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趣网 > 其他小说 > 暮华朝血录 > 37. 第三十七章尾声
    冯七在江宁织造署一直待到洪武三十一年。

    不是他想待那么久,是没地方可去。离开织造署,他就是个无根无底的太监,没有家,没有亲人,没有银子,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所以他留下了。李煦在的时候,他留下。李煦调走了,新来的织造姓孙,他也留下。孙织造干了几年,换了姓王的,他还在。来来去去,织造换了四五任,只有他冯七,像一棵老树,根扎在织造署的书房里,怎么拔都拔不出来。

    洪武三十一年的秋天,他收到了小顺子的信。小顺子早就离开了织造署。洪武十五年的时候,他攒够了银子,回了山东老家。走的那天,冯七送他到城门口。小顺子没有哭,只是站在那里,看着冯七,看了很久。

    “冯七哥,你真的不跟我走?”

    “不走。”

    “为什么?”

    冯七没有回答。为什么?因为他答应过赵珩,替他活着,替他看着,替他记住。留在织造署,他才能看到最多的文书、最多的账目、最多的信件。只有看到这些,他才能知道这天下正在发生什么,才能把那些该记住的事记下来。

    小顺子不明白,但他没有追问。他抱了冯七一下,抱得很紧,紧得像要把冯七揉进身体里。

    “冯七哥,你保重。”

    “你也是。”

    小顺子转过身,走上了北上的官道。走了几步,忽然停下来,没有回头。

    “冯七哥,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那棵大槐树吗?春天的时候,槐花开满了树,风一吹,花瓣就落进河里,跟着水流走。”

    “记得。”

    “等我回去了,我替你去看。替你看看那条河,那座桥,那棵大槐树。”

    他走了。冯七站在城门口,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官道尽头。槐花落在水面上,跟着水流走。小顺子说他要替冯七去看。冯七知道,他不会回来了。不是不想回来,是回不来了。山东到南京,千里之遥,车马劳顿,盘缠不少。他攒了一辈子的银子,只够买一张单程票。

    冯七在笔记上写道:

    “洪武十五年,秋,小顺子归山东。奴才有十三年未见之。”

    “今洪武三十一年,又十六年矣。小顺子尚在否?奴才不知。”

    “奴才但知,那棵大槐树,年年春天,都会开花。”

    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明太祖朱元璋驾崩。消息传到南京的时候,已经是六月初了。冯七站在织造署的院子里,听着报丧的钟声从京城方向传来,一声一声,沉沉的,像有人在用力敲打一口巨大的铜钟。他在心里默默地算了一下。朱元璋,洪武皇帝,赵崇安。活了七十岁,做了三十一年皇帝。从一个放牛娃,到和尚,到起义军将领,到皇帝,到天下之主。这一辈子,他值了。冯七想起了他第一次见到赵崇安——不,他没有见过。他只在史料里见过这个名字。那时候他还是冯琦,在图书馆的地下室里写论文,写到赵崇安的时候,写了一句:“赵崇安的成功,是偶然性与必然性的统一。”这句话是他从某本教科书上抄来的,他自己也不太懂什么意思。

    如今他懂了。偶然性,是赵崇安碰上了暮华朝烂到骨子里的时候,一推就倒。必然性,是就算没有赵崇安,也会有李崇安、王崇安、张崇安。暮华朝该亡了,不管谁来推,都会倒。

    朱元璋死了,建文帝即位。新皇登基,改元建文。冯七在账房里看到了新皇颁发的诏书,诏书上写着“宽刑省狱,轻徭薄赋”之类的话。他把诏书看了一遍,放下,拿起笔,在纸上抄了一份。不是因为他需要,是因为他要记住。

    建文元年,冯七五十一岁了。他头发白了大半,腰也弯了,眼睛也花了。每天看账本的时候要戴上老花镜,镜片厚得像瓶底。他手上的皮肤皱得像树皮,青筋暴起,像一条条蚯蚓趴在手背上。但他的手还是稳的。研墨,铺纸,写字,一笔一划,不抖不颤。

    那支笔还在。笔杆上的“安生”两个字已经被磨得几乎看不清了,但他知道那两个字在哪里。不用看,用手摸就能摸到。安王的安,冯七的生。赵珩把这支笔送给他的时候,他才十五岁。如今他五十一岁了,三十六年过去了。三十六年,他写了多少张纸?数不清了。他只知道自己写秃了好几支笔,只有这支,一直没换过。不是舍不得,是习惯了。就像他习惯了活着一样,习惯了写,习惯了记,习惯了一个人。

    建文四年,燕王朱棣起兵“靖难”。和四十年前赵崇安的“清君侧”一样,都是谋反,都是篡位,都是骨肉相残。冯七在账房里看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忽然笑了。不是好笑,是荒诞。历史在重复,一次又一次地重复。朝代换了,皇帝换了,年号换了,但人没换。人还是那些人,贪婪的、怯懦的、勇敢的、愚蠢的、聪明的、善良的、残忍的——什么样的人都有,就是没有新的人。

    冯七在笔记上写道:

    “建文四年,燕王反。与前朝赵崇安事如出一辙。”

    “历史总是重复。不是因为它喜欢重复,是因为人总是不长记性。”

    “奴才长了。奴才记了四十年。该记的,不该记的,都记了。”

    “奴才不知道这些纸将来会落到谁手里。也不知道有没有人愿意看。”

    “但奴才知道,奴才不死,这些纸就在。”

    建文四年六月,燕王朱棣攻入南京。城破那天,冯七正在书房里整理书卷。他听见城外传来轰隆隆的炮声,听见城墙方向传来喊杀声,听见街上有人在哭、在喊、在跑。他放下手里的书,站了一会儿,然后坐下来,铺开一张纸,提起笔,慢慢地写。炮声越来越近,喊杀声越来越近,但他的笔没有停。一笔一划,不紧不慢。

    写完最后一个字,他把笔放下,把纸折好,塞进木匣里。木匣已经换了一个更大的,原来那个太小了,装不下了。但这个木匣也快装满了。他把木匣抱在怀里,走出了书房。院子里没有人。织造署的人已经跑光了,有的跑了,有的躲了,有的死了。他站在空荡荡的院子里,抱着木匣,听着远处的炮声和喊杀声,忽然觉得很平静。

    他想起苏公公临死前说的那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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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下去,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记住。”

    他记住了。苏公公,冯六,赵珩,周公公,曹寅,小顺子。还有那些名字还没有出现在他笔记里的人。他都记住了。一个不漏。炮声越来越近了,震得地面都在发抖。冯七抬起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天很低,云很厚,像要塌下来似的。

    他低下头,看着怀里的木匣。木匣很沉,沉得他胳膊都酸了。但他没有放下,只是把它抱得更紧了。

    他忽然想起赵珩送他的那支笔。笔杆上刻着“安生”两个字。安王的安,冯七的生。赵珩把这两个字刻在同一支笔上,是希望他们能永远在一起。哪怕他死了,他的名字还在这支笔上,还陪在冯七身边。如今冯七还活着,还在写着,还在记着。赵珩就还活着,还在写着,还在记着。

    他摸了摸脖子上的玉扳指和铜钱。两样东西贴在一起,温热的,像是在彼此取暖。四十多年了,它们就这样贴着,从来没有分开过。

    远处的炮声停了。喊杀声也停了。整座南京城忽然安静了下来,安静得像一座坟墓。冯七站在院子里,抱着木匣,一动不动。风吹过来,吹动了他花白的头发,吹动了他破旧的衣袍,吹动了院子里的桂花树。桂花正开着,香气在风中飘散,甜得发腻。

    他站在那里,像一棵老树,根扎在土里,枝干伸向天空。风来了不弯,雨来了不倒。不是因为坚强,是因为太老了,老到弯不了、倒不了了。

    他闭上眼睛。在黑暗中,他看到了很多人——苏公公,赵珩,冯六,周公公,曹寅,小顺子,顾文昭,周统领。他们站在他面前,看着他,有的在笑,有的在哭,有的面无表情。

    “我记住了。”他在心里说,“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每一个字。我都记住了。”

    那些人影在黑暗中渐渐散去,像雾一样散了,再也看不见了。但冯七知道,他们还在。在他的记忆里,在他的笔记里,在他写的每一个字里。他们会一直活着,只要他还活着。而他会一直活着,直到他把所有该记住的都记住。

    风吹过来,把院子里的桂花吹落了几朵,落在他的肩上,落在他的头上,落在他怀里的木匣上。冯七睁开眼睛,低下头,看着那些金灿灿的小花。

    他想起了小顺子说的那句话:“槐花开的时候,满树都是白的,风一吹,花瓣就落进河里,跟着水流走。”

    桂花不是槐花,南京不是山东,但他觉得,它们是一样的。花落了,跟着水流走。人死了,跟着记忆走。只要有人记得,花就没有白落,人就没有白死。

    冯七抱着木匣,走出了织造署的大门。他没有回头。他知道,他再也不会回来了。这座他住了将近四十年的城市,这座埋葬了他青春和中年、希望和绝望的城市,他再也不会回来了。他要往南走,走到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找一个安静的房子,把木匣打开,把那些纸一张一张地铺开,从头到尾读一遍。然后,继续写。把还没写完的写完,把还没记住的记住。

    一直写,一直写,写到写不动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