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底,孙哲平举家搬迁到昆明,对方成锦的影响接近于零。

    行人来来去去,她没心没肺惯了,照旧翘课出去玩,还是翻过那堵矮墙,还是在翻墙的时候撞见那个早都看得眼熟的男孩。

    他看她翻墙都快看了两年,方成锦搞不懂为什么总能碰见他,她是翘课出来,难道他不上学?

    她们还像从前那样对视,那男孩停住脚步,静静站在原地,两人一高一矮,一上一下,方成锦坐在墙头,漫不经心地垂着脑袋俯视他。

    初夏的风吹乱额发。

    “你……”他没忍住,开了个头,说出相识以来第一句话,方成锦小吃一惊:她还以为他是个哑巴。

    他在心中反复措辞,才继续说,“头发乱了。”

    声音不大,很快被夏风和摆荡的垂柳压过。

    方成锦只见他唇瓣微动,没有听清他说了什么话,于是歪了歪脑袋,视线向下,凝在他眉头。

    那两弯眉轻轻地蹙了起来,折出柳枝一样的线条。

    犹豫了很久,他才指了指自己的额头,声线高了一点,再重复一遍,“你头发乱了。”

    方成锦终于听清,但没有理会。她甩了甩头,随后从墙头跳下。

    跳落那一刻,发丝和眉眼一起飞扬,高高绑起的头发随风乱飘,像一只乌色翅膀,托举她矫健地飞翔。

    她在他面前落地,眼中带着不加掩饰的好奇,细细打量着他。

    阳光总能把她的瞳孔照亮,金色烂漫地在她眼里流淌,这一次也是一样。

    她个子好高,像只懒散大猫,慵懒又自由,随性而有力量。

    离得太近了,他吓了一跳,下意识往后退了半步,又觉得这样不好,便把那半步慢慢挪回。

    他紧紧地抿着唇,天气太热,脸颊都因此微红。

    看他这副样子,方成锦忍俊不禁,不由得一笑。

    “遇见你那么多次,都不知道你叫什么。”她说,“我叫方成锦。”

    相识从交换名字开始。

    “叶秋。”他清晰地吐出自己的名字,“……我叫叶秋,秋天的秋。”

    说到叶说到秋,方成锦不禁联想到一区的红人,传说中的战斗法师一叶之秋——听说此人要去打职业联赛了。

    联想归联想,方成锦并没有深思,她都怀疑只是因为叶秋在秋天出生,他家里人才给起这样的名字。

    但叶秋说不是的,他的生日在五月末,刚刚过去。

    方成锦又去查他户口,把叶秋翻个底朝天。从言谈举止就看得出他家世不凡,背脊笔挺,言行得当,又很有风度。

    叶秋真是生了个好时代,幸亏现在社交媒体远未有后日发达,不然就要有人给他写手写信,叫他少爷,自称老虜,然后发到社交平台上了。

    但他有点无聊。方成锦想。她想去网吧打游戏,不方便带他,他宁愿在电脑旁边站着也要跟去。

    起初站在网吧门口,迟疑许久都没能迈出那一步,迟迟没有进门,望而生畏。他似乎从来都没有来过这种地方,十分手足无措。

    他实在停了太久,方成锦不耐烦,拉着他的手腕往里走,叶秋被她带着走,踉踉跄跄跟在她后面,神色一片茫然,像是不知道网吧为何物,一路左看右看。

    路过吸烟区,又被那股味道呛得连连咳嗽,泪花都溢出,眉心攒起来,方成锦给他递张纸巾,他一边擦眼泪,一边小声说谢谢。

    洁白的纸巾把他的脸色衬得很红。

    两人的共同话题不多,性格也截然相反,叶秋很安静,很矜持,一看就是那种优等生,而方成锦太活泼了,如果说叶秋是静若处男,那方成锦就是动若比格。

    她一凑近他就说不出话,看天看地就是没办法看她,耳畔飞起红霞,从不靠她太近,始终留有分寸和距离,但讲话时会认真看着她的眼睛,不曾移开视线。

    就像这一刻,方成锦手里操作不断,心不在焉地跟他闲聊,她明明没在看他,不需要什么眼神回应,他却还是执意盯着她,一句句地回答。

    竞技场里的对手倒下,剪秋罗的胜率又往上爬了一点点,排名金光闪闪。叶秋忽然问:“荣耀……很好玩吗?”

    “好玩啊。”方成锦还是不看他,头也不抬地答。

    下一位对手出场,叶秋不说话了,好像在替她紧张,生怕她输掉。

    那样的担心,对方成锦而言太多余了。

    对局结束,又是剪秋罗胜,方成锦早就习惯这种胜利,没什么反应,叶秋反倒长舒一口气,肉眼可见地开心起来,“赢了,太好了。”

    她还没回话,他先收敛几分,轻声问道,“……我是不是有点无聊?”

    “确实有点。”方成锦诚实地回答。

    这回答太过直接,推来一枚突兀的休止符。叶秋怔了一下,神色稍动,唇瓣翕张几次,没能说出任何话,像是被按下了静音键。

    沉默短暂而漫长,无声地蔓延,构建出一张无形的网。铺天盖地的窒息感将叶秋淹没,又被方成锦轻易戳破,她笑起来,接着说:“但是,又好像有点好玩。”

    她再次打出一枚叶秋意料之外的直球,坦荡地告诉他:“我好像有点喜欢你了。”

    这句话换来更长久的怔忪。

    不去理会叶秋的反应,方成锦转回脑袋,再次朝向电脑屏幕。剪秋罗又动了起来,叶秋看看战斗法师又看看她,脸庞又红起来,仿佛有蒸汽在他脑袋上飘,让他也变成沸腾的水,冒起细小的泡。

    好像有点太快了……她们才认识没多久,一周前才交换名字。可是他已经“认识”她快两年了。

    两年间,一次又一次地看她从墙上翻下,看飞鸟振翅远走高飞,奔向围墙之外,没人能追上。

    他也不想那么“无聊”。叶秋也想过要离家出走,他自己也觉得这样的生活很无趣,他又何尝不想做一只鸟。

    他也有过理想。尽管有些不切实际,只想过离家出走,没想过出走后究竟要做什么,那甚至有点像是叛逆期的产物,但总算是个念想,可是……

    ……混蛋哥哥!!!

    那些被强行压抑、终止的叛逆,叶秋在方成锦身上找到了。他缺失的正是她拥有的,他做不到的她来做,这是独属于叶秋的吸引力法则。

    如果他当初成功离家出走……会不会像她一样自由?

    “你还想过离家出走啊?”

    听完这些话,方成锦叹为观止,她久久地注视着叶秋的面容,直到他僵硬地主动移开视线,才感叹道:“完全看不出来……”

    他看起来很乖。两个人站在一起,恐怕所有人都会觉得是她把他带坏。

    至于自由?她那是服从性测试成功了。方成锦没头没脑地提起,“你知道我是怎么逃过初中军训的吗?”

    “……啊?”

    “那个基地离家远得要死,都要到八达岭了,环境又差,我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大尾巴蛆,去了半天就待不住了,吵着要回家,我哥在旁边劝我,但我看得出他也想走。”方成锦说。

    叶秋秒解码,他知道她说的是什么了……上海人有东方绿洲,北京人有昌平训练基地,令无数学生闻风丧胆,人送外号小缅甸。

    跟她相处一段时间,他也放开许多,已经学会吐槽了,“就非得提一嘴大尾巴蛆吗?”

    “所以是怎么逃的?”他又问。

    “我把腿摔断了!”方成锦哈哈大笑起来,“疼死了,拄了好久拐,我哥帮我推轮椅,也逃过一劫。拆石膏的时候军训早就结束了,还晚上了几周课。”

    她的叛逆期来得又痛又早,那疼痛不难回忆,缠着小腿骨,其实早已褪去,方成锦却总能想起。她补充:“这个不建议你学,真的很疼,我不可能再干一回了。”

    叶秋没忍住说:“这个也没人会学吧?你把我当傻子了吗?”

    方成锦机灵地回避了这个问题。

    “但是,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她慢吞吞地说,“知道我真的会闹翻天,闹起来又没完,怎么说都没用,所以对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哥不折腾人,比我听话得多,所以管他管得更严。”

    想破开天窗,必须先主张拆掉屋顶。想争取就必须激进,这是拆屋效应,不仅仅适用于这种场景。

    当然,方成锦纯粹是叛逆,又非常自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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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她只是单纯地爱折腾人,闹大劲了连自己都折腾。

    折腾久了,见怪不怪。她妈妈已经能做到面无表情地收拾残局,爸爸一边崇拜地认为女人最大的魅力就是解决问题的能力,一边夸:女孩儿就是能闯荡,有劲儿,有劲儿好啊,有劲儿就能拼,爱拼才会赢,像你妈。

    他说爱拼才会赢,希望她能再拼拼学习,方成锦真听进去了,但只听进一半,她的确努力拼搏了,只不过是在荣耀里,拼得剪秋罗的大国标疯狂长出血肉。

    西城区第一杖法,剪秋罗,拜见各位玩家。

    叶秋听得云里雾里,没抓住她话里的逻辑。这就对了,方成锦讲话从来都没有逻辑,她只是想到这茬儿,顺嘴就说了,叶秋只得无语地叹气,“唉,你啊……”

    “我怎么啦?”方成锦不在意,还是笑盈盈的,她拉着他的手按上键盘,叶秋有点手忙脚乱,分不清技能按键,双手抖了抖,不敢轻易动作。

    两人换了位置,方成锦教他,“这个是大招,那个是下蹲,这样转视角……学会了吗?”

    她不是一位耐心的老师,整个过程犹如囫囵吞枣,叶秋完全没懂,只能当复读机,机械地重复她说过的话,“学会了……吗?”

    完全没学会。片刻后,剪秋罗被对手撂倒在地,胜率往下掉了一点,方成锦皱皱眉,换人。

    她把胜率重新打回来,欣赏一阵,又对叶秋说:“我还以为你对荣耀感兴趣。”

    “为什么这么想?”叶秋不解,“我只是有点好奇,因为没接触过这个游戏。”

    “可是你一直在看我的屏幕。”方成锦说,“我以为你也想玩。”

    叶秋哑口无言,竟然语塞。好一会儿才说:“那是因为……”

    语声渐低,他只说到这里,只有这四个字,剩下的话都吞回喉咙,在胃里沉底,像是难以启齿。

    “因为?”她冲他挑眉,嘴角斜斜扬起,等待他的下文。

    他定了定神,沉入她的眼睛,如同注视一块被煅烧得濒临熔化的黄金。那样的光与热,一定能够轻易地将他烫伤。

    看了太久,眼睛都微微发酸。

    “……因为我看的不是屏幕。”叶秋说,“我在看你。”

    神态认真,语气很轻。

    方成锦有点意外,于是睁大眼睛:“这是表白吗?”

    叶秋仓皇地捂住脸,“可以算是吗?太不正式了,不应该是这种场合,我不想这么随便的……”

    但他没有否认的是,他的确有这个意思。尽管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

    或者说,这样的情感早就盘旋在心头,即将破土而出,只差临门一脚,他只是没有察觉到。

    精神层面上的,方成锦给了他一脚。

    她一向直白到锐利,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她认为这是表白,于是表达出来,向他虚心求证。

    叶秋早就无处可逃,他也不想要跑。

    脸色缓和下来,捂着脸的手也终于放下了。先前他紧紧掩面,方成锦只得透过手指的缝隙看他,看他的肌肤被一寸寸染红,看他的眼中升起一缕缕窘迫无措,她凝视着他,然后不合时宜地想:手挺漂亮。

    在学校里,老师问叶秋什么他都对答如流,各类乐器都学得通透,偏偏在她面前丢盔卸甲,所有逻辑都被她扰乱,不知该如何作答。

    他必须拼尽全力才能清晰地讲话,要很努力才能鼓起勇气表达,可方成锦没有为难他,不需要他再多讲话。

    她亲自翻开故事的第一页,也将亲笔落下象征着结局的句点,现在她写出故事开端,那情节和她本人一样直来直去,方成锦说:“你想和我一起玩?点头或者摇头。”

    这一次,叶秋不再踌躇,他轻轻地点头。

    “喜欢和我一起玩?”

    点头点头。

    “这就对了。”方成锦拍手,“你喜欢我,想和我在一起。”

    他不知道提问有没有结束,但还是点头,目光柔和,不自觉地笑了。

    只需要点头或者摇头,不需要回话,尽管如此,叶秋还是执意说:“我喜欢你,想和你在一起。”

    以上皆是。