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治腿

    郑爱娥悠哉悠哉挪开巨石,回到山洞。

    此时外界与山洞浑然一色,漆黑一片。

    邺良听到声音睁开眼,轻声问:“怎么去了那么久?”

    郑爱娥烧起了火,山洞内才聚起微弱的光晕,她也准备做饭了,今晚的营养餐是参汤炖蛋。

    闻言,回他:“遇到追兵搜人,躲到天黑才敢回来。”还看了一出好戏,但这是她干的坏事,是不会告诉他的。

    她回去跟春爻说。

    唉,出来还没满一个月,却总感觉过了一年。

    此时,郑爱娥想家的心情达到顶峰。

    邺良有些担忧,“那些人……”

    小唠叨又要发动神功了,郑爱娥忙把他嘴巴捂住,“我一点事都没有,他们也都没有发现我。”

    唇瓣贴在她的掌心,他耳廓微红,“嗯。”鼻端还能闻到她手上草叶的自然清香。

    “你平安就好。”

    “我当然平安啦。”这种小问题怎么可能拦得倒她?郑爱娥颇为自得,继续回去做饭,敲开鸭蛋,‘咚’声落水,敲鸡蛋,‘咕’声落水,一颗又一颗,每一颗都圆溜饱满,堪称史上最完美的炖蛋。

    参汤的药香揉杂蛋香,迅速在室内扩散。

    郑爱娥直咽口水,给自己舀了一碗,吃过了,再舀一碗去喂伤患。

    必须她先吃啊,如果饿着肚子去喂臭小子,她还怕自己饿极把人给生吞了。

    她一口一口喂饭,又开始了每天的日常任务。

    饭毕,照常收拾残局。

    然后她就去给病人换药,顺便瞧瞧缝合的伤口如何如何,不看不要紧,这一看,那真是好丑两条大蜈蚣!

    郑爱娥倒吸一口凉气,火速安慰自己起码缝起来了,甭管黑猫白猫还是瞎猫,抓到耗子就是好猫。

    但自己几斤几两还是知道的,她动作很小心重新上了药,又给人缠上布条,末了,打了个对称的蝴蝶结。

    她特意叮嘱病人:“有哪里不舒服,一定要尽快跟我说。”郑爱娥觉得虽然自己只有三角猫医术,但早知道总比晚知道好。

    病人乖巧颔首。

    这才对嘛,郑爱娥准备去忙别的事,袖子却被轻轻扯住,回头看去,“?”

    邺良垂着眼睑,睫毛颤了颤,“陪我说会话吧,今日你出去,山洞里只有我一个人,我什么都看不见……”他微抬头,面容隽秀,依旧出尘,只那双目失焦,叫人惋惜。

    他是个硬骨头、倔骨头,鲜少有这样忐忑不安的时候,郑爱娥想到他小小年纪差点死了,什么都看不见,还一个人待了大半天,心里得有多无助啊?

    “好吧好吧。”她是个心软的人,当即放下手里的活坐到他旁边,“你想聊些什么?”

    他手指微动,往外摸索她的手,却始终找不到。

    郑爱娥瞧见了,觉得可怜,主动握住他的手,“别找了,在这呢。”

    他唇瓣扬起抹浅淡的笑,反手握住她的手,“小娥。”

    黑暗和独处都会无限放大人心底的恐惧,在她出去这段时间,他分不清楚自己是更怕她捡到自己又无情丢掉,还是更怕她在外面被鄢人捉住。

    两种恐惧撕扯着他,但只要她一直留在他身边就好。

    他发热的时候,迷迷糊糊就爱叫她名字,郑爱娥已经习惯了,下意识应了声:“嗯我在。”

    “鄢人凶恶,蛮不讲理,你外出那般久,我心里七上八下很是担忧……怕你出事。”

    膝边有些热,郑爱娥才发现两人竟然挨得这样近,她记得方才隔了一寸有余?

    摆摆头,晃去奇怪好笑的念头,还能是他靠过来的?重伤还没好,多移动一点痛起来可不是开玩笑的,他又不是傻子。

    一定是她记错了。

    他的态度软和,郑爱娥也很好说话,“不用担心我,大不了我少出门就是。”这倒提醒了她,“对,那些追兵还在,我是得少出门。”

    脑袋就在手边,她顺手揉了揉,臭小子发丝就跟绸缎般,又黑又密,手感特别好,就是待会肯定会生气炸毛。

    只是,她没等来炸毛,反而感觉手心被毛茸茸的脑袋蹭了蹭。

    郑爱娥:“?”

    肯定是她的错觉吧。

    郑爱娥狐疑地盯着他瞅,反反复复来回瞅。

    仿佛刚才真是她的错觉,他面色如常,继续说:“你能平安,便是最好。”

    又落寞低下头,“是我连累你了,还让你只能跟我这个无趣的废人拘在一处。”

    郑爱娥觉得他可怜兮兮的,顾不得旁的了,开解他:“这怎么能是你的错?我不觉得你连累我。再说,和你待在一起也不无趣。”当然,最后一句话,有些安慰人的成分在。

    月凉如水,落入室内。

    “你跟我相处不难受就好。”

    邺良喉间泄出几声压抑的咳,苍白的脸色几乎要与月光融为一体,呼吸轻得听不见,仿佛下一刻就能像风般飘走。

    郑爱娥忙去给他顺背。

    他顺势靠进她怀里,“胸中有些气不顺。”

    郑爱娥没注意这些,给他顺气,“过会儿就好了。”

    他露出一个无害的笑容。

    ……

    翌日,惠风和畅,一处高耸开阔的山头。

    骆益蹲在地上,望着底下一望无际的山林,愁得眉毛又掉了几根。

    “人去哪了?”按道理说,带着重伤不愈的男子,跑不远才对,可连找了那么些天,恁是人影都没瞧见。

    难不成两个是兔子投胎?钻地里去了?

    “你说呢,鲁公子?”骆益忽然转头看向鲁审,“我牺牲了一个副将,都没找到邺公子,真是好可惜。”

    几日下来,原本体态匀称的鲁审脸颊凹陷,神情惊恐灰败,见骆益的眼睛转过来,就是一哆嗦。

    骆益站起,拍拍身上的灰尘,“唉,大家都是老相识了,我又不曾打你骂你绑你,你何故这般怕我?”

    鲁审依旧恐惧,“不、不敢,不敢。”

    骆益自顾自说,“久闻邺公子芝兰玉树,才华横溢,早就想亲自一见,可惜缘分迟迟未到。”

    他哀叹一声,似在惋惜。

    叫来一胖一瘦,最近只他们那有些异常,骆益不是傻子,轻而易举就将耍弄他们的人,与救走邺良的人联系在一起。

    此人有些才智手段,多半是为了掩饰行踪,干扰他们的判断。

    亏的‘他’能想出那样离奇的噱头,真叫军中浮躁起来了,饶是骆益见多识广,都不免多了几分佩服。

    只不过,“你说救走逃犯的,是名女子?”空手打晕两名壮汉,再吊起来,可不是弱女子能办到的事。

    “是。”一胖一瘦战战兢兢,大将军威名在外,爵位非比寻常,自是骇然。

    骆益不自觉又开始揪眉毛,从前只听过赵国大将之幼子赵轫天生神力,天下英雄何时又多了位女豪杰?

    久久不曾捉到逃犯,派去平城平叛的心腹还没传信回来,他难免焦虑起来。

    在朝为官都是人情世故,两件事都牵扯上他,不是说他身上有王上的密令,看到了别的事就可以不管,但凡耽搁久了、没处理好,御史都会参他一笔。

    有部下建议他‘放火烧山,逼出逃犯’,确实算个办法,可放火烧山要担孽债,到时候逃犯是抓到了,王上是高兴了,他的名声却要完蛋了。

    骆益有些犹豫,这时快马裹着尘土飞扬,来到他面前,递出一封信。

    平城没镇压下来,心腹死了。

    “唉。”卢浠、范驹有点本事,骆益长舒一口气,老天已经帮他做出选择了。

    他翻身上马,大声一喝:“留一队继续搜捕,其余人随我即刻奔赴平城!”顺手将鲁审按在马背上。

    骆益最后望了眼山下,策马扬鞭而去。

    ……

    今天郑爱娥没出去,她又没别的事干,窝在山洞里睡觉。

    可没一会就被人叫醒,她迷迷糊糊睁眼,“干什么?”翻了个身,准备继续睡。

    邺良做了很久的心理准备,他粗通岐黄,自然知道他的腿不能再拖了,若再耽搁下去,运气好些落个终身残疾,运气差些死于高热。

    他两个结果都不想要。

    他想叫妻子为他正骨,哪怕风险极大,失败或许死路一条,但也有成功的机会。

    倘若失败了,也不会遗憾。他想的很清楚,如果他身有缺陷,在逃亡路上极大可能也是一死,那与其死在旁人手里,倒不如死在心上人手里。

    若果真死在小娥手里,那她必定会记他一辈子吧?

    邺良不觉得是件坏事。

    但他不会将风险告诉妻子,那样会吓到她。

    但郑爱娥还是拒绝了,昨天缝针她一边哭一边缝完的,缝完手都抬不起来,这回如何都不敢托大了。

    “我不行的,我没正过骨,什么经验都没有,帮不了你。”她只看过姥姥给村里的狗治过腿,但人哪能和狗一样?

    邺良牵起她的手,温声哄她:“这个很简单的,昨天那么难的缝合,你都做得很好,今天只是把骨头摁进去,绝对拦不倒你。”

    这简单……吗?郑爱娥迟疑。

    邺良心底明白,接骨续筋当然不简单,尤其是他这种程度的伤,哪怕放眼天下,能治的都不足五人。多的人终身残疾,或遭家人遗弃。

    可依然想叫妻子帮他,无论最后什么结果,都是他心甘情愿。

    他面容神伤,无神的双眸定定盯着她,“我不想做废人,起居皆要依靠旁人,一辈子困在床榻上。”

    “小娥,你帮帮我吧。”

    郑爱娥嗫喏:“可、可是我……”如果她真有那么厉害,肯定义不容辞,可她真是白纸一张啊。

    他缠着她,继续哄道:“昨日你做的很好,我在卫国王宫见过不少医者,许多白发苍苍的老医官都比不上你思维敏捷、动手利索,叫我一点都不疼,也不恐惧,天赋异禀,不外如是。”

    郑爱娥被夸得脸红,她哪有那么厉害?但没人不喜欢鲜花和掌声。

    “你别胡说,我才比不上人家老医官。”她嘴上否认,心里却甜滋滋的。

    许是察觉她雀跃的心情,他微笑莞尔,夸了句:“不世医仙,大略如此矣。”

    郑爱娥真的很不好意思,但又一面思忖:她难不成真是医道天才?毕竟臭小子重伤到那种程度,都让她救活了呢!缝合伤口丑是丑了点,但没化脓没发炎,人精神气还不错。

    越想越觉得她就是天才,真信了他的漂亮话。

    “那我动手咯。”

    于是,郑爱娥这个傻大胆真就干了,循着记忆去准备材料,周围树林茂密,她做了好几个竹片,找了两样眼熟的药材,像三七、续断,但古今有差异,是不是真的三七、续断不好说,功效一不一样更不好说。

    反正这药不是用来吃的,医不死人,洗干净带走。

    她捣碎两样药材,又撕了好多布条备用。

    郑爱娥正襟危坐,严肃道:“我开始了哦。”想象姥姥给狗治腿的场景,把眼前这只脚想象成狗腿。

    她照例清洗患处,附近没有伤口,很好,学着姥姥的样子在周围捏了捏,点点头,小问题她可以的。

    然后将凸起的骨头按回去,只听‘咔哒’一声,凸起不见了。

    郑爱娥头皮发麻,替他幻痛,手上的患肢却突然无力垂下,她看过去,人已经不省人事,唇瓣咬得鲜血淋淋。

    “欸,你没事吧?”她吓了一跳,好在人只是疼得晕厥过去。

    一屁股坐在地上,郑爱娥才发现浑身软绵绵的,有些脱力,但伤还没治完,她撑起身子,先把药敷上用布条包起来,然后用竹片固定好他的伤腿,缠起来,这才算完。

    抹把汗,终于结束了。

    ……

    晚上,吃的还是炖蛋,参汤却没有了。

    收拾残骸的时候,郑爱娥想明天必须出去找点吃的回来,储备粮快见底了,最好是鸡鸭这种肉食,好给病人补身体,野菜啊也来一点。

    然后按照次序烧水擦脸漱口,漱口是外边找的软枝条撕成絮,有点硬,但勉强能用。

    干完这些,郑爱娥又去看邺良的腿和胸腹的伤,隔着布条看,她第一次当大夫很是认真,睡前看一遍,醒来看一遍,换药的时候看一遍,时不时还要问一遍。

    总之,严阵以待。

    邺良很喜欢她的目光倾注在自己身上,每每都柔声应答。

    昨天刚缝了针,怕臭小子半夜发烧,她坐在旁边睡的,睡得腰酸背痛,今天说什么都不能再坐着睡了。

    她薅了些干草铺在一边,正要躺下去,却听:“你睡那么远?”

    “对呀。”睡远些她才安心,免得碰到他的伤口。

    邺良没说什么,垂下眼睛。

    郑爱娥理好自己的新窝,愉快躺了下去,舒服地眯起眼。

    不远处火焰跳跃,带来丝丝暖意,她又拿件外衣盖到自己身上,准备睡觉了。

    室内却适时响起:“小娥,我有些冷。”

    那声音细弱,带着点鼻音,听着让人心里发酸。

    第52章 回家一

    不知不觉,附近搜捕的卫卒撤走大半,山崖底下阴暗潮湿,剩下一小波人也不喜欢来,郑爱娥可算能出来找点吃的了。

    她用多余的衣服做了个布兜子,春天万物生根发芽,她摘了很多野菜回去,蕨菜,嫩笋,水芹等等,衣袂拂过青绿的草叶,她看到一只正在生蛋的野鸡。

    悄悄靠近,迅速扑过去。

    ——恭喜玩家捕获野鸡*1,额外赠送五枚野鸡蛋!

    郑爱娥眼眶微涩,竟有些喜极而泣,多少天多少天了,她终于逮到一只野味了!!

    野鸡吱哇乱叫扑腾,郑爱娥怕引起那小波卫卒注目,直接给它一巴掌,野鸡霎时归西。

    她在河边给食材拔毛,开膛破肚,再收拾好痕迹,才满载而归。

    只不过回到山洞她就没那么高兴了,一双视线自她出现,就像胶水一样粘了上来,看得她心里毛毛的。

    这比之前在平城,在野外烧饭的时候,感觉还要强烈,分明他待人接物更温和有礼,还时常站在她的角度着想,可是郑爱娥就是忍不住心里发慌。

    然后都这样了,晚上还要睡在一起。头天晚上两人都还好好的,各占一边,结果到了第二天早上,不是她睡他怀里,就是他睡她怀里。

    偏生这里只有他俩,郑爱娥感到烦恼,好想回家。

    不对,回家也要睡一起。

    她撑着下巴生火做饭,心里发愁。夫妻怎样才能分床睡呢?

    “小娥,你有心事?”

    她一边往里头递柴,一边无精打采答:“没有。”要真实话实说,臭小子可不就得炸了。

    邺良不问了,偏头靠回去,只脸色有些难看。

    小娥心里揣了好多事,从不肯告诉他,那日她傍晚才回,脸上偷笑,他问起缘故也是不说。

    她总瞒着她,是觉得他并不可信吗?

    邺良心内闷闷的,又艰涩又发苦。

    郑爱娥熬好汤了,她今天还不饿就先喂伤患,结果转头就看见他微弓着身子,神情郁郁。

    糟糕,她养得狗狗怎么突然抑郁了!

    郑爱娥赶忙过去查看情况,拍拍他的背,“怎么又不开心了?”

    他先是看了她眼,随即低下头,声音放得很轻:“遇到什么事,你都不跟我说。”

    郑爱娥抚额,这事要真说了,你又更不高兴了。

    但臭小子重伤在身,情绪变得更加敏感她也能理解,使出渣女哄人大法,“在想你的伤还有多久好,晚上睡觉还会不会疼,但怕问了又让你焦虑,才没跟你说。”

    他闻言立即转阴为晴,眼眸如水一般清润,说得极为认真:“你关心我,我不会难受,只会觉得高兴。”

    郑爱娥心底警报又响了,来了来了,那种毛毛的感觉又来了。

    有时候真觉得臭小子不该长这张嘴巴,刚认识的时候,要说一些刻薄的话跟她吵架,等熟悉了呢,又说一些莫名的话吓她。

    郑爱娥接不上话,拿鸡汤堵他的嘴巴。

    他的唇淡薄而温润,颜色浅红,很是秀气,这会喝了鸡汤润过,晶莹莹的,更好看了。

    这么漂亮的嘴巴,净说些不中听的话。

    郑爱娥觉得惋惜,很快思绪又被打断,“你不曾好奇过我的身份,以及罪名吗?”

    朝夕相处这么久,从未听她问过。

    这话问到点子上了,郑爱娥真不关心邺良的过去,管他曾经如何如何,现在都是她的丈夫了,过去没什么可深究的,每个人都有过去,要为彼此保留各自的空间。

    但罪名还是要问问的,她熟背律法,知道稍有不慎是要掉脑袋的!这可是划重点的大事。

    邺良轻笑着,旁的不说,她能千里单骑来救他,单单这份信任、这份恩义,就叫他铭感五内,不可能再有隐瞒。

    “邺氏昔年乃是顶尖大族,我曾为卫国储相,国破之后,我与旧赵密谋过‘凤岐山刺杀’一事,鄢武王举国搜捕的那人便是我。那次刺杀虽说失败了,可对鄢武王打击不小,故而对我穷追不舍,誓要杀我雪耻。”

    “小娥,跟我在一起你害怕吗?”

    他看不见,就将她的手贴在自己右颊,用听觉、嗅觉、触觉捕捉她的情绪。

    “有啥好害怕的。”郑爱娥心说,害怕也没啥用啊,都到这一步了。

    掌下的肌肤滑嫩细腻,她深深感到不公平,每天同吃同住,他还是病患,为啥皮肤依旧这样好?

    报复性捏捏他的脸颊,却没怎么捏起来,他瘦了很多。

    心内怅然,山里虽然清净,但缺衣少食,像身体必要的盐、糖这种,他们只能从动植物上面补充。

    而且附近跌打损伤类中草药,但凡认识的都给她挖完了,也找不到含碳水的食物了。

    伤口粗粗愈合,但他们必须得走了。

    ……

    阳光洒在林间,树上间或响起蝉鸣。

    一名女子抱着个人走到小道上。

    “要不,你还是背着我走吧。”少年耳廓通红,被人打横抱起很难为情。先前与她重逢那次,他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只能那样行事,但他如今身体好许多,总不能继续被人抱着。

    太不阳刚,太没有男子气概了。

    郑爱娥当然拒绝,且不说他的刀伤在胸腹,不能刮蹭,便是他的伤脚也要抬高才能恢复更快,她抱着顺便还能帮他抬高。

    嗯,姥姥是这么对狗做的。

    她这么做肯定没错。

    休息的时候,郑爱娥空出只手揉揉狗头,“乖,你听话。”

    邺良头顶柔柔软软的,想被云朵触及般,只感觉她在亲近自己,又听她话音绵密哄他,感到几分羞又感到几分欢欣。

    他不说话了。

    郑爱娥咧嘴笑,哄狗大法大成功!

    ……

    连着走了三天,就快要走出这片林子,两人运气也好,什么人都没遇见。

    这天傍晚,郑爱娥找到一个山洞,他们可以暂且修整一夜,次日清早就走。

    但不幸的事情发生了。

    不知是他们踪迹泄露,还是又出了别的事,总之鄢人的军队得到了增援,密密麻麻的人将整座山的边界围了起来。

    守卫的地方,还和他们暂居的山洞挨得很近。

    他们出不去了。

    郑爱娥还稳得住,想着赶路不方便,她特地储备了些熟食,正好可以拿来应急。

    她想这群人大概和之前那波情况一样,过几天找不到他们,自己就会走了。

    待在山洞里,她无聊了就跟邺良聊两句,困了就睡觉,盼着过些天就能回到家,日子倒还好过。

    然而过了几天,鄢人士兵还在原地驻守,他们的粮食已经快见底了。

    郑爱娥有些慌了,但她捂着饥饿的肚子还记得安抚伤患,“没关系,咱们最多再等等,熬也得把他们熬走。”

    “好。”邺良原本乌黑亮丽变得干枯毛躁,面上也再度失去了血色,其实他怕粮食不够,这些天都没怎么吃,等她转过身悄悄就将食物塞回去。

    这样她就能多吃一点。

    郑爱娥焦急地来回踱步,她就想不明白,他们没找到人怎么不走呢?

    她咬牙,把剩下的干粮作一天一顿吃。

    转眼,附近的枝丫又抽出新绿,那些卫卒已经守在那,而他们已经断粮两日了。

    早知道就不着急回家了,在山里头虽这缺那缺,但好歹能果腹啊,郑爱娥如是想到。

    她有气无力躺在干草垛里,这样最节省耗能,即便这样她也瘦了一大圈,圆润的脸颊变尖,更别提旁边的邺良了。

    他本就清瘦的脸颊凹陷进去,身形变得跟纸一样薄,头发枯黄如稻草一般,精神也蔫了,仿佛随时就能枯萎。

    如果他们就这样饿死,那也太丢人了吧。

    她得想办法搞到吃的啊,郑爱娥撑着地面,都差点没坐起来,想思考问题,大脑却不支持运转,自动罢工了。

    该怎么办啊?

    这时,旁边响起一道喑哑的低声:“对不起。”

    “什么?”她没反应过来,对不起什么。

    那个声音继续说:“连累你陪我受罪。”

    郑爱娥偏头看过去,他脸颊不知何时淌出两道泪痕,安安静静的躺在那里,黑眸黯淡,彻底失了神采。

    他花了很久才对上她的眼,眼中泪意朦胧,“你一个人走吧。”他性子冷,做事常常不择手段,可从未想过她陪着自己一起死。

    “我不走。”抛弃同伴的行为令人不耻,郑爱娥做不来,更不用说他们还是家人是亲人,“我们一定会有办法的。”

    邺良苦笑摇头,“我这具身体撑不了那么久,撑得再久一点最多也才后日。”他遥遥望着她,目光柔和地无可比拟,“我想反正就要死,还不如为你做些事。”

    “别说丧气话。”

    他拉着她的手放在颊边,深深眷念,“你不是一直想要捉逃犯,想要那五百金吗?”他亲亲她的掌心,“割下我的头颅,交给鄢人,他们不会再为难你。”

    腹中饿得发慌,她哭着摇头,“我不要,你不许乱说话。”

    他眸中透出极致的哀伤,话音极轻,怕惊到她,“你把我的头用衣服包住,这样就不会害怕了,晚上也不会做噩梦。”

    “我这条命死在复仇路上,还能最后庇护你一次,怎么都值了。”

    郑爱娥抹着眼睛,哭得不能自己,她怎么能做这种事?

    “你闭嘴。”她气得想打他,却抬不起劲,“你每次都这样,做事总往最坏的方面打算,动不动就放弃希望。”

    “我讨厌你的软弱!”

    有气无力捶了他一下,“我不许你软弱,一定会有别的办法的!”

    话罢,她强撑起身子,往外奔去。

    外面层层叠叠都是鄢人士兵,手持利刃,蓄势待发。

    他脸色恐惧,骤然煞白:“不要!!小娥别去——”

    他猛地从地上爬起来,断腿刚触地传来钻心的疼痛,根本顾不得,拼命往外追去,下一刻却踉跄摔倒,脚踝痛如刀割,胸腹的伤口再度撕裂,血迹浸透衣衫。

    “小娥回来!”

    他痛得直闷哼,却强忍着一寸寸往前爬,在地面拖出一道醒目血痕。

    泪水蓄在眼眶,重重砸在地上,唇齿间泄出破碎的呜咽。

    他的小娥啊!

    ……

    洞外春光明媚,鸟雀吵吵闹闹,分明一副生机勃勃的模样,可偏有一帮人封山不走。

    郑爱娥瞧外头的景象都觉得黯然。

    她贴着山壁走,借着绿树遮掩,都差点被发现,费了老大的劲绕开守卫,又走了好久,终于找到一处山涧,再远就过不去了。

    她掬了捧水畅快痛饮,又洗了把脸,忽然,不远处传来似有若无的哗啦声,她神情一凛,悄悄躲进旁边的灌木丛里,这里草木不深但十分密集,藏住她一个瘦弱的小女子倒绰绰有余。

    两名卫卒也是来取水的,难得脱离大部队视线,表现得也随意了些。

    “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又有豺狼虎豹出没,逃犯敢留在这?是我的话早跑了,真不明白上头在想啥?”

    “上头就是爱没事找事,可苦了我们这些底下的,不好做啊。”叹了声,又补充一句,“好在明早就撤军了。”

    “早该回了,这都浪费多少天了,与其在这空耗,还不如让我回去陪婆娘。”

    “说起婆娘,我也想娶婆娘,就是不知道存的钱够不够。”

    “慌啥呀,兄弟借你几个钱不就够了……”

    草丛后面的郑爱娥:!!!!

    她攥紧手指,激动地热泪盈眶,终于、终于可以回家了吗?

    等那两人提着水回去,她在水潭周围偷摸找了点野菜,回去的时候运气也好,正巧遇上一队人换防,她凭着灵巧的身形就溜过去了。

    ……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邺良如闻天籁,终于看到她平安返回。

    郑爱娥带着好消息回来,看到洞内血迹斑斑的景象吓了一跳,以为自己骂他,才将他气成这样的。

    她忙道歉:“对不起,我一时嘴快。你别生”突然猛地被人拥进怀里,她立时止了声,呆呆愣愣的。

    他将她拥得很紧,想要将她嵌进血肉融为一体,喉间发出低沉的恸哭,声音全闷在胸腔里,像最珍视之物失而复得,每一次抽噎都带着劫后余生的颤抖。

    邺良恨武王、恨鄢人,更恨这样无能的自己,连妻子都护不住!

    “你回来就好,你回来就好。”拥着怀里的人,他才感觉自己活了回来。

    郑爱娥懵懵的,虽然搞不懂什么状况,但熟练地给狗狗顺毛,“没事了没事了。”

    “我……差点……差点就失去你了。”怀中馨香温软,却携带无尽的后怕席卷而来,他的手隐隐还在发抖。

    他阖眸咬牙,恨意与恐惧交织。

    这辈子,决无二次!

    第53章 回家二

    他们走时初春,再次启程已入夏。

    蝉儿挂在树上乱叫,声音又大又多,吵哄哄的,但初初脱困,郑爱娥看什么都充满生机,看什么都觉得美好,看什么都觉得喜悦。

    他们活下来了,他们自由啦!

    走在回家的路上,虽然还是要注意躲避官兵/人群,但不用战战兢兢,担心莫名其妙有人来砍他们了;吃的也不好很随便,但偶尔掏到野鸡蛋野鸭蛋鸟蛋,野菜吃一吃,都能吃饱,不会挨饿了!

    两人寻了一处小溪,坐在岸边洗漱。

    郑爱娥从没有哪一刻,如此认真又珍重地对待自己的头发,没有更好的条件,也没有淘米水,她就把草木灰兑成水,撇出杂质,一寸一寸、一点一点清洗干净。这还是她偶然发现的,草木灰去油污效果很不错,难怪姥姥对草木灰赞誉有加。

    她这边洗完了,用布条绑起来,又去旁边帮邺良洗,一模一样的操作流程,恁是花了两倍的时间,无他……臭小子的头发太长太密,恢复营养供应,枯黄如草的发质也日益黑亮,眼看不久又能滑亮如缎子了。

    郑爱娥怕伤到他的头发,洗得很轻柔小心。

    最后过一道水,拧开,然后用手梳顺披在他肩后,“好啦,大功告成!”她掬起笑,柔柔的像水中随波摇曳的花,荡进人心间。

    邺良情绪被牵动,也跟着笑了,灰暗的心跟着轻盈了几分。

    牵起她的手,温声说:“我给你擦头发。”

    “我们哪有干帕子?”

    他又掏出一张亚麻色的方正布片,干干净净的,“用这个。”

    郑爱娥认得,这分明是臭小子专门用来洗脸那一张,他这么龟毛,竟然舍得拿来给她擦头发?

    他把她引到身前,摩挲着她的手背,“劳小娥辛苦些,蹲一会。”

    郑爱娥犹犹豫豫,还是依言蹲下了,发丝落在温热的掌心,细细、轻轻擦过柔软的布片,如风一样和缓,吹动小圈涟漪。

    邺良感受指尖的触感,她人瘦了许多,头发也是,枯如干草,他手指微颤,敛住心神,动作更小心,生怕碰断了一根。

    指尖轻轻挠着头发,叫她舒适地眯起眼睛。

    郑爱娥觉得他好温柔,好像她姥姥。

    ……

    回家的路并不是那么好走,郑爱娥再厉害也是人,一双手两只脚,抱着邺良不累,但赶路累啊。

    日头越来越大,水都快不够她喝了。

    在一处绿荫停下来,准备歇息歇息,心说:若是她当初拴在山上的马还在就好了,可以代步回家。

    敷脚的草药见底,她便去附近碰碰运气,三七、续断你们在哪?运气不太好,找半天都没看到,别的药材她又不认识。

    正准备回去,却见对面林子里传来异动,但瞧着不像是人,不是人的东西郑爱娥都不害怕,蹑手蹑脚靠近。

    她扒开叶子,探头一看,一只黑亮的马儿身上顶着两个包袱,正埋头吃草,这处的草叶茂盛又鲜嫩,它吃得香甜,还时不时甩着尾巴,看得出来这段时间把自己养得很好了。

    这就是郑爱娥留在山下的那只马,肩上还担着她的行李,里面有她从旅店带的粮食那些,她临走前还叫它别乱跑,现在却在山下不知多少多少里的地方遇到。

    她不知道感慨马不听话,还是该感慨自己运气好?

    不过不妨事,看到就是赚到。

    郑爱娥:“喂小马,快过来。”

    马儿闻声抬起头,看到熟悉的人额前的刘海都要炸了,准备掉头就跑。

    郑爱娥攥起了拳头。

    马儿后拐的脚收回,哒哒哒跑到了她身边,讨好似的蹭了蹭她。

    郑爱娥松了口气,要真跑肯定追不上,揉揉它头,“嗯乖。”好险,差点错失财产。

    马儿重新被主人接纳,松了口气,好险,差点被打死。

    总之一人一马,重归于好,皆大欢喜。

    后面的路,就由马儿代步了。

    两人一前一后坐在马上。

    郑爱娥有种无缘无故捡到钱的开心,叫邺良好笑,“本来就是你的,兜兜转转又回到你手上,只能说没有亏损。”

    她不以为意说:“但我差点就失去了,失而复得就像天上掉下来的一样,很开心呀。”

    邺良面上笑意一滞,转瞬道:“失而复得确实极为珍贵的。”却是看着她说的,一手握住缰绳,一手将她环抱更紧。

    臭小子比之前更粘人了,郑爱娥感觉腰上勒得慌,挣扎了下,没反应,她又不好动伤患,偏头看去。

    他面色暗了下去,目光深沉如寒潭,不知在思索什么。

    她微微瑟缩了下,自从他们逃出来,就偶尔感觉狗狗变得阴阴的,是不是她治疗的某个环节出错了?

    忧郁小狗病情恶化了!

    郑大夫心里发虚,她懂得不多,情急之下只能乱治乱医,怎么办?治出医疗事故了!

    她欲哭无泪,心里打定主意,等他们出去一定要找靠谱点的大夫帮忙看看。

    之后一路上也蔫了吧唧,许是心里有鬼,连狗狗发来贴贴的要求都不好意思拒绝,大热天的,艳阳高照,地面暑气腾腾,天知道她有多难受。

    于是,庸伯带着人找来时,就撞见这一幕,主君眼神阴翳,将夫人护在怀里,而夫人无精打采,郁郁寡欢,好似生了大病。

    庸伯登时吓了一跳,忙不迭带着人拥上去,搀扶两人下马。

    “夫人您放心……老奴带了药材,前边摊上有柳大夫驻守,必定能将您……”然而‘治好’二字还未出口,便被人打断:“有大夫!”

    郑爱娥如闻天籁,双眸闪亮,瞬间恢复了精神,完全不像重伤不愈之人,催促道:“那咱们赶紧去吧。”

    庸伯:“?”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几次欲言又止,最后看向主君之时,发现他面色苍白如纸,撑着马背,才勉强稳住晃荡的身体。

    原来这才是重病之人!!

    庸伯心底五味杂陈,赶忙搀扶住,往后召了马车来,将人妥妥帖帖扶进去,顺便将情况汇报一二。

    原来听到平城的消息他就知大事不妙,但后面听到官兵大肆捉拿逃犯,又不敢轻举妄动,只能沿路悄悄找人,秘密打探。

    “可算是找着您了。”

    庸伯一把鼻涕一把泪,说得很是伤感,“真怕您和夫人……”又觉得很是愧疚,“是老奴来迟了!”

    邺良面上淡淡,“不关你事。”目光探出车外,落在某一个点,“我是被人出卖了。”

    “鄢人从他口中得知我的消息,不会善罢甘休。”

    庸伯擦擦眼泪,想说咱们把这人悄悄除掉,然后通告卫赵各族小心谨慎。

    却听耳边冷凝的声音道:“吾要将其碎尸万段,以泄心头之恨,也让那些意图两面三刀之人亲眼看到,这就是背叛吾的下场!”

    庸伯讷讷抬首,被他眼底狠厉的杀意惊到,那些人不管怎么说,都是从前邺氏属臣或卫国名门望族,公子往常对自己人总是包容的,温和的,处事风格总以息事宁人为主。

    现在……似乎有什么东西,悄悄发生了变化。

    郑爱娥没瞧见这一幕,她骑马去找大夫了,大夫叫柳子息,就先前在平城为邺良看诊那个,医术尚可。

    快马过去,柳子息坐在摊子上喝水,一副悠哉悠哉的样子,大家都是老熟人,郑爱娥不跟他客套,忙说了来意。

    柳子息捧着水碗的手一顿,“你是说他胸腹有两处七、八寸左右的刀伤?失血数日,腿还断了?”

    郑爱娥颔首,想了想要跟大夫交代清楚情况,补充一句:“也没啥好东西补营养,也没吃过啥药。”

    柳子息重重落碗,捂着脸悲从中来,深觉自己没有好好珍惜邺良,泣涕连连:“邺兄啊,从前是我愚钝,对你疏于关心……没想到你就这么去了!苍天无道,苍天无道啊!”

    他又一脸抱歉对郑爱娥说,“嫂夫人,我只是大夫,不负责收殓尸骨,你找我多少是有点不对口的,但我认识一个在行的,可以介绍给你。”

    “啊?”郑爱娥挠头,懵懵懂懂说:“可是他没死啊。”虽说不至于活蹦乱跳,可再怎么说,离噶掉都还有十万八千里吧。

    她虽然医术存疑,但把人养得很好呢!

    说起这个,郑爱娥就有些泪目,为了把狗狗养好,这段时间她真是太不容易了,又要当大夫,又要照看病人,还要烧饭洗碗洗衣。

    柳子息愣住:“竟然没死?这竟然也活得下去?”下一瞬,他胸头涌现一股兴奋,激动道:“劳烦嫂夫人快带我去看看!”

    一个半吊子水平都没有的小女子,去治疗重病不愈的病人,这竟然没治死?

    简直就是医学奇迹!

    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快马加鞭又赶了回去。

    一刻后,柳子息查验了邺良的伤势,先是最要紧的胸腹,缝合歪歪扭扭,隐约可见伤口之深,他拧眉又松开,松开又拧眉,越看越惊奇,沉吟良久,去看腿骨,又是一惊,虽略有肿胀,但已逐渐开始散淤了。

    恕他资质愚钝,才学仅与王宫里的医馆不相上下,对这种程度的刀伤、腿伤也要束手无策。

    他看向郑爱娥,深感震撼,不通岐黄都能治成这样,难不成这小女子就是传说中的医道天才?

    他又看向邺良,还是说这人命太硬,稚童随便医医,都能达到顶尖水平?

    柳子息脑中似有两种力量互相搏斗,他艰难扶额,一个天才,一个好命,无论哪个都叫他心酸羡慕嫉妒。

    最终化作一声叹息,微笑告诉众人:“邺公子恢复良好,正常养护,再过数日即可康复。”

    老天啊!你说说这合理吗?

    第54章 良机

    马车一路慢慢悠悠,走了好几日终于抵达东阳里。

    清晨第一缕光伴着冷风照进院内,夯土高墙,泥土房屋,院子久不住人,道路中央或墙角旮旯长出许多杂草,衬得整座屋子有些许荒凉。

    郑爱娥激动地推开木门,入目的景象有些杂乱,不过没关系,金窝银窝不如她自己的狗窝,她爱死这里了,没有追兵没有饥饿没有病人,哦有病人她也可以扔给庸伯!

    这里是独属她的宁静世界。

    她兴奋地冲进去,回家的第一件事是什么?当然是看床有没有想她。

    合上门,她美丽的舒服的小床静静地在那里等她,郑爱娥迫不及待扑了上去,“我好想你啊。”情到深处,不由得掉了几滴眼泪。

    经历过睡石头、睡草地、睡干草,才知睡床的可贵啊。

    郑爱娥趴在上面滚了一圈,舒服地喟叹一声,她想就这么长在上面。

    连日紧绷的神经舒缓下来,身体的疲惫悄然而至,郑爱娥没一会儿就睡了过去。

    门前,庸伯原本想要抱着公子进去,这样最不容易碰到他的伤口,可却被严词拒绝。

    邺良眉眼淡淡,话音听不出起伏:“扶我进去便是。”又瞥了眼姗姗来迟的老仆,“扫尾扫干净些。”

    “是。”

    剩下的人悄然散去,消失在昏暗的黎明中。

    庸伯就这么搀扶着邺良进屋,一瘸一拐,一瘸一拐,他不由思维发散,夫人与公子赶路,也是这样的吗?

    但是以这样慢的脚程看,他们也不会就在半路遇到公子和夫人,多多少少得再走十来日才对。

    庸伯想不通的时候,旁边人的脚步不知何时停了下面,庸伯启唇,他想说:公子你得快回偏室休养。

    却见邺良侧头看向正屋紧闭的门,看了很久,目光专注地恨不得把门盯穿,庸伯左思右想,寻摸着公子会不会又和夫人吵架了,现在正较劲着呢?

    他等了好半天,才听清凌凌的声音说:“扶我进去。”

    庸伯:“。”

    行吧,他就这么扶着人进去,邺良右腿骨裂了,完全不能使力,于是左脚落地的声音颇为沉重,响动很大。

    庸伯右手先一步推开门,对面的床帐已经落下,他偏头对公子说:“您慢些进来。”

    邺良却突然顿住,犹豫了下,“还是扶我去偏室吧。”声音极轻,仿佛怕惊到什么。

    庸伯:“?”突然搞不懂公子在想什么了,原本该去偏室他不去,非要去正屋,到了正屋呢又要去偏室了。

    但谁叫他是公子呢,庸伯又搀扶着人出来,沿途不小心踢到门框‘啪嗒’一声,床帐里头传来小声嘤咛,似乎被吵到了。

    邺良皱起眉,声音又低又沉:“你轻声些。”

    庸伯:“。”

    庸伯悟了,大彻大悟!

    公子离家的这一个多月,不光性情深沉了许多,就连男女之情大有进展啊。

    你轻声些~

    咦,酸死了。

    ……

    郑爱娥从早睡到晚,睡到傍晚才醒,打个哈欠,顶着毛茸茸的头发爬起来,眼神迷迷瞪瞪的。

    这一觉睡得好饱好舒服,幸福地感觉在做梦。

    她又躺下,趴成大字抱着床,离家虽然只有几十个日升月落,她却感觉过了一年两年三年那样久。

    她睡过最舒服的床,其实是平城正屋那个,那里也更气派漂亮,比电视剧里头的还要精致古朴,更有韵味,怎么说呢,电视剧里头的建筑房屋仿古,可却透出一股现代的味,她真正看到的这些屋子,却是经过风吹日晒磨砺出来的,经过岁月沉淀、历史沉淀,留下了独属于它自己的味道。

    不过平城的院子再好,她也更喜欢渠县这个土屋,温馨舒适,除了美观上,别的没差。

    而且郑爱娥心底莫名有种感觉,平城那屋不吉利,不然他们刚住没多久,怎么就出事了?是不是不该拥有的东西得到了,老天看不下去,所以他们遭报应了?

    虽说迷信不好,没有科学依据,但、但她都穿越了,郑爱娥对这些东西越来越敬畏。

    她缓了下状态,准备正式起床了。

    这时,门却被悄然推开,轻轻地,进来个高挑瘦长的人影,一瘸一拐的,他约莫沐浴过了,头发半干已经束起一半,剩下一半披散在身后,看着风流飘逸又不失贵公子的仪态。

    郑爱娥半撑着下巴支在床上,好整以暇:“你怎么来了?”

    邺良看床帐底下探出个圆溜溜的脑袋,不由失笑,“你睡太久,我怕你晚上睡不着,便想来叫醒你。”

    她头顶着罗帐,堆堆叠叠像带了个杏色的帽子,瞅了眼他右手处的木拐,“你直接让庸伯来叫我不就好了,你自己来多不方便。”

    他垂下的手微微收拢,手指有些发痒,下意识想要靠近她,“我想自己来。”说着杵着拐杖就过来了,右脚断了但不影响他的行动,只是走得慢些。

    他不是废人。

    他练习了整整一天,才做到这样自如的借拐走路,过来既是怕她睡太久,也是想和她分享喜悦。

    郑爱娥拉开帘子,用木钩挂住,拍拍旁边的位置,让伤患坐下,然后郑大夫一脸严肃,开始了日常问诊环节,她可是经过多方认证的医学天才!

    “胸口和腹部还疼吗?”

    “有点痒?那正常,伤口愈合就是会痒,等痒过了伤口就痊愈了。”

    “脚还疼吗?”

    “木木的,麻麻的?那正常,你的骨头正在生长,拉伤的经脉也需要慢慢康复,继续保持好,郑大夫保证把你医得天衣无缝!”

    邺良面色柔柔,颔首浅笑,“辛苦大夫了。”

    郑大夫看向他笑如春风拂面,不以为意摆摆手,严谨地说:“不辛苦,这是的使命。”

    前几天柳子息说臭小子恢复良好,再由他那么一夸,郑爱娥现在看到邺良就很高兴,这可是她最杰出的作品,她天才身份的象征!

    要是放现代,臭小子无论咋滴都必须给她送几面锦旗。

    真的太有成就感了!

    好了,言归正传,郑大夫要进行下一环节的检查了,她贴心地搀扶着病人躺下,然后扯下衣带,扒开领口,现在要检查胸腹伤口的愈合情况了。

    细长的小手被人猛地握住,他脸颊绯红,目光莹莹,“你……太过孟浪了。”

    郑大夫最讨厌不遵循医嘱的患者,这有碍她跟进病情进度啊。

    一巴掌拍开他的手,轻斥一声:“不准医闹。”

    然后顺利拔去第一层,紧接着第二层,拔得郑大夫都有点累了,不想给病人复诊了,才终于拔完第三层。

    “大夏天的,你穿那么多干什么?”

    她盘腿坐在榻上,雪足细腻娇小,光滑摄人,他一时间呆住了,目光久久凝在那,像被施了定身咒般。

    “欸?怎么不说话?”郑大夫拿手在他眼前一晃,他才猛然惊醒,讷讷答:“没、没事。”

    郑大夫抓耳挠腮,她问的是‘他穿那么多干什么’,臭小子答‘没事’是几个意思?她是不是把人脑子治坏了?

    算了先看伤再说,哎呀!又见面了两条丑蜈蚣。

    她顺着伤口缝合痕迹,一寸寸地端详伤势,视线像粘在上面似的,简直恨不得拿放大镜去找,有没有哪处发炎?

    他的呼吸、他胸膛的起伏都随她的视线转移而变化,她的手指在空中描绘着,却比真正落在他身上还要难受灼人,恍惚间,她的手指化为空气,包裹他的胸膛,触摸着他的伤口,酥酥麻麻的痒意叫他浑身震颤,没一会便出了满头大汗。

    郑大夫将将检查完一条蜈蚣,正准备进行第二条,结果发现病人身上冒出细密的汗珠,雪白的肌肤上顶了晶莹透亮的水珠,虽然不影响感观,但影响观察伤口啊!

    郑大夫不满抬头,这个病人太不老实了,总爱闹些幺蛾子。

    她厉声道:“你不许出汗了。”

    她根本不知自己的要求有多么强人所难,他咬唇,精致清冷的眉眼平白多了几分似有若无的媚意,泄气道:“你别看了……”阖上眸,眉紧皱。

    郑大夫再度抬头,瞧见这一幕颇为震撼,这这这这这这这这……到底怎么回事!她不过是帮忙检查伤口,他怎么就跟被轻薄、被玷污了一样,天地良心,别说她没这种想法,就连皮肤没碰到他,她可是正经大夫!

    一定是臭小子不够正经。

    推了他一把,气恼道:“你正常点,眼睛不准那样,嘴巴不准这样,总之变得像个良家妇男!”

    邺良还有些急促的呼吸一滞,良家妇男?他偏过头,轻轻笑出声。

    “真搞不懂,你是如何想出这个词的?”他回正了头,双眸如星,看了过来。

    郑大夫真的生气了,一声不吭从他身上跨出去,准备下床,她要吃饭去。

    一脚将将沾地,却被人拽回了榻上,按到了怀里。

    “嗷——你干嘛!”

    他似乎被压到了伤口,闷哼一声,仍不肯放,“……别动。”

    郑爱娥气愤,“快放开我,你这个混蛋!”气得偏头在他肩膀上咬了一口,叼着肉磨了磨,含糊说:“放开我。”

    他浑身颤了下,按住她的身子锢得更紧,却半点没想解救自己的肩头,只轻‘嘶’一声,慢慢曲起腿,尽量将她和自己隔开。

    他耳根烧得通红,磕磕绊绊道:“你、收敛些,现……现在不是时候。”

    郑爱娥松了口,突然歪头,满脑袋的问号:?????

    臭小子在乱说些什么,什么时候不时候的?

    肩上‘负担’一减,他落下眼帘,本该如释重负的,毕竟眼下并非圆房良机,可他修长的指尖微微曲起……反而有些怅然若失。

    第55章 去而复返

    又是一个晴朗的早晨,卫家啊不,邺家迎来了两位特别的客人。

    “我的娥啊!”郑爱娥刚刚冒头,就被人抱进了怀里,她埋在温暖的怀抱中,眨眨眼,神色还略有些懵懂。

    “你这孩子可把大母吓死了!”覃氏在她身上拍了两下,没把郑爱娥拍疼,自个儿眼泪却出来了。

    郑爱娥圆溜溜的眼中带着一丝惧意,她缩缩脖子,抱着大母安慰,一边安慰一边转眼珠子,想待会如何糊弄过去。

    覃氏看她这副样子,就知道没有悔改,气不打一出来。

    郑爱娥打了个激灵,肩膀都拉直了,老实认错,一边认错,还一边瞅着覃氏的脸色,看一直没有好转,就去扒拉她的手。

    “大母,好大母……别生我气了,我也不想出门遇上这么倒霉的事。”

    她期期艾艾嘴巴都说干了,覃氏的脸色才将将好些,她又恨又痛,把人箍进怀里搂得紧紧的,捂着胸口老泪纵横,“你就是要我的命啊!”

    郑爱娥不敢再说什么了,抱住她温热柔软的身体,“大母……”示弱服软,求她不要生气。

    大母抱着比上回瘦了,是不是因为担心她……郑爱娥心底不是滋味,眼眶发涩。

    怀里的身躯抱着干瘦,头发枯黄,下巴都尖成了锥子,她养得白白胖胖、漂漂亮亮的小娥啊,才过了一个多月,就瘦成了街边讨饭的小乞丐。

    覃氏心头钝痛,使劲骂她:“死丫头、臭丫头,坏丫头!”骂着骂着,眼泪又滚了下来,搂着瘦小的孩子舍不得松开一寸。

    郑老头擦擦眼角,眼睛湿润润看着祖孙两个,生儿养儿方知其中滋味,这段时间,终日忧思,他愁得白发都多了几根。

    覃氏还有些事情要细问郑爱娥,她搂着小丫头侧头看了眼邺良,面容冷淡,“孙女婿,我跟孩子说些私房话。”对于将小娥带去平城的罪魁祸首,覃氏是不可能有好脸色的,虽说坏事谁也没法预料,可她的小娥就是跟他去平城,才遭了这份罪!

    原先还觉得这是段金玉良缘,覃氏现在却万分懊悔,分明是她瞎了眼,才将小娥嫁给他。

    邺良低眉顺眼,深深行了一礼,“大母您随意即可,小婿不敢违逆。”

    郑老头看出老伴想要为难孙女婿的意思,叹一声,他虽心里也有疙瘩,可事儿不能那么算的,大灾大难面前人能活下来就不错了,就连王上珍爱的小公子都没命了呢,何况他们这些庶民。

    再这样下去,坏了孙女婿和小娥的感情,反而不美。

    他出声道:“你带小娥到屋里谈,我在外头和孙婿聊聊。”

    覃氏依言搂着小娥去了正屋。

    庸伯叫了春爻过来,这个小婢女单独留在家他怕坏事,日前被他叫去郑家稳住二老,但似乎没多大用处。

    公子吃了挂落他也不好受,心里埋怨春爻,不过,这种时候他肯定不能教训她,否则亲家还以为是杀鸡给猴看呢。

    庸伯公事公办道:“你去做些点心,给公子和夫人两边各自上些。”

    “是。”春爻心神不宁,绞着手指下去了。

    庸伯往两边看看,沏茶去了。

    堂室这头分外安静,郑老头随意坐在席上,问:“你们昨日才到的?”

    邺良答得仔细:“约莫卯时。”

    郑老头点点头,他冷静些,没被愤怒和焦急冲昏头脑,这会儿观察起孙女婿才知,他可吃了不少苦啊,先前隽秀挺拔的大好男儿,结果现在形销骨立,腿也断了,据说身上还有致命伤,好几次差点没了。

    而小娥呢,瘦是瘦了,精神气却半点没差,能蹦能跳。

    略一思忖,他就反应过来了。

    孙婿还是好孙婿,男人的责任心半点没差,有事儿知道担,不会叫女眷顶前头。

    他没看错人。

    郑老头不欲再问,少年夫妻老来伴,像他跟覃氏没经过什么大风大浪,可感情依旧很好,而小娥和孙女婿风雨同舟,那么多磨难都过来了,感情只会更深刻。

    小夫妻的事,他们这些老骨头没必要多掺和。

    庸伯上茶来了,双手捧到郑老头面前,有意赔罪:“郑公您请。”

    郑老头不欲为难,接过来抿了一口,“嗯好茶!亲家客气。”

    气氛融洽起来,邺良微抿着唇,浅浅笑道:“这是今年南边刚产的春茶,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大父既然喜欢,待会就带些回去。”

    自个儿小辈家,若客套那才是生分,郑老头爽快答:“好!”

    “您喜欢就好。”他沉静垂下眸,稍有迟疑,“只是大母那不知她中意何物?小婿愚钝,没有照顾好小娥,想要……”

    话被郑老头打断,“你别担心。”他本就不想伤了两家的和气,孙女婿样貌家境不俗,有担当又才华出众,别说渠县,就是平城之内都找不到第二个。

    丢了,他哪去再给小娥找一个?

    “虽说社日已经过了,但”他大手一挥,“这样,你们半月之后来内城,一家人聚聚。”

    老婆子唱白脸,他得唱红脸,“孙婿啊我知道这段时间你也吃了不少苦,小娥大大咧咧,还多亏你照看。你书读的多腹有乾坤,别跟老婆子计较,她就是关心则乱,没有坏心。”

    “都是一家人,说开就没事了。”

    邺良亲手给他倒了碗茶,“您润润喉。”垂着眼睫,却道:“大母的意思小婿明白,确实是我愧对小娥,害她身处险境。小婿任打任罚,无话可说。”

    “只是,”他抬头看向对面,“往后也请二老放心,我会加倍对小娥好,全她的恩义,全她的情义,也全自己的一片心意。”

    郑老头捧着茶碗的手一抖,看向孙女婿的眼神略有惊悚,现在的年轻人说话都这么腻歪?

    讷讷答:“你高兴就成,高兴就好。”

    他起了层鸡皮疙瘩,却不好表达什么,或许这就是小两口的情趣。

    往嘴巴灌了好几碗茶水,怎么还是好酸啊。

    ……

    覃氏头回来正屋,环视一圈,用具颇为精巧,一应俱全,倒没短了她的呆头鹅。

    进来兜了一圈,没什么不满意,只问:“家里可还是那老伯管钱?”

    “对呀对呀。”郑爱娥回到自己的窝就没了骨头,滑到了床上,像条咸鱼似的瘫在那。

    覃氏边转头,边道:“你就不想把钱”看到眼前这幕,剩下的话咽到了喉咙里。

    头疼抚额,她在期望什么。

    郑爱娥抱着自己的被子,眸中有些困惑,“您怎么不生气了?”方才怒火冲天,都快把家里掀翻了。

    覃氏没好气打了她一下,“没心没肺,那我是做给你男人看的。”她又不瞎,邺良腿断了还病怏怏的,就她孙女活蹦乱跳像只鸟儿似的,人家好不好还看不出来?只不过作为娘家人,肯定要做点表面功夫的。

    这上面都是人情世故,就这只呆头鹅信以为真!

    郑爱娥屁股一痛,‘嗷’了一声,还反驳她:“你别说什么男人不男人的,多难为情。”就有一种野性的原始的那种感觉,听起来好不适应。

    覃氏懒得跟她掰扯,这坏东西满嘴歪理,把人拨弄起来,教她驭夫之术,“男人就好比一匹马,你要鞭策、训练他,平时一般对待,关键之时予以温柔,把人唬住了,他就会听你的话,眼里只有你,叫干什么就干什么。我是唱过白脸了,待会你去把红脸唱了,知道不?”

    郑爱娥听得脑袋晕乎乎的,好多话进脑子轱辘一圈又出来了,她晃晃脑袋,她只听清楚了‘驯马’两字,心说还需要驯吗?她努努拳头就过来了,懂事得很。

    见她不专心,覃氏弹了下她光洁的额头,“给我仔细听着!你这小丫头又懒又馋,还不学着怎么把自己的事情交给男人干,我看你以后怎么办?”

    额头生疼,郑爱娥忙捂住不让她继续攻击,结果防不胜防,她只好把自己蒙进被褥里,瓮声瓮气地说:“我才不要他呢。”正是嫌人烦的时候,天天盯着她,看书看简牍都凑到她边上了,一点边界感都没有。

    如果臭小子离她远些,她还巴不得!

    郑大夫就不明白了,自己辛苦了一个多月,怎么肩上的包袱还没能丢出去?

    她只是个三脚猫大夫,不负责售后服务的。

    覃氏想说男人都爱演,演起戏来个个都是角儿,叫她不要当真,可转念想到人是邺良,又拿不准了。

    就他们进屋那会,眼珠子还牢牢挂在小娥身上呢。

    她感慨:“我家呆头鹅竟有些拿捏男人的手段。”

    郑爱娥掀开被子,听到覃氏的话,无比茫然道:“手段?什么手段,我没有手段可使,都是他自己贴过来的。”

    她坐在床边,捧着脸愁眉不展。

    覃氏失笑,将她搂在怀里,“别说气话了。”男子内敛,纵然孙女婿爱重小娥,可总不至于像狗一样离不开主人。

    见大母不信,郑爱娥瘪着嘴,就将心事一股脑倒了出来,“我不想跟他睡一屋了。”就昨晚,晚上那么热还非要贴着她睡,一点都不舒服。

    郑老头茶水喝多,方便去了,邺良得了空杵着拐杖过来,就听到这句话,温和带笑的脸一僵,双目死死盯着门框,指尖扣紧拐杖,扣出血痕,也没停。

    心底有惊愕有愤怒有难堪,但这些情绪通通化作委屈汇入心间,他眼眶忍不住泛起湿意,抬手想要推开门,当面质问她是不是也嫌恶他是个残废之人?

    指尖蜷了又松,松了又蜷。

    他终究没有叩响那道门,转身,一瘸一拐慢慢走远了。

    然而半刻钟后,一道颀长的身影一瘸一拐又回来了。

    他推开正屋的门,眼眶微红,“小娥,你就这么不想看见我?”

    第56章 别摔了

    室内一静,原本聊在兴头上的祖孙两个停住。

    覃氏正跟孙女说私房话呢,孙女婿就冲进来了,估计是听到了什么不好的话,比方说小娥想要分房睡之类的话,但是吧,这属于小两口的房中事,她一个当长辈的不好掺和。

    “你们聊,我去出去转转。”什么想见不想见?喜欢不喜欢?哎哟现在的年轻人真不害臊!也不等她这个老婆子走了再来问。

    覃氏一走,邺良堂而皇之就杵着拐进来了,眼睛直勾勾盯着郑爱娥。

    后者歪头,困惑皱起眉。

    他抿起唇,固执地重复一遍:“小娥,你就这么不想见到我吗?”眼尾洇开一抹红,很是神伤,“嫌我残废了,觉得丢人吗?”

    “你怎么会这样想,”郑爱娥忙摆手,拒绝背这口大黑锅,“我没有嫌弃你,也不觉得丢人。”

    她还记得自己是大夫,需要安抚病人的心情,“而且你不会残废的,顶多多养几个月就能正常走路了。”姥姥治的那条狗只花了一个月,就能活蹦乱跳了,臭小子是人,那多养三四个月总行了吧。

    “你不要太担心,不会有问题的。”

    听到她不嫌弃他,邺良微松一口气,后面的话只是锦上添花。

    然而,他继续道:“可你想把我赶出去,不愿和我共处一室。”

    郑爱娥茫然挠头,“我什么时候说过,要把你赶出去?”稍不注意,怎么黑锅又来了?

    他飞快瞥了她眼,低下头声音几不可闻,“你说不愿与我睡一屋。”

    郑爱娥黑线,感觉自己比窦娥还冤,她双手叉腰,臭小子就是臭小子,自己晚上干得那些坏事,一点数没有!居然还栽赃到她的头上。

    她不是忍气吞声的性子,小嘴叭叭:“你睡觉的时候一直挤我,那么热还非要靠着,我热得贴到墙角了,你还追过来!那么热那么挤,让我怎么睡得着?”越说越心酸,又想到对方是病人,或许身体情况跟她相反,晚上怕冷。

    邺良没意识到这个,闻言愣了愣。

    “你若是晚上觉得冷,回偏室睡的时候,叫庸伯生几个火盆,保准冷不着。”最好还热死他热死他热死他,郑爱娥不想回忆第二天满身水淋淋的那种感觉。

    话音刚落,就被人抢道:“不用!”又急又快,生怕慢一步她就做了决定。

    话罢,他又几分无措找补:“我是说……我晚上不冷。”

    郑爱娥眉毛倒竖,怒容满面,你不冷你还挤我?

    郑爱娥生气了,臭小子简直坏到令人发指,他是不是故意不让她睡个好觉?

    “你怎么这么讨厌!坏骨头!”

    面对妻子的质疑,他心内又急又臊,意图解释,张开嘴却磕磕巴巴,面红耳赤说了大半天,只说清楚了一句话:“……我只是想和你挨得更近些。”

    什么?郑爱娥不敢相信自己耳朵,到了这个地步,臭小子还敢说要挤着她?

    这就是赤裸裸的挑衅!

    天啊世界上竟然有这么坏的人!郑爱娥气得推了他一把,没用力,但看到他踉跄要摔了,又给人拉回来。

    她现在是大夫,要有医德,不生气不生气不生气。

    他小心觑了她的脸色,头发咋咋呼呼的,脸蛋白里透粉,生气起来很可爱,可他不敢表露欣赏的姿态,轻轻扯扯她的衣袖。

    认真道歉:“小娥……很抱歉,给你造成困扰。”又坚决地说,“可我们是夫妻,理应住在一块。”

    见她目光一凛,又要发作,马上找补:“我会克制。”

    郑爱娥努努嘴巴,心说她跟病人计较什么,但咽了半天咽不下这口气,她撅着嘴,指了指床上的位置。

    “坐下。”

    他一愣,“啊?”随即一瘸一拐走过去,老老实实坐下了。

    嗯好狗好狗。

    郑爱娥稍稍满意,心里明媚了几分,又肃起小脸,“摊开手,我要惩罚你。”

    他闻言,乖乖伸出手,掌心向上,盯着她却眸中透出小心翼翼,她打算怎么教训他?是像大父那样掏出竹鞭,还是像父亲那样用戒尺?

    他自幼早慧,很少被长辈责打,至多是弟弟妹妹淘气,担个失察之罪,但那也是十余年前的事情了。

    眼下只盼着她消了气,就不要计较了。至于男儿尊严、主君威仪,他暂且顾不了了,比起旁的东西,他更不想叫小娥与他离心。

    郑爱娥‘哼哼’两声,从脑后扯出一根木笄,之前那支玉笄被她用来买马了。

    她用那根六寸的木笄一下又一下,狠狠抽在他掌心,“叫你欺负我!叫你欺负我!”

    预想的疼痛没有到来,他怔住,手心刺刺麻麻的,却轻柔如羽毛般,一点都不疼。

    他手指蜷了蜷,心间像有潺潺温水淌过,暖呼呼的。

    这就是她的惩罚吗?

    他微抿唇,却忍不住笑了。

    ……

    两人重归于好,但大父大母还被晾在外头呢,老待在她屋里算怎么回事。

    不准留在她屋,意图偷懒。

    郑爱娥像一个严厉的监工,把邺良赶了出去。

    她也要出去的,结果脚刚抬半步,春爻偷偷摸摸就跑进来了。

    见她就热泪盈眶,扑了上来,“夫人!”

    郑爱娥如法炮制,像安慰大母一样拍拍她抱抱她,“春爻别哭,我一点事都没有。”

    “您可真是吓坏奴婢了。”春爻擦擦眼泪放开她。

    平城生乱之后,春爻就被送去了郑家,庸伯要她多哄着点二老,把人稳住,可她记挂郑爱娥,整天愁眉苦脸的,不说二老,就是郑家叔伯婶子都瞒不住。

    她既怕郑爱娥死了,失去这么个‘小妹妹’,也怕郑爱娥死了,邺家再将她转手卖掉。

    好在夫人平安无事,就是庸伯罚她,她也没什么怕的了。

    只是,春爻恳求道:“下次您外出也把奴婢带上吧?若有个什么,奴婢也能照顾您。”

    春爻觉得自己虽然见识不多,但也经历过一些弯弯绕绕,更懂人心,如果将她带在旁边,以后遇上旁的事,还能多多提醒夫人。

    郑爱娥有点头疼,有一个臭小子他们已经逃得很艰难了,多一个春爻她肯定保护不过来,不过这种倒霉事一辈子有一次就够了,怎么可能来第二次?

    她承诺道:“不会再抛下你了,过几日回内城吃饭,也带你去。”

    春爻浅浅笑开了,忙擦擦眼角,“好。奴婢给您梳头。”夫人肯定又在床上躺过,头发都乱成毛团了。

    她轻轻梳着,还是梳掉了几根发丝,干干枯枯,颜色泛黄,发尾开了好多花,春爻觉得心酸,“奴婢待会请庸管家买些何首乌、侧柏叶回来,给您好好养养发。”

    头皮被一寸寸挠动,郑爱娥舒服地忍不住打小呼噜,闻言眯起眼,欢快地说:“好呀好呀!”

    很快到了午饭时分,郑爱娥出去和大父大母好好吃了顿饭。

    主君和夫人都不宜饮酒,庸伯就没上,但茶水少不了,菜肴更是足足上了八道,都是大菜,香味儿都飘到百米外了。

    他替公子说了些好话,哄得二老喜笑颜开,才退了下去。

    回灶房的路上碰到春爻,她期期艾艾守了好半天的样子。

    庸伯冷淡走过去,“干什么?”这个小婢女愚笨,事儿没办好,还连累公子吃挂落,虽然公子念着夫人喜爱她,不欲计较,可庸伯对她还是很不满。

    春爻磕磕绊绊将来意说清楚。

    给夫人养发?庸伯思考一瞬便应了,“我明日入城一趟。”还可多买些给公子用,公子这段时日受罪了,除去养头发的,还要多置办些营养补品。

    这小婢女也是有心了,难怪夫人对她好,庸伯想想气消了,“之前的事,扣你两月工期便算了了。”

    见她还呆愣着,庸伯手一挥,“行了,进去伺候吧。”

    负手而立,摇头走了。

    她都换过好几个主家了,还这么没眼色。

    ……

    日落月升,暮色渐沉,眨眼又陷入了黑暗,周围只余叽叽喳喳的蝉鸣。

    邺家点着灯,透出窗户留下一片橙黄。

    今天疲惫得很,郑爱娥感觉干了好多事,一边挽着裤管泡脚,一边哈欠连连。

    细嫩的脚底踩在木盆里,感觉脚底有点粗糙,但是摩挲着很舒服,水也热乎乎的,她鼻尖起了层细汗,忍不住翘起脚尖,浮着水玩。

    邺良坐在灯下看书,握着简牍却半天没有翻动,水声哗啦啦,断断续续地响,他的视线不自觉就跟着那水声,从简牍上滑开,落在某一处,雪白细嫩,像新生的藕。

    浇起水,哗啦啦,落在盆中,又像是落在他心上。

    他掌心酥酥麻麻,仿佛还残留着白日被罚的‘疼痛’,喉结滚了滚。

    郑爱娥玩水正玩得不亦乐乎,但是木盆周围一、点、水都没有洒出来,她简直太有成就感了!

    然而头顶突然罩下一片黑压压的阴影。

    嗯?

    她猛地抬头,就撞入了一双细长的眼睛,怎样形容这双眼睛呢,温温柔柔的,像春风像春雨,却又叫人感觉到强有力的注目,极有侵略性。

    难道他又想把她吃掉吗?

    郑爱娥汗毛倒竖,上下打量着他,似在评估他的战力。

    片刻后舒了一口气,是她小题大做了。

    没好气道:“干嘛啊?”

    邺良扶着旁边的床榻,坐在她旁边,脸又忍不住红了,想回她的话,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他知道怎么和妻子相处,像他父亲对他母亲,像卫国大夫们对其妻子,可小娥是他妻子,更是他灵魂一半,他的心上之人。

    过往十八年的经历,教他如何为人处世,如何心思诡谲,如何设计敌人,如何做一位高位者,可从没有哪一项告诉他:该如何与心上人相处?

    郑爱娥鼓起脸,这人怎么还是个闷葫芦啊。

    她摸摸下巴,思忖:“难不成你也想泡脚?”

    他微微愣神,下意识点头,他其实早就洗过脚了,但看着鲜嫩如藕的两只脚,耳尖发烫,也把自己没受伤的脚放了进去。

    他的脚贴着小娥的脚,触及到的肌肤仿佛都在发热发烫,热水一阵一阵翻动,一大一小的脚,在昏黄的灯影下十分相配。

    只是木盆稍小,容纳一双小脚刚刚好,此时放入一只大脚就显得挤了。

    郑爱娥被挤得皱起脸,又来挤又来挤,这个骗子,说好不来挤她的!

    她恼极了,提起秀足在他脚上踩踩踩。这个王八蛋!

    脚背上落下温热的力道,像被云朵轻轻压住,他心尖一颤,整颗心都跟着软了。

    只是妻子动作有些大,他按住她的膝盖,沙哑着说:“小心些,别摔了。”

    第57章 唯一归处

    明月皎洁,撒下一片光晕。

    郑爱娥抱着被子呼呼大睡,今晚时不时就有凉风习习,一点都不热,她浑身干爽,一个美梦接一个美梦。

    这风格外偏爱她,梦中她略一皱眉,就知加大风力,卷走她周身的热气。

    她砸吧嘴,翻了个身,脚一蹬,被子滑到了腰间。

    邺良一边提起被子盖到她胸前,一边手不停扇着蒲扇,没敢靠她太近,确实太热了些。

    直到夜深时分,温度彻底降下来,他才停下,手臂有些酸胀他揉了揉,掀开被子,杵着拐站起身。

    回望身后一眼,他的妻子拥着被子,睡得恬静,他目光跟着柔和下来,只是扫到床尾时皱了眉,那儿探出只白皙细嫩的小脚。

    他走过去,单手把调皮的脚塞回去,动作很小心,然后拿被子轻轻盖住。

    做完一切,他眉目舒展,然而下一瞬,就见那只脚又探了出来。

    皱起眉,塞回去。

    探出来。

    邺良:“……”

    要不是小娥通常雷打不动一觉到天亮,他真怀疑是被捉弄了,无奈叹一声,坐下来将脚塞回去,又摁住被角,阻隔所有通道。

    果然,那脚左右都出不来,就偃旗息鼓安生了。

    他轻微勾唇,徐徐起身出去了。

    殊不知身后,某只白净的小脚又探了出来。

    另一边,庸伯在偏室等候多时,一并来的还有老仆,他深夜前来,戴了顶黑色兜帽。

    听到声音,庸伯搬了张椅子过来。

    老仆率先出列行礼,“启禀公子,鄢国大将骆益去了平城,可平城还是久攻不下,鄢武王那边怕也是知道了。”他缓了会儿,又道:“另外,鲁审已死,平城一路的扫尾都很干净。”

    邺良颔首,缓缓落座,“其他人怎么样?”

    这说的是后续各方的动态,本来叛徒死有余辜,这没什么好说,只是死前的模样过于惨烈。

    庸伯顿了顿,斟酌答:“旧卫那边各贵族受到不少惊吓,倒没生什么事,只是……只是小主上对您的决断颇为不满,囔囔要治罪于您。”

    他面无表情,淡声道:“卫氏靠邺氏才有卫国,没有邺氏,他算什么?”卫国是卫氏的卫国,更是邺氏的卫国。

    他垂下眼睑,徐徐展开一张羊皮地图,“先王育有不少子嗣,这个不听话,换一个便是。”

    庸伯有些迟疑,若真这么做了,其他旧贵族岂不更忌惮邺氏?这么早与王室翻脸,也与他们最开始预想不符。

    “可这势必……会让其他旧贵族与我们新生嫌隙。”

    “任何嫌隙都可以用利益抹平。”他掀起眼皮,如是说,“我要让他们知道痛,只有尝到痛的滋味,才能看到逾越雷池的下场!“他沉着脸,他绝不会再让类似的事重演。

    老仆垂头,讷讷不作声。

    庸伯心下一梗,公子的手段实在决绝、狠厉了许多,眉间不由升起忧色,掌权者最忌犹豫摇摆,可这样锋利……性子又过于偏激了。

    究竟是怎样的遭遇,才叫他回来变了副模样?

    ……

    郑爱娥一觉睡到大天亮,睁眼之前下意识往旁边一摸,如果是温热的,那她可以继续睡;如果凉了,那她就该起了。

    上下摸索一圈,凉的。

    她打着哈欠爬起来了,睡眼朦胧给自己穿衣穿鞋。

    昨晚竟然一点不热欸,如果每天晚上都这样凉快就好了。

    她搓了搓眼睛,走出房门,正巧撞见邺良捧着碗在喝药。

    郑爱娥立即精神了,匆匆走上去,“你在喝什么?”

    他停下送碗的动作,还将碗递到她面前,含笑道:“郑大夫看看不就知道了?”

    郑大夫动了动鼻子,好像有参、当归……嗯别的闻不出来了,她才不为难自己,毕竟没经过正统学习,天才也不能凭空知道医药知识。

    “柳大夫开的吧?”

    他点点头,“对。”好整以暇看她。

    柳子息水平可以,郑爱娥没有不放心的,但临头还是没忍住摆了个谱,“生病了就要好好喝药,喝完就能早日康复。”

    他仍笑着,“遵命,郑大夫。”

    然后郑爱娥就看他吨吨吨一口把药喝完,太强了,她十分佩服,心说:有的人或许天生就适合吃苦,无论是精神还是肉体上。

    这么苦了吧唧的药汤,她得做好久心理建设,才敢入口啊。

    邺良放下碗,用帕子擦擦嘴角,“平城咱们遇到的事,我隐去了后半段没告诉大父大母,只说逃出来的路上,我从马车里面摔出去腿断了,我们靠步行才耽搁那么久。”

    “嗯嗯。”这很好,二老少知道些反而更安心。

    他放下帕子,浅淡的说:“你身负神力,日后还需藏得更隐蔽些,否则次数一多,大父大母也就看出来了。”

    “嗯嗯。”是该藏得更……不对!她猛然抬首,脸色乍变:“你怎么知道大父大母不知道?你问过啦?”她之前特意模棱两可,告诉他是不想叫他和庸伯担心,才没说自己的能力,表现地很淡定,还明里暗里暗示郑家人也知道,就想打一个两头瞒的信息差,料他不会直接去问。

    若现在问过,那她岂不是穿帮了?郑爱娥不淡定了。

    他唇缝间泄出一串轻笑,按住她的手,叫她稍安勿躁,“你别急,我没跟大父大母说过。”

    她松了口气,“哦,没说啊,没说就好。”反应过来,迅速偏头,“那你如何……”

    他看着她,笑道:“不问就不能知道了吗?”大掌包住她的手,细细摩挲,“看到大母那般激烈后怕的情态,为夫便猜到了。”

    又被秀了一脸聪明才智,郑爱娥有些郁闷,木木地说:“算你聪明。”想抽出自己的手,嗯?没抽动。

    臭小子想干嘛?

    他诚恳地说:“夫人身负神迹,是有些打眼,现下我虽人微力薄,可总有一日会叫你正大光明带着神力走在阳光下。”

    他捧起她的手,“所以,小娥你不要害怕,不要妄自菲薄,你的力量不是怪力,不是负担,而是上天赐予的礼物。”

    郑爱娥愣住,臭小子的嘴巴好像也不是那么臭了,甜言蜜语总是醉人心,她听得晕乎乎的。

    “嗯嗯!”她腼腆笑笑,由他包着手指头也没反抗。

    ……

    庸伯心头装着事儿,昨晚上没睡好,今早起来也是愁眉苦脸的,烧饭的时候,还差点多放了勺盐。

    好不容易做完饭,准备呈上去,就碰到郑爱娥端着个空碗跑过来。

    见他非常开心,“庸伯,碗筷我收拾好了。”

    这种事情怎么能叫夫人做呢?

    庸伯忙去接过碗,絮絮叨叨道:“老奴来就行了,这些粗活笨活您可别脏了手。”公子也是,看到夫人做这些也不拦着点。

    “没事的呀。”郑爱娥嘿嘿笑,她可乐意了,要不是跑得快,又要赶上臭小子唠叨,“早上吃什么呀?”

    庸伯缓了神色,和颜悦色报了菜名给她,“还有一些陶罐里熬着了,过会儿就能吃。您和公子受了这些劫难,该多补补,多补补。”

    “好呀好呀。”她欢喜应下,活蹦乱跳的像只扑腾的鸟儿。

    庸伯欲言又止,夫人倒没什么变化,还是那么没心没肺,可公子究竟咋回事?夫妻俩不是一道去的平城吗?

    察觉他脸色不对,郑爱娥问道:“还有什么事吗?”

    庸伯启唇,“夫人,你”话到半晌,他又咽了下去,“老奴没什么事了。”

    想想还是算了,无论怎么样,夫人还是夫人,公子还是公子,只要两人平安回来就好,旁的不重要。

    ……

    晚上睡觉的时候,郑爱娥想到白天的事情,还是觉得有点不对劲。

    庸伯那几度欲言的模样,怎么都不像没事的样子吧?

    是什么事呢?还不肯叫她知道,她翻过来翻过去,突然明悟了,该不会是臭小子打算进城吃好吃的,不打算带她吧!

    人怎么能这么坏啊。

    她从墙角滚过来,目光危险,“说,你是不是有啥事瞒着我!”

    邺良靠在床头,手握着一卷简牍,闻言叹一声,“庸伯跟你说了?”他知道庸伯很好,很关心他,但有时难免关心则乱,露出的马脚叫笨蛋都能发现。

    郑爱娥一听就知里头有文章,心说要不是自己聪明过人,都被糊弄过去了。

    庸伯没告诉过她什么,但这并不妨碍她拿来做筏子,盘坐在床上双手抱臂,一脸睿智地说:“是的,我全部知道了。我劝你从实招来,否则我是不会原谅你的!”她现在的脑壳灵光得很,休想甩掉她去吃独食!

    邺良心道果然如此,他近来确实转变了行事作风,但他不觉得有错,反而觉得是他从前太顾及细枝末节,对那帮人太好了。

    可他不想叫小娥为难,牵起她的手握住,“这些事都与你无关,旁人说什么都不要放在心上。”

    郑爱娥目光森森,简直想刀了他,瞧瞧,瞧瞧,这都说的什么话?竟然还理直气壮说与她无关,吃独食都吃得这么正大光明了吗?

    简直就是不把她放在眼里,枉她还历经九九百十一难才把他带回家,没良心的混蛋。

    她气鼓鼓地甩开他的手,“你离我远点。”看到就心烦。

    他心上一空,连忙追上去,双手锁住她的手,好声好气地解释:“小娥你别生气,最近行事极端是我的问题,是我的错,你别生气。我只是觉得,要让别人看到我的厉害,这样他们背叛我的时候,就会掂量掂量付不付的起代价。”

    他定定地注视着她的眼,“大父叔伯殉国而亡,弟弟妹妹在火海自尽,我在这世上已经没有亲人了。我不希望你有事,也不能接受你有事。”

    郑爱娥眨眼,不是想吃独食啊……心里蔓延出一股尴尬,没关系不要紧,她、她其实就是他那个意思!

    嗯,没错。

    她做了一番思想准备,“我一定会保护好自己的,你放心。”臭小子说得好煽情,她生疏地回他的话,“我也会好好对你的!”

    他浅浅笑了,像清风,像明月。

    “那就麻烦夫人多多关照了。”小娥总是这样,给他不一样的惊喜。

    她嘚瑟叉腰,“小问题啦~”莹白的小脸在灯下,仿佛闪闪发光。

    郑爱娥清清嗓子,“我也可以把大父大母分你一半,这样除了我,你又多了两个亲人啦。”其实她嫁给他,她的大父大母就是他的大父大母了。

    郑爱娥觉得这样既体现自己善良大方,又根本没有损失。

    她果然是个天才!

    邺良却眼眶泛红,嘴唇微微颤动,国破家亡后,他就成了辗转异乡的丧家之犬,仓皇逃命,孑然一身,原以为这辈子就这样了。

    但他有了小娥,再次拥有了一个家。

    他深吸一口气,深深拥住她,这样可爱的小娥,叫他如何不爱?

    他从前简直错得离谱,小娥从来不是他复仇路上的绊脚石,不是他人生的污点,而是他汲取力量的源泉,是他灵魂的唯一归处。

    第58章 好狗

    翌日清晨,下起哗哗啦啦的雨,小动物纷纷躲进洞穴、林间,天地仿佛都笼罩在雾霭之中。

    雨珠伴随冷风卷来,滴滴嗒嗒打在窗户上、屋顶的瓦片上,此时檐下响起一阵琴音,平淡和缓,余韵悠长。

    郑爱娥迷迷蒙蒙间醒了过来,听到声音还懵了一会。在这里大家生活都很朴素,举行腊祭的时候,使用的乐器多是瓮啊鼓啊之类的,像琴箫这类高雅的东西,她只在上辈子听到过。

    她揉揉眼睛,穿好衣裳鞋子,摸出房间。

    檐下坐着一个人,墨发青衣,身形消瘦,正坐在椅子上抚琴,而他身侧靠着一柄木拐。

    听到声音,他微微侧首,眉宇兼具少年气的同时,又透出清润,“夫人,你醒了。”收了拨弄琴弦的手。

    郑爱娥:“嗯嗯。”她就说怎么听声音闷闷的沉沉的,原来是他,果然是他,这琴音肖主,与他本人很贴合嘛。

    一样深沉,庄重,古板。

    感慨完毕,她抬脚正准备去吃饭,刚迈出半步又被叫停,“可是我吵到你了?”

    郑爱娥蹙眉,思索了一下,“没有……?”琴音平和并不尖锐,并不影响她的睡眠状况。

    “那就好。”

    她下意识问:“你弹很久了吗?”

    “还好。”看向她,双目清澈明亮,隐隐带着期盼。

    但郑爱娥被一阵霸道的香味吸引,回头看去。

    庸伯端着早食从后面走过来,听到邺良的话险些一个趔趄,公子都抱着琴在檐下吹半个时辰的风了。

    但他不好说什么,只当自己是透明人,默默从两人旁边走过。

    郑爱娥脖子都要伸到盘子里去了,舔舔唇,像只小尾巴跟在他身后进去。

    “小……”邺良还没喊出口,人就已经消失不见。

    他放下琴,有些郁闷。

    他绝无仅有的琴音、他这个芝兰玉树的公子,还不如一碗饭、一张饼?

    他很不服气,借着旁边的门框站起身,杵着一旁的拐杖进屋。

    于是,郑爱娥饭吃到一半,就感觉到一道强有力的注目,她硬着头皮视若无睹继续吃,可这道视线太过灼人,她犹犹豫豫了好一会,终于忍不住抬头。

    迟疑问道:“你也要吃吗?”阿弥陀佛,她虽然很舍不得,但人家伤还没长好,要多照顾照顾。

    庸伯搬了凳子过来,他缓缓坐下,绷着张脸,冷淡答:“我不吃。”吃吃吃,饭饭饭,她就只知道吃,就只知道饭。

    庸伯静立在旁边,恨不得自己是个瞎子,是个聋子,哎呦公子前些天,就抱着琴默默练习了,只不过挑的都是夫人不在家的时候。

    感觉手法跟得上从前,就终于在夫人面前抚了一曲,结果……哎呦!没眼看啊。

    郑爱娥懒得理他,她主动分他东西吃,竟然又给她甩脸色,简直有毛病,“哼。”正好他不吃,她可以把这些通通包圆。

    室内气氛古怪,尤其是庸伯,感觉地面很是烫脚,他见了这么多公子的笑话,真的好吗?

    正欲找个借口退下,然而郑爱娥点了他名。

    “过两日去大父大母家,是不是要准备些什么?”

    庸伯感觉一道视线落到自己身上,隐隐带着不满,心头欲哭无泪,他都白发苍苍的一个老头子了,怎么还要卷入小两口的纷争?

    “是、是,不过都已经准备好了。”庸伯硬着头皮,为公子说好话,“公子心思细腻,爱重夫人,把一应的事物都理过一遍。”话罢,他感觉身上一轻。

    只是这些眉眼官司,郑爱娥通通不知道,她闻言对旁边的人改观几分,现在的脾气虽然更怪了,但人还是不错的。

    “好吧,没问题就成。”

    匆匆咽下一口,早饭就被她扫荡的干干净净。

    郑爱娥擦好嘴巴站起来,准备拍拍屁股走人。

    岂料衣袖被人拽住,她回头。

    邺良神色纠结,这段时日他思忖良久,从前是他对小娥了解太少了,所以才在她面前展现自己高超的琴艺,引她心驰神往,然后借着探讨琴艺的机会,加深对彼此的了解。

    结果,狠狠死在了第一关。

    他还是不甘心,揪着她的衣袖,固执地问:“你就不喜欢我的琴音?”

    他从前在卫国乃至整个天下,琴艺都能称得上登峰造极啊。

    ……

    郑爱娥脚底抹油跑了,跑得非常迅速。

    臭小子贼心不死,又想指使她干这干那,给自己培养完美妻子了!只不过这会手法更新迭代,更温和了,还问她喜不喜欢学琴?

    呵呵,真以为她会上当啊?

    郑爱娥漫无目的走在林间,此时雨早就停了,出了太阳,置身其中清清爽爽,蝉儿扒在树上叫嚷,分明很吵,却又让人感到岁月静好。

    郑爱娥恍然惊觉,哦!她可以去看秦氏的宝宝,她走了一个多月,小孩子应该又长大不少吧?

    但是她在身上摸了摸,这么空手上门好像不对?

    没办法,她只能折返回家,准备偷偷回房间拿点吃的就出来,结果半道上又遇上蒲氏,她单手挎着个篮子。

    蒲氏看到郑爱娥很是惊喜,她前几天就听到小娥回来了,她受小娥照顾良多早就该去看看,但踌躇两天都没敢登门,今日终于鼓足勇气,还特地蒸了粟米糕,想着无论挨多少回白眼,都得把东西送到小娥手里,却没想到路上就碰到了。

    郑爱娥也很惊喜,迎上前去,蒲氏身边带着两只小狗,它们还认得她,汪汪两声,欢喜地跑过来围着她转圈。

    郑爱娥对可爱的东西一点抵抗力都没有,当即蹲下抱着两只狗玩,摸摸它们的头,顺顺它们的毛,然后握握它们的手,笑容满面:“你们好呀,我回来啦!”然后严肃地拒绝了两小只的舔脸申请。

    两小只高兴地疯狂摇尾巴,舔她挡在自己面前的手。

    蒲氏看得眼眶湿润,“听说平城出了事,您能平安回来就好。”

    确实出了亿点点意外,但这已经过去了,过去的东西再苦再累再惨,对于郑爱娥而言都不重要。

    但可以拿来当做吹牛的素材!

    观众有一个算一个,她登时就将当时的见闻,以及自己如何如何沉着应对,如何如何冷静分析,又是如何如何趁乱救走邺良,大肆渲染一番,然后告诉蒲氏。

    当然有些不能说的,被她悄悄省去了。

    但这并不影响蒲氏震撼的心,“您就猜到了?就那么轻而易举解决了?”同为女子,她还多活了许多岁,但根本做不到也想不到那些。

    郑爱娥得到显摆,得意极了,“那当然了!要不是有我,臭……我是说夫君很难脱身回来。”好险,差点在外头说溜嘴。

    狗狗什么都不懂,但能感知到喜欢的人类很开心,它们很捧场,跳起来吐着舌头汪汪叫,反应热烈。

    郑爱娥又被哄好了,搂着活蹦乱跳的两小只,“好狗好狗。”心说她也养了狗狗的,只不过既不活泼,还瘸了条腿。

    她还记得自己最开始的想法,提议道:“好不容易见到,我们一起去找秦氏吧,也不知道她宝宝怎么样了。”

    蒲氏自无不可。

    郑爱娥让她稍稍等等自己,她回家拿点东西再去。其实这种感觉蛮新奇的,像自己亲手准备礼物去走亲戚一样。

    在柜子里放好蒲氏送的米糕,又装了点饴糖、她的零嘴什么的,感觉差不多了,她拎着布兜子准备出门。

    结果甫一开门,就看到她瘸腿的狗狗杵在门前,脸色臭臭的。

    他眼睛扫视她一圈,最后对上她的双眸,问:“你要去哪里?”

    郑爱娥手里拎着东西,在附近也没几个熟悉的,知道瞒不住他,就如实交代:“去看秦氏和她孩子。”其实心里很是无奈,臭小子从前就很讨厌她和蒲氏、秦氏往来,什么身份地位差距,叫她不要给邺家惹麻烦云云,说得言之凿凿,两人还为此闹了矛盾。

    今天恰巧又撞到她出门,还不知道该如何收场呢。

    他仍紧紧盯着她,“送东西你可以叫婢女代劳。”刚才一句话没留,抛下他一个人就跑了。他好不容易守到人出来,而她却精心准备一番,要去看一个认识没多久的奴隶。

    难道在她眼中,他不仅比不过那些吃的,还比不上一个奴隶?

    这个想法让他感到烦躁不安,他看得清旁人,算得清旁人,置身权利中心也能轻而易举抽丝剥茧,抓取关键重新布局,可独独看不透小娥。

    她不惜九死一生,也要来救他,显然对他深情不愈,忘乎生死的。

    可是他又常常感受到她的敷衍、她的躲避,与一些微不足道的东西比较,他也往往排在末尾,这究竟是为什么?世间究竟为何有这种若即若离,忽闪忽现的感情?

    郑爱娥努努嘴,说:“我就想自己去。”若真吵起来,她可不会顾及臭小子病人的身份,就轻易认输。

    邺良神情复杂,定定望向她,见她脸上轻快,心头像胸口堵了一块湿透的棉花,更沉闷了。

    “你去吧。”他抿住唇撑着拐转身,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件小事,她总是知道如何折磨他的。

    郑爱娥瞪大眼睛,欸欸欸?他居然答应了,还这么轻描淡写地离开,不教训她了?她茫然地摸脑壳,臭小子最近行事作风真的好反常。

    前方的人路走到一半,似乎听到她的心声,徒然转身,郑爱娥屏气凝神,她就知道,臭小子果然又要施展魔法攻击!她要准备捂耳朵了。

    邺良微垂着眼睫,轻声叮嘱:“外头晒,早些回来。”顿了顿,又补了一句,“我等你回来一起用午饭。”

    第59章 呆头鹅

    郑爱娥躲过了第一只拦路虎,没躲过第二个。

    她撇着嘴,说道:“春爻,你让开。”怎么出个门就跟西天取经似的。

    春爻与她相处的多,胆子也大了,“不行,除非您带奴婢去。”夫人主意大,稍有不慎就怕有个好歹,她得盯紧点。

    郑爱娥焦躁地在院里走来走去,“你说谁出去串个门,还拖家带口的?”那别人不得觉得,她是个没长大的孩子,身后还要家长跟?

    春爻低下头,黯然神伤:“您上回说不会再丢下奴婢,原来是哄着奴婢的吗?”挤出几滴眼泪,擦擦眼角。

    郑爱娥更焦灼了,怎么还哭了。

    她一贯吃软不吃硬,当即道:“来吧来吧,咱们一块去。”

    春爻喜笑颜开,走过去帮她拎布兜子。

    “呀真沉!夫人你怎么拿得动。”

    “还是给我吧。”

    “不用,奴婢可以。”

    三人一道往村头走去,后头还追着两只小黄狗。

    邺良站在檐下,望着那道倩影渐行渐远,越来越小,收回视线,转身折返。

    他心里很是郁闷,但尚能克制,偏头问:“庸伯,东西到了吗?”

    庸伯探出头,应和一声,“约莫就是今日了。”说完想到千里迢迢运来的东西,又忍不住想笑,邺氏满门端肃古板,竟出了这么个情种。

    “嗯。”情种淡淡道,一瘸一拐走了。

    ……

    刘家的房子虽在村头,可比村尾的邺家差多了,且不说大小和房瓦,就说夯土屋和夯土屋之间也是有区别的。

    刘家小小一个院子,也种了颗桑树,但叶子只发了星零,屋子墙体薄,土腥味也大,房屋没有打高地基,只垒出两寸高的台阶,如果夏天下暴雨,搞不好水都要淹进家里去。

    郑爱娥很少到别人家拜访,她到的时候打量了好一会,正巧刘骁九也在家,他家土墙没那么高,远远就看到她来了,立时就开门迎接。

    “嫂夫人您回来了!”他是个豪迈的汉子,又有娇妻孩子在侧,自是红光满面,“快请进,我婆娘早就说想去拜见了,结果孩子最近发热,脱不开身。”

    “您来就来,咋还带东西呢。”

    郑爱娥抠抠脸,好熟悉的话,原来古人走亲戚说话都一样嘛,她学她姥姥,大手一挥,“给小孩吃的,你别管。”说完感到不妥,小宝宝还没半岁呢,补充道,“也是给你媳妇补补身体。”

    这倒让刘骁九没法拒绝了,苦他自个儿可以,媳妇和孩子可不成,“那我就收下了。”心中叹一声,邺家两口子都是大好人,他们家有邺家一路照顾才有今天,实在欠下太多恩情了。

    几人就这么进去看孩子了。

    此时孩子睡了一会儿,胖嘟嘟的小脸,白白嫩嫩的,睡梦中还在不断吐泡泡,看着气色也好。

    秦氏眼下一片青黑,却笑着说:“病差不多好了,小孩子难免娇气些,等大了就松快了。”

    “哦哦。”

    在场的三人没一个生育过,讷讷点头。

    随便聊过几句,小孩子在睡觉,秦氏看着也很疲倦,大家都不好多打扰,接连囔囔着要回去。

    蒲氏先走了,郑爱娥也要回去吃午饭,她刚叫上春爻,却被秦氏喊住。

    她将碎发别在而后,浅浅笑道:“劳春爻妹子帮我去灶头看看水热没?我待会想给孩子洗洗澡。”

    “好。”春爻对秦氏很信任,不疑有他,便替她走了一趟。

    秦氏支开春爻,又轻轻将门给合上。

    此刻室内只有她、郑爱娥、睡觉的小孩三个人,又是自己家,秦氏终于放心道出心底隐秘了。

    “卫夫人,妾身有事要跟你说。”

    看她神色严肃,郑爱娥也直起腰,一脸正色:“你说。”

    原来秦氏一个多月以前,去过邺家一趟,是准备告诉她邺良的秘密,结果到了地方被告知,他们已经去平城了,无奈只能作罢,可这会她好不容易来了自己家,说什么都不能拖了。

    “秘密?”郑爱娥打起了十万分的精神,凑过去问:“他有什么秘密?”是不是私底下背着她干了什么坏事?

    秦氏深沉叹息,随即抖出一个惊天秘闻:“您的丈夫并非卫家子,而是旧卫权倾朝野的邺氏少主,曾经名动天下、惊才绝世的邺公子。”

    风头最盛之时,大街小巷尽是这位的传言,说他乃天神托生到卫国,才能有那般的才智;说他出身尊贵,还年纪轻轻就做到了储相,将来不知会走到哪一步;说他风华绝代,不知世间哪位女儿方可相配……林林总总,不胜枚举。

    郑爱娥震惊万分,恍然道:“竟是如此!怪道他……”好吧,编不下去了。

    其实她早就知道了,这个秘密一点都不隐秘。

    秦氏惊愕,“您早就知晓了?”随即反应过来,“难怪……难怪您竟然肯随邺公子去平城,只有全心托付的夫妻才能如此信任吧。”

    “呃……”郑爱娥:“也不是。”其实她是后面才知道臭小子的身份的,但知不知道都不影响她最后的决断,无论他过去是流民乞丐,还是皇天贵胄,她都会去救他的。

    但这些话她没说出来,只小声嘱咐秦氏:“感谢你告诉我。但这事你自己知道就好,别说出去,不能再有第三个人知道,就是你丈夫都不能说。否则咱们都大祸临头了,知道吗?”她虽说有时候对某些事敏感度不高,可也不是傻子,看过鄢人对邺良穷追不舍,要再知道他的下落,不得发癫跑过来。

    那种带着伤患到处躲、夹缝里找饭吃的日子,她是再也不想来一遍了。

    秦氏也低声说:“妾身明白,若不是为了您,这事我带入土也不敢说。”

    郑爱娥声音更低了,几不可闻:“谢谢。”

    秦氏紧接着压低嗓子,用气音答:“不客气。”

    两人像什么什么神秘组织接头一番,郑爱娥忍不住笑了,秦氏看着她也笑了。

    “噗噗噗——”一道突如其来的声音,打断和谐的画面,紧接着臭破天际的味道迅速充斥整个房间。

    “宝宝拉了!”郑爱娥捏着鼻子,“好臭。”

    秦氏恬淡温柔的脸,一瞬间闪过扭曲、灰暗、绝望,最后归于平静。

    “没事,小问题。”

    ……

    郑爱娥带着春爻回家,刘家她短期内是不想再去了,小宝宝可爱,但臭臭的威力巨大。

    她们赶在午时之前回来,进家门时发现几个人搬着东西进进出出,动作十分小心,生怕怀里磕着碰着似的。

    “这是咋啦?”

    有人看到两人进来,恭敬喊了声‘夫人好’,便继续搬东西进屋。

    郑爱娥赶去堂室看,发现堂室也摆满了东西,看不到里面装得是什么,可外头的盛放之物都是黑红交加的漆盒,物件又多又大,足足摆得站不下脚。

    漆盒在这时属于高级工艺品,往往只有达官显贵才用得起,她陪嫁里头,至多不过一副漆奁子,还是大父好不容易托人搞到的。

    今天这是在做什么?

    庸伯跟着进来,指挥人放东西,看到郑爱娥连忙问安。

    郑爱娥忙问他:“这是要做什么?家里怎会有这么多贵重物品?”臭小子抢劫去啦?

    庸伯笑道:“这是公子特地命人采买来的物件,都是给您的。有南边的绫罗绸缎,北方的裘皮狐绒,各式各样的珍珠玉石,珠宝首饰,还有些日用的成品褥子之类,先行运去了库房,您若有需要,随时吩咐即可。”

    “啊?”郑爱娥扫视了一圈,这么多东西都是给她的?她有些高兴,又有些惊悚,“庸伯你没搞错吧?”

    庸伯:“老奴可不敢糊弄夫人。”旋即,又丢出一个重磅炸弹,“咱家过两日要新起座屋子,公子说请您敲定位置。”

    “啊?”

    接连两个突如其来的消息,把郑爱娥砸得脑袋懵懵的,臭小子不是最节俭爱吃苦吗?怎么突然铺张浪费,送她这么多名贵的东西?他打得什么主意?

    还有,家里的屋子住得好好的,又没坏,干啥要重新修?

    她都记不得没吃午饭了,跑去屋里找人,邺良正在摆弄她的漆奁子,走近一看,他行云流水往里面放了好多首饰,有红玛瑙耳环、手串、项链,琉璃耳珰、手串,绿松石项链,样式工艺都十分精美,与她之前的首饰完全是两个维度的事物。

    听到声音,他徐徐回头,眉目温润,“你回来了,饿了么?”

    郑爱娥看到那些首饰都被惊呆了,纹饰韵味独特,风格或刚硬霸道,或温婉端庄,或清新淡雅,或活泼俏丽,都非常精美,数量繁多,而且每一样都是后世能进博物馆的程度,可怎么给她这么多?还都是这么名贵的东西。

    她忧心忡忡,该不会臭小子在谋算着把她卖掉吧?

    邺良轻笑出声,无奈道:“你在瞎想什么?”

    他温温柔柔牵起她的手,细细摩挲,“小娥,你不是为我典当了你的嫁妆首饰?平常连束发也只用木笄了,为夫想给你添置些东西罢了。”

    “这些玩意不值当什么,你随便戴着玩就好。”

    说着他又从怀里掏出一副青色的组玉佩,采用水晶、琉璃与玉石混合点缀,色彩斑斓,造型繁复颀长,形状优美华丽,晃动时还会发出清脆的‘叮当’声。

    这不是他喜好的风格,但他觉得小娥会喜欢。

    郑爱娥果然眼前一亮,这哪怕放在后世都是极为出众的配饰,“好漂亮!”她对叮叮当当又亮亮晶晶的东西,根本没有抵抗力。

    “你喜欢就好。”邺良俯身,亲手为她系在腰间,逐一将珠串理顺,“只可惜这些东西暂时违了规制,夫人只能在家里玩了。”

    “那有什么。”郑爱娥眉眼弯弯,像春水泛起涟漪,她不以为意,又不常出门,再说这么好看的东西,拥有就很幸福了。

    只是她就纳闷了,“家里有些钱,但要采买这些东西也不够吧?”她记得钱柜里是有好多金条还是金砖,可这些东西一看就贵的要死。

    他微愣,旋即笑开,“鄢武王以‘五百金’悬赏我的人头,那必然是因为我的价值远远超于那五百金。”

    邺良并不看重这些,对于他而言,钱名人脉都是达成目的的手段,可以失去,也都可以再次拥有。

    他点点她的鼻子,话音放得极软:“还有,为夫从前跟你说过的话,你是一点没记住。”那夜他病危,唯恐再也醒不过来,与她交代了不少后事,包括藏钱的地方,可这木头脑袋竟一点没放在心上。

    果然是呆头鹅。

    第60章 半梦初醒

    收到这一堆精美名贵的礼物,再听那番温言软语,照理说郑爱娥应该喜不自胜,开心到心里冒泡泡。

    然而,她的面容却越来越古怪,越来越古怪。

    真的没人发现事情很不对劲吗?臭小子从前对她不抠,但不至于买这么多他觉得不实用的东西,只为供她赏玩,说什么他为了补偿她。

    她为这个家做的事还少吗?以前不补偿,怎么现在当点首饰就小题大做了?

    如此想来,这样的怪事还不止一桩。

    臭小子以前冷冰冰地随时翻脸,不说话的时候也是鼻孔朝天,可现在从未跟她闹过红脸,说话轻声细语,温温柔柔,还突然上供这么多首饰,这怎么看都很有问题嘛!

    她眯起眼,凑近仔仔细细端详他。

    邺良被盯出几分忐忑,迟疑道:“是不喜欢这些珠宝饰品吗?小娥你如果有更想要的,尽管与我提,我再命人重新挑选。”这些狐裘皮毛、珍珠美玉得到不难,难的是怎么通过重重关卡运过来。

    但于他而言,顶多费些人力、精力罢了。

    不过他微蹙眉,小娥一向简单、很好满足,这些东西也都是依着她喜好挑选的,竟不讨她喜欢?

    他又是哪一步估错了?

    郑爱娥盯了半天都没盯出问题,长得和以前一样,声音也和以前一样,高了一点,瘦了一点,但腿还是瘸的,是她的原装狗狗。

    邺良见她久久不言,心头更加茫然无措,“……怎、怎么了?”

    电光火石之间,郑爱娥猛地悟了!

    臭小子既然身体没有变化,那真相就是……糟糕!他不会被人夺舍了吧!

    她徒然肃着小脸,厉声道:“你是何方妖孽?还不速速报上名来。”

    郑爱娥推断着,夺舍的日子大概就在救了臭小子的第二天,那个时候他病殃殃的,最有可趁之机……这般想着,她心里却有点伤心,从前臭小子虽然嘴巴臭、脾气臭、但人很好的,突然就那么没了……

    哪怕面前这个后来者对她更好,脾气好、嘴巴会说话,还爱送礼物,可她心内依旧很不是滋味。

    邺良:“……”

    他嘴角抽抽,额间青筋直跳,张口欲言却又止住,再次启唇又止住,好半晌,他才整理好心底复杂的情绪,最终化作无奈叹息。

    “小娥你在想什么。”她的小脑袋瓜,他有时候真想撬开看看,里面究竟装得什么稀奇古怪又匪夷所思的事情,殷红的唇又是如何长的,总能说出惊世骇俗的话。

    他握住她的肩膀,黑眸清润,极其认真盯住她的眼,“你好好看着,面前的人究竟是不是你夫君?”

    他的气息干净清爽,扑面而来又带着极强的侵略性,双目看过来的时候,郑爱娥感觉到了强有力的压迫,自己仿佛在一寸寸变矮变小,然后被一股密不透风的气息牢牢包裹。

    她往后缩了缩,生理性产生畏惧,不敢对上他的目光,“是、是就是吧,你快放开我!”

    邺良却丝毫微松,将她扣得更紧,嗓音稍沉:“我们是夫妻,我不喜欢你将我认作旁人,或是觉得我像旁人,分不清哪个是我。”

    他双眸深邃若寒潭,“你明白吗?”

    “知、知道了。”

    ……

    郑爱娥觉得臭小子好可怕,刚刚在他旁边,那种强烈的压迫感无孔不入,仿佛她自己都不是自己,成了他的了。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不讲道理的气息啊。

    她初初得到解放就跑了,结果蹲在院里又见到他,跑到灶房又看见他,跑到后棚见着没人,这才舒了口气。

    她就没见过哪个瘸子,天天杵着拐杖到处跑!一点瘸腿的自觉都没有。

    郑爱娥蹲在地上捧着脸,愁眉苦脸的。

    上辈子的教导主任都没他那么可怕,相处过得朋友同学也不这样,为什么呢?臭小子难道是妖怪投胎,会施展妖法?

    她搓搓脸蛋,想不通啊。

    “哒哒哒”杵拐的声音不期而至,郑爱娥汗毛都竖起来了。

    来人温声道:“小娥吃饭了,今日烧了你最爱的排骨。”他尽量克制自己离她远些,方才自己似乎吓到她了。

    觉得无奈,又觉得她实在可爱,拥有那样强大的力量,胆子却又这般小,像怯生生的兔子。

    此话一出,郑爱娥才感觉到腹中饥饿,她捂着肚子起身,“好的好的。”尽量与旁边人保持距离,走得远远的。

    他眸色微暗,但没说什么,控制速度走在后边。

    不能吓到她。

    郑爱娥吃了顿有史以来最迅速的饭,吃完就迅速跑回屋里,把门关起来,她还想锁门的,但那样太不礼貌了。

    邺良视线凝固在正屋的方向,捧着碗久久没有动作。

    庸伯皱眉:“公子?”这没事吧?

    他收回视线,“没事,明日多准备些夫人爱吃的。”待会儿,他再跟小娥解释一番就行。

    屋内,郑爱娥望着床上的被子出神,待会不能盖一床吧?她焦虑地来回踱步,然后从箱子里抱了张新的出来,放在旁边,待会让臭小子盖新的。

    做完这一切感觉很疲倦,她扒了外衣滚到榻上,又滚到最里面,准备眯一会,再起来和臭小子谈判。

    然后眯着眯着,睡死过去了。

    邺良打好一肚子的腹稿,结果推开门,便见目之所及空无一人,只有床帐垂下。

    他走过去,悄悄掀开帐子,果然见里头有个娇美的小女子呼呼大睡。

    “……”他叹一声。

    却又觉得好笑,也除了外袍上榻,然后看到旁边多了床新的被褥。

    他拧眉,小娥这是想换洗被子了吗?目光落在她身上,盖的还是旧褥子,不由摇摇头,他的妻子可真不叫人省心。

    邺良轻轻将她身上的旧褥子揭走,又拉了新的妥帖覆盖在她身上。

    他合衣上榻,搂着妻子躺在床上,嗅着她身上的馨香,盖着同一床被褥入睡。

    至于原先那床,被随手丢在席子上,冷冷清清,无人问津。

    ……

    只不过夜半十分,夏日的燥意又升了起来,屋里热哄哄的,窗外的蝉鸣聒噪,扰得人睡梦中都不安生。

    郑爱娥嘤咛一声,就在这个时候醒了过来。

    她后背生出一圈汗水,黏糊糊的很不舒服,半睁着眼:“怎么突然这么热……”

    她迷迷糊糊间意识到自己好像在某人怀里,旁边的人烫得惊人,伸手推了推,没什么力气,“……你走开。”

    邺良半梦半醒间感觉到怀里的挣扎,就醒了过来,仍有些困倦,嗓音沙哑:“你醒了,热着了吗?”下意识去摸枕边的蒲扇,还不是很清醒,但手已经自己熟练扇了起来。

    凉生生的风一阵一阵的,刮在脸上、颈后,带走粘腻的暑热,郑爱娥舒服地喟叹一声,砸吧嘴。

    她半眯着眼,声如蚊呐:“可不可以……大一点?好热呀。”困倦不消,时不时闭眼又睁眼。

    “嗯。”与话音同时落下的,是强劲的风力,吹得郑爱娥浑身都舒爽了,她特地翻个身,拿汗津津的背对着扇子吹。

    不清醒的脑子不太好用,她还迟钝地想:电风扇怎么跟她一块穿来了?

    然后又被人一下子摁回去,“小心别着凉。”什么着凉不着凉的,她不满地哼唧一声,想要再次翻过来,可眼睛困得都睁不开,浑身的力气仿佛被抽走。

    “要吹……就要吹。”

    他顿了顿,随后郑爱娥又感觉到自己被翻了下,凉风一阵一阵掠过她的背,把汗水吹干,她舒服地打小呼噜,还想:电风扇竟然还会自己调整方向,太智能了吧?

    邺良把手放在她后背,感受差不多了,又给人翻了过来,一下又一下给人扇风,“睡吧睡吧,待会又要起了。”他脑袋似一片浆糊,浑然不觉自己说了句废话。

    “嗯……”郑爱娥闭着眼睛含糊应道,但是实在想看清是什么牌子的电风扇,就睁开一只眼睛,入目的却是个人,还是个仙气飘飘的大帅哥。

    闭上眼,哦,这是她的丈夫。

    嗯?那她的电风扇呢,再睁眼,丈夫在扇风。

    哦,原来丈夫=电风扇。

    邺良看她举动活跃,抬首摸摸额头,体温正常,没烧,他很是耐心问:“怎么了?”

    扇过风之后,他身上变得冰冰凉凉,郑爱娥感觉很舒服,就抱了上去,浑然不记得白天的害怕。

    “好舒服。”

    他喜欢妻子的亲近,含笑摸摸她圆润的脑袋,垂着眼睑,“睡吧。”一手轻轻拍着她的背。

    有人哄着自己,郑爱娥感觉安心极了,仿佛置身潺潺的溪水中,连聒噪的蝉鸣也不那么讨厌了。

    仿佛回到好久好久以前的夏天,她和姥姥在小溪边避暑,翠绿的林间拂过清风,细碎的阳光透过叶片落在浅浅的小溪中,照亮清澈见底的溪水,以及底下颜色各异的小石子。

    蝉儿扒在树上吱哇乱叫,她两脚踏进溪水中,捧着一块脆甜的西瓜啃,再一吹风,暑意全消。

    吃完了玩累了,她枕着姥姥的膝盖睡觉,姥姥也像这样轻轻拍着她背,一边拿蒲扇给她扇风。

    她眉目舒展,忍不住嘟囔:“你好像我姥姥啊……”周身的环境太舒适,她头一沉,睡了过去。

    邺良却是彻底清醒了,前所未有的清醒,心下还有几万分震惊,她说什么?姥姥?

    他黑着脸,想摇醒怀里作怪的小女子,她倒好,干完坏事拍拍屁股就睡着了。

    他胸口却像哽了块石头似的,又沉又闷,不上不下。

    缄默半晌,邺良气笑了,他做这么多敢情在她眼里,就是为了做她长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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