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趣网 > 其他小说 > 开除人籍:我在1975当野人 > 第51章 满载而归·情义为先
    天刚麻麻亮,张晓峰就醒了。

    心里装着事,睡不踏实。

    昨夜里他想好了——得去一趟陈家沟。

    陈木根那人心实,值得交往。上回到张家湾做木工活,还记着给自己送咸菜和那么粗几根蜡烛。这情分得还。

    再说了,张晓峰还想请陈家嫂子帮个忙:给墨墨做两件冬天进山穿的背心。这东西他可不会缝。

    山里的冬天冷得咬人。墨墨才半岁不到,毛虽然厚实,但趴雪地里伏击猎物,时间长了也扛不住。

    他前世看网络里提过,猎犬冬天进山都穿背心,护住肚子和前胸,四条腿露外边,跑起来利索,趴着不凉。

    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得试过才晓得。

    这身体那双手,以前偷鸡摸狗在行,现在摸弩放枪也行,但捏针线就跟捏烧火棍似的,十根指头全是笨的。

    据他观察,陈木根穿的衣裳针脚细密,补丁打得齐整,一看就是家里婆娘手巧。陈家嫂子肯定行。

    主意打定,就得备礼。

    空手上门可不像话。

    竹鼠。这东西肉嫩,炖汤鲜,关键是竹林就在旁边,费不了多少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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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了早饭,照例训了墨墨一会儿。张晓峰背上竹篓,挎上柴刀,带着墨墨进了那片“硬头黄”竹林。

    竹鼠这东西,贼精。

    洞打在地下,七拐八绕,少说三五个出口。你要堵一个口子,它从别的口子跑了,白费劲。得先把所有出口找齐,留一个最隐蔽的,剩下的全堵死。然后在留的那个口子外头下套子,或者点火熏。

    张晓峰用的是熏的法子——省事,不伤皮子。

    墨墨知道要干活了,兴奋得不行。尾巴摇得呼呼响,在竹林里窜来窜去。

    “慢点。”张晓峰压低声音,“别惊着。”

    墨墨回头看他一眼,步子放轻了。但那股兴奋劲儿压不住,四条腿绷得紧紧的,随时准备扑出去。

    张晓峰顺着竹林边缘走,眼睛扫着地面。

    竹鼠的洞好认——洞口溜光,有新鲜的泥土翻出来,洞边有啃断的竹根。他走了半炷香的工夫,就在一处背阴的土坡下发现了目标。

    一个碗口大的洞,洞口的新土还潮着,印着新鲜的爪印。周围散落着啃了一半的竹根,断口白生生的,汁液还没干。

    “有货。”他蹲下,仔细打量。

    墨墨凑过来,鼻子往洞口探,喉咙里滚出一声低呜。

    张晓峰拍拍它的头,开始找别的出口。

    绕着四周转了一圈,一共找到四个洞口。一个在土坡正面,两个在侧面草丛里藏着,最后一个在坡顶的灌木丛底下——那是应急用的,最隐蔽。

    他从背篓里掏出事先备好的干草和艾叶,又摸出火柴。

    先把三个次要洞口用石头和泥土封死,堵得严严实实。然后在主洞口点着干草,压上湿艾叶。

    青白色的烟冒起来,顺着洞口往里钻。

    墨墨蹲在他脚边,眼睛瞪得溜圆,耳朵竖得笔直,盯着洞口一眨不眨。

    约莫一炷香的工夫,洞里有了动静。

    先是窸窸窣窣的响动,像有什么东西在刨土。然后“吱”的一声尖叫——紧接着,一个灰褐色的影子从主洞口猛地窜出来。

    墨墨早就等着了。

    没等那影子落地,它已经扑了上去。一口咬住脖子,狠狠一甩——

    竹鼠“吱”地惨叫一声,四条腿乱蹬,尾巴甩得噼啪响。但墨墨咬得死紧,喉咙里滚出低沉的呜呜声,就是不松口。

    “行了,别咬死了!”

    张晓峰走过去,蹲下身子。

    墨墨这才松开嘴,往后退了一步,尾巴摇得呼呼响,满脸写着:快夸我快夸我。

    张晓峰用绳子捆扎实了,拎起竹鼠掂了掂——五斤上下,肥。

    “干得漂亮。”他揉了揉墨墨的脑袋。

    墨墨舌头伸出来,哈喇子蹭了他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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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竹鼠塞进背篓,盖好盖子,正准备往回走,墨墨突然又兴奋起来。

    它一头扎进旁边的灌木丛,尾巴在外面摇得像拨浪鼓,嘴里发出急促的呜呜声。

    “又有啥?”

    张晓峰拨开灌木跟过去。

    墨墨正趴在一丛荆棘底下,前爪刨着地,鼻子一耸一耸地嗅。见主人过来,它抬起头,喉咙里滚出一声兴奋的呜咽,尾巴差点摇飞。

    张晓峰蹲下细看——荆棘丛底下,一堆枯草和落叶堆成个浅浅的窝,窝里趴着一只麻褐色的野鸡。

    那野鸡被墨墨吓得缩成一团,脖子紧紧贴着地,眼睛瞪得溜圆,一动不敢动。

    张晓峰眼疾手快,一把按住。

    野鸡这才反应过来,“咯咯咯”尖叫起来,翅膀扑腾乱扇,爪子乱蹬。但已经晚了——张晓峰两只手掐住翅膀根,拎了起来。

    两斤来重的野母鸡。

    再看那窝里——十来个野鸡蛋,青灰色的壳,圆滚滚挤在一起,还带着母鸡的体温。

    “好东西!”

    他把野鸡塞进背篓,又小心翼翼把鸡蛋一个个捡起来,用干草裹好,放进另一个布袋里。

    墨墨蹲在旁边,尾巴摇得呼呼响,舌头伸得老长,哈喇子滴了一地。

    “今儿个你是功臣。”张晓峰揉揉它的头,“回去炖鸡,多吃点。”

    墨墨听不懂话,但那奖励的语气听懂了,兴奋得原地转圈,差点把自己转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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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家,日头偏西。

    张晓峰先把竹鼠安顿好——背篓罩着,扔了几节嫩竹根进去,先养着,明天才送人。

    然后开始收拾野鸡。

    烧一锅开水,把鸡烫了拔毛。热水一浇,那股腥臊气直往鼻子里钻,墨墨在旁边闻得直抽鼻子,哈喇子流得比刚才还凶。

    拔毛、开膛、掏出内脏——扔给墨墨。墨墨一口接住,“吧唧吧唧”嚼得欢实。

    收拾干净,剁成块。

    又拿出两根嫩竹笋——刚在竹林里挖的,剥去外壳,切成滚刀块,白生生、嫩汪汪,看着就馋人。

    灶膛里架上柴火,铁锅烧热,挖一勺猪油下去。

    “滋啦——”

    猪油化开,冒起青烟。鸡块倒进锅里,翻炒几下,肉色一变,香气开始往外冒。那香味带着油脂的焦香,直往鼻子里钻,勾得肚子里咕噜咕噜响。

    墨墨蹲在灶边,眼睛盯着锅一眨不眨,哈喇子流了一地,连成一条亮晶晶的线。

    张晓峰瞥它一眼:“急啥?炖好了有你吃的。”

    墨墨“吃的”两个字听懂了,尾巴摇得更欢。

    鸡块炒到金黄,加入山泉水,没过鸡肉。大火烧开,撇去浮沫,再放入姜片、花椒、盐,最后把竹笋块倒进去。

    盖上木锅盖,小火慢炖。

    接下来就是等。

    张晓峰坐在门槛上,墨墨趴在他脚边。灶膛里的火光一闪一闪,映在脸上,暖烘烘的。锅里的香气一阵阵往外飘,越来越浓,越来越香,馋得人坐不住。

    约莫个把时辰,他掀开锅盖。

    乳白色的汤汁咕嘟咕嘟翻滚着,鸡肉炖得酥烂,用筷子一戳就透。竹笋吸饱了汤汁,变得半透明,泛着油光。野葱的绿、姜片的黄,浮沉在乳白的汤色里。

    香得没法说。

    张晓峰盛了一碗,吹了吹热气,喝一口。

    烫。

    鲜。

    那股鲜味从舌尖一直冲到胃里,浑身毛孔都张开了。鸡肉嫩得用筷子一夹就散,竹笋脆生生的,带着鸡汤的浓鲜,嚼着咔嚓响。

    他又盛一碗,夹了几块肉,放在墨墨的食盆里。

    墨墨埋头大嚼,尾巴摇得像螺旋桨,恨不得把食盆舔穿。

    一顿饭,吃到天擦黑。

    一大锅鸡肉,一人一狗吃了大半。剩下的留着,明早还能吃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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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热了炖鸡,又把野鸡蛋煮了带上。

    张晓峰来到公社供销社。

    扯布。

    他兜里有布票——跟王爱国换的,带了五尺。给墨墨做两件背心足够了。

    供销社木头柜台磨得发亮,玻璃柜里摆着肥皂、火柴、煤油灯、针头线脑。墙上挂着花布、蓝布、黑布,一卷一卷码得整整齐齐。

    售货员是个中年妇女,烫着卷发,穿着蓝布褂子,脸上没什么表情。

    “扯几尺?”

    “五尺。”张晓峰把布票递过去,“要那种厚实的,劳动布的。”

    售货员看了他一眼,没说话,从墙上扯下一匹深蓝色的劳动布,抖开,用竹尺量了五尺,剪刀“咔嚓”一剪。

    “三块五。”

    张晓峰付了钱,接过布,卷好,塞进背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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