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尝试的结果定在八十八分。
林秀秀的心反而定了下来。
方向没错,那她做的一切都是有用功。
九月下旬的宁港早晚已经起凉了。
林秀秀早上出门买菜的时候被风一吹,又返回去在短袖外面加了一件薄衫。
可是买完菜回去的路上太阳又升起来,她热得又脱掉。
就连小菜场里的蔬菜们也在换季。
前阵子堆得满坑满谷的冬瓜、空心菜、丝瓜渐渐退了场,占据显眼位置逐渐换成了沾着泥的莲藕、裹着褐色外皮的山药还有黄澄澄的秋梨。
她在常去的菜摊前头蹲下来,拿起一根铁棍山药,掰开一点点看断面。
颜色雪白,黏液拉丝,很新鲜。
老周笑呵呵的说道,“有句老话说的嘞,秋吃山药胜补药,这个时候的山药最养人,尤其跟排骨一起炖,又好吃又养身。”
林秀秀听后立刻就买了两根。
先前从图书馆里借来的书可起了大作用。
里面专门有讲四季膳食调配的部分,秋季那一页她夹了不少书签记录。
书里讲,秋季主燥,宜滋阴润肺,饮食应以甘平为主,适当增加温补食材,减少寒凉之物。
她对照着书里的建议,把接下来几周的秋季过渡菜单全部对照着小菜场的品种情况进行了重新规划。
山药排骨全家皆宜,莲藕猪骨最适合赵先生这种常加班熬夜的,桂圆红枣茶王姐喝了好,但是小军要少喝一点,免得流鼻血。
中午赵小军放学回来,书包还没放下就打了两个喷嚏,极其响亮。
打的他嗓子都疼。
林秀秀还以为他感冒了,吃过饭给灌了一杯姜茶,辣的赵小军直龇牙。
下午的时候找出几件薄衫,挂在门口的玄关挂钩上,方便出门时一眼看到,及时取用。
王姐下班回来换鞋的时候一眼就看到,“这个好的嘞,省得每天早上翻衣柜,去年都是出门后冷了才想起来要拿外套,老赵好几次都冷感冒了也没想起来要带外套。”
看着王姐赞赏的眼神,林秀秀假装矜持,实际上嘴角上扬的都压不住。
每隔两天,林秀秀都会准时拎着饭盒出现在周阿娣的病房里。
周阿娣年纪小恢复得快,脸上的痂都开始掉了,露出底下粉色的新肉。
这些日子吃的好也吃得饱,人看起来也胖了一些,不再是那副瘦巴巴没精打采的样子。
林秀秀偶尔看着她,会有一种很有成就感的心情。
今天的饭菜是山药排骨汤和虾仁蒸蛋。
山药是早上在菜场挑的,排骨焯过水后和山药块、两片姜一起放进砂锅,小火煨了一个多钟头,汤色乳白,山药炖得粉糯,筷子一夹就断。
虾仁也是她一只一只剥的,剁成小粒和蛋液搅在一起蒸成蛋羹,嫩得能在勺子上跳踢踏舞。
林秀秀支好小桌板把饭盒摆开,隔壁床的陪护阿姨又探过头来张望,终于憋不住问了一句,“小姑娘,你是专门学过做菜吗?你是哪家饭店的师傅?”
林秀秀摇头,“都不是的,我是做保姆的。”
那阿姨明显不信,“保姆能做成这样?我可没遇到过,那你愿不愿意来我家做?我就喜欢你这手厨艺。”
林秀秀笑了一下,婉拒了,然后又给周阿娣盛了半碗汤。
她走出病房的时候,走廊里等着一个陌生女人,穿着碎花衬衫,头发烫着小卷,见她出来就迎上来笑。
“小师傅,我前两天闻到你家的饭菜香了,我在隔壁病房陪我妈,想问问你有没有兴趣换一家做?工资都好商量的。”
林秀秀愣了一下,然后摇头,“谢谢,我现在这家做得挺好的。”
那女人还想说什么,林秀秀已经笑着离开。
这种事不少见,上周也有个老太爷问她能不能去他家做饭,前天有个年轻小媳妇挺着大肚子追到楼梯口问她接不接私活,吓了她一跳。
但她都拒绝了。
开玩笑,她好不容易在赵家站稳脚跟,王姐虽然说是她的第一个雇主,但是林秀秀莫名就是觉得,这样合得来又心地好的雇主,遇到一次都该烧高香了。
万一遇到一个合不来又做不顺的,她后悔药都买不到。
从医院回来,她顺路去菜场买了下午煲汤的食材。
路过河鲜摊子的时候,老张熟稔的跟她闲聊了两句,说他老娘最近胃口不好,年纪大了还吃不下多少东西,看的他心里着急,打渔都心不在焉,差点掉进水里去。
林秀秀想了想,从篮子里翻出记账本,撕下一页纸,在背面写了山药茯苓排骨汤的做法。
她写的很详细,把山药要挑铁棍的、茯苓要去药店买、排骨要焯水这些细节都写上了。
递给老张后,还叮嘱了茯苓别放多,三五片就够了,放多了汤会发苦。
老张惊讶的接过方子,看了两眼就知道她是真心想帮他,写的这样细。
老张小心翼翼的把纸守好,连声道谢后,从盆里捞了两条最大的鲫鱼硬要塞给她。
林秀秀推了两下没推掉,最后拎着两条鲫鱼回了家,心想那晚上做鲫鱼豆腐汤算了。
然后拐过去买了块豆腐。
走在楼道里的时候,楼上又传来沈美琴和周承宗吵架的声音。
这吵架几乎每天都吵,有时候声音大有时候声音小,偶尔还有婴儿的哭声。
周承宗的声音总是又高又急,每一句都带着一种被冒犯的气愤,好像沈美琴提出离婚是对他人格的极大侮辱。
孙招兰一定会插进来,嗓门尖利得能刺穿楼板。
从沈美琴骂到周阿娣,用词之难听,然后就会传来砸东西的声音。
沈美琴骂不过她,就往地上摔杯子摔碗,什么脆什么响摔什么。
一开始孙招兰气到骂的更脏,还要上手去打人,但是她一靠近,沈美琴就面不改色的往地上砸东西,硬是搞得孙招兰不敢轻举妄动。
毕竟她也怕半夜睡的正香的时候被沈美琴温柔的叫醒,结果发现沈美琴手上还拿着菜刀。
沈美琴算是豁出去了,反正她病死了这些东西也给不到周阿娣手里,砸了还能听个响。
都让她忍,都不让她离,她忍了半辈子了,她不想再忍了。
周承宗更气,一想到都要重新花钱买,他就肉疼,再看到沈美琴那副冷漠的表情,他就气到理智全无,“你也不想想,你一个病秧子离了我怎么活!”
沉默了好一会儿,安静到林秀秀以为沈美琴又被气晕了。
然后沈美琴的声音响起来,听起来阴阳怪气的,“我就算病死了也比在你家熬死强。”
林秀秀觉得挺神奇。
沈美琴每吵一次,声音就比上次大一点。
最开始那几天她说几句话就要停下来喘,现在能一口气说完一整句话了。
这算什么。
吵架疗法?
她忍不住在心里嘀咕,吵吧吵吧,没准哪天沈美琴的身体就真的吵好了。
程美心在赵家住了一个多星期。
去图书馆的时候,林秀秀也会带上她。
程美心很愿意跟她去,因为林秀秀会先去儿童阅览区给程美心找几本连环画。
她都不用林秀秀领着,自己就走到那个矮矮的书架前,踮着脚一本一本看封面。
挑中了就抱着书安安静静坐到小桌子前,看得很认真,偶尔看到好玩的地方会抿着嘴笑。
林秀秀安顿好她再去生活类书架那边找书。
她现在已经摸清了图书馆的布局,生活类在东边第三排,医学保健类在旁边,食谱在更里面一列。
她翻到一本讲不同菜系的书,正趴在桌子上抄笔记,忽然听到有人在她身后小声说了句,“你抄得真认真。”
她吓了一跳,回头发现是个年轻女孩子,扎着马尾辫,穿一件浅蓝色的工作服,胸前挂着宁港市图书馆的工牌,上面写着孟晓雨三个字。
林秀秀有点不好意思地把本子往旁边挪了挪,“我怕记不住,抄下来就算忘了也不怕。”
“你是做什么的?我前几天就看见你在这儿看书了,”孟晓雨在她旁边坐下来,不小心瞥到她的笔记本,眼睛一亮,“哇,你这个炖汤的菜谱写得真详细,你是学厨的吗?”
“不是,我是做保姆的。”林秀秀说。
说完她习惯性地等了一秒。
通常别人听到保姆两个字时,会露出一种很微妙的表情,就是那种哦~的表情。
好像什么都没说,但又什么都说了。
但孟晓雨很感兴趣的说,“好厉害呀,那你是不是会做很多菜?你工作一定很优秀。”
林秀秀愣了一下,然后嘴角慢慢弯起来,“还行吧。”
孟晓雨说她说借的那几本食谱不是很好用,最近图书馆新到了一批讲家庭膳食搭配的书,正在盘点入库,她可以第一时间帮林秀秀留着。
她说着,很快站起来跑了出去,不多时就捧着书回来了。
她带回来一本《家庭营养学》和一本《中国居民膳食指南》。
“我同事正要带过来放到书架上,我就直接拿过来了,你看看,我觉得这两本最实用,讲的是怎么根据季节和人搭配营养,知识面会更精细,你看看能不能用上?”
林秀秀接过书,翻开目录看了一会儿,再抬头的时候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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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喜,“很有用!这本我现在能借吗?”
“当然能,但只能借两周,不过你可以续借,”孟晓雨不假思索的说道,“你要是来不及看完要记得来续,跟登记的工作人员说一声就行。”
说完她自己又补了一句,“对,跟我说一声就行啦。”
林秀秀被她逗笑了。
从那以后,每次去图书馆,孟晓雨都会帮她推荐书,甚至还有国外的书。
她们更熟悉了一点后,林秀秀才知道孟晓雨是大学生,毕业后就来了图书馆工作。
因为她喜欢这个工作,能看很多的书。
林秀秀有点好奇她会喜欢看什么书。
孟晓雨说起书来语速就快了,她说她喜欢看小说,外国的小说也看,最喜欢的一本叫《简·爱》,看了三四遍。
“突然觉得那个女主角跟你有点像呢,”她歪着头打量了一下林秀秀,“不是长得像,是那种感觉~怎么说呢,就是看着不说话,但心里特别有主意的感觉。”
林秀秀心想好像也是哦。
其实她挺爱说话的,但是在心里说的更多罢了。
陈敏如回来的那天,宁港下了一场小雨。
她站在赵家门口,瘦了一圈,眼圈下面两团青黑。
程美心本来在客厅里看小人书,听到门口的声音,猛地抬起头,然后从沙发上滑下来,跑过去,抱住陈敏如的腿不撒手。
陈敏如把从首都带来的特产一样一样拿出来放在茶几上,稻香村的糕点、果脯蜜饯、茯苓夹饼等等,都是没怎么见过的点心。
还有一条丝巾,说是感谢林秀秀,所以特地给她带的。
王姐泡了茶,两个人坐在客厅里聊了很久,林秀秀在厨房里煲汤,隔着一道门听她们说话。
陈敏如说两位老人命是救回来了,但身体都大不如前,她公公现在走路要拄拐,她婆婆中风也不轻,反应比原来慢了很多。
程书平暂时还留在那边照顾,接下来他们家要做一个很大的决定。
到底是让两位老人搬到宁港来,还是他们一家三口搬到首都去。
“你说怎么办?”陈敏如捧着茶杯,声音里带着一种很深的疲惫,“他爸妈年纪大了,身边没有人不行。可我一直都在宁港,美心过去了也要重新适应,我心里没底。”
王姐能理解她的顾虑,“那你是怎么想的?”
“我也不知道。”陈敏如低头看着茶杯,“我结婚这么多年,没离开过宁港,我爸妈都在这里,我要是走了,那我爸妈怎么办?谁管?可不去的话,他爸妈谁管?”
她说着有点头疼,“再说吧,我和书平再商量商量。”
日子就这么稳稳地往前走。
林秀秀每天早上起来做早饭,送走上班上学的一家三口,然后去买菜。
周阿娣的饭菜每隔两天准时送到医院,隔壁床的那位阿姨还是会旁敲侧击的问她有没有换东家的打算。
去图书馆的次数固定成了一周内一定要去一次。
孟晓雨成了她在宁港交到的第一个同龄人好朋友。
孟晓雨会在她借书的时候跟她聊两句最近在读什么,会在她抄笔记的时候给她倒杯水,会在她走的时候说下次帮她再找几本合适的,还约她周末有时间一起去逛街。
林秀秀很开心。
家里也给她寄来了信,那丑字一看就是林卫东写的。
信里说收到她上次写在信里寄回去的煲汤配方,试着炖了几次,林望生喝了不少,很有用,让她自己也多炖着喝。
林秀秀觉得自己有些不一样了。
说不上来是哪一天变的,大概是有一天她蹲在菜场里挑莲藕,卖藕的大姐问她,“你今天要粉的还是脆的?”
林秀秀脱口而出,“要粉一点的,我煲汤用。”
然后忽然就想起来,余阿婆教她买藕之前,她连粉的和脆的都分不清。
现在她甚至知道粉藕要挑短粗的、脆藕要挑细长的,知道九孔的脆、七孔的面,知道煲汤用七孔的才对。
小菜场的许多摊主都认识她,和别人说起的时候,都说那个小囡厉害着嘞,又会买菜又会杀价,一看就是特别会过生活。
不仅如此,她开始做事之前会考虑的更多,然后尽全力把所有事情都做到完美。
天知道以前她根本想不到这些。
本子越写越厚,林秀秀觉得火候已经到了。
晚上她钻进系统空间,详细严格的按照自己的清单进行了一次整理。
她做完全部,然后按下了提交键。
系统闪烁了两下,跳出了九十分。
「恭喜宿主任务完成度达到优,是否进行任务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