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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里。
邬乔伫立在冰凉厚实的花岗岩灶台前,灶台设计的很宽,按照做菜的步骤,从左到右依次是进水洗菜池、备菜操作台、主灶台和副灶台以及烧蜂窝煤的小炉子,平时用来烧水或者温汤。
灶台的对面一排就是邬乔准备用来放菜品的区域,被分成多个格子,格子底下保温区域。
出菜台就在玻璃隔断处。
进厨房的门在右侧,余浩顺势朝前直直走了过去。
他敲敲门,见邬乔回头注意到自己后,这才拢臂胸前慢悠悠迈步前进。
“看来今天我们有口福了。”
余浩站在和邬乔平行的位置,两人中间隔着一个人的距离。
他微微歪过头,望着台面上放着装满清水的篮子,里面放着各种蔬菜,有西红柿黄瓜等等,余浩当即生出了好奇心。
“打算做什么菜?”
彼时。
邬乔正认真清理着土豆皮上面的泥泞,这土豆是今早丁老板刚从乡里运来的。
听见余浩的问题,她头也不回就答话。
“西红柿炒鸡蛋、凉拌黄瓜、土豆炖牛腩。”说完瞥了一眼见余浩无所事事的模样,她出声道:“会削土豆皮吗?”
余浩迟钝了一下。
“会。”
小时候他家穷,做饭什么的自然早早就学会了,虽然已经很多年没有做过饭。
邬乔点头,将一堆土豆移到他的面前,又拿了一个削皮器给他。
“那正好你把这些土豆削了。”
没等余浩反应过来,邬乔就已经着手忙其他的活,余浩后知后觉,忍不住笑了一下。
得。
明明他是客人,怎么还被分配了活?
那就干吧!
收起诧异的余浩直接一手拿着削皮器,一手握住土豆,吭哧吭哧给土豆刮着皮。
中饭延迟了半个钟头,等到邬兰和邬林回来后,菜才一一摆上桌。
因着人多,陈爱华和邬建军跟邬乔商量了一番后,决定将人分成两桌坐,算上邬家一共十六人,一桌八个,不会太挤。
饭桌上。
疯狗一眼扫过桌上的菜色,大多都是他没见过的,便稀奇着发问。
“邬小妹,你这都做的都是什么菜?我怎么都没见过。”
从他进入义安堂以来,跟着浩哥吃过多少好吃的且不说,唯独没见过面前的这些菜色。
邬乔瞧见除了疯狗之外其他人也都好奇着,索性直接介绍。
“从这道菜开始是菠萝鸡翅、番茄烩丸子、糖醋排骨、孜然肉片、板栗烧鸡、蜜汁红薯条、香煎豆腐、干煸豆角...”
“中间的砂锅里是鸡公煲。”
由于要请的都是一众年轻小伙,邬乔特意多做了肉菜。
疯狗的目光循着邬乔手指的方向挨个扫过,其他人也不遑多让。
除了余浩仍旧沉稳之外,向来极致冷静的曹罗都忍不住吞咽着口水。
阿林的一双眼更是老早就黏在了这一桌子香气扑鼻的菜色上,几乎眼睛都要看花了。
这些菜,他都从未见过。
疯狗按耐不住好奇心问:“菠萝鸡翅?菠萝不是水果吗?还能做菜?”
邬乔面不改色回答:“那就说明你见识的还太少。”
众人的目光顿时齐齐移到那盘菠萝鸡翅上面。
只见盘子里焦糖色的鸡翅裹着浓稠发亮的酱汁,嫩黄色的菠萝块交错帝点缀,和青绿色的辣椒块相得益彰,色泽明亮诱人。
光是看着就让人十分有食欲。
“这盘菜的丸子都是我们自己手搓的肉丸子,猪肉都是从菜市场里买的最新鲜的。”
随着邬乔的介绍,众人又将目光移向了那盘番茄烩丸子。
只见整盘呈现着温润的番茄红色,圆润的丸子整齐有序地排列在红色酱汁里,周边还撒着绿色的葱花,红绿相映。
紧接着就是孜然肉片。
刚出锅的肉片每一片都油亮金黄,均匀地裹着深褐色的调料,白芝麻星星点点嵌在肉片里。
除了肉片之外,还用了紫皮洋葱和翠绿香菜。
稍微凑近一点,就能闻到那股烧烤般的焦香味。
余下的菜更不用多说,各个都让人胃口大开。
大家齐齐动筷,顷刻间屋子里就传出了热热闹闹的交谈声。
“这道板栗烧鸡也好吃了吧!绝了!板栗还能用来做菜!板栗吃起来绵绵的,鸡肉吃起来还能尝到浓厚的咸香味。”
“我去!这道糖醋排骨才好吃,你们都赶紧试试。”
“我还是喜欢这个香煎豆腐,外皮吃起来脆脆的,咬下去里面软嫩得一抿就能化开。”
这次饭局,最高兴得当属邬建军,他拉着余浩和其他人一起喝酒。
邬林和邬兰着急上学,吃饱后就匆匆回了学校。
邬乔看向脸微微发红眼眸明亮的余浩,阻止了爸爸再次给对方添酒,去厨房做了几杯蜂蜜水端来。
将其中一杯递给余浩:“囔,把这个喝了。”
余浩端起来,一饮而尽。
“谢谢。”
舒缓了一些后,余浩主动打开了话题。
“你们开业定在哪天?”
邬乔思考了一会儿:“国庆吧。”
还有几天就是国庆,按照现在的规定,国庆会放三天,这个时间还算可以。
余浩若有所思,他忽然想起了近日来听说的一件事。
“对了,这周末隆福大酒楼会有厨艺表演,大厨是隆福的老板特意请来的,对方来自金悦轩。”
自从和邬乔相熟以后,余浩忽然对餐饮这块有了极大的兴趣,是以每每听到关于饭馆的消息,都会多留意一些。
邬乔蹙眉:“金悦轩?”
余浩点头。
“没错。”话落又怕邬乔不知道金悦轩的厉害,还顺带补了一句:“他是市区的第一大酒店。”
松阳县地处浙城的云山市。
金悦轩在整个华国都十分有名气,而云山市的金悦轩还只是其中一个分店。
余浩:“据说这次是隆福大酒店的老板特意花了大价钱才把人给请来的。”
又细细回想了一番。
“对了,我听说那个厨师好像要表演什么切豆腐。”
邬乔摸摸下颌,眼睛落在面前的小碗里怔怔出神。
“具体是什么时间你晓得不?”
余浩:“表演是周日下午三点,据说这次那个老板还请了一位主持,场面弄得声势浩大,估计到时会有很多人去看。”
邬乔眯起双眸:“我记住了。”
其实这也不算奇怪,毕竟平日里大家都要忙着工作,国庆算是一年当中除了春节之外最长的假期。
不过...
这对邬记来说反而是个机会。
饭后。
因为人多,余浩打算带着兄弟们离开。
走之前,邬乔叫住了他,还递给他一叠东西,他皱着眉感到十分不解。
“这是啥?”
邬乔抬抬下巴示意:“你兄弟多,帮我个忙呗,这几天让他们把这些东西都发了,就在大街上发,给路人发就行。”
余浩看看那叠纸上的内容,再想到邬乔的话,顿时灵感一现。
“你这是想宣传?”
邬乔露出少见的调皮的笑容。
“binggo——”
“谁帮忙发这些宣传单的,你到时帮我记着人,放心!不让他们白干!”
余浩:“成。”
不过他仍然紧皱着眉,思索了一会儿好奇补问了一句:“不过...宾...果是什么意思?”
邬乔挑了挑眉,嗯了半天。
“一句英文,意思就是你答对了。”
余浩思忖半天。
“这样啊...”
...
周天。
今天是冰粉摊摆摊的最后一天,五天前陈爱华和邬建军趁着晚上在夜市时,就挨个给老顾客进行了通知。
这次他们打算多做一些,就当回馈这两个月里经常照顾生意的老顾客。
趁着父母在家忙碌,邬乔提前说了一声后,就让邬林骑着车带自己出了门。
邬林载着邬乔吭哧吭哧踩着踏板在路上骑车。
等到行人变少后,他侧过头对着身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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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问:“姐,咱们去哪?”
怕摔倒的邬乔紧紧攥着邬林腰间的衣角。
骑车时,耳边的风吹得呼呼作响,她不由得提高了音量回答。
“城东的隆福大酒楼。”
邬林奇怪问:“咱们去那干啥?”
邬乔微微扬眉,神秘一笑:“我带你去踢馆。”
下午三点,两人卡点抵达目的地。
先跳下车的邬乔站在酒楼门口的外面,清楚地听见了从店内传来的响动,人声鼎沸,热闹的不行。
邬乔摸了摸下巴,目光扫过这一栋两层的复古式建筑,感叹道。
“来的人还挺多。”
隆福大酒楼是去年刚开的一间茶餐厅,整栋楼都是酒楼老板当初花了大价钱装修的。
以致后来的几年里成为了松阳县最著名的一道风景线。
虽然邬乔以未来年代的眼光看待,这建筑确实有些过时,但不妨碍当下还是很受欢迎的。
除过建筑设计外,茶餐厅的价格也不菲,当地人都以能去这里吃顿饭而感到光荣。
粤式茶餐厅氛围十分浓厚,外部招牌采用的是这个时代最流行的立体霓虹灯管拼接出的繁体店名,到晚上开着灯五光十色的,会十分好看。
锁好自行车的邬林直起身就瞥见自言自语的邬乔。
“姐,你说啥呢?”
邬乔清了下嗓:“没啥,走吧,咱们也进去瞧瞧热闹。”
话落,她就迈着大步直直走了进去。
落在身后的邬林跺了跺脚,看了看招牌好几眼,眼里满是犹豫不定。
刚才一路上他可算是想明白了邬乔说的踢馆是怎么回事。
踢馆?!
不就是去砸人家招牌嘛...
要知道隆福大酒楼开业一年多,他也只是听朋友们说起过这家餐厅的味道有多么好,但他从来都没去过。
因为价格昂贵。
可是见邬乔只身进去,没办法的他只能选择跟上,总不能放任自家姐姐一个人进去吧,他进去至少还有人给壮壮胆。
万一发生什么意外,也能随时带着邬乔跑路。
...
国庆前半个月,洪文华就托自家的关系,从金悦轩请到了一位大厨亲自下榻到自家酒楼表演。
虽然花费不小,但是总体还是值得的。
请人的花费当天就回本了一半,望着店里满座宾客,站在楼上的他笑得简直嘴都合不拢。
距离国庆还剩下一天,妥妥稳了。
请的这位大厨名叫戚元明,来自市区一知名饭店金悦轩。
金悦轩开在八十年代,距离现在已有五六年之久,据说老板背靠京市官家,来头不小,市区那些官老爷一个个都不敢得罪,那饭店也顺风顺水到如今的九零年代。
甚至还更上了一层楼。
在金悦轩工作的那些主厨们几乎涵盖了华国各地知名大厨,菜系风格遍布全国,为此还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
据他私底下了解,每个店内的主厨大多都是每届华国厨师比赛当中的佼佼者。
至少名列前二十。
就连二厨也不遑多让,至于三厨还算不错,是金悦轩的老板挖的好苗子。
原本他是想要把那主厨请来的,可想想还是放弃了。
国庆正好是节假日,别说主厨愿意,那金悦轩的老板也不可能会放人。
只能退而求其次,费了好大的功夫终于约到了一位。
虽是三厨,但不得不说,的确有些本事。
一楼搭建的一小方台子在大厅的正中央,台上是请来的主持人,一番妙语连珠逗得顾客们捧腹大笑。
场子热起来后,终于进入了正题。
穿着西装的主持人笑吟吟道:“掌声欢迎戚大厨上台为大家表演切豆腐。”
随后。
在台下一阵又一阵热闹的掌声中,戚元明头顶着白色厨师帽走上台。
顾客们一瞧,那是一个体型微胖的男人。
看相貌有些年纪大,微微凸起的肚腩随着他走上台不断抖动着,他的脸颊左侧有一颗明显的黑痣,眼睛倒是挺大,瞧着一副和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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