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八十万。

    救了一个把我除名的家。

    这笔钱对我来说不是不能承受。

    但它代表的东西远超过钱本身。

    它代表着——在这个家里,一直被忽视的人、被牺牲的人、被要求“让一让”的人,最后成了唯一站着的人。

    签完文件那天晚上,母亲拉着我的手,哭了很久。

    她的话翻来覆去就一句:“妈对不起你。”

    我没说话。

    不是不原谅。

    是不知道该怎么原谅。

    父亲全程没有哭,也没有说对不起。

    他只在我走的时候说了一句。

    “老二,谢谢。”

    六十四岁的老人对三十三岁的儿子说谢谢。

    这两个字比任何道歉都重。

    因为他从来没有说过。

    朝华的合作如期推进。

    下周一,框架协议签约。

    地点在国贸大厦四十七层。

    朝华集团出了三个高管、两位律师。

    我方是我、赵诚、何君。

    周建国作为独立董事列席。

    签约仪式很简短。

    但签完之后,周建国把我拉到了一边。

    “听说林耀的事解决了?”

    “解决了。”

    “你出的钱?”

    “嗯。”

    “三百多万?”

    “三百八十万。”

    他看了我几秒。

    “我女儿嫁过去——我现在有些犹豫。”

    “叔,这是大哥和周美的事。”

    “不,这也是你的事。”他说,“我那天在和平饭店看到你坐在角落里,全家人没一个正眼看你。我当时就觉得这个家有问题。后来知道你是谁——林总,说实话,如果你大哥的公司是你在管,我反而放心。”

    “公司转到我名下了。”

    “我知道。”他拍了拍我的肩膀,“所以这个婚,我让小美自己决定。但有一个前提——林耀以后的事,你管得住。”

    “管得住。”

    “行。”

    周建国走了。

    朝华的入股资金一周内到账。

    公司估值从四亿涨到了五点八亿。

    我个人的持股比例在稀释后仍然占百分之五十一。

    账面身家——将近三亿。

    三亿。

    而三个月前,我在家族群里的身份还是“在小公司做销售的老二”。

    合同签完后的第三天,行业媒体发了一篇报道:《朝华集团战略投资供应链新星铭川科技》。

    铭川科技——我的公司。

    报道里有我的名字,有我的照片。

    很快这篇报道就被行业圈子传开了。

    然后——不可避免地——传到了林家的亲戚群里。

    那天晚上,我的手机又开始响了。

    但这次来的不是催款电话,不是轮番施压,不是让我“让一让”。

    是一连串的——

    “小晨!这新闻上的人是你吗?”

    “老二你公司被朝华投了?!”

    “铭川科技?估值五点八亿?!”

    “我的天……”

    家族群里炸了。

    消息一条接一条,速度比正月初一分家的时候还快。

    三姑发了三条六十秒语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