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日,天气格外晴朗,绚烂的云霞映红半边天,河水还冻着,云霞映在三尺厚的冰块上,像是一副颜色艳丽的油画。
林奚若站在河边,目光怅然。
明月三千踩着积雪走过来,一路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积雪之下是大小不一、高低不平的碎石块,走起来十分艰难。她在林奚若身后站定,看了他许久,心里想道:“人是讨厌了点儿,胜在对眼睛好,他要是走了,以后的日子会变得很无聊吧。”
“想看就来前面光明正大地看,偷看多没意思。”林奚若头也不回地说道。
“什么偷看!”明月三千走上前,越过他看向云霞绚烂的冰面,“我只是在想,以后终于不用再见到某个讨厌的人了。”
“是芷若走,又不是我要走。”
明月三千双手抱胸,回头看他:“长乐公子倒是挺有自知之明,知道我说的是你,不是芷若。”
“可我没说我要走。”
“你那般在意芷若,会自己留下让她一个人上路吗?”
林奚若眉眼微跳,沉默半响才道:“没想到,最了解我的人居然是你。”
“一副很感动的样子做什么,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舍不得我呢。”
林奚若莞尔,别过头去,嗤笑道:“真了解我就说不出这句话了,我巴不得能尽早摆脱你。”
明月三千撇撇嘴:“摆脱我就这么高兴吗?”
“当然。”林奚若咧开嘴角,笑得见牙不见眼。
明月三千心头火起,无意识磨牙,低语道:“看到你高兴,我就不高兴。”
她恨恨地转身,忽的脚下一滑,仿佛是踩中了一块圆溜溜的石头,脚下直打滑,身子控制不住往后仰去,匆忙之间喊了一声:“救命——”
林奚若抱胸而立,笑眯眯地看着她:“这招对我没用。”
明月三千生生摔在地上,手摁在尖锐的石头上,划出一道血口子,汩汩冒血。幸运的是,只伤到了手,衣服沾染到大片脏污,倒没有其他更严重的问题。
林奚若的笑容戛然而止,他张了张嘴,连忙伸手去扶。
明月三千怒目而视,躲开他的手艰难地站起身来,不发一语地往回走。
林奚若呆住,满眼都是她那只流血的手,仿佛自己的心也被划开了一道口子,滋滋往外冒血,疼得他无法呼吸。
而那个真正受伤的人已经走远了。
暖融融的帐篷里,芸香一边给明月三千包扎,一边忍不住埋怨:“小姐,你以后别再到处乱跑了,弄成这样我看着都疼。”
明月三千随口答应着,明显根本没听进去,芸香不住叹气摇头。
“帮我重新拿一件大氅来。”
“小姐,您都伤成这样了,还要出门?”
“我是手受伤,又不是脚受伤,快去。”
芸香无奈,只能照做。明月三千把脏污的衣服留下,重新换好衣服,出门时一副雄赳赳气昂昂的架势。
芸香不放心,坚持跟随在一侧,看到明月三千的样子觉得有点好笑,忍俊不禁道:“小姐,你这样子像是想要打架一样。”
明月三千悠悠道:“没差,我就是要去扳回一局。”
此时天已经全黑,帐篷后面阴影处,金银珠正和几个年轻男子站在一处,默默注视着两人走远。
其中一个男子说道:“阿珠,听哲布说,你这个找回来的姐姐总是欺负你。我们帮你教训她,怎么样?”
金银珠皱眉瞪了其中一个中等身材的男子一眼,又对先前那个男子道:“就凭她,还能欺负得了我,你们是看不起我,还是太看得上她?”
中等身材的男子有些臊眉搭眼的,估计就是先前开口那个男子口子的哲布,他嗫嚅着开口:“我们不是这个意思……还不是怕你受欺负吗?”
“烦死了,谁要你们多管闲事!”金银珠的嗓音并不尖锐,听来反而有一种飒爽利落的感觉,非但不让人讨厌,反而有种特别的味道。
几个男子一点也不恼,只告诉金银珠,有需要时一定记得找他们帮忙。
金银珠很是不耐烦,摆摆手道:“我要去找叶佩松,你们别再跟着我了。”
哲布有些不高兴:“你还找他,他都要跟那个姓林的小姐去大隋了,你还找他干什么?”
金银珠终于露出一点笑意:“你们知道什么,他走不成的,他家里有规矩,不能轻意到隋都去。”她的声音上翘,带着显而易见的得意,“他这辈子,只能是我的。”
哲布十分懊恼,想发作却又不好发作,一张脸难看至极。他的同伴似是知道他的想法,都拍拍她的肩膀宽慰他。
金银珠一路哼着调子,很快到了叶佩松住的帐篷。自从得知林芷若要回大隋的消息后,他一直心情不好。他不想和林芷若分开,想过各种办法,无非三个方向,一是劝林芷若再多留些日子,二是带她一起去他的家乡,三是他不想再管家里的破规矩,坚持随她一起去隋京。
可林芷若却说,她的年纪到了,这次回去家里人就会给她安排婚事,她们林家是大隋首富,她要嫁的人家也必定不会平凡。他这样跟在她身边,会影响她许配人家,希望他能明白,不要扰乱她的婚事。叶佩松还没来得及表白,兜头就被浇了一盆凉水。此后几日,一直闷闷不乐,躲在帐篷里借酒浇愁。
“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啊……”
金银珠一进来,不自觉皱了下眉头,里面的酒味实在太冲了,如果是别人弄成这样,她早就不满地嚷嚷出来。偏偏是叶佩松,是她喜欢的人,她只会甘之如饴。
“什么为什么?”金银珠上前,也抱起一个酒坛子,想陪叶佩松一起喝,她拿起一个,是空的,再拿起一个,还是空的。她把叶佩松靠在小几上的头掰过来朝向自己,只见叶佩松不仅面色潮红,眼睛也充斥着红血丝,她不禁动怒,“你这是喝了多少,要把自己喝死吗?!”
“喝死了……又怎么样,反正……她也不在乎。”
“她?林芷若吗?你的眼里就只有她吗?她不在乎,我在乎啊。”金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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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一向骄傲,这会儿也委屈得掉下眼泪来,“你明明知道,我一直都很喜欢你……”
“银珠,好兄弟之间的喜欢和男女之间的喜欢是不一样的,你……不明白。”
“我怎么不明白,我对你是什么样的心意你还不明白吗?在林芷若没来之前,我们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我们曾经约定好,一起去闯荡江湖,一起去大隋……去看烟雨江南,去看小乔流水人家,去□□致的江南糕点,去茶楼听说书人讲故事……一起走遍天下,吃遍天下,你都忘了吗?”金银珠哽咽着说完。
“我没忘,可是我的心已经死了,心死了,又还能再去哪里呢?银珠,对不起。”叶佩松不看金银珠一眼,只如一摊烂泥般摊在地上。
金银珠泪如雨下:“为什么,她哪里比我好,长得不如我漂亮,身材没我好,没我高,没我有力气,武功也不如我,你为什么会喜欢上她,为什么?!”
转眼之间,说“为什么”的已经换了一个人。
“银珠,我们是好兄弟,做一辈子的好兄弟不好吗?”叶佩松似乎是终于察觉到了金银珠的痛苦,不解地看向金银珠。
金银珠悲愤至极,终于崩溃跑了出去。
叶佩松笑笑:“好兄弟也离我远去了,到头来还是孤家寡人一个。”
金银珠一口气跑到了林芷若住的地方,暗暗发狠,想找林芷若较量一场分出高下。可又想到林芷若马上就回大隋了,根本没必要和她较量,又转身想走。
就在这时,她认出了帐篷外面的丫鬟,那是她那位同父异母姐姐的贴身丫鬟芸香。她略一迟疑,顿住了脚步。
此刻,芸香正和林芷若的丫鬟晓月窃窃交谈,冷冽的北风把她们的交谈声送到金银珠耳中,几乎一字不落。
“许小姐看起来很不舍得我们小姐走呢。”
“那是肯定的,等林小姐走了,就没人陪我们家小姐说话了,那个……她那个新认的妹妹总是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害我们家小姐受了不少委屈,以后这日子可不好过呢。”
“她们北庭女子的性情是和我们大隋女子不太一样,许小姐真是受苦了。”
“唉,说实在的,虽说那位金小姐和我们家小姐是同父异母的亲姐妹,可她还不如林小姐和我们家小姐更亲近呢。”
“要是我们家小姐能多待些日子,凭我们家小姐的脾气,才不会看着好姐妹被欺负,也许那位金小姐还会收敛些。可惜,小姐非要回去,谁劝也不听。”
“是啊,林小姐就像是个行侠仗义的侠女,和叶少侠真是郎才女貌好不般配,她这一走,叶少侠一定也很难过吧。”
“偷偷跟你说,你别告诉其他人,其实我们家小姐也很难过呢。我也不想走,回去以后,北庭的羊肉就吃不到了……”
金银珠听得脸色铁青,恨恨地盯着林芷若的帐篷:她平日里张口闭口姐妹情深,却原来一直在哄我,实际上,她根本就瞧不上我,甚至我这个亲妹妹还不如林芷若这个朋友来的更重要。这个虚伪的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