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被告苏念不同意离婚。但如果法院认定感情确已破裂,被告接受离婚,但不接受原告的第二至第四项诉求。现在进行举证。”

    第一份证据:婚前购房合同、全款付款凭证和产权证。证明城南阳光小区的房产是被告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共同生活无关。

    第二份证据:被告名下的物业费、水电费完整缴费记录。证明除原告代缴的一次水电费外,所有费用均由被告独立承担。

    第三份证据:三甲医院出具的心理健康评估报告。结论为被告精神状态完全正常。

    第四份证据:陈雅婷违规查询不动产信息的那张单子——上面盖的不是正规公章。

    第五份证据:王秀芬在家庭群里发的那段话的截图。

    第六份证据:陈雅婷发给陈逸明的微信截图——“先稳住她……法庭上用得着。”

    第七份证据:陈逸明咨询“刘律师”关于增值分割的截图。

    第八份证据:五万借条的原件。

    第九份证据:婚后家庭支出明细,附完整转账记录和发票。证明被告承担了绝大部分家庭开支。

    第十份证据:被告母亲在被告怀孕期间和坐月子期间的照护记录——飞机票、高铁票、购物小票。

    法庭上安静了好一会儿。

    陈逸明的律师翻着证据材料,脸色越来越难看。

    法官看着那张违规查询不动产信息的单子。

    “原告方,这份证据你方如何解释?”

    陈逸明的律师转头看了陈逸明一眼。

    陈逸明低着头。

    “审判长,这份——”

    “这张单子上盖的章是一家叫'鑫诚信息咨询'的公司。”郑明说。“经查,这家公司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已被立案调查。原告的姐姐陈雅婷通过该公司违规查询了被告的不动产信息。这不仅侵犯了被告的隐私权,也说明原告家庭在婚姻存续期间一直在预谋侵占被告的个人财产。”

    法官的表情很严肃。

    “原告方,你方还有其他证据要提交吗?”

    “暂时没有了。”

    “被告方呢?”

    郑明看了我一眼。

    我站了起来。

    “审判长,我有话说。”

    法官示意我发言。

    “我和陈逸明结婚两年。这两年里,他的母亲先后以买房、借钱、手术为由向我索取财物。在发现我有婚前房产后,先是逼我加名字,加不成就用离婚威胁我。他的姐姐违法查询我的房产信息,他自己偷偷咨询律师如何分割我的房产增值。”

    我平静地说完每一个字。

    “我不反对离婚。但我的房子是我妈十五年的心血,我的嫁妆是我妈给我的保障,我的孩子是我十月怀胎生下来的。这些东西,谁也拿不走。”

    法庭上又安静了。

    陈逸明始终低着头,没有看我。

    庭审结束了。

    法官说择日宣判。

    走出法院的时候,陈逸明叫住了我。

    “苏念。”

    我停下脚步。

    他站在台阶上,逆着光。看不清表情。

    “那些证据——你什么时候开始收集的?”

    “从你让我拿彩礼买房那天起。”

    他愣了一下。

    “那么早?”

    “对。我妈教我的。嫁人之前先学会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