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侍疾过后,窗户似乎一直忘了关。
一脉春阳恰如陈年的琥珀浆,悄无声息地漫过窗棂,将紫檀案几上那方端砚的陈墨都蒸得酥软。
光中微尘缓浮,似万千精灵自在游舞;摊开的书卷上,字字句句皆被镀上一层淡金色的光晕,连那纸页的微黄,也仿佛成了去岁收藏的秋阳,在此刻重新苏醒,与春光悄然融合。
三年前母亲逝世后,她急于探索这个世界,只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便走了,似乎还未来得及静下心来好好整理一番母亲的遗物。
莳花走到案桌前,弯腰拾起卷筒内的卷轴,将上头缠着的乌线拆开。
这些书卷大多是莳母卧病期间的一些日志,泛黄最严重的甚至囊括了她十几年来养女儿的心得。
【砚辞,她生得与你很像。我每每带女儿出去,街坊邻舍都称赞其玉雪可爱,生得像我,自小就是个美人胚子。我却觉得,她更像你。】
【如果你还活着……算了,此生不必再见。望京不安全,不要回来。】
【我会独自抚养女儿长大,再将她托付于一个可靠的人,此间夙愿便了了。】
【砚辞,我不会在她面前提起她阿爹的存在,希望她不会挂念。】
【我在里间的书箧内保存着你的手稿,也好留个念想……】
桩桩件件,诉尽思念,道尽衷肠。
窗外忽如其来一阵软风卷起案桌上的书页,裹挟了一会儿,最后将它轻轻搁下。
莳花眨了眨眼睛,忽觉眼眶下有些冰凉,她试探地伸出手背擦了一下,竟是不知不觉淌下的泪水。
她与这具躯体契合太久,也太契合,居然已经共情了,明明这些情感不应该是她一个孤魂野鬼能体会的。
她擦完眼泪,走到里间的书架前,一格一格找过去,到最顶端的隔层时,果真踮脚摸到了一个箧子。
莳花将书箧取下来,随意拭了拭上面的灰尘,打开锁扣。
她怀着一种恭敬的态度,从头至尾将那沓册子翻阅了一遍,抬眸,忆起前几日去御景楼找年如佩时她说过的话。
“怎么突然向我打听当年的墨阑先生?”
“墨阑先生最负盛名时,是我师父在接管这家御景楼。”
“他于十几二十年前是京都当之无愧的话本之王,其醉仙卷系列开创了‘仙侠修真’流派……莳花,你明白么?在你之前,无人能写这一题材,墨阑是第一个。这么好的才华,这么充沛的灵感,却在巅峰时神秘封笔,不知所踪。”
“醉仙卷现在是禁书,在坊间的孤本都已被焚毁殆尽,也只有你敢问我,呵呵,就是仗着我这顶层无人监听……”
莳花敛眉闭目,静静吸了一口气,不疾不徐地消化起脑海里纷至杳来的海量信息。
她想找父亲,或者说,她早已接纳并融合了这具身体的全部记忆与情感,已经割舍不掉了,她想替莳花、也想替自己,踏上寻父之路。
莳砚辞十几二十年来杳无音信,她脑子里一团糟,只能先从他遗留的最后的作品入手,找找看有什么头绪。
正如年如佩所言,坊间已经看不到醉仙卷,莳宅书房里,也就是当年母亲保存的,大概率是父亲最初的手稿。
醉仙卷塑造了一个宏大的仙侠世界观,这个世界有着独特的修行体系——心符道。
这个世界里,力量源于文字。修士不练金丹,而是于识海中凝练“心符”。“心符”即是对一个文字、一种意境或一段经典文辞的极致理解。
故事围绕主角墨逍遥展开,墨逍遥本为书院一名因“思想跳脱”被逐出的杂役,实则是逍遥派最后的传人。
此人放荡不羁、惫懒,爱酒如命,看似不靠谱,却心怀赤诚。其修行全凭心意,却又时常路遇机缘,颇有种早期龙傲天文学的味道。
醉仙卷故事的核心矛盾是“道统之争”,守经派认为力量应源于对上古传世经典的严格解读与继承,强调师承与正统,视逍遥派为离经叛道。
逍遥派则主张“万物皆可为文,万事皆可入道”,修行者可以从市井俚语、话本小说甚至民间小调中领悟“心符”,强调灵感与创造。
醉仙卷的第一卷题名为“酒徒”,开篇即名场面:守经派高徒当街施展“风”字心符,清风拂面,引众人赞叹。墨逍遥醉醺醺路过,嗤笑一声,提笔在墙上写下一个大大的“屁”字,霎时间狂风大作,臭气熏天,将守经派众人吹得人仰马翻。他大笑道:“风雅是风,放屁也是风,何分高下?”
女子纤细如白玉的手指搭在这页纸上,抬头望了眼窗外的春光,似乎明白了为何墨阑先生的名头当年在京都会这么响。
她在刚穿来这个世界的时候,为了在这里发展自己原先在现代的“职业”,事先给坊间市面上所有小有名气的话本做过背调,结果不尽如人意。
这些本子的内容大多墨守成规,多的是虚无的情爱,诸如“千金小姐与穷苦书生”的话本,层出不穷,千篇一律。
写手乃至书会才人们,不敢写政治,不敢写经济,甚至不敢写文化。
不仅泽地如此,就连她后来去到的炎地情况也大差不差。
这醉仙卷的首卷“酒徒”颠覆传统,引入“俗物亦可入道”的理念,奠定全书反叛与幽默的基调,在十几二十年前乃至当下,都不可谓不突破。
莳花曾经也动过想搞创新的念头,但随着自己从前写过的言情小说题材在泽地多处畅销后,她也就渐渐随波逐流了。
御景楼最大的特色,就是时常把读者想对话本作者说的话编成互动文集,做成书册,新的内容如新闻报纸般分期刊印,每过几日书册上便会多几页内容。
读者借由这种类似于书信的形式以文传情,因此互动文集在这行里被称为“最浪漫的文集”,不过也不乏有读者直接在上头大喇喇写几个字催稿的,这就令偶尔灵感枯竭的作者倍感头疼了。
年如佩曾经夸赞过莳花的本子内容写得富有灵气,是近年来很稀罕的。
莳花不信,最后从她拿出来的专属于她的互动文集上瞧见读者对自己所说的话,才不免沾沾自喜起来。
现下想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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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在御景楼门口听到的吐槽也没错,她这两年写的东西尽是些空虚的内容,主旨内核虚无缥缈,只是一味地迎合市场的口味。
他们觉得“百花杀”有灵气,她却觉得自己违背了创作的初衷,早已遗失了文章的灵魂。
现在乍一看到这位素未谋面的便宜爹写的东西,竟油然而生起几分共鸣来。
她怀着满腔憧憬,心想,若是父女二人在现代遇见,说不定是老师与学生,或者是一对忘年交……
不过,她翻遍了整个书房,也没找到醉仙卷后面的内容。
如果这位墨阑先生离开的时候只留下了第一卷的手稿,那么后面的部分是被他随身携带走了么?
上哪儿去找踪迹呢。
莳花的指尖停留在首卷的最后一页,盯出个洞来也无济于事。
她抬首,隔着木窗与窗外地上方才见过的野猫对视上。
那猫儿一眨不眨地盯着她,妖娆地舔了舔爪子后便一个飞跃上窗沿,下一瞬就落到了莳花持着的纸页上。
不过只是一瞬,似乎只是找了个借力点,快得让人看不清影子,最后轻巧地一屁股蹲在了案桌上。
莳花静默地扫了它一眼,眸光随后落到方才这家伙踏足过的地方。
只见那卷末尾标注的日期旁不明不白地显现出了四行小字。
这只野猫不知怎么地将自己养得很圆润,两只前爪已经算不上小巧,也不知是从哪处晃悠回来,沾满湿气,在纸张上留下一小坨水渍。
这摊水渍恰巧覆盖了一首小诗,隐隐约约地显现出来。
【引袖风清拂翠微,仙人鹤驾访幽扉。
水光潋滟浮云影,榭角铃摇送夕晖。】
莳花眯着眸看去,忽而恍然悟了。
这么一首富有诗意的小诗,若是单独拆分开来,一句一句地作赏析,那还当真分辨不出什么东西来,若是把每句的首字连起来,名堂就大了。
好嘛,又是一首藏头诗。
藏头诗这种东西,她在念书的时候见得多了,格外有趣,因此敏感度也比常人高些。
【引仙水榭。】
好歹在泽地待过一阵子,她依稀记着是有那么个地方,不过应当是私人的场所,不常对外人开放,因而知之甚少。
她得回去逮个人问问这引仙水榭的主人是谁。
不过当下——
她垂眼看向那只猫儿,冲它招了招手。
那猫儿高傲地扬了扬头,最后还是贴过来,露出了得力工具——爪子。
莳花揪着它的一只爪子瞅了瞅,见它的肉垫上最后一点残存的水分即将干涸。
若是这便宜爹在纸上用了特制的液体写下这首藏头诗,普通的水源应当无法使之显现。
她凝眸,问道:“你方才踏足过何地?”
她知道这猫身上灵气很足,通人性,便也不怕自己搁这自言自语。
只见那猫儿似乎是深深看了她一眼,随后便从她怀里挣出来,横冲直撞地闯出门去。
莳花放下书卷,起身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