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毅行是在军区医院的走廊里接到林曼云第二封电报的。

    彼时他正靠在墙上,指尖夹着的烟卷已经被捏得不成形状,烟丝簌簌地往下掉,落在水磨石地面上,像一小堆褐色的碎末。

    走廊尽头,林曼丽的特护病房门紧闭着,门缝里透出消毒水的气味。

    “少帅。”陈铭快步走过来,手里捏着一封电报,纸页还是温热的,显然刚从译电室送出来,“林大公子的第二封电报。”

    沈毅行接过电报,目光扫过那几行字。电报不长,但每一句话都像通了电。

    “中州内乱已平。三日后返申。婚事照原计划推进,不得延误。另,家父对曼丽健康状况深表忧虑。”

    “深表忧虑。”沈毅行把电报折了两折,塞进军装内袋,“林宗元忧虑个屁。他忧虑的是他闺女嫁不进来,他捏着三个师却没法来找我交换利益。”

    陈铭没有接话。

    沈毅行看了一眼那扇紧闭的病房门,忽然觉得很累。

    他想抽根烟,但走廊里禁止吸烟的牌子白底红字,挂在头顶,像一只不肯闭上的眼睛。

    “陈铭。”他的声音有些哑,“你脑子好使,替我想想——有什么办法,能把婚事拖一拖?”

    陈铭愣了一下:“少帅,您的意思是……”

    “拖。”沈毅行把烟揉得更碎了,“尽可能往后拖,最好拖到林曼丽自己不想嫁。她是个精于算计的女人,要是她觉得嫁给我会吃亏,或者实在是等不起,她一定要悔婚的。如果换作我先悔婚,损失可就大了!”

    陈铭沉默了一会儿,像是在琢磨什么。

    “少帅,属下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讲。”

    “林小姐这个人……属下跟她打过几次交道,说实话……也是个不甘寂寞的主。她之所以急着嫁进沈家,一方面是林宗元的意思,另一方面,也是她自己的意思……”

    “这话怎么说?”

    “大总统不会娶她,除了因为家里有老婆,更重要的,是因为林小姐除了大总统,还跟好几个已婚男人传过绯闻……她肚子里的孩子,指不定是谁的……”

    “这事我早有耳闻。”

    “但林小姐可不管这些,她不甘心就这么在北平待着,时刻想要出风头,想要走到哪儿都有人捧着。她瞄上沈家,其实是看中了少帅夫人这个头衔,够风光,够体面……”

    沈毅行看看陈铭:“所以呢?”

    “所以——”陈铭的声音压得很低,低得像怕隔墙有耳,“如果您能让她觉得,有一条比嫁进沈家更好的路摆在面前,她会不会心动?她还要不要跟你死磕?”

    “更好的路?什么路?”

    陈铭犹豫了一下:“比如……一段新的感情……一个比少帅更有能力的人?”

    沈毅行的眼睛眯了起来。

    “你的意思是——给她找个男人,她就不想嫁给我了?”

    “不是随便找个男人。”陈铭赶紧解释,“是要找一个能让她豁得出去的男人。一个让她觉得,比嫁沈家更风光、更值得的男人。”

    沈毅行靠在墙上,盯着走廊天花板上一块剥落的墙皮,看了很久。

    “这事可能吗?谁会要她这种破烂?”

    “这……其实是可行的……”陈铭思考了很久,笃定地回答。

    “细说。”

    ***

    陈铭的想法并不复杂,但执行起来需要极其缜密的布局。

    “少帅,林小姐是见过世面的人,一般的追求者打动不了她。她看得上的人,要么有权,要么有名,要么有她没见过的新鲜玩意儿。她之前之所以愿意嫁进沈家,是因为在她眼里,这桩婚事能给她带来最大的风光。如果能让她觉得——有机会去好莱坞当电影明星——她还会死赖在申城?”

    沈毅行目光锐利起来:“好莱坞?”

    “美国好莱坞。”陈铭点头,“现在申城最时兴的就是好莱坞电影。那些洋人导演、演员、制片人,走到哪儿都有人捧着。如果有一个美国来的好莱坞导演看上林小姐,说要捧她做女主角,带她去美国拍电影——你说她会不会动心?”

    “可她肚子里有个孩子……”

    “孩子不是问题。那个美国人可以告诉她——不嫌弃她怀孕,愿意照顾她和孩子一辈子。一个未婚先孕的女人,突然遇到一个不计前嫌、愿意带她远走高飞的外国人……这不比嫁进沈家天天跟您吵架来得有吸引力?”

    沈毅行沉默了一会儿。

    “这样的美国人,能找到吗?我是说……有人原意捡这个破烂吗?”

    “当然有。又不是要人家真的娶她,就是演戏骗骗她的!”陈铭说,“属下认识一个人,叫詹姆斯·泰勒,美国人,原来在百老汇当过几年龙套演员,后来混不下去了就来上海。他会说中文,长得也体面,气质上很像那么回事。只要给他一笔钱,他什么都能演,而且肯定演得像。”

    “你觉得他能骗得过林曼丽?她和她老子一样,鸡贼着呢!”

    “林小姐连英语都不会讲,也没见过真正的好莱坞导演。她只知道好莱坞很风光,在美国拍电影很有钱。只要泰勒装得像,她不会起疑的。”

    沈毅行在走廊里来回踱步,目光在墙壁和地板之间来回游移,像是在丈量什么东西的尺寸。虽然只有短短的两分钟,但脑子里就像通了电流,一下子想到很多东西,比两个世纪还要漫长。

    “计划不错,但这事不能急。”他终于停下脚步,“林曼丽不是傻瓜,太急了她会起疑。让泰勒先以‘申城文化节特邀嘉宾’的身份出现,跟林曼丽在公共场合‘偶遇’几次。等她对他产生好奇了,再开始下一步。务必不要让她起疑心,否则惊动了林宗元,可就麻烦了!”

    “属下明白。”

    “还有——这件事,除了你和我,不许第三个人知道。要是漏了风声,你我都吃不了兜着走。”

    “属下明白。”

    ***

    詹姆斯·泰勒比沈毅行想象中要好得多。

    他大约三十五岁,中等身材,一头浅棕色的卷发,眼睛是灰蓝色的。穿西装的时候,会把口袋巾叠成很讲究的三角形。说中文的时候带着一点软塌塌的洋腔。

    沈毅行是在陈铭安排的一家旅馆房间里见到他的。

    “沈少帅,久仰大名。”泰勒伸出手,“陈副官已经跟我大概介绍了情况。我只想问一句——我的演出需要持续多久?”

    “两到三个月。”沈毅行虚握了一下他的手就松开了,“不用太久。只要能让她相信,你是真的想带她走,她自然会做出选择。”

    “如果我做到了呢?”

    沈毅行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支票,放在桌上,食指压着推过去。

    泰勒看了一眼数字,灰蓝色的眼睛里掠过一丝满意的亮光。

    “我会尽全力的。”

    “记住——你要让她自己产生离开的念头,而不是让她觉得是你在怂恿她。她要觉得,这一切是她自己的主意。”

    “请放心,沈少帅,我可是和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合作了五年的演员。”泰勒收好支票,“我会让她觉得——跟我走,是她这辈子最聪明的决定。”

    沈毅行没有接这句话,转身走了出去。

    ***

    林曼丽见到泰勒,是在一个星期三的下午。

    那时候她已经出院一周,能下床走动了。

    丫鬟推着她去法租界的画廊看画展。她向来喜欢这种场合——有音乐,有洋人,有穿着体面的男人端着香槟杯走来走去。

    那天她穿了一件鹅黄色的洋装,头发烫成最时兴的样式,涂着鲜红的嘴唇,耳朵上挂着两串珍珠耳坠,俗得发亮。

    泰勒在画廊里。

    他穿着一身剪裁极好的深蓝色西装,站在一幅风景画前面,端着酒杯,微微侧着头,像是在认真品味什么。

    其实他根本不懂画,但他知道站在画前面沉思的姿态会让女人多看几眼。

    果然,林曼丽的目光被那个侧影吸引了过去。

    她让丫鬟推着她靠近了一些,假装也在看那幅画。

    泰勒转过头,目光和她撞在一起。

    “这幅画的很有味道。”他说,用那种软塌塌的、带着洋腔的中文,“你不觉得吗?”

    林曼丽愣了一下:“你……会说中文?”

    “在申城待了三年,不会说中文怎么生活?”泰勒笑了一下,朝她伸出手,“詹姆斯·泰勒,从纽约来。”

    “林曼丽。”她伸出手,指尖在他手心里停了一瞬。

    “林曼丽。”泰勒重复了一遍她的名字,像是在品味什么好东西,“你的名字很好听。‘曼丽’——像一首歌的名字。”

    林曼丽的脸微微红了一下。

    泰勒的目光在她脸上停留了四五秒,像在研究一件艺术品。林曼丽已经很久没有被人用这种目光看过了。

    “林小姐生得颇具东方美。你是画家吗?”

    “不是。来看画的。”林曼丽下意识地拢了拢耳边的碎发,“你呢?你懂画?”

    “懂一点点。我在好莱坞工作,布景设计也算半个美术。”

    林曼丽的眼睛亮了一下:“好莱坞?”

    “是的。”泰勒微微侧过身,像是要把她带进一个更私密的对话空间,“我在好莱坞做了六年导演,去年才来上海。申城这边的文化节邀请我来做顾问。”

    林曼丽对“好莱坞导演”这个头衔并不真正了解,但她知道“好莱坞”意味着什么——那是全世界最浮华、最热闹、最令人向往的地方。

    泰勒看着她眼睛里那簇跳动的光,知道第一颗种子已经种下去了。

    “林小姐,有没有兴趣来我们剧组看看?”他放下酒杯,“我们正在排一部新戏,正好缺一个有东方韵味的女性角色。你的气质非常适合。”

    林曼丽愣了一下:“我?演戏?”

    “不用专业,有灵气就好。”泰勒微笑着看她,“你站在那里不说话,就已经是一幅画了。你上了台,灯光一打,效果我不敢想。说实话,我第一眼已经被你迷住了。你就是那个角色!”

    ***

    从那天开始,泰勒和林曼丽的见面逐渐频繁起来。

    一开始是“看排练”。

    泰勒安排了一个临时搭建的排练场,雇了几个群众演员,摆了道具、拉了幕布,像模像样地排了一出短剧。

    林曼丽坐在台下,看着灯光下的演员,看着泰勒站在舞台中央指挥调度,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权威感。

    她以前只觉得沈毅行在司令部发号施令的样子很有派头,可泰勒不一样——一种从容的、带着艺术气息的掌控力,显得更加有魅力。

    “你坐在下面,灯光从侧面照过来的时候,我脑子里忽然出现一个画面——你站在舞台中央,聚光灯打在你身上,整个剧场都在看你。你会让所有人把目光都集中在你的身上。”排练结束后,泰勒走到她身边。

    林曼丽的脸烫了一下:“真的吗?你别拿我开玩笑了……”

    “我不是开玩笑。”泰勒的语气很认真,“林小姐,你身上有一种东西——很多女演员一辈子都训练不出来的东西。你站在那里,什么都不用做,就会让人想看你。这是天赋。”

    林曼丽低头看着自己交握的手指,心里非常忐忑。

    “我肚子里还怀着孩子呢。谁要一个大肚子孕妇做女主角?”

    泰勒在她面前蹲下来,平视着她的眼睛。

    “亲爱的,不允许你自卑!我做过一个调查,好莱坞最成功的女演员,有一大半都是有孩子的。观众不会因为你是一个母亲不看你,反而会觉得你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一个有故事的女人,比一张白纸有趣得多。你现在是一个非常有女性魅力的人。”

    林曼丽看着他灰蓝色的瞳孔里映着自己的脸,像是整个人都被装进了他的世界。

    “你不嫌弃我挺着大肚子,穿不上漂亮的洋装?我现在看起来臃肿呆滞,很笨拙的样子……”

    “嫌弃?”泰勒笑了一下,“我为什么要嫌弃?孩子是上帝的礼物,孕妇是世间最美好的女性。如果你愿意给我一个机会,我会照顾好你们母子。相信我。”

    他说得很轻很轻,轻得像一片羽毛落在水面上。

    但在林曼丽林曼丽心里,这句话很重很重。

    “这一切太突然了。你让我想想。詹姆斯,你真的是好莱坞导演吗?你为什么不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女演员?”

    “因为她们没有你这种眼睛。”泰勒站起来,拍了拍裤腿上的灰,“曼丽,你被人利用太多次了,所以你不相信会有人真心对你好。我能理解。但我愿意等。”

    ***

    接下来的两周,林曼丽陷入了一种从未有过的状态。

    她开始频繁地出入泰勒的排练场,看演员排戏,听泰勒讲好莱坞的故事——霓虹灯、红地毯、记者的闪光灯、首映式上的香槟塔。

    那些场景在泰勒的讲述里鲜活得像电影画面,她觉得自己好像已经站在那束聚光灯下面了。

    泰勒在排练场隔壁给她安排了一间化妆间,梳妆台上摆着泰勒从香港带回来的法国化妆品,粉盒上印着她看不懂的字母。

    墙角的衣架上挂着几件戏服——缎面的旗袍、缀着亮片的舞裙、一顶缀满珍珠的头冠。

    “这些都是为你准备的。”泰勒靠在门框上说,“你可以随时来试。不合适的话,我让人从巴黎重新订。”

    林曼丽站在那面墙前面,手指轻轻拂过一件深红色丝绒长裙,面料滑过指尖,凉凉的。

    她想起自己在帅府的那个房间——沈毅行给她安排的时候脸色是冷的,像是给一个不情不愿的客人准备住处。那些家具是以前客房里搬来的,床单是佣人随便铺的。

    从来没有人像泰勒这样,为她准备一件东西时带着诚意和热情。

    “詹姆斯,这一切真棒!”她转过身,声音里带着惊喜,“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泰勒从门框上直起身,走过来。

    “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样的女人。”他说,“你身上有一种……很难形容的东西。你站在人群里,别人都在看你,你自己却不知道。你明明配得上世界上最好的东西,却一直在接受次等的。”

    “次等的?”

    “你那个粗鲁的未婚夫。”泰勒的语气里有一种惋惜,“他看起来那么粗鲁低级,根本配不上你。要不是因为战争,按他的气质,我觉得只能做个普通的马夫。”

    林曼丽攥紧了那件丝绒裙的衣角。

    “他确实很低俗,一切新潮的东西都不懂,只会打打杀杀。但我跟他有婚约,他图谋我爸爸的军队。”

    “可怜的傻丫头,你怎么这么诚实!婚约是写在纸上的,可你的心写在哪儿?”泰勒的声音很低,“你这样有天赋,难道愿意一辈子守着一个武夫,放弃去好莱坞做电影明星吗?”

    林曼丽愣住了,她的手指松开了那件裙子,然后垂下去,攥住了泰勒的手腕。

    指尖的温度透过衬衫的布料传过去,两个人谁都没有动。

    过了很久,林曼丽已经泪流满面,她缓缓开口:“詹姆斯,我要跟你走,我要去拍电影,我要为自己活一次!你带我去美国吧!不是随便找个地方住下来,是去好莱坞!让我当明星!你能答应我吗?”

    “我答应你。”泰勒的声音很平静,“我向你保证。你就是我下一部电影的天选女主角!”

    ***

    林曼丽做出决定的那个晚上,在梳妆台前坐了很久。

    化妆镜里映着她的脸——不是被政治婚姻磨损的脸,而是一个在做梦的女孩才会拥有的,充满希望的脸。

    她打开抽屉,拿出那份《申城日报》上剪下来的征婚启事,看了很久,忽然笑了。

    许薇薇要征婚,沈毅行要娶她。这两个人明明心里都有对方,却偏要互相折磨。

    而她林曼丽,不打算陪他们玩下去了。让沈毅行见鬼去吧!

    她拿起笔,在一张信纸上写了很久。

    信不长,但每一个字都像是从心里掏出来的。

    “沈毅行:我走了。我不想嫁给你。本来这桩婚事就是一场交易,你也配不上我。我要去美国,去好莱坞,去做我真正想做的事,去和一个真正爱我的人过一辈子。这个人有才华,比你强,也配得上我。现在我给你自由了,不用谢我。林曼丽。”

    她把信折好,塞进信封里,放在梳妆台上。

    然后站起来,最后看了一眼那间住了不到两个月的房间——暗红色的壁纸、法式家具、窗台上那盆被她说“太难看了”的绿萝。

    她从来没喜欢过这个地方,走的时候,连一秒钟的留恋都没有。

    拎着皮箱,轻手轻脚地下了楼。

    帅府的大门在身后关上的那一刻,夜风迎面扑来,带着桂花树残留的香气和江水的腥味。她深吸了一口气,觉得从来没有呼吸过这么新鲜的空气。

    街对面停着一辆黑色的福特轿车。泰勒从驾驶座上探出头来,朝她挥了挥手。

    林曼丽快步走过去,把皮箱扔进后座,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走吧。”她说,声音里有一种她自己都没察觉到的轻快,“去香港。”

    “你确定?”泰勒侧过头看着她,“一旦走了,就回不了头了。”

    “我不打算回头。我要去拍电影,做明星!”

    车子发动,驶入夜色。

    “詹姆斯,到了美国,你真的会让我当电影明星吗?”

    “当然。”泰勒的手搭在方向盘上,眼睛看着前方的路,“你已经是最好的女主角了。”

    林曼丽闭上眼睛,觉得自己的人生终于要开始了。

    ***

    林曼丽离开的第二天早晨,沈毅行在办公室里拆开了那封信。

    他看得很慢,每一个字都看了两遍。看到第三行的时候,他的嘴角微微向上动了一下。

    他把信折好,放进抽屉里,然后叫陈铭进来。

    “备车。去大总统的行辕。”

    大总统行辕在法租界一栋三层别墅里,门口有卫兵站岗,园子里种着修剪整齐的冬青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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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毅行坐在沙发上,等了大半个钟头,大总统才从二楼下来。

    “毅行,一大清早来找我,什么事?”

    沈毅行从口袋里掏出那封信,递过去。

    大总统接过信,看了两遍,脸上的表情从困惑到惊讶到阴沉,最后变成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尴尬。

    “她跟一个美国人走了?”大总统难以置信,“还是去做电影明星?”

    “是。”沈毅行的语气很平静,“她在信里说,要跟那个美国人去好莱坞,拍电影。她不想嫁给我了。大总统,既然林小姐已经另有所爱,这桩婚事……怕是不太适合继续了。况且,她夜里就走了,现在到哪里,我真不知道,也追不上。”

    大总统把信纸放在桌上,沉默了。

    “她究竟什么时候搭上美国人的?”大总统自言自语道,“我怎么一点儿没发觉?!”

    窗外的阳光照进来,落在他的侧脸上,有一瞬间沈毅行看见了他眼底的疲惫。

    这个坐拥半壁江山的男人,此刻看起来也不过是个被女人和权力双重辜负的普通人。

    “毅行啊,曼丽的事已经这样了,你也不必失望,随她去吧!强扭的瓜不甜!但林宗元那边,你怎么交代?”

    “林小姐自己做出的选择,我觉得林将军应该尊重女儿的心意。”沈毅行顿了一下,“如果林将军硬要女儿嫁给我,我也可以答应。但到时候夫妻之间没有感情,日子不会过得好。林小姐幸福不幸福,我无法保证。而且,这当中最被辜负的人,不是沈某,而是大总统您。这媒是您做的,林曼丽一声不吭跟人私奔了,是不给您面子。您做干爹的都不怪她,沈某还怪她干嘛呢?!”

    大总统看着沈毅行,忽然笑了。

    “小子,你倒是学会拿话堵我了。”

    “不敢不敢。”

    “行了。”大总统摆了摆手,“这件事就算了吧。林宗元那边,我会跟他解释。至于你——你自由了。”

    沈毅行站起来,鞠了一躬。

    “多谢大总统。”

    走出别墅大门的时候,阳光正好照在沈毅行脸上。

    他眯起眼睛,长出了一口气。

    ***

    消息传到林宗元耳朵里,已经是一个星期之后了。

    林宗元坐在书房里,手里攥着大总统亲笔写的信,手微微发抖。

    “曼丽跑了?”他的声音像从牙缝里挤出来的,“跟一个美国人跑了?”

    林曼云站在书桌对面,低着头,不敢说话。

    “我养了她二十多年,给她最好的吃穿,最好的教育,给她安排最好的婚事。她倒好,跟一个来路不明的洋人跑了!她脑子是不是被门夹了?”

    “爹,听说那个美国人是在好莱坞做导演的,要把曼丽培养成电影明星……”

    “做导演?!”林宗元一巴掌拍在桌上,“放着中国那么多大美女不找,这个好莱坞的导演能跑到申城来拐一个孕妇?你信?你信?!”

    林曼云不敢吭声了。

    林宗元在书房里来回走了几圈,忽然停下来。

    “曼云。”

    “爹。”

    “你妹妹的事,对外就说她得了重病,在北平养病。婚约取消的事,让大总统那边发个声明,就说两家和平解除婚约,不涉及任何过错方。”

    “那妹妹那边……”

    “她活是林家的人,死是林家的鬼。她要是有一天敢回来,让她自己来见我。要是回不来——”林宗元顿了一下,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那就永远不要回来了。我林宗元就当没生过这个女儿!”

    ***

    林曼丽在香港的日子,前三天还是新鲜的。

    泰勒带她住进了一家不错的酒店,房间在十楼,窗户能看到维多利亚港的夜景。

    他陪她逛街、吃饭、看了两场电影。

    但到了第四天,泰勒开始出门。

    “我去联系船票和美国的公司。”他出门前亲了她的额头,“你在酒店等我,别乱跑。”

    林曼丽点头,像一只听话的猫。

    第五天,泰勒没回来。

    第六天,泰勒回来了,但只待了三个小时。他说事情有点复杂,需要更多时间。

    第七天,泰勒说要去一趟广州,两天就回来。

    但再也没回来。

    林曼丽在酒店房间里等了三天。

    三天没有出门,没有换衣服,只喝了一碗酒店送来的白粥。

    她打电话去泰勒说的那家公司,对方说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

    她打电话去申城,没有人接。

    她打电话去北平,林曼云接起来,声音冷得像冰。

    “你还有脸打电话回来?”

    “哥,我……”

    “爹说了,你要是回不来,就永远不用回来了。就当没生过你!”

    电话被挂断了。

    林曼丽坐在酒店房间的床边,看着窗外的维多利亚港,灯火辉煌,海水在夜色里黑沉沉的。

    第十天,林曼丽退了房。

    她身上的钱不够了,只剩下一张回申城的船票钱。

    买了票,上了船,船在海上漂了一天一夜。

    她吃了半块干面包,喝了几口水,吐了两次——肚子里那个孩子已经五个月了,漫长的旅途让胎儿极其不安,胎动也特别频繁,林曼丽觉得有些吃不消。

    船靠岸的时候,天在下雨。

    她拎着那只皮箱,沿着码头往前走。

    雨水把她的头发打湿了,贴在脸上,冷冰冰的。路上的行人撑着伞匆匆走过,没有人看她。

    她走到车站,想买一张去北平的票。

    售票窗口前排着长队,她站了很久,觉得腿软。

    雨还在下,从车站的顶棚缝隙里漏下来,滴在她的肩膀上,凉意渗进皮肤。

    她向前挪了两步。

    忽然眼前一黑,脚下一滑,整个人向前栽倒。皮箱脱手,滚出去,在湿漉漉的地面上转了一圈,停了下来。

    车站的地面是大理石的,又硬又滑。

    她听见自己后脑勺撞在地面上的声音,闷闷的,像什么东西碎了。

    然后是腹部传来的剧痛,疼得她蜷缩起来。

    有人尖叫,有人跑过来,有人蹲下来问她“小姐你怎么了”,但她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她只觉得身体里有什么东西正在流逝,温热的,源源不断的,从身上流出去,流到冰冷的大理石地面上,汇成一小滩深色的水渍。

    她的视线开始模糊,雨声开始变远。

    然后一切暗了下来。

    ***

    消息传到申城的时候,已经是五天之后了。

    陈铭拿着一封电报走进办公室。

    “少帅,广州港口来的消息。林小姐……在车站摔倒。因为身体原因,当时就大出血了。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

    他没有说下去。

    沈毅行接过电报,看了几行。

    “她肚子里的孩子,不是我的。”沈毅行漫不经心地说。

    “林小姐死在车站,身边没有一个人。皮箱里只有一件戏服,是那个美国人给她买的。广州港的人把她送到医院抢救的。他们问,林小姐的遗体和遗物,怎么处理……”

    沈毅行站起来,走到窗前。

    窗外的天灰蒙蒙的,法租界的钟楼在雾里若隐若现,钟声沉闷地敲了四下。

    “给林宗元发电报。把经过告诉他。就说……林小姐是我未婚妻,为了表示哀悼,她的遗体就由沈家出资运回北平。问林宗元怎么安排后事。”

    陈铭点了点头,转身要走。

    “陈铭。”

    “属下在。”

    “那个美国人……”沈毅行顿了一下,“去哪儿了?”

    “他拿到钱后,以最快的速度去了新加坡,又从新加坡坐船去了美国。现在应该在加州某地。不会有人查到他的行踪——”

    “那就好。”沈毅行打断他,“这事得保密。千万别喝多了黄汤,出去跟人乱讲!”

    ***

    那天晚上,沈毅行一个人在办公室里坐到很晚。桌上放着那封林曼丽留下的信。

    他看了很多遍,信纸被他来回折叠,折痕处已经起了毛。

    “给你自由。”她在信的末尾写。

    沈毅行把那四个字看了很久,

    窗外的申城灯火通明,法租界的霓虹灯在远处闪着暧昧的光。这座城市的繁华和罪恶永远搅在一起,像一坛酿了不知道多少年的酒,浓烈、浑浊、让人上头。

    沈毅行把烟叼在嘴里,用火柴点燃。

    火光在黑暗中亮了一瞬,照亮了他眼底的青黑和嘴角那道自嘲的笑意。

    火柴燃尽了,他把它扔在烟灰缸里,看着那点红光慢慢暗下去,变成一小截焦黑的梗。

    窗外,月亮从云层里钻出来,照得窗台上的灰尘都一清二楚。

    他忽然想起许薇薇在帅府住的那间房,窗台上也有一盆文竹。她离开的时候,文竹还绿着。

    现在大概已经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