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室的门在身后合上,将外头那场风雪隔绝在外。
长明灯的火苗跳了一下,将满室陈设照得忽明忽暗。
阿萝迦躺在石台上,还是原来的样子。
蓝裙,白肤,眼睫低垂,嘴唇没有血色,像一尊被时光遗忘的瓷娃娃。
令支支走到石台边,低头看着她。
长明灯的火苗在烛台里轻轻跳动,光晕一胀一缩,一胀一缩,像一颗缓慢跳动的心脏。
令支支看着那团光晕看了很久,久到眼眶开始发酸,酸得她不得不眨眼。
眨了一下,又眨了一下,那光晕在她视线里化开,变成一团模糊的、发虚的亮斑。
她没有移开目光,就那么盯着那团亮斑。
盯着它从模糊变得清晰,从清晰变得模糊。
反反复复。
思绪被那团光晕吸了进去,穿过烛火,穿过石壁。
穿过那些她以为已经忘记,却始终藏在骨头缝里的记忆。
拾荒老人在风雪交加的夜晚捡到一个女婴。
那晚的风刮得比今晚还大,雪下得比今晚还厚。
老人裹着破棉袄,蹲在垃圾堆旁边,翻出一个纸箱。
纸箱里有个孩子,脸冻得发紫,连哭都不会哭了。
老人把孩子揣进怀里,用破棉袄裹住,颤颤巍巍地站起来,一步一步,走回他那间漏风的棚屋。
老人捡了一辈子破烂,没见过这么小的孩子。
他不知道怎么喂,不知道怎么养,不知道孩子哭了,是要换尿布还是因为饿了,又或是病了。
他把孩子揣在怀里,揣了一整夜。
孩子在他怀里慢慢暖过来,小声地哼唧了两声,他也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他给孩子喂米汤,用筷子撬开她的嘴,一点一点往里灌。
孩子呛了,咳了两声,又哼唧了两声,还是没哭。
老人养了她几年,养到自己实在养不动了。
腰弯了,腿瘸了,手也抖了,连捡破烂都捡不动了。
他把孩子送到孤儿院门口,敲了敲门,等里面传来脚步声,就转身走了。
他走得很慢,一步一挪,走了很久,始终没有回头。
孤儿院可以吃饱穿暖,确实生活不错。
院长妈妈是个胖乎乎的中年妇女。
笑起来眼睛弯成两道月牙,说话声音不大,语气很温和,从不打骂孩子,也从不偏心。
她发现女孩和别的孩子不一样。
别的孩子会笑,会哭,会撒娇,会打架,会抢玩具,会告状。
女孩不会。
她什么都不会。
她把饭菜吃完,把碗洗干净,把被子叠整齐,做完自己的事就坐在窗前发呆,不哭不笑不说话。
院长妈妈花了很多时间教她。
教她什么是高兴,什么是难过,什么是生气,什么是害怕。
她像教一个没有乐感的人唱歌,一遍不行就两遍,两遍不行就十遍,十遍不行就一百遍。
女孩学得很慢,可她记住了。
她没有感受,可她记住了。
高兴的时候应该笑,难过的时候应该哭,生气的时候应该皱眉,害怕的时候应该发抖。
她记住了这些,像记住一道数学公式,觉得记住了就能用。
院长妈妈还教了她一件事:
即使没有感受也不能伤害他人。
女孩也记住了。
她不知道自己会不会伤害他人,可她知道不能。
所以她离所有人都远远的。
不走近,就不会伤害。
这份平静的生活只持续了几年。
直到院长妈妈走了。
换了新的院长。
新院长……是畜牲。
那是她第一次违背院长妈妈说的话。
也是令支支第一次杀人。
那时候的她,9岁。
再后来的一个冬天,比今年还冷。
一个自称是她亲哥哥的男人出现在孤儿院门口,说要带她回家。
她看着那张和自己在某些角度确实有几分相似的脸,摇了摇头,不说话。
男人没有勉强,笑了笑,转身走了。
第二天晚上,孤儿院失了火。
火是从仓库烧起来的,仓库里堆着棉被和旧衣服,火势蔓延得很快。
等发现的时候,整栋楼都烧起来了。
四十七个孩子。
没一个长大。
令支支。
令,可指美好。
支,为支撑。
支支,叠字,可强化字意。
……
烛火又跳了一下。
令支支从思绪里抽出来,眨了眨眼,眼眶酸涩得厉害。
眼角有什么东西滑下来,凉凉的,她伸手抹了一下,低头看着指尖那点湿痕。
看了片刻,在衣摆上蹭了蹭。
她低下头,又看了一眼阿萝迦。
“你很快就能回来了。”
她的声音很轻,轻得像是怕惊醒什么,“很快。”
阿萝迦没有回答。
她躺着,长发散在石台上,面色苍白,嘴唇青紫。
和昨天一样,和前天一样,和第一天一样。
烛火跳了一下,将令支支的影子投在墙上,拉得很长。
*
“副将?公主嫁副将?那不跟咱们家白菜让猪拱了一样嘛。”
早市上,卖豆腐的老王头听见传言时,没忍住嘴角抽了抽。
卖烧饼的刘婶被他这话噎了一下,半晌没接上话来。
老王头见她那副模样,也不在意,继续往模子里舀豆浆。
舀满了,把模子压上,擦了擦手,从案板底下摸出一块烧饼,掰了一半递给刘婶。
刘婶接过烧饼,咬了一口,嚼了两下,咽下去,忽然摇了摇头。
“你说这皇帝还病着呢,宫里就张罗着办喜事,这不是……”
她把后半句咽回去了,竖起的食指在嘴边比划了一下。
老王头啃着烧饼,含混不清地说:
“冲喜嘛。宫里好久没喜事了,办一场冲冲喜,说不定皇帝就好了。”
“冲喜?拿公主的婚事冲喜?”
刘婶把烧饼掰成小块,往嘴里塞了一块,嚼了嚼,“我怎么听着那么不靠谱呢。”
老王头三两口把烧饼啃完,拍了拍手上的渣子。
“靠不靠谱的,跟咱也没关系。咱还是操心操心今天的豆腐卖不卖得完吧。”
然而,茶肆里的议论就没那么含蓄了。
靠窗那桌坐着几个常客,打头的姓孙,在城南开了间布庄,嗓门大得能掀屋顶。
他端着茶碗,也不喝,就在那儿转碗沿,转了两圈,往桌上一搁。
“九公主要嫁人了!嫁给一个副将!周威!你们听说过吗?边关那个……就是屠城那个!”
他的声音大得整间茶肆都能听见。
旁边桌一个瘦高个儿端着茶碗的手抖了一下。
茶水溅出来几滴,烫得他嘶了一声,连忙放下碗,甩了甩手。
“孙老板,您小点声,皇家的事,瞎议论什么?”
孙老板哼了一声:“嘴长在我身上,我说什么还要看人脸色?再说了,我说的不是事实?公主嫁副将,这还不是新鲜事?”
对面一个穿灰布短褂的中年汉子放下茶碗,摇了摇头。
“副将怎么了?副将也是将。人家在边关打仗,出生入死的,娶个公主怎么了?”
孙老板看了他一眼,满脸不屑。
“出生入死?你是不知道那个周威是什么人吧?攻城屠城,老幼妇孺一个不留。这种人,也配娶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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