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余过去,沈清辉果然没再回来,姜连雨舒了一口气的同时,心中不知为何又有了些不安,总觉得事情不会就这么结束。
这段日子,姜连雨也没有闲着。她先是想办法将沈府彻底握在了手里,又以夫君心性大变,要撑起沈家为由开始接手沈府在外的一些生意。
作为一个摸爬滚打几十年的生意人,沈父也有着自己的思量,他想着如今儿子不顶用了,竟还干出偷跑出去这种事情。
沈家这一大摊子总得有人接手才行,儿媳妇有能力是好事,她既不是外人,品行也很是端正,不是那等奸滑之辈,加之又对儿子一心一意,自己只要从旁看顾着些,不怕支撑不起家业。
在沈父的心中,从未思量过他儿子会回不来这种可能性。
毕竟沈清辉从前也曾多次出远门跑商,有丰富的出门经验,他并不是被娇宠着长大的公子哥——当然,那都是以前的沈清辉了。
在沈父的大力支持下,姜连雨很快就摸清了沈家做的生意。
明面上,沈家只是个普通的小富之家,暗地里却靠着倒卖丝绸和茶叶赚了个盆满钵满。
如今这个朝代,对于商人的限制并不算严格,甚至还允许商户参加科举。沈父也不是没有想过让子孙走科举这条青云路,从而改换门庭。
可惜沈清辉没有这个资质,他只好一面偷偷摸摸地扩大着沈家的商业版图。
一边聘下了李采薇这个秀才之女,期望她生出的血脉能有些读书的天份,好护住沈家的这份富贵。
姜连雨对于沈父这个人很是认可,他有胆识、有谋略、还有眼光,将自己唯一的儿子教导得很好。
可惜要是没记错的话,再过几个月,沈父就会突发心疾而亡,若非如此,原主一家不见得会落得那样凄惨的下场。
想到这里,姜连雨微微叹了口气,真是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呐。
在接手了沈家的生意之后,姜连雨就在思索着要如何将生意做得更大。
她如今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凡人,以往的修士手段在这里完全用不上。况且这身体底子太差,也不是学武的材料。
她这样一个弱女子,连想弄死沈清辉都得绞尽脑汁,想凭借自己的力量扳倒那位据说是某位大人物手底下得力干将的仇人无异于痴人说梦。
思来想去,也只能借着沈家这块跳板,以钱财敲门,方才有一丝机会。
有道是有钱能使鬼推磨,若真到了富可敌国那天,便是那些大人物,也不得不为之动容罢?
有了这个想法以后,姜连雨便开始将目光放在了关外。从蜀中来的丝绸一向颇受贵族的追捧。
而将这些丝绸倒手卖到京中这条路子,沈父已然走了很多年了,商路早就已经成熟,这也是沈家生钱的大头。
姜连雨不打算动它,而是瞄准了关外,关外虽然不如京中富贵,但也少不了有钱人。
她组建一支商队带上众多稀罕物卖去那边,再收一波关外的奇珍异宝,倒手卖给京中的世家子弟、皇宫贵族,应该能赚不少银子。
打定主意以后,她又唤人请了沈父过来,两人一番商讨,都认为这主意可行。
姜连雨决定亲自带着商队跑一趟蜀中,挑选一些好的绸缎。
沈父有些犹豫,想着她是位女子,怕她出门遇到什么危险,于是劝道:“采薇啊,不是爹信不过你,只是商路难行,走商途中也不知会遇到些什么,男子尚且难以应付,更何况你呢?到时候真出了事,叫天天不灵,可就没法后悔了。”
姜连雨态度却十分坚持,说什么也要亲自走一趟,她笑着道:“爹,您不用担心,我扮做男子出门也就是了,并非采薇不听劝,只是如今夫君不在,您又年事已高,不便远行。我若不想办法撑起家业,可如何是好?”
她说着,捏着帕子装模作样地擦了擦眼下。
沈父叹了口气,“好孩子,你真是我们沈家的好媳妇。说到底,这都要怪清辉那小子,怎就突然性情大变,连家也不顾了,非闹着要参什么军!那是好玩的吗?战场上刀剑无眼,一不小心可是要丢命的。我拦不住他,让他给跑了,到头来,还要苦了你。”
他拍了拍姜连雨的肩,全当安慰,却也没了法子,只好答应下来。
临走之前,姜连雨嘱咐沈父,让他替她照看好父母,沈父一口就应了,还安慰她道:“儿媳放心,有我这把老骨头在,定然将亲家照看得好好的,你走时什么样,回来还是什么样。”
姜连雨点了点头,她对沈父还是相当信任的。
……
这日的天色很好,日头很足,阳光像带着金边一般亮闪闪地洒向人间。
在前往蜀中的官道上,一条长长的商队正不紧不慢地走着,这支商队一共一百多人,架着几十辆马车。
车上的东西用麻布裹得严严实实,也不知道是什么,好几个体型强健的大汉护在周围。
在商队的最中间,有一架小小的马车,看起来并不如何华贵,落在一众马车中,显得毫不起眼。
马车里面坐着个身穿蓝衣的少年,他面庞白净、模样俊秀,举手投足间,自带一股潇洒之气。
这人正是女扮男装的姜连雨,出门在外,不方便穿女装,她便找了一身男装穿上。
但是她也清楚,凭借自己这副长相,不像个男人,倒像个雌雄莫辨的少年,一点威严都没有。
不过她也没有办法,衣装配饰可换,容貌可换不了。
“少夫人,用些茶罢,这日头实在太热了。”正思索间,旁边便传来一道声音,那声音细细小小的,是她从府中挑出来的侍女,唤做锦绣。
锦绣的胆子不大,但姜连雨还是带上了她,带上锦绣的原因也很简单,这丫头会些医术,出门在外,若有个头疼脑热,她就有大用处。
姜连雨淡淡地应了一声,端起茶来饮了一口,然后笑道:“你怎么还是记不住,出门在外,得唤我少爷。”
“我记得了,少……少爷。”
她男装的模样实在俊秀,锦绣被她这一笑逗红了脸,慌忙地低下头去,不敢再看她。
姜连雨看得有趣,又逗了她几句,才想起了正事。
此次她非要坚持来一趟蜀中,熟悉商路是一回事,另一个原因便是想将前世偶尔获得的一个秘方拿出来。
用它制成的绸缎,能发出流光般的颜色,用手抚上去,触感又如云一样柔软。因此得名流光云锦。
若是留在沈府,冒然拿出这样的方子,势必会引起怀疑。而到了蜀中便不一样了,一来,蜀中本就盛产绸缎,二来,当地可没有认识她的人。只要小心谨慎些,别人根本不会知道这锦缎的来历。
商队就这么慢悠悠地行着,到第十日的时候,离蜀中已经很近了。
蜀中的路出了名的不好走,多山多水,为了安全起见,姜连雨只得下令再次放慢了脚步,一切以稳妥为主。
本是小心再小心,可到底人算不如天算,行到半路的时候,天色突然毫无预兆地暗了下来。不过一小会儿,大颗大颗的雨滴就砸了下来。
这次押镖的头目阎老大冒着雨跑来向姜连雨禀报:“公子,前方不远处有间客栈,我们得走快点,好到那处去躲雨。”
姜连雨皱着眉颔首:“那就快些走罢。”
阎老大得了令,回去吩咐商队众人加快脚步。一时之间,人声、雨声以及马车压过地面的声音全都清晰可闻。
才走了不到一里,前方的山石轰然倒下,将路堵了个严严实实。好在商队的人反应快,没有人受伤。
但是前路被堵住了过不去,往回走也来不及了,姜连雨只好吩咐让大家临时找个地方避雨。
阎老大跑这条路不止一次了,经验很是丰富。他立马想到离这里不远处有个破庙,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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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让众人去那里休整一番。
姜连雨略一思索便同意了,俗话说的好,术业有专攻,她对这一带不熟悉,多多听取经验丰富之人的话准没错。
这一截路已经不适合马车行走了,姜连雨便和锦绣下了车,跟着阎老大一路往前而去。自有其他人将马车归置在一处。
“公子,我看你面嫩得很,恐是第一次出远门罢。”阎老大向她搭话。
这位大汉身长八尺,皮肤黝黑,满身壮硕的肌肉,看起来很有攻击性。不过他面色憨厚,目光清明,不像是个坏人。
然而出门在外,姜连雨还是多了个心眼,她语焉不详地道:“唔……此前也有过几次。”
阎老大哈哈一笑:“原来如此,我看你年纪小小,处事却很是稳妥,不像前几次跟着我的那家公子,都是当爹的年龄了……”
阎老大很是健谈,一路说个不停。不过从他的话中,也能听出他的阅历真的很丰富,将曾经见过的风土人情都讲得绘声绘色,话虽然多,却并不令人厌烦,相反,姜连雨还听得津津有味。
两人边走边聊,相谈甚欢。不过一会儿,就看到不远处果然有座破庙掩在浓重的雨幕中。
阎老大也看到了,他率先迈步走过去。锦绣也连忙扶着姜连雨跟了上去。
走入了庙中才发现,这座庙不大,而且还很破旧,到处都是蛛网,不过用来避雨倒是绰绰有余。
阎老大一进去就吩咐人捡些木头来生火,姜连雨闲着没事做,就在庙里四处打量了一番。
倏然,一股淡淡的血腥气传入了她的鼻尖。姜连雨脚步一顿,朝着庙中一座残破的三清像走了过去。
离得近了,她才看到,那里竟然躺着个人。
她压下了心中的惊诧,没有冒然上前查看,而是唤了锦绣过来:“请阎老大过来一下,告诉他这里有些异状。”
锦绣领命去了。
没过一会儿,阎老大就来了,他张口问道:“公子,发生了何事?”
姜连雨指着地上的人影示意他看。
阎老大也唬了一跳,连忙上前查看地上躺着的人。他将那人翻过来,姜连雨这才看清那人的容貌。
是个看上去很是年轻的公子,他皮肤白皙,鼻梁挺拔,脸上的线条也分外好看。不过这时候,他的一双眼睛紧紧闭着,掩盖了几分风采。
“是个男子。”阎老大开口,又上下检查了一遍,最后用手摸了一下男子的额头,然后说道:“他发了高热,腿上还有伤。”
姜连雨点点头,犹豫了一下,有点不想惹上这个麻烦,阎老大却已然唤了手下将男子抬了出来。
姜连雨微不可察地叹了口气,随即还是吩咐了锦绣来,让她拿着药去给那男子处理一下伤处。
锦绣拿着药扭扭捏捏地不想去,毕竟是个外男,她心中还是有些顾忌。
姜连雨见她这幅模样,本想让阎老大去的。可惜方才有人过来告诉他,马车出了些问题。他便放下那男人,带着剩下的人走了。
如今这里只剩她和锦绣,以及门口一个守卫的人。那人姜连雨不想动,这庙中虽然没什么危险,但还是得有人守着才能放心。何况在她看来,上个药也不是什么大事。便自己接了药过去扒那男子的衣服。
锦绣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等回过神来后,立刻用手蒙上了眼睛。
那男人的伤在大腿处,伤口一片血肉模糊,深可见骨,周围都生出了些腐肉。姜连雨认出这是刀伤。
不过她什么也没说,只眼也不眨地摸出随身带着的匕首剔干净了上面的腐肉,又为他上了药。
男子疼得眉头都皱了起来,额头的汗珠也不停地冒。不过即使是这样,他还是没能醒过来。
处理好了腿上的伤口,姜连雨回过头来吩咐锦绣:“他在发热,煎些能退热的药来。”
锦绣连忙应了一声,噔噔噔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