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趣网 > 其他小说 > 这个特工过分可爱 > 3. 住进黑豹的家
    王可可在组织的三年,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活着,但基本没什么用。

    她至今记得特工学校毕业那天,校长把毕业证书递到她手里时那复杂的神情。那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子盯着她看了整整五秒,嘴唇哆嗦了几下,最后只挤出一句:“小王啊,出去以后,尽量别说是我们学校毕业的。学校还得招生。”王可可很认真地答应了。她觉得校长说得有道理,她不能砸了学校的招牌。

    但事实上,她在校期间也不是全无建树。她至少创下了一项纪录——特工学校建校以来,唯一一个连续三届蝉联综合成绩倒数第一的学生。按理说一个学生只会毕业一次,但王可可不一样。她在大一结束的时候,学校说她的成绩不够升入大二,建议她留级。她留了一级。大二结束,学校又建议她留级。她又留了一级。等她终于把三年制的大专文凭拿到手时,比她晚两届入学的学弟学妹已经先她一年毕业了。

    所以她是“连续三届蝉联”倒数第一。所谓“三届”,指的是和她同时上过学的那三届学生。这个成就前无古人,后也未必有来者,毕竟正常人都不会在同一所学校里当三次倒数第一。

    王可可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可耻的。她记得大一的时候,格斗课的老师曾经在一次课后单独找到她,说:“王可可,你的理论成绩是全年级最好的。你甚至能默写整本《近身格斗技术解析》,连页码都不会错。你只是……实战的时候,你的身体和你的大脑不太配合。”老师说得很委婉,王可可听懂了。她的身体和大脑岂止是“不配合”,简直是老死不相往来。

    举个例子。格斗期末考试,王可可抽签对上了全年级最壮的一个男生。那个男生比她高半个头,胳膊有她大腿粗。王可可当时觉得天都塌了,结果一开打,她的身体像是被什么神秘力量附了体,一个完美的下潜抱摔把那个男生撂倒在地,紧接着一个十字固锁住了对方的手臂。整套动作如行云流水,干净利落,连站在场边的教官都忍不住鼓起了掌。但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她要赢的时候,王可可突然松手了。因为对方的脸憋得通红,她怕把人弄伤。那个男生趁机反扑,把她直接按在了垫子上。教官的表情从欣赏变成了怜悯,最后打出了一个勉强及格的分数。

    “王可可,格斗技术理论满分,实战……不评价了。”这是教官给她的最终评语。

    她的枪法也是同样令人困惑。五十米固定靶,她能打出接近满分的好成绩,弹孔密集得让教官直呼“天纵奇才”。但一到移动靶,她的成绩就断崖式下跌,十发子弹有八发脱靶,剩下两发还打错了靶。教官检查了三次她的视力,每次都是标准的5.2。最后教官得出的结论是:“这孩子对‘动的东西’有心理障碍。她可能天生不能朝活物开枪。”

    王可可觉得这个解释可以接受。她本来也不喜欢打打杀杀。她当初进特工学校,完全是一个意外。

    她爸是中学体育老师,她妈是社区居委会主任。按照正常的轨迹,王可可应该去读个师范,回来当一个像她爸一样的体育老师,或者去考个社工证,像她妈一样管着社区里的大爷大妈。但高三那年,她在路上碰到了一个发传单的老大爷。那天下着毛毛雨,老大爷没带伞,怀里抱着一沓传单,每张都被雨淋得软塌塌的。王可可把书包里唯一的一把伞借给了他。老大爷很感动,拉着她的手说:“小姑娘,我看你骨骼清奇,有没有兴趣来我们学校?”

    那个老大爷就是特工学校负责招生的退休教官。王可可当时觉得“特工”这个职业很酷,像电影里那样,穿着礼服出入高级宴会,一边喝马天尼一边把情报用口红写在镜子上。她回家跟爸妈一说,她妈正在和面,头也不抬地说:“去呗,反正你文化课也考不上啥好学校。学个一技之长,回来考个辅警也行。”她爸犹豫了一下,说:“特工学校……是学杀人的吗?”她妈一擀面杖敲过去:“你家女儿能杀鸡吗?还杀人?”

    于是王可可就去了。

    她在特工学校的三年,用她妈的话说,是“花钱买了个大专文凭,不过好歹没花钱,因为学校给了困难补助。”特工学校不收学费,每个月还给发生活补贴。王可可觉得这条件不错,就安心念了下来。她的各科理论成绩都不错,尤其是格斗理论和枪械知识,卷子上的分数能让同学们羡慕得眼红。但一到实操,她就原形毕露。她不是不努力,她只是……下不了手。

    她对所有“有生命的东西”都下不了手。包括训练用的假人。有一次课上学用匕首刺击,老师让每个人对着橡胶假人练习。全班都在“噗嗤噗嗤”地捅,只有王可可站在那里,握着刀,半天才憋出一句:“它会不会疼啊?”全班笑疯了。老师气得吹胡子瞪眼:“它是橡胶!是橡胶!你捅它一刀,它连感觉都没有!”王可可还是不肯捅,最后老师只能让她站到旁边,用一个纸板练习“刺”的动作。她把纸板刺穿了,很开心,说“这个没生命,可以刺”。老师翻了个白眼,从此再也没让她碰过任何模拟人体。

    所以王可可的特工生涯,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不会太顺利。她在组织内部的绰号很多,全都是同事们茶余饭后取的。最开始大家叫她“吉祥物”,因为她虽然没什么用,但组织里的每个人都挺喜欢她。她勤快、嘴甜、没脾气,让干什么就干什么,虽然干不成什么,但也不添乱。尤其是每次出任务之前,大家都要摸摸王可可的头,说“沾沾221的运气”。这个运气不是好运气,是保命运气。因为王可可这么笨的人都能从任务里全身而退,那自己肯定也没问题。

    后来她的绰号变成了“破产姐妹之特工版”。这个绰号的出处是某次组织内部聚餐,王可可喝多了,抱着麦克风唱了一晚上的歌,从《勇气》唱到《隐形的翅膀》,唱到组织里最铁石心肠的教官都红了眼眶。第二天,后勤部主任宣布,因为经费不足,下个季度的外卖补贴取消。大家一致认为,王可可的歌声让所有人的精神都崩溃了,但经费的事和这个没关系。不过“破产姐妹”这个外号就这么流传了下来。

    再后来,她的绰号变成了“移动的灾难”。因为王可可虽然自己不惹事,但她走到哪里,哪里就会发生一些莫名其妙的小事故。有一次她去档案室帮忙整理文件,结果把一杯没盖盖子的奶茶撞翻了,奶茶流进了机密档案柜的锁眼里。锁坏了,打不开,整个档案室被迫封了一天。还有一次她在训练场边上看别人打靶,不知道怎么就碰到了什么开关,把靶场的移动靶机给弄停了,维修费花了组织半年的预算。从那以后,同事们看到王可可走过来,都会下意识地把手边的东西收一收,像防着自家猫跳到桌上把杯子推到地上。

    王可可自己倒是不在意这些。她觉得绰号越多,越说明大家喜欢她。组织里的人虽然都笑话她,但对她其实不错。陈建国对她尤其好——当然,这个“好”可能建立在王可可工资低、好使唤的基础上。

    陈建国跟王可可说过很多话,大部分都是关于组织、任务、黑豹的。但在所有这些话里,王可可记得最清楚的,是陈建国每次派任务时那句不咸不淡的口头禅:“221啊,组织对你的期望,就像对你的业绩一样——几乎没有,但还是要试试。”

    王可可觉得这句话挺伤人的。但她又想,陈建国说的是实话。她的业绩确实是组织里最差的。她唯一拿得出手的“业绩”,就是帮退休大爷买过三天菜。

    她的第一个正式任务是跟踪一名政要。目标人物姓周,五十多岁,微胖,秃顶,在政府里担任一个不大不小的职务。组织怀疑他和境外势力有勾结,需要搜集证据。王可可跟踪了三天,确实跟踪了一个和周政要长得很像的退休大爷。那个大爷姓邹,是附近小学的退休语文老师,人很和善,第一天发现王可可跟着他,还问她是不是想学书法。王可可跟了邹大爷三天,帮人家买了两斤排骨、三把青菜,还推着轮椅送大爷去公园里喂了一次鸽子。等到第四天她终于发现自己跟错人了,任务早已过了时限。陈建国气得三天没吃下饭,王可可委屈巴巴地说:“可是邹大爷真的和周政要长得好像啊,您不觉得吗?”

    陈建国没有回答。他让人把王可可拉走了。

    第二个任务稍微高级一点,是潜入某家公司窃取一份商业机密。王可可伪造了一份简历去面试,凭借一张人畜无害的脸和能聊天的本事,顺利入职了行政部。她在公司里如鱼得水,帮前台小姐姐收快递,帮财务大姐报销单,帮老板的儿子辅导英语,甚至还组织了一次员工生日会。全公司上下没有一个不喜欢她的。一个月后,公司老板请她去家里吃饭,说想认她当干女儿。王可可很开心,在老板家里吃了两碗饭、三个鸡翅、四块红烧肉,然后窝在人家沙发上睡着了。醒来已经是第二天中午,组织催她交文件,她才想起自己是去偷东西的。那份机密文件还好好地锁在老板办公室的抽屉里,而她连老板办公室的钥匙都没搞到。

    陈建国的脸黑了一个星期。

    第三个任务,陈建国已经不怎么想派她去做了。但组织实在人手不够,只能把最没难度的活交给她:伪装成外卖员,去目标人物的住所安装窃听器。王可可信心满满地去了。她穿着外卖骑手的衣服,戴着黄色的头盔,提着一盒外卖在目标小区楼下转了三圈,终于找到了正确的单元楼。她上楼,按门铃,门开了,目标不在家,是邻居帮她收的外卖。她把外卖交给邻居,然后回到楼下,从电动车后座箱里拿出窃听器,准备上去安装。然后她发现,窃听器不见了。她把窃听器和外卖混在一起,装进了餐盒里。现在那个餐盒被邻居拿回家了。王可可疯狂地跑上楼,敲开门,说:“那个,刚才的外卖我送错了,能不能还给我?”邻居一脸困惑地把外卖还给了她,但餐盒已经被打开了,里面的食物少了一个包子。窃听器上沾满了猪肉大葱馅的汁水,不知道还能不能用。王可可硬着头皮把窃听器擦干净,安装在了楼道的消防栓下面。结果当天晚上,消防队来检查设备,把窃听器当成了违禁品收走了。后来那个窃听器被送到了当地派出所,引起了不小的误会。陈建国赔了一大笔钱把这件事压了下去。

    从那以后,陈建国就再也没给王可可派过正式的活。她的日常任务变成了给组织里的其他同事打下手、跑腿、送文件、写报告。王可可觉得这样也挺好,清闲,安全,不用打打杀杀。她也渐渐接受了自己的定位:组织里的吉祥物,一个不用出任务的编外人员。每个月到点领基本工资,五险一金自理。挺好的。

    所以当陈建国把她叫到办公室,一脸严肃地说“221,组织决定给你一个重要的任务”的时候,王可可的第一反应是:“首领,您是不是叫错人了?”陈建国说:“没有。这个任务非你莫属。”王可可“啊”了一声,心里又紧张又兴奋。她以为组织终于看到了她的潜力,终于要给她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了。她甚至已经开始想象自己成功完成任务后,同事们崇拜的目光和领导表扬的场景。直到陈建国把那份关于“黑豹”的文件推到她面前,王可可才知道自己高兴得太早了。

    文件上清清楚楚地写着:任务目标“黑豹”,L集团实际控制人,危险性S级,组织内已有多名特工任务失败,目前无人愿意接手。王可可的心凉了半截。她问:“首领,为什么让我去?”陈建国咳嗽了一声,开始摆事实讲道理:“第一,调查显示黑豹喜欢没心眼的女人。你完美符合。第二,组织实在没人愿意去了。第三……”他顿了顿,目光在王可可身上停了一秒,“你最便宜。底薪低,五险一金自己交。任务完成之后,奖金也不高。”王可可沉默了。她用一种“我就知道”的表情看着陈建国,陈建国也用一种“你知道就好”的表情看着她。两人对视了五秒,最后王可可说:“那我的社保能接着交吗?”陈建国说:“能。不过得等你回来。”王可可说:“万一我回不来呢?”陈建国想了想,说:“那就给你上个身故险,受益人写你妈。”

    王可可被这个答案感动到了。她没想到组织居然还考虑了她的身后事。于是她接受了任务。她走后,陈建国对旁边的郑小帅说:“这个任务,咱们就死马当活马医了。她要是能杀了黑豹,我陈建国的名字倒着写。”郑小帅啃着苹果说:“您名字倒着写,不还是陈建国吗?”陈建国一巴掌拍在他后脑勺上:“滚!”

    王可可后来才知道,陈建国和黑豹之间的恩怨,比组织文件上写的复杂得多。但当时的她什么都不知道。她只知道自己要在L集团潜伏下来,找到黑豹,然后——见机行事。这四个字是陈建国给她的最终指示,说得模棱两可,王可可理解为“你自己看着办”。

    于是她便看着办了。首先,她花了三天时间写了一份在L集团市场部的工作总结。因为陈建国说,她需要伪造一个假身份,但王可可觉得,既然要找工作,就要认真找。她把自己简历上那些不太光彩的部分美化了一下,然后把所有能证明她能力的证书都塞了进去。她在特工学校的毕业成绩单她没好意思放,而是用“性格开朗,善于沟通,能快速融入团队”这种话代替了。她还放了高中时的三好学生证书,以及社区志愿者证明。陈建国看到简历时,沉默了三秒,说:“你先去人力资源部报道吧。”

    王可可很努力地准备了面试。她看了三天关于L集团的资料,背下了公司的发展历程和主要业务,甚至把L集团近几年的财务报表都翻了一遍。虽然她看不太懂,但她至少记住了几个关键数字,以备面试官问起。结果面试那天,她紧张得要命,说话结结巴巴,背的东西全忘了。面试官问她为什么想加入L集团,她脱口而出:“因为我觉得L集团很有前途,我也很有前途,我们在一起,就是……”她卡住了。面试官抬头看她:“是什么?”王可可憋了半天,说:“是缘分。”面试官笑了。王可可觉得自己完了。但意外的是,她居然通过了。

    后来她才明白,市场部看中的并不是她的专业知识,而是她的亲和力。人力资源部的评语写着:“候选人形象良好,具有极高的亲和力和感染力,适合市场部一线业务岗位。”王可可看到这个评语,高兴得像个傻子,完全没意识到“亲和力”这三个字,其实是“傻得让人没有防备心”的同义词。

    入职之后,王可可就忙了起来。市场部的工作繁琐而细碎,她被安排跟在一个老员工后面学习,每天的任务是整理客户资料、打电话回访、整理会议纪要、跑腿送文件。她学得很慢,但态度很好,遇到不懂就问,问完就忘,忘了再问。老员工一开始还挺耐心的,后来每次看到王可可抱着一堆文件满脸迷茫地走过来,就头疼。但王可可有本事让所有人凶不起来。她会笑得露出一整个酒窝,把文件往人手边一放,说:“姐,你帮我看看这个呗,我又不会了。”老员工叹口气,把文件接过去,刚想说她两句,王可可就递上一杯热乎乎的奶茶。老员工喝了一口,气就消了。她一边教王可可一边想,这孩子怎么这么惹人疼呢。

    王可可在公司里混得如鱼得水。她记不住客户的名字,但能记住每个人的饮食偏好;她算不清业绩报表,但能在团建时把所有人逗得哈哈大笑。她三个月零业绩,但没有人真的讨厌她。经理每次骂她,都像在教训自家不争气的小辈,骂完之后还会加一句:“中午别老吃煎饼果子,没营养,去食堂打两个菜。”王可可说:“食堂太贵了。”经理说:“刷我的卡。”

    可这些并不能挽救她的业绩。王可可每天数着日子,算着发工资的时间,越来越焦虑。她不是怕被开除,而是怕被开除之后,就再也找不到黑豹了。她的任务已经拖了三个月,组织虽然没催她,但她知道陈建国打电话给她的频率越来越高了。一开始是一个星期一次,后来是三天一次,再后来是一天一次。陈建国每次打来,开头第一句都是:“221啊,怎么样了?”王可可说:“还在找。”陈建国说:“你找了三个月了,还没找到?”王可可说:“L集团太大了,我不知道黑豹具体在哪个部门。而且我的业绩不够,可能等不到发工资就被开除了。”陈建国沉默了几秒,说:“所以你的意思是,你还没找到目标,就要被目标公司清理出门了?”王可可“嗯”了一声。陈建国又沉默了几秒,然后说:“行吧。你尽量。实在不行,你就回来吧。组织给你报销路费。”王可可说:“好。”

    但王可可不想回去。倒不是因为她多有职业操守,而是她觉得回去了更丢人。她想再拼一次。于是她开始在深夜加班,以“整理客户资料”为名留在公司,等所有人都走了之后,偷偷溜到各个楼层,寻找关于“黑豹”的蛛丝马迹。她翻遍了公司内网的公开信息,又溜到档案室门口张望了几次,但始终没有找到任何和“黑豹”直接相关的线索。直到有一天,她无意中在洗手间的隔间门上,看到了一行用口红写的小字:“秦总今晚十点,B3停车场。”下面还画了个箭头。王可可觉得这可能就是黑豹的线索。她等到了晚上十点,溜到了B3停车场,果然看见了一个人影站在一辆黑色轿车旁边。她以为自己找到了黑豹,然后就被打晕了。

    现在,她住在黑豹的家里。

    王可可躺在床上,回忆到这里,忍不住用被子蒙住了头。太丢人了。她从组织里的“吉祥物”,变成了敌人家的“吉祥物”。身份变了,本质没变。她甚至觉得,如果秦墨也给她一个绰号的话,大概会叫她“饭桶”。毕竟她昨晚和今天早晨的表现,确实和一个饭桶没什么区别。

    她在被子里闷了好一会儿,直到肚子开始咕咕叫,才不情不愿地爬起来。早饭和午饭都已经吃过了,现在已经是下午三点多。秦墨不在家,早晨吃完早餐后,她就出门去公司了。临走前,她站在玄关,用一种不太像绑匪的语气对王可可说:“我下午回来。你在家待着。想吃什么告诉管家。”

    王可可当时还没完全清醒,嘴里含着半口吐司,迷迷糊糊地应了一声。等她反应过来,秦墨已经走了。偌大的别墅里只剩下管家、厨师、两个清洁阿姨和几个她看不见但知道存在的保镖。

    她一个人的时候,脑子终于开始慢慢恢复运转。她开始意识到,自己不能就这么坐以待毙。她是一个特工,一个身负使命的人。虽然她的使命在别人看来是个笑话,但她自己得认真对待。她不能在敌营里光顾着吃。她得做点什么。

    她在房间里转了几圈,然后搬了一把椅子坐在窗前,对着山下的城市景观思考人生。窗外的景色确实好,放眼望去,层峦叠嶂,远处的高楼在薄雾中若隐若现,像一幅淡漠的水墨画。但王可可无心欣赏。她的脑子里在盘算着几件事:第一,怎么和郑小帅联系,告诉他自己还活着,并且在黑豹家里过得不错,让组织不要担心;第二,怎么在这栋房子里找到关于“黑豹”的有用情报;第三,晚饭吃什么。

    前两件事她暂时没有头绪,第三件倒是有。她决定先解决能解决的。于是她下楼去找管家,问晚上有什么好吃的。管家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穿着黑色马甲,举手投足都带着一种英式管家的做派。他看见王可可从楼上下来,毕恭毕敬地欠了欠身:“王小姐,您有什么吩咐?”王可可有些不好意思:“没有没有,我就是想问问,晚饭吃什么?”管家说:“秦总交代了,您不能吃番茄,所以厨房今晚准备了清蒸鲈鱼、蒜蓉西兰花、玉米排骨汤。甜点是焦糖布丁。”王可可听完之后,整个人都呆住了。她只跟秦墨说了一句“不吃番茄”,对方不仅记住了,还专门让厨房调整了菜单。

    “你们秦总……对每个俘虏都这么好吗?”王可可下意识地问。

    管家的表情没有一丝波澜,但王可可觉得他的嘴角似乎动了一下:“王小姐,您是我们这里的第一位客人。”

    王可可“哦”了一声,转身回房,走了几步又退回来:“那个,焦糖布丁可以要两个吗?”管家愣了一下,随即露出一个职业的微笑:“当然可以。我会转告厨房。”

    王可可心满意足地回房了。她坐在床上,开始认真审视自己的处境。她是一个俘虏。但她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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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水平,完全不像是俘虏。她的房间有地暖,被子是羽绒的,卫生间里有全套的洗护用品,甚至还有一支崭新的电动牙刷。衣柜里挂着两套尺码合适的新衣服,标签还没摘。她知道这些都是秦墨安排的。那个女人昨晚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让人把所有东西都备好了。她的敌人正在用五星级酒店的标准“囚禁”她。王可可很气愤。她觉得自己的人格受到了侮辱。然后她拿起那件新衣服看了看尺码,发现完全合身。她更气愤了。

    “不行,我不能被糖衣炮弹腐蚀。”王可可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镜子里的人脸红红的,嘴角还沾着一点没有擦干净的布丁残渣,看起来完全没有说服力。

    王可可决定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的决心。她从床头柜里找出纸和笔,写了一张“王可可行动计划”:

    一、绝对不能因为秦墨对自己好而放松警惕。秦墨是目标。秦墨是黑豹。目标就是目标。

    二、要利用在别墅里的时间,尽可能多地搜集情报。组织的下一步行动需要她的情报支持。

    三、要学会辨别哪些是糖衣炮弹,哪些是正常的生活需求。一日三餐正常,不接受额外的物质馈赠。

    四、焦糖布丁是甜品,属于正常需求。可以继续吃。

    五、如果秦墨继续对自己好的话,要……要怎么办?

    她写到第五条就写不下去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她只知道,如果秦墨继续这么温柔下去,她的计划会像组织给她的所有计划一样,泡汤。

    她靠在床头看了一会儿天花板,然后目光落在了那个床头柜的电话机上。她想起郑小帅。她应该打个电话,哪怕只是报个平安。但她真的不记得号码了。她试着回忆组织总部的号码,脑子里只有一片模模糊糊的数字残影。她唯一能记住的,只有自己的员工号和身份证号。王可可叹了口气。她决定把这件事先放下。反正组织暂时也不会来救她,不如把精力放在更容易的事情上。比如,在秦墨的书房里找到一些有价值的东西。

    但秦墨的书房并不是随时都能进的。白天有管家和清洁阿姨在一楼活动,二楼和三楼倒是没什么人。秦墨的书房在二楼,门没有锁,但王可可白天不敢贸然进去,怕被人撞见。于是她选择了傍晚。管家通常在四点半到五点半之间会去后厨安排晚餐,清洁阿姨会在五点左右下班。那个时间段,整栋房子的安保会有一个短暂的空档。王可可虽然业务能力差,但在“观察周围环境”这件事上还是有点天赋的。这几天她已经把别墅里的日常节奏摸了个大概。

    她选择在今天傍晚行动。

    五点钟。王可可站在自己房间的门口,耳朵贴着门板听了半分钟。外面没声音。她小心地拧开门把,探头出去。走廊空无一人。她轻手轻脚地走到楼梯口,贴着墙根慢慢地往下移。来到二楼,她又听了一会儿。没有人。她猫着身子,溜到了秦墨的书房门口。

    书房的门是深色木质,门上嵌着一个简单的拉丝金属把手。王可可把手搭在把手上,轻轻一按。门没有锁。她的心脏怦怦直跳,手心全是汗。她以前也不是没有开过没锁的门。她在特工学校的时候,开锁课的成绩还不错。但理论和实操还是有区别的。她深吸一口气,把门推开一条缝,闪身进去。

    书房比她记忆中的更大,更静。夕阳从落地窗里投进来,把半个房间染成了橘红色。空气中浮着很轻的灰尘颗粒,像无数微小星子悬在光柱里。王可可站在那片光里,看着四面墙的书架和那张巨大的办公桌,心跳得更快了。

    她先走到窗边,把窗帘拉上了一半,让屋内的光线暗下来。然后她走到书桌前,试图打开电脑。如她所料,需要指纹。她并不慌。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那是她随身携带的指纹采集工具,里面有一片半透明的硅胶片和一个折叠的小刷子。她在特工学校学过怎么用这东西,虽然那是她为数不多实操及格的项目之一。她的计划很简单:找到秦墨留在这间书房里的指纹,然后用硅胶采集下来,再用硅胶片去按指纹锁。

    她想得很清楚,唯独没有想清楚的是——秦墨这个人很少在桌面上留指纹。她把整个办公桌都翻遍了,从桌面到键盘到抽屉拉手,没有找到任何一枚清晰的指纹。秦墨太爱干净了,她怀疑对方有轻微的强迫症,不仅桌面一尘不染,连电脑屏幕都没有一丝灰。王可可找得满头大汗,手上拿着那片硅胶片,像一个拎着渔网在沙漠里找鱼的人。

    “你是不是在找这个?”

    门被推开的声音。王可可像被电击了一样僵在原地,手还保持着举着硅胶片的姿势。她缓缓地转过身,看见秦墨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进了书房,正靠在门框上,抱臂看着她。她穿着早上出门时那件深灰色西装,手里拿着一副皮手套,另一只手里提着一个文件夹。她看起来很从容,像早就知道王可可会趁她不在时溜进来。

    “我……”王可可的大脑彻底空白。

    “你在找我的指纹。”秦墨走进来,脚步很轻,每一步都让王可可觉得自己离死更近了一点。她走到王可可面前,低头看了一眼王可可手里那片硅胶片,又看了一眼她额头上的汗珠。“找到了吗?”

    王可可摇头。摇完又点头。然后她做了一件连自己都无法理解的事。她把手里的硅胶片塞回了口袋,然后把手背到身后,像要把证据藏起来。秦墨看着她这一连串动作,表情似乎有些无奈,又有些好笑。

    “书房电脑需要指纹。”秦墨说。声音平静,像在指导一个学生。她抬起手,把文件夹放在桌上,然后伸出手,按在了电脑的开机键上。电脑屏幕亮了起来,进入桌面。王可可看着她的动作,眼睛瞪得圆圆的。她按的就是开机键。按开机键根本不需要指纹。

    秦墨转头看她,说:“需要我帮你按一下吗?”

    王可可觉得自己的脸烧了起来。她张了张嘴,想解释,但发现自己什么话都说不出口。最后,她用一种几乎要哭出来的声音说:“我是来找书的。”秦墨挑了挑眉:“找什么书?”王可可的大脑高速运转,目光在身后的书架上疯狂扫视,最后落在了一本书脊上。

    “《禅与摩托车维修艺术》。”王可可说。秦墨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沉默了两秒,然后朝书架走了过去。她走到那个位置,抽出了那本书,在手里掂了掂,然后转身回来,把书递到王可可手里。

    “这本好看。”秦墨说。她的嘴角似乎又弯了一下,“就是跟你刚才找的东西没什么关系。”

    王可可站在原地,像被当场抓获的小偷,怀里揣着那本书,低着头,感觉自己的耳根已经快要烧穿了。秦墨看着她这副模样,走回书桌前坐下,把那个文件夹打开,开始看文件。她的姿态从容、优雅,好像刚才什么都没发生。看了一会儿,她头也不抬地说:“下次想找书,直接来。不用带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知、知道了。”王可可小声说,然后抱着那本书一溜烟地跑了。

    回到房间后,她把那本《禅与摩托车维修艺术》扔在床上,然后整个人扑上去,把脸埋进被子里,无声地尖叫。她觉得自己丢尽了脸面,丢尽了组织的脸面。但同时,她心里又有一小块地方在窃窃私语:她让我下次直接去。她说“下次”。

    晚饭很丰盛。除了管家说好的清蒸鲈鱼、蒜蓉西兰花、玉米排骨汤和焦糖布丁之外,还多了一碟看起来非常精致的凉拌藕片。王可可坐在餐桌旁,对着一桌子菜几乎要流下泪来。她以前的日常饮食是:早晨煎饼果子,中午公司楼下的快餐,晚上自己煮挂面。逢年过节,她妈会在电话里叮嘱她买点好吃的,她就去买个鸡腿,回来就着挂面吃。她这辈子也没吃过这么精致的菜,更没想过自己会以“俘虏”的身份吃到。

    秦墨今天没有去公司食堂,而是在家里和她一起吃的晚饭。她还是老样子,吃得很少,大部分时间在看平板上的报告,偶尔抬头看王可可一眼。王可可在她的注视下,硬是把风卷残云的吃相收了收,变成一种不太自然的小口慢咽。她很有自知之明,自己不是什么优雅的人,但也不想在敌人面前太粗鲁。虽然她已经在今天下午的“书房事件”里,把仅剩的体面丢得差不多了。

    “鱼刺多,小心点。”秦墨突然开口。王可可刚把一块鱼肉往嘴里塞,闻言愣住,然后“咔”地咬到了一根刺。她愣住了。秦墨放下平板,看她的眼神像在看一个不会吃鱼的小孩。

    “吐出来。”秦墨说。王可可乖乖照做。秦墨没有再说话,只是把一杯温水推到她面前。王可可接过来喝了一口,小声说了句“谢谢”。秦墨没应,继续看她的平板。但王可可注意到,对方把她面前那盘鲈鱼换了个方向,把刺最少的鱼腹部分朝她转了过来。

    这顿饭吃完之后,王可可回房写日记。她的日记本是秦墨让管家准备的,是一个小小的浅蓝色笔记本。她在上面工工整整地写了三句话:

    “5月13日,天气晴。今天没找到秦墨的指纹,被她发现了。很丢人。”

    “晚餐有清蒸鲈鱼、玉米排骨汤、焦糖布丁(两个)。都很好吃。”

    “我可能,真的,快忘了自己是来杀人的了。”

    写完最后一个字,王可可盯着那页纸看了很久。然后她把笔记本塞到枕头底下,关灯睡觉。她的枕头很软,被子也很软,整个人被包裹在一种温柔得几乎不真实的舒适里。她知道今晚秦墨就在二楼的某个房间,也许还在工作。她有点想对她说晚安,但最终只是把脸埋进枕头里,轻轻地说了一句“晚安”。像在对自己说。

    她不知道的是,此时二楼的秦墨正坐在书房的电脑前,屏幕上显示的,是王可可房间的监控画面。画面里,王可可已经睡着了,半张脸埋进枕头,呼吸均匀,睫毛在台灯暖光下投出两片小小的阴影。秦墨看了一会儿,然后抬手,把电脑关掉了。

    她把眼镜摘下来放在桌上,指尖在桌面上轻叩了两下,声音轻得几乎被夜色吞没。

    “晚安。”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