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小鱼是一家酒吧的驻唱。
她早年间就辍学出来打工,因为年纪小,一些工厂嫌她干活慢,要么薪资开得比别人低一半,要么要求她全天无休从早干到晚。
这样活生生的压榨,在这条臭气熏天的小巷街头屡见不鲜。垃圾桶里是倒掉的馊饭,苍蝇时不时拱上来叮几口,偶有脏兮兮的流浪汉路过,就会扒着垃圾桶乱翻,看到发霉了的食物也要埋头去啃食。
余小鱼白天是洗发店小妹,勉强够养活自己,不需要去当需要乞讨的流浪汉后,她就又想去干回以前的老本行。
玩摇滚。
之前组过一个乐队,却因为各种原因散了。
余小鱼从小就有一个摇滚梦,这还要从街头总爱播放的影片说起,里面的主人公,一把吉他,就敢在舞台上对着千万观众放声歌唱。
自由,奔放,痛快,让人魂牵梦萦。
很难想象,一个人在吃饱都成问题的状况下,还会想去追梦。
搞点艺术。
这是别人口中的余小鱼,脏辫,烟熏妆,很酷,很飒。
出租屋里褪去这一切光鲜亮丽外表的她,就和被倒在垃圾桶里的馊饭一样,腐烂,颓败,只有苍蝇会偶尔来光顾一下。
酒吧的光很绚丽,那种阴暗萎靡的氛围照耀下吧台之下的每一个人,光晕轮转过每一个人的面孔,光点投影在地板上,那一双双已经有些醉了的眼,迷离望向舞台上托着一把吉他的女生。
她唱的是一首最近很火的流行歌,有点伤感。
——我会庆祝自己的堕落,
——放任爱情恶性循环的作弄,
——你的温柔埋藏甜蜜的阴谋,
——怂恿我做困兽之斗。
略带沙哑又足够性感的嗓音唱进每一个人的心里,纤瘦的身影背后,是落寞的影子。
“花花?”
有人推了推醉倒在沙发上的女生。
她今天喝得有点多,桌子上一大半的酒都进了她的肚子里,这样伤身的喝法,若再不加以阻止,恐怕后半夜就要医院见了。
“代芝花?”
小姐妹将人扶正坐起来。
这一举动,让代芝花的肠胃一阵翻涌,堵在喉咙里的恶心,被头顶那阵晃来晃去的灯搞得头晕。
她一把推开旁边的人,然后摇摇晃晃站起来。
“好无聊……好没意思……”
她戴上了最初那顶粉色假发,一身亮片小吊带,手里还摇晃着没喝完的酒杯,像血一样的鲜红,衬得她的皮肤更白,一种不属于人的惨白。
身姿高挑的女生一步步走到众人的视线中,摇曳的脚步像绽放在足尖的舞姿,让人沉醉,腰细如柳不盈一握,柔美的身段犹如缥缈的鬼魂,就算是来索命的,也让人心甘情愿拜倒在裙下。
代芝花走到舞台上,余小鱼的歌声随着她上台的动作卡了壳,耳边让人肾上激素狂飙的音乐一下一下撬动着鼓膜,电流滋滋声穿梭过全身。
她站在聚光灯之下,酡红的脸蛋在光的映照下更显明媚动人。夺过驻唱的话筒,跟着振奋的鼓点,放开了嗓子,旋律沉在谷底,歌声飘在上空。
代芝花显然不是个唱歌的料,但是她自己却没有这种觉悟,酒精麻醉的大脑让她只想跟着音乐放肆舞蹈。
“完蛋,她又发酒疯了。”
“还不快去拦一下!”
有人急匆匆上台,想把她扛下去,却被一旁余小鱼拦了下来。
台上的人在发疯,余小鱼走到台下,举起代芝花没喝完的半瓶酒,一口饮下。
她扯起嘴角:“看来某人比我更有摇滚精神。”
代芝花发酒疯的这一幕被那群好事的小姐妹录了下来,甚至嫌她闹得不够大,还撺掇她对着视频又唱又跳,说各种糊话。
宿醉一晚的代芝花,头疼欲裂地撑着身子爬起来。
她都不知道自己最后是怎么睡着的,在哪里睡着的。
这样疯狂的一晚,是她过去人生前所未有的。
看着小姐妹举到她面前的手机屏幕,上面播放着她昨晚各种疯狂行径的视频。
代芝花急得跳起来,就要去抢手机。
小姐妹闪身一躲,忙将手机收回到自己的兜里。
二人追逐打闹间,惹来周遭一片嬉笑。
这样糜烂放纵的生活真是快意啊——
代芝花很长一段时间都泡在昏暗的灯光下,缩在角落里的沙发,手指搭在眼睛上面,刺眼的光从指缝穿透过去,只要她躺着,只要她想睡,就能随时随地睡着。
白天,她找了个在服装店卖衣服的活儿,晚上就醉生梦死地混迹在游乐场。
很长一段时间,代芝花逃避见到穿着校服的学生,逃避会经过学校的那条道路,能够坦荡站在光之下的人生已经不属于她,那就好好享受暗影里的生活。
周五,到了当初和张姐约定的日子。
代芝花从沙发上滚下来,两只脚落地,套上随便扔在旁边的高跟鞋,然后随意抹了一把脸,就走出了门。
外头的光很刺眼,代芝花有那么一瞬的不适应。
被酒精熏陶过的面孔暴晒在阳光下,倒出透着一种病态的惨白,身子虚弱得挺不直,只能微微弓着。
她借了别人的电瓶车,开去火车站,一路上灌了满脸的凉风,却依旧不见清醒,一股萎靡劲儿。
像朵即将枯萎的花。
到了地方,她揉搓两把脸,试图唤醒清明的大脑。
行李轮子在地上压过的声音钻过耳朵,嘈杂的声响在五感中横冲直撞。
呜——
火车轰隆轰隆从远方碾过来,经过铁轨发出的咔嚓声覆盖了所有周遭的声音。
代芝花在等待的人群里一顿找,都没看到那抹瘦削窈窕的身形。
“花花?”
人群里响起一道轻柔的声音,很熟悉,不同于往日那样的威严,带着充满关怀的慈爱。
代芝花循着声音看过去,女人换了一头利落的短发,刘海被夹起在耳边,素淡的妆容,一袭青色的及膝长裙,学校里总是要端起的用来威慑学生的强大气场,在此刻却化作一团柔水。
王嫣牵着一个约摸七岁大的男孩,一双卡通大眼好奇地左右看,另一只手被代忠国紧紧攥住,像是生怕他在人群里走丢了。
他们似乎刚从哪儿游玩回来,一人手上拎着个半人高的行李拎下火车。
见到这温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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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幕,代芝花太阳穴突突地跳,她早已在梦中,在脑海,无数次幻想过这样一幕。
男人和新婚妻子牵着他们的结晶,站在自己面前,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在看到自己的那一刻,化为齑粉。
她像是时代的旧物,遗忘在世界的角落。
像下水道的老鼠偷偷观望着本该属于自己的幸福。
“草。”
代芝花还是没忍住骂出了脏话。
当只能存活在阴湿暗处的罪行,暴露在阳光下的那一刻,原本坦荡的人会在下一秒化身为滑稽地小丑,任人取笑。
代忠国下火车看到代芝花的第一反应,就是不悦,和兴高采烈地出门,结果踩了狗屎一个道理。
父女哪有隔夜仇,然而,她和代忠国,显然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父女关系,那是堪比灭门仇人一样的存在。
看到的第一眼,彼此眼神里的嫌恶就遮掩不住。
那是长年累月扎根在心的恶之花,缠绕在眼白裸露出来的红血丝。一切的起源都来自街头巷尾广为流传的闲言碎语,不,应该是一生践行守护他脆弱自尊心的代忠国,听信他人的谗言,相信总是寡居在巷尾的漂亮女人,施展她柔美的身段,诱引夜晚来翻垃圾桶的流浪汉。
这显然是旁人对漂亮女人的污名化。
这些污浊的词汇就像他们随口吐在地上的一口痰,宣泄他们满腔的嫉妒心和俗世的愤怒,脏污留给踩过地面的路人。
代芝花从小就认为母亲是一个聪明又漂亮的女人,尽管深陷满是脏污的淤泥地,她却像那朵静静开放在夜里的昙花,皎洁美好。
程萍,小时候被拐卖到山区,后来好不容易跑出来,结果被告知,她的母亲是混迹在夜店的舞女。用身体偿还欠下的巨债,同时还要拉扯这样一个本以为不会再回来的拖油瓶。
但是程萍很争气,她脑子比同龄人都要聪明,喜欢偷跑到教书的地方去偷听,家门前划出一大块地都被她用来算算数。她能把店里的生意打理得井井有条,可惜在和她人相处这一方面,却总像个哑巴。
不爱和人攀谈过甚,不喜过于热闹的场景,一度被人当做孤僻的怪物,受尽欺负。
代忠国是从外头跑过来做生意的小老板,两个人的相遇算不得美好,程萍在社交场上闹尽笑话,上级压力她要丢饭碗,这个从外头跑来的小老板却觉得她可爱。
前一晚刚遇见,代忠国就连哄带骗将人拐去了床上。面前这个可爱又可怜的女人,让他第一次萌生了想要成家的想法。
或许正是因为两人的开始并不光彩,代忠国潜意识里总觉得,这个女人表面清纯,骨子里却藏着放荡的一面。
辜负一个纯洁忠贞的灵魂,一个被社会规训要讨好父权的母亲,代忠国出轨了在镇中教书的王嫣。这个在所有人面前总摆出一副厉色的女强人,只在自己面前露出娇羞的小女子之态,这让多疑的代忠国稳下了他摇摆不定的心脏。
那个时候代芝花刚满十岁。
正值小孩与青少年的边界,懵懂无知,却又对世界充满好奇,小孩的目光看待这个被蛆虫爬过的世界,也只会觉得生命在诞生之初,是那样兴兴向荣。
她才刚开始成长,就又开始腐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