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厄来哥谭已经整整一周了。
说实话,这座城市和他想象中的不太一样。来之前他在网上搜过,满屏都是“哥谭犯罪率全美最高”“夜间出行需谨慎”“当地人告诉你千万别去这十个地方”之类的标题,看得他差点以为自己要搬进的是战区。结果到了才发现,白天的哥谭也就是一座普通城市——灰蒙蒙的天空,老旧的建筑,行色匆匆的路人,偶尔能闻见从东区飘来的海风味。说不上多美,但也说不上多可怕。
当然,晚上是另一回事。白厄来的第一天就在深夜听见了警笛声,不是一声两声,是此起彼伏的那种,像远处的海浪一样持续了半个多小时。他站在宿舍窗前,看见城市东边的天空被什么光映得发红,不是日出,更像是什么东西在烧。他当时站了一会儿,然后拉上窗帘,躺回床上,闭上眼睛。
不是他的事。他现在是个普通大学生,普通大学生不需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
白厄发现自己挺喜欢哥谭大学的。校园不大,老建筑多,到处都是爬满藤蔓的红砖墙,走起来有一种时间在这里变慢了的错觉。刚开学一周,他已经摸清楚了几个关键地点:食堂最好吃的是三号窗口的牛肉汉堡,图书馆四楼靠窗的位置最安静也最难抢,校园南门出去左拐那条街上有个咖啡店开到晚上十点——这对一个习惯了某种“随时待命”的生活节奏的人来说,算是个不错的去处。
而且,他交了很多朋友。
这倒不是白厄刻意为之。他这个人就是这样——见到人就会笑,有人说话他就会听,看到谁拎着东西就会顺手帮忙。开学第一天,他帮一个拖着两个大行李箱的女生把箱子搬上了四楼,那女生的室友后来请他去吃了顿披萨。第二天,他在图书馆门口捡到一张学生证,专门跑了半个校园把证还给失主,那个失主是个计算机系的男生,后来在食堂见了他都叫他“好人哥”。第三天,他在课上接了一个教授抛出来的冷门问题,答得不算多精彩,但下课后有好几个人来问他“你是不是之前学过这个”。
白厄觉得这些都挺正常的。在他以前待的地方,帮人是再普通不过的事——你帮别人,别人帮你,日子才能过下去。他不太习惯那种人与人之间保持距离的城市生活,所以有人愿意跟他说话,他就很开心。
在这些新朋友里,有一个人跟他走得最近。
提姆·德雷克。
白厄第一次注意到提姆是在“现代诗歌赏析”的课上。倒不是提姆表现得有多突出——恰恰相反,他安安静静地坐在靠窗的位置,面前摊着笔记本,偶尔记两笔,大部分时间就那样看着教授,表情淡淡的,像是什么都听进去了又像是什么都没听。白厄之所以注意到他,是因为那天课间的时候,他看见提姆从书包里掏出一个看起来非常昂贵的保温杯,拧开喝了一口,眉头微微皱了一下,然后把杯子又塞回去了。
“咖啡凉了?”白厄在旁边问了一句。
提姆转过头来看了他一眼,目光里有一点意外——大概是没想到旁边这个陌生人会注意到这种小事。
“嗯。”提姆说,“凉了就不太好喝了。”
白厄当时就觉得这个人说话挺有意思的。他用一种很节省字数的方式准确表达了自己的意思,不多不少刚刚好。后来白厄才知道,提姆·德雷克是韦恩集团的小少爷,在文学系和计算机系双修,成绩好得离谱,人缘也不错。你跟他聊过一次就会觉得这个人挺靠谱的。
他们真正熟起来,是开学第三天的事。
那天白厄从图书馆出来,看见提姆站在门口,手里拿着手机,眉头微皱,看起来遇到了什么棘手的事情。白厄本来想假装没看见直接走过去——不是冷漠,是他觉得刚认识不久的人不一定希望被打扰——但提姆先抬头看见了他,朝他点了点头。
白厄就走过去了。
“怎么了?”他问。
“图书馆的线上系统出了点问题,”提姆说,语气平静,但白厄注意到他的手指在手机屏幕上点来点去的速度非常快,“我在帮管理员查一下,不过需要等后台响应。”
“你还会修系统?”
“学计算机的。”提姆说,他笑了笑,“偶尔能用上。”
他们就在图书馆门口站了大概十分钟,等那个后台响应。期间白厄问了提姆几个问题——双学位累不累、哥谭哪家咖啡店最好喝、周末一般都做什么——提姆都回答了,他的回答简洁却完整,于是白厄就继续聊下去了。
后来系统恢复了,提姆收起手机,看了他一眼。
“你好像很容易跟人聊起天来。”提姆说。
“是吗?”白厄想了想,觉得这也不算错,“可能我比较热情?”
提姆轻轻地笑了一下,表示赞同。
从那之后,他们碰到就会聊几句。课间、食堂、图书馆门口,白厄发现提姆其实很好相处——他人很好,说话做事都干脆利落,而且笑点意外地低,白厄随便讲个冷笑话他都能嘴角上扬。白厄有一次问他平时喜欢做什么,提姆说“打游戏,看书,偶尔出去拍点照片”,听起来就像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生。
白厄觉得这挺好的。他就想要普通的朋友,普通的日子,普通地待着。
星期三下午,最后一节课结束后,白厄正收拾书包,手机震了一下。
提姆发来的消息。
提姆:今天有空吗?带你出去转转,来了一个星期了还没好好逛过哥谭吧
白厄:有空。去哪?
提姆:先别问,校门口见
白厄把书包甩到肩上,快步走出教学楼。
到校门口的时候,提姆已经在了。他穿着一件深色的外套,靠在一辆深灰色的轿车旁边,手里拿着一杯咖啡——这回看起来是热的。
“你今天没课了?”白厄走过去。
“没了。”提姆拉开车门,“上车,路上跟你说。”
白厄看着那辆车,犹豫了一会儿。他其实不太习惯坐别人开的车。以前想要到某个地方,都是直接借助缇宝老师的百界门。但这几天他已经学会了,在这个世界里,坐朋友的车是一件很正常的事。
“好。”他坐进了副驾驶。
车子发动,驶出校门,沿着哥谭的街道一路向东开去。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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姆开车很稳,不急不躁,遇到红灯就停,遇到行人就让,白厄觉得自己要是学开车大概做不到这么淡定。他透过车窗往外看,看到街边的店铺从书店变成了五金店,又从五金店变成了关着门的仓库,街上的行人越来越少,路面上多了些裂缝,路灯杆上偶尔能看到锈迹。
“这条路看起来不太热闹。”白厄说。
“嗯,往东区走都这样。”提姆的语气很平,“哥谭的东区算是老城区,以前是工业区,后来工厂搬走了,剩下的就是这些。”
他顿了一下,看了一眼后视镜,然后继续说。
“哥谭其实挺复杂的。你来的时间短,可能还没感受到——白天和晚上是两座城市。白天你看到的这些街道可能就是旧了点、破了点,但到了晚上,有些地方你最好不要一个人去。”
白厄安静地听着。
“不是吓你,”提姆说的时候嘴角带着一点笑意,像是在说一件很普通的事,“是这边的人都习惯了。东区、南区、还有港口那一带,犯罪率比其他地方高不少。抢劫算小事,动刀的也常见,有时候还能听到枪响——”
“这么严重?”白厄偏过头看他。
提姆没接这句话。他沉默了两秒,然后说了一句话,语气里带着一种意味不明的感觉。
“不过哥谭有蝙蝠侠。”
白厄眨了眨眼。
“蝙蝠侠?”他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他当然听说过——应该没有人没听说过蝙蝠侠,就算他之前在的地方再与世隔绝,这个名字也像风一样传到了每个角落。但听提姆这么自然地提起,感觉还是不太一样。
“你不知道?”提姆偏头看了他一眼,“哥谭的义警,晚上出来的那个。”
“我知道蝙蝠侠。”白厄说,“就是不是很了解。”
“具体的就是,”提姆说着,忽然笑了一下,那个笑容里有一点白厄看不懂的东西,似乎有一种带着亲切感的调侃,“他每天晚上在天上飞来飞去,穿得一身黑,专门收拾那些警察收拾不了的坏人。哥谭人对他又敬畏又害怕,反正有我——反正有他在,哥谭再怎么乱,也没真的垮掉过。”
白厄注意到提姆那句话中间有一个很短的停顿,像是差点说错了什么,但又很快接上了。他没有太在意,因为他被提姆描述蝙蝠侠的方式吸引住了。
“听起来你挺尊敬他的。”白厄说。
提姆沉默了一秒。
“还行吧。”他说,语气变得有点微妙,像是在回忆什么不太愉快的事情,“就是他这个人吧,有时候太——怎么说呢,太不苟言笑了。你跟他说话,他永远一副‘我在判断你是不是在说谎’的表情,好像全世界的人都在骗他似的。”
白厄听着,觉得提姆这个形容挺生动的,忍不住笑了。
“不过,”提姆的语气又轻松起来,“也就是有他这种人,哥谭才能撑这么多年。你要是哪天晚上在外面碰到什么麻烦——我是说万一——看到那个像蝙蝠的影子就别怕,那是自己人。”
“好。”白厄说,心想自己大概不太会遇到需要蝙蝠侠帮忙的情况,但他没有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