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丘义山所说,七日后,戚钺兰穿一身民间的麻布衣裳,以荆簪束发,随他一道赶赴国公府。
莞蓉则留在山庄照看穆念,只叫他二人万事小心,不要暴露身份。
当日抵达国公府时也不过辰时,可那门前已然是车马如龙。晋北不知来了多少王爵贵胄,各家仆从皆是衣着鲜锦,远远一瞧,大半个晋北最富贵之人都在这儿了。
丘义山冷哼一声:“哼,苏寰这老东西倒是好客。”
戚钺兰并不意外。苏国舅是晋北的一把手,又极爱左右逢迎、讲求排场,也确实家底够厚,能拿得出好东西。眼下时局不稳,这些贵族正需要一个享乐的出口,何乐而不为。
“哟,丘老弟,今儿怎么带了个生面孔?”
府上赵管家与丘义山相识,今日见他身旁多了个面覆白纱、纤瘦斯文的青年,忍不住一阵好奇。
“这是我家弟弟。人手不够,叫他来帮个忙,顺带着见见世面。”
赵管家乐呵呵的:“那敢情好,不知小友怎么称呼?看着倒挺机灵!就是身板有点薄,能扛得动菜蔬么?”
“见过赵管家。”戚钺兰道,“小人做什么都行的。”
丘义山挡在他牵头:“肩挑手扛的,就交给我吧。我弟弟身体不大好,帮着浆洗点东西、切菜下厨就行。”
赵管家一琢磨:“那便上来端盘奉酒吧!”
丘义山回望戚钺兰,本想再嘱咐些什么,可青年已经点头应下,随赵管家去了。
路上,赵管家问他:“你脸上这面纱怎么回事?”
“小人染了敏症,脸上起红疹,怕吓着贵客。”
“哦,那也不妨。你就上去摆摆桌子倒倒酒,面纱不摘也没事。”赵管家笑道,“而且我感觉你这么戴着,倒也挺好看的。”
平素要是谁想临时塞什么人进来做工,那是不可能的。但是这个阿丘与他算是老酒友,赵管家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戚钺兰一路穿花回廊,很快抵达他所在的仆从队伍中。
领队发了一身新衣裳,浅青色的掐腰短打,统一穿着。
戚钺兰一边换上,一边听着身旁众人的窃窃私语。
“这衣裳真是磨得慌。什么烂料子。”
“凑活着穿吧,在这儿做工就这样,憋屈!”
“我看东厢房那边怎么就穿绫戴罗的。”
“哈?你想跟他们比?那可是公爷娇养的坤奴!”
戚钺兰心头一动。
据说苏寰荒淫成性,府上养了许多貌美金贵的年轻男孩,也就是所谓的“坤奴”。
他不但自己享用,还乐意把这些美人送给他人狎玩,由此也笼络了不少人心。
“可今日孟公子在场,那些坤奴,怕不是没有用武之地了啊。”
“公爷宝贝他,可宴上又不止有公爷。那些北方来的虏人使节,总得好生伺候着!”
“这么说,公爷今日是要割爱了?”
整理好衣裳,戚钺兰随着队伍一同往正堂去。路上正巧途经东厢房,遥遥地便瞧见一排身段纤若无骨的娇美少年,想必就是府上的坤奴了。
戚钺兰不知想起了什么,匆匆看了一眼,很快远去。
堂上宾客未满,但也已经相当热闹。
戚钺兰端着木案一个个奉酒上去,好巧不巧,这宴上,竟然有不少他的熟人。
其中最面熟的,当属左二位的游征。
昔日他的副将,现在升作主帅了,却不知怎的,比以往憔悴了许多。
颌下淡青色的胡茬未剃,双目遍布红血丝,也不饮酒,只一个人披着铠甲,坐在角落。
这倒是叫戚钺兰有些意外。
以往游征自诩比他资历久,又是将门世家,一向不甘居于他下,甚至屡有冒犯。
说白了,在那时候的游征眼里,戚钺兰要什么没什么,他根本看不上。
以至于当年监军李瑛离间典钺军高层,戚钺兰苦劝游征不要离军,游征也只是撂了军牌,冷笑一声:将军饱受陛下宠爱,圣恩庇佑,自然无恙。我们这些泥腿子,又算得了什么?
现在时局颠倒,他“身死”后,游征深得阜缊帝信任,理所应当执掌三军,怎么看起来却颓废了这许多。
一盏酒端到游征手边,他依旧撑着额心,没有抬头,只问身旁随从:“……剑呢?”
“还不到时候呢,将军。您且先等着吧。”
游征攥拳,“苏煜台最好不要拿不出来。今日若见不到王孙剑,我定叫他——”
随侍忙道:“这话可说不得。”
游征噤声。垂眸间,猛地嗅到了一股说不上来的清香,仿佛一记空谷幽兰,叫他心头重重一颤。
他骤然抬头,可眼前除了奔走的家仆、酣饮的贵胄,哪有什么“幽兰”?
那香味来的快散的也快,此刻便一星也不剩了。
正出神着,耳畔却传来一个笑嘻嘻的声音:“真想不到,游将军你也会到这样的宴席上来。”
说话的是苏寰府上门客,名为魏成道,“人家都说,白马沟一役后,游将军时来运转、飞黄腾达了,怎么今日瞧着,却不怎么有精神呢。”
游征冷冷瞥他一眼,一字未回。
魏成道又长叹一声:“要是我,熬走了那么个刚愎自用的顶头上司,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听说当年戚芳庭执掌三军之时,也不过二十二岁。啧啧,跟孟公子一样的年纪。这么年轻,就该温良些、听话些,别老摆将军的架子,不是吗?”
游征侧目:“你想说什么?”
“嗨,我不过是随口一说。”
“只是听闻这戚芳庭面貌丑陋、身段矮胖,才整日面具铠甲不离身。又是那种孤僻倨傲的性子,游将军有所不喜,也是应当的。”
关于戚钺兰,整个晋北都知道他的怪癖。
此人常年佩戴面具,但凡出面,必定是一身铠甲。
大多时候都是重甲,偶尔也会换轻甲,但总之,几乎没见他在人前穿过常服。
那铠甲一穿,身材倒显得十分魁梧雄伟,可是太过笨重,一点没有青年人该有的轻盈英俊。
正因如此,关于戚钺兰貌丑的传言才愈发叫人深信不疑。那一尊满身铠甲的战神,除了尊着敬着,压根起不了任何绮思,久而久之,人们几乎都忘了,他还只是个二十岁的年轻人。
“再说,这王孙剑,自然还是该赠美人。”
“让戚芳庭那厮丑鄙之辈霸占十年,实在暴殄天物。游将军,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游征面色阴沉,攥着酒杯的手上青筋绷起,脸上丝毫没有半分喜色。
而魏成道却依旧笑道:“……今日游将军远道而来,才该见见我们孟公子。”
“那可是九州难得一见的绝色啊。”
话音方落,只听一声铃音脆响,堂中刹时静了下来。
七八个书童小厮,簇拥着一名青衫公子,自院中款款而来。
那年轻公子袍带当风,银冠束发,两袖如荷般亭亭散开,雪白里衣飘然如云,整个人好似一片水中青莲,就这样走入众人视野。
那青衣显然不俗,衣摆上竟有银色小篆粼粼排开,仿佛写诗于衣,雅致到了极点。
而那张雪白面孔更是极美,柳叶眉,水月眼,似愁非愁,罥烟藏柳。行动间一股药香传来,更添几分病弱无力之气。
……如今晋北贵族间,嗜病之风甚行。不论雅妓坤奴,都爱描摹出一副病恹恹的神态。
有人传闻,这股子风气,便是从孟莲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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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兴起的。剩下那些人,都不过是东施效颦。
如今一见,果真名不虚传。
染病也能如此风雅纤美的,辽晋南北,也就孟公子一人了!
怪不得苏国舅对他这样如痴若狂……
苏寰紧跟着上来,这位苏国舅今年已然四十有五,吃丹药吃得满面红光。
与众人好不热切地寒暄一番,便邀孟莲舟坐下,命人给他添茶执扇,看样子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
孟莲舟高坐上位,听着旁人的殷切吹捧,脸上神情淡淡,心底却忍不住自得起来。
这群货色平日里瞧不上他,觉得他区区一个举人,在朝堂上也只不过平庸之辈。可今天呢?今天不还要坐在他下头,给他奉杯敬酒。
这也罢了,他方才在外偷听良久,最说到他心坎儿上的,还是魏成道那句。
王孙剑该赠美人。
简直就是说出了他心里最想说的。
戚芳庭,哼!
他和那人同是江南老乡,当年一起考学。
那时候他还是个灵蒙不开的“朽木”,可姓戚的已经才名满天下,整个江南,人人都知戚钺兰,谁人知晓他孟莲舟?
现在他暴死白马沟,自己却飞黄腾达,随随便便,就能把他珍爱的佩剑当个玩意儿把玩。
……还什么天下第一剑。
今时不同往日了!
想到这里,孟莲舟几乎控制不住上扬的嘴角。就连昨晚和苏寰共处时的恶心,也算不得什么了。
正思忖着,身旁不知何时站了个小厮,往他杯中添茶。
一股兰香传来,孟莲舟直皱眉。再抬头,看见一张覆着面纱的脸。
孟莲舟心里莫名泛起一股熟悉的反感。
他最恨戴面纱的家伙。
不为别的,就因为戚钺兰小时候,就爱整天带个面纱。
孟莲舟以前还以为他是为了遮丑,直到那日亲手挑开,才亲眼看到那张脸。
……此后,那便成了他多年的噩梦。
可眼前的青年低眉顺目,一身廉价褪色青衣,倒了茶之后便退到一旁,发丝一遮眉眼,放人堆里也找不着。
可孟莲舟的目光还是追了过去:“你——”
还未等他出声,却听门外一声凄厉鹰啸,尖锐刺耳,穿堂一震,掀翻半桌酒杯。
七八名身披兽皮、满身硬革骨甲的高大汉子,毫无征兆地出现在堂前。
紧接着,在众人一片错愕的死寂中,又传来一阵铁靴掷地之声。游刃有余,不徐不疾,踩在那昂贵的地板上,脚步声却铮铮如金鸣。
苏寰坐在正中,第一个清醒过来,拱手道:“见过大辽贵使。”
他话音落定刹那,那个青年终于迈过门槛而来。
可下一秒,堂上瞬间爆发开一阵尖叫。
“啊!”
“这,这是……”
——那个站在一众彪形大汉之中的青年,脖子上是一个血淋淋的狼头。
待仔细看去才发觉,原来是将一匹野狼的头颅生劈活剥了,如面具般粘在了脸上。
那恶狼暗红色的瞳孔还灼灼有光,仿佛仍是活的。
戚钺兰站在角落,目光瞄到那青年之时,脊背顷刻间渗出一层冷汗。
这……不是使节。
这个人,他是——
手中茶壶猛地一颤,滚烫茶水一时倾洒而出,溅在了一旁孟莲舟的肩上。
孟莲舟失声尖叫,一下子站了起来:“你、你怎么当差的!”
但他很快便住声了。
因为就在对面,那个狼头青年,已然斜斜望了过来。
硕大的金喙猎鹰盘旋而下,落在他的肩上。
两双视线一动不动,死死盯着孟莲舟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