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趣网 > 都市小说 > 何大驴种田修仙记 > 第671章门房大爷的扫把,宗师不可辱
    所有雇佣兵都被解决了吗?

    不,还有四个漏网之鱼。

    这四个人是整支“黑毒蛇”佣兵团里最精锐的突击手,代号“毒牙小队”。他们没有走后山,没有走水库,而是在分兵的时候脱离了大队,沿着庄园围墙外面的排水沟一路匍匐前进,从一个谁都没注意到的死角绕到了庄园的正面大门口。

    领头的叫萨维奇,塞尔维亚人,身材瘦小但极其灵活,专攻爆破和渗透。他在无线电里听到了阿尔法组和布拉沃组的惨叫声,也听到了莫尔根被制服时发出的嚎叫。但他没有退缩。

    “门是木头的。”萨维奇压低声音对身后三个人比了个手势,“我装好炸药炸开大门,你们三个冲进去,十秒之内找到种子储存点,拿到东西立刻撤。”

    他从战术背心上取下了四块微声定向炸药,轻手轻脚地贴在了大门的四个角上。这种炸药爆炸时的声音不超过三十分贝,跟拍了一下巴掌差不多,但能在瞬间把一扇铁门炸成碎片,更别说木门了。

    四块炸药安装完毕。

    萨维奇举起了遥控引爆器,拇指按在了红色按钮上。

    就在这时候,他身后传来了一阵极其缓慢的“沙沙”声。

    像是有人在扫地。

    萨维奇的全身汗毛瞬间竖了起来。他猛地转过身,看到了一个让他这辈子都忘不掉的画面。

    月光下,一个穿着深灰色棉布衣裳的白胡子老头,正拿着一把破竹扫帚,一下一下地扫着门口的落叶。老头扫得极其认真,每一扫都把落叶归拢到了路边的花坛里,姿态悠闲得跟大半夜在自家院子里散步没什么区别。

    叶孤城抬起头来看了看这四个趴在地上的黑衣人,叹了口气。

    “大半夜的,趴在人家门口不嫌凉啊?”

    萨维奇的脑子“嗡”了一声。这老头是从哪儿冒出来的?他们四个人的匍匐渗透技术是经过北约特种兵训练营认证的,潜行时的噪音低于五分贝,连受过专业训练的军犬都未必能发现他们。这个扫地老头怎么可能发现他们?

    “杀了他。”萨维奇低吼了一声。

    身后一个雇佣兵举起了消音微冲,朝叶孤城扣下了扳机。

    “噗噗噗噗”四发子弹打了过去。

    叶孤城没有躲。

    准确地说,他的身体动了,但动得太快了,以至于在月光下看起来像是一个残影在原地抖了一下。四发子弹全部打在了他身后的砖墙上,溅起了四小朵灰尘。

    雇佣兵的手停了。

    不是他不想继续开枪,而是他的手已经不在他的控制范围内了。叶孤城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到了他面前,一只干枯的老手像铁钳一样捏住了他持枪的手腕,然后轻轻一拧。

    “咔嚓。”

    手腕断了。

    雇佣兵的嘴刚张开准备惨叫,叶孤城的另一只手已经点在了他的哑穴上。惨叫声硬生生地卡在了喉咙里,整个人像一根被砍断了的竹子一样软塌塌地倒了下去。

    剩下三个人同时动了。

    萨维奇朝后翻滚抽出了战术匕首,另外两个分左右包抄开火。消音微冲的火舌在夜色中形成了两条交叉的弹幕,按照正常人的反应速度,别说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了,就是奥运会百米冠军也躲不开。

    但叶孤城不是正常人。

    老头的身法诡异到了极致。他的脚步看起来很慢,每一步都像是在悠闲地散步,但每一步落下的位置都恰好在两条弹道的交汇点前零点几秒离开。他的身体在弹雨中穿梭的轨迹像一条蜿蜒的蛇,从容得跟在早市上遛弯一样。

    他手里还拿着那把破竹扫帚。

    叶孤城走到了左边那个雇佣兵面前。扫帚横扫了一下,竹丝在内劲的灌注下变得比钢针还硬,“啪”的一声拍在了雇佣兵的手腕上。枪飞了出去,手腕上多了一排密密麻麻的红色针孔,痛得雇佣兵差点咬掉自己的舌头。

    紧接着扫帚往回一勾,帚柄精准地捅在了右边那个雇佣兵的肋骨上,力道极其精确,肋骨断了两根但没有刺穿内脏。

    最后是萨维奇。

    这个塞尔维亚人的匕首术确实厉害,在两秒钟之内连续刺出了七刀,每一刀都奔着叶孤城的要害去的。但叶孤城只是把扫帚竖在身前,帚头朝上帚柄朝下,像一根枯木桩子一样站着不动。

    七刀全部扎在了竹扫帚上。

    萨维奇的瞳孔缩成了针尖。他的匕首是特制的钨钢合金刀,能切断钢丝绳的那种。但扎在这把破竹扫帚上居然跟扎进了橡胶里一样,刀刃被竹丝死死地夹住了,拔都拔不出来。

    叶孤城松开了一只手,两根手指像闪电一样点在了萨维奇的肩井穴和曲池穴上。

    萨维奇的整条右臂瞬间失去了知觉,匕首从他发麻的手指间滑落。

    “小伙子,刀法不错,就是力气太小了。”叶孤城把扫帚上的七把匕首一把一把地拔了下来,整整齐齐地码在了门口的石墩上,像是在整理自家的工具一样自然。

    然后他把四个人像拖死狗一样拖到了院墙根下面,用他们自己的战术腰带把他们绑得结结实实的。

    萨维奇的脸贴在冰凉的地面上,浑身一点力气都使不出来。他想说话但嗓子被点了穴,想动但四肢都被叶孤城精准地卸了关节。他当了二十年雇佣兵,在阿富汗跟塔利班干过,在非洲跟军阀干过,在南美跟毒枭干过,从来没有输过。但今天晚上,他被一个扫地老头用一把竹扫帚打得跟孙子一样。

    这他妈到底是个什么村子?

    叶孤城把绑好的四个人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遗漏之后,走回了太师椅前面坐了下来。

    他给自己倒了一杯已经凉透了的茶,慢慢喝了一口。

    说实话,叶孤城有点失望。

    他在这个庄园待了快一个月了,每天扫地喝茶逗小狗,日子过得比他前半辈子任何时候都安逸。但骨子里那股杀意一直没有完全消退过。今天晚上终于来了几个不长眼的送上门来了,他还以为能碰到几个像样的对手过过瘾呢,结果这几个洋人连他三成功力都接不住。

    太弱了。

    叶孤城想起了自己年轻时候在军队里的那些日子。那时候他还是一个愣头青,跟着师父学了十年国术,自以为天下无敌,结果在第一次实战中差点被人一枪崩了脑袋。师父救了他,然后扇了他两个大嘴巴子说“功夫再好也怕菜刀,你小子的内力连一颗步枪子弹都挡不住,还天下无敌?给老子练十年再来吹牛。”

    他真的练了十年。

    然后又练了十年。

    再然后又练了三十年。

    五十年的功夫。五十年的日夜不辍。他的内力已经浑厚到了可以在皮肤表面形成一层肉眼看不见的气场的程度,普通手枪弹在距离他三米以内的时候会被气场干扰偏转弹道。这就是他能在弹雨中散步的原因,不是他躲得快,而是子弹在靠近他之前就已经偏了。

    当然了,这是在灵泉水的滋养之前。

    灵泉水接入荷花村之后,叶孤城的突破是所有人里最夸张的。困了他一甲子的武道瓶颈被灵雨一冲就通了,经脉里的内力暴涨了一倍不止,连身体机能都年轻了十几岁。现在的他,别说手枪弹了,就是步枪弹在十米以外他都有信心硬接。

    所以今天晚上这帮拿着消音微冲的小毛贼在他面前开枪,就跟小孩子拿玩具水枪朝他喷水差不多。

    叶孤城喝完了最后一口冷茶,把茶杯放在了石墩上。

    远处的后山方向隐隐传来了几声狼嚎,听那声音应该是小白在收网了。叶孤城竖起耳朵听了几秒钟,嘴角弯了一下。

    小白那帮狼崽子也干得不错。

    他重新拿起了扫帚,把刚才打斗时散落在地上的弹壳和匕首扫到了一堆,整整齐齐地码在了门口的石台上。然后他回到太师椅上盘腿坐下,面朝东方。

    老头摇了摇头,自言自语了一句。

    “现在的毛贼啊,连点内力都没有,忒弱了。还是回去喝我的灵米酒去。”

    他闭上了眼睛,调匀了呼吸,开始了每天例行的子午功修炼。在灵气浓郁的荷花村里修炼国术内功的效率是外面的十倍不止,这也是他愿意留在这里当保安的最重要原因。

    东方的天际线上泛起了一抹鱼肚白。

    天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