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趣网 > 其他小说 > 山河旧盟 > 32.第三十二章 覆问
    第三十二章覆问

    京西中营的死伤册,是在营门流血后的次日卯前誊清的。

    昨日送入兵部的急报里,只写“原防军一人死,数人受伤”。到了死伤册上,那个人才重新有了姓名。

    卢茂,三十五岁,京西中营左哨第二队军士。弘熙九年补入中营。籍在宛平,家中有母、妻、子三人。

    死因一栏写的是:左肋受枪创,复遭踩踏,送医帐后未时身亡。

    下面另列方成等六名原防伤者,又列监交军伤者两名。每个人的伤处、送医时辰与验伤医官都写得分明。

    顾长恪从头看到末尾,在册后钤下自己的私记。

    他昨日并不认识卢茂。

    营门最乱的时候,他只看见一名军士倒在枪锋与人群之间,棉甲下渗出的血很快染透半边衣裳。后来担架从他身侧抬过去,那人面上盖了一块折起的军毯,露出一只沾着泥的手。

    直到此刻,他才知道那只手的主人叫什么。

    天色尚未完全亮,军司的传令官便到了。

    来人带来两道文书。

    第一道命顾长恪暂不主持中营守务,将刚刚接下的营门牌记、巡界凭牌与武库副钥移交军司指定之人。

    第二道命他即刻前往军司,在指定值房候都察院覆问。覆问未结以前,不得离京。

    传令官说得很客气。

    “只是暂避而已。顾都尉原品、军籍与随身官印都不动。”

    顾长恪道:“知道了。”

    他解下腰间那枚接防牌记,连同案上的巡界凭牌一并交出。武库副钥原本装在一只窄木匣里,他又当着来人的面验过封条,才让随从捧过去。

    营中各队已经开始晨点。

    昨日新接下的哨牌依次传到队前,远处有人高声唱名。顾长恪走出值房时,几名本部军官下意识迎了上来。

    他没有多作解释,只道:“照昨夜定下的守次点名。营门、武库与巡界都已经有人接手,不许因为换了主事便少一道验看。”

    几人应是。

    顾长恪翻身上马。

    离开中营以前,他回头看了一眼。

    营门外的拒马已经重新移回道路两侧。昨日铺在门洞里的细土被清扫过一遍,石缝中仍留着一点暗色。武库门上三方新钤的封记迎着晨风,边角微微起伏。

    辰初,顾长恪到了军司。

    议事的长案已经挪到正堂。案上依次摆着三营第一日《交防见录》、中营《接防见录》、军司《交防勘册》、前后两封急报、兵部监交军令、复交节次、营门口令簿与死伤册。

    几名军司书吏正在誊写一份待问事目。

    顾长恪在外间指定的位置坐下。

    巳初,都察院监察御史与兵部职方司郎中一同抵达军司。

    随行官员先验过御前的旨意及兵部的调卷令,又逐匣核对封记。所有文书清点无缺以后,都察院的人封住正堂侧门,只留前门供覆问传人出入。

    监察御史当众宣明:

    “奉旨自第一次停交起逐件覆问。军司须如数缴卷、依次传人,不得另行问供,不得预定结论。凡昨日在场之人,非经覆问官准许,不得彼此串问所答。”

    军司正使道:“军司遵旨。”

    问话从第一日的清册开始。

    顾长恪候在外间,只能听见门内断断续续传出的声音。

    先问三营为何同时停交。

    再问许顺离列时有没有人应和,有没有人往另外两营传话。

    随后问到第三日。

    “方成为何倒地?”

    “退营鼓何时停的?”

    “第一名伤者中枪,在推进令以前,还是以后?”

    “抓持枪杆的人,是向前夺械,还是抓住已经横到身前的枪杆?”

    “武库封记何时验过?点收可有缺失?”

    有些人答得快,有些人要被追问两三遍,才能把“约在辰初”说成“第二通退营鼓以后”,把“当时乱了”分成谁先倒下、哪一面盾先横过来、哪一道令先传到门外。

    正堂内,书吏在长案上疾书,记录下覆问的结果:

    第一日,三营因同一批退营清册中钱粮、恤给与退补诸项不能勾合,交防暂止。

    中营军士许顺一人离列,声言欲入京陈索,当时无人应和。许顺随即被押,其余军士无人趋门,无人取械。

    当日酉初,军司令三营原防军留营、接防军退驻,调册会勘。

    第二日,军司急报封发。

    第三日,监交军先控营门、武库与通京道路。原防退营、疑项分列与监交入营依同一鼓令开始。军士方成在门前被点回时跌倒,同队军士越列回护。有人抓住已经横到身前的枪杆,监交军中有人高呼“夺枪”。

    第一名军士中枪以后,监交军都尉才下令接防军即刻推进。

    接防军都尉顾长恪没有立即奉行,而是撤开西南拒马,先出伤者与已验军士。其间接防军仍守住通道逐人验牌。无人越界趋京,无人进入武库短巷。

    门道清出以后,交防继续。

    三营最终全部交接。营门、武库、巡界无失。

    这些事与顾长恪昨日具呈中写的没有多少出入。

    但覆问真正需要问的,是每一件事最后应当落在哪一行。

    军司正使受问时,没有否认《交防勘册》中另记着“无人应和”“无人趋京”。他只坚持,急报所写的是可能生出的险,不是已经查清的案。

    “京西三营距京不过数十里。”他说,“三营同日停交,中营又已有入京陈索之言。若军司只报眼前无人离营,等到消息相闻、军士成队出了营门,再请兵部处置,便已经迟了。”

    监察御史问:“既然尚未见军心相结,为何急报写‘恐军心相结,渐有趋京之势’,却不把‘当时无人应和,三营未见往来相约’一并写入?”

    “军司须让兵部先看见最重的风险。”军司正使道,

    “清册待核是否也是停交缘由?”

    “是。”

    “三营原防军留营,是否奉军司回令?”

    “是。”

    “这两层为何也没有写入同一封急报?”

    军司正使停了一下。

    “急报不能把所有勘册逐句抄入。”

    “清册疑项已经另案调核。急报所陈,是停交以后可能牵动京畿之事。”

    这确有道理。

    一封急报不能与整本勘册同样长。军司若把最险的可能压在数页细目之后,一旦真有军士出营,迟误之责仍会落回军司。

    可是军司急报里的几句话,也确实使兵部看见了另一幅图景。

    到第一日问毕时,都察院没有在卷上写“虚报”,只在军司急报旁添了一行小字:

    所虑有据,所报未尽。

    兵部郎中又将京兆府与西城兵马司的两份关报放到旁边。争籴、闭门、军属聚集与道路拥塞都属实;兵马司所报也明载,截至午正,未见军士成队趋城。

    三报没有一份虚假。可是兵部节略从每一报中各取了最险的一层,合在一处,便成了另一幅图景。

    次日巳正,都察院东偏院的两名值吏带来一只黑漆封匣。

    封匣里装的是京西三营交防营务急报所附的那封附陈的具者姓名封。

    附陈正文已依御旨并入覆问卷,但只有收号。姓名封则始终锁在这只名匣里。

    如今覆问须再次核明附陈者是否确实在场、亲见范围到何处,监察御史遂依试例启名。

    被告知因由后,军司正使、副使与书吏都被请出正堂。

    堂内只留下都察院两人、兵部会同官与一名掌封值吏。

    值吏先将正文收号、地方发号与姓名封上的暗记逐一核对。三号相合以后,他用小刀挑开封口,将里面一张窄纸展开。

    纸上写着:

    京畿驻军都尉顾长恪。

    下面钤着与官凭相合的私记。

    启名的时辰、缘由与在场官员被逐项记入名封簿。原本已经合上的小封没有丢弃,又用一张新纸包起,压上都察院官印。

    依例,军司不得知悉姓名。

    可掌封值吏亲自走到外间传唤顾长恪时,廊下的几名军司官吏同时抬起了头。

    军司正使脸色尤为阴郁。

    制度能够规定谁不许坐在堂内看那张窄纸,却不能让一条长廊上的人都看不见谁被带了进去。

    顾长恪走进正堂。

    案上那封附陈已经摊开,正文末页的收号旁,多放了一张启名验看凭据。

    监察御史问:“这封附陈,是你所具?”

    “是。”

    “接防第一日也是你另具署名《接防见录》?”

    “是。”

    “《接防见录》记的是卑职在中营所见。军司召问时,卑职也曾请将清册待核、无人应和、无人趋营近械等情一并写入急报。军司没有采纳,只命另入《交防勘册》。”

    “所以你具附陈,是要推翻军司急报?”

    “不是。”顾长恪道,“军司担心三营后来相结,有军司的职责。卑职只是不愿兵部看见那封急报时,以为三营当时已经因饷拒不退营。”

    兵部郎中翻到附陈结语。

    “你写,‘风险可以预防,未见之势,不宜先作已成之势上报’。”

    “是。”

    “若这封纸在兵部请调预备军以前送到御前,你以为朝廷便不会增兵?”

    顾长恪沉默片刻。

    “卑职不知道。”

    “卑职只能证明第一日未见三营相结。调不调兵,是兵部与御前要断的事。”

    正堂里静了片刻。

    监察御史将附陈放回案上,又取过顾长恪昨日所具的缓令结状。

    “第三日,监交副将命你即时推进。你为何不奉令?”

    “营门已经堵死。原防前队、监交军与伤者都挤在门洞内。本部若从西南再进,最后一条退路便会被封住。”

    “当时已有军士抓持枪杆,也有人向营内退。你如何断定他们不会趁你开路冲营、近械?”

    “不能断定。”

    兵部郎中抬起眼。

    顾长恪道:“所以卑职没有撤走接防军,也没有放人自行散出。西南道路仍由本部把守,出门者逐一验牌。抓枪者另押,武库仍由监交军封住。卑职缓的是推进先后,不是接营之令。”

    “可监交军都尉所虑,是原防军已经越列、抓械、回退。若他们真向武库冲去,你这一缓,便可能误事。”

    “是。”

    “既知道可能误事,为何还敢缓?”

    “因为再向前压,门道一定会尽闭。至于原防军会不会冲往武库,当时尚未发生。”

    顾长恪顿了一下。

    “卑职只能先处置已经看见的事。”

    兵部郎中没有再问。

    顾长恪退出正堂时,军司正使正从廊下经过。

    两人照面,正使脚步没有停,只向他略一点头。顾长恪也依礼还了一礼。

    他没有问那封附陈是不是顾长恪写的。

    也已经不必再问。

    当日下午,军司提交了第一份拟责。

    军司在自己的复交节次后写:

    事起仓促,预筹未周。

    在监交军都尉名下写:

    临场号令未尽周密。

    在原防主官名下写:

    约束队伍不严。

    到了顾长恪名下,则是:

    擅违上令,抗命误军。

    监察御史将四行字从头读过。

    “军司所拟,前三项都是失察、未周。接防军都尉却拟抗命。是否拟责过重?”

    军司正使答道:“军司副使所定节次虽有不周,原意是按期完成交防;监交军都尉处置虽急,也是见原防军越列抓枪以后防其生变。只有顾长恪接到明确推进号令而未奉行。失于判断,与明知有令而不行,本来就不是一回事。”

    “然他并未撤销接营,亦未放军士散出。且中营武库未失,交防亦未因此延误至次日。”

    军司正使道:“但军中不能以结果无害,倒推违令无罪。若容将领事后说一句‘终究没有误事’,往后人人都可先违上令,再以结果自解。”

    “无论如何,此人眼下不宜继续主持中营。”

    监察御史眉头微皱,问:“只因擅违上令?”

    “自然是只因擅违上令。”军司正使道。

    军司正使退出正堂后,监察御史道:“依附陈试例,被陈衙门不得因所陈之事处分陈言者。”

    兵部郎中看向案上的卷宗。

    第一日清册疑项。

    第二日军司急报与附陈。

    第三日增兵复交、营门流血与顾长恪缓令。

    “顾长恪附陈所记是第一日营情,缓令发生在第三日。时辰不同,所为不同,军法名目也不同。试例禁的是因所陈之事处分陈言者,不能说具过附陈的人往后便不受军令。”

    “军法定责,确须分开问。”监察御史道,“但不同罪名,不等于便与附陈无关。是否借另一罪名处分陈言者,不能只由被陈衙门自己说全不相干。”

    兵部郎中思索片刻,将顾长恪的具呈、监交副将口令簿与死伤时刻重新并在一处。

    “推进令未被执行,其后虽有迟缓,却没有误营、失械、纵兵趋京之实。”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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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缓推进’可问,‘抗命误军’无据。”

    说着,他提笔,将军司拟责上的“擅违上令,抗命误军”划去。

    另写:

    未即奉令,擅缓推进。

    覆问至第三日,摘录及拟责送入宫中。

    军司副使须就复交节次为何没有停鼓、疏道与撤伤预案另具答辩。监交军都尉暂罢此次监交差遣,候议临场处置。原防主官因约束队列不周,同样候议。抓持枪杆的军士继续单独看押,却不以“谋变”二字预先定罪。

    顾长恪未即奉行推进号令、擅自更改执行先后之实成立。

    只是此案正在奉旨覆问,军司所拟处分不能径行,须待都察院会同兵部覆核。

    在覆核结论作出以前,他暂停主持中营守务,原品、军籍不动。

    四处责任都还写着“候议”。

    皇帝看完以后,将覆问摘录及拟责和那封附陈一起让内侍交给立于御案前的承珩。

    这是承珩第一次看见这件附陈的正文,也是第一次知道写下它的人是顾长恪。

    “宁王以为,若兵部在收到军司急报时也看见了这封附陈,是否便不会奏请增兵了?”皇帝问。

    承珩道:“儿臣不敢这样说。”

    “为何?”

    “它能让御前知道,第一日尚无三营相结之实,也无人离营趋京。却不能保证第三日一定不会出事。兵部所虑的后果太重,即使多看见这封附陈,也未必会撤回防备。”

    皇帝看着他。

    “既不能改变军令,这张纸有何意义?”

    “这张纸保住了第一日还有另一种亲见。”承珩道,“若没有它,今日覆问所问的便只是三营何时开始生变,不会先问当时究竟有没有相结之实。”

    “你认为兵部应当等这封附陈?”

    “急务不能等每一封附陈都验名、核号、判定入例以后再断。若将附陈变成一道停令的闸门,人人都可用一张纸拖住军务。”

    一年以前议定试例时,他们把临阵号令、机密军机与即时调兵排除在外,正是为了不让一封未经核实的异议妨碍军令。这个边界并没有错。

    可是这一次,顾长恪所写的并不是尚未下达的调兵令,而是调兵判断所依凭的那一部分事实。纸被留下了,却没有赶在决定以前让决策者知道,另一种亲见的存在。

    “但儿臣以为,急务所据的主报,若已有相关附陈收号在案,应让作出决定的人知道,尚有不同所见正在路上。看不看、等不等,乃由居上者断。”

    “知道有一张尚未核明的纸,便能断得更好?”

    “未必。”承珩答道,“但不应把不知道,当作没有。”

    御书房里一阵安静。

    窗外的风吹过檐角,铜铃轻轻响了一声。

    “先把这一案问完。” 皇帝说,“试例将满,你所说的这些,一并写进总陈。”

    承珩俯身。

    “儿臣领旨。”

    同一日傍晚,兵部承办房誊出一份临时摘录。

    摘录只有六行。

    京畿驻军都尉顾长恪未即奉推进令。

    先撤拒马,疏散伤者。

    接防军设卡验牌,无人越界趋京。

    门道清出以后复行接营。

    中营武库无失。

    三营当日完成交防。

    书吏誊完,照例将正本收入覆问卷。另有一人却在废下的草纸上,把“顾长恪”三个字又抄了一遍。

    那张纸没有归档。

    它被折成很小的一方,收入袖中,带出了兵部承办房。

    顾长恪回到顾府时,已经入夜。

    他没有穿军服,只换了一件深灰色常服。昨日披过的外甲、束腕与披风都叠在屋角长凳上,边上放着已经交空的牌记套。

    顾家主母让人送来一碗热汤。

    汤还没有动,顾长宁便来了。

    承珩从宫中回来后,已经把御前所见的覆问结果、拟责,以及顾长恪具附陈一事,一一告诉了他。

    顾长宁进门先看见屋角叠好的甲衣,又看见顾长恪空着的腰间。

    “二哥暂停了中营守务?”

    “是。”

    “兵部和都察院怎么问?”

    “该问的都问了。”顾长恪道,“军司的复交节次、监交军都尉的处置、原防主官的约束,还有我缓的那道令,都在卷里。”

    顾长宁在他对面坐下。

    “所以要以缓命问你?”

    “起初军司拟的是擅违上令,抗命误军。后来兵部和都察院改为了未即奉令,擅缓推进。”

    顾长宁沉默了一会儿。

    “军司是挟私报复?”

    顾长恪端起已经有些凉的汤,喝了一口。

    “军司大约已经知道我写了附陈。”

    “是都察院露的名?”

    “都察院依例启名。手续没有错。但奉旨覆问,总会有人看到。”

    “你写附陈在先,军司以第三日那道军令停你的职。他们不能换一个名目,便说两件事毫无关系。依附陈例,他们不能因为二哥写了这封附陈处分你。可如今他们只要把处分落在那道推进令上,便能说与附陈无关。宁王殿下提领新例,我可以——”

    “不可以。”

    顾长恪声音不高,却立即打断了他。

    “你是宁王府司马,我是写附陈的接防都尉。宁王殿下若为我开口脱责,朝中便会有人说,殿下是借试例庇护亲信。”

    顾长宁没有接话。

    他知道二哥说得对。

    附陈试例是承珩所请,陈言者又是宁王府司马的兄长。无论承珩开口求的是复职、从轻,还是只求再问一遍,落到有心人嘴里,都可以变成宁王以一条新例保护自己人。

    “那道推进令,我确实没有立刻奉行。”顾长恪道,“这件事该问。军司复交安排得怎样,监交军为何没有先停鼓疏道,也要问。对我的处置,军司也不得独自拟定,都察院和兵部自会覆核。”

    过了一会儿,顾长宁垂下眼。

    “二哥。若早知道现在的结果,再来一次,你还会写那封附陈么?”

    顾长恪看着屋角那套甲衣,很久没有回答。

    屋外有人提着灯经过,光从窗纸后缓慢移过去,渐渐远了。

    第二日,附陈试例掌值御使在京西三营交防营务急报所附的那封附陈的号册后补了一行:

    奉旨启名,随案候覆。

    正文一栏仍旧只有收号。

    同一时辰,京畿西军军司停职簿上却也添了分明的一行:

    顾长恪,暂停中营守务,候问。

    此时,离附陈试例期满,已不足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