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趣网 > 其他小说 > 天命主角都跪求我别走 > 7. 悍将当如此
    火没烧尽,城外的胡骑又踏着同伴的尸首扑了上来。

    萧长庆的那杆长枪从银亮砍成了暗红,每一次挥出去,都带起一蓬烫人的血雾。

    高锦本不该在这儿。可城墙根下挤满了民夫和伤兵,他实在放心不下,便也守在了离豁口不远的地方。

    就在萧长庆一枪挑飞一名胡骑、长枪却被那人临死死死攥住的一瞬。一个膀大腰圆的胡兵,从塌掉的箭垛后头猫腰钻出,举着一柄狼牙棒,照着萧长庆毫无防备的后脑,狠狠砸落。

    萧长庆没看见。四下的兵卒,也没一个来得及。

    只有高锦看见了。

    那一刻,他脑子一片空白,身体却比脑子先动了。

    前世,每当那身憋在会议室、谈判桌上、连轴转攒下的戾气快要炸开,他不喝酒、不躺平,他钻进拳馆打泰拳,去橄榄球场上玩命地冲撞、把人一个个掀翻在地。那种把满身狠劲,全砸进血肉里的本能,早刻进了灵魂。

    此刻,它回来了。

    高锦没去够那柄棒,够不着。他像一颗出膛的炮弹,骤然低身、加速,一肩狠狠撞进那胡兵的腰胯。

    橄榄球场上最凶的一记擒抱,把那座铁塔似的汉子,连人带棒,掀翻在地。

    胡兵刚要翻身,高锦已欺身压上,一膝死死顶住对方持棒的手臂,一记泰拳的肘,狠狠砸在那张错愕的脸上。又一记。又一记。

    骨头碎裂的闷响。那胡兵抽搐两下,不动了。

    高锦撑着地、喘着粗气爬起来,一身灰袍被血浸透,分不清是谁的。直到一股温热顺着眉骨淌下来、糊住半只眼,他才惊觉,方才那一记擒抱,狠狠撞上了塌垛的断木,自己额角磕开了一道深口子,血正往外涌。

    可他顾不上,只低头看着自己发颤的关节磨破的手,竟有一瞬的恍惚。

    穿来这鬼地方,他头一回,亲手要了一条人命。

    但胡兵不死,他的甲方爸爸就得死。

    这破班,上到什么时候是个头。

    他抹了把掉进眼睛里的血,笑容里带了点自嘲。

    萧长庆这时才腾出空回头,正撞见这一幕:那个被满营当成手无缚鸡之力的灰袍文弱书生,跨在一具脑浆迸裂的胡兵尸身上,胸口剧烈起伏,那双眼睛,闪着没熄灭的戾气。

    将军目光一凝,他张了张嘴,到底一个字没说。下一瞬,反手一枪,把另一个扑向高锦后背的胡兵,钉死在地。

    两人背抵着背,喘着粗气,谁也没出声。

    城头血流成河,箭垛被尸首压塌,可那道豁口到底没让胡骑再进一步。

    良久,萧长庆哑着嗓子,低低笑了一声:“高先生。我萧长庆这条命,今儿,记你一回。”

    “将军客气。”高锦撑着膝盖直喘,他脑袋开花,血流满面,隔着血水,眼尾一弯,扯出抹痞笑,“您要死了,我上哪儿讨赏去?”

    萧长庆怔了怔,随即仰头大笑,震得长枪上的血沫子都在抖。

    等上游那道堤闸开闸,胡人就死到临头了。

    可那道洪水,偏偏不能早放。

    这一池水只够灌一次。掘堤蓄水,要满三日;放早了,水势不够,冲不垮胡骑的阵。更要紧的是,这水是冲着河滩那片“口袋”去的。胡骑主力一日不全压进河滩,这闸就一刻不能开。

    开早了,半池水灌在空滩上,白瞎一次;还打草惊蛇,把他攥着的唯一一张底牌,提前亮给他们。

    所以,城里每一个人,都是拿命在等。

    等上游的水,蓄满;等河滩那只口袋,装满。

    城头血流成河,箭垛被尸首压塌,可那道豁口到底没让胡骑再进一步。

    直到次日深夜,万事俱备。

    高锦一声令下,堤闸轰然洞开。

    蓄了三日的洪水,挟着雷霆之势奔涌而下,直灌河滩。

    挤在那片低地里的胡骑中军,霎时人马俱乱,哀嚎震天。

    萧长庆死死等的,就是这一线生机。他一身玄甲,亲冒矢石,率亲兵直插乱军:左肩中了一箭,咬牙拔了箭头继续砍;坐骑被长矛挑翻,他翻身换马、再战。

    杀到酣处,那杆陪了他半生的长枪猛地撞上一柄抡圆了的狼牙棒,“咔嚓”一声脆响,枪杆从中折断。

    四面胡骑见状,嗷嗷扑上,作势要趁这一瞬把这员主将剁碎在乱军里。

    千钧一发!

    萧长庆反手一甩,把那截断枪扎进当面胡兵的咽喉;就势一俯身,从两具倒地的尸首手里,一手一把,夺过两柄胡人的弯刀。

    那是高锦这辈子没见过的杀法。

    丢了趁手的长枪,萧长庆非但没乱,反倒像被逼出了真凶性的猛兽。双刀翻飞,左劈右撩,以一敌十,硬生生在重重合围里,杀开一条血路。胡人的弯刀本是马上劈砍的利器,到了他手里,竟比他惯用的那杆长枪还狠、还快。

    血顺着甲缝往下淌,分不清是敌人的,还是他自己的。可那面“萧”字将旗下,将军一步都不让。

    高锦立在城头,看着那个男人,如何在万军之中把“龙骧将军”四个字,重新一刀一刀砸在每一个人的脊梁骨上。

    那一刻他头皮发麻,忽然明白,元曜为什么忌惮萧长庆忌惮到要他死。

    他若是皇帝,他也想他死。

    第三日黄昏,胡酋的王旗,倒了。残部溃退出关。

    边关,守住了。数万百姓,守住了。

    萧长庆是被亲兵从马上扶下来的。

    重伤,失血过多,昏死了过去。可那面插在城头、猎猎作响的“萧”字将旗下,满城军民,哭着、跪着,山呼海啸,遍野都在喊“将军”二字。

    有断了腿的老兵,拖着残躯,也要爬到将军的担架前磕一个头;有被救下的妇人,把怀里仅剩的半块饼,硬塞进萧家军伤兵的手里;满城的哭声、谢声、呼声,汇成一片,撞在残破的城墙上,久久不散。

    这二十天,高锦用一张嘴,给萧长庆挣回了“忠良”二字;

    可这三日血战,是萧长庆用自己的命、和数千将士的尸骨,把这两个字,砸成了铁打的事实。

    高锦立在残破的城楼上,他自己额角那道口子,刚让军医缝了针、草草缠上一圈布,渗出来的血,把半边鬓发都黏住了。

    疼的要命,还没处洗澡,浑身都臭了,但总归保住了性命。

    他望着满城的伤兵,慢慢吐出一口气。

    该是他这张嘴皮子动工的时候了。

    当夜,一个新的故事,连同这场血战的每一个细节,被他借着溃逃的胡商、获救的百姓、来往的行旅,朝四面八方、朝京城的方向,狠狠推了出去。

    “天幕说龙骧将军是反贼。可就在三日前,这个‘反贼’,身中数箭、九死一生,替你们、替这天下,挡住了五万胡骑。”

    “他若真有反心,大可拥兵自重、坐看胡骑破关、养寇邀功。他没有。他拿命,守了一座本可以不守的城。”

    “这样的人是反贼?那这天底下,还有谁配称忠臣?”

    这个故事,比任何辩白都有力。民心,彻底炸了。

    一时间,“龙骧将军蒙冤”、“天幕实乃妖人构陷”之说,传檄似地烧遍北地,连京城的街头巷尾,都开始有人窃窃私语。

    *

    战后清点,城里能动弹的军医,全扑在那几百个伤兵身上,转不开身。

    萧长庆重伤昏迷,军医匆匆替他卸甲、清创、缠布。

    “将军这伤,箭创不算最要命。要命的是失了太多血、创口又染了。今夜八成要发起高热。这一关熬过去,便活;熬不过……就难说了。得有人寸步不离守着,热起来,拿凉水替他敷、把药给他灌下去。”

    军医看向高锦,高锦环顾四周,副将们死的死、伤的伤,整个军帐中,甚至找不出个走动自如、手脚灵活的体己人。

    得,守病人的活也落到了他肩上。

    军医撂下这句话,转头就被别处的哀嚎叫走了。

    系统没有商城,也没什么特效药可以给将军用。

    亲兵熬夜熬得直打晃,手臂还废了一条,高锦看着碍事,打发他去眯瞪一会儿,自己在将军榻边的一张杌子上坐下了。

    帐里药味和血腥味冲鼻,不怎么好闻,待久了倒也闻习惯了。

    萧长庆昏睡着,气息不稳,那张脸烧得通红,眉头拧成个死结。

    这人算下来三十好几,不满四十,正是建功立业的黄金期。

    徐达攻克元大都;岳飞大败金军;陆逊在夷陵之战中火烧连营;卫青指挥漠北之战;谢玄在淝水之战中以少胜多......

    高锦在穿越前读史读到过的历朝名将无不都在这个年龄段大放异彩。

    眼下穿越了,虽然到了个没听说过的朝代,但萧长庆这英姿,倒和他前世读史时对功高盖主的大将军的想象一模一样。

    长得太帅,武功还好,一身男子气概,难怪连皇后都得对他念念不忘十四年。

    可惜,帅不能当药医。

    没到三更,萧长庆就烧了起来,浑身滚烫,开始说胡话。

    高锦拧了凉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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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一下一下替他敷额、擦脸、擦那条还在渗血的脖子;烧得最凶时,他撬开他的牙关,把军医留下的药汁,一勺一勺喂下去。

    不知是哪一勺凉水、哪一口苦药,把那人的神志勾了回来。

    萧长庆睁开了眼,烧得失了焦距,却直直落在高锦脸上。

    “……先生?”他声音哑得不成样,迷迷糊糊,认不清今夕何夕,“你怎么……在这儿?”

    “将军在发烧。”高锦把又一勺水喂到他干裂的唇边,“喝。”

    他穿越前后两辈子没照顾过人,难免重手重脚,把将军呛得不轻。

    萧长庆顺从地咽了,喉结艰难地滚动。烧到这份上,那个平日里认死理、绷得像张满弓的悍将,话也散了、软了。他望着帐顶,忽然,没头没脑地开了口。

    “我八岁那年,遭了灾,爹娘都没了。”他声音飘忽,高锦竖起耳朵开始听故事。

    “我一个人在乱葬岗扒拉吃的。后来投了军,喂马、挨打、抢馊饭……是大哥头一个把饼分成两半,让我吃了大的那半。”

    “我那会儿家没了,别的也不敢多想,”萧长庆那张烧红的脸上竟扯出一点孩子气的笑,“就盼着这世上能有一处地方肯收留我;能有一个人肯认我这么个没了爹也没了娘的叫一声兄弟。”

    “谁能给我这个,”他喃喃,“我替他上刀山下火海,都认。”

    高锦替他掖了掖被角,没接话。

    给他这‘一处收留、一声兄弟’的,是元曜。

    或许那些一起扛过的刀、一起咽过的糠,也是真的。

    只是后来,一个人坐上了龙椅,一个人握紧了兵权,中间隔着的,就不止是当年那碗分着吃的饼了。

    高锦不知怎么的,眼眶也跟着热了。

    胸腔里的那点热意,来得毫无道理。

    他想起很久以前,也是这样一个夜里,他交不出房租,一个人坐在楼道里,行李堆在脚边,不知道该去哪儿。那时候他刚死了妈,钱都给妈的ICU病房花了,他身无分文。他爸有了小三和孩子,不让他进家门,学费还差着一大截,他得再申请休学一年了。

    所谓绝路,就是连下一顿饭在哪儿都不知道。

    他那哥们儿,那时候还不是哥们儿,只是个他妈还活着时,一起分担房租的室友,他半夜回来,看见高锦坐在楼梯上,什么也没问,把他行李推进屋,和他吃了两盒泡面。

    “住着呗,等你攒到钱了再说。”

    那大哥把高锦的房租填上了,早出晚归,连个客气的机会都没给他留。

    高锦当时就想,大哥以后就是他兄弟。他知道大哥做生意用的不是什么正经门路,但他当时就想,只要大哥以后用得上,他就不计后果地捞他。

    “先生。”高锦的思绪被萧长庆打断了。

    将军的目光又黏了过来,烧得发亮,“你要是……早些来,就好了。”

    高锦替他敷帕子的手顿了一下。

    “我十四岁提刀那年,身边要是有你这么个人,”将军喃喃,“替我算一算……哪条路是坑,哪个人是真心。我是不是,就不用,走这么多年的死路了?”

    “是不是……早就把她……接出来了?”

    帐里静的只能听到两人的呼吸。

    一道在昏睡中挣扎,一道在清醒中迷惘。

    高锦低头,萧长庆像是累极了,又合起了眼,脸上罕见地露出了几分孩子般的脆弱。

    早些来?

    他也难得地,没出息地,跟着畅想了一回不可能的事情。

    一个不必给废物擦屁股、不必算计人心、也不被那破系统拴着脖子的高锦,会过的是什么日子?

    若是投胎在这个朝代,该是有一处小院,一壶热茶,睡到日上三竿也没人来催……

    想着想着,连他自己都觉得,那点光景远得像是另一个人的梦。

    就在他出神的当口,手腕忽然一紧。

    萧长庆那只缠满绷带、骨节粗大的手,反手一把逮住了他。

    攥得极紧,像溺水的人死死抓着唯一一根浮木。

    “别走。”将军烧得迷迷糊糊,嘴里含混地呓语,“先生……别走……”

    高锦一怔,没挣。

    没过多久,药力上来,萧长庆的呼吸,匀了、沉了,是真睡熟了。可那只手,还死死攥着他的手腕,不松开。

    当真像个孩子。

    高锦没抽手。他就着那个别扭的姿势,在榻边坐着没动。

    这世道,没有心,才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