖野菜,少的时候就自己吃,多的时候就拿出来卖,过些日子我找到竹林,还能编些筐篓来卖,总能养活自己,你不用为我担心。”虽说挣不了多少个铜板,但也勉强能裹腹了。
王秀娟的男人死得早,她含辛茹苦拉扯三个儿子长大,还给儿子都娶了媳妇,她本身就是极有韧性的,能吃苦有手艺,怎么都不会把自己饿死。
郑爱娥见她主意已定,想说叫她安心住下来,渠县还是挺好的,但想到刚刚小娟还被揣了一脚,又说不出口了,只道:“若有什么事,你去官舍附近找我,我一定给你做主!”
王秀娟泪目,真遇上什么大事儿,她肯定也不会去给小娥添麻烦,但有她这句话就够了。
很快,伙计端着吃食上来,满满当当摆了一桌,“两位夫人请慢用。”
王秀娟闹了很久饥荒,看到东西哐哐吃,郑爱娥没跟她抢,还倒了水推到她面前。
填饱肚子,王秀娟才理出心思打量周围的环境,丈夫还在的时候家里不错,她是有些见识的,越看越心惊,显然看出了点门道。
“小娥你不简单啊。”这些布置陈设,别说县令用不用得起了,就是放在繁华的平城,那些富人官吏也得掂量掂量。
郑爱娥不疑有他,全当她夸自己了,自信答:“那当然。”小娟还是那么捧场!
王秀娟瞧她不知情的样子,心下已有猜测,既爱她的简单纯粹,又难免为她起了忧思。
这些是谁的手笔呼之欲出。
可小娥这副单纯烂漫的性子,岂不被她夫婿玩弄于股掌之间?她可是知道,那些旧贵族手段凌厉,心黑得很。
听小娥那话,还很满意婚后生活,她怕还不知道夫婿的真面目吧?
王秀娟既忧又急,但不好明说,做媒的心再次达到了顶峰,打包票说:“若有朝一日你们和离,我给你介绍更好的!”从前那些贵族老爷哪个不是眼高于顶,傲气凌人?小娥和她夫婿相处,怕是被情情爱爱蒙住了双眼,吃了不少苦而不自知。
站在一旁的春爻惊悚,别啊,主君和夫人分开,那她跟谁?!
郑爱娥也说:“不用不用,现在这个还是很好玩的。”好歹那么长时间了,要是再来一个,她又得辛苦养成好久。
什么叫很好玩?王秀娟没听懂,恍惚了一会,意识到郑爱娥可能说的是‘目前这个对她挺好’的意思,于是看她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误入歧途的无知少女,恨铁不成钢:“行吧。但我话放在这,随时有效。”他们家其实不算纯粹的农户,人脉广,儿子也算有本事,她想给小闺蜜找个如意郎君,还是没问题的。
郑爱娥感谢她的好意,表示如果再有领养的需求,她一定会提的。
王秀娟又遇到听不懂的话了,莫不是她和小娥差太多,以至于代沟如天堑?正欲细问呢,就听对方热情邀请到家里做客,说大父大母会做好吃的,热情招待她。
这会儿,王秀娟哪还顾得上旁的,满脸的难为情,直说:“这可不成,我若去了像什么话?”指不定小娥的大父大母比她还小呢,到时候她像个小辈那样杵在那儿。
王秀娟想想就觉得羞得很,说什么都不去。
郑爱娥遗憾:“……好吧。”
倒是王秀娟承诺:“等我三个儿子找来,一定下帖邀你来家里做客。”又跟郑爱娥说,“你来我家就不一样了,抬辈分,一屋子全是小辈,都要给你请安。”
郑爱娥听着有趣,不假思索就道:“好啊!”
王秀娟看她喜欢,还说:“你若是想,我还可以叫三个儿子给你磕头,全当认干娘了。”生得玩意不怎么靠得住,但好歹能拿来哄哄小娥。
“好呀好呀。”她还没当过干娘呢。
郑爱娥兴奋起来,准备认认真真做这件事。
“你儿子多大了?都喜欢什么东西?什么时候到啊?”
王秀娟思索了下:“最大那个有四十五吧,小的那个也有三十好几了。”
郑爱娥:“……”这确定不是叫她认爹?
她期期艾艾道:“这不合适吧,差太多了。”若再大一些,都能生三个她了!
王秀娟却不那样觉得,“有啥不合适,多个亲戚多条路,认你做干娘还是他们高攀了。”
小娟真是生猛啊。
郑爱娥脑海中不由浮现出,三个沧桑的老男人拖家带口给自己磕头请安,还说来给干娘尽孝了。
罪过罪过。
……
老闺蜜太热情了,郑爱娥受不住,寻了个由头带着春爻溜了。
出来的时候天色已晚,只一片橙红的云彩,等到家,已经暮色沉沉。
但门口立着道身影,很熟悉。
郑爱娥觉得狗狗真乖,还知道等她回家。
邺良被庸伯拦住,说什么都不让出去,迫于无奈又在院里守了会,终于等到妻子回来,他觉得这天难熬至极。
牵起她的手,“怎么这么晚?”
雁过留声,人过留名,郑爱娥不打算做无名英雄,对这个问题可就有很多话说了,而且她的秘密邺良都是知道的,她可以自由自在分享。
但全家就等着她回来开饭,郑爱娥不好意思耽搁大家的时间,等挨到饭后,她才急匆匆拉着人进屋说小话,主要表达自己的英勇事迹,以及糕点铺子确实很好吃。
“你眼光不错,那家糕点味道不赖!”
邺良心头舒了口气,没别的男人缠她就好,听了后一句话不由浅笑,能不好吃嘛,专程依着她的口味做的。
“小娥真厉害。”他真心实意夸道,摸摸她柔顺的秀发,又说:“至于闹事的人,交给我处置。”
郑爱娥不满他平平无奇的夸夸水平,但臭小子向来如此,她捏着鼻子也就认了,可是听到后半句,忙止住:“别。”
她不知道壮妇过去是怎样的人,但今天的事对她而言只是个小问题,她并非睚眦必报之辈,也不爱记仇,这事过去就过去了。
邺良将人搂在怀里,特别喜欢与她肌肤相贴的感觉,他不是标榜的好人,但,“我的小娥是世间最善良的姑娘。”
郑爱娥捂嘴笑:“也没有那么夸张啦~”没错没错,她就是这么好这么善良!
看怀里人儿甜蜜的娇态,鼻端还传来她身上独特的香味,这样美好的小女子是独属于他的妻子,他心里像有根羽毛轻轻扫过,酥酥麻麻,又柔软地不得了,下意识就抚上她的脸颊。
“别老是摸我脸。”她不满抱怨。
他注视着那翕张的红唇,润泽明丽,仿佛裹了蜜糖般,眸中越发幽深,指尖悄悄漫上她的唇角……软软的,他呼吸一下子急促起来,喉结不由上下吞咽,干渴得厉害,磨了磨唇瓣,凭着本能的指引慢慢俯身。
郑爱娥歪头:?
直到两人仅有一寸距离,邺良稍稍回神,却对上她清澈疑惑的眼神,他猛然一惊,迅速撤身离开。
脸上一红,举止有些不自然,他方才自己竟想轻薄小娥……实在孟浪,希望她没有觉得冒犯。
然而过了会又他回味过来,他们本就是夫妻,什么轻薄什么孟浪什么冒犯,这些都是不存在的事。
可他为何要那般想?
邺良的面孔变得有些古怪。
郑爱娥也觉得他很古怪,方才竟然想要亲她!他们有好到那份上吗?真没有边界感。
而这种奇怪又莫名其妙的感觉在第二天早上,达到了顶峰。
分明睡前还好好的,两人各占一边,结果清早郑爱娥迷迷糊糊醒来,发现自己被人箍在怀里,紧紧的还推不开,她困得眼睛黏在一起,准备就这样继续睡回笼觉。
可是不知道哪里来的擀面杖,难道臭小子想在床上做饭嘛?
她声音软绵绵:“不要捣乱了!”皱紧秀眉,推了他一把,“也别在被子里乱藏东西,影响我睡觉。”
邺良一下子醒了,眸中几分呆愣。
好一会,反应过来是什么,耳朵烧得通红。
他喉结无声地滚动了一下,讷讷答:“丢不出去的。”只能往后挪,离她稍稍远些。
移动间,细小的摩擦带来异样之感,他唇间逸出一声低沉的闷哼。
邺良的心跳又快又重,像要从胸腔里头撞出来,他是个正常男人,妻子又是情投意合的爱侣,不可能不想的。
这种事越忍耐越克制,疯狂的冲动越在脑中横冲直撞,可这算这样难受了,他还是忍不住靠近她,深深埋进她的后颈,滚烫的呼吸与她细腻的皮肤交融。
他浑身肌肉绷紧,身上的燥热不消反增,忍得很辛苦。
刻在骨子里的规矩提醒他要克制自己的欲望,要有贵族的沉稳庄严,要避讳提及房事,可他咽了咽口水,还是忍不住问:“小娥,我们什么时候圆房?”
圆房?
郑爱娥睡懵的脑子转不过来,“你要圆形的房子,就去修呗。”
第67章 偶遇
庸伯正在院里摆弄膏药,公子脚上隔段时间就要换一回药,正好今日就到了时间,药是柳子息开的,他的医术在整个旧卫都排的上号,很值得信任。
但庸伯心里更想请夫人开的,他一直觉得夫人身上真有点东西,只可惜她不认识药材。
覃氏在井边洗好衣裳,装盆里抱过来晾,见庸伯捣鼓药材,这是女婿要用的,随口问一句:“那两个起了?”
庸伯颔首,说已经在堂屋用饭了。
覃氏应了声,边晒衣裳,边嘀嘀咕咕:“来这么多天了,怎么都不见得洗褥子……”新婚还没一年,夫妻俩应该正是浓情的时候,躺在同一张床上,干柴烈火的,肯定会发生点什么,可这是怎么回事?
小娥成天只想吃玩睡,小孩子心性,她都懒得提这个糟心丫头,可孙女婿呢?娇妻在侧又是新婚,就是和尚也忍不住吧?
覃氏愁容满面,感觉夫妻俩没来几日,她这头发都多掉了两根,这一个二个都没用,照这样下去,她何时才能抱上大胖曾孙?
不成不成。
覃氏叫来大儿媳妇,“待会儿你去集市上买些猪鞭、羊鞭回来,晚上炖了吃。”
……
郑爱娥正跟邺良闹脾气,不就是半梦半醒说了句糊涂话吗?臭小子竟然拿来嘲笑她。
想到方才的场景,她眼神虚晃了下,再说了,圆房、圆房不提本意,看字形不就是圆圆的房子?
哎呀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丢了面子!
邺良气笑了,用完早食心里都还憋得慌,他千般万般渴望与妻子肌肤相亲,可出于尊重,仍旧艰难忍耐,小心翼翼打探行房的日子,唯恐她觉得一丝一毫冒犯。
可这女子,竟然叫他去修房子?
想到这,他冷不防笑出声,庆幸这种荒唐事没有发生在新婚之夜,否则他必定会铭记终生。
但很快他又想到,他的新婚之夜也不怎么顺利,直接在妻子面上摔了个屁股墩儿。
——已经是终生难忘的程度了。
而这一切的一切,源头的源头,都在身侧恼人磨人的小女子身上!
郑爱娥瞅了半晌,又窘迫又生气,看吧看吧臭小子竟然还在嘲笑她!人怎么能坏到这份上。
凭什么笑她?她都没怪罪他拿东西戳她!
郑爱娥恼羞成怒,放下筷子就走。
却被人一手拽回来,他端着个脸,在她肚子上一摸,脸色骤然一变,比她还生气,“没吃饱就走?”强硬地把人摁在凳子上,手里塞了筷子。
惯爱折磨他不说,还不爱惜自己的身体。
她身负神迹,本身就消耗极大,饭都不吃好,亏空了身子怎么办?
郑爱娥还没走出两步,就又回到了原位。
“我不……”半张的嘴巴被塞了一勺菜,滑爽细腻,香香嫩嫩,是蒸蛋,咕噜咕噜咽下去,有什么事她吃完再说!
好不容易吃完这口,“不要试图用糖衣……”又被塞了一筷子,咸香四溢,嚼劲很足,是干豆角炒肉,大母的手艺还是那么好,她不能辜负了,嚼嚼嚼,吞下去。
然后筷子夹着美味又飞来了。
这回儿郑爱娥长记性,双手捂住自己的嘴巴,大眼睛睁地溜圆,“不准再喂了!”
邺良收回筷子,叹一声。
他这个受罪的人,不仅没机会撒气,反倒伺候起折磨自己的坏女子,结果还遭到嫌弃。
然而,哪怕都这样了,他还是哄道:“先吃饱,饭菜不合胃口,中午就带你出去吃。”
“真的啊?”她双眼亮晶晶。
邺良觉得她这样很可爱,不由得笑了,片刻后又觉得糟心,凡事只晓得吃吃睡睡,跟头小猪似的,夫妻之间紧要的关头竟然都掉链子。
没心没肺到令人怨恨。
“对,快吃吧。”收回无奈的眼神,继续投喂这个折磨人而不自知的‘魔王’。
接下来就顺利多了,一碗饭结束,他估摸着差不多,又摸摸妻子柔软的小腹,察觉到凸起的圆弧才作罢。
心头却忍不住升起异样之感,这里现在装满了饭菜,可不久的将来会住着他的孩子。
他目光幽幽,渐渐深沉。
……
郑爱娥撒欢跑去跟覃氏说:“大母大母,我们今中午出去吃,不用做我们那份了!”
“……”覃氏摘菜的手一顿,啥?你要带瘸子出门吃饭?
邺良杵着拐杖站在身后,面上含蓄淡薄,仿若林中君子。
覃氏瞥了他眼,小娥是好孩子,断不可做出这种为难人的决定,多半还是……孙婿平时人淡如菊挺像那么回事,可谁能想到他比小娥还爱胡闹?
但孙婿不是孙女,覃氏没有非管的必要,“去去去,想去就去。”一个个都是讨债的,她当聋子当瞎子当哑巴,还能多活几年。
庸伯也很无语,公子是上回被夫人丢在家里,今天想找回场子吧!
但他再不认同再觉得胡闹,面对主君的决定也得乖乖服从,转身布置牛车去了,尽量铺得更软和些。
而郑爱娥高兴完,才发现事情不妥之处,盯着他腿愁眉不展:“你真的……可以吗?”
万一走着走着摔了,她的狗狗岂不是更瘸了?
……
家仆陪公子出来透透气,他是顾家嫡系那边的老人,打小看着顾子安长大,又看他从天上跌到泥地,失了尊贵的身份,忧心如焚,世人还不知道怎么笑话公子呢。
他念念叨叨道:“您要不跟家主服服软?你可是嫡子,谁家将嫡子嫡孙送去给人做嗣子,还是给一个荒僻低微的小官。”
顾子安既来了,就没打算回去,摇着羽扇颇具风流,“我父我母心安,我又何必在乎?”点了点家仆,“钱名权利如过眼云烟,你又何必在乎。”
家仆:“……”这么无欲无求,是要出家做和尚?
但顾子安显然不是,他瞧见前方走来的倩影,徒然愣住,紧接着心脏怦然跳动,情不自禁走过去,“姑娘,你”然后看到了她旁边的瘸子。
顾子安拧眉,觉得甚是晦气。小女子怎么挑这种男人嫁了?
嫁给这样冷冰冰又硬邦邦的老男人,岂不是给自己找了个活爹?相处起来必定很辛苦吧。
邺良也看到他了,轻飘飘拂过去一眼就收回视线,好似全然不放在眼里,揽着人继续往前。
淡然道:“夫人,前面几步就到了。”
顾子安撇嘴,拿扇子到面前扇走晦气,带着家仆离开。
郑爱娥倒没注意到旁人,她双目圆瞪,看看落在自己肩上的手,又看看邺良弃在旁边的拐杖,脑中升起数个问号,瘸子脚好了?
医学奇迹啊。
庸伯摇摇头,一且自在不言中。
要去的食肆原先也是平城的,以一手焦香酥脆的烤羊排闻名,初初搬来渠县,便客流不绝。
郑爱娥进去吃了个肚子溜圆,店家在井里冰了绿豆汤,凉生生沁幽幽,非常解暑,她喝了一碗还想要,结果被人按住不准了。
怎么连她吃什么都要管!
邺良做事面面俱到,吩咐庸伯包些食物带回去,也给郑家上下尝尝鲜,转头见妻子在闹脾气,脸颊气鼓鼓的,过去拉住她的手,安抚道:“莫要贪凉,当心待会腹痛。”女子体质本就属阴,多吃冰凉之物,只会坏了身子。
郑爱娥捂住耳朵不听,她又不是天天吃,而且她身体好得很呢。
他无奈叹息,小娥性子马马虎虎,嘴巴又馋,有的东西进了嘴巴也不记住,下回想吃的时候,脑袋就骗主人没吃过,然后小娥就可怜巴巴觉得自己真的什么都没吃过。
摔过的跟头多了,哪能什么都信她的话。
……
回到郑家,睡了个午觉起来,天空湛蓝让,风和日丽,不冷不热。
风吹桑树,叶片哗啦啦作响,覃氏在院里摘桑叶,家里隔了堂屋一块地方,开始养夏蚕了。
往常只养一季春蚕,但近几年事不少,上头的周边的,覃氏仔细想想还是得多备点钱。
郑爱娥早早就起了,捧着脸坐院里吹风,清凉的触感掠过她额际,卷起缕缕青丝。
大母勤劳地在桑叶间穿梭,旁边还跟随的两位堂婶,一人提着桶,一人挎着篮子。
郑爱娥忽然福至心灵,她可以给臭小子拆夹板了!
细细估算了下日子,发现真的到了时候,而且邺良近日精力充沛的表现,哪里像还需要休养的样子?
她‘蹭’一下站起,迈腿往里走,表情端的很是严肃。
结果迎面撞上了人,邺良正要找她,见着人一喜,“小娥。”平城大乱也不是没有好处,渠县就多了不少食肆,正好迎合妻子的喜好,“可想吃狗肉?”
话音刚落,他徒然被人推进房门,郑爱娥本想帮他看腿的,闻言微愣,旋即惊悚,臭小子为什么要和同类过不去!
她严厉拒绝:“我不吃。”又要求邺良,“你也不许吃!”
邺良当然不爱吃狗肉,旧卫贵族讲究文雅,凡事要合乎礼仪,多食用牛羊猪,狗肉甚少被搬上台面,只有民风彪悍些的旧赵之地才偏爱食用狗肉,平城迁过来的就有不少狗肉铺子。
他不吃,但不会要求妻子也不吃,但小娥既然想同他一般,那再好不过了,柔柔道:“好。
郑爱娥莞尔,这才对嘛,开开心心将人继续推进房间。
伟大的郑大夫要施展她高超的医术了!
邺良感受身后细腻温软的触感,偏头往后看去,妻子白净的小脸盛满欢喜,像温暖的阳光,像轻盈的春风,受她情绪感染,他眉眼间不由漫上细碎的笑意。
第68章 送别
晚上吃饭的时候,桌上多了一道荤菜,香味浓烈扑鼻,引人食指大动。
郑家上下男丁却齐齐沉默,咋滴?他们晚上干活不卖力?
覃氏干咳两声,说:“孙婿这些时日耗费得多,该补补。小娥啊,快给你夫君夹些过去。”
陶氏、董氏面面相觑,纷纷低下头。
郑家一众男丁面色稍好些,不是他们就好,默契地绕过那道菜,去吃别的。只是侄女婿腿脚还没好,就他这样那样的……会不会、会不会太苛刻了?
同为男子,他们看向邺良的目中不由带上了同情。
邺良:“……”
他抿了抿唇,菜已经到了碗里,无论如何都是要吃的,“劳大母费心。”食物滑进食道,他心内五味杂陈,吃再多这些东西又有什么用?他的妻子只会拿清澈懵懂的眼神看他。
郑爱娥却觉得大母偏心,有好东西为什么不先给她吃?还有大父、堂伯、堂婶都让着臭小子,可一点都没想过喊她吃。
她心里发酸,抬手也去夹,结果半道被人拂开筷子。
郑爱娥立时偏头看去,不是邺良是谁?心间更恼了,他得了大头的好处,还不许她喝点汤了。
他面上发烫,勉强稳住状态,低沉地说:“你不能吃这个。”
郑爱娥好讨厌他,有好东西都不肯分给她吃,每次她都顾着他那份的,她心里气得慌,干脆放下筷子不吃了。
邺良喉间干渴,却不好跟她细说这是什么,但这种污秽不详之物,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叫妻子沾染半分的。
可他一遇上她嘴就笨起来,思索好一会才道:“小娥这道菜不好,下回我再带你去吃别的。”
什么好不好的,郑爱娥就觉得他吃的最好,臭小子这么说分明就是想独自霸占!
面对单纯又顽固的妻子,邺良简直有口说不清,“小娥你误会了,这菜……”郑爱娥已经捂住耳朵不听了,他怕她误解又怕她难过,心一下子乱起来,说话都没了条理。
这种戏码每日都要上演,覃氏都看腻了,一掌拍桌,‘啪’地一声周围静了下来。
郑爱娥黑白分明的双眼无辜看过去,被主位上的人剜了一眼,于是她灰溜溜地低下头。
自家孩子什么德行,覃氏再清楚不过,这个坏丫头,惯会欺软怕硬,顺杆往上爬,要是真信她的鬼话,就等着被欺负吧!
结果受害者不仅不感恩,还心生怨言:“大母,你对小娥温柔些,她还小……”小娥胆子小,会吓着她的。
郑爱娥躲在他身后,弱小可怜又无助,不住地点头,就是就是!
覃氏:“……”活该你被她骑在头上!
她气不顺:“吃菜吃菜。”
……
拆了夹板之后,邺良的脚就能下地稍微垫着走了。柳子息特地来了一回,专程来看他的伤势,看完啧啧称叹。
他这辈子就没看过这样严重,还能愈合这样顺利的伤势。
邺公子有点运道在身上,柳子息思及此,难免想到另一人,徒然一顿,他确实很有运道。
“公子试着轻些走路,再康养数月,右脚便能恢复如初。”
邺良颔首,赞同:“多亏了夫人照料。”末了,感觉不妥,又补了句:“当然,柳大夫也功不可没。”
柳子息嘴角抽抽,倒也不必刻意补上他。
两人都是旧卫故人,有些许交情,但都是大老爷们没什么好说的,柳子息躬身行礼,徐徐退走。
只是有些奇怪,邺夫人去哪了?
柳子息虽是医者,但早年游走各地,杂学学了不少,还拓宽了一项业务——相面。他几个月之前,在平城初初见到这位邺夫人时,就觉得不一般,但想她能嫁邺良,那命格必定不一般,当时还不以为意。
后来接二连三发生很多事,邺公子堕入险境又绝处逢生,他才回味过来,邺夫人分明就是极为罕见的旺夫相,骨法天成,玉润珠辉,遇财则聚,遇事则兴,遇凶化吉。
加上邺公子才智过人、心思缜密,两人很难不能破劫,就是偶尔作为务实求真的医者,柳子息又很难不对他伤势恢复的速度,感到惊叹。
柳子息边走边想,邺公子虽然有登云梯的大贵之相,可命格奇差,好几次差点折戟,邺夫人呢又是逢凶化吉的大福之相,两人的姻缘配在一处,真可谓天作之合!
柳子息这般感慨完,就撞上了后者。
郑爱娥在院子里陪小娟说话,王秀娟的小儿子找来了,据说在军中谋了个小官的职位,混的还不错,回来接她去过好日子,这次王秀娟是来辞行的。
她已然换了身细布衣裳,发髻上簪着一支银钗,不仅没了之前难民的模样,还精神奕奕,神采飞扬,笑道:“我也没想到他找来的那么快。这三个儿子当中属他最淘气,又最有孝心!”
郑爱娥说孩子有出息又孝顺,那是好事,叫她把之前不开心的事给忘了。
王秀娟不喜欢渠县,但却是极喜爱小娥的,上回被恶霸欺凌是她仗义执言,落难的这么些天也有她帮忙接济,都说患难之后见真情,说的不就是她和小娥吗?
小娥吃穿不愁,家里在渠县还很有门道,她显然没什么可回报的。
然而王秀娟心念一动,小娥没有儿子,她可以跟小娥分享儿子啊!
“老三今儿不在,去外头给上官办事了。要不明儿离开前,我叫他来给你磕头请安?孩子这么大了,哪能不见见干娘。”
“啊?”郑爱娥张大了嘴巴,旋即摇头,“不用了不用了。”
真要人家三四十的大叔,给她磕头尽孝,她怎么好意思?
“要的要的,咱们实打实的姐妹亲情,他不敢对你不孝。”
平白多出这么个老儿子,郑爱娥心里怪变扭的,无奈只得跟小娟说:“我们其实也要走了,在内城待太久,得回家了。”昨儿商议的时候,就说今天上午给邺良看完腿,下午就走。
他们拢共待了有近一月,在东阳里的新屋差不多也起好了,现在回去正好验收新屋,期间庸伯和春爻回去过一次,都说很好看,但郑爱娥还没见过呢。
王秀娟思忖着,小娥下午就动身,她老三还不知今晚回不回来,可不就是错过了吗?她无奈惋惜,这孩子和他干娘差些缘分。
但她拉住小姐妹的手,说:“我家那个死鬼姓李,三个儿子各取名为稻、麦、粟,小娥你可以记住了,李稻、李麦、李粟,这就是你三个儿子。”
郑爱娥苦着个脸,直接取名叫粮食,会不会太随意了?但不好多说什么,只说记住了。
王秀娟满意了,该说的都差不多了,待会小娥回家去,还得提前收拾东西,她不好多留,起身告辞。
郑爱娥站在门口和老闺蜜依依惜别,多个朋友,多条路:“苟富贵,勿相忘!”
王秀娟不觉得儿子有多大本事,能比郑家邺家混得还好,他就是个混不吝,但预想是很美好的,喜上眉梢,忍不住口花花:“等我发达了,给你挑十个八个年轻俊俏活又好的男人,天天端茶倒水,小意伺候!”
郑爱娥眼睛都直,这尺度会不会太大了?她有点不好意思,扭扭捏捏地说:“太过了……”
王秀娟心说小媳妇就是害臊,经不起玩笑,结果又听到:“到时候我摸摸就好。”她还是比较有道德的。
王秀娟老脸一皱,拧起眉侧头看去,郑爱娥小脸迷醉,红澄澄的,显然是当真了。
哎哟人家夫君还在屋里头,王秀娟只是想逗逗小媳妇,突觉老皮子一紧,后背凉飕飕的,这地是彻底待不下去了,“小娥咱们来日再见!”话罢,拔腿跑路。
郑爱娥挥手告别,盼着再见到小娟的一天。
柳子息顿在不远处,若有所思,邺夫人也就罢了,那老妇人身上怎么也紫金交加?
可不管以后再怎么尊贵,也不能给邺夫人送好多个男人吧?人家正经夫婿还在屋里头坐着呢。
……
下午的时候,庸伯、春爻将行李挪上牛车,一行人就正式返程了。
郑家一大家子站在门口送,覃氏盼这一日盼好久,世人总说远香近臭不是没有道理。
更何况她家那臭丫头出嫁前还好好的,尚算懂事,结果嫁出去在夫家还没待满一年,就变成了个无法无天的小作精,这谁受得了?
她反正招架不住了,谁宠出来的赶紧带走。
“大母~再见!”郑爱娥坐牛车里摇手惜别。
覃氏听那软绵绵的嗓音,心又软和下来,这是她从小带大的乖孙啊,追出去两步:“常回家来玩,大母给你做好吃的!”
直到再也不见人影,才收回视线。
牛车里头,郑爱娥坐在离邺良远些的地方,心里有些不安。柳子息走前,悄悄跟她说小娟说话太大声了,这是在暗示两人的谈话可能被臭小子听到吗?
那他岂不是知道她没有拒绝小娟?前些天才答应他不找别人,郑爱娥有些七上八下,小心瞅他,旁边的人还是那么从容淡定,没跟她闹。
看来是没听到了?
她心底一喜,这就代表这事不存在。
邺良一路憋着没说话,他怕自己控制不好情绪,引得两人又吵起来,在路上给外人看笑话。
世上坏心肠的人多如牛毛,总是撺掇她、设计她、引诱她,想叫他们这对恩爱夫妻分崩离析。
想到妻子先前的回应,他就怨气重重,酸意如浪翻涌,小娥竟还惦记旁人,有他还不够吗?
邺良手指攥成拳,白皙的手背青筋暴起,深吸一口气又吐出,罢了,她年纪轻,难免会被路边的花花草草吸引,他强行让自己冷静下来。
等到了家,他要好好教她怎么应对外人的挑拨。
第69章 石头
邺家起的新屋,六室一堂独门独院,通体实木构造,坐落在离人群聚居更远的地方,地势稍高,可站在自家台阶上,就能将不远处乡里的炊烟,来去的乡民揽入眼底,既远离人群的喧闹,又保持独有的烟火气。
最特别的是,主屋右侧不远的地方就是湖泽,清晨第一缕阳光落下,推开窗户,便能将广阔无垠的湖面收入眼底,看湖面烟波渺渺,晨曦在水面泛起细碎的波浪,听飞鸟鸣啼,越过芦苇荡。
郑爱娥喜欢地不得了,回来第一时间就冲了进去,欣赏她美丽的新家。
她仿若一只雀跃轻盈的鸟儿,飞来飞去,扇动翅膀的同时将喜悦感染给旁人,邺良跟在后面,面上带着浅浅的笑意。
庸伯叫上春爻一同搬东西,摇头晃脑的,夫人能不喜欢吗?这回仍然是比照她的喜好设计布置的。
公子哦可熬了好几个大夜,才设计好思路,为了讨她欢心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郑爱娥首先奔向主屋,屋内开阔敞亮,雕花木窗外透进天光,榻上罗帐锦被,每一处都透着温润的香味。
她当然不是单纯为了进来欣赏的,从袖口掏出一卷麻布,这还是小娟临走前偷偷塞的,她四处扫了扫,怎么办怎么办臭小子快进来了,藏哪里好呢?
脚步声越来越近,她干脆塞到最里头的床垫下面,这是她的位置,不是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吗?
等邺良进门的时候,郑爱娥已经倚靠在窗边,若无其事欣赏风景了。
真想不到她还有住湖景房的一天,这里风景真好,离湖边有段距离,蚊虫也少,嗯真不错。
郑爱娥表面上欣赏风景,实际上竖起耳朵听脚步声,内心祈祷,不要去床那边不要去床那边。
邺良走得极慢,他的伤势还没好全,但行动慢些,大致看起来也与常人无异。
他花了好长一段时间,才走到郑爱娥身边,伸手将她整个人环进怀里,下巴抵在她的左肩上。
细声呢喃:“小娥。”
在他看不到的角落,郑爱娥如释重负,没发现~
她面色如常,挺像那么一回事,“嗯?”
“是不是有人在你面前说我的坏话?”他轻声问,下巴不自觉在她身上蹭蹭。
郑爱娥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皱眉:“嗯?”没有人啊。
他将妻子的反应看做掩饰,坚信其中必有人挑拨,缘由很简单,小娥虽然大大咧咧,可整颗心都落在他身上,若非小人作祟,绝不会说出要去瞧旁的男人那种大逆不道的话。
将人拥得更紧,话音夹杂丝丝委屈:“那是旁人在挑拨你我的感情。”她怎么真就上当了?
酸涩化作翻涌的浪头,一下又一下将他淹没,整个人仿佛都浸泡在醋水当中,“你年纪轻轻,难免拿捏不清自己的心意,可说那样的话,叫我如何自处?”
“分明我们才是夫妻,才是世间绝无仅有的二人。”他话中伤怀极了,“还是说,小娥你看不起我?嫌弃我是个累赘,是个没用的瘸子?”
郑爱娥矢口否认:“当然不是!”她怎么可能会看不起他,他们是家人是亲人是相互扶持的伙伴,“我只是……只是……”后面的话她说不出口。
他追问:“只是什么?”黝黑的眸子牢牢注视着她。
郑爱娥磕磕巴巴:“若小娟要送,我不要不就成了?你别问了。”想摸人家的身子这种色胚行径,怎么好意思当着丈夫的面说出口?他会劈了她……吧?
他垂首敛眸,“你好伤我的心,连实话都不肯与我说了,我们夫妻竟生分到这个地步了么。”
“别问了好不好。”郑爱娥愁眉苦脸的,她哪里是不肯说,分明是不敢说。她只是动了点贼心,这不还没有实施吗?
邺良见好就收没再逼她,引出后头的话,“我知你的心意,便如我待你一般。”包住她的手,脸颊贴着她的脖颈,“可是世上恶人太多,心思扭曲,最见不得你我夫妻恩爱。”
“小娥,少与他们往来好么?”
郑爱娥挠挠头,小娟真没说臭小子坏话,他太敏感了,怎么对她敌意那么大呢?再说小娟人挺好的。
但看邺良眉目间的认真,郑爱娥到嘴巴边上的话突然止住,再好的朋友也亲疏有别,小娟有小娟的家人,她也有她的家人,臭小子显然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拒绝的话他又会伤心难过吧?
他可是一只敏感又多愁善感的狗狗。
纠结之下,她决定暂且稳住这个,“好吧好吧,答应你了。”反正小娟回老家了,她俩还不知啥时候能见。
“小娥!”他目中尽是惊喜,忍不住抱紧她,妻子对他总是吝啬的,少有答应这般爽快的时候。
小娥最爱重的人果然还是他!
喟叹一声,将她的后背扣得更紧,似要把她嵌进自己的肉身,融为一体,牢牢掌控拥有。
……
一晃白驹过隙,两月过去,邺家男主人的脚彻底好全,不说活蹦乱跳,但正常快步行走,是没有问题的。
郑爱娥还看过他胸腹间的伤口,结的痂早已掉下,留下粉嫩的新肉,手指一戳还会抖,还会颤,可好玩了,可惜之后臭小子就不给她看了,还用一种似乎是羞恼又似乎是怨恨的眼神看她,奇怪得很。
话说,这天邺家收到了内城的来信。
已经入秋了,太阳褪去灼热,天气凉爽。
院里,郑爱娥正主不在家,卧在躺椅上小憩,听庸伯念信上的内容。
主要说的就是臭小子料事如神,那些富商果然主动交了很多粮食出来,也不敢有过多挣扎,粮食的问题解决,渠县总算度过一劫。这一切都一切,都因为臭小子天衣无缝的计谋云云。
先前在郑家的时候,郑爱娥是打着哈欠听完,倒没意识到什么,现在一听,臭小子真那么聪明?
这点庸伯颇为自得,笑道:“先前家中还算鼎盛之时,公子声名广布,谁人不识他的名讳?”说声名广布小了,应是天下闻名,他家公子在年少时,就已经让敌国上下都忍不住赞誉有加。
夫人不是外人,周围又没有旁人,庸伯说得兴起,将过去公子的辉煌事迹,一股脑倒给她听。
郑爱娥听完,目瞪口呆:“啊,他那么厉害啊!”
于是邺良回到家中时,对上了一双惊奇的大眼睛。
他感到好笑,“怎么了?”行云流水坐在她旁边,最近旧卫和旧赵那些贵族间有些摩擦,他在外面兜兜转转好久,终于处理完事情回来。
郑爱娥转了转眼睛,叽叽喳喳就把今天的事情说了,主要表达的是,他被人吹得好牛逼。
邺良忍俊不禁,细长的眼尾泛起涟漪,他的妻子真的好可爱。
“解决渠县的事情,确实只是小道,算不得什么。”虽有些遗憾,没能得到她敬仰、欣赏的目光,可他已经得到过太多这样的眼神,并不需要妻子也来仰望自己。
他在小娥面前,也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男人,她只需要做自己就好,然后对他再多一些耐心、多一些喜爱。
黄昏的余晖落在她的面颊,映出细小的绒毛,这也很可爱,邺良心底像被羽毛一下一下扫过,他眸光微颤,情不自禁凑了过去。
这样柔软轻盈的脸颊,吻上去会不会同样甜蜜叫人沉醉?
然后被人一手挡住,正中抵在他面前。
郑爱娥说臭小子得寸进尺了,竟然想做坏事。
邺良一愣,旋即眉眼微弯,在她鼻梁上轻轻刮了一下,笑道:“不许胡闹,得叫夫君。”
她往后缩了一下,捂住自己的鼻子,偏跟他犟上了:“就要叫就要叫,臭小子臭小子臭小子!”
他低头一阵闷笑,情不自禁将妻子搂到怀里,显然爱极了她这副生动的模样。
“你就生了一张利嘴。”
“我嘴巴乖得很,好得很。”郑爱娥像被一张巨网缠上,扭动着要从他怀里出来,“走开走开。”为什么要把她裹住,完全不能动弹了。
“我偏要。”他挑眉道,眼中少有带上几分少年意气。
虽说这种行为过于幼稚,可谁说不算他们夫妻间的一种情趣?
……
郑爱娥好不容易从蜘蛛精的网上爬出来的时候,天边的晚霞更加绚烂。
臭小子被庸伯捉走了。
她得了空闲,将小几挪到床边,在余晖的映照下,开始摆弄自己最近收集的小石头,从里面选出最圆润饱满的那一个,又翻出颜料盒子,这是臭小子从外面带回来上供给她的,铜制的盒子,里头再细分了各个颜色,都是矿石磨成的细粉,上色效果很好,鲜亮夺目。
郑爱娥调出自己想要的色彩,便在小石头作画了,小时候幼稚园的老师就常夸她,一家三口画得很好呢。
这次,她要画一个自己。
墨发罗裙,菡萏初开,这就是眼中的自己。
郑重地放在窗边,等风阴干颜料。
过了会尤觉不足,‘她’一个立在那里好孤单啊,得添一个人,于是郑爱娥找了块石头,认认真真画了一个邺良。
好难画,臭小子变丑了。
郑爱娥瞅瞅窗户边上貌若天仙的‘自己’,又瞧瞧手里丑陋的石头,有些嫌弃。
算了,还是别放一块了。
她收拾完东西拍拍手,出门吃饭去。
然而不多时,一道娇小的身影折了回来,在屋里狗狗祟祟一阵拨弄。
半晌后,屋门合上,余晖渐渐消沉,有两个石头小人端端正正摆在一起。
亲密无间。
第70章 耍诈
平城僵持半年有余,反叛的事终于迎来转机,卢浠、范驹二人诈降后叛逃,事件以鄢将骆益守卫不利,前往王都请罪画上句号。
这也使得邺良忙碌起来,任何一个细枝末节的变动,都有可能对他们的布局产生巨大影响,必须慎之又慎。
另外,骆益遭到厌弃,这不正是一个除掉他的绝佳时期?
这些都需要仔细筹谋。
邺良不得不离开妻子,每日花大量时间在这些事情上,为此早出晚归,用郑爱娥的话说,就是起的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天生997的命。
然而哪怕他都这样了,底下还是有人掉链子,拖后腿。
老仆怒道:“这种紧要关头,你家主人竟然不来?!”
奴隶诚惶诚恐:“是、是……家里如夫人说心口疼,主君说就耽搁一小会,陪如夫人看看大夫。”
如夫人就是如夫人一样,意为位同正妻的妾室,然而大计面前,别说区区一个宠妾,就是正室都得靠边站。
老仆勃然大怒,像一把火‘蹭’地一下烧了起来,这个威远侯世子太过分了!
“什么病需要这时候犯?你家主人视礼法何在视尊卑何在?可有将我家主人放在眼里?”老仆是公子在外的耳目口鼻,维护主人威严是他存在的意义。
底下等候议事的众人面面相觑,有与威远侯交好的,可却没一人敢说话。
这时,头顶飘来一句:“罢了。”
老仆见主人搭话,立时止了声退到一旁。
众人心下一松,以为他意欲轻轻揭过之时,居于首位的那人却道:“既然他不想来,那以后都不用再来了。”这种人的存在,简直就是白白浪费他的心力,耗费邺氏的资源。
众人刚放下的心顿时提起,这是要将威远侯世子除名……?那岂不是不能再受邺氏庇护了?
他们咽咽口水,跽坐地更笔挺,生怕自己成为下一个。
邺良面容端肃,他在心底冷笑,与这等沉溺小情小爱,耽于美色的下流之人为伍,简直是自己毕生之耻。
为区区一个贱婢,就敢驳了他的面子。
还有,那个贱婢是试探她的主君是否能压他一头?还是将复仇大计当作情人之间鼓弄的‘情趣’?
邺良冷声道:“继续。”与之相比,他的妻子总是宽容他杂事忙碌,从不过问外面的事,也从不跟他闹,更不会打扰或影响他处理正事,着实万分贤淑了。
不,这等贱婢如何能与他夫人相提并论?
室内议事的声音此起彼伏,接连不断。
邺良的思绪忍不住飘向远方,目光柔软地能掐出水来,小娥只会体恤他,甚至鼓励他多多外出,这个傻丫头,他们举事的时机尚早,他哪里有那么多事情要忙?
……
太阳漫上中央,又逐渐西斜,脆嫩的草地一点点变干,林间的叶子微微泛黄。
时节迈入八月中,秋风清爽,气候宜人。
今天郑爱娥跟着蒲氏、秦氏捡栗子去了,她特别喜欢栗子,栗子糕,糖炒栗子,栗子炖鸡,栗子炖老鸭,栗子菌汤,栗子烧鸡……总之,栗子百吃不厌。
她还叫上庸伯、春爻两个,三人各背着一个麻袋。
今天臭小子又又又不在,简直太好了~她可以在外面玩久点。
栗子树高大非常,往些年,大家都是等栗子自然掉落才来捡的,然而那个时候,栗子都被小动物吃的差不多,众人只得找点吃剩下的。
不过今年多了一个有挂的郑爱娥,她拿了很长很重很结实的竹竿来,精准地将树上的栗子一个个敲下来。
敲敲敲,很快栗子落满一地。
众人震惊无比,他们从未打过如此富裕的仗。
旁人不知内情,惊骇不已,庸伯却心知肚明了,忙替她收尾,“我家夫人天生得了一副好力气,不想还能惠及诸位,东西多,咱们速战速决吧。”
众人倒没有起疑,轻微颔首,下手行动了。
栗子树上的果实,郑爱娥没敲完,还剩了大半留给小动物过冬,她放下竹竿,跟着一起把栗子从壳子里掰出来,她力气大,好不费劲就是一大堆,但很快就失去兴趣,跑去玩别的了。
众人得了她的便宜,都叫她歇着,不要跑远就是。
秦氏带了宝宝来,用襁褓裹着放在旁边地上,小孩儿眼睛亮生生的,盯着她就笑,郑爱娥觉得有趣走了过去,身后还跟着两条疯狂摆尾的土狗。
郑爱娥拿草茎逗他,小孩子哇哇叫,兴奋地不得了,但过了会她就跑路了,小孩子精力实在太旺盛,要你一直跟他玩,怎么办的到嘛?
还是让他继续安静躺着吧。
但小孩儿得了趣,哪里肯放过她?呜哇呜哇就挣扎着从襁褓里爬出来,郑爱娥震惊!马上拔腿开跑,小孩儿以为又在玩游戏,咯咯直笑,爬在后面追,嘴里时不时冒一句婴语。
郑爱娥不敢引他去复杂的地形、接近锋利的事物,只能在一小块地方兜兜转转,然后就导致她很容易被抓住。
她欲哭无泪,好难缠的小屁孩。
土狗吐着舌头看这一幕,真以为郑爱娥在和小孩玩闹,不由兴奋地蹦来蹦去,主动又加入这场大战,主要是帮小孩牵制她。
“你们不要挡路!不要拽我的裙摆,坏狗坏狗,快松嘴!”
小孩兴奋拍掌,嘴里笑得更欢,有了两位小伙伴的帮助,很快就捉到郑爱娥了。
嘴里咿呀咿呀哟,扒着她的裙摆往上爬。
郑爱娥痛苦面具,天下的狗狗果然一般黑。
秦氏笑看这一幕,掐准时机才过来抱孩子,“夫人,我们那都收拾的差不多,可以回去了。”
“哦。”
小孩还没享受胜利果实,叽里咕噜扑腾着要靠近郑爱娥,被亲娘扇了屁股墩儿,就安静下来了。
她努努嘴鄙视,欺软怕硬的坏小孩。
“旺旺旺!”
她视线下移,撇着嘴角,哼了一声。
也是坏狗。
还是家里那个好,起码听得懂人话。
……
郑爱娥回到家的时候,日落半山腰,家里还是空无一人。
庸伯和春爻在院里卸货,把栗子铺开,晾一晾,免得受潮发霉。
郑爱娥兜兜转转,转转兜兜,发现臭小子真的没回来!
登时双眼一亮,噔噔噔跑到屋里,把她藏在床垫底下的那卷麻布抽出来,它在这里待好久了,邺良前段时间一直在家,一在家无论看书还是干别的就守着她不走,她根本不敢抽出来看。
今天可算找着机会了。
层层叠叠展开麻布,让她看看小娟给的什么。
甫一入目,郑爱娥有点迷茫,这是在做什么,好像是在打架?再看一眼,上面的小人根本没穿衣服,姿势各异,她腾地一下脸色爆红,手一抖将手里的麻布甩了出去。
一下子从儿童频道跨入成人频道,郑爱娥很难为情,小娟太不正经了吧?把这种东西塞给她。
丢了人家的东西不好,郑爱娥两颊绯红,又去给捡起来。
可是东西落在手里,感觉掌心都在发滚发烫,她赶紧塞回床垫子底下,然而半道止住。
要不还是看看……吧?
郑爱娥实在好奇得很,她还没看过古代版的小黄图,古代人不是保守吗?怎么在做那事的时候还保守啊?
她双眸星亮,说干就干,将麻布铺在床上,马上学习。
光天化日之下,干这种事情真不好意思,郑爱娥左右扫扫,将被子往头上一盖。
这样就好了。
暮色入户,明月当空。
邺良踏入家门的时候,庸伯还在烧饭,今儿回来的晚,还差一两道菜上桌。
他左右四顾,将将启唇。
庸伯直接堵了公子后面的话,“夫人在屋里,您去屋里就能见着。”
“……好。”
他转身离开,面上有细微不自然,家仆会不会觉得自己太黏妻子,而少了男儿的雄强气概?
但这并不影响邺良继续往正屋走,站在外边看,屋里仅有小缕昏黄的光透出。
他的妻子此刻在做什么呢?
轻推开门,便见床榻上凸起一个圆润的物体,时不时扭动一下。
“小娥?你在玩什么?”
被子里抖了一下,动作慌张,乱七八糟的,似乎不知往哪躲。
邺良轻笑,他的夫人实在太可爱了。
上前揭开被子,她瞳孔骤缩,像受惊的兔子,脸‘唰’一下从脖颈红到了耳尖。
“你、你回来的好早,哈哈。”郑爱娥干巴巴的说,屁股底下垫着赃物,动不不敢动一下,心慌地像做贼被抓了现行。
“不早了。”邺良挑眉,在她身侧坐下,“夫人方才再做什么?”
他靠近,郑爱娥就怕得很,要是被臭小子发现,那自己一世英名毁于一旦啊!不成不成绝对不成。
“没什么别瞎问。”她梗着脖子,试图插科打诨,“我还没问你出去那么久干了什么,反倒盘问起我来了。”
他认真看着她,嗓音温润:“夫人倘若开口,我自然知无不言。”
郑爱娥:“……”你就不能跟以前一样生气,然后跑掉吗?
她眉毛皱成了扭曲的线条,心里苦巴巴,感觉自己像坐了枚炸弹般。
思来想去,终于找到一个理由:“庸伯饭菜快烧好了,你快去帮帮他!”
邺良伸手摸了摸她的小腹,干瘪柔软,是该吃点东西了。
他徐徐起身,“好吧,夫人也快些出来。”
郑爱娥终于终于终于松了一口气,她的清白保住了!
催促道:“快去快去吧!”
他面色如常,“嗯。”看起来没有起疑。
郑爱娥心内再松了松,看人转身离去,才悄悄抽出屁股底下的少儿不宜之物,等臭小子出了门,马上找个地方藏起来,谁也找不到。
岂料,徒然有只骨节分明的手按住麻布,声如松石入泉:“夫人方才原来是在摆弄此物,嗯?这是什么?”
郑爱娥汗毛竖起,内心千万头土拨鼠在尖叫——这人怎么耍诈啊!!
哆嗦着嘴唇,仿佛看到清白向她挥手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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