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家丁
刘宗敏走在最后,那双亮得扎眼的眼睛里也闪着光。
“对,”陈景把军令扔到桌上,“要打仗了。”
四个人凑过来,看着那份军令。
高一功第一个开口:“一千五百人?咱们哪有....”
李过拉了一下他的袖子,高一功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
而陈景沉默了片刻,脑子里飞快的转着。
金声桓,四五百个逃兵,在榆林附近的山里藏着,想去米脂。
他手底下三百六十七人,加上李卑的五百人,一共八百多人。
八百多打四五百,人数上占优,但对方是据险而守的逃兵,不是乌合之众。
硬攻,伤亡太大。
他这些兵,是他好不容易攒起来的家底,折不起。
“先搞清楚情况,”陈景说:“金声桓现在在哪,有多少人,什么装备,走哪条路,这些都不知道,没法打。”
“刘大,你派人出去打探,三天内,我要知道金声桓的所有底细。”
“是。”
“你们回去把各自的人马拉出来,检查兵器甲胄。”
“是。”三个人齐声应道。
“还有,”陈景顿了一下,“这一仗,咱们不冲在前面。”
四个人看着他。
“李卑是游击,官比咱们大,让他打头阵,咱们跟在后面,捡漏。”
高一功咧嘴笑了:“守备大人,您这是....”
“这是什么?”陈景看了他一眼。
“没什么,没什么。”高一功连忙摆手。
陈景没理他,而是想金声桓要去米脂。
米脂在南边,从榆林附近到米脂,有两条路。
一条是大路,沿着无定河走,好走,但容易被官军堵住。
一条是小路,翻山越岭,难走,但隐蔽。
金声桓是逃兵出身,肯定懂点兵法,不会走大路。
他一定走小路。
“刘大,你打探的时候,重点查小路,米脂北边的那些山沟沟,金声桓很可能藏在那里。”
“是。”
陈景站在舆图前,看着那些弯弯曲曲的线条,沉默了很久。
然后他低声说了一句话,声音小到只有自己能听见。
“四五百个逃兵……”
“能收编就好了。”
但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金声桓杀了上官,是朝廷钦犯。
收编他,等于跟朝廷对着干。
吴自勉第一个饶不了他。
........
翌日傍晚。
刘大步子极快的走进陈景的屋子。
“守备大人,查到了。”
陈景赶紧叫刘大坐下细谈。。
“金声桓那伙人,藏在镇川堡西北方向大约六十里地的青阳山一带。”
“山沟里头,地势险要,只有两条小道能上去,易守难攻。”
“多少人?”
“看着大约四五百,但属下不敢靠太近,怕被他们的哨探发现。”
刘大顿了一下:“不过属下在山下蹲了两天,发现一件事。”
“什么事?”
“金声桓的人,不像是普通的逃兵。”
陈景抬起头看着他。
“他们有哨探,”刘大的声音压低了:“不是那种随便派个人在山头上望风的哨探,是真正的、轮班的、有暗号的哨探,属下第一天靠近的时候,差点被他们发现,幸亏反应快,趴在山沟里躲了半个时辰才敢动。”
陈景的眉头拧了起来。
有组织、有纪律、有哨探,这已经不是“溃兵”的概念了,这是一支有指挥体系的军队。
其实明末后期很多农民起义军都是以逃兵为骨干。
打到后面,两军对垒,甚至很多都是一个村的。
“还有,”刘大继续说。
“他们扎营的地方,选了山腰上一块平地,背靠悬崖,左右都是陡坡,只有前面一条路能上去,那条路上还设了三道栅栏,每道栅栏后面都有弓箭手把守,这个金声桓,懂兵法。”
陈景沉默了片刻。
四五百个逃兵,据险而守,有组织有纪律,还有懂兵法的人指挥。
这仗不好打。
“装备呢?”他问。
“看不太清,但远远看着,大部分人都有甲,至少是皮甲。兵器也不差,刀枪齐全,还有弓箭。”刘大顿了顿,“属下还看到几个人骑着马,马虽然不高大,但在山路上跑得飞快。”
陈景点了点头,据险而守,有组织有纪律,这支流寇的战斗力,恐怕比李卑那五百人里的大半官军都强。
“明天一早,去榆林镇,跟李卑会合。”
“是。”
.........
翌日,天还没亮。
陈景就带着队伍出发了。
三百六十七人,排成两列纵队,沿着黄土官道朝榆林镇方向行进。
陈景骑猎马走在最前面,马上还挂着那把陌刀,明光铠则在包裹里,被捆在马尾。
刘大跟在他身后,高一功、王破军各领一队,走在队伍的不同位置。
而李过和刘宗敏则在旁边充当副手。
对于这个决定,他俩没什么异议。
三百六十七个人的脚步声汇成一片沉闷的轰响,在黄土塬上传得很远。
簇新的鸳鸯战袄在晨光中泛着暗红色的光泽,腰刀和圆盾随着步伐轻轻晃动,发出有节奏的碰撞声。
走了大约一个时辰,榆林镇的轮廓出现在视野里。
在城外的校场上,陈景看到了李卑的队伍。
校场是一片开阔的平地,四面用木栅栏围着,中间竖着几面旗帜。
李卑的队伍已经列好了阵,五百人分成两个队伍,站在那里等着。
陈景勒住马,目光扫过李卑的队伍。
他首先注意到的是李卑本人。
李卑站在队伍最前面,骑着一匹高大的枣红马,穿着一身簇新的铁甲,胸前的护心镜在阳光下锃亮。
他身后站着大约一百人,站在李卑身后的位置,距离主将最近。
陈景的目光落在这百人身上。
这些人,他们的棉甲明显更厚实,而且内衬铁片的棉甲,不是普通棉甲。
头盔也是铁的,不是那种皮帽或者布帽。
兵器整齐划一,清一色的腰刀配圆盾,背上还斜背着长枪,枪尖雪亮。
他们的站姿也不一样。
不是那种松松垮垮的站姿,而是腰杆笔直,目光平视。
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凶狠。
这些人,显然是见过血的。
陈景的目光从这百人身上移开,落在那四百人身上。
对比太强烈了。
那四百人的棉甲,有的厚有的薄,有的新有的旧,还有几个穿着皮甲的,甚至有一个穿着布面甲,就是那种棉布后面缝几块铁片、聊胜于无的东西。
兵器更是参差不齐,有人挎着腰刀,有人扛着长枪,有人背着弓,还有人手里攥着一根削尖了的木棍。
站姿也松松垮垮的,有人在东张西望,有人在低声说话,有人干脆蹲在地上,像是在等吃饭。
这四百人,不像是兵。
倒像是凑数的。
这就是大明的“家丁兵”。
一个将领身边带着几百个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家丁,这些人是他花自己的银子养的,吃的是他的饭,拿的是他的饷,对他忠心耿耿。
这些人,是他打仗的资本,是他升官的本钱,也是他在乱世里活下去的保障。
至于那四百人。
那是营兵,他们的装备、训练、士气,都跟家丁没法比。
在战场上,他们的作用只有一个,充数。
站在那里,凑个人头,让对面以为人很多。
真正打起来,冲锋陷阵的是家丁,断后掩护的是家丁,力挽狂澜的还是家丁。
而普通营兵,运气好的跟在后面捡漏,运气不好的,被当成炮灰填进去。
陈景看着那四百人,忽然想起了一句话。
“得二三百人之心,尽失部下二三千军之心。”
这就是大明的军制。
将领们克扣全体士兵的军饷,用这些银子养少数家丁。
家丁吃香的喝辣的,普通营兵饿着肚子。
家丁穿铁甲用精兵,普通营兵穿破棉袄拿锈刀。
打起仗来,家丁立功受赏,普通营兵当炮灰。
这样搞,谁还愿意当兵?
谁还愿意卖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