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朝休息这段时间也没闲着,孟炎朗为了让路朝尽快从傅笙那压抑的情绪里走出来,直接让人订了一辆跑车送过来,车牌号都提前选好了,尾号是他生日。
车钥匙是装在印着烫金字的礼盒里递到路朝手里的,路朝拆开一看,眼睛顿时亮了,他没事就开着出去浪,一脚油门踩下去,风从耳边呼啸而过,蜿蜒的山路在轮胎下沙沙作响,恍惚间竟又找到了从前跟那帮兄弟在滨海大道飙车的滋味。
路朝自己没有包养过人,但他们那帮人里,个顶个都是有钱的主,也不是没包养过明星的,可即便是在一起当正经对象处的那些,也没一个像孟炎朗出手这么大方,送车送房送资源,眉头都不带皱一下的,好像给出去的不是真金白银,而是随手递过来的一颗糖。
若说之前,路朝心里还存着孟炎朗是不是想借机报复他的想法,可相处下来,他发现这人对他是真不错,好得让人挑不出毛病。
软饭吃舒坦了,路朝那点警惕也跟着松了大半,脑子里又开始惦记起攻略孟炎朗的任务来。
可是除了在床上尽心尽力地“交公粮”,路朝实在想不出还有别的什么方式能攻略孟炎朗,尽早完成任务。他又不是真的同性恋,不知道像他们这种关系,他到底该怎么做,才能让两人之间的关系更进一步。
按体位来说,孟炎朗应该扮演的是老婆的角色,是被呵护的那一方,可路朝在感知上又实在没法真把孟炎朗当成一个需要疼爱保护的女人来,那种对异性才有的体贴,他根本使不出来。
孟炎朗最近也发现,路朝看他的眼神总透着些奇怪,就像现在,路朝正一边撸着猫,一边用一种近乎审视的目光,神情莫测地盯着他看,那眼神,活像是在打量一件不知该怎么下手的物件。
“怎么了?”孟炎朗被他盯得有些不自在。
“孟哥,你有没有什么特别想做的事情?”路朝放下怀里的猫,往他身边凑了凑。
“没有,我想做的事情,都已经做完了。”孟炎朗虽不明白他为何这么问,还是认真地想了想,如实答道。
没得到什么有用的答案,路朝不死心,又问:“那你上一个想做的事情是什么?”
“上一个?”孟炎朗沉吟片刻,眉头微挑,目光落在路朝脸上,“让你心甘情愿到我身边来。”
说这话时,他嘴角微勾,藏在镜片后的眼神透出几分得意,虽然过程手段算不上光明,可好在结果让人满意,路朝最近在床上的表现,让他越来越庆幸当初去吃了那顿饭。
若是遇不到路朝,他还不知要一个人孤零零地过上多少年,如今他有钱有人,正是这三十多年里最得意的时候。
路朝听他这糟糕的霸总发言,差点没忍住要阴阳怪气回去,可一想到头顶悬着的任务,硬生生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再说了,这也侧面说明他魅力无边,把孟炎朗迷得不轻。
更何况,真正的猎人往往以猎物的形式出现,孟炎朗自以为把他逼得无可奈何,哪里知道他心里早就算计好了,分明是他路朝有意为之。
可话虽这么说,从孟炎朗嘴里套不出有用信息,路朝还是得自己想辙。
他忽然想起之前两人讨论称呼时,他故意捉弄孟炎朗的画面。那次他试探着叫“宝贝”,对方非但不排斥,眉眼间甚至隐隐透出一丝期待。
有没有一种可能:孟炎朗虽然强大,看着跟那些“娘唧唧”的小受沾不上边,可同为同性,他既然能在受方位置上享受其中,骨子里自然也藏着一颗渴望被疼爱,被呵护的受心?
路朝盯着孟炎朗,想从那张脸上瞧出自己的猜测到底对不对。
要不,试一试?
“没看出来原来你这么爱我?”路朝故意压低了声音凑近,把气息喷在孟炎朗耳廓上,暧昧地补了一句,“那你有没有什么想让我做的事情?只要你说出口,我都满足你。”
话说完,孟炎朗没什么反应,路朝自己先被自己膈应得够呛,强忍着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决定豁出去,来一记大的。
“宝贝。”路朝平时说话阳光爽朗,此刻刻意压低了嗓音,低沉又带着磁性,那点温热的气息擦着孟炎朗的耳朵掠过,激得他后背一麻,脊梁骨都跟着忍不住抖了一下。
这已经是路朝所能做到的极限了,见孟炎朗还是没什么反应,他讪讪地准备放弃,正要从他耳边退回去,衣领却忽然被人一把扯住,下一秒,双唇就被堵了个严严实实。
这个吻持续了很长时间,吻得又深又重,像是攒了许久的热切终于寻到了出口。
路朝心里有了数:孟炎朗确实喜欢这个称呼。
找到门路,路朝便知道自己该怎么“攻略”孟炎朗了。这老男人性格闷骚,外强中干,把他当女孩子宠着哄着,准没错。
一开始,那些黏黏糊糊的情话路朝怎么也说不出口,喉头梗着,比让他灌十瓶白酒还难受,可一想到说几句软话就能完成任务回家,他连人都献身了,还怕这个?
忍着不适硬着头皮说了几回,慢慢也就习惯了,到后来,他竟能面不改色地说出各种让孟炎朗面红心跳的情话,还无师自通地学会了靠撒娇来拿捏这位霸总。
怎么说呢?那是拿捏得死死的。
比如在床上,当他懒得动弹的时候,就会先亲亲霸总的眼睛,再压低声音,用那种半哄半撒娇的语气说:“宝贝,你自己来,嗯?”
小狼狗撒起娇来,霸总根本招架不住,往往这句话一出口,路朝就能舒舒服服地靠在床头,享受现成的。
至于叫孟炎朗“老婆”什么的,路朝心里其实没什么所谓,叫他老公也成。一个称呼而已,代表不了什么,不同场合有不同需求,自然也要用不同的称呼。
路朝休息了一段时间,重新开工,接到的第一份活儿是配合《民国风云》做宣传。
这部剧是正剧,没什么不能播的内容,过审顺利,很快就在卫视和网络同步上线了。
因为是原创剧本,没有现成的观众基础,开播头几天,点进来的观众大多冲着演员,或是冲着安恒这块金字招牌来的,可随着剧情一集集推进,网上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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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最多的,反倒成了路朝。
『这剧路朝是本色出演吧?傅笙坏得我都想打他,怎么处处跟主角团作对啊。』
『不是,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攻击演员的?』
『就是。我不是路朝粉,可他能让你讨厌到这份上,不正说明演得好吗。』
『有一说一,傅笙这角色虽然坏,但人是真敏锐,顾一白要不是总有群众帮忙打掩护,好几次身份都得暴露。』
『哈哈,你们都在聊剧情,只有我是冲着傅笙穿军装的图流口水,剧情啥的压根没注意看。』
『我也是,有点粉上他了,别的不说,那张脸和身段是真能打。』
『我喜欢他的手,修长,还带着一点青筋,好涩[色][色][色]』
剧情播到一半时,路朝跟着剧组上了一档综艺,叫《加速奔跑》,是档户外真人秀,每一期主题不同,围绕主题做任务,以竞争和悬疑为主旋律。
录制当天太阳毒得很,场地是搭在郊外的旧厂房区,锈迹斑斑的铁皮墙晒得发烫,连空气里都浮着一股尘土气,几个常驻嘉宾一见面就热络地起哄,气氛先炒起来了。
跟路朝一起参加的,还有凌枫,以及饰演女主、男二的武沁和范京。他们四个人跟《加速奔跑》的常驻嘉宾一起,被分成了四组,前面各组先通过答题或做任务积攒优势,最后一环,则是这档节目最出名的看点。
撕名牌。
路朝还挺喜欢这个环节的,虽然头一回玩,可他仗着身手敏捷,愣是连撕了好几个人,动作又快又利落,惹得场上不时响起惊呼。
他最后一个撕的是凌枫,剧组上节目本就是为了宣传剧,所以两人撕的时候,还得自然地把话题往剧上带。
“路朝,像傅笙那样,最后放我一马,你去撕别人吧。”凌枫嘴上求着饶,脚下却没闲着,绕着圈躲闪,两人身高有些差距,真动起手来,路朝占着明显优势。
“可这次,我想活。”路朝懒得整那些弯弯绕绕的,他的胜负欲早就上来了,要不是为了配合节目组还要说台词,他早就把人撕掉了。
话音刚落便欺身而上,一把撕下了凌枫背后的名牌。
路朝赢了,享受完胜利的喜悦,他也没忘伸手把躺在地上的凌枫拉起来,然后得意地把名牌又给人贴了回去,动作大大咧咧,没半点多余的心思。
在路朝看来,这不过是一场再正常不过的男人之间的较量,可等节目播出,两人的对话配上节目组的剪辑和背景乐,竟硬生生给这两个大男人之间,渲染出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宿命感”。
偏偏这时候,《民国风云》的剧情也到了后半段,傅笙最后一次与顾一白对峙,是发现对方共产党身份之后,却依旧选择了放人。
那一声“保重”,再加上傅笙临别时脸上那复杂的表情,看得一部分口味比较杂的观众眼睛直发亮,兴奋得坐不住。
尤其是一些观众的二创剪辑,愣是让傅笙和顾一白这对“死对头”,在正牌官配稳稳HE的情况下,硬生生杀出了重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