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趣网 > 都市小说 > 九零年代小保姆 > 42. 羊肉
    阮曼笙亲昵地挽住林秀秀的手,眉眼带惯有的几分笑意,但也多了几分郑重。

    “你知道什么人的嘴皮子最厉害吗?是读书人。他们几乎不讲那些下三滥的粗话,可咬文嚼字里全是戳心窝的软刀子,句句大道理,句句都在捅刀子,笔杆子尖酸又刻薄,趾高气扬的对着所有人一通乱叫,还说是全了自己读书人的颜面,我呸!”

    林秀秀认真点头,眼神踏实又恳切,“我晓得,我爸也说过这样的话,他说读书人的弯弯绕绕藏得可深,猜不透。”

    阮曼笙闻言笑出声,“你爹说的对,走,我们这就去开开眼。”

    推门的一瞬间,场景骤变。

    肃穆的金銮大殿上,百官分列而立,庄严肃穆。

    两位文官正当着满朝文武和圣上的面,从容奏对,针锋相对。

    仔细听来,林秀秀也大概能猜出这二人的身份。

    一位是保守派老臣王大人,深耕吏治,资历极深。

    另一位是改革派新锐李大人,年轻得势,主推新政改革。

    而这场争论的起因,似乎是关于地方粮饷以及新政落地的争议,两人全程文质彬彬,却字字不让。

    王大人率先出列,躬身稳声。

    “陛下,新政初衷确实为民,然而地方根基薄弱,骤然改制,州县无从适配,恐扰民生,徒添乱象。臣以为,旧制沿用多年稳妥,宁可守稳,不可冒进求功。”

    话说得很漂亮,句句恳切,一派忠良。

    话音刚落,年轻气盛的李大人当仁不让,立刻上前接过话。

    “王大人多虑了,世事流转,旧制积弊已久,年年耗损、虚耗公帑。守稳即是守旧,不进便是退,新政虽新,却也是破弊安民之策,臣以为,当即刻推行。”

    这话也说的漂亮,锋芒毕露。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有来有往,全是国家大义。

    满朝文武垂首不语,没人敢插话。

    老臣势大。

    新锐得宠。

    哪边都不能得罪。

    争执片刻,谁也说服不了谁,随即陷入无声的僵持。

    而龙椅之上,那位端坐的帝王全程沉默,神色平淡的看着二人你来我往的交锋。

    就在气氛最僵的时候,他终于缓缓开口。

    “两位爱卿皆为民利,新旧并无对错,因地制宜即为善政,此事暂且搁置,秋后再议。”

    大殿瞬间寂静,无人再敢多言。

    阮曼笙侧头笑看林秀秀,“说说吧,他们到底在争论什么?”

    林秀秀蹙着眉,慢慢梳理。

    信息量有些大,她觉得总不会只是表面上为了推行改革而争,总该有些别的深层次的原因。

    “表面看,只是政见不合,一个想守旧一个想革新,可听着又觉得没那么简单,争来争去,寸步不让,倒像是两个人在抢权。”

    林秀秀犹犹豫豫的说出自己的想法,越说越顺畅,“那位王大人说宁可稳不可进,可我觉得他是怕推行新政会动了他老一派的规矩和利益。而李大人坚持不进就是退,他是一定要推行新政的,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在朝堂上站稳脚跟,积攒自己的势力。”

    “看似是政见不合,实则是派系之争。”

    林秀秀说完,抬眼看向阮曼笙,有些不确定地补了一句,“我这么理解,对不对?”

    阮曼笙原本还在认真听,听她这么说当即笑开,明艳的眉眼格外生动。

    “怎么不对?简直太对了!你是真的灵啊。”

    她笑完就马上给林秀秀补充起遗漏的地方。

    “文官交锋,从来都是争话语权和上司的偏向,我倒是觉得,这两个人都想借着改革的事情,逼皇上站队。

    但皇上最忌讳臣子拉帮结派。

    他不说话,两边就都被按住了,谁也别想借势立威夺权,说白了,不表态就是最强的表态。”

    林秀秀听完,心里彻底透亮,轻轻吁了口气,“原来是这样,掌握话语权的人,才是最需要去猜他真意的人。”

    阮曼笙看着她通透又质朴的模样,眼底的笑意慢慢软下来,带着淡淡的羡慕与怅然。

    “你真的学得太快了,”她声音轻了很多,带着真心,“我当年在租界和公馆到处应酬,能读懂这些推拉扯皮,都是吃了无数暗亏才懂的,那时候可没人愿意教我,他们可都盼着我栽跟头看笑话。”

    “你多好,本本分分,心地干净,不必去看那些脏的臭的,就能好好的活着。”

    林秀秀听着心里软软的,伸手轻轻握住她的手,“曼笙,你教我的这些,是我这辈子做梦都学不到的本事,我要谢谢你,你永远都是我的好朋友。”

    阮曼笙微怔,随即眉眼弯弯,笑得明艳又温柔,心里藏着的洞,好像都被这句朴实的暖话熨平。

    她反手握紧林秀秀的手,语气轻快又认真,“好啦,三扇门看完了,话里话外的意思你全都看透了,我的考验你也通过啦。”

    她说着有些不舍,但又从心里觉得,离别才是常态。

    “我没什么能教你了,往后你就记住一句最简单的,普通人说话求输赢,聪明人说话求分寸,上位者说话求平衡。”

    “我记住了。”林秀秀点头,主动拉着阮曼笙往回走,“是从这里回去吗?你爱吃什么我给你做好不好?我做饭很好吃的,你喜不喜欢喝汤?甜汤呢?能不能吃辣?”

    她絮絮叨叨问的很详细,阮曼笙被她拉着往前走,眼神却控制不住的盯在林秀秀身上。

    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呢?

    真诚,不像太阳那么热烈,但像水一样,温柔包裹。

    “我什么都吃的,”阮曼笙快走两步抱住她的胳膊,“但是我还是想吃菜饭,要是有熏鱼就更好了。”

    “那我做给你吃,再煮一份甜汤,好不好?”林秀秀想了想,“我老家的凉面也很好吃哦,要不要给你做一点点尝一下?”

    “都要。”阮曼笙理直气壮的点头。

    林秀秀就笑,“好呀,我都给你做。”

    一顿饭吃了很久,阮曼笙不太能吃辣,吃的直倒吸冷气,但还是控制不住的去夹两根面吃一吃。

    林秀秀给她倒了一杯冷茶,“吃不了就不要吃了。”

    “我能吃,”阮曼笙根本不听,“这个很香。”

    她说着又去夹两根,吃完后斯哈斯哈的猛喝水。

    吃完饭,阮曼笙有些不舍,她拉着林秀秀,“反正还有时间,你跟我来。”

    她把林秀秀带到了她自己的房间里。

    房间里是阮曼笙身上一模一样的香味,很大很开阔,还有一间大大的衣帽间,梳妆台前放着各式各样的护肤品和化妆品。

    阮曼笙把她按在镜子前,“看你的样子,也顾不上打理自己吧。”

    她把自己的护肤品都拿出来给林秀秀用,“你长得好看的,只是有些黑,可我看着你也不是天生黑,是不是夏天里日头太大了晒得?”

    阮曼笙站在她旁边,白的像牛奶一样。

    “你得对自己好呀,你的形象也代表着雇主家里的形象,那些有钱有权的富贵人家都要面子的,想挣钱,就得会经营自己。”

    这次换阮曼笙絮絮叨叨的说了很多,还帮她化了一个淡淡的妆,看起来精致了许多。

    “你也得在自己身上花些钱,不然人家谁会来关心你脑子里有多少东西呢。”

    林秀秀被她说服了,听起来好像很有道理。

    长廊静好,香气悠悠。

    阮曼笙牵着她往前走,慢慢的走到她刚来时候的那扇门前。

    “我原本答应这个怪东西的时候没想着能遇上你这样的人,也算是上天眷顾,教我居然还能有你这么一个好朋友,即便这不是真的我,但是也值得欢喜。”

    她轻轻靠在林秀秀的肩上,声音轻软,和她整个人一样,带着淡淡的香气。

    “也算不白活一次,旁的话我不多说,你得好好的活着,清清白白的活着,我那时没得选,你不一样,就当是带着我,好好的活。”

    阮曼笙不笑了,她眼里还有淡淡的泪意。

    “我会的,”林秀秀认真的说,“我也会一直记得你的。”

    阮曼笙轻轻推了推她,“去吧。”

    林秀秀最后走的时候,依旧回头看了一眼。

    阮曼笙站在那里目送她,见她回头,立刻很开心的笑了。

    门渐渐暗下去,阮曼笙的身影不见了。

    林秀秀起床的时候,心情还有些低落。

    她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见到阮曼笙,如果有那一天,她一定会告诉阮曼笙,自己过得很好。

    没等她低落太久,客厅传来了细碎的说话声。

    她下意识看了看天光,还早得很。

    林秀秀有点奇怪,她换好衣服,轻手轻脚走出卧室,一眼就看见一个年轻男人。

    地上摊着一只裹得严严实实的旧帆布大包,看起来沉甸甸的。

    陆振国和方春瑛已经起来了,见她出来,先是介绍说那是陆振国的徒弟。

    随后又指着地上的大包说道,“这是我和小周在内蒙合买的羊,请了当地牧民杀好处理干净,随车走的行李托运,昨天车子晚点,要补手续,麻烦得很,就没来得及带回来,小周今朝一大早去取回来的。”

    小周手脚麻利,笑着上前拆开帆布。

    一整只处理得干干净净的内蒙白条羊露出来,皮肉新鲜,还带着冬日的寒气,肉质紧实,是城里很难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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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的好货。

    “师娘,我和师傅对半分,已经请牧民已经分好了的。”

    他动作利索地把属于自己的那一半羊肉打包进蛇皮袋,又寒暄了几句,才匆匆离开。

    这可是实打实的稀罕好物。

    林秀秀看着新鲜羊腿,心里立马有了盘算。

    家里的铁锅适合爆炒,用来炖肉总觉得不够好用。

    她当即和方春瑛说了要买只砂锅的事情,方春瑛也没含糊,立刻摸了二十块钱递给她,“既然要买,那就买只好的。”

    林秀秀拿着钱出门,不仅挑了一只厚实耐用的新砂锅,还去小菜场逛了一圈,买了些菜回来。

    回到家也没有休息,她开始紧锣密鼓的处理羊小腿。

    羊肉炖不好就容易膻容易腻,孕吐的人闻着就更容易反胃。

    林秀秀拿到的家常菜谱里,也有关于红焖和清炖羊肉做法的食谱。

    她之前在系统空间里也练手过不少次,原本以为出了系统空间,应该没什么机会做来吃。

    没想到还真让她碰上了。

    她先把羊小腿的血水彻底泡净,反复换水揉搓,又一点点刮掉表层多余的肥油,最后把藏腥的筋膜也剔除掉。

    然后冷水下锅焯水,撇干净所有浮沫,焯完再用温水仔细冲洗干净。

    处理的时候稍微麻烦一些,炖起来倒是省事。

    砂锅底下垫好姜片葱段,把羊小腿放进去文火慢炖就行。

    林秀秀在菜筐处转了一圈,又切了几块白萝卜和玉米段丢进去。

    白萝卜吸油去膻,玉米吊出甜味,都是温和不抢味的配菜,也适合孕妇吃。

    时间一点点过去,文火慢炖了一个多小时,淡淡的肉香缓缓飘满屋子。

    萝卜炖得半透明,玉米浸满肉汤,汤色清亮,没有厚重的油花,温润清甜,完全没有寻常羊肉的膻腥气。

    出锅前再撒上一点点的白胡椒粉,汤鲜肉美。

    房间里的唐月明,早就被这缕香味勾的心神紧绷。

    她这阵子孕吐反应重,见不得也闻不得荤腥,本来就清瘦了许多,也就吃林秀秀准备的饭菜又好不容易看起来气色好了些。

    可还是只能吃些清淡的东西,但凡带点荤腥膻味,她闻着就胃里翻搅,分分钟想吐。

    起初闻到隐约的肉味,她心头瞬间一紧,脸色下意识绷紧了。

    又来了。

    她立马做好了难受的准备,指尖攥着床单,心里暗暗发愁。

    居然是羊肉,那她肯定会恶心反胃,等会儿怕是一口都咽不下。

    公公千里迢迢从内蒙带回来的羊,小林一大早忙活,又是买锅又是慢炖,费了这么多心思。

    她不想扫兴。

    唐月明心里打定主意,待会儿就硬着头皮尝一口,要是真扛不住,她就说自己不饿,悄悄避开回屋去。

    她缓了好半天,压下心底的担忧,慢慢起身走到客厅。

    此时砂锅里的羊小腿已经炖得酥烂,盖子一揭,热气腾腾往上冒,鲜润的香气扑面而来。

    除了陆正阳回不来,陆振国和年年早已经坐好了,就连方春瑛也早早的下了班回来等着吃饭,大家都围在桌边,热气暖了一屋子。

    唐月明硬着头皮坐下,看着碗里白净软烂的羊肉和清亮不浑的鲜汤,深吸一口气,小心翼翼夹了一小块肉,抿进嘴里。

    预想中的腥膻油腻和反胃半点都没有出现。

    入口是软嫩细腻的肉香,温温的,清清的,油脂被炖得透亮,一点不腻,汤汁鲜醇回甘,是干干净净的味道。

    她微微一怔。

    原本随时要翻涌的肠胃,此刻安安稳稳的,没有一点恶心想吐的感觉。

    不仅不难受,还格外适口。

    清淡鲜香,吃着特别舒服,压得她连日来嘴里的寡淡发苦都消了不少。

    林秀秀把羊肉的腥气油气全部处理干净了,只剩了羊肉本身的鲜。

    这时她又递过来一小碟蘸料。

    看着很简单,蒜末,少许香醋,一点鲜红辣椒碎,再淋一点肉汤化开,酸中微微带一点辣,不刺激,但清爽解腻。

    “月明姐,你尝尝这个蘸料,酸口微辣,解腻的,你吃肉的时候可以蘸一点,能舒服些。”

    唐月明悬了一早上的心彻底落地,眉眼间的紧张悄悄散开,又夹了一块炖得透烂的白萝卜,浸满肉汤后蘸一点料汁吃。

    清甜的萝卜混着酸辣蘸料,格外开胃。

    她忍不住舀了一勺清汤小口喝下,暖意顺着喉咙滑进胃里,熨得人浑身舒坦。

    她本来抱着应付场面的心思,没想到竟很合胃口。

    林秀秀看着她放松下来的神色,眼底悄悄漾开一点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