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露102年,秋。
十七岁的江聿,终于决定动手了,他选在了一个很普通的夜晚。
程松的习惯,江聿很清楚,尤其是到了秋天,程松会更加喜欢酗酒。
喝完之后,他一定会骂骂咧咧地出门,沿着镇子后面那条黑漆漆的小路,摇摇晃晃地走到河堤上去吹风。
这瓶致幻药,是江聿研究了整整一年才制作出来。
原料普通,几种随处可见的菌类干粉,加上一些草药的提取液,混合在一起之后,就会变成一种无色无味的液体。
关键在于它的药性:服下后大约二十分钟起效,会让人产生严重的空间错乱感。
而且药效来得极快,退得也极快,六个小时之后,这种东西在人体血液中不会留下任何残余。
晚上十一点半了,程松还有一会儿就回家了,每到星期四,程松就会在外面赌几把再回家。
江聿像往常一样,做好晚饭,倒好白酒,然后把致幻剂下在了酒了。
随后,他耐心地等待着程松回家。
程松一直霸占着江家的财产,江聿靠着每天放学打零工才能养活自己。
一刻钟后,程松回到了家,他扫了眼正在做家务的江聿,阴阳怪气了几句,什么你天天在家里偷懒,老子在外面累死累活地养家。
抱怨完,他一屁股坐在了桌子边,就着酒,大快朵颐起来。
十几分钟后,在一通狼吞虎咽下,程松心满意足地吃完了晚饭。
他的脸涨得通红,打了个响亮的酒嗝,然后不耐烦地从椅子上站起来,踹了一脚门槛。
“热死了!老子去河边吹吹风!”
他摇摇晃晃地出了门。
江聿站在门口,看着那个肥胖的身影消失在巷子尽头。
他若无其事地把酒具清洗干净,随后穿上黑色的外套,出了门。
“噗通——!”
一声沉闷的巨响,程松的身体掉进了河里。
他不会游泳,冰冷的河水瞬间灌进他的鼻腔和肺部。
黑暗中,他疯狂地挣扎着,肥胖的身体在水面上拼命地扑腾。
“救……救命!”
他的呼救声从冰冷的河水里传上来,然而,凌晨的夜里,街上本就没什么人,更别说这条地处偏僻的小河了。
江聿站在桥上。
他低下头,居高临下地看着那个在水中拼命挣扎的肥胖身影。
月光从他的身后照进河里,在水面上投下瘦长的人影。
他安静地站着,像在观察一只掉进水缸里的蟑螂。
“姑父。”他的声音很轻,带着笑意,阴郁而绵长。
“再见了。”
挣扎的声音越来越弱,程松最后拼命扑腾了几下,就沉入水里,再没有生息了。
第二天程松的尸体被钓鱼佬发现的时候,已经是早上七点半了。
当邻居们赶到河边的时候,他们看到了一个瘦削的少年,跪在河滩上,抱着那具已经肿胀发白的尸体,哭得几乎昏厥。
“爹——”
“爹,你怎么就这么走了啊!”
“你昨晚喝了酒,我就说让你别出门,你怎么就是不听我的话啊!”
江聿的哭声撕心裂肺。
他把脸埋在程松那散发着河水腥臭味的湿衣服上,整个身体因为极度的“悲痛”而剧烈地颤抖,眼泪鼻涕糊了满脸。
没有其他人知道江聿的身世,在居民们眼里,这就是一个从小失去了母亲,现在又失去了父亲的可怜孩子。
“唉,这孩子命苦啊……”几个上了年纪的婶子在一旁抹眼泪。
“程松也是,喝了一辈子的酒,迟早要出事,上个月我还看见他醉得走路都打晃……”
“可不是嘛,这河堤路本来就窄,一不留神就会翻下去……”
没有任何一个人,怀疑过那个跪在河滩上哭得死去活来的十七岁少年。
江聿曾经反复琢磨过,如何才能让悲伤显得更加真切。
他发现,一个真正悲痛的人,一般说的不是“你怎么死了”,而是“都是我的错”。
按照镇上的规矩,死者的遗体要运回家中停灵,等待入土为安。
江聿“痛不欲生”地将程松的尸体运回了家中,邻居们帮忙把那具肿胀的遗体抬进了堂屋,然后就纷纷离开了。
走之前,有个好心的婶子拍了拍江聿的肩膀:“孩子,节哀。要是需要什么帮忙,就来叫我。”
“谢谢婶子。”江聿红着眼眶,感激地点了点头,“我想自己再陪我爹最后一晚。”
“好孩子。”邻家婶子叹了口气,离开了。
堂屋里只剩下江聿和那具躺在门板上的,已经开始散发出腐臭的尸体。
江聿在门板前站了很久。
他看着程松那张因为浸泡而肿胀变形的脸,闭着的眼皮鼓鼓的,嘴唇发青,皮肤呈现出一种恶心的灰白色。
江聿把程松的尸体,拖到了狭窄的地下室里,然后拿起那根皮带,关上了门。
他在手里掂了掂。
皮带的黄铜搭扣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着冷光。
他太熟悉这条皮带了。他的背上、肩上、腿上,至今还留着这条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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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抽出来的、层层叠叠的旧疤。
“姑父。”
江聿开口了。
他的声音很平静,压着近乎疯狂的恨意。
“我现在啊,有充足的时间了。”
江聿举起了皮带。
第一下,抽在了程松肿胀的脸上。
尸体的皮肤因为浸泡而变得脆弱,皮带的铜扣直接在脸颊上拉出了一道深深的裂口。
接着是第二下,第三下,第四下……
江聿没有嘶吼,像是一个有条不紊的工匠,在完成一项精密的工作。
皮带一下一下地落在尸体上,发出“啪、啪、啪”的沉闷声响。
程松的脸被抽得面目全非,肿胀的鼻梁歪到了一边,半边脸皮直接脱落。
江聿耐心地数着,直到最后一下落下。
他忘记了究竟过了多久,但是他知道,他的时间能够继续往前走了。
江聿冲洗干净身体,换了身早已准备好的崭新的衣服。
他站在院子里,沐浴在清晨的阳光下。
鞭子下的时间很钝,原来我已经十七岁了吗。他伸出手接着那阳光,微微眯起眼。
江聿很快速地处理了程松的尸体。
趁着深夜,江聿把把尸体装进了行李箱,他沿着镇子最偏僻的小路,走了将近一个时辰,来到了镇子西部一片荒芜的乱葬岗。
那里长满了半人高的野草,到处是无人问津的坟堆和枯骨。
江聿把程松的尸体,随意地放在了一个地上,没有挖坑掩埋,也没有焚烧,任由野狗和乌鸦啃食。
他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土。
“姑父,你连入土为安的资格都没有。”
程松死后,江聿继承了江家所有的财产,终于不用再打零工挣钱了。
一直以来,江聿都在利用有限的时间,勤勉地学习,夜里,他经常就着一盏昏暗的煤油灯,如饥似渴地阅读从图书馆里借的古籍。
姑父死后,江聿回到学校的那天,阳光很好。
英俊高挑,温文尔雅的江聿,穿着黑色的风衣,走进了高中的校园。
操场上到处是嬉笑打闹的学生,江聿在人群中安静而内敛。
当他推开高一三班教室的门时,教室里稀稀拉拉坐着十几个早到的学生,大多在低头看书。
江聿的目光自然地扫过教室,然后,他的脚步顿了一下。
在教室的倒数第二排靠窗的位置,两个同学正在低声交谈。
正是欧阳蘅和陈白薇。
终于,我们再次见面了。江聿微微一笑,走进了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