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趣网 > 其他小说 > 皇后兼祧两房,但失败 > 19. 姻缘错会
    “走水了,走水了!”一个尖利的声音叫嚷起来。

    长须男上前揪住那人衣襟,“你说什么,那我们的货呢?”话音刚落,只听轰隆一声巨响,震得山摇地动,耳朵嗡鸣不止。

    回头看去,果见庄子上火焰涨天,烧得天空亮如白昼,大事不妙,库里还有不少火药,方才的声音定是火药炸了,众人纷纷嚷着要赶回去救火。

    “那小子怎么办?还追不追?”

    方才,江毓秀趁庄子起火,众人大乱,早就纵身一跃,飘出二三丈许距离,钻入了对面密林之中。

    长须男拧眉望向那片密林,恨声道:“罢了,那人不重要,一拨人随我前去救火,一拨人下去找雍国太子,无论是死是活都要将那人亲自交给女使大人验明正身。”

    “是。”

    半个时辰后,天彻底大亮,日光流金般洒在叶丛之间,远远望去,仿佛一块巨大的翡翠闪动着莹莹碧绿的光泽。

    树荫底下,江毓秀坐在一块大青卧牛石上。

    她发髻散乱,衣衫被树枝钩破,整个人狼狈不堪。

    眼泪顺着脏兮兮的脸颊滑过,露出里面腻白的肌肤。

    细碎的脚步声响起,回头眯眼看去,看到来的人是江葱,毓秀急道:“可有他的消息么?”

    江葱眼神虚虚望着地面,思索片刻,“我跟过去瞧着,他们没找到人,也没找到尸体,我想呢,也许人早被谷底的野兽吃光了。”

    江毓秀眉心一跳,张张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这个消息太震惊了,她无论如何也不能想象,太子就这么葬身于这山林谷底。

    “太子妃,我们已经耽误不少时辰了。”

    可是天大亮了,这个时辰回宫也容易被人发现,其实她还是不死心,总要亲眼见到哪怕一点残肢断臂,零星半点的证据证明他真的不在这个世上了才肯认命。

    太子是在她手里出事的,她本该保护好他的,“跟我去那下面看看,再仔细找一找。”

    “人从这么高的地方掉下来,谷底还都是碎石滩,怎么可能活着,我看还是去就近报官要稳妥些。”

    “你是我的婢女,我都使唤你不动了是么,你不去,我去。”

    江毓秀剜了她一眼,随后独自往东崖的谷口走去。

    “我哪能呀,哎呀,太子妃,你等等我!”

    她们在东崖底下寻了半日,果见一摊新鲜血迹,约摸着也有一个时辰左右,鲜血粘在石头草叶上,还没有变成赭红,乃至发黑。

    谷里并不像江葱所说,是碎石滩,而是大片茂密的花草,一条清澈见底的溪流环绕着山谷流淌,水面浮光掠影,游鱼成群结队地穿梭往来。

    若搁了寻常,这里也是宜人赏玩的风景之地。

    毓秀低头觑着那滩血迹,眉头紧锁。

    “为什么要骗我?”

    “还能为什么呢,”江葱撇撇嘴,斟酌着措辞,“他死了不是更好,你难道没这么想过,若是他死了,说不定太子妃和宁王殿下还能再续前缘呢。”

    太子妃吃了一惊,这丫头真是比她还敢想,她以为这宗室命妇改嫁是多容易的一件事呢,除非宁王当上皇帝。

    “我没这么想过。”

    她突然想到,如果太子死了,最有可能成为储君的人选就只有宁王。这件事,会和他有关吗?他受不了太子欺凌,所以买凶杀人,那些军火武器,也是他特意准备的?

    那些人手里的铜牌又是用来做什么的呢?

    “这么说,太子妃已经喜欢上太子了,你在担心他的安危?”

    江毓秀回过神来,“你说什么?”

    “我说你喜欢太子,你们呀,不是冤家不聚头,看起来天天拌嘴,实则心里早离不开对方了呢。”

    “你胡说八道什么,我喜欢一个人才不是这样的。”

    当然是不可能的,她怎么会喜欢那种人。

    嘴里没一句好话也没一句实话,还一天天净想些歪招来整自己,她巴不得永远不见这人才好呢。

    只不过他的安危,她还是在意的。

    “太子殿下的安危,关乎着国本,食君之禄,担君之忧,不是应该的么。而且,太子殿下是为了能让我脱险,才选择牺牲自己的。他不知道我是谁,尚能如此,可见他也不是一个多糟糕的人。”

    “我不管,我只知道再不回宫,咱们就大难临头了。”江葱柳眉皱起,愤愤道。

    她们再不回宫,还不知宫里会闹成什么样子呢,也不知翘儿那边能不能应付过来,太子妃啊太子妃,你都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了,还有心情管别人的死活。

    “好吧,先回宫再说。”

    离山脚昭化寺不远的地方,有一座临水而建的篱舍,住着爷孙俩,爷爷年近花甲,孙女十五六岁。

    靠山吃山,爷孙俩平时早早进山采药,什么野林子深谷都敢去的,采了山参、灵芝、虫草、益母草等,隔日进城去集市上卖给药商,老爷子攒下钱来,就指望着孙女将来能嫁个好人家,平生心愿便只这一桩。

    这两日,阿绣都没跟祖父进城,她得留下来悉心照料床上的病患。

    她长这么大,还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男子,一身细皮嫩肉的,唇红齿白,定然是富贵人家的公子,尤其斜飞入鬓那双剑眉都像刀裁出来的一般。

    阿绣想了想,就是进城卖药时偶然一瞥,京中那些锦衣华服的公子,纵然有像他这样清俊风雅的人,也没有他身上那种气定神闲的贵气。

    唉,好看的人就是这样,哪怕他不说话不做事,光是一张脸就能把人迷得神魂颠倒。

    阿绣听见过他睡梦中的呢喃,他的声音也好听,像玉石一样温润。

    这人伤得不轻,多亏崖壁缝里斜斜长出一棵老松树,这么一缓,势头减下来,才没将他小命送走。

    清晨的炊烟升起,他已经躺了两日,今儿终于苏醒,阿绣想着他肯定饿坏了,于是斟酌着病人久未尽食,应当吃些绵软的食物,便细细地挑拣食材,煮了一碗山药粳米粥,吹得不那么烫了才端进来。

    进门正好看见那位公子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一时失了力气摔在地下,牵动伤口,疼得只是喘息。

    阿绣连忙将手里的食盘搁在桌边,扶他起来,“你做什么呀,你身上骨头断了,再乱动可就难好了。”

    李旭能感觉得到腰间缠着裹伤的布条,勒得还很紧,想是腰腹处断了几节肋骨。

    “快躺下。”阿绣按着他的肩膀将他按了回去。

    “不对,你得吃点东西。”说话间,又将他扶起来。

    李旭本有些恼火,但瞧她眼神清澈,不是有意捉弄自己,嘴里酝酿的脏话又咽了回去,“这位姑娘,我有要紧事,得马上离开这里,待我回去后,必当重金酬谢。”

    阿绣忍不住一笑,不错,还是个知恩图报的男人。

    重金好啊,有了钱她就可以嫁个好人家,祖父也能放心了。

    “可是,你伤成这样,如何才能走回去呢?”

    “你别管我的事,你一个小丫头片子,没的拖我后腿。”

    “你!”

    李旭心里清楚,眼下只是运气好没被敌人找到这里,但这个地方,他是久待不了的,那群人来头不小,既然敢绑架他,就不会轻易让他逃出生天,若他们真是皇后派来的人就更要命,宫里人会借着搜救的由头除掉自己。

    他们一个小姑娘,一个伤重,应付不了那群穷凶极恶之徒,为灭口,姑娘和她祖父也难逃一劫。

    他得赶快离开,到安全的地方去。

    因此只能语气凶狠,吓吓这个小丫头。

    阿绣皱着眉,有些无奈,心想:这个人长得是蛮好看的,怎的那么凶?我又不贪图他什么,真是好人没好报,索性随他去吧。

    “哼,那你走吧,回头天黑了,看老虎吃了你!”她咒骂一声,从他房里出来,到井边打水洗衣裳。

    李旭撑着床沿起来,刚走出房间两步,脚下趔趄,猛地摔在地上。

    身上的伤口经不住这样剧烈碰撞,肩膀和胸口顿时洇出鲜红的血迹,他继续往外爬,打定主意,就是爬也要爬回去。

    况且,他还不知道毓秀如今怎样了,有没有被那些人抓住,要是再耽搁在这里,不知还能不能再见到她。

    心里想着这些事,就越发焦急,一时急火攻心,哇的又吐出一口血。

    “公子!公子!”

    眼前骤然暗下来,迷迷糊糊之间,只见那个荆钗布裙的少女,慌慌张张睁着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

    “你可别死啊,我好容易将你救活的,你还没重金谢我呢。”

    他忍不住剧烈咳嗽,唇边溢出血丝,“小辣椒,是你吗?”

    阿绣心尖一颤,白净的脸颊晕起一抹霞色,啐道:“呸,你才是小辣椒呢。”

    “小辣椒,”李旭阖了眼皮,握住她的手,“我答应你,我不死。”

    江毓秀一回东宫便发起烧来,浑身酸痛,睡得稀里糊涂,没几时是清醒的。

    太医前来诊脉,诊断出太子妃是伤寒,开了药调理,可她还是睡了三五日方醒过来。

    她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原本感觉好些,吃了那药反倒更困倦了。

    江葱服侍她吃药,叫她别多心,“这药是这样的,吃了犯困,多睡两日便好了。”

    接着,连续做了好些梦,梦到自己如愿以偿,终于嫁入宁王府,可是尽管婚后生活甜蜜,却也有美中不足之处,他也并没有像他从前承诺的那样,带着她担风袖月地游历天下,做一个江湖任侠,路遇不平则拔刀相助,这是何等快意恩仇。

    婚后的宁王妃和太子妃有什么区别呢,照样是困在后宅,虽不用面对那些勾心斗角,却饱食终日而碌碌无所作为。

    而他,似乎是有野心的。

    整日望着他,她越来越惶恐越来越害怕,记忆里那个秀丽清俊的少年终于长成了稳健成熟的男子,他的目光也不再汲汲于情爱,得到了的东西便不再需要费尽心思去珍惜,这时候反而只有权力才能让人高枕无忧。

    就寿王,不得不把寿王妃献给自己父亲,说不定将来他也不得不面对被兄长夺妻的局面。

    权力,这是个既危险又充满诱惑的东西。

    梦魇,持续了很久,她知道自己是在做梦,但无论如何挣扎始终醒不过来。

    直到第四日,江毓秀才艰难睁开眼睛,彻底清醒,喉咙干涩得像锈住了,她轻轻咳嗽出来,郁结在心中的闷气。

    撑着床沿起身,浑身骨软筋酥,险些没摔下来。

    “可有殿下的消息了?”

    江翘告诉她,太子回宫了,欲言又止,看着太子妃如此憔悴模样,下半句话她没敢说出口,因为,回来的不只是太子。

    “这么快。”江毓秀松了口气。

    “是啊,找了两天两夜才找到太子的下落呢。”

    她一惊,“我睡了两天么?”

    “到今日事第四天,太子妃这几日几乎都在睡,醒着的时候少,我都怕您睡过去了,太医不是说普通的伤寒么,唉,看来太医说的话也未必准。”

    江毓秀沉默着,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身子乏得很,心气像是突然一下断了。

    她也没有多想着那个人,连做梦都梦不到他呢。

    每每清醒的时候,她都忍不住想,为什么梦不到他呢?

    一定是他不想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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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吧,若是他想着自己,定然会到她的梦里来找她。

    既然不亲近,又怎么会托梦给她。

    于情于理,太子妃都应该前去探望卧病在床太子,否则也太不像样。

    起床梳洗毕,为着扮演好一个贤惠的妻子,江毓秀只匆匆咽了两口粳米粥,便急急忙忙赶到重华殿来见夫君。

    王怀恩自殿内出来相迎,躬身一礼,“奴才见过太子妃殿下。”

    “王公公,听说太子遇刺受伤,他如今怎样了?”

    “幸亏山民救治及时,大约将养些日子就好了。”

    江毓秀点点头,抬步要进去瞧瞧他,王公公不知怎的,竟横加阻拦,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太子妃……”

    “你吞吞吐吐的,是有什么事瞒着我么?”

    “太子回来一直昏睡着,您不如还是等殿下醒了再来。”王怀恩这话说得很没底气,想当初太子高热昏迷不醒,还不是他急匆匆来唤,求他留下来照顾太子的么,这会儿倒不需要她了?

    “我只是看他一眼,不会打扰他歇息。”

    “可是……”

    既然不需要她,那就是有别人,是李选侍吧。

    她倒非要进去不可,“别人进去的,我就进去不的,你给我让开。”

    王怀恩只得退到边上,由着太子妃进殿,穿过重重帷幔,到了太子歇卧的寝殿,灯台上的蜡烛油干灺xiè烬,床边依偎着一团小小的人影,看不分明。

    落在地板上的日光陡然一黯,阿绣扭过头,身后站着一个身形高挑、秀眉妙目的女子,她穿得虽不华丽,却气质端庄雍容,一看就是那种出身侯门贵族的女子。

    两人四目相对,都露出惊疑的表情。

    “王公公,她是谁?”江毓秀看着那陌生女子,问道。

    王怀恩冷汗淋漓,颤声道:“她…她……”

    他都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毕竟太子自回宫便一直昏睡,还握着这小姑娘的手,一直叫她什么“小辣椒”,尽管很难相信自家主子是这等见异思迁的人,但谁又说得准,人的心一辈子都不会变呢。

    何况太子跟太子妃向来不太对付,经常拌嘴斗气,也许主子真是倦了,恋上新人也未可知。

    “她是救了太子的那个山民之女。”

    江毓秀微微一怔,目光落在小姑娘的手上,心里浮起一丝异样的情绪。

    “这是太子妃殿下。”王怀恩对那姑娘说道。

    山野之民不懂凡俗之礼,阿绣知道对方身份贵重,却不知该如何行礼,于是挣开太子紧握的手,向前扑倒,恭恭敬敬磕了个头,“民女见过太子妃殿下,殿下您真像仙女一样漂亮呢。”

    她一怔,嗤的笑了,“你这张嘴,还挺甜的,怪不得讨殿下喜欢。既然你伺候得好,那你就好好留在太子身边吧。”

    她以为自己看得很透,置身局外,现在看来,她早就是那个戏中之人了。

    不是要贤惠大度么,她怎么还,心里怪酸的。

    “是。”

    太子妃丢下这句话,再不看屋里的人,转身走出殿外。

    王怀恩急急唤道:“太子妃这便要走么?”

    毓秀逆着光,面容黯淡,“连着懒了几日,都没去给母后请安,正要去呢。”

    只是去了坤宁宫,碰巧陛下也在皇后那里,知道她这个“贤妻”消极怠工,少不得叱责几句,说她既不尽心侍奉夫君,也不孝顺婆母,真当嫁进皇室是来享福的么?

    江毓秀无力辩解,只是默默听着。

    她觉得陛下说得很对,自己做的的确不好,但那又如何呢,她有的选么,她可从来没想过进宫,后妈不耐烦教,亲爹懒得管,到了出阁的时候抱佛脚学什么三从四德,怎么比得上别人家的大家闺秀。

    她也知道她不够好,但她就是不服气。

    “你母亲是怎么教你的?”

    江毓秀叩首,恭恭敬敬答道:“都是母亲教得不好,您责备得是。”

    皇帝一怔,“你说什么?”

    何皇后噗嗤一笑,“哎呀,这孩子都被你训糊涂了,她这几日身子不适,陛下何必跟小孩子计较。如今旭哥儿没什么大碍就好,太子妃刚才可去瞧过太子了?”

    “是,去瞧过了。”

    “你看,这孩子心里肯定是有夫君的,好了好了,这后宫的事呀,您就别管了,臣妾心里都有数呢。”

    皇帝瞥太子妃一眼,想到这个儿媳终究是自己选的,只得作罢,也没指望她孝顺公婆,侍奉姑嫂,体贴丈夫,如今看来,不拦着东宫采选淑女,广延子嗣已是阿弥陀佛了。

    “行了,这里不用你跟前孝敬着,去守着你夫君吧。瞧瞧人家一个外头的,都比你上心。”

    “是。”毓秀起身,战战兢兢退出来,脸上已没半点血色。

    出来走在宫道上,两边是朱红的高墙,前后长长远远皆望不到头,她低了头,只管朝前走着,眼底一片水雾蒙蒙。

    毓秀不是爱哭的人。

    受了委屈也不习惯用眼泪示弱,胸口只是闷闷的,心被勒得太紧,喘不过气来。

    皇帝的儿媳妇哪里是好当的呢。

    只怪她命不好,可命不好也不能怨天尤人,不然日子便没法舒服过,要想在这后宫好好活着,凡事便得想开点,这个世上,鲜有人一生称心如意,走了那条想走的路。也鲜有人,从来不受到苛责和误解,一生顺遂。

    比她命不好的人多了去了,她有什么可抱怨的。

    可是她越走越快,越走越快,鼻子酸得厉害,不妨头,险些迎面撞上一个人。

    江毓秀脚步一顿,怔怔看着对面那个人,忍不住红了眼眶,泪水滚落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