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中,公寓的寂静被突然闯入的人影打破。
她几乎是疯一样冲到卫生间,胃里翻江倒海,口腔里酸涩的味道更令人作呕,她冲到洗水池,像只受伤的猎豹在咆哮。
林佳姝摁开水龙头,试图冲刷手上残存的血迹,熟悉的颜色红通通的,像一只只跳蚤,在她的皮肤上嚣张地跳动。
她的眼前再次浮现杜宇的脸,她闭上眼再睁开眼,都摆脱不了那双眼神。
困惑、不解、痛苦。
“呕——”
她抑制不住,再次低头呕吐。
为什么?她为什么这么难受,五脏六腑仿佛被揉碎了一样。
是生理因素吧,是因为怀孕吧。
她摁开水龙头,让汹涌的水流冲刷那些污秽。她的手臂支撑着自己的身躯,冰冷的液体溅到她的手背上。
是水吗?
余光中,她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她抬起头,惊恐地看着镜子里的人:双眼猩红,满脸泪水。
是泪,竟然是泪!
哗哗的水声提醒着她的处境。她急忙伸手接过水,使劲洗去脸上的痕迹,一下又一下,搓得白皙的脸通红。
这不是她,这不是她的泪,这是那个贤妻良母的泪,这是她那副面具的泪,这不是林佳姝的泪。
她不可能为了那个男人哭,为了那个普通的、平庸的、愚蠢的男人哭。
她明明在笑。
镜子里的自己抬起头,凌乱的发丝黏在脸上,水珠密密麻麻,分不出它们的来源。
她看见自己扯起嘴角,眼里蓄满了水光,露出一个狰狞的,丑陋的笑。
她明明就很开心,再也不用伪装自己了,她明明在笑。
林佳姝放声大笑,声音残破得像乡下的老太婆,节奏像呼哧的灶台。她笑得很大声,笑得很用力,用力到要用肢体去配合,用手捧着肚子。
她笑着来到客厅,她笑着关上大门,她笑着把带血的脏衣服扔进洗衣机,她笑着笑着,打翻了香水。
精致的玻璃包装四分五裂,熟悉的木兰花香弥漫在公寓里,腻得她想吐。她笑着笑着,靠在墙边,无力地滑落。
死一样的沉寂中,他的声音仿佛再次响起:
“我们在一起六年!六年!你到底把我当什么?”
他怒吼的每个字,像一块块打碎的镜子,将她围困起来,霸道地强迫她去回想那些过往。
六年......已经六年了吗?
六年前发生了很多事,比如她答应和他在一起,比如她人生中第二次犯案。
有时候,决定一件事情是不需要理由的,犯案的时机是这样,犯案的对象也是这样。
那个叫什么慧,她并不熟悉,她甚至记不起那个人的脸长什么样子,她只记得那个人的鞋。
一双暗红色和黑色相拼接的运动鞋,一双随着主人的走动,在安静的图书馆里吱呀作响的运动鞋,一双令这个记不清面容的女同学窘迫地红了脸,只得缓缓走动的运动鞋。
其实她根本没有惹到林佳姝,换句话说,她们几乎不认识。
但是她杀了她,她说不上来为什么,她只是很想那样去做。
大概因为,她不喜欢这个人脸上的窘迫,更不喜欢这个人明明那么窘迫,还为了考研究生还是公务员什么的那么努力。
这有什么意义?
......意义?
对,就是意义。
如果非要找到一个杀掉这个人的理由的话,那就是意义吧。
她很想实验一下,她好不容易在实验室里得到的、用木兰花提纯过的、百草枯的意义。
2012年的望京大学图书馆里,监控并不完善,有死角,还有覆盖时间。
她算准了工作人员替换监控录像带的时间,决定动手。
那个女孩的位置很固定,水杯也那么普通,没有五彩缤纷的颜色,没有花里胡哨的配饰。林佳姝嘲弄地想,这大概是上天的安排吧。
她在小卖部买了个一模一样的水杯,将她的意义投入进去。学校实验室的提纯技术并不完善,细嗅起来还有淡淡的花香。
趁那个女孩午休的时候,大部分人都在食堂吃饭,在图书馆的人也趴在桌子上昏睡的时候。她很轻易就替换了水杯,并在女孩回来之后仔细观察。
那个女孩踩着吱呀的鞋子,尽量让自己产生的噪音最低,来到她往常的位置,抬头喝了口水,水杯被放回原来的位置,在阳光的照射下晃成光晕。她很快投入到学习中,像往常一样露出笨拙的认真,甚至还晃了晃她的腿。
林佳姝几乎笑出声来,拼命捂住嘴。
晚饭时间,林佳姝趁着人少,利落地将她的水杯换回,接下来只用静静观察好戏。
事情跟她想象的一般无二,她的面容隐藏在大呼小叫的同学们中间,根本不用做什么惊讶的掩饰。
因为她们毫无瓜葛。
她只需要等风头稍微过去,将那个水杯扔在生活垃圾众多的垃圾桶里,就大功告成了。
在她刚刚扔掉水杯之后,一个转身,一个古铜色皮肤的大个子出现在她眼前。
他说他叫杜宇,他说他是隔壁警院的同学,他说他正在实习,在调查轰动的仙女湖案,他说他发现她和死者一样经常出入图书馆,为了明确死者的动态,需要向她了解一些信息。
他白天来了解,晚上也来了解,下课的时候在了解,泡图书馆的时候也在了解。望京大学和警院的那道墙对他来说形同虚设,他一次次地出现在她的身前。
大概了解了一个月,某个晚上,他约她来到仙女湖边,严肃地像一尊雕像。
“林佳姝,我有话跟你说。”
20岁的林佳姝,警惕地观察着眼前21岁的杜宇。
她努力平复内心的恐惧,夜色隐藏了她的行动,她悄悄将身后的匕首握在手里。
他查到什么了吗?
林佳姝稍微后退半步,环视四周的情形。
傍晚的仙女湖增添几分安宁,他们在一座桥下,对面有三三两两散步的人群,偶尔有船驶过,破开湖面上点点星光。
他个头太大了,动手的话需要插到肺部,这样可以避免他喊出声音。桥下面没有监控,得手之后刚好抛到湖里,短时间之内不会有人发现。如果警察查到他们的关系,她需要伪装成一个失去男友的可怜人。
林佳姝思绪飞快,几乎一瞬间就想好了对策。
眼前的人深吸一口气,像是下了一个重大的决定。林佳姝紧紧握着刀,打算在他说出口的瞬间动手。
“我喜欢你。”
“什么?”
杜宇再次吸气,湖面反射着灯光,映照在他脸上,古铜色的皮肤此刻红通通,说话的声音也在颤抖:
“其实我来找你,根本就不是为了查案,大家都说查不到了,我来找你,就是想跟你多说几句话,想跟你多待一会。”
林佳姝满脸错愕,上下打量着他,凑近闻了闻。
“你喝酒了?”
“......是。”
她感觉到面前的人因为自己的靠近身体僵硬,他像是想到了什么一样,急忙否定:“不是,我不是喝多了随便说的,我喝酒是为了壮胆。”
“我第一次见你,就喜欢上你了。”
杜宇吞吞吐吐地向她描绘了初次见到她的场景,不是在宿舍的垃圾桶旁边,是在操场。
他说那天他和室友一起翻到隔壁化学院看表演,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林佳姝。
林佳姝盯着他绯红的脸看了半晌,越看越红。
她心里的大石头落了地,低头笑起来。
太可笑了,太滑稽了。
世界上居然有这么笨的人?
杜宇窘迫地挠挠脸,更加手足无措:“你笑什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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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脸上有脏东西吗?”
林佳姝笑得两眼亮晶晶,差点就没收住刀,她手忙脚乱地把匕首藏在身后,幸好杜宇此刻正低头整理自己的衣着。
他再抬起头时,两人四目相对,林佳姝的脸上还带着未消散的愉悦。他的眼神温柔地像平静的湖水。
“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
林佳姝点点头。
她需要一个身份,一个二十多岁、只知道吃喝玩乐、整天想着约会恋爱的女大学生的身份。
如果这个身份还能使她观察到所谓的警察,她会喜出望外。毕竟当年的警察,连怀疑都没有怀疑过,直接就把乔贞姝的父亲送进了监狱。
更何况,眼前这个脸红到冒烟的大个子,蠢到她用不到一丝一毫的算计。
他真的很蠢,他考上警察,第一个跟她分享;第一次出警,也跟她分享;所有破案的神勇,破不了案的焦躁,都跟她分享。
他真的很蠢,他居然一点都没想过,那些破不了的悬案、频繁出现的意外、越来越多受害的边缘人士,都是眼前的她做的。
他真的很蠢,她只需要展露出一丝女性的温柔,他就毫无防备地围绕在她的身边。
最初的那几年,林佳姝还会通过他的反应,玩弄一些她自创狩猎游戏。但很快,由于他,或者说他背后的警察都太过愚蠢,她杀掉的一个个人,掠夺的一个个生命,全体都没有了意义。
不管是伪装成意外还是自杀,或者干脆一点都不伪装,只是清除一些她留下的痕迹,警察就像没头苍蝇一样团团转。
她逐渐迷茫。
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被所谓的社会准则推着走,扮演冰冷城市的社会精英,沉默中积压着的最原始的犯罪欲望,完美地隐藏在林佳姝毫无表情的脸上。
她就这么毫无意义地活着。
直到那个夜晚。
她那天本来没想杀人的,她的内心已经被平庸的生活腐蚀成空洞,像山海经中胸口穿了洞的怪人。
但是那个人太狂妄了。
她对那个人的印象很深刻,脸非常精致,身上还散发着呛鼻的香水味,像个过街老鼠一样逃窜,沿路撞到了过马路的老太太,蹒跚学步的婴儿、以及她这个机械的上班族。
她内心沉寂许久的杀意死灰复燃,窜起一朵小小的火苗。
她没有太多犹豫,也没有太多计划,她只是跟着他来到偏僻的小道,用石头瞄准他的后脑勺,狠狠砸了过去。
简单伪装之后,她心满意足地回了家。
第二天,她从彻夜未归的杜宇口中得知,那个人是个明星。
明星?
对啊,明星。
她怎么没想到呢?
她这么聪明,这么善于伪装,又何必把自己的范围框死,只去杀那些社会边缘的底层人呢?
她要走出舒适圈才对。
通过网络,她很快了解到这个名叫“徐清耀”的生平,了解这件事情有多轰动。
她看到的,是手机屏幕上一个个触目惊心的字,她听到的,却是一声声深渊底层的呼唤。
那个声音和自己儿时一模一样:
“如果秩序都没有意义,那么混乱会不会更有意义呢?”
这个疑问像浇灌在火苗上的汽油,惹得她的心热烈灼烧起来。
不行,还不行,她要再实验一下。
她精心挑选了另一个身处舆论漩涡的明星。
这次的行动稍微难了些,所幸还有个叫郑安的蠢货,她几句话就能套出郑安的行程,顺势伪装成舒朗的脑残粉丝:他的生命结束在冰冷的水库里。
只是这次仍然被警方定性为意外,她有些焦躁。
这样可不行,她刚尝到甜头,怎么可能就此收手?
既然这些愚蠢的警察感受不到这些意义,那她就让所有人都看到,她所创造的混乱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