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趣网 > 其他小说 > 四合院:好妹妹太多,家里住不下 > 第221章 这排场,不好吧?
    等人都走了,屋里就剩下孙福来、张德发和林明远三个人。

    孙福来立马站起身,脸上的笑意藏都藏不住,冲林明远抬了抬下巴。

    “林同志,这边请。”

    他把林明远领到了里间的一张方桌前头。

    林明远一看这鬼鬼祟祟的排场,就知道不是大食堂的场面。

    “孙支书,不是说去食堂吃吗?”

    “怎么在这儿?”

    孙福来摆了摆手,满脸理所当然的样子。

    “嗐,食堂那地方能请客吗?”

    “那东西我们自己人吃吃也就罢了,能端出来招待您?”

    “就在这儿吃,清静。”

    林明远没再多说什么,在方桌旁边坐了下来。

    张德发搬了两把小板凳过来,一把给孙福来,自己拿了一把,挨着桌角坐下。

    三个人刚坐定,院子里传来一阵脚步声。

    门帘子一掀,进来一个四十来岁的妇女。

    中等个头,脸晒得黑红,头上裹着一块深蓝色的粗布头巾。手里提着一个竹编的菜篮子,脚上穿着一双自纳的布鞋。

    她走到桌前,没说话,先把篮子放在桌角上。

    然后弯腰从里头端出一个大海碗,碗里满满当当的。

    鸡肉炖蘑菇。

    白花花的鸡油浮在汤面上,蘑菇切成了厚片,和鸡块混在一起,汤色发黄,热气往上直蹿。

    那股子香味一出来,张德发的喉结就上下滚了一回。

    紧跟着又端出第二个碗。

    还是鸡肉,这回是栗子炖的。栗子炖得起了沙,裹着棕色的汤汁,鸡肉的皮已经炖得缩了,但一看就知道肉还连着骨头,炖得透烂。

    第三个碗端出来的时候,林明远闻到了葱花的香味。

    炒鸡蛋。

    四五个鸡蛋打在一起炒的,葱花放得足,蛋块金黄蓬松,边角微微发焦,那是大火炒出来的锅气。

    最后,她从篮子底下摸出一摞窝头,用笼布包着,整齐地码在桌上。

    还有一小壶酒,用那种土烧的酒壶装着,壶口塞了个玉米芯做的塞子。

    林明远看着桌上这两道鸡菜,抬起头望向孙福来。

    “孙支书,这个……不好吧。”

    孙福来一听这话,脸上的笑意收都没收。

    “自家养的,没事儿。”

    “你敞开了吃,我到时候收拾收拾,油星子都不留,谁也瞧不见。”

    “你就放一百个心。”

    孙福来说得坦坦荡荡。

    林明远心里清楚,这是孙福来表态。

    这年头日子虽然紧巴,但人情往来还是得讲究。

    人家掏心掏肺地拿出来招待你,你要是再端着架子推来推去,那就真不是东西了。

    林明远笑着点了点头,没再端着。

    孙福来招呼着林明远坐稳,林明远偏过头,看向那个还局促站在桌边的妇女,客气地问了一句。

    “孙支书,这位是……”

    张德发在旁边咧着嘴抢先答了一句。

    “嫂子啊!老孙的婆娘!”

    那妇女听了这话,用围裙擦了擦手,冲林明远说道:

    “林同志。”

    声音带着乡下妇女特有的拘谨。

    林明远站起身来,客客气气地招呼着:

    “嫂子辛苦了,这么短的时间做了这么多菜,真是麻烦您了。”

    “快一起坐下来吃吧。”

    孙福来的老婆连忙摆手,往后退了两步。

    “不了不了,我不吃。”

    “你们大老爷们说话,我个娘们儿在这儿碍事。”

    嘴上是这么说,但她的眼睛不自觉地往桌上那碗鸡肉炖蘑菇上瞥了一眼。

    那一眼很快,收得也快,但林明远还是瞧见了。

    这年头谁嘴里不馋?

    自家养的鸡,平时哪舍得宰,这回为了招待他,下了这么大的血本。

    做饭的人自己反倒站在边上干看着,这不是那么回事。

    乡下有女人不上桌的旧俗,但林明远不讲究这个,忙说道:

    “不碍事不碍事,添双筷子的事儿,一起坐!”

    他拉过旁边一个空板凳,往妇女那边推了推。

    “嫂子,这菜是你一手做的,你不坐下来吃,我怎么好意思动筷子?”

    孙福来的老婆犹豫了一下,看了她男人一眼。

    孙福来冲她摆了摆手。

    “坐吧坐吧,人家林同志让你坐你就坐。”

    “磨磨蹭蹭的像什么话。”

    嘴上催促,语气里却没什么不耐烦,倒是带了几分不好意思。

    妇女这才在桌角的位置上坐了下来,两只手规规矩矩地搁在膝盖上。

    张德发早就在桌底下搓了好几遍手了,眼见人都坐齐了,口水实在兜不住了。

    “孙支书,那啥……咱能动筷子了不?”

    孙福来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

    “急什么?先倒酒。”

    张德发嘿嘿一笑,拔掉酒壶上那个玉米芯塞子,往三个粗瓷碗里一人倒了大半碗。

    酒是散酒,高粱酿的。

    一倒出来,那股辛辣的酒气就呛进了鼻子里。

    不是什么好酒,但在这穷乡僻壤的地方,能有一壶散酒待客,已经算是很大的面子了。

    孙福来端起碗,冲林明远举了举。

    “林同志,没啥好酒,就是咱们这儿自酿的高粱烧。”

    “粗是粗了点,但够劲。”

    “来,我先敬你一个。”

    “你给咱们第三大队办的这些事,我老孙记在心里了。”

    林明远痛快地端起碗,碰了一下。

    “您客气了,工农一家嘛,都在酒里。”

    两人一仰脖子,各干了大半碗。

    这高粱烧确实够劲,一口下去嗓子就跟过了一道火似的,辣得人直哈气。

    林明远放下碗,拿筷子夹了一块炖鸡肉送进嘴里,咬下去有嚼劲,但炖的时间够久,骨肉分离,一抿就脱骨。

    林明远真心实意地赞了一句。

    “大嫂子这手艺是真好。”

    “这鸡汤比城里国营饭店的都不差。”

    孙福来的老婆听见城里干事这么夸她,黑红的脸膛上泛起一丝骄傲。她低着头用筷子尖挑了一小块栗子,慢慢放进嘴里。

    “哪有那么好,就是家常做法。”

    “蘑菇是入秋那阵子在山脚边上捡的,晒干了存着的。”

    “栗子也是自家那几棵栗子树上打的,没什么稀罕的。”

    张德发可没那么多讲究,他埋着头猛吃。

    筷子在两个碗之间来回穿梭,一块鸡肉送进嘴里还没嚼两口,又去夹鸡蛋。

    腮帮子鼓得像塞了两个核桃,嘴角挂着油。

    “嫂子,你这鸡蛋炒得好!”

    他含混不清地说了一句,又往嘴里塞了一大块。

    福来看张德发这恶狗扑食的吃相,气得太阳穴突突直跳,没忍住骂出了声。

    “你是猪八戒投胎啊?”

    “客人还没吃几口,你倒好,连盘子都快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