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趣网 > 其他小说 > 老太重生1988,带着儿媳离婚改嫁 > 第八十四章 法庭上
    “等一下。”宋审判员翻了翻材料,“这个饭店的法人是夏文瑾,不是被告,也不是原告。”

    程律师早有准备:“审判员,虽然法人登记为夏文瑾,但实际经营者是被告胡丽丽,饭店开办期间被告投入了大量劳动——”

    “投入劳动就是所有者?”宋审判员推了推眼镜,“工厂里工人投入劳动,工厂归工人了?”

    程律师被噎了一下,但很快调整过来:“我们的主张是,饭店的启动资金中包含了夫妻共同财产——”

    “证据呢?”

    程律师从牛皮纸袋里抽出几页纸:“这是原告的工资条和银行取款记录,显示在饭店开办前一个月,原告——”

    “我看看。”宋审判员接过去,翻了两下,“陈立冬,月工资七十三块,这取款记录显示你三个月里取了一共二百一十块……这些钱你花在哪儿了?”

    陈立冬站起来,嗓门挺大:“花在家里了呗!买菜买米——”

    “那跟饭店有什么关系?”

    “就是……就是——”陈立冬看了眼程律师。

    程律师替他说:“我们主张的是,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积蓄,有一部分转化为了饭店的启动资金。”

    宋审判员没说话,转头看胡丽丽。

    “被告有什么要说的?”

    胡丽丽站起来,从文件袋里拿出三份材料,一份一份递上去。

    “这是饭店的转让协议和出资证明,店面转让费三百块、首月租金四十五块,全部由我婆婆夏文瑾支付,有收据和对方签字。”

    “这是夏文瑾在鸿运彩电的收入凭证,她卖电视三个月的提成总共四百一十块。另外两百块是向鸿运彩电老板魏大壮借的,有借条。”

    “这是我和夏文瑾签的劳务协议,我在饭店按月领取工资八十元。饭店的产权属于夏文瑾个人,跟我的婚姻关系无关。”

    法庭里安静了几秒。

    宋审判员把三份材料看完,放到桌上,转向陈立冬。

    “原告,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

    陈立冬张了张嘴,看看程律师,程律师翻材料的手停了。

    沈秀梅教他的台词是——“这是我妈和胡丽丽串通好的,故意把财产藏起来。”

    陈立冬刚开口说了半句,宋审判员打断了:“你有证据证明这是虚假协议吗?”

    “我……”

    “比如,你能证明夏文瑾的出资证明是伪造的?或者借条是假的?”

    “那不能——”

    “那你说什么串通?法庭讲证据,不讲猜测。”

    陈立冬的脸白了一阵红了一阵。

    程律师赶紧站出来:“审判员,我们认为——”

    “你们认为什么不重要。”宋审判员把材料合上,“关于饭店的产权归属,法人登记明确,出资来源清楚,与原告无关联。原告主张分割饭店,本庭不予支持。”

    陈立冬“腾”地站起来:“凭什么!那是我媳妇——”

    “你先坐下。”宋审判员的声音不高,但法庭里回了个音,陈立冬被边上的法警看了一眼,讪讪坐了回去。

    “关于离婚诉求——”宋审判员翻到下一页,“被告同意离婚吗?”

    胡丽丽站起来:“同意。”

    干脆利落,没有一个多余的字。

    陈立冬扭头看她,表情复杂。他大概没想到胡丽丽会答应得这么快。

    “被告有无其他诉求?”

    胡丽丽从文件袋里拿出最后一份材料——那张照片。

    “我有证据证明原告存在过错行为。”

    照片递到宋审判员手上。

    宋审判员看了一眼,递给书记员,书记员做了记录。

    “这是什么时间拍的?”

    “今年十月,新街八号'如意饭庄'门口。”

    “照片上的女性是?”

    “沈秀梅,化肥厂会计。原告与其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

    “胡乱说!”陈立冬跳起来,“我跟她就是普通同事,吃个饭怎么了?”

    “吃饭搂着肩膀吃?”胡丽丽没看他,目光平平地对着审判席。

    宋审判员又问:“除了照片,还有其他证据吗?”

    胡丽丽从兜里掏出一张纸条。

    那是沈秀梅写给陈立冬的便条,夹在陈立冬中山装口袋里的。胡丽丽洗衣服的时候摸出来的,一直没声张。

    纸条上写着——“冬哥,周六下午你来我这儿,我给你炖排骨汤。秀梅。”

    旁边画了个歪歪扭扭的心形符号。

    纸条递上去之后,陈立冬的脸彻底绿了。

    “被告还有什么要说的?”

    胡丽丽想了想:“孩子归我。琴琴八个月大,需要母亲照顾。抚养费按照原告工资的百分之三十支付。”

    “原告有异议吗?”

    陈立冬的嘴巴开开合合了好几下,程律师在他耳边低声说了几句什么,他终于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瘫回椅子上。

    “没……没异议。”

    庭审结束得比预想的快。

    判决书后来下来的——准予离婚,子女由胡丽丽抚养,陈立冬每月支付抚养费二十二元。饭店产权不予分割。陈立冬因存在过错,在夫妻共同财产分配中少分。

    那些共同财产有什么呢?说出来寒碜——一台旧缝纫机、一辆半新不旧的自行车、一个铝制脸盆架。

    缝纫机和自行车判给了胡丽丽,脸盆架归了陈立冬。

    陈立冬从法院出来的时候,沈秀梅正等在门口。她今天没穿枣红大衣,换了件灰色的外套,低调得反常。

    陈立冬看见她,脸上的表情很难形容——又想骂她又骂不出口,又想靠过去又觉得丢人。最后挤出一句:

    “完了,店也没分着。”

    沈秀梅的脸上闪过一丝什么东西,很快就消失了。她挽起陈立冬的胳膊,声音温温柔柔的:

    “没事儿,不就一个小破店嘛。咱们以后自己挣。”

    两个人的背影在法院门口的梧桐树下晃了一晃,拐进了巷子。

    夏文瑾站在法院对面的公共汽车站牌子底下,手里攥着两张回家的车票。

    胡丽丽从法院正门出来,怀里抱着琴琴。琴琴穿了件红色的小棉袄,是胡丽丽自己缝的,手工不算精细,但用了心。

    胡丽丽走到夏文瑾面前,站定了。

    阴天,风不大,梧桐叶子掉了满地。

    “妈。”

    “走吧,回去了。店里下午还有一桌预定。”

    夏文瑾伸手接过琴琴,拿车票的手腾出来,把另一张塞到胡丽丽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