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趣网 > 其他小说 > 诡异降临:诡异后宫游戏 > 第326章 老书店
    王凌把波顿的珍藏收进了后宅,但单独留下了那瓶05年的玛歌,打算这几天没事就自己小酌几杯。

    他再次看了看一片狼藉的宴会厅,拿起长相思的酒瓶,把瓶底剩下的一点一口闷了。

    顺着通道走回地面,波特兰深夜的冷风裹着太平洋的湿意扑面而来。

    刚才在地下还没觉得,这风一吹,酒劲瞬间就涌了上来。

    王凌平时基本不喝酒的,今晚差不多喝了半瓶白葡萄酒,算不上醉,就是有点上头,是那种刚刚好的微醺。

    酒意像温水一样,把情绪全都放大了。

    他靠在路边的木质电线杆上,摸出烟盒抖了一根叼在嘴里,手指一搓,一点金色的火苗在指尖燃起。

    烟吸进肺里,又缓缓吐出来,烟雾被夜风一吹就散得无影无踪。

    王凌看着空无一人的橡树街,路灯把路面照得昏黄,远处偶尔有车开过,留下一串模糊的尾灯。

    他突然就觉得心里空了一块,有点孤单。

    好像除了刚重生那阵子,他身边一直有人在陪。

    现在一转眼,就只剩自己一个人站在异国的街头了。

    这种突如其来的安静,还真是有点不太习惯。

    王凌叼着烟,左手拎着红酒瓶,也没叫车,就这么沿着老街往回走。

    走着走着,他嘴里不自觉地哼起了歌:“如果有时间,你会来看一看我吧......看大雪如何衰老的,我的眼睛如何融化......”

    唱着唱着,唱到高潮处,他脚步一顿,转了个圈,跳起了舞。

    “我从没有见过极光出现的村落,也没有见过有人~在深夜放烟火...”

    白礼服的衣角被风掀起,烟蒂上的火星在黑夜里划出一道暗红的弧线。

    “晚星就像你的眼睛~杀人又放火,你什么都不必说,野风惊扰我——”

    他就这么一个人,白礼服、黑西裤,左手拎着红酒,右手夹着半根烟,在波特兰空荡荡的街头上,踩着刚才跳过的华尔兹,边走边唱。

    就这么晃了十多分钟,拐过一个街角,眼前的景色出现了变化。

    面前,应该是波特兰文艺街区。

    和僻静的橡树街不同,这里可以说得上是灯火通明,沿街大大小小的文艺商铺大多已经结束营业,但每家店铺的门头灯牌依然亮着。暖黄、奶白、浅蓝、柔粉的灯光交错铺洒在平整的青石板路面上,光影层层叠叠。

    街区不算热闹,但也并不冷清。偶尔有三两结伴的行人慢悠悠路过,有刚结束小聚的年轻人低声说笑,也有独自散步的路人裹着晚风缓步前行。

    道路两侧的复古路灯均匀洒落柔光,街边的景观绿植打理得干净整齐,搭配两旁错落的美式复古小店建筑,自带温润慵懒的年代质感。

    王凌本来只是随便走走,眼角余光却突然被街角的一家书店吸引。

    那是一间独栋的小房子,整面外墙都是深胡桃木的,泛着温润的光泽,窗框和招牌边框描着暗金色的线条,配着深绿色的雨棚,配色沉郁又雅致,看着就像从上个世纪留下来的老铺子。

    王凌脚步一顿,脑子里突然蹦出那个帮厨临死前说的那句“是三个月前,他在文艺街区的墨痕旧书店买的。”

    他眯着眼抬头去看书店门头,上面挂着一块黄铜招牌,刻着花体的英文“Inkmark”。王凌盯着看了半天,挠了挠头:“ink好像是墨水的意思是吧?”

    换做平时,他说不定会先回酒店,靠后宫游戏查清楚底细再说,但今天,说是艺高人胆大也罢,说是酒壮怂人胆也行,反正他是没有多想,直接推门走了进去。

    门上挂着的铜铃“叮铃”声响,清脆的声音在安静的店里荡开。

    屋里比外面暖和不少,暖黄色灯光,空气里混着纸张的油墨香、淡淡的咖啡香,还有一点说不清的木质香气。

    里面的空间确实不大,有点像买手店。进门左手边是个大大的飘窗,铺着米白色的针织毯,上面随意堆着十几本书。屋子中间摆着一个宽大的胡桃木展台,上面分门别类放着各种精装书,四周的墙壁全是书架,最里面是个半开放的吧台。

    吧台后面坐着一个女人,棕色的头发在脑后挽成一个丸子,戴着一副细框金边眼镜,穿一件H型米白底希腊字母暗纹印花衬衫。

    她低着头看书,手指轻轻翻着书页,连头都没抬一下,仿佛根本没听见门铃声一样。

    王凌也没出声打扰,背着手慢悠悠地晃到墙边的书架前,视线随意扫过上面的书名。

    这一扫,让他不由挑了挑眉。

    这书架上的书,有点过于猎奇了。

    《十七种寄魂器皿制作手册》

    《脐带编织的摇篮曲》

    《公墓土壤的七种发酵方法》

    《如何用指甲屑占卜死亡日期》

    视线往下移动,其他书籍同样离谱。

    《被遗忘的器官:人体多余部位的诡异用途》

    《雨夜敲门的十三张脸》

    《邪神的餐桌礼仪》

    《如何让死人说话》

    《腐烂的玫瑰与未完成的诅咒》

    王凌几乎可以确定,这就是任务里看到过的老书店,也是波顿买到禁忌菜谱的地方了。

    王凌随手抽出那本《邪神的餐桌礼仪》,转身走到飘窗边,坐在针织毯上,翻开了书页。

    书里的是手写字,墨迹深浅不一,还配有插图。

    王凌翻了几页,觉得内容有点胡说八道。

    扫了几行,眉毛越挑越高。

    【就餐礼仪】

    【第一口礼】

    所有食物的第一口,必须吐在自己脚边的地板上。这是喂给桌下的“第三位客人”的。若你私吞了这一口,它会爬进你的喉咙里,把剩下的所有食物都掏出来。

    【对视禁忌】

    全程不可抬头看同桌人的脸。只能低头看他们倒映在餐盘里的影子。如果影子在笑,而你的同桌没有笑,立刻用叉子挖出自己的左眼,吃掉。这是唯一能保命的方法。

    【残渣守则】

    吃完不可擦嘴。嘴角沾的食物残渣、下巴上的油渍,必须原封不动保留到第二天日出。这是你献给邪神的“谢礼”。若用纸巾擦拭,邪神会认为你嫌弃他的馈赠,会把你的舌头割下来,做成下一顿的前菜。

    【离席仪式】

    离席时必须倒退着走,一步一数自己的脚步。如果数到第十三步,你还没有走出餐厅的门,就不要再走了。你已经成为了下一顿的主菜。

    越看,王凌越没耐心,他直接翻到最后一页,上面还用红墨水写了一行歪歪扭扭的字:“我试过了,第三条是真的。我的左眼,现在在餐盘里看着我。”

    “噗呲——”王凌没忍住笑出了声,“啪”的一声合上书,扔回了飘窗上的书堆里。

    “什么狗屁不通的玩意儿。”王凌不屑的撇了撇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