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阑雨抬眼,盯着这个和自己有过一面之缘的女子。
他这次来,是来接自己名义上的“表妹”——孟夏。
孟夏是他叔叔的儿子,早年叔叔和爸爸一同在市局工作,两人一见如故,拜为兄弟,甚至连孩子都结为表亲。
谁知道天有不测风云,他爸一朝倒台枉死,叔叔一句话没为他辩解,反而这么多年自己混的风生水起。
所以他,极其厌恶他的叔叔,也讨厌这个被“托孤”的“表妹”。
前阵子他的叔叔寄信来,向他忏悔,并且说自己患了重病,只希望他能念念旧情,在乡下照顾自己的独生女孟夏。
正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叔叔那封信还是或多或少打动了他,周阑雨看着这个看着就涉世未深的女孩,眼底翻涌着复杂的情绪。
孟夏拽着自己的布包,眼睛瞪大,几乎脱口而出:“是你?周阑雨同志?”
景秀英注意到两人之间的氛围,忙拉着孟夏到桌子边坐下,笑着说:“既然你们认识就好好聊聊吧。”
说完话,冲着孟夏挑挑眉就溜出了饭店,留下孟夏一个人呆若木鸡地坐在周阑雨身边。
“嗯,是我。”周阑雨闻言应了一声。
见到这样一张帅脸,孟夏这下心底有些冒泡泡了,她坐下后,这才仔细打量着眼前男人。
他的眉峰不算凌厉,却生得疏朗干净,眉骨处拢着一层浅浅的光影,衬得那双总是牛垂的眼,愈发透着几分生人勿近的清冽。
纵使孟夏上辈子有不少网红朋友,她依旧是被周阑雨的外貌所震撼,她第一次近距离观察这么好看的人。
只可惜周阑雨生错了时代,要是在21世纪,进娱乐圈也说不定能闯出一番天地。
只可惜……英年早逝,哎……
一想到此,孟夏下意识叹息一声。
“怎么了?你在看什么?”周阑雨的声音淡淡的,还咳嗽了两声。
孟夏也意识到自己失态了,她这才是来跟她结婚的,一定要留个好印象,她只得笑笑道:“身体不好吧?我看你都咳嗽了,没事吧?”
“……没事。”刚到春天,他穿的薄了些,前几日染上风寒,本不是什么大事情,但是他总觉得孟夏的眼睛里似乎透露着一丝……怜悯?
他皱起眉头,“只是风寒。”
孟夏乖巧点点头,心里却是乐开花——
懂,懂得都懂!男人就是好面子,没事,病弱男人最好命!
“快吃饭。”周阑雨看着她的模样,忍不住皱眉,“比不上你们千金大小姐平日吃的,但是松厂镇就这生活水平,嫌弃也没用。”
孟夏低头看了看这些菜,今天居然有红烧肉,到底谁会嫌弃!
周阑雨也未免把她的生活想得也太好了吧。
她扭头看了一眼门口那边,果然支了个牌子写着周六特供菜——红烧肉。
这么多天吃斋念佛终于吃上肉了,孟夏口水都几乎要流出来。
她也管不上别的了,拿起筷子塞了一块到自己嘴里,“我品鉴一下……”
周阑雨静静看着她,没说话。
孟夏却出乎意料回答道:“好吃!炖得很入味啊!就是香料放的有点少,要是能再放些陈皮草果和丁香就更好了!”
她终于吃到了美味的肉!孟夏觉得自己浑身都在冒泡泡。
周阑雨见她的模样,又面色不善,“别挑剔,你下乡了就得学着习惯这边,这里可不比城里。”
孟夏大快朵颐,趁闲暇功夫对周阑雨道:“你别说教我,我又不是你妹妹。”
她的意思是两个人日后可是平等的夫妻关系。
周阑雨脸色却沉了。
不是妹妹。是,他们没有血缘关系,不是亲妹妹还让他来管。有其父必有其子,果然跟她爸爸一个样,一样地让人讨厌。
那天他冒着小雨在车站等了她四个小时,与约定好的下午两点完全对不上,甚至见到他也不知道上前叫她,分明他穿得和信上写的一模一样。
孟夏不仅不遵守约定浪费他的时间,还故意不见他,这不是成心戏耍他?
好,反正他的父母已逝,叔叔的信件,他不会再看。
孟夏见他面色苍白,有些不对劲,便关切道:“不舒服吗?你也多吃点呀,吃饱才有力气,吃饱才能身体好。”
周阑雨被气的牙痒,他沉声:“不饿,你吃你的。”
孟夏眼神怪异得看他一眼,这人不会是最终被饿死的吧?
她现在也吃得半饱,觉得有必要跟周阑雨说一下自己为什么结婚不直接找他,反而中间还有景秀英的事情,便慢慢对周阑雨阐述道:“我半路把记着你的地址和照片的纸条丢掉了,幸好王婶儿女儿嫁在这边,认识你,我就直接过来现在她那边,然后再和你见面。”
闻言,周阑雨的眉头才舒缓了些。
原来是因为东西丢了才错过接她的时间……至于王婶儿?应该是她的保姆吧。
难道……还真是自己错怪了她。
周阑雨点点头,垂着眼眸,握着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肉,白皙又骨节分明,“你住处安排好了吗?”
毕竟是托他照顾,他肯定是要把这件事也办好。
孟夏点点头,“找好了,在这边的手续趁着住在招待所那几天我也都基本上办好了,现在在秀英姐家租房住。”
周阑雨有些诧异得掀起眼帘看着孟夏,他实在没想到娇生惯养的孟夏能够独立办好这些事情,一点都不需要他的帮忙。
这和他想象的孟夏完全不一样。
“那,还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周阑雨沉默半晌开口。
孟夏本想说“没有”,但是转念一想,似乎适当露怯才能在和男人更好相处?
于是,她开口应和道:“嗯,昨天被子还没有抱过去,你帮帮我吧?”
“好。”男人没犹豫,只是简单颔首。
其实孟夏真心觉得这个男人能处,一是长得帅养眼,二是人心肠还不错,那天在车站还帮了她,三是沉默寡言话不多到时间自动“嗝屁”,完全不会影响她。
春天天黑得也早,两人吃完饭,天已经微微泛着暗蓝。
孟夏想着既然以后要结婚,现在不得先联络联络感情,说点知根知底的话吗?
但是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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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阑雨看着她,一本正经:“走,去找招待所。”
孟夏转了转眼珠,试探开口:“咱们都是那种关系了……不让先去河边走走顺便互相了解了解?”
周阑雨沉默半晌。
但实际上,他并不太理解,兄妹之间到底有什么好提前相互了解的,而且她……应该不会不知道叔叔和自己关系并不好吧?
孟夏见他不说话,便以为他默认了。毕竟这个人长相就很冷,不爱说话也是常态,便拽起周阑雨的一个胳膊,往河边走去,“反正也刚好顺路回招待所,走吧走吧。”
松厂镇旁边就是林场,这条河是一路流过两个地方,河水贴着冻硬的河床缓缓流,靠近岸边的地方本来覆盖着薄冰,现在也逐渐消融。
两岸的柳树还没抽出新叶,光秃秃的枝桠伸向灰沉沉的天。
正是黄昏,河堤上的土路冻得邦邦硬,孟夏把自己衣服裹紧了一点,说话甚至还有丝丝缕缕的热气。
她看向了身边身姿笔直的周阑雨,伸出手指碰了碰他的胳膊:“你穿这么薄,不冷吗?”
周阑雨没看她,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方才一闪而过的不耐也被掩盖了下去,慢悠悠道:“习惯了。”
他此刻的领口敞着,因为他向来怕热,哪怕是深秋,也总穿得比别人少。
习惯了……
孟夏似懂非懂点点头,她心想:看来,周阑雨家已经穷成这样了,看来就是周阑雨本人!没认错!
她眼睛亮了亮:“没事,好好干活,肯定能发家致富!”
周阑雨闻言似乎嗤笑一声,可是眼底却不含笑意,他的嘴角勾起一个冷硬的弧度:“哦。”
他二十岁就大学毕业,如今却被打压到这穷乡僻壤当机械工,在他看来,这完全就是养尊处优的大小姐愚蠢思想。
但是看孟夏这白净的脸蛋,他还是开口:“别整天做白日梦。你有城镇户口,去考个售货员、护士,总比在这儿混吃等死强。”
孟夏思索片刻,想到自己的养母一家,摇摇头,声音像羽毛一样轻,“我要是有门路,就不会来这儿了……”
她现在确实是在思考自己到底干点什么事业,能迅速赚钱过上好日子。
周阑雨盯着她,没开口。
叔叔的癌症,孟家的动荡,这些事他早有预料,甚至藏着几分快意。他不为叔叔感到可惜,甚至有种报复的快感,只是为眼前这个姑娘而悲哀。
“你们机械厂有家属队吗?”孟夏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地问道。
周阑雨怔愣,他深吸一口气,停下脚步盯着孟夏的眼睛:“你要嫁人?”
家属队是职工妻女才能进去的地方。
她要为了进个家属队,就随便找个机械厂的男人嫁了?
虽然他和孟夏没有什么关系,但是既然叔叔把她托付给他,他就不该放任她乱来。
孟夏先是被他的反应吓了一跳,随即眼尾又弯起,像只狡黠的猫:“不然呢?我总不能在乡下当一辈子孤女吧。
周阑雨忽得不说话了。
他的目光沉了沉,“嫁谁都行?就算你一点都不了解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