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工作 六千字更新
革委会的人, 可不能得罪。
到时候被抓住了错处,要是被下放可就不好了。
沈意棠听到革委会的时候,秀气的眉头也微微皱起。
沈国庆紧紧握住姐姐的手, 眼神担忧,因为他又想起父母被抓走惨死的事情。
沈意棠回握住沈国庆的手,给了弟弟一个安抚的眼神。
更让她没想到的是, 那个被革委会推荐来竞争老师的人选, 竟然是早就被部队赶出去的乔薇。
乔薇看到沈意棠的时候, 瞬间冷笑起来:“可真是冤家路窄, 怎么哪儿都有你。”
当初如果不是沈意棠帮忙, 林喜春能顺利拿到工作和房子, 留在部队吗?
只要一想到她和李家福的婚姻犯了重婚罪, 两人灰头土脸地被赶出部队。
而沈意棠和林喜春这样的人, 却能安然无恙地留在部队里,乔薇心里就恨得牙痒痒。
“我呢,现在和李家福不仅留在了京城附近, 他还去了革委会上班。”乔薇弹着指甲,趾高气昂地瞥着沈意棠:“你现在怕了吧?”
沈意棠面无表情:“犯了作风问题,被赶出部队的人, 还能去革委会上班?”
这话让乔薇脸色一变。
李家福能去革委会, 是因为走了关系, 而且还动用了她从海城带过来的嫁妆。
走后门的事儿, 到底不光彩,也不正面,所以她一直不敢在外人面前提起。
但是一看到沈意棠,乔薇就忍不住想炫耀。
想让沈意棠知道,就算她乔薇因为重婚的事情, 当不了军官太太了。
可是李家福照样有能力,让她留在城里过好日子!
虽然北方比不上繁华海城,但总比跟着李家福回老家过苦日子更好。
但是沈意棠当众拆穿她和李家福是犯了作风错误,而被部队赶出来的事儿,让乔薇觉得难堪,脸上也有点火辣辣的。
乔薇感觉先前还很怕她的人,现在听了沈意棠的话,都好奇地看过来,眼里带着抵触和嫌弃。
乔薇恼羞成怒地提高了声音:“你别胡说,我和李家福结婚的时候,我清清白白的。”
她也没想到,李家福竟然会瞒她这么严重的事情。
早知道李家福老家的原配还没离婚,她说什么也不会嫁给李家福的。
可是现在她和李家福是一条船上的蚂蚱,她这种出身,离开了李家福还能嫁给谁呢?
不过幸好李家福还是个有本事的人,就算没在部队,也去了革委会那边。
而且革委会那边说了,只要李家福干的好,就给他升副主任。
所以乔薇刚才才到处炫耀和吹牛,说自己是革委会副主任的老婆。
看到那些人怕她、敬畏她,乔薇心里就特别高兴。
但她没想到,她伪装的一切,竟然被沈意棠这样明晃晃地拆穿了。
乔薇气得胸口痛!
但也知道自己和李家福犯了作风问题、被部队开除的事。
不仅不能到处宣扬,还容易成为别人的把柄!
毕竟这个年代作风问题,可大可小。
想到这里,乔薇的趾高气昂也变成了心虚和后悔。
但是一看沈意棠那气定神闲的样子,好像无论她怎么挑衅,
对方都不把她看在眼里,始终能把她比下去,乔薇死死咬紧了后牙槽。
“哼,你别得意,我可是读过高中的人,你肯定比不过我。”乔薇又开始得意起来。
在文盲遍地走的六七十年代,她这种在大城市读过高中的人,那都是属于有文化的知识分子了。
沈意棠看着这么年轻,估计连高中都没上过,就跑来部队和陆毓华结婚了。
能在文化上把沈意棠比下去,乔薇脸上的得意那是怎么都遮掩不住的。
“我劝有的人,如果只读了初中、或者高中没读完,就别来和我抢这份工作了。”乔薇得意忘形:“我不仅高中毕业,还接到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可惜,她亲爹带着原配老婆和孩子,离开内地去香江的时候没带上她。
否则乔薇现在不是在香江,就是在国外读大学,享受荣华富贵的好生活。
哪至于为了能在这个时代活下去,低嫁给农村出身的二婚男啊。
从前的优越生活,始终是乔薇想炫耀的地方。
可是经过了‘烧旗袍’的事儿,乔薇的气焰也不敢像以前那样嚣张了。
但她最不愿被沈意棠比下去!
按照沈意棠和林喜春的关系,乔薇觉得自己要是过的不好。
沈意棠肯定会把这些事告诉林喜春,让林喜春那个乡下女人看她的笑话!
乔薇不愿意认输,但是她现在能炫耀的,也只有她读过高中和差点读大学的事情了。
面对乔薇放狠话般的炫耀,沈意棠抬眼看她,眼里流露一丝很难评的复杂神色来。
难不成因为她是穿书的,所以偶尔遇到的一些人,就特别脸谱化?
像乔薇这种,就特别像小说里,特意描写的那种无脑反派。
整天除了炫耀就是炫耀,没别的事儿干了!
乔薇被沈意棠的眼神看得发毛,下意识结巴:“你……你……你看啥?”
“乔薇同志,以后别这么张扬恶毒了,显得你特别不像个活人。”沈意棠语重心长,脸谱化的女反派,都是没啥好下场的。
“你啥意思?”乔薇怒气冲冲。
“字面意思。”沈意棠看乔薇气的五官都扭曲了,继续坏心眼地说:“你和李家福是啥来头,我知道的一清二楚。”
她牵着沈国庆从凳子上站起来,上下打量着气急败坏的乔薇,语气嘲讽:“在别人面前装装还行,在我面前装,可是要被打脸的。”
“你……”
乔薇抬手指着沈意棠,却被沈意棠毫不留情地拍开:“好狗不挡道!”
乔薇都快被气死了。
这个沈意棠简直就是她的克星!
早上九点,竞争老师的考试正式开始。
因为这个年代的老师,大部分都是身兼数职;不管是语文还是数学、或者音乐课,只要会的,学校都会进行排课。
而且因为缺少老师,很多老师都是教完一二年级,又去教三四年级的。
所以考试除了考察各种文化课知识以外,学校还会安排前来考试的竞争者,进行试课。
因为有的人怕得罪革委会,所以自动放弃了。
最后留下来的只有四五个人,沈意棠考试的时候,发卷子的人还多看了她一眼。
因为沈意棠是这些人中最年轻的,而且长得漂亮白净,像是没吃过啥苦的人。
这样的人,在这个年代很少见。
所以哪怕沈意棠为了合群,穿着这个年代常见的灰青色棉衣。只用头绳给自己扎了两条麻花辫,也看着十分出色。
但是对方看沈意棠拿着试卷就开始做,而且字迹漂亮娟秀,下笔写答案的时候也特别快。
对方一开始被沈意棠一手好字所吸引,然后定睛一看,发现沈意棠写出来的答案,竟然全对,不免多看了几眼。
最后发现沈意棠不仅全对,而且写卷子的速度特别快。
半个小时都没到,一张卷子竟然全写完了。
小学课题对沈意棠这种搞研究的学霸来说,那简直是轻而易举的。
她还是拖延了时间,否则她十分钟左右就能做完。毕竟这些数学题,她看一眼就知道答案了。
搞武器研究,要是数学和物理不行,那是连门槛都摸不到的。
沈意棠做完了数学,又要了语文卷,发现也很简单,写得也很轻松。
等她把几张试卷做完的时候,乔薇才做好两张卷子。
看到沈意棠放下笔的时候,乔薇恨得牙痒痒。
但她写得吃力,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沈意棠一骑绝尘,自己则毫无办法。
等大伙都考完了,就开始进行试课。
为了节省时间,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擅长的科目。
乔薇选的语文,她那个爹是旧社会大家族出来的,祖上还当过官。
所以特别喜欢吟诗作画,她小时候为了争宠,也逼着自己背了不少古文和故事。
就连上高中,选的都是教会开办的女子学校。
学的都是钢琴书画之类陶冶情操的内容,这是一所把她们当名媛培养的西式学校。
但是现在解放了,乔薇擅长的音乐和书画,加上她这种身份就有点微妙了。
于是乔薇在选择教语文的时候,也是下了功夫,选择和抗战有关的现代诗。
乔薇不想被沈意棠比下去,抢在第一个试课。
沈意棠也坐在教室里听!
有一说一,乔薇上的语文课还是不错的。
算得上声情并茂,尤其在讲到抗战的艰辛时,乔薇竟然泪洒当场:“同学们,帝国主义和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
“我们要学习抗战英雄们的牺牲精神,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
这两句激励革命斗志的经典口号,被乔薇热泪盈眶地喊出来,现场顿时掌声如雷。
这样子的乔薇,倒是摘下了脸谱化反派的标签,更像个活生生、懂得变通的人。
沈意棠觉得自己不用太在意穿书的事儿了,因为她在这个年代所接触的人,不管好的、坏的,都是无比真实的存在。
轮到沈意棠上课的时候,她选择的是自己拿手的数学。
她讲得很好,刚才监考时给她发卷子的老师笑着站起来鼓掌。
沈意棠才知道,他是这个学校的校长。
“沈老师,你讲得很好,国家就需要你这样真材实料的人才,我们学校也需要你这样的老师。”校长叫王文,看着四十出头的年纪。
他还看过沈意棠的简历,知道沈意棠对物理和化学也很擅长:“来当小学老师,真是屈才了。”
王文感叹道,高中比小学更需要这样擅长理科的好老师。
可是现在高考都停止了,所以连带着高中教学也开始荒废了。
“沈老师,寒假过后,你就能来教课了。”王文让沈意棠留个地址,说开学的时候会通知她。
沈意棠谢过了校长,又说自己要给弟弟办理入学。
“你弟弟上学的时候,等会儿再说。没看校长现在还在考核老师呢。”乔薇看沈意棠和校长一见如故,忍不住站出来抢话道:“校长,你还没宣布接下来的老师名额。”
“行了,你过了年也来教课。”校长王文有些不耐烦地说。
乔薇算是走后门的,但是刚才上课的确也有点水平,比其他人好了太多。
毕竟乔薇选的课题和抗战有关,谁来也不能让乔薇被刷下去啊!
乔薇也不知道被谁提点过。
沈意棠也若有所思地看着乔薇。
面对沈意棠打量的视线,乔薇得意洋洋地抬着下巴,然后对着从校门口走过来的李家福招了招手:“我在这儿。”
自从被赶出部队后,李家福看着憔悴很多,人快瘦成麻杆儿了。
他穿着一身黑色的粗布棉袄,人瞧着肯定没有穿军装时有精神。
而且李家福看到沈意棠的时候,下意识移开了眼。
只要一想到在部队发生的那些事情,李家福就感觉面上无光。
“你怕她干啥?要不是她帮林春喜,咱们至于沦落到这个地步?”乔薇生气。
李家福也有点无奈,他从高处跌落下来,心里一直不平衡。
更别说,还在校门口遇到了同样来接人的陆毓华。
看到陆毓华穿着军装,一身正气的模样,李家福眼里闪过一丝失落和后悔。
如果他没在女人的事儿上犯傻,他现在还穿着和陆毓华一样的军装。
哪像现在耗费了不少心血和人脉,最后却在革委会那边打下手。看到军装在身的陆毓华时,李家福臊得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乔薇也感觉脸上灰溜溜的,沈意棠咋就这么好命?
嫁的男人不仅长得好看,职位还高,更是出身大院的当家人!
乔薇不甘心地扭头,看着陆毓华对沈意棠体贴入微的模样。
她张口冲李家福发脾气:“我不管,你一定要当上革委会的副主任,否则我就和你离婚!”
这会儿已经到了中午十二点左右,陆毓华接到沈意棠姐弟,三人就一起去了学校附近的国营饭店吃饭。
因为安河市挨在京城边儿上,所以饮食习惯也和京城那边差不多。
但是在缺衣少食的六七十年代,去国营饭店吃饭,想吃到肉菜也要靠抢的。
因为肉菜少,吃饭的人又多。
好在他们运气好,过来的时候,刚好还有最后一份一锅鲜。
这是把活鲫鱼或者鲤鱼先煎到金黄,再用酱料慢慢炖,在锅边贴上一圈玉米面饼子。
等汤汁炖得浓郁醇厚了,玉米饼子有一半浸在鱼汤里,一半在铁锅上烤得焦脆。
光是闻着那香气,都能馋得人流口水
能在寒冷的大冬天,吃上一碗热腾腾的一锅鲜,当真是美极了。
陆毓华知道沈意棠爱吃肉,又拿出粮票和钱,让后厨给煎了两鸡蛋。
没办法,肉菜没了,煎鸡蛋也算这个年代不可多得的美味。
他还特意叮嘱厨房,要用猪油煎。
国营饭店的人本来想翻白眼的,可是一看陆毓华身上那身笔挺的军装,立马把白眼换成了笑脸。
“军人同志你放心,我们饭店煎鸡蛋都是用猪油煎的,绝对不会偷工减料。”
“多谢。”陆毓华收好剩下的钱票,正打算端着一锅鲜和玉米饼回到桌前的时候。
一只手伸了过来,抢走那份一锅鲜。
陆毓华皱眉,捉住了对方的手。
抢菜的人是个五六十岁的老太太,身边还带着一个和沈国庆差不多大的小男孩。
那小男孩长得胖嘟嘟,穿着上好的厚棉衣。
一看陆毓华要把一锅鲜拿回去,立马冲上来踹了陆毓华一脚:“常奶奶,我要吃鱼,我就要吃鱼。”
小男孩吵的不行。
带他的那个姓常的老太太也说:“军人同志,你得发挥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把这份一锅鲜让给我大孙子吃。”
一来就搞道德绑架不说,那个小男孩还想伸手去抓碗里的鱼肉。
陆毓华面无表情地端着菜往后退了一步:“抱歉,我家里的小孩儿也想吃肉。”
“你是不是军人啊?你咋这么不讲道理?”常老太太伸手去扯陆毓华,还想去抢菜:“我家里人也有军人,他们哪一个像你这么自私?有啥都是先让给我们这些老人和小孩的。”
“大娘,你就别给军人抹黑了。”沈意棠站出来说:“像你这种野蛮不讲理的老太太,带着个只会撒泼打滚的小孩儿,你们能是军人家属?”
这个常老太太不是要搞道德绑架吗?
沈意棠还会怕她?
“我们军人家属个个都是讲先来后到,懂礼貌、讲文明的人。”沈意棠站出来的时候,瞬间就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
没办法,无论哪个年代,漂亮的人都是赏心悦目,并且容易吸引眼球的。
更何况沈意棠讲话的声音好听,而且有理有据,不像那个常老太太仗着自己年纪大,就想倚老卖老,还只会往人头上扣帽子。
她带来的孙儿,也是个只会哭闹的熊孩子。
“你孙子想吃肉,我弟弟也想吃肉。”沈意棠拉着沈国庆说:“但我弟弟不像你孙子,只会抢别人的东西,抢不过就开始撒泼打滚,让人看笑话。”
“你这年轻人咋这样?我老婆子不就想给孙子弄点鱼肉吃,你说话至于这么夹枪带棒的吗?”常老太太气得不行:“你个小丫头片子,知道啥叫尊老爱幼不?你还说我不配当军人家属……”
这常老太太觉得自己身经百战,还能说不过一个小丫头片子:“你话说的好听,你是合格的军人家属,你不给军人脸上抹黑。那你倒是展现大公无私的精神出来,把鱼肉让给我孙子吃啊。”
“就算要展现大公无私的精神,那也是对着善良的好人展现。”沈意棠双手抱胸,似笑非笑的睨着常老太太:“像你们这种不讲理,只会像土匪一样强抢别人东西的人。”
“我没给你俩大耳刮子,都是对你客气的了。”
说完,沈意棠不再搭理那个老太太,一手端菜,一手牵着沈国庆回了桌子边上。
常老太太气得脸色铁青,可是拿沈意棠没办法。
而且国营饭店的人,看她杵在拿饭菜的档口,挡住了后面想拿饭菜的人。
就不耐烦地用手里的铁勺,敲了敲装菜的不锈钢大盆:“我说,你还吃不吃?不吃赶紧走,没看我们这忙着呢。”
“就是,我们都快饿死了,你不吃赶紧走。”
舍得来国营饭店下馆子的人,除了经济条件宽裕。
大部分都是家里有贵客,或者是一年到头攒下了钱票,才舍得带家里人过来打牙祭的。
谁愿意自己打牙祭的时候,遇到这种闹事烦人的家伙啊。
那老太太被人催促,表情比刚才更阴沉:“哼,这破国营饭店连肉都没有,小熊乖,咱们不吃了。奶奶回家给你煮肉吃……”
没了烦人的家伙,沈意棠他们终于能安安心心的享受这顿来之不易的美食了。
这个年代,能在国营饭店当大厨的人,那都是有两把刷子的。
这一锅鲜里的鱼肉,鲜嫩无比,就连刺都炖到酥烂。
玉米饼子吸饱了鱼汤,外脆里糯,带着玉米特有的谷物香气和鱼的鲜香味儿。
一份一锅鲜,有肉有饼子。
是这个年代口口相传的家常硬菜,鲜的沈意棠和沈国庆连汤都喝掉了。
不一会儿,后厨也端来用猪油煎的鸡蛋。
煎的两面金黄的鸡蛋上淋了点酱油,猪油和酱油碰撞出的油脂香,也让人食指大动。
陆毓华给沈意棠和沈国庆一人夹了个鸡蛋:“趁热吃。”
“你咋不吃?”沈意棠发现这男人总是把好东西,留给她和弟弟。她想都没想地把鸡蛋,夹给了男人:“你也多吃点,补补身体。”
天天晚上那么卖力气地取悦他,这男人得吃好点。
沈国庆见状,也把碗里的鸡蛋夹给了姐夫。
姐夫对他和姐姐都太好了,他也想对姐夫好。
“你们吃,我不是小孩儿。”陆毓华又把鸡蛋夹了回去,沈意棠刚想说话,就被男人摸了摸头:“多吃点儿。”
她一下子就红了脸,这大庭广众的,他咋能这样做呢?
……
作者有话说:
文中引用的口号,帝国主义和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出自伟人著作,象征对敌人的蔑视。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则是那个年代激励革命斗志的经典口号。
第42章 换兔皮 七千字更新
见沈意棠脸红, 身穿挺拔军装的男人,又在她头顶揉了揉。
收回手时,他修长的手指还没放下, 又在眼巴巴望着他的小舅子沈国庆头上揉了揉。
沈国庆瞬间羞红了脸:“谢谢姐夫。”
周围吃饭的人看到这一幕,都乐呵呵地笑起来。
大家都是正常人,看到这么和睦幸福的一幕, 也会想起自己的家人、孩子。
情绪正常的人, 不会抵触幸福, 相反会被生活中的任何一种幸福所打动。
在国营饭店吃好了午饭, 沈意棠就开始带着男人和弟弟, 坐车去了城中心的百货大楼。
安河市的百货大楼, 肯定比不上京城的气派。
却比部队的军区服务社和供销社好太多, 除了米面粮油, 也有齐全的日用百货。
沈意棠按照自己写出来的清单,买了红枣、干核桃,还有打过霜雪的红柿子。
没办法, 北方的冬天很少有新鲜水果。
像柿子这种东西,能买到新鲜的,也要靠运气。
因为家里经常烤火, 她又买了不少梨子回去。
平时吃点儿能下火润肺。
“可惜咱们家没有地窖, 否则也能像花姐那样, 多囤点东西在地窖里, 也不用天天跑出去买东西。”沈意棠随口道。
陆毓华拎着东西,走在她身边:“回去挖一个就成。”
部队的年轻小战士多,挖地窖那是分分钟的事情。
只要给这些年轻小战士包一顿饭,再上点肉菜,他们就能高兴得找不着北。
沈意棠听说要请小战士帮忙挖地窖, 就琢磨着买点汽水回去。
到时候再去食堂打几个丰盛的肉菜,来款待这些小战士。
这想法和陆毓华不谋而合!
但是有个难题,他们只有两个大人一个小孩,咋能把这些东西都搬回去?
“今天刚好有进城采购的车,咱们只要在下午五点之前,抵达二河路那边,就能坐部队的顺风车回去。”
陆毓华说话时,还拿出找售货员要的蛇皮口袋,把买来的东西全都装了进去。
这也是因为他们买的东西多,所以售货员才肯给蛇皮口袋。
不然在衣食住行都讲究计划经济的年代,这些装货物的蛇皮口袋,那都是售货员内部流通的好东西。
她们能拿回家装各种东西,一个蛇皮口袋,能用十几二十几年。
像装肥料那种蛇皮口袋的内衬,有的用的还是细软的棉布。
要是谁得一个这样的肥料口袋,是能拿回家裁剪出来,当内裤穿的。
沈意棠看陆毓华蹲在地上,用红色的塑料绳把蛇皮口袋捆得严严实实,确保里面的东西不会掉出来。
她喜滋滋地弯了弯眼睛,被这样一个强壮稳健的男人,处处贴心照顾着,沈意棠心里别提多高兴和满意了。
“陆毓华,你今天考虑的真是太周到了。”沈意棠笑着夸赞:“不用我多说啥,你自己什么都考虑到了。不仅事情办得顺心顺利,就连你捆蛇皮口袋的动作,都是那么帅气。”
陆毓华皱眉,抬头睨她一眼:“以前有没考虑到的地方?”
“那……倒是没有。”沈意棠摇头。
陆毓华会打木头柜子,也会刷碗、洗衣服,偶尔还会帮她做早餐。
比起这个时代或者现代社会那些回到家,只会当甩手大爷,还特别大男子主义的男人,已经是‘优质股’了。
但沈意棠就是觉得男人最近变得尤其勤快,尤其贴心。
无论是平时生活中,还是晚上熄了灯,只有两人过夫妻生活的时候,他都表现得格外棒。
好像这种变化,是那天晚上陆建华找上家里来,男人和他单独聊完天之后?
沈意棠在心里琢磨着,男人已经捆好了蛇皮口袋,站起身来说:“走吧,去买点护肤品。”
北方冬天寒风凛冽,特别刮脸。
就算抹了雪花膏,也容易被吹裂。
所以沈意棠平时洗了脸后,雪花膏都会抹的比较多。
好在这个年代的雪花膏质地清爽不油腻,再加上天气干燥,倒是不会显得脸油。
“同志,你用这种。”卖护肤品的售货员,一看沈意棠三人的穿着,就知道这是舍得买东西的主。
更别说沈意棠那张脸白白嫩嫩,皮肤细腻的连毛孔都瞧不见。
“这是新到的万紫千红润肤脂,带着一种白兰花的香味,冬天擦这个比雪花膏更好使。”售货员极力推荐。
万紫千红润肤脂用黑色小圆铁盒装着,膏体上有一层锡纸包裹,是带着兰花香的白色膏体。
沈意棠拿起来看了看成分表,里面有甘油,的确比雪花膏更适合冬天。
“还有珍珠霜,粉红色的银耳珍珠霜特别受小姑娘的欢迎。”售货员又给沈意棠推荐了别的:“这个可以散称,也可以买一整瓶儿,只要两块五。”
“都要了。”
“每种给我也来一瓶。”
有道好听的女声,和沈意棠的声音同时响起。
沈意棠下意识扭头看去,看到一个穿着得体的中年妇女,也来买护肤品。
她手里还牵着一个胖乎乎的小男孩,赫然就是在国营饭店时,哭闹着要抢他们鱼肉吃的熊孩子。
这熊孩子看到沈意棠他们的时候,眼里也闪过一丝恨意。
但是却不像跟着那个常老太太时,那么嚣张跋扈了!
大概怕沈意棠他们告状,熊孩子拉了拉中年妇女的手:“妈妈,我想上厕所。”
“等会儿。”中年妇女不疑有他,买完了万紫千红润肤脂和珍珠霜,就牵着小男孩离开了百货大楼。
那小男孩在走出去时,还拿着手里的玩具枪,扭头对着沈国庆做出开枪爆头的动作。
那中年妇女捕捉到了这个画面,她眉头一皱:“小熊,妈妈跟你说过,要讲礼貌,你这是干什么?”
说完,还歉意回头,冲着沈国庆道歉。
当中年妇女眼神落在沈国庆脸上的时候,表情有些怔愣。
她又下意识低头看了看被自己牵着的儿子,眉头微微皱起:“小熊,给他道歉。”
看得出来,这个中年妇女对孩子很严厉。
那个熊孩子也不敢反抗,乖乖低头向沈国庆道歉。
在那中年妇女牵着儿子离开时,还下意识回头去看沈国庆。
她总感觉沈国庆有点眼熟,但是又想不起在哪儿见过沈国庆……
沈意棠也觉得这个中年女人,看弟弟沈国庆的眼神有些奇怪。
但是两人这是第一次见面,也没其他交集。
所以等中年女人离开后,她也很快拿着买来的万紫千红润肤脂和珍珠霜,离开了百货大楼。
好在百货大楼外面,就有公交站台。
所以当他们赶到二河路的时候,正好看到部队的采购车停在那里等人。
一些赶顺车来城里买东西的嫂子,这会儿都站在路边聊天。
看到沈意棠他们走过来,全都用胳膊你撞撞我、我撞撞你,然后齐齐笑着说:“陆团,带媳妇儿出来买东西呢?”
“哟,买了这么多东西,陆团可真大方。我们小棠嫁给你,算是享福了。”
大伙一边开着玩笑,一边冲上前把他们买来的东西,给搬到了车上。
陆毓华本来想自己干的,可是却被嫂子们推到了沈意棠面前,打趣着说:“陆团你刚结婚,可得把你媳妇陪好了。”
“就是,我们小棠细皮嫩肉的,可不能吹冷风。”这些嫂子们其实没恶意,就是看到恩爱的新婚小夫妻,就想打趣几句:“陆团可得给我们小棠把冷风给挡住。”
说完,嫂子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还有和沈意棠关系好的,低头去问沈国庆:“国庆,你姐姐姐夫有没有当你的面亲嘴儿啊?”
沈国庆脸色爆红,扭扭捏捏的低下头:“没,没瞧见。”
又惹得嫂子们哈哈大笑起来,还揶揄沈意棠和陆毓华两人。
让他们晚上办事儿一定要把门窗关上,声音也得小点儿。
不然爱着、爱着……万一把国庆吓到,以为有妖精打架可咋办?
陆毓华:“…………”
部队的嫂子们,说话实在太开放了。
就算他是个大老爷们,也不好接话。
沈意棠早就见识过嫂子们说荤话的尺度,也知道你越害羞,这些嫂子们就越兴奋,越喜欢调戏刚结婚的小夫妻。
于是她抿嘴儿笑了笑,声音甜甜地说:“嫂子们说的是。”
沈意棠觉得只要她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于是又说:“这些事还是嫂子们更有经验,我以后得向嫂子们多学习才成。”
陆毓华浑身冷硬的低下头,去睨着妻子。
嫂子们见状又哈哈大笑起来,她们真是太喜欢沈意棠这种不扭捏,还大大方方的人了。
以前打趣部队刚结婚的年轻小夫妻时,哪一个不是被她们调戏的面红耳赤,羞答答的低着头不说话。
还是头一次遇到沈意棠这种,能和她们说到一起去的!
还有嫂子扯过沈意棠,教沈意棠同房的时候,记得拿枕头垫在腰后面,这样特别容易怀孩子。
沈意棠:“…………”
遭了,真说不过这些嫂子。
这些嫂子也是真不知道‘尴尬’两个字,咋写的。
“陆团,你这么强壮,可别太贪,我们小棠身板弱,会受不了的。”
陆毓华:“…………”
沈意棠沉默捂着沈国庆的耳朵,怕弟弟听到不该听的。
就连坐在驾驶位,准备开车的小战士,都满脸带笑的看着陆团和沈意棠这个新嫂子。
天知道每次出来采购,遇到这些坐顺风车的嫂子们,他能听到多少不该听的荤话。
好在很快车就出发了,部队的采购车,一般都是大卡车。
在外面围了一层军绿色的粗布,车停下来的时候,能遮风挡雨。
可是一旦开起来,那冷风就顺着粗布缝隙‘飕飕’地往里吹,冷的不行。
嫂子们上了车,被冷风一吹,也就没了聊天的心思。
全都挤在一起,想暖和暖和。
陆毓华坐在沈意棠身边,侧过身替她挡住了吹进来的冷风。还用身上穿的军大衣,把沈意棠裹在了怀里。
沈意棠背靠着男人滚烫的胸膛,怀里还抱着暖呼呼的沈国庆,那是一点儿都没感觉到冷。
甚至还有点打瞌睡,她索性闭眼躺在男人怀里,舒舒服服地补了个觉。
周围的嫂子一看,又开始用胳膊互相撞来撞去,眉眼间全是暧昧笑容。
但是这次,谁也没开口大声说话,都怕吵到沈意棠。
回了家的时候,天都黑了,也错过了部队打饭的时间。
好在他们家里还有鸡蛋和挂面,陆毓华就烧开水下了挂面吃。
还按照沈意棠的口味,在面汤里煮了几片白菜叶。
吃完热乎乎的煮面条,三人分别洗漱后,就回了屋睡觉。
陆毓华把换下来的衣物洗了,回到房间的时候,沈意棠已经抱着灌了热水的玻璃瓶儿,懒洋洋的躺在被子里了。
“快上来,被窝已经给你暖好了。”沈意棠往床里面滚的时候,被男人用手搂了回去。
想起最近的放肆,她赶紧开口:“说好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都不能再干这事儿的。”
很显然,沈意棠不了解男人,更不了解刚结婚的男人到底有多贪恋夫妻生活。
明明这么频繁,可是男人就像是不知道累似的。
到了深夜都还不肯消停,甚至还掐着她的腰,把她翻过来,背对着男人……
老实说,被一个英俊又强壮的男人紧紧追着贪欢,沈意棠竟然也忘了自己刚才说的话。
当男人把她压在怀里,去拿枕头的时候,沈意棠还以为他信了那些嫂子的话,想让她早点怀孕。
可是陆毓华却拿枕头垫在她的脑后,不让她的头撞在墙上,却更用力的揉乱了她的长发。
到了最后,陆毓华直接抱着她纤细的身体,把人提到了自己怀里。让她面对着自己,看着他们是怎么恩爱的。
沈意棠羞得面红耳赤,这是干什么呀?
这样的画面也太……
她闭上眼睛,想推开男人。
陆毓华紧紧扣住她的腰,在她耳边喘着,呼吸炽热而撩人。
不知道过了多久,陆毓华才把浑身酥麻发软的沈意棠,重新塞进了被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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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棠,你不是要找兔皮吗?”隔壁张爱花的声音在门外响起时,沈意棠这才睁开了眼睛。
“今天你黄嫂子家里杀兔子,咱们可以过去换兔皮。”
黄嫂子就是在部队食堂打下手的那个嫂子,和沈意棠关系也特好。
“花姐你等一下,我收拾收拾就出来。”沈意棠打着哈欠,掀开被子的时候,镜子里倒映出她身上昨晚留下的痕迹。
她皮肤嫩,稍微用点力就会留下痕迹。
但是他们往往又太疯狂了,所以到最后,两人都有点不管不顾了。
沈意棠赶紧找来衣服穿上,确定遮住了脖子上的红痕时,这才上前打开卧室的门。
张爱花这会儿正坐在沈意棠客厅里,见她开门出来,鼻尖嗅到了一股熟悉的靡靡之味。
她眼神顿时变得暧昧起来,沈意棠被她看的有点儿不好意思。
但张爱花很快就移开眼,和她说起兔皮的事情:“平时除了用粮食和蔬菜去换兔皮,也可以给钱。”
但是给钱不能明目张胆的给,怕人说她们投机倒把。
在家属院,其实嫂子们也经常进行私下交易。
但这事儿大家都心知肚明,没人声张出去。
如果用钱的话,一张兔皮是1块钱,黄嫂子会帮忙制皮去味道。
黄嫂子靠着养兔子、帮人制皮的手艺,可是帮家里挣了不少贴补。
沈意棠家里不开火,粮食和蔬菜真不多。
但是张爱花说黄嫂子想用兔皮换点好看的布料和棉花,想给家里的女儿做件过年的新棉袄。
正好沈意棠结婚时,陆家人送来的礼物里面。
就有一匹好看的灯芯绒布料,颜色正好是水红色的,特别适合年轻小姑娘穿。
这可把黄嫂子高兴坏了,灯芯绒布料大商场里抢都抢不到的紧俏货,要五毛钱一尺布,还得加上等额的步票才能买到。
一匹灯芯绒布料足足有四十尺,黄嫂子要不了那么多,就换了7尺左右的灯芯绒布料。
这样除了给她女儿做件宽松厚实的棉衣,多余的布料还能再缝制一个小背包。
7尺灯芯绒布料要3.5元,可比两张兔皮贵多了。
黄嫂子没想占便宜,还打算补点布票和钱给沈意棠。
“嫂子,咱们的关系,可用不着这样。”沈意棠没要布票和钱。
因为她还需要黄嫂子在医院上班的女儿,帮她盯着王春燕,看看王春燕啥时候去接近沈凤琴呢。
但是不补布票和钱,黄嫂子又实在不好意思。
沈意棠就说:“要嫂子实在过意不去,就帮我多留几张兔皮。家里的老人冬天怕冷,我想给再给他做一床兔皮褥子。”
到时候兔皮攒够了,她再过来找黄嫂子买或者换就成。
“那敢情好,你放心,我肯定多给你制几张兔皮,都给你留毛色最好的。”黄嫂子笑着点头。
她是养兔子的好手,兔皮对她而言不是啥稀罕物。
今天还给沈意棠的兔皮,都是她精心挑选的好兔皮。不仅皮质好,那兔毛看着也油光水滑,特别暖和。
就连沈意棠离开时,黄嫂子还给她一只新鲜兔肉。
一同前来的张爱花,则用自己做的椰子碗和水瓢,给黄嫂子换了半只兔肉回去。
当两人收获满满的回到家时,陆毓华和杨忠民正好下班回来。
老远就看到沈意棠和张爱花手里拎着兔肉和兔皮,像是上山打猎回来一样。
杨忠民率先笑了起来:“哟,二位收获不错,这是从哪儿打野回来?”
“还能打哪儿?”张爱花翻了个白眼,黄嫂子养兔子、换兔皮的事儿可是家属院里出了名的。
杨忠民这是明知故问呢,逗着媳妇儿玩儿呢。
张爱花不吃他这一套:“你别给我没话找话,赶紧把兔肉拿回家。先洗干净放着,晚上我来炒个兔肉吃。”
自从家属院的嫂子们知道陆毓华在家啥都干的时候,也都想指挥家里的大男人干活。
杨忠民想拒绝,可是看陆毓华主动拿过沈意棠手里的兔肉和兔皮。也赶紧赔笑着冲到张爱花面前,把她手里的兔肉拿了过去。
“我说,兔肉你咋不多换点?咱们家人多,半只哪够啊?”杨忠民随口抱怨,又被张爱花瞪了眼:“咱们家哪有那么多东西去换?每个月还要寄钱回老家。能让你尝到肉味就已经不错了。”
张爱花知道沈意棠不会做饭,本来想问要不要帮沈意棠处理家里的兔肉。
但转眼一想他们家人多,沈意棠还有两只兔子,这么问了像是在占人家的便宜。
毕竟以沈意棠大方的性格,她真帮沈意棠处理兔肉,沈意棠肯定会分一碗兔肉给她。
虽然沈意棠日子过的好,可能不在乎,但张爱花真不能舔着脸去占便宜。
就对沈意棠说:“你要是不着急吃兔肉,等明天我让杨忠民去河边采些冰砖回来,给你做个冰柜,你这兔肉能放小半月都不会坏。”
除此以外,冰柜里还能放其他的东西,也能一起保鲜。
“花姐,哪等得到明天啊。”沈意棠穿书后,虽然肉吃的多。
可是她爱吃的菜,却一直没吃着。
现在手里有新鲜兔子,她就想做个跳水兔来吃,给自己好好解馋。
她还笑着对张爱花说:“等会儿我做完了,给你送点儿啊。”
张爱花惊讶,没想到沈意棠竟然会主动下厨?
但她不是那扫兴的人,立马乐呵呵地答应:“成,那我晚上也多加个咸鱼,让你尝尝我的家乡味。”
从外面玩了回来的三妹和杨建军听到家里要吃蒸咸鱼,全都高兴得不行。
她们老家的咸鱼特别咸香下饭!
而且张爱花蒸咸鱼的手艺特别好,那咸鱼一点儿都不腥,还带着股葱姜蒜和花雕酒的香味。
沈意棠这边虽然想做跳水兔,但她平时只会吃,根本不会做。
于是拿着兔子回去后,就有点犯难了。
陆毓华打了水洗兔子,问她:“兔子切成啥样?”
“切成小块,先用水加点葱姜蒜焯一下……”沈意棠话出口的时候,自己都惊呆了。
跳水兔的做法,她咋说的这么顺畅?
然后才反应过来,原主见过父母咋做跳水兔。
而且跳水兔这道菜,以前也经常在原主家的餐桌上出现。
因为沈家都是搞研究的工程师,工资待遇也比一般人更好。
所以他们家就算到了奉天,也经常想办法做点老家的美食来吃。
于是沈意棠一边回忆着父母做跳水兔的方法,一边指挥陆毓华切菜备料。
她还拿了两个鸡蛋,去找隔壁张爱花换了不少葱姜蒜和自己发的豆芽菜回来。
至于豆瓣酱,家里是没有的。
为此沈意棠还去供销社和军区服务社都逛了逛,看能不能再买点花椒、八角和桂叶这些调味品回来?
嘴馋果然是第一生产力,给沈意棠逼的都快做饭了。
陆毓华见她手指纤细白嫩,不像是会干活的。
就主动接过了所有任务,只让沈意棠站在一旁指挥,他按照沈意棠所说的步骤,来做跳水兔就行。
“豆瓣酱一定要炒香后,再放葱姜蒜沫和我买回来的香料。可惜没有仔姜和青椒,也没有火锅底料,不然放里面会更好吃。”
沈意棠馋兮兮地站在厨房门口:“豆芽菜洗干净,垫在碗底里成。到时候把料炒香了,焯过水的兔子肉放进去煮入味了,就能连肉带汤的舀进碗里,那豆芽菜也跟着烫熟了……”
沈意棠说话时,陆毓华已经把豆瓣酱放进油锅里,只听‘兹拉’一声响,锅里就炒出了豆瓣酱的香味儿。
沈意棠笑眯眯地站在旁边,男人照常在干活的时候脱了军装。
但是围裙一系,掐着男人劲瘦挺拔的腰身,竟然颇有几分和平时不一样的英俊帅气。
“别看我,看锅里。”陆毓华头也不抬的说。
妻子吃饭的口味刁钻,而且只爱吃好吃的。
他第一次做跳水兔,怕火候掌握的不少,还得让沈意棠来指挥他呢。
沈意棠忽然想到了昨晚,他掐着自己的腰,强迫自己看他的画面。
回忆让她口干舌燥,心跳也加快了。
感觉脸上热度变得滚烫起来,沈意棠赶紧甩开脑子里的胡思乱想,看着锅内……
等陆建华沉默寡言的从外面走进来时,就看到了这温馨幸福的一幕。
真的,他是有点羡慕嫉妒小叔的。
但是沈意棠一出现,好像全世界都变得美好和高级起来,就连厨房也变得亮堂明媚起来。
因为屋里烧着火炉,她只穿着简简单单的白色毛衣,头发披散下来,显得整个人都十分柔和妩媚。
脸小、皮肤白,和陆毓华说话的时候,眼睛里全是明媚笑意,眸光闪耀如天上的星星。
陆建华失神的看着这一幕,心口泛起了刺痛。
陆毓华早就听到了从门口走进来的脚步声,他扭头看去,眼神沉冷地睨着陆建华。
沈意棠也跟着陆毓华的眼神偏头看向身后,也看到了失魂落魄的陆建华。
陆建华煎熬了一整晚,自诩想通了。
可是看到小叔和沈意棠日子过的这么幸福时,他难免又忍不住想,如果他当时更有担当和责任心时,那他是不是就不会和沈意棠错过了?
……
作者有话说:
祝大家端午安康。忽然想起来,我们老家小时候不叫端午节,而是叫端阳节。还有大端阳和小端阳……也不吃粽子,但是会在门口挂端阳艾和菖蒲,还会喝雄黄酒。说是端阳节喝了雄黄酒,一年四季都不会被蛇虫咬、还可以辟邪保平安。现在我家乡的老人也是说过端阳节,而不是端午节。我上本书祝读者们端午快乐的时候,还有宝宝说,应该是端午安康。哈哈哈,但是我们小时候过端阳节,是真的会祝别人端午节快乐呀~~后来长大了,开始工作了,我才开始吃粽子和咸鸭蛋,把端阳节叫端午节,也没再喝过雄黄酒了。在网上看到好多地方过端午的习俗都不一样,不知道各位宝宝的家乡是咋过端午的?
第43章 醉酒 六千字更新
这些不切实际的想法, 充斥在陆建华的脑子里。
一旦他的心绪有些松动,那些遗憾和后悔,便化作了他心底的海啸, 裹挟着滔天风浪向他铺天盖地的席卷而来……
漆黑的夜色和灯光,将陆建华挺拔俊秀的身影隐藏在光与影之间。
沈意棠其实看不清楚陆建华脸上的神情,只是觉得陆建华奇怪, 来了小叔家, 咋也不说话?
陆毓华侧了侧身, 挡住沈意棠的身影, 也挡住侄子看向沈意棠的眼神。
“有事儿?”陆毓华盯着侄子。
“嗯。”陆建华罕见地忧郁起来。
他低头盯着手里的东西, 还是忍不住开口:“我来……给小叔和小婶送新婚礼物的。”
在京城的军区大院里结婚时, 陆建华其实已经送过了。
家里的半导体收音机, 就是陆建华送的重礼, 他怎么又要送?
就算他们在部队家属院里,又请了陆毓华的战友及家属,但是陆建华也没来啊。
沈意棠奇怪。
陆毓华却抬脚朝站在门口的侄子那边走去, 他身上还穿着围裙。
因为刚做完了菜,所以走到侄子面前的时候,侄子还能闻见从厨房里传来的麻辣鲜香味道。
好闻的饭菜香和站在眼前的小叔, 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陆建华, 小叔和沈意棠才是夫妻, 他是他们的晚辈。
小叔是陆家的荣光, 而他不能做出有损陆家脸面的事情来。
“小叔,这是我买来的吹风机……”陆建华把手里的盒子,捧给了小叔。
吹风机本来是他精心挑选,并且为心上人准备的礼物。
早在京城胡同里第一次看到沈意棠的时候,陆建华就一直在想。
心上人的头发如绸缎一样乌黑发亮, 又那么长,冬天洗头肯定不方便。
他想起他爸陆老三为了让他妈冬天洗头更方便,早年就托当外交官的朋友,从国外给他妈买了一台昂贵的吹风机回来。
陆建华对于爱情的最初模样,就是来自于他的父母。
所以在确定自己喜欢沈意棠的时候,他也想送沈意棠一台吹风机。
六七十年代的国内,吹风机这种东西,比冰箱、电视机、电风扇这些东西都要稀缺。
就算是京城大院里很多人,平时也只是在理发店里见过大型落地式,或者悬挂式的头盔烘发机,真没几人听说过吹风机这种东西。
陆建华也是经过多方打听,后来在他爸的帮助下,才知道京城的国际友人服务部的领导,因为今年参加了粤城对外招商引资的冬季展,所以想办法进了一批国外吹风机回来。
因为一台吹风机要上百块,还要上百元的外汇券,所以哪怕是在京城,很多人都舍不得买。
觉得花上百元买个吹风机,只能拿回家吹头发。
还不如把那钱用来买电风扇或者自行车,这些更方便使用的东西。
陆建华这些年的津贴,都是他自己攒着。
外汇券则是想办法找京城大院的那些朋友换的,否则他也掏不出上百的钱和外汇券去买昂贵的吹风机。
陆建华拿到吹风机后,原本打算高高兴兴地送给心上人。
可是现在心上人变成了自己的小婶,陆建华思来想去,还是决定把吹风机送了过来。
当沈意棠听说有吹风机的时候,她也惊讶了。
六七十年代的国内,国家几乎都把资源攒下来,集中去研发国家更需要的原子弹和潜水艇这类军工产品。
所以在很多生活方面的创造和设计的日用品,是很稀缺的。
就连吹风机这种东西,国内要到了八十年代末才会有国产品牌诞生。
这才七十年代初,陆建华竟然能弄来一台吹风机?
“这是在国际友人服务部买的,有批条的正经来路。”陆建华看沈意棠好奇,下意识解释了句。
沈意棠惊讶,她只在年代文里看过友谊商店,从没听说过国际友人服务部。
陆毓华给妻子解释:“国际友人服务部,专职特供商品和进口物资。”
沈意棠不知道,其实国际友人服务部就是友谊商店的前身。
只不过友谊商店要70年代后期,才会陆续成立。
而且这个年代,因为没有吹风机。
所以大部分人每次洗头,都只能找出大太阳的时候。
然后在天气最暖和的大中午洗完头,用太阳光或者自然风去晒或者吹干。
很多人哪怕在大中午出太阳的时候洗头,都会不小心受了风寒,导致感冒。
所以很多人冬天几乎不洗头,那味道简直了。
沈意棠受不了这样的卫生习惯,所以隔三差五洗头时,都会把屋子里的煤炉烧旺点,想办法坐在煤炉旁边烘头发。
或者去部队的理发店修剪头发的时候,用落地烘干机去烘头发。
但是部队的理发店修剪头发比较贵,很多人都舍不得。
沈意棠要是经常去,也会显得和这个时代格格不入的。
陆毓华显然也想到了妻子平时洗头,有多不方便。
很多个晚上,他看到妻子搬个小马扎,坐在火炉面前烤头发,都担心她把头发给烤焦了。
他原本想办法,看能不能给妻子弄个落地烘发机的。
但是既然有更小巧方便的吹风机,其实会更方便。
陆毓华伸手接过侄子双手捧过来的吹风机:“我和你小婶,都谢谢你。”
听到小叔这话,陆建华心里有些苦涩。
但是他却没有立场,说任何吃醋的话。
沈意棠没发现自家男人和侄子间的弯弯绕绕,因为她问心无愧。
更因为她从没去联想过,陆建华会不会才是她娃娃亲的对象?
因为从头到尾,沈意棠的目光都落在陆毓华身上。
哪怕因为男人态度不对,开玩笑地说男人不是她的娃娃亲对象时,也从没去想过别人。
但是吹风机在这个年代,实在太贵重了。
沈意棠也不能白要,于是她找出钱和票,塞了两三百给陆建华:“小婶也不知道这些钱够不够?但劳你费心了,你得把钱收着。”
陆建华说啥也不要。
陆毓华却命令侄子收下:“这是你小婶的心意,如果你不收钱,你小婶也不会收你的吹风机。”
沈意棠狂点头:“你小叔说的对。”
尽管结婚时,陆建华就送了一台价格昂贵的半导体收音机。
但那是他们新婚时送的祝贺礼物,而且当时陆家人全都送了各种贺礼,沈意棠不收才有问题。
但是这次他们都结婚大半个月了,陆建华再送这么贵重的东西,沈意棠是真不能白收。
人和人之间的分寸,还是要有的。
她这个当小婶的,也不能白占侄子的便宜啊。
但是吹风机对沈意棠又实在太重要了,谁能想到,在现代社会家家户户必备的吹风机。
到了六七十年代,只能想办法去国际友人服务部才能买到一台。
当陆建华揣着钱票,从小叔家离开的时候,他整个人都有点茫然。
他分明是来送礼物的,咋最后还拿了钱走?
沈意棠站在门口,看着陆建华的身影消失在了院子外面,这才回头。却猛不丁儿撞进了男人怀里,她吓了一跳。
陆毓华却攥住了她的胳膊:“小心点,咋一直看的回不过神?”
陆毓华语气低沉淡漠,沈意棠疑惑仰头,这男人有点不对劲儿。
陆毓华扭头,看着灶台上装好的菜:“饿了没?”
他端着菜朝客厅走去的时候,还拿了一个装菜的碗,递给了沈国庆:“去,给隔壁送去。”
沈国庆去给张爱花家送跳水兔的时候,沈意棠忍不住看向门口,好像还在望陆建华离开的地方。
陆毓华皱眉:“吃饭。”
他系着围裙在桌边摆放碗筷,冷峻清冷的五官被灯光照着,眉眼冷冽,薄唇紧抿。
“以后你攒点外汇券,咱们今天只给了钱,我心里总不得劲儿。”沈意棠一边朝桌边走去,一边说:“我看你侄子那样,好像是咱们钱给少了,在生气。”
陆毓华摆放碗筷的动作一顿,垂眸看着妻子:“你刚才在想这?”
“是啊。”沈意棠从他手里接过碗:“咱们虽然是亲戚,但谁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这个年代的人,其实日子过的都很艰苦朴素。
就老爷子那样的人,住着国家分配的房子,用着组织上安排照顾他的保姆,他都时常觉得自己占了国家的便宜。
很多时候饭菜都吃得节省,也就沈意棠在家的时候,老爷子才会经常吃点好的,想给沈意棠补补身子。
沈意棠这么一想,顿觉自己日子过得太奢侈。
“咱们家是不是不够艰苦朴素啊?”沈意棠下意识问道。
他们家几乎是天天都吃肉,别人家里十天半月才舍得吃一回。
陆毓华夹了一筷子兔肉在她碗里:“咱们家就仨人,津贴花光都没关系。”
别人家是上有老下有小,光是孩子就好几个。
所谓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光是把孩子喂饱都不容易,能不吃得节省点吗?
他们家就三个人,哪怕顿顿吃肉。
按照猪肉一块多一斤的价格,陆毓华的津贴哪怕天天吃肉,也是花不光的。
更何况男人攒钱,不就是给媳妇儿花,让媳妇儿过好日子的吗。
听到陆毓华这话,沈意棠心里甜滋滋的。
这男人总是明目张胆的偏爱她,沈意棠弯眼笑起来。
她现在对这个男人、和她们的小家庭,充满了认同和归属感!
“这样,等我以后当老师,发了工资,我也给你送礼物。”沈意棠感受到了爱意,就想回报。
“手表、白衬衣、皮鞋……你想要什么?”沈意棠笑着问,粉白的脸颊上全是灿烂明媚的笑意,仰头看陆毓华的时候,眼波流转。
陆毓华垂眸瞧着,忽然掐着她的腰把人举高抱了起来。
沈意棠被迫对上男人那张清冽严肃的脸,她紧张的朝门口看去:“别,国庆马上回来了。”
陆毓华:“在你心里,我也很重要?”
沈意棠愣住。
陆毓华又将她抱高了一点:“不知道怎么回答,也没关系,时间还很多。”
沈意棠:“…………”
其实这问题不难回答,将心比心,陆毓华对她很好,她自然也会对这男人好。
平时哄人的漂亮话,沈意棠可是张口就来。
只是现在被陆毓华这么禁锢着,这么逼迫着,男人的意思这么明显,沈意棠担心自己真说漂亮话来哄他,等会儿他乱来咋办?
而且去隔壁送菜的国庆要是就这么闯进来,那也太尴尬了。
孩子逐渐大了,他们也要注意分寸。
沈意棠垂着浓密卷翘的睫毛,小声说:“你当然重要了,你是我丈夫,在我心里你是排第一的。”
他的妻子长得漂亮乖巧,此刻脸颊绯红,垂眼哄人的模样更是小意温柔,让人舍不得放开她。
陆毓华很想把妻子欺负哭,可是妻子还饿着。
陆毓华深邃漆黑的视线,在妻子脸上转了转,很快就将妻子抱到了凳子上坐着:“吃饭吧。”
沈意棠脸颊滚烫,好在这时候去隔壁送菜的沈国庆也回来了。
他手里还端着一碗咸鱼和张爱花做的醋溜白菜。
张爱花手艺好,咸鱼鲜香可口,特别下饭。
那醋溜白菜也好吃,点的醋恰到好处,还带着一丝丝辣意,特别符合沈意棠的胃口。
她也是真的饿了,拿起筷子就开始吃饭。
她们一家三口,吃啥都特别香,更别说今晚陆毓华按照沈意棠指挥做出来的跳水兔,味道也是真不错。
虽然没有火锅底料调味,但是大料放的足,料炒的也香,竟然和她在现代吃过的跳水兔差不多。
可惜没有仔姜和青椒,这两样东西对沈意棠而言,那可是家常必备的调味料。
好在生姜哪个地方都有,等来年来了春,她让陆毓华把院子里的地翻一翻,自己种点生姜和青椒在院子里也成。
这是她们结婚后,在家里吃的第一顿饭,比起食堂的口味来,多了家常滋味儿。
刚出锅的热饭菜,似乎也比从食堂打来回来的更温馨。
另一边,陆建华拿着钱失魂落魄的回到宿舍时,脑子里全是沈意棠和小叔恩恩爱爱的画面。
本来小叔留了他在家吃饭,可是陆建华怕看到这样幸福美满的画面。
怕自己心里受到的刺激更大,于是谢过了小叔留饭的好意。谎称还有事儿,赶紧走开了。
现在回到宿舍,陆建华又感觉心里空落落的。
像是缺失了一角,永远都弥补不回来。
陆建华正忧郁难受的时候,冯德坤和几个战友从外面走进来:“建华,今儿我过生日,我请你们去我家吃饭。”
陆建华还没说话,那几个战友就冲上前,把他从床上拉了起来:“走吧,冯德坤这么抠搜,难得请咱们吃饭,咱们吃穷他。”
冯德坤也笑起来:“就怕你们吃不穷我。”
冯德坤虽然没结婚,可是他把年轻时就守寡的老娘,接到了部队来随军。
平时有任务或者要值班的时候,冯德坤就会住宿舍,很少回家。
因为他一回家,他老娘就要唠叨他快三十岁了,还没娶媳妇儿的事儿。
今天他过生日,老娘在家整治了一大桌好菜好饭,也能让他和战友们好好庆祝,拉近拉近关系。
否则冯德坤宁愿住宿舍,也不愿意回家听老娘的唠叨。
“哟,这么多肉菜!冯德坤你今天真是大出血了啊。”战友到了地方,一看八仙桌上放着的全是肉菜,而且个个色香味俱全,就笑起来:“今晚咱们有口福了。”
陆建华也在旁边笑。
战友结婚他总不能垮着一张脸,而且和战友在一起,的确能放松,也能阻止他胡思乱想。
几人正热热闹闹地说着话,就见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端着一碗菜从厨房里走出来。
大伙一看,都愣住了。
冯德坤和陆建华也都愣住了,因为端着菜从屋子里走出来的人是沈凤琴。
“哟,这是啥情况啊?”大伙都知道沈凤琴喜欢陆建华,平时没少追着陆建华跑。
但是现在沈凤琴出现在冯德坤家里,大家都有点好奇。
“赶巧今天凤琴来给我送药,我看天晚了,就留她下来吃饭。”冯德坤的老娘笑着开口。
前几天冯德坤老娘去外面赶集的时候,差点踩到路上的碎冰摔倒。
是沈凤琴及时扶住了她,还把崴了脚的冯大娘扶回了家属院,所以和冯大娘关系也处的很好。
冯德坤看沈凤琴来给自己庆生,也特别高兴。
倒是陆建华全程板着脸,和沈凤琴拉远了关系。
冯德坤一看就更高兴了,陆建华不喜欢沈凤琴,正巧给了他追求沈凤琴的机会。
但是沈凤琴今晚也很有分寸,看陆建华不搭理自己,也没上赶着。
而是和冯大娘一起,躲在厨房里吃饭,只有偶尔菜不够,需要加菜的时候,她才会做了菜端上去。
“凤琴,今天真是麻烦你了。”冯大娘笑容慈祥地握着沈凤琴的手:“要不是你帮忙,大娘都没法做这么丰盛的菜。”
沈凤琴做菜手艺那是真不错,就是普普通通的豆芽菜,都被她炒出美味来。
因为肉不多,她就每样菜都放了些肉,这样素菜也能做出肉味来。
而且饭菜摆盘也很精致,冯大娘是打心底喜欢沈凤琴这个勤快漂亮的年轻姑娘。
也特别想把沈凤琴介绍给儿子冯德坤,但是沈凤琴面对冯大娘的喜欢,笑容虽然很亲切,可是笑意却不达眼底。
这天晚上,沈意棠又做梦自己在听有声书。
刻板、毫无情绪的ai,此时正在朗读着一些情节:陆建华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只是参加了战友冯德坤的生日宴,怎么就醉酒乱性,最后和死去娃娃亲的堂姐发生了关系……
沈意棠瞬间从梦中惊醒,下意识伸手去摸身边的男人。
她的手刚摸到男人那边,整个人就被男人抱在了怀里。她趴在男人滚烫的胸膛里,睁大眼睛去看男人的脸。
昏暗的夜色中,沈意棠看见了陆毓华的脸,再伸手去摸了摸他的眉眼和高挺的鼻梁。
手却被陆毓华捉住,男人睁开眼睛:“做噩梦了?”
他说话时,又把沈意棠往怀里搂了搂。
还伸出另一只手,去轻轻拍着沈意棠的后背。
见妻子心神不安的靠在自己怀里,陆毓华又问:“被噩梦吓到了?”
陆毓华把妻子白嫩纤细的小手,放在了胸膛上暖着。
当沈意棠的手掌贴在男人炽热结实的胸膛上时,这才真切的反应过来,刚才那些都是梦。
沈意棠瞬间松了口气,但是想起刚才的梦境,她心里还是很慌乱:“我刚才做梦,梦到冯德坤今天过生日……你……你们去喝酒,然后遇到了沈凤琴,那酒可能有问题……”
这些事情说出来后,沈意棠这才感觉心里的慌乱少了一点。
陆毓华却觉得不对劲儿,虽然大家都在同一个军营里当兵。
但真要说起来,冯德坤和侄子陆建华才是住一个宿舍的战友!
而且,他记得沈意棠从没接触过冯德坤,咋知道冯德坤今天过生日?
沈意棠说话时,声音里还带着后怕和颤音。倒不像是在做梦,更像是在说一件真实发生的事情。
陆毓华的直觉告诉他,得正视这件事:“我让国庆过来陪着你,我去冯德坤家里看看……”
陆毓华的直觉向来很准,这是他多年当兵练出来的敏锐。
也在他出任务的时候,帮他规避了很多危险。
而且部队给冯德坤分配的房子,也在这个家属院里。
只不过离他们比较远,走过去要十多分钟。
沈意棠也被刚才的噩梦,搅乱了心神。
所以没拦着陆毓华,而是把放在枕边的手电筒拿给了男人:“路上小心一点。”
“嗯。”陆毓华应声大步朝外面走的时候,沈国庆已经被叫醒,抱着枕头过来陪姐姐了。
部队到了晚上会熄灯断电,除了一些必要的设施和大路上的路灯外,家属院里到处都是黑漆漆的一片。
陆毓华拿着手电筒大步朝冯德坤家里走去的时候,还遇到巡逻的士兵。
对方看到是陆团,立马站住对他敬礼:“陆团,这么晚了,是有啥紧急事务吗?”
“我忽然想起来有东西落在冯德坤家里了,我过去找找。”陆毓华找了个借口。
他打着手电筒赶过去的时候,沈凤琴此时正意乱情迷地搂着一个男人。
黑暗中,她看不清对方的模样。
可是沈凤琴知道,这就是她心心念念都想得到的男人。
因为今晚陆建华喝醉了酒,走不动道,被冯德坤扶去了隔壁房间休息。
而冯大娘半夜忽然肚子痛,被冯德坤紧急送去了军区医院。
现在冯德坤家里,只有沈凤琴一人,她想做什么都行……
与此同时,正往冯德坤家里赶的陆毓华,看到一个人影踉跄着从前方走了过来。
当手电筒的光,扫在对方脸上时,他也看清楚了那人的脸。
陆毓华心里一松,闻见对方身上的酒味,他沉声问道:“怎么喝了这么多酒?”
“今天冯德坤过生日,不小心喝多了。”陆建华被小叔盯着,立马站直了身影。
也没敢说自己心里难受,想借酒消愁。所以今晚喝醉了!
但是他一开始喝醉了,后面也逐渐清醒过来。
就打算回部队宿舍继续睡,毕竟沈凤琴还在冯德坤家里,小叔从前就提醒过他,要提防沈凤琴。
……
作者有话说:
国际服务部和国内生产吹风机、头盔烘发帽的背景,都是查的资料。国外很早就有吹风机,这里穿插进剧情里,是因为设计剧情需要。所以请勿考据哦~
第44章 化验 六千字更新
陆建华也觉得沈凤琴看他的眼神不对劲。
所以当酒喝完, 沈凤琴重新拿了一瓶酒过来给他们倒上时。
陆建华也留了个心眼儿,没喝沈凤琴倒的那杯酒,而是找机会倒掉了。
现在看小叔深夜拿着手电筒照过来, 陆建华赶紧问:“小叔,是不是今晚这顿酒,有啥问题?”
陆毓华扫了侄子一眼, 他总不能说是妻子沈意棠做了个噩梦。说那杯酒有问题, 很可能导致侄子酒后乱性, 所以他过来看看。
现在到处都在破四旧, 更是严厉打击封建迷信, 他不能这样说。
“现在男女关系抓的严, 听说晚上你们喝酒有女同志, 所以我过来看看。”陆毓华说完, 又问:“和你一起喝酒的其他人呢?”
“他们喝的比较少,散场后都回宿舍了。”陆建华说这话的时候,还有点心虚。
他今晚看到沈意棠和小叔恩恩爱爱的过日子, 他心里难受,所以想借酒消愁。
好在他这人酒品好,喝醉了酒也不会乱了心神。
就是一开始喝吐了, 在冯德坤床上休息了一会儿。
等冯大娘肚子痛被紧急送往医院治病的时候, 陆建华知道自己不能单独和沈凤琴待在一起, 所以就起身离开了。
也不知道这会儿冯德坤回来没?
陆建华刚这样想, 就见小叔拿着手电筒指向冯德坤家里的方向:“先过去看看。”
部队家属院一般也不让进外人的,沈凤琴是因为和冯大娘还有冯德坤的关系好,所以名义上是以朋友的身份,来家属院做客的。
但是既然沈意棠都梦到了那些不好的事情,不管是老天爷给的警醒, 还是第六感,他都得过去看看情况。
虽然国家打击封建迷信,可是华国人骨子里还是很相信玄学和解梦这些说法的。
等两人赶到冯德坤家里的时候,却见冯德坤家里亮着光,而且大门似乎是半掩着的。
陆建华见状加快了脚步,但是走到门口的时候又停住了脚步。
因为他怕只有沈凤琴一个人在这屋里,大晚上的,他和小叔两个大男人,肯定是要避嫌的。
陆毓华听力灵敏,隐约听到屋里有女人在哭。
他正打算上前查看情况的时候,原本半掩着的大门却从里面被人打开了。
开门的人是冯大娘,她手里拿着一个手电筒。
当手电筒的光从门口照过来时,冯大娘也看清楚了站在门口的陆毓华叔侄两人。
她神色还有些不自然的移开手电筒,语气忐忑:“陆……陆团……你和建华咋来了?”
陆建华也很好奇:“大娘,你身体没事儿了吧?”
不是肚子痛的厉害,去医院打点滴治病了吗?咋冯大娘又跑回来了?
而且冯德坤和沈凤琴两人神情慌乱的站在屋里,沈凤琴头发都乱了,此时正在手忙脚乱的整理衣服头发。
冯德坤虽然穿好了衣服,可情急之下,他衣服纽扣却扣错了。
冯大娘担心屋内的情况被人发现,下意识掩上门。
又侧过身挡在门口,不想让陆毓华叔侄看清楚屋内的情况。
可是冯大娘个子矮,面对一米八左右的叔侄两人,哪能挡得住他们的视线呢?
更别说陆毓华手里还拿着手电筒,那光线往屋里一扫,啥情况都看的一清二楚。
下一秒,沈凤琴已经红着眼眶从堂屋里冲了出来。
她眼神委屈的落在陆建华身上,有些生气的质问:“你不是在隔壁睡觉?你咋走了?”
她原本以为,睡在隔壁的男人是陆建华。
因为冯德坤半夜送他老娘去医院治病了,所以她才会半夜去爬床的……
可是谁能想到,床上的男人竟然是不知道啥时候回来的冯德坤?
而且她和冯德坤正在办事儿的时候,冯大娘竟然也跑回来了。
一开始沈凤琴心里还挺窃喜,被冯大娘撞见也挺好的。
这样一来,陆建华就必须娶她,否则就要背上搞破鞋和作风不正的坏名声,还要脱下身上的军装回老家。
可是谁能想到,当冯大娘拿着手电筒扫亮床上的的一瞬间。
她看清楚了被自己紧紧抱着的男人,不是英俊且家世好的陆建华,反而变成了长相平平、还出身农村的冯德坤。
沈凤琴当时脑子都炸了。
现在看到去而复返的陆建华,她心里真是又气又急,又恨陆建华不上当。
陆建华皱眉往后退,直到和沈凤琴拉远了距离,这才抬头看着冯德坤,问:“这到底是咋回事啊?”
他不想和沈凤琴多说,而且这是冯德坤家里,有事儿也应该问冯德坤这个主人。
面对陆建华的质问,冯德坤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没啥事儿,就是我妈肚子忽然不痛了,我们就回来休息了。”
“是啊,我肚子都被医院治好了,哪能继续占用国家资源呢。”冯大娘也在旁边帮腔:“这不是半夜回来,吓到了凤琴这丫头。她以为家里进小偷了,所以给吓哭了……”
冯大娘说话的时候,还用胳膊肘去碰沈凤琴:“凤琴,你说是吧?”
沈凤琴能咋说?
她上辈子嫁过人生过孩子,其实根本没把那事儿看的太重要。
但她知道这是七十年代初,男女关系抓的紧。
她虽然不看重,但事情当众闹出来的话,乱搞男女关系的帽子也会扣在她头上。
到时候她不仅名声不好,学校也不会要她这种作风不好的人。
沈凤琴原以为自己能像上辈子看过的狗血短剧那样,给陆建华下药,让陆建华必须对她负责。
可谁能想到,现实比短剧更狗血。
她算计的好好的,可是最后聪明反被聪明误。算计陆建华不成,反而把自己给算计了进去。
更别说今晚和陆建华一起来的人,还有个团长。
沈凤琴下意识看向站在门口的陆团,但这会儿深更半夜的,家属区还熄灯停电了。
一片漆黑中,沈凤琴根本看不清楚陆团的样子。
只知道那是个高大威猛,很有压迫感和震慑力的男人。
沈凤琴有些心虚的低下头,脸色苍白的说:“是……是啊,我以为家里进了小偷,所以被吓到了。”
说到这里,沈凤琴还神情幽怨地看了陆建华一眼:“你咋就走了呢?”
要是不走,今晚就是她和陆建华的洞房花烛夜了。
陆建华被沈凤琴看得鬼火冒:“沈凤琴同志,你注意点分寸。我们没有任何关系,我走不走也和你没任何关系。”
“请你自重!”陆建华语气冷硬:“女人也是会犯流氓罪的。”
这话说的太过直白,也太过嘲讽,让沈凤琴瞬间臊的脸色通红。
冯德坤看沈凤琴上赶着去巴结陆建华,心里特别不舒服。
他大步上前,拽着沈凤琴的胳膊往后拖:“你干啥?”
晚上他睡的好好的,沈凤琴偏要来爬他的床。
现在还当着他的面,对陆建华死缠烂打,咋这么不要脸呢?
“沈凤琴,你给我注意点,别让我把话说得太难听。”冯德坤眼神警告地盯着沈凤琴。
沈凤琴心里不甘心,但也怕冯德坤说出刚才的事情,她只能忍气吞声地站在原地。
她正在想办法,怎么和冯德坤彻底撇清关系。
冯大娘忽然笑着说:“今儿让你们看笑话了,其实凤琴是我未来儿媳妇儿,她和我儿子闹了矛盾,我们刚才正在哄她呢。”
沈凤琴浑身一颤,不敢置信地看着冯大娘。
却见冯大娘拿着手电筒站在旁边,皮笑肉不笑的盯着她,眼神冷的像刀子一样的说:“过几天凤琴和我儿子结婚,我请你们喝喜酒啊。”
“我啥时候说要嫁给冯德坤了?”沈凤琴忍不住反驳。
“哦,你不嫁给我儿子?”冯大娘声音里也带着刀子:“那你可要想好了……”
她凑到沈凤琴面前,用只有两人才能听见的声音说:“你要不嫁,我就去基地政委那里告你勾引我儿子。告你是个腐化分子,想引诱我儿子犯错误。我还要去你学校拉横幅,说你搞破鞋,让革委会来抓你……”
沈凤琴被吓到了。
其实她以前是不怕革委会的,因为她家都是农村人,而且亲爷爷那边还是三代贫农。
革委会咋抓也抓不到她这样的人身上,可是搞破鞋却不一样了。
这个年代闹出来,是真的会被抓,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下放……
铺天盖地的后悔笼罩着沈凤琴,她悔的肠子都青了。
早知道就不学短剧套路,否则她咋会把自己也给算计进去。
都到了这时候,沈凤琴还下意识地看向陆建华,期望陆建华能帮她说说话。
可是陆建华连眼神都没落在她身上,而是问冯德坤:“你今晚有没有发觉啥不对劲的地方?”
沈凤琴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儿。
冯德坤摇头:“没啊,一切正常。”
就在这时,部队的警戒号忽然吹响了。
冯德坤和陆建华脸色一变,这是发现敌特了?
下一秒,他们已经齐齐朝门口冲出去,跟着陆毓华一起去部队集合了。
此时正等在家属院的沈意棠,也听到了部队的紧急集合号。
她的心也瞬间提了起来,沈国庆看姐姐紧张,挪过来紧紧握住姐姐的手。
小少年脸上全是安抚的神色:“姐姐别怕,姐夫肯定没事儿的。”
沈意棠揉了揉弟弟的头,没说话,却一直竖起耳朵听着外面的动静。
大概过了半小时后,陆毓华终于回来了。
这会儿正好是半夜一点左右,外面还下着雪,沈意棠赶紧冲出去:“没事儿吧?”
陆毓华见她着急,伸手稳稳扶住沈意棠。
见她穿着单薄的睡衣和拖鞋,下意识把人裹进了自己的军大衣里面。
直到沈意棠感受到男人那熟悉而滚烫的体温时,一直提着的心这才放松下来。
“没事儿。”陆毓华揽着沈意棠往屋里走的时候,还没忘把小舅子也拉进了屋:“附近山上的石洞子里,有几个小孩儿偷了鸡在烤着吃。”
所以触发部队的警报信号,那几个小孩儿现在已经被抓起来教育了,等天亮就放回去。
但是部队的警戒却没松懈下来,他让陆建华和几个小战士去山上巡逻,看还有没有其他的问题。
“这些小孩儿也是真调皮。”沈意棠忍不住说。
其实也知道没办法,这个年代物资匮乏,小孩子嘴馋就要去偷东西吃。
而且这个年代的小孩儿,几乎都是散养的。
家里大部分时候都不管你能不能吃饱。
不能吃饱也只能自己想办法去填饱肚子,所以小偷小摸的孩子也不少。
部队里倒是管的严一点,但是附近村子里的孩子,部队却没办法去管。
那些小孩儿如今被抓了,也只能关起来好好教育一顿。
总不能把半大小孩儿,下放去劳改吧?
当然了,那些孩子的家长,也要好好教育一番。
否则下次再干出半夜偷鸡去山上烤着吃的事儿,到时候再触发部队警报,那是真不能放过了!
“对了,喝酒的事儿咋样了?”沈意棠被警报搅乱的心思,这会儿才回归。
“你做梦做的挺准。”陆毓华一边脱身上的军大衣,一边说:“今晚是冯德坤生日,他请了建华和另外几个战友喝酒。沈凤琴也的确在那里……”
陆毓华把今晚发生的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妻子。
见妻子仰头盯着他,卧室里点着一支蜡黄的蜡烛,昏黄的光线下,妻子脸色白净漂亮,那双眼睛里全是担心。
陆毓华转身走到床边,拉着妻子的手说:“建华没事儿,倒是冯德坤和沈凤琴不对劲儿。”
他眼神好,一眼就看出冯德坤衣服扣子扣错了。
但是他们去的时候,沈凤琴和冯德坤都站在堂屋里,而且冯大娘也在。
虽然看出沈凤琴和冯德坤之间不对劲儿,但是两人又没躺在一张床上。
而且冯大娘还说沈凤琴和冯德坤要结婚了,这是把两人的关系过了明路。
就算沈凤琴和冯德坤发生了啥,只要没被人抓到他们躺在一张床上,这事儿咋都能说过去。
除非冯德坤和冯大娘凭着脱下这身军装不要,去告沈凤琴。
但很显然,冯德坤和冯大娘都想保住这身军装!
“建华喝的酒杯,我拿去部队让人化验检查了。”陆毓华握着妻子的手,在床边坐下,低头看着妻子。
沈意棠靠在他怀里:“冯德坤过生日,你咋没去?”
她的梦里,男主也在的。
陆毓华解释:“请了,我没去。”
冯德坤这人和王刚差不多,都特别喜欢结交人脉。
但是陆毓华很少和这些人相处!
他平时结交的朋友,也大多是像杨忠民这样靠实力和真本事一步一步一个脚印,打拼出来的人物。
沈意棠点头,如果酒有问题,沈凤琴咋说也跑不掉。
陆毓华看妻子有些困累了,就给她盖好被子:“前阵子我派人去江城和老家打听过沈凤琴他们的情况。”
沈意棠瞬间没瞌睡了,两只眼睛睁得圆溜溜的:“咋样?”
陆毓华垂眸瞧着她那张白里透红,跟桃花瓣似的漂亮脸庞:“让你失望了。”
沈凤琴他们家从头到尾,都没和害死沈意棠父母的那些人有牵扯或者联系。
江城的革委会那边,也不认识沈凤琴他们。
但是派去的侦察兵,还是发现了一点不对劲的地方。
就是沈凤琴前两年在山里找菌子的时候,和人打了一架。
对方拿石头砸破了沈凤琴脑袋,从那以后,沈凤琴就开始有了变化。
先是想办法去参加城里纺织厂的招工,然后去夜校上课,又在今年拿到了工农兵大学的名额,来京城上大学了。
陆毓华说这些事儿,沈意棠很熟悉。
因为这是原著剧情里写了的,沈凤琴就是在被人砸破脑袋的时候重生了。
原著剧情里的沈凤琴,拿的是窝囊婆婆重生的剧本。
但是她重生后,却打算给自己换个老公。
更不想再生三个不孝儿子,面对三个极品儿媳,还要面对一个抽烟喝酒赌博和打老婆的渣男。
其实这样的剧情挺励志,也是有一段时间很盛行的婆婆重生文。
沈意棠记得第一章作者有话里也写了,是因为小时候在老家。
真的见过婆婆生病了以后,被儿子儿媳妇丢到一边,活生生饿死的事儿。
于是才有了这篇文。
现在想来,这篇文的故事背景是现实中真实发生过的事情。
她不一定是穿书。
也可能是因为听了这个故事,所以穿越到故事真实发生过的年代了。
至于梦到的那些事,既然能给自己提醒,那也算是她的金手指了。
点在桌上的蜡烛,被男人吹灭。
光线漆黑,沈意棠的脸再红也瞧不见了。随后她便被男人紧紧搂着,闭着眼睛睡了过去。
早上起床号吹响的时候,沈意棠还有点赖床。
昨晚等男人到半夜,她实在有点困了。
可是身边的男人,却显得精神抖擞,从上到下都滚烫的不行。
身上的睡衣扣子被人解开,沈意棠迷迷糊糊中看见了陆毓华的脸,再去看看他的胸膛。
那没睡醒又被撩拨的脸色绯红的模样,让陆毓华想狠狠地欺负她。
沈意棠哭着、喘着……伸手去推男人。
可手刚碰到男人的肩膀,却被男人擒住,用皮带捆在了头顶。
陆毓华看着她那双被禁锢的双手,他的妻子漂亮妩媚,连那双手都白皙漂亮,十指纤长。
被皮带禁锢着的时候,白皙柔腻的肌肤和纤纤十指,招惹的人心驰神往。
沈意棠脑袋靠在柔软暖和的枕头上,原本宽大的新床因为男人的动作,也变得封闭狭小起来。
沈意棠头发散乱,偶尔后背摩擦到柔软的床单上,发出一点摩擦和碰撞声。
陆毓华的吻也落了下来:“我早上刷过牙的。”
沈意棠:“…………”
她想把男人的头踹开,可是当脚背碰过去的时候,又只能紧紧地把他勾住。
头顶是不停晃动的床架子,屋外是静谧的大雪和寒风。
挂在床上的蚊帐挂钩,不停地撞着床柱子,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
沈意棠心慌意乱,试图挣扎着阻止:“你轻点,国庆晚上戴了助听器的。”
陆毓华:“我让他每天晚上睡觉都摘下来。”
小舅子那边他肯定会嘱咐好。
再说了,门窗都关上了,再有声音也传不到沈国庆屋里去。
因为两人的卧室中间,还隔着一间书房呢。
担忧的事儿被男人解决的很好,但是沈意棠实在有点受不了了:“我……我难受……”
都好几次了,她每次都控制不住声音。
更主要的是陆毓华每次都有新花样,今天这样子弄的她实在有些害羞。她在书里都很少看到这样的……
陆毓华重新吻上了她红透的耳垂,声音暗哑:“我每种姿势,都想和你尝试一下。”
沈意棠其实也是喜欢的,绑在她双手上的皮带,不知何时换到了双脚上。
沈意棠的腿高高举着,手腕被男人扣着。她脸颊滚烫羞红了,颤抖着睫毛不敢睁开眼。
这男人平时看着冷静理智,到了她这里,都变成了蛮横霸道而且痴缠着不放的糙汉……
直到天色大亮,陆毓华这才打了一盆热水进来。
沈意棠困倦又懒散地趴在床上,陆毓华也没开灯,借着昏暗的光线,帮她擦拭着。
听着耳边响起的水声,沈意棠脸颊绯红的眯着眼。
心想这男人真是出惯了早操,哪怕换班休息的时候,也得在她身上卖力气,才会舒坦。
到了早上十点左右,陆毓华拿去化验的酒杯有了结果。
里面啥也没有,只有酒水的残留。
陆毓华对这个结果,其实早就有了预料。
因为侄子的酒杯来来回回倒了那么酒水,就算有点残留,也早就被冲干净了。
有问题的大概是侄子倒掉的那杯酒,可是酒水倒在地上,早就干透了。
他也不可能当着冯德坤和冯大娘的面,去铲冯家的地皮吧?
到时候暴露了妻子沈意棠做梦的事情,倒是不好了。
沈意棠吃过午饭,见雪停了,就打算扫扫门口的雪。
就听隔壁张爱花说:“小棠,你知不知道冯德坤和你堂姐今天打了结婚报告,要结婚了?”
第45章 炸鱼 500营养
“我猜到了。”
沈意棠听说沈凤琴要和冯德坤结婚的时候, 想也没想的回答着张爱花的话。
昨晚陆毓华回来告诉她那些事情后,两人就猜测冯德坤会和沈凤琴结婚。
因为发生了那样的事儿,要是不结婚, 这两人都很难收场的。
但是沈意棠也确实没想到,沈凤琴机关算尽一场空,最后嫁给了其貌不扬的冯德坤。
“冯德坤那老娘, 可不是省油的灯。”张爱花小声说:“以前冯德坤在部队谈过一个对象, 但是冯大娘嫌那姑娘长的不好看, 出身又太好。怕自己以后摆不了婆婆的谱, 就隔三差五找那姑娘的麻烦……”
“……最后烦的那姑娘直接甩了冯德坤, 嫁给了父母安排的相亲对象。”
张爱花来部队随军的时间久, 所以知道的事情也比别人多。
“现在冯大娘到处炫耀自己的儿媳妇, 是个大学生, 还乖巧听话。”
张爱花不太喜欢冯大娘这种人,也听出冯大娘觉得沈凤琴好拿捏的意思。
沈凤琴好不好拿捏,沈意棠不知道。
但她可以肯定的是, 等沈凤琴嫁给了冯德坤,那一家子有热闹看了。
她正和张爱花一边扫地一边聊天呢,就见家属院里的那些孩子一窝蜂地往外跑, 嘴里还大喊着:“炸鱼了、炸鱼了, 部队炸鱼了。”
沈国庆也喜笑颜开的混在这群半大孩子中央, 但是他一边跑, 一边拿手捂着耳朵,生怕把自己的助听器给跑掉了。
“走,咱们也去看看。”
张爱花赶紧回家拿桶,也让沈意棠拿一个大桶过去装鱼:“每年这时候,部队都会去凿冰炸鱼。家属院每户人家, 都能分到不少鱼呢。”
除了鱼以外,部队还会在小年头一天给大家分猪肉。
就为了大伙能在部队过个丰盛又热闹的团圆年!
沈意棠也被炸鱼的喜悦所感染,拎着桶跟着张爱花往河边跑去的时候,还忍不住感叹。
难怪这个年代的女同志,都愿意嫁给军人。而且男人也都想当兵!
国家就算再穷再苦,也都会先紧着部队的分配。
而且在这个年代,部队专供的东西,那都是外面买不到的好品质。
哪怕到了现代社会,国家和老百姓还是会优待这些保家卫国的军人!
所以说当兵光荣,哪怕嫁给军人,当军嫂也是很光荣的。
平时部队家属院的嫂子们,提到家里的男人不干活时,都特烦躁。
但是一想到男人在外面保家卫国,又觉得自家男人的确辛苦了。好像除了不爱干活这个缺点,其他的也没啥了。
就沈意棠也不止一次听到张爱花烦躁的时候,说想把杨忠民赶出去。
但很多时候,张爱花和其他嫂子们看到男人下部队回来的时候,总会把部队发放的补给带回来。
男人都累得到家倒头睡,可是桌上偶尔会放着一两个苹果、或者是值夜时,发下来给他却舍不得吃的馒头。
偶尔馒头用油纸包裹着,有的还撕了点来吃。
尽管这些男人总说自己就想尝尝味儿,但是张爱花和嫂子们哪能不知道,男人想把吃的都留给她和孩子。
生活就是这样,你有时候被男人气得要死。
可是转头看到为家庭付出累得不行时,还惦记着老婆孩子的男人。
心里再多的气,也都变成了心疼。
再想想男人每个月主动上交的工资,心里其实也很满足的!
就跑去河边的这一小段路上,沈意棠都嘴角含笑的在听张爱花和嫂子们吐槽自己老爷们儿。
还说这一次分下来的鱼,一定要等老爷们回来,让他们处理才行。
“这说来说去,还是小棠日子过的舒心。上头没公婆压着,下面又没孩子要养,男人还贴心肯干活……”
黄嫂子一脸羡慕的看着沈意棠:“要是我女儿以后能过上你这样的好日子,我也心满意足了。”
“婶子,你女儿在医院上班,有能力长的漂亮,肯定过的比我还好。”沈意棠笑眯眯的夸了回去:“再说了,我弟弟那么小,和养儿子也没啥区别了。”
沈意棠的话瞬间哄的黄嫂子乐呵呵的笑:“借你吉言,要是我闺女以后真嫁个好男人,我给你封个大红包。”
“那感情好,我就等着黄嫂子的大红包,沾沾喜气了。”沈意棠的嘴是真甜,而且特别擅长给予别人情绪价值:“嫂子,过年那阵我要回京城,你们要是有想买的,都可以让我从百货大楼里给你们带。”
“那感情好,京城的百货大楼比咱们安河市的气派,东西也更多。”
嫂子们七嘴八舌的讨论起来。
“你要是去了,帮我带双38码的皮鞋,我女儿过了年要相亲,正好配上我给她做的灯芯绒棉袄来穿。”黄嫂子对女儿特别舍得,再加上她自己有工资,所以经常给女儿买各种好东西。
家属院其他嫂子也想请沈意棠帮忙带东西,几乎都是给家里的男人和孩子带的,很少有嫂子会想着给自己添点好东西。
沈意棠看着这群可爱的嫂子们,心里的感触也很深。
无论哪个时代的女性,似乎结婚后,就总是容易忽略自己,有啥好的都会优先紧着男人和孩子。
“嫂子,你们就没东西带给自己的吗?”沈意棠笑着问。
“我们吃穿不愁,也没啥要添置的。”就连张爱花都笑着摆了摆手,男人用命挣来的工资交到她们手里,她们可不得精打细算的花。
毕竟要养着一大家子,十几口人呢。
就算是干部家庭,不精打细算地花,也容易饿肚子。
沈意棠面对这些嫂子,那是打心底的敬佩着。
几人说说笑笑的赶到河边的时候,正巧碰上炸鱼这一幕。
说是‘炸鱼’,其实是让有经验的军人,在冰上定点。
然后用钢钻钻出几个窟窿眼儿,在冰层下面下渔网捞鱼呢。
沈意棠以前在奉天的时候,也经常去河边看人炸鱼。
只听刚钻呜呜钻动冰块的声音传来,等冰面钻开第一个窟窿眼儿的时候,就见一股黑水冲着不少鱼从窟窿眼里冒了出来。
“捡鱼了、捡鱼了……”孩子们是最兴奋的,张爱花的二儿子-杨建军更是大叫着冲上前捡鱼。
三妹和沈国庆跟着杨建军一起跑,后面还跟着同样拎着桶的罗英和罗铁蛋。
自从林喜春在部队拥有房子和工作后,这俩孩子的性格也是一天比一天开朗爱笑起来。
这才过了几天,罗英和罗铁蛋黝黑干瘦的脸上也长了肉,皮肤也捂白了很多。
炸鱼是部队的活,小孩子们喜欢捡鱼凑热闹,部队也没拦着。
因为这些小孩儿也知道把鱼集中在一起,等后面一起分。
就是冰上打了好几个窟窿眼儿,得小心冰层裂开,也要注意孩子们的安全问题。
好在打窟窿眼儿和下网的军人,都是有着丰富经验的老兵。
河上的窟窿眼儿都是按照规划打的,除了打窟窿眼儿的地方,别地儿的冰层几乎不会裂开。
就是河水冰封的久了,河底的气压会冲着水和鱼冒出来,连冲出来的河水也会变成黑色的。
没有人不喜欢看热闹,尤其是和丰收有关的热闹。
沈意棠光是看着掉了满地的鱼,心里都激动的不成。但是她没好意思混在小孩儿堆里,冲上去捡鱼。
她还是要点儿脸的。
但是刚巧有一条鱼窜到了她面前,沈意棠喜滋滋的弯腰捡鱼时,又一条鱼窜了过来。
沈意棠心里乐开了花,一手捉着一条鱼,正要和身边的张爱花分享自己的收获。
却发现张爱花笑眯眯的又甩了一条鱼在她面前:“小棠,别愣着,继续捡啊。”
沈意棠:“……”
感情是张爱花看她心动又不好意思,特意甩鱼过来,让她捡的。
张爱花有时候逗沈意棠就跟逗小孩儿似的。
没办法,沈意棠才十八九岁的年纪,比张爱花的大女儿年纪还小呢。
很多时候,张爱花都用看女儿的怜爱眼神在看沈意棠。
有了张爱花给她甩鱼,沈意棠也就不尴尬了。
很快就混进了小孩儿堆里,不停的弯腰捡着鱼。
“花姐,捡鱼真让人快乐,劳动真让人快乐啊。”沈意棠笑眯眯的说。
张爱花看她帽子都快掉了,揣在兜里的手套也不小心糊上了鱼鳞。但看沈意棠不在意,笑的比刚才更开心了。
因为她也抓了鱼,所以就走过来翘着手指头,用比较干净的手指头,去帮沈意棠弄了弄帽子和手套。
“那可不,劳动美着呢。”张爱花笑吟吟的说:“以前在乡下老家,我最喜欢看渔船在海上打鱼回来的光景。”
“那一船船的鱼虾和海鲜,光是看着就叫人心里美着呢。”张爱花忽然有点想念家乡,也想念嫁在老家的大女儿。
大女儿跟着她在乡下吃苦,却因为嫁人了,没法来部队随军。
张爱花心里始终觉得自己亏欠了大女儿,沈意棠察觉到张爱花的惆怅。
沈意棠捉了一条胖头鱼扔进张爱花的桶里,那鱼特别重。又在桶里活蹦乱跳的,搞得张爱花差点没拿稳桶。
张爱花赶紧双手提着桶,不让鱼继续乱蹦跶:“小棠你真厉害,这鱼快有十斤了,能煮上一大锅,让家里人吃饱了。”
丰收的喜悦,瞬间冲散了张爱花想家的愁绪。
很快,下冰层捕鱼的渔网也在一阵阵欢快的惊呼声中,被拉了起来。
“姐,姐,好多鱼啊,好多鱼啊!”沈国庆兴奋地直叫。
以前在奉天,他跟着哥哥姐姐去看炸鱼的时候,虽然也很兴奋。
可是那时候他听不见啊,就算兴奋也是在一阵寂静无声中。
可是现在他戴着姐姐做的助听器,能听见炸鱼的声音,能听到渔网从冰层底下拖动的声音……
他还能听见鱼跳跃蹦动的声音。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这么的鲜活生动,让他的心口也跟着剧烈跳动起来。
沈国庆想尖叫,想大声笑,想不停的叫‘姐姐’。
他想把堵在胸腔里的快乐,全都宣泄出来。
沈意棠笑眯眯地应着沈国庆,他叫一声‘姐姐’,就应一声。
直到沈国庆喋喋不休地一直叫‘姐姐’‘姐姐’‘姐姐’……,她才没忍住在沈国庆头上轻轻拍了一下:“行了,别叫了,震的我耳朵疼。”
七八岁的小孩儿尖叫起来,那真是魔音入耳,又尖利又有穿透性,沈意棠感觉自己的耳膜都快震破了。
人群中又迸发出一阵喜悦的吆喝声:“今天这网鱼可真肥啊。”
沈意棠扭头去看,各种各样的鱼全都挤压在拖拽上来的鱼网里。
光是沈意棠看到的起码都有上百斤,更别说源源不断的鱼伴随着渔网被拉拽出冰层。
光是沈意棠认识的就有草鱼、鲤鱼、大头鱼和黑鱼……
真是好多鱼啊。
沈意棠也忍不住发出一阵感叹,丰收丰收大丰收,光是看着心里就快乐的很。
围在周围的人也热热闹闹地说笑着,这个说家里有萝卜白菜,可以拿来炖鱼。
那个说,我老家喜欢吃烟熏鱼,我要上山砍柏树枝桠来熏鱼。
还有说,吃鱼就要吃油炸过的,然后用辣子爆炒,吃江西特辣鱼……
吃鱼的做法,每个人说起来都不同。
沈意棠琢磨着吃酸菜鱼,剩下的鱼就用酱油和葱姜蒜腌起来,制成酱油鱼,可以放到明年夏天吃都成。
来部队随军这些日子,沈意棠也逐渐学会了怎么精打细算的过日子。
部队家属院好几百口人,但是今年打的鱼多。
这些鱼真分下来,每一户也能分到三四十斤鱼。
每家都会分到一两条大鱼,再分些小点的鲫鱼啥的,每个人回去的时候,那桶都装不下。
只能回家用洗衣服的大盆来抬鱼……
沈意棠和沈国庆一起把鱼抬回去后,又跟着张爱花拿着渔网过来捞鱼。
刚凿开的窟窿眼儿里虽然已经捞了一网鱼,但是还有一些小鱼在水底下憋久了,会游到窟窿眼儿这里来透气。
尤其是傍晚时候,是鱼儿最多的时候。
“小棠,这些小鱼炸的酥酥脆脆,特别好吃。”张爱花捞了一网又一网的小鲫鱼,还笑着和沈意棠说:“你要是不会,我帮你一起炸了。”
“成,那我给点油和碳。”沈意棠笑着答应了。
张爱花也没矫情,毕竟这个年代的油和碳都是定量发放的,她家里人多,平时吃油节省。
也就是眼看过年了,她才会把攒了一年的油拿出来炸小鱼。
就为了能在过年这段时间,让家里的孩子拿炸小鲫鱼当零嘴吃。
两人捞鱼越捞越兴奋,眼看天都快黑了的时候,两人都还意犹未尽呢。
正当她们准备收手的时候,忽然听身后传来一阵紧张的低呵:“别动,你们踩的地方冰裂开了。”
……
作者有话说: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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