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容易。他的律师一定会让他尽量回避这个问题。"

    "我知道。所以你想办法。"

    他想了几秒钟。

    "我有个思路。"

    "说。"

    "何绍庭之前提到过,伪造委托书时使用的印章是从你的私人物品中盗取的。如果能让陆承砚承认他取用了你的印章,那等于间接承认了伪造的事实。印章这个环节他没法甩给别人,因为你们家只有一把钥匙能打开放印章的那个抽屉。"

    "钥匙在他钥匙扣上。"

    "如果他否认持有钥匙呢?"

    "他改不掉那个习惯。"我说,"他的车钥匙、办公钥匙和那把抽屉钥匙一直挂在同一个扣上。结婚第二年我帮他换过一次钥匙扣,款式很特别,全市只有一家手作店做得出来。如果需要,店主可以作证。"

    沈昭点了点头。

    "够了。"

    开庭那天是个阴天。

    我穿了一件黑色的长大衣,头发扎了个低马尾。

    沈昭提前半小时到了法院门口。

    "你紧张吗?"

    "不紧张。"

    他看了我一眼。

    "我帮你打了很多场官司的想象,但没有帮你打过真的。今天交给我。"

    "好。"

    法庭不大,旁听席上坐了十几个人。

    陆承砚带着一个中年律师坐在被告席上。

    他没有看我。

    从头到尾都没有。

    审判员宣读了案由之后,沈昭开始陈述。

    他把所有的证据从头铺到尾。伪造的委托书,笔迹鉴定,指纹不符,印章的来源,离婚登记的全过程。

    每一项他都配了原件,每一个时间节点都精确到日。

    陆承砚的律师做了反驳。

    他的律师试图论证委托书上的签名"不能排除当事人曾口头授权的可能"。

    沈昭当场拿出了一份我在那十天内的工作考勤记录和手机通讯记录。

    "顾念晚女士在陆承砚先生出差期间没有与他有过任何关于离婚的通话或消息往来,考勤记录显示她每天都在公司加班到深夜。请问,口头授权是什么时候发生的?"

    陆承砚的律师沉默了。

    然后到了关键环节。

    沈昭向法官申请对陆承砚进行当庭质证。

    法官同意了。

    陆承砚站了起来。

    他的脸色很差,但姿态还维持着一种勉强的镇定。

    "陆先生,委托书上使用的印章是顾念晚女士的私人印章,这枚印章平时保存在你们家中书房的抽屉里。这把抽屉的钥匙,是谁持有?"

    沈昭的声音不紧不慢。

    陆承砚的律师在旁边低声说了什么。

    陆承砚犹豫了足足五秒钟。

    "我……不清楚。"

    "陆先生的车钥匙扣上,是否挂着一把银色的小钥匙?"

    他的手微微抖了一下。

    "那把钥匙是不是就是书房抽屉的钥匙?"

    "……"

    "顾念晚女士提交的证据中有一份购买记录:这个钥匙扣是定制款,全市只有一家手作工坊出售,购买人登记的是顾念晚,作为婚后第二年的生日礼物赠送给陆承砚先生。店主愿意出庭作证。"

    陆承砚的律师站了起来:"审判长,这与本案的核心争议无直接关联。"

    "有关联。"沈昭转向法官,"如果能确认陆承砚先生长期持有印章存放处的钥匙,那么他具备获取该印章的条件和便利。结合笔迹鉴定、指纹鉴定和通讯记录,足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法官示意陆承砚回答。

    陆承砚安静地站了十几秒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