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八十万。
救了一个把我除名的家。
这笔钱对我来说不是不能承受。
但它代表的东西远超过钱本身。
它代表着——在这个家里,一直被忽视的人、被牺牲的人、被要求“让一让”的人,最后成了唯一站着的人。
签完文件那天晚上,母亲拉着我的手,哭了很久。
她的话翻来覆去就一句:“妈对不起你。”
我没说话。
不是不原谅。
是不知道该怎么原谅。
父亲全程没有哭,也没有说对不起。
他只在我走的时候说了一句。
“老二,谢谢。”
六十四岁的老人对三十三岁的儿子说谢谢。
这两个字比任何道歉都重。
因为他从来没有说过。
朝华的合作如期推进。
下周一,框架协议签约。
地点在国贸大厦四十七层。
朝华集团出了三个高管、两位律师。
我方是我、赵诚、何君。
周建国作为独立董事列席。
签约仪式很简短。
但签完之后,周建国把我拉到了一边。
“听说林耀的事解决了?”
“解决了。”
“你出的钱?”
“嗯。”
“三百多万?”
“三百八十万。”
他看了我几秒。
“我女儿嫁过去——我现在有些犹豫。”
“叔,这是大哥和周美的事。”
“不,这也是你的事。”他说,“我那天在和平饭店看到你坐在角落里,全家人没一个正眼看你。我当时就觉得这个家有问题。后来知道你是谁——林总,说实话,如果你大哥的公司是你在管,我反而放心。”
“公司转到我名下了。”
“我知道。”他拍了拍我的肩膀,“所以这个婚,我让小美自己决定。但有一个前提——林耀以后的事,你管得住。”
“管得住。”
“行。”
周建国走了。
朝华的入股资金一周内到账。
公司估值从四亿涨到了五点八亿。
我个人的持股比例在稀释后仍然占百分之五十一。
账面身家——将近三亿。
三亿。
而三个月前,我在家族群里的身份还是“在小公司做销售的老二”。
合同签完后的第三天,行业媒体发了一篇报道:《朝华集团战略投资供应链新星铭川科技》。
铭川科技——我的公司。
报道里有我的名字,有我的照片。
很快这篇报道就被行业圈子传开了。
然后——不可避免地——传到了林家的亲戚群里。
那天晚上,我的手机又开始响了。
但这次来的不是催款电话,不是轮番施压,不是让我“让一让”。
是一连串的——
“小晨!这新闻上的人是你吗?”
“老二你公司被朝华投了?!”
“铭川科技?估值五点八亿?!”
“我的天……”
家族群里炸了。
消息一条接一条,速度比正月初一分家的时候还快。
三姑发了三条六十秒语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