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日。
家事法庭第三审判庭。
旁听席上只坐了寥寥几个人。
陆母没来。陆父没来。陆敏也没来。
陆正扬一个人坐在被告席上。
换了钱律师,今天旁边坐的是一个年轻律师。钱律师上周退出了代理。
赵法官翻开判决书。
"经审理查明。"
"被告陆正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长期对原告苏念秋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原告身体多次受伤。"
"有照片、录音、声纹鉴定报告、就医记录、证人证词等多项证据互相印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此外,被告在诉讼期间违反法院裁定,擅自转移婚内共同财产,并在校门口违反行为禁令接触未成年子女。"
"被告还被查实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婚外不正当关系。"
赵法官的声音平稳而清晰。
"判决如下。"
"一、准予原告苏念秋与被告陆正扬离婚。"??????????
"二、婚生子陆小北由原告苏念秋抚养,被告按月支付抚养费三千元。"
"三、婚内共同财产依法分割。被告违反禁令转移的车辆及隐匿的商铺,应纳入共同财产范围,原告可依法多分。"
"四、被告违反财产保全裁定,处以罚款五千元。"
"五、鉴于被告家暴行为,原告有权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赵法官合上判决书。
"以上判决,双方如有异议,可在法定期限内上诉。"
陆正扬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他旁边的年轻律师拿笔记录着什么,手在抖。
我坐在原告席上,感觉有什么东西从胸口慢慢松开了。
不是欢喜。
是九年压着的一块石头,终于有人帮我搬走了。
走出法庭的时候,小北在门口等着。
他看见我出来,跑过来。
"妈妈?"
"判给我们了。"
他愣了一秒,然后抱住我的腰,把脸埋进去。
他没有哭。
但他的肩膀在发抖。
我摸着他的头发。
"走吧。我们回家。"??????????
"去哪个家?"
"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