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趣网 > 其他小说 > 我中奖一亿七千万,反手把家人送 > 第157章 收养关系不存在
    陈律师站起来。他没有着急说话,先把桌上的文件按顺序整理了一遍,拿起最上面的一份,翻开,看了一眼,又放下。他的动作很慢,像是故意在拖延时间,又像是在给法庭里的人一个消化的间隙。

    “审判长,我的代理人林晓,与原告林有根、刘桂香之间的收养关系,存在重大瑕疵。”

    周律师站起来。“审判长,收养关系是否成立,与本案无关。”

    陈律师抬手打断他,没有看他,目光一直对着法官。

    “审判长,请允许我提交一份补充证据。”

    法官点了点头。“可以。”

    陈律师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纸文件袋,袋口用棉线绕着,线头打了两个结。他把棉线解开,从里面抽出一沓材料,走到书记员面前,递了过去。书记员接过去,翻了翻,转交给法官。

    法官接过材料,翻开第一页。他的目光在纸上停了很久,眉头微微皱起来,翻到第二页,眉头皱得更紧了。他没有抬头,继续往下翻,一页一页地翻,翻到第五页的时候,停了一下,又翻回去,重新看了一遍第三页的内容。

    周律师站在原告席上,看着法官的表情,心里开始发紧。他不知道陈律师提交的是什么材料,但能让法官看这么久的,一定不是普通的东西。他的手放在桌上,手指不自觉地敲了两下,又停住了。

    林建国坐在旁边,看着周律师的手,又看了看对面的林晓。林晓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像是这一切跟他没有关系。他坐在那里,背挺得很直,双手放在膝盖上。

    法官把材料翻到最后一页,合上。他抬起头,看着陈律师。

    “被告方,这份材料的来源?”

    陈律师说:“来源于林晓本人及其亲属的调查。材料中涉及的证人证言、物证、书证,均有据可查。其中关于林有根、刘桂香今日未能到庭的原因,他们并非因故缺席,而是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具体案情正在侦查阶段,最高人民检察院已核准逮捕。”

    法庭里安静了一瞬。旁听席上有人小声说了句什么,听不清。法官敲了一下法槌,旁听席安静了。

    周律师站起来。

    “审判长,我抗议。林有根、刘桂香未能到庭的原因,与本案无关。本案审理的是赡养费纠纷,不是刑事案件。对方律师提交的材料偏离了本案的核心争议。”

    陈律师没有等法官回应,直接开口。

    “审判长,这份材料的核心,不是林有根、刘桂香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事实,而是这份调查中揭示的另一件事,调查中的死者欧阳正宁,正是我的代理人林晓的亲生父亲。”

    周律师的脸色变了。他的手从桌上抬起来,又放下去。

    陈律师继续说:“一个涉嫌杀害他人亲生父亲、又将孩子从案发现场抱走的人,有什么资格向这个孩子索要赡养费?林有根、刘桂香对林晓的所谓‘抚养’,从一开始就是建立在违法犯罪基础上的。他们没有合法的收养手续,没有办理任何收养登记。他们抱走林晓的方式,不是收养,是拐带。”

    周律师站起来。“审判长,对方律师在没有生效判决的情况下,直接指责我的当事人犯罪,这是严重的程序违法!”

    陈律师说:“我没有指责他们犯罪。我说的是他们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以及最高检已核准逮捕。这是事实,不是指责。至于他们是否构成犯罪,那是刑事案件审理的内容。但在今天的法庭上,我要指出的是,林有根、刘桂香不具备合法的收养资格。一个不具备合法收养资格的人,向被其非法占有的孩子索要赡养费,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周律师说:“收养关系是否成立,与本案无关。”

    陈律师说:“收养关系是否成立,是本案的前提。没有合法的收养关系,就没有赡养义务。这是民法典的基本规定。审判长,我提交的证据包括:第一,林晓与欧阳正宁的DNA亲缘鉴定报告,证明林晓系欧阳正宁的亲生儿子;第二,林有根、刘桂香当年抱走林晓的证人证言,证明他们从未办理合法收养手续;第三,林晓在林家遭受虐待的邻居证言,证明林有根、刘桂香在抚养期间存在严重虐待行为;第四,林晓工作后向林有根、刘桂香汇款的银行记录,证明林晓不仅没有亏欠他们,反而早已超额回报。以上证据均已在庭前提交,请审判长查阅。”

    法官翻开桌上的文件夹,一页一页地看。他看得很慢,每一页都看得很仔细。法庭里没有人说话,只有翻纸的声音,和墙上的挂钟嘀嗒嘀嗒地走着。

    林建国坐在原告席上,手在发抖。他看着法官翻看那些材料,看着法官的眉头越皱越紧,心里像压了一块石头。他想站起来说点什么,周律师按住了他的胳膊,摇了摇头。

    法官看完最后一份材料,合上文件夹,抬起头。

    “双方还有什么证据要提交?”

    陈律师说:“没有。”

    周律师说:“没有。”

    法官说:“现在休庭。二十分钟后宣判。”

    法槌敲了一下。法官从侧门出去了。书记员站起来,跟着出去了。法庭里的人陆续站起来,有的去了洗手间,有的站在走廊里抽烟,有的靠着墙发呆。

    林建国坐在原告席上没有动。他的手放在桌上,手指交叉着,指尖冰凉。周律师坐在他旁边,把文件一份一份地收进公文包里,拉上拉链。

    “建国,这个案子,不太乐观。”周律师的声音压得很低。

    林建国说:“他说的那些,都是假的。”

    周律师看了他一眼,没有接话。他把公文包放在地上,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

    二十分钟后,法官重新入场。所有人站起来,坐下。

    法官翻开判决书,宣读。

    “关于林有根、刘桂香诉林晓赡养费纠纷一案,本庭经审理认为,原告林有根、刘桂香与被告林晓之间的收养关系,缺乏合法依据。被告林晓系欧阳正宁的亲生儿子,与原告之间不存在合法的养父母子女关系。原告在未办理合法收养手续的情况下,对被告实施的所谓‘抚养’,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收养效力。且原告在抚养期间存在虐待被告的行为,被告成年后主动向原告汇款,已远超合理范围。原告现要求被告支付赡养费,于法无据。”

    他顿了顿,翻过一页。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四条、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林有根、刘桂香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他敲了法槌。

    “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