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琳抹断最后一个人的脖子,顺势用他的衣服擦净剑上的血,望着满地横躺的尸体,她嘶了一声。
她后悔了,她不该和谢慎一同进京。香车宝马不好吗,陪他们过了年再出发不好吗?哪怕迟些时日抵达京城,也比现在被人追着杀强。
三百里的路,按照他们的脚程,五日就能抵达陵州,如今都过了七日,距离陵州还有八十里。
天快暗了,月从山头探出半个身子,林子里的风声也更紧了。
还有一刻城门就要关了,今夜约莫又要露宿山头了。
邓琳越想越恼,幽幽地瞧着谢慎,火苗映在她的瞳孔里,像是山间里的精怪。
谢慎也没料到事情会变成这样,心里直发虚,哪敢和她对上视线。
这几日相处下来,两人比先前熟稔了不少,本就不怕谢慎的邓琳更为放肆,她叹了一口气。
见谢慎毫无反应,她又长长叹了一口气,叹到一半就被一块肉干堵住嘴。
和他们一起饱经风霜的肉干噎人得很,邓琳嚼得腮帮子都酸了才勉强混着水咽下,她怒视谢慎:“噎死我好给你的南下之行添一笔是吧!早知你是这样的人……”
谢慎缓缓转身,慢吞吞地打断她后面的话:“你今日光喝酒,未曾进食,饿得脸都青了。”
邓琳:?
那是饿青的吗?那是气青的!
“明日到凌州城……”
这回轮到邓琳打断他的话,她忽然有些兴奋:“别明日了,我有个好去处,不远,就翻过这个山头,再走二十里路……罢了,明日再去吧,别牵累了他们。”
从泽州出来的这几日,翊王的人多在夜里出没,今夜约莫也会来,她担心打起架来顾不上金叔。
她从泽州和墉州给他们带了不少好东西,等明日见了金叔和柴胡子,一定要狠狠地宰他们几壶好酒,邓琳如是想着,傻笑出了声。
她出尔反尔太快,谢慎怔了怔,忽然笑了,眉眼温柔了几许,他抬手揉了揉邓琳的头,“我们会在陵州休整几日,你想做什么我都陪你。”
邓琳的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不用你陪,我有些事,明日你们先进城,启程那日我们在北边的城门口见。”
谢慎的笑容一点一点收起,他镇定自若地开口:“你是要去见什么人吗?或许顺路也说不定。”
陈金的酒肆做的就是赶路人的生意,离官道不远,倒也算得上是顺路,邓琳摸着下巴,狡黠一笑:“那便一起吧,明日的酒钱由谢大人结!”
给金叔介绍这么一大单生意,她能拿不少回扣。
谢慎猜出她的小心思,抬手在她脑门敲了一记,“你倒是会做生意。”
众人闻言欢呼了几声,“大人豪爽!女侠仁义!”
谢慎看着她为数不多的真心实意的笑容,心头的郁气也散了,他想:罢了,她高兴就好,至于旁的什么人,在他面前掀不起大风浪。
当下众人已经点起了火,用树枝串起干粮和肉干架在火上烘烤。
邓琳思归心切,一块饼吃了小半个时辰还剩下大半,她望着的方向,有酒肆,有义堂和还有住在义堂里的人。
四周不知何时静了下来,林间唯剩风穿林而过。
邓琳眨了眨发酸的双眼,面上露出些许疲色,谢慎见状,抽出她手中的饼,三两口吃完,“我和赵武他们守上半夜,你去睡吧,到时间了再喊你。”
邓琳摇摇头,就着这个姿势将下巴搁在膝盖上,闭眼假寐。
邓琳身上烤得暖烘烘,不知不觉陷入沉睡。身旁传来熟悉的气息,她身子一歪,落入一个更为温暖更为柔软的地方,她扭动身子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
耳旁好似有人在轻声唤她:“邓姑娘?邓女侠?邓琳?”
邓琳的眼皮动了动,最终还是没能战胜困意,她抬手轻轻一拍,终于清静了。
谢慎垂头看她,这几日她和他们一道杀了一波又一波的杀手,风餐露宿是常有的事,眼下的青黑,尖细了不少的下巴,都是被他们所累。
谢慎悄悄坐直了身子,好让邓琳靠得更舒服,搭在地上的手蜷曲又放开,最终还是没有抬起。
他在看邓琳的时候,赵武他们也在看着他们,眼睛都看直了。
铁树开花,还开得如此灿烂,实属难得,可惜让其开花的人看不到。
谢慎淡淡地扫了他们一眼,几人摸了摸鼻尖,旋即移开视线。
尚未到轮值时间,邓琳如鲤鱼打挺般坐起,恰在此时,木头在火中炸开,噼啪一声响,邓琳随之哆嗦了一下,心脏砰砰直跳。
谢慎递来一杯一直温着的水,低声问:“做噩梦了?”
邓琳脑子还未完全清醒,她机械地接过竹子制成的水杯,双目无神地看着火堆。
过了很久,她忽然喝起水,一口接着一口,直到见了底,双目终于清明。拒绝谢慎的添水后,她才开口:
“许是不习惯睡整觉了,时候不早了,换你去歇着吧。”
谢慎没有走远,坐在一棵距离邓琳三步的树下,一抬眼就能看到她。
天快亮了,月隐西山,林间不时传来鸟雀振翅的声音,一行人竟是安然度过一夜。路旁两侧,朝露顺着草叶滑落,没入土里,再也没了踪迹。
邓琳打马走在最前头,寒风从衣领灌进全身,风冷,身更冷,此刻她的脑子格外清醒。
她和众人之间维持着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既能早他们一步到酒肆,若有意外也能折返回去救人。
她摸向腰间,荷包已经空了,只装有一枚鹤隐司的令牌,不知就这样回去,那人会不会絮絮叨叨斥她败家。
想到这里,邓琳又笑了。
酒肆近在眼前,她转头看了一眼身后,见谢慎冲她挥了挥手,无声朝她说了两个字,“去吧。”
邓琳马鞭一扬,朝前疾驰。
酒肆门口,挂着今日休息的木牌。
邓琳连马都没栓,噔噔噔地奔向酒窖,抱起一大坛酒,又噔噔噔地跑到门边,用半边身子顶开酒肆的大门。
“金叔,知道我今日到,连生意都不做了?还熏了香,我就知道你一直惦记着我。”
她轻快的语气里带着几分骄傲:“金叔,柴胡子这回欠了我这么大的一个人情,我一定要……”
邓琳的声音忽然停止。
咣当——</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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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琳半只脚踏进店里,而后定在了原地,怀里的酒坛砸在地上,酒水溅湿了她的脚尖和衣摆,酒香混着血腥味溢满她的鼻腔。
她的不远处,是柴胡子。
柴胡子端坐在凳里,头以一种不可思议的姿势垂着。那件洗得发白的灰衣此刻成了黑色,黏腻又皱巴巴地贴在身上,他脚下的木地板被染成了暗红色。
邓琳若有所感,缓缓抬起头。在她头顶往上一寸的位置,是一双米白色的棉布素履。
酒肆距离官道不远,走南闯北的人常在此处歇脚,再加上陈金平常除了卖酒就是酿酒,爱好甚少,攒下了不少银子,但他一身衣物皆是素净的棉布,半点纹饰都没有。
钱赚来总归是要用的,邓琳想不明白他为何过得如此简朴。
陈金当时说了什么,此刻邓琳耳朵嗡嗡作响,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了。
视线上移,邓琳对上一双凸得快要掉出眼眶的黑乎乎的眼珠。
是陈金的脸。
邓琳的世界开始变了颜色,张扬雀跃的暖色褪成冷灰。
她动了,动作很慢且僵硬,直到两只脚都迈进店里。
数张小桌被拼成一张大桌,她站在木椅上,抱着陈金的腿,慢慢把他放在桌上,转而去抱起柴胡子。
谢慎进门时,正好撞见这一幕。他的记性很好,即便邓琳怀中的人消瘦了一圈,他还是认出那人是他在陵州府的监牢审过的“犯人”。邓琳要他点头的那件事就是把此人从府牢放出来。
眼下……
谢慎走到邓琳面前,朝她伸出手。
邓琳绕过他,把柴胡子放在陈金身侧。从前柴胡子总是和她抱怨,说陈金嫌他一身酒臭,不肯与他同榻而眠,就连夜里谈心也是一人躺床,一人卧榻,如今两人终于又躺在一处了。
“你们起来说话啊,说话啊!”
无人应答。
邓琳浑身的力气好似被人抽去,她跪坐在地上,额头抵着桌沿。
“金叔,你起来去给我热壶酒,我想喝你酿的梅花酒了。”
“柴胡子,你也起来,我要听你说书,在府牢的这些日子,你一定没少和狱友八卦。”
地上一片血污,谢慎视若无睹,在邓琳身旁弯下身子,也不说话,只默默拍了她的肩。
赵武递上一枚令牌:“大人,邓姑娘,这是在后院发现的,应是……翊王的人所为。”
那是千杀门的令牌,只要出钱,就能雇下千杀门的杀手,铲除异己。这几日来追杀他们的人都配有一枚这样的令牌。
“从二人身上的伤和屋里的血迹来看,人是在丑时正中时死的。”
丑时正中……四更天。
那时,她自睡梦中惊醒……
邓琳的身子晃了晃,倘若不是还抵着桌子,只怕已经瘫软在地了。
难怪昨夜翊王的人没有出现,原来埋伏在了酒肆,苦等他们不到,便杀了金叔他们。
她抬手捂住酸得发涩的眼睛,语气里满是懊悔:“昨夜我若是赶到酒肆再歇下,他们就不会死。”
“我不想把他们卷进这场风波,可他们却因为我丧了命,是我害死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